律师职业准则

律师职业准则
律师职业准则

律师职业准则

一、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律师在其工作机构应当遵守的纪律重点掌握两个内容:

1.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1)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4条规定,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首先有利于律师更好地开展工作。如果一名律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各律师事务所可能将同一案件指派同一律师办理,违反律师不得同时代理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规定;其次,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大量的工作。

(2)律师也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在业务范围上基本相同,从法律服务的角度看,可视其为性质相同的法律服务机构。因此,《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4条也明确规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2.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财物。

《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律师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5条也明确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二、律师在诉讼与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这部分主要掌握以下内容:

1.维护法律职业廉正性的义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0条规定,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

2.律师对裁判庭的真实义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2条规定,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23条规定,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这

些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裁判庭能查明案件真相,做出正确裁判。

三、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关系的纪律

这部分主要掌握以下内容:

1.律师的忠诚义务。

(1)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2)律师不应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

(3)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2.律师的服务信息传播规则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1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这一规定的主要

目的,是保证有关律师服务信息的纯正性,避免因不当信息的传播损害公众对司法活

动的信任,避免委托人对律师能够取得的结果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3.律师工作权限的划分原则。

(1)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标准,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法。

(2)对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要求属于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律师应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予以拒绝。

(3)律师应当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如需特别授权,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委托的代理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

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

(4)律师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委托人或满足委托人的不当要求,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

4.信息沟通原则。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1条规定,律师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5.不得任意拒绝代理和转委托义务。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委托人代理。

(2)律师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6.利益冲突规则

利益冲突规则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1)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8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这些规定的基本理由是:律师如果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代理人,将会导致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职责和忠诚于委托人的职责发生冲突。以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为例子,如果律师同时为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担任代理人,则律师与原告存在秘密信息的交流,也同被告存在秘密信息的交流。按照忠诚于委托人的职责,律师应当利用从被告那里了解的秘密信息来为原告服务,但是这样将违反其对被告的保守职业秘密的职责,损害被告的利益,同时违反了忠诚于被告的职责。反之,按照忠诚于委托人的职责,律师应当利用从原告那里了解的秘密信息来为被告服务,但是这样将违反其对原告的保守职业秘密的职责,损害原告的利益,同时违反了忠诚于原告的职责。

(2)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A.《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6条规定,律师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B.《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规定,律师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C.《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5条第2款规定,律师不得挪用或者侵占代委托人保管的财物。

四、律师同行之间关系的纪律

这部分重点掌握律师的不正当竞争规则。

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五、律师的职业责任

律师的职业责任,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所应承担的各种责任。

律师的职业责任具体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和纪律处分。

六、律师民事法律责任

(一)律师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律师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

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

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

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7条规定:“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律师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民事责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

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律师和委托人的委托关系,是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

的委托合同形式表现的,并且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具有管理上的义务。因此,律师违法

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首先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律师事务所的设立,都要求具有一定的资本,因此较律师个人而言,经济基础更

加雄厚,承担民事赔偿的能力更强,更易使律师责任赔偿制度得到具体落实,维护委

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在赔偿以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文件 关于印发《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 律发(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全国律协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律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4年6月5日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一条律师应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第二条律师应当始终把执业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通过执业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援 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律师应当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在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第四条律师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充分履行辩护或代理职责,促进案件依法、公正解决。 第五条律师应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在执业中l洛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律师应当热爱律师职业,珍惜律师荣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注重陶冶个人品行和道德情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尊重同行,维护律师的个人声誉和律师行业形象。 1

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分析

律师执业责任风险分析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理赔汇总分析 来源:浙江共安保险经纪公司发表时间:2008-09-25 浏览次数:2328 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投保律师执业责任险的主要目的是为律师事务所(及注册律师)在被要求独立承担巨额赔偿责任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使其避免发生过大的经济损失。且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化解风险的有效途径。同时,律师执业责任险的施行能够加强律师业的公信力,加强行业外的监督机制,健全律师诚信制度的建设,促进律师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现将我经纪公司收集整理的10多起出险案件作一简单汇总分析,希望能够为贵协会充分了解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做好行业管理提供帮助。同时也希望被保险律师事务所和注册律师能够从这些案件中总结相关经验,尽可能减少理赔案件的发生。 一、部分已赔案件: 1.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出庭 概要:忘记出庭,法庭裁定撤诉。 赔偿:RMB4,573.06元。 2.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出庭 概要:忘记出庭,法庭裁定撤诉。 赔偿:RMB6,403.95元。 上述两案出险情况如出一辙,属于律师自身的疏忽。 3.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忘记转交判决书 概要:忘记转交判决书,错过强制执行期。 赔偿:RMB327,749.32元。 委托人胜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委托人借机将损失转嫁到律师头上,值得引起重视。

