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操作环节: .网上注册 .帐号激活 .网上申报 .批量审核与打证 流程示意图:

目的:

.企业录入,避免排队 .信息共享,节约时间 .网上操作,方便快捷 注意事项: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模式,由市级或区县就业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审核。

网上注册

网上申报

帐号激活

批量审核与打证

首次操作

例行申报

互联网操经办窗口操作

企业互联网操作

.网上注册须在一周内到单位就业登记经办窗口进行帐号激活,否则帐号信息会自动定期清理。帐号信息激活后,长期有效。

.网上申报人员单位就业登记信息,人员须先办理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否则无法进行就业登记和打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具体操作:

.网上注册

请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以下地址

敲回车键。

然后点击“单位就业登记”。

点击“单位就业网上申报”

首次使用,请先注册。点击“免费注册”。

输入帐号信息,带红色星号项是必填项。然后点击“填写完毕,下一步”。

输入企业相关信息,同时勾选“单位就业网上申报权限”,然后点击“填写完毕,下一步”。重新登录,确认帐号可以使用。

然后到单位就业登记经办窗口,进行帐号激活。帐号激活时请提供注册时的单位名称或注册帐号。激活后就可以在网上进行就业登记网上申报了。

.网上申报

登录后,点击“单位就业网上申报”。

点击“新增”。

录入信息,点击“保存”或点击“保存并新增”录入下一个人员信息。

就业申报信息录完后,点击“单位就业申报查询统计”,确认待审核人数与申请人数相符。

最后到单位就业登记经办窗口进行批量审核和打证。

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申报登记→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劳工合同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确认并签章→发放给用人单位。 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办理人员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确认并签章→发放给本人。 失业登记工作流程 失业人员→申报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失业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到个人。 技能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人员→填写《技能培训登记表》→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相片3张等相关材料)→学员审查→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班→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培训班等情况进行督查→培训合格后颁发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电话抽查跟踪回访确保培训质量。 创业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人员→填写《创业培训登记表》→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

照片2张)→学员筛选→培训机构组织培训→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培训班等情况进行督查→审核创业计划书→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上述培训,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培训机构报名,也可到昌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培训科咨询报名。 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承包合同、下岗失业证、退伍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将有关数据录入“劳动99”系统→将有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审核→报送经办银行→放贷→贴息。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将信息录入“劳动99”三版信息系统→提供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核→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发放有关补贴。 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立户→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表》→经办人员受理并审核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工备案等材料→录入信息数据→核

新办企业社保流程(青岛)

青岛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一、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从“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到相关就业服务中心(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申请登录用户名。 二、网上录入招用人员相关信息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用工登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录入 录入完后,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登记表,每个员工一份; 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花名册,每个员工三份 三、劳动用工登记审批 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到市南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 另外要带的资料:1、招用人员是青岛市户口,需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地户口不需要2、用人单位招用解除合同30日内就业的劳动者,就不用《就业失业登记证》了,需带着原先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网上没就业信息的需带原单位的个人档案)3、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30天,还要带相关月份的工资原始会计凭证、 四、开通社保 新成立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去市南区社会保险大厦办理社保开户手续:

1、上述流程完成后的《就业登记花名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参保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 5、《参加社保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上述业务办理后,5个工作日后,去索要单位社保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凭 单”到银行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也可以去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费代扣代缴 授权书于次月起实行网上缴费。 青岛新企业办理公积金流程 一、新设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 登记之日20内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青岛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和《预留印签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完整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

泰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操作指南

系统简介及特点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一套基于互联网的、面向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软件。借助互联网络,参保单位可使用系统自助办理在职增员申报、在职减员申报、工资申报、单位及员工基本信息修改、单位应缴查询、单位及人员信息查询等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主要特点有: (1)使用方便 无需复杂的安装过程,只需接入互联网,使用网页浏览器即可登录使用。 (2)申报快捷 简化了申报流程,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完成社会保险申报业务。 (3)反馈及时 参保单位申报的业务,在社保经办机构处理完毕之后,能够及时的在系 统中查看到反馈结果,方便参保单位办理后续的各种业务。 (4)查询方便 参保单位可以方便的查询到本单位的各类申报信息,无需再到社保机构 进行询问。 操作指南及使用流程 1.1. 系统运行环境设置 1.1.1.重置IE浏览器设置 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点击【重置】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重置】按钮,重置完成之后关闭IE浏览器。此操作是为了让单位户处于一个同样的IE初始设置环境,便于完成后续的操作。