之后的出险也有不少源于程序上的过失。 4.XX律师事务所 性质:遗嘱见证纠纷 概要:见证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有两名见证人。而本案见证遗嘱上只有一名见证人。 赔偿:RMB457,940.29元。 5.XX律师事务所 性质:遗嘱见证纠纷 概要:代书遗嘱为打印件,只有律师印章,无立遗嘱人签名。被法院认定无效,继承人索赔。 赔偿:RMB66,927.50元。 6.XX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作合同见证 概要:被保险人接受A建材公司委托,为其与香港B投资公司的《合作协议》见证。《合

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试题样例

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试题 姓名:所在部门: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2、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3、保证司法公正法官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 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 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4、法官要确保司法廉洁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 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 私、贪赃枉法行为。 5、法官要坚持司法为民,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 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6、法官要维护司法形象必须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惩恶 扬善,弘扬正义,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7、法官在立案时遇到疑难复杂情况,不能当场决定是否立案,应收下材料并出 具收据,告知等待审查结果;及时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将结果通知当事人。 8、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要求法官对责任问题表态,法官应根据案件事实、法律 规定以及调解实际需要进行表态,注意方式方法,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9、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有权受理的,应当接受起诉材料,不得要 求当事人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 10、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要求并督促本院法官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具体由各级法 院的政治部门和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二、 判断正误(每题2分,共计20分) 1、人民陪审员不是法官,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不必遵 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 × ) 2、坚持司法为民, 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3、法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除非法官退休后可以不必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可利用原有身份过问办案。( × ) 4、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法官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 ) 5、在接待当事人时,法官应当客观、中立回答提问,可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适当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评论。(× ) 6、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如确属当事人无法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调查收集,不得拖延。(√ ) 7、当事人对调节有分歧,分歧较大且确实难以调节的,应当及时依法裁决。(× ) 8、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变卖、拍卖等方式的,应严格按照拍卖变卖有关规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不得损害当事人的任何利益(× ) 9、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异议成立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纠正;不成立的,可以依法予以驳回。(√ ) 10、发现调解协议有损他人利益的,不得确认该调节协议的内容效力。(√ )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在信访接待中,来访人员表示不解决问题就要滞留法院,为此我们应给予( A )。 A 、 规劝和教育 B 、警告和制止 2、对于集体来访的案件除了要向领导报告及时安排接待,还应视情况告之来访群众选派( A )代表说明来访目的和理由。 A 、 1至5名 B 、2至3名 3、案件不能在审限内结案的,法官应当( B ),及时将不能审结的原因告知

律师事务所内勤工作职责

律师事务所内勤工作职责 内勤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之间、律师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也是律师事 务所对外形象的窗口,内勤工作的好坏对律师事务所有直接影响。为此,特制定内勤岗位职责,以便年终考核。 一、内勤人员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二、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出具的一切书面函件,内容真实,不得有错,不得涂改;律师出差带律师所空白函件和对外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非格式函件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 三、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1填写接待登记本,搞好登记工作。 2、接听电话、客户咨询,须文明用语,热情大方并告知相关律师的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经客户同意,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客户的问题回复。 3、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布置的工作在职权范围内自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相关负责任人。 四、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工作。 1应熟记每位律师手机电话号码(含主管局、市律协分管领导及其管理科)。 2、及时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物品。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文件、年度的专业报刊、书籍、所里的规章制度、管委会会议记录、律师会议记录、所里的历史档案、律师事务所重要文件的记录、照片、影像资料、报刊杂志上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公益档案、荣誉证书、聘用协议、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个人档案以及所里其它的公共物品。 4、对收案登记簿、收费登记簿、管委会会议记录、发票及相关凭证等应专项保管,不得由他人随意翻阅。 5、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每日报纸分门归类上夹,每月更换。内勤应将办公楼及各律师办公室检查一遍,注意安全防范,水、电等开关是否关闭。 6、阅览室开放的图书应及时检查更换。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范畴及规范 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所应遵循的最根本的指导准则,是一定的社会或阶级对教师在执业活动中提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 注意: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有▲指导、统帅和裁决作用。 2、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最根本的指导原则(指导); (2)最根本的道德要求(统帅); (3)是衡量教育工作者个人行为和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裁决) 3、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关系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都是由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派生出来的,是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展开、补充和具体化。 4、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教书育人原则; (2)为人师表原则; (3)依法从教原则; (4)教育人道主义原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即现代教育区别于维护人的依赖关系的封建教育的标志之一。 5、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 (1)必须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利益的根本要求 (2)必须符合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

(3)必须反映教师必须反映教师的活动特点 第二节教师职业道德范畴 1、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是指那些概括和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并成为教师的普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道德概念。 2、教师职业道德主要范畴 ★(1)教师义务。教师在履行教育义务的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责任是正反两个方面。正面:教书育人;反面:“不要误人子弟” ★(2)教师良心。 ①是一种内在的而道德信念,对教师的道德活动和道德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的作用。 ②教师良心与其他职业良心相比,有两个主要的特点:层次高、教育性强。 ③教师良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是教师道德自律的最高实现形式。 ★(3)教师公正。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水平的重要标志。 ①最基本的内容:公正对待全体学生 ②核心:对学生的公正 ③教师要公正对待学生,首先是要真正尊重和信赖学生 ★(4)教师荣誉 ★(5)教师人格。教师高尚道德人格的功能:引领功能、辐射功能、育人功能、激励功能 第三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1、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2主要内容:

法官职业道德准则

法官职业道德准则 建立完备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完善法官制度的重要内容。从国外的立法规定和经验来看,一方面注重对法官实行身份保障和经济保障;另一方面,也注重制订法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每个公民从其担任法官的第一天开始,便应当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不应做什么,违反法官的行为准则将受到何种惩戒。以美国为例,1924年美国律师协会便为法官制订了《司法道德准则(Canons of judicial Ethics)》,当时制订这一准则的原因是,联邦法官迪士(Kennesaw Mauntain Landis)担任了联邦棒球协会的委员以后,拒绝辞去法官职务,美国律师协会认为该法官已违反了职业道德,但当时议会并没规定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美国律师协会便制订了《司法道德准则》。该准则一直成为美国法官的行为准则。1972年美国律师协会在该准则的基础上通过修改,而制订了《司法行为准则》,1982年、1990年又对该准则多次作出修改,并成为约束法官行为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美国的法官极少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在公众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形象,与其严格受到《司法行为准则》的约束是不无关系的。我认为,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尽快制订出一部《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制订该准则的必要性在于: 第一,对法官应提出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法官作为维护正义和稳定的重要力量,其承担的职责强大,可谓“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显然不可仅采用一般公民的道德标准。如一般公民只需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即可,而法官不仅应守法而

且要严格执法、在办案中,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正廉洁。再如一般公民可以自由出入歌厅、舞厅、酒吧等各种合法的娱乐场所,而法官出入这些场所应受到限制,不可丧失和降低法官的尊严。一般公民可以合法地兼职,法官的兼职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总之,正如美国《司法行为准则》所规定的,法官以及司法的行为不得“使人们对其作为一名法官的公正的裁判能力提出合理怀疑”,不得“贬低司法机关的形象”,有损法官的尊严。因此,应当制订《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对法官提出比一般公民的职业道德更多的职业道德要求,这是由法官特殊职业本身决定的。 第二,制订《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反腐倡廉、公正司法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八次会议上指出:“吏治上的腐败,司法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高级的根源。”[1]因此要建立职业道德准则,对法官的廉洁公正必须提出更多的要求。使法官做到为人表率、艰苦朴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高风亮节,无私才能无畏,公正才有权威。法官不仅要廉洁公正,而且在平时的举止言行、仪表仪容等方面都尽可能地体现的严谨端正、庄重严肃等形象。 第三,制订《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落实法官惩戒、辞退等制度的重要措施。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戒,首先必须要明确法官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在《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要区分强制性的规则(mandatory standards)和鼓励性的规则(aspirational standards),即一些行为是法官必须要做的,违反这些规则将产生具体的责任后果。而有一些行为准则是鼓励法官努力做的,但法官违反这些准则,不一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 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 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律师职业准则