一般情况下,无需进行此步操作,可直接进行1.1.2.IE浏览器设置操作。但当后续的操作完成之后仍不能正常登陆系统时,请尝试此步重置操作,重置完成之后再进行后续的操作。 1.1. 2.IE浏览器设置 设置方式一:首次登陆时自动安装设置程序方式 在首次登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下载浏览器设置程序,按照提示使用IE下载之后,默认安装即可。安装完成之后重新启动IE浏览器登陆。 设置方式二:手工安装设置程序方式 如果自动安装没有成功,请在系统公告栏中下载“泰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IE浏览器设置程序.exe”进行手工安装设置。按照提示默认安装完成之后,登陆系统。 设置方式三:手工设置IE浏览器方式 1.如果还是没有设置成功的话,可尝试以下手动设置的步骤。 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选择【可信站点】图标,然后点击【站点】按钮,在弹出的输入框中输入本系统的访问地址的前一部分:http://124.130.146.13,点击【添加】,将该站点添加到受信任站点列表中去;然后点击【关闭】按钮。如果“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是选中状态的,则去掉前边的勾。

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流程、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18/Login/UserLogin. aspx,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⑴在 栏下的“信息录入”输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录入人员信息,重点注意: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以前在本市参加过工作的信息会显示。 ⑵在 栏下的“信息管理和打印”,勾上人员信息,点击 可以导出《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市城镇、本市农村: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省城镇、本省农村、外省城镇、外省农村(称为“外来人员”):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3、大中专毕业生: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到证; 4.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称为“三十日内转移”):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4. 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二、用人单位办理完就业备案,如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社保申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99/wssb/pages/qdyth/ wsbs/login.jsp,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 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税务对于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良好的税务情况不仅可以 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里,而且这也事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做好税务的相关工作,从国税的网上申报上开始吧。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版) 第一步打开IE浏览器,在搜索栏中输入网址,点击“一般纳税人申报大厅一”或“一般纳税人申报大厅二”打开申报界面。 第二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注册码输入”按钮,输入查询到的注册码,点击“确定”后进入密码维护界面,设置本单位的登陆口令,并牢记该口令,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返回登陆界面,输入税号和刚刚设定的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注:以后可以直接使用税号和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有四小票业务的企业,点击四小票发票→选择发票种类(如“海关完税证”)→增加→填写数据→提交。(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不必在此录入) 第四步点击报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将附表一、附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逐个进行填写→保存。申报表的表样及填写方法与纸质报表相同。 第五步点击申报处理→报表审核→增值税申报表审核。审核成功后,将无法再修改发票及报表数据,如果需要修改,请点击按钮取消审核。数据审核通过后,用户可通过“报表申报”进行远程申报 第六步系统提示后,请携带税控IC卡到办税服务厅抄报税。

第七步到税务大厅抄报税后,再点击申报处理→反馈信息查询。进行比对结果、申报情况和划款金额查询。如果出现申报失败的信息提示,例如比对不相符、帐户余额不足等,请根据提示做相应的改正。 第八步当企业有消费税或所得税申报时,打开“报表填写”,分别点击“消费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年度申报表”,就能进入相应的报表,报表填写与申报方法同增值税申报表。(注:在“消费税申报表”中,“应税消费品名称”栏中每一项的右下角均有一个红色三角形标志,如图所示,点击即可看到详细内容,直接选择,不必再录入汉字) 第九步如果企业需要申报“重点税源信息采集”内容,首先进行增值税、所得税等申报。申报数据上传后,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到重点税源信息采集系统。选择“信息采集”模块,在报表中通过下拉窗口,选择正确的采集内容。选择“静态信息采集”模块,分别录入相关报表,最后进行“重点税源-企业信息表间审核”。第十步用户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查询打印模块,打印本月的纳税申报表,查询打印模块区分了税种,点击需打印的税种获得申报表。(注:年度所得税打印时须将“税款所属年月”改为税款所属年的最后一个月,如200712) 打印时系统默认为纵向打印,因为表一为横向,用户可在页面设置中的方向栏改变打印方向。 第十一步点击主页面中右上方的即可退出本系统。 按照以上的步骤逐步完成,国税网上申报也就完成了。