律师职业准则 一、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律师在其工作机构应当遵守的纪律重点掌握两个内容: 1.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1)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4条规定,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首先有利于律师更好地开展工作。如果一名律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各律师事务所可能将同一案件指派同一律师办理,违反律师不得同时代理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规定;其次,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大量的工作。 (2)律师也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在业务范围上基本相同,从法律服务的角度看,可视其为性质相同的法律服务机构。因此,《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4条也明确规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2.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财物。 《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律师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5条也明确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二、律师在诉讼与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这部分主要掌握以下内容: 1.维护法律职业廉正性的义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0条规定,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 2.律师对裁判庭的真实义务

第三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完整版)

三分屏标题: 2012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基础班第三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一)本讲课件目录: 第二编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第三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本章学习内容提纲 本章考情分析 2012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本章重难点精讲 第一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原则 00:00 第二编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 01:52 第三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和概念框架 本章学习内容提纲

02:41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知识点与第四章合并出考题,请参见第四章,如下表: 1. 不得发生牵连的情形; 2. 可以披露客户涉密信息的情形; 3. 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4. 专业服务委托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5. 利益冲突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6. 应客户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7. 收费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06:48 2012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本章内容教材在2011年基础上基本未变。 06:58

本章重难点精讲 08:38 第一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原则 二、独立性原则 三、保密原则 四、“近亲属”参考示意图 10:17 一、诚信原则(P27) 1.诚信原则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2.发生牵连的含义 发生牵连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有关信息出具业务报告或同意将其姓名与有关信息联系在一起。比如,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其审计报告上签名则表明其与审计报告包含的信息发生牵连。 3.不得发生牵连的情形 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者其他信息存在以下情况,则注册会计师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1)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 (2)含有缺乏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 (3)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4.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 5.如果对鉴证业务中有问题的信息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则不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 24:57 【例题1·多选题】A注册会计师是甲公司201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对甲公司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发现甲公司提供的审计前财务报表中存在与关联方之间虚构销售行为(注册会计师已经识别了舞弊嫌疑或舞弊事实,可以视为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按照诚信原则,A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消除,这些措施可能包括()。

律师工作责任

律师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3,负责与外聘律师的对接工作,协助、跟进外聘律师处理法律事务。4,协助销售人员催讨应收账款。 5,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负责公司法律知识培训和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普法宣传;7,负责知识产权、驰名商标的对接工作。

工作内容: 1,审核各类标准、非标合同,提出修改意见,若有需要帮助其他部门起草所需合同。 2,他人起诉公司或者提起仲裁程序的,积极应对,必要时代表公司起诉他人,维护公司利益。 驰名商标的认定做好配合以及跟踪工作。 工作流程: 1,EM接收各地分公司、责任中心、加盟商销售合同或者接收纸质合同,修改不利条款,告之对应法律风险,以此为基础销售跟客户再次协商确定合同。销售员或者区域经理持合同过来签字,做好登记工

作。 2,如果公司做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及船票,积极应诉,收集证据,答辩期间提出答辩状,如有可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法院裁定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接着是开庭,收到判决书,如不服可上诉,二审为终审,可以申请再审,一二审均可调解结案。 4,针对销售提交的应收款,协同业务员上门催款,注意方式,告之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我司将采取法律程序的后果,如无果,指导销售收集提供证据(一般是销售合同,汇款凭证,验收凭证,发票签收凭证等以及对方单位基本工商信息),联系外聘律师,将材料送给律师,由外聘律师起草律师函,发给欠款客户。如律师函发出一段时

间仍未果,跟销售商量起动诉讼程序。流程同2跟3. 5,电话,EM,当面为公司人员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6,根据领导安排或者对应部门需求,制作培训课件,同时跟对接人联系,约好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人员,届时上门培训。 7,收集知识产权侵权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层,根据指示做出相应 处,适当让步,注意诉讼技巧,多用财产保全措施。 5,咨询方面要快速解答,如自身盲区,可回复待查阅后告之,切勿不懂装懂,害人害己。 6,培训需人力备案,课件需给领导过目,培训内容需与公司战略相符。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修订后公布 明确规定监督和惩戒措施 作者:陈思发布时间: 2010-12-15 11:19:29 今日,最高法院公布修订后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中国法院网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简称《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简称《行为规范》)的有关情况。 据悉,最高法院于2001年10月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

基本准则》,2005年11月制定颁布了《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两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对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发挥了重要作用。文件颁布以后,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修订后的《职业道德准则》主体内容分为五章,分别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每章包括3至5条具体条文,连同总则和附则,全文共7章30条。 修订后的《行为规范》,以“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指导,以新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理念为依据,特别是按照调解优先、能动司法、司法便民的要求,对部分条文的具体表述进行了修改。为保障规范的贯彻落实,专门增加了“监督和惩戒”一章。全文共10个部分96条。 ■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提供咨询意见 修订后的《职业道德准则》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比如,在“忠诚司法事业”章节中,强调要“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在“保证司法公正”章节中,明确规定要“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强调“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三章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第四章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第五章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纪律 第六章律师与同行之间的纪律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四条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第五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第七条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八条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第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一条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律师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第十五条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社会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是判断人们职业行为优劣的具体标准,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反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规定了我们今天各行各业都应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的五项基本规范,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其中,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它是贯穿于全社会共同的职业道德之中的基本精神。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因为集体主义贯穿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始终,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关系的最根本的准则,也是衡量个人职业行为和职业品质的基本准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职业活动获得成功的保证。 一、道德 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之间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是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教育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它渗透于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是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又是对人们思想和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而且是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1.职业道德特点 职业道德与一般的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有自己的特征。第一是行业性,即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第二是连续性,具有不断发展和世代延续的特征和一定的历史继承性。第三是实用性及规范性,即根据职业活动的具体要求,对人们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用条例、章程、守则、制度、公约等形式做出规定。第四是社会性和时代性,职业道德是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职业佬",不是离开阶级道德或社会道德而独立存在的。随着时代的变化职业道德也在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当时社会道德的普遍要求,具有时代性。 2.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 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它能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员工的责任心、良好的知识和能力素质及优质的服务是促进本行业发展的主要活力,并且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一种新型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而产生、形成和发展,是社会主义职业活动不断完善和经验的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 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 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 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 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 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 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 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 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 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 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 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 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 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 避免主观臆断、超越权利、滥用权利,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 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 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 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 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内容以及意义

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内容以及意义 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一、爱岗敬业 1.什么是爱岗敬业 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亦称热爱本职。敬业包含两层涵义:一为谋生敬业,二为真正认识到自己工作的意义敬业。 2.怎样才能做到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要求做到乐业、勤业、精业、干一行爱一行。 二、诚实守信 1.什么是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指忠诚老实,信守诺信,是为人处事的原则。 诚实,就是忠诚老实,不讲假话。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言必信,行必果”。 2.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做事的原则,更是树立行业形象的根本。 3.怎样才能做到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要求我们做到诚信无欺、讲究质量、信守合同。诚信无欺,即待物接人诚恳可信,不采用欺骗手段。讲究质量,即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把质量关。信守合同,即要说到做到,言而有信,认真履行承诺或合同。

三、办事公道 1.什么是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 2.怎样才能做到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要求人们做到客观公正,照章办事。客观公正,即遇事从客观事实出发,并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处理。照章办事,就是按照规章制度来对待所有的当事人,不徇情枉法、不徇私枉法。办事公道的核心就是要克服私心,正直无私。要做到办事公道,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能力,能明确是非标准,分辩善恶美丑,并有敏锐的洞察力,才能公道办事。 四、服务客户 1.服务客户的涵义 服务客户就是为客户服务。 2.怎样才能做到服务客户 服务客户要求做到热情周到,满足需要。 热情周到,即从业人员对服务客户抱以主动、热情、耐心的态度,把客户当作亲人,服务细致周到,勤勤恳恳。 满足需要,即从业人员努力为客户提供方便,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关心他人疾苦,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最后,做每件事都要方便客户。 五、奉献社会

律师的职业定位

律师的职业定位 吴河漂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福州350001) [摘要] 以律师为主体而形成的法律服务市场,是建立完完善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主导力量。然而,律师现在所处的法治环境并不容乐观,要看清形势和肩负的使命,从自身角度出发,不畏惧各样难处,刚强壮胆往前行。因为中国正需要一群有审慎智慧的、很高法学理论水准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律师,这有利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 律师渊源执业领域执业理念 引言 如果说平等、自由是民众幸福生活的保证,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力量,那么律师就是社会和谐、民众幸福的必要工具。律师作为社会精英群体,仍面临着种种难以跨越的窘境,真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本文试图从律师的产生背景,及律师的从业领域、律师的执业价值理念来探索律师职业定位。回应先哲一句话,人若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什么,那么他没有活着的必要。同样律师如果不清楚知道当律师是为了什么,他肯定成不了优秀律师。 一、律师的渊源 律师是从哪里来的?律师不是发源于中国的古代, 最早萌芽于公元前二三世纪的古罗马时期。到后来整个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及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律师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古代并没有存在律师的生长基因,因为中国是中央极度专制主义,人的随意性在左右,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土壤。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并不是因为没有律师自己,而是因为没有民权,没有平等和自由,只有官权,严格地说只有皇权。专制的社会里肯定找不到律师产生的土壤,更无从找到律师的痕迹。 律师是平等、自由、法治社会的产物,是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斗争方式和工具,没有民众平等、自由,没有法治,就没有律师。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1996年颁布了《律师法》,并将律师的性质确定为:“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

法官的职业道德

任职条件 一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特定条件 年满23岁 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担任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法官,应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限制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任职回避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2.同一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3.同一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2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忠诚司法事业 1.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热受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4.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保证司法公正 维护司法独立 外部独立: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其他国家权力、其他影响 内部独立:应尊重其他法官审判职权,排除法院内部对法官独立审判的干涉 内心独立:法官要有独立意识,自觉作出裁判 确保公平公正 法官应坚持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合理行使裁量权。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实体公正是目的,程序公正是保障。 提高司法效率 严守时限;充分考虑效率因素;监督当事人及时完成诉讼 公开审判 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遵守回避制度 1.既要遵循诉讼法关于回避事由的规定,同时,还应考虑其他虽然不会影响公正裁判、但可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全国律协近日制订下发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准则共分六条,内容包括:律师应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设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应当始终把执业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应当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应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在执业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应当热爱律师职业,珍惜律师荣誉。 据介绍,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发展迅速,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当前律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制订准则是全国律协以行业自律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司法部意见的实际措施,为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 职业道德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律师工作的质量和生命。准则的制订,是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律师更好地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 人民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民律师这种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其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一切言行从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法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职业道德的概念: 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2: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概念、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职业守则、职业道德评价、职业道德修养等。 3: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1)鲜明的职业性;(2)内容、形式的多样性; (3)较强的适用性;(4)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社会主义职业道的核心和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5:职业道德的鲜明职业性的特征: 反映各行各业的职业特点,鲜明地表达着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 6:职业道德的内容和形式特征: 各种职业独特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方式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职责不同,其职业道德的内容要求也有所不同。形式上具体、灵活、多样, 7:职业道德的适用性特征: 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它只适用于专门从事本职业的人。 8:职业道德的作用: (1)培养具有职业道德品质的劳动者,促进事业发展;(2)调整职业关系,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3)有助于个人的提高和发展,在职业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4)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9:职业道德修养的概念: 是指从业人员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在职业实践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以及应达到的职业道德境界。职业守则 10: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的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热爱本职,钻研业务,保持勤奋、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3.以人为本,乐于奉献,做到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上相互支持配合;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11:劳动保障协理员严格执行政策的要求: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政策精神,掌握政策,结合实际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落实政策。12:劳动保障协理员“乐业”的要求: 乐业是热爱本职的基础。热爱本职,是指热爱自己正在从事的工作,做到爱岗敬业。爱岗敬业体现了“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以“辛苦我一人,造福千万家”的崇高精神,以苦为乐,以苦为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13:劳动保障协理员“勤业”的要求: 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所谓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就是要对自己的责任负责,该自己做的,一定要做是做好,不该自己做的事,违反职责的事,坚决不做。要做到秦业,就必须懂政策,懂业务,做到热心、细心、脑勤﹑嘴勤﹑腿勤,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14:劳动保障协理员“精业”的要求: 精业,是指对本职工作业务纯熟,精益求精,力求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成果尽善尽美,不断有所进步、有所发现、有所创造。要做到钻研业务,求实创新。业务技能不断提高。 15:劳动保障协理员以人为本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要求: 方便服务对象,认真落实政策,热情周到,主动真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律师年度总结(万能版)

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本人对国家和人民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业务上也取得了些许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

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办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过去的一年,通过大量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本人无论是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还是非诉讼业务,都能够恪尽职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回顾本人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本人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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