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帮助手册

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 系统帮助手册 版本<1.0>

目录 1简介 (4) 2信息申报 (4) 2.1单位信息申报 (4) 2.1.1单位信息申报 (4) 2.1.2单位信息修改 (5) 2.1.3重大信息变更 (6) 2.2个人信息申报 (6) 2.2.1个人信息查询 (6) 2.2.2新增个人信息 (7) 2.2.3修改个人信息 (8) 2.2.4删除个人信息 (9) 2.2.5个人信息批量申报 (10) 2.2.6个人信息上报 (11) 3就业登记管理 (12) 3.1续办和终止 (12) 3.1.1续办查询 (12) 3.1.2续办 (13) 3.1.3批量续办 (14) 3.1.4终止查询 (15) 3.1.5终止 (15) 3.1.6续办和终止上报 (16) 3.1.7查询 (17) 3.2打印 (18) 3.2.1打印单位基本情况表 (18) 3.2.2打印年度办理劳动就业登记表 (19) 3.2.3打印签定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 (20) 3.2.4打印深户个人情况表 (21) 3.2.5打印暂住人员名册 (22) 3.3岗位需求预测 (23)

3.3.1岗位需求预测查询 (23) 3.3.2岗位需求预测新增 (24) 3.3.3岗位需求预测修改 (24) 3.4招工介绍信申请 (25) 3.4.1招工介绍信查询 (25) 3.4.2招工介绍信新增 (26) 3.4.3招工介绍信修改 (26) 3.4.4招工介绍信上报 (27) 4系统管理 (28) 4.1工种设置 (28) 4.1.1增加工种 (28) 4.1.2减少工种 (29) 4.2单位基本信息 (29) 4.2.1单位基本信息修改 (29) 4.3修改密码 (30) 4.3.1修改密码 (30)

新公司开社保户全流程

初次就业登记手续 携带资料 1.表1《接收函》只填写一份 2.表2《就业人员登记表》每人二份;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表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一式五份) 4.表4《未收费证明》只填写一份 5.表5《单位用人登记表》只填写一份 7.表7《上报用工花名册》用优盘带来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写上本人手机号联系方式); 公共邮箱a2341844@https://www.360docs.net/doc/0e3926186.html, 密码5661312 再就业登记手续携带资料(原单位是中区任城新单位是任城) 1.表1《接收函》只填写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写上本人手机号联系方式) 3.表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一式五份) 4.职工档案(一般包括就业人员登记表、最后一个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盖章的失业职工登记表) 再就业登记手续携带资料(原单位是济宁市其他县区新单位是任城) 1.表1《接收函》只填写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写上本人手机号联系方式) 3.表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一式五份) 4.失业职工再就业介绍信(抬头是任城区职介中心) 再就业登记手续携带资料(原单位是济宁以外的地区新单位是任城) 1.表1《接收函》只填写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写上本人手机号联系方式) 3.表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一式五份)

4.职工档案(一般包括就业人员登记表、最后一个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保险转移证明) 再就业登记手续携带资料(原单位是中区任城新单位是大市 或济宁其他县区) 1.表1《接收函》只填写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写上本人手机号联系方式) 3.职工档案(一般包括就业人员登记表、最后一个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盖章的失业职工登记表)封档案。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年度工资申报篇) 根据年度工资申报管理的要求,社保自助经办平台开通了网上职工工资性收入和单位平均工资申报等服务功能,方便单位业务申报。 一、用户登录 1、单位成功登录后,点击“年度工资申报”菜单(参见下图)。 2、单位进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后,将显示“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承诺书”页面。单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并勾选同意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进行后续操作。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上级菜单。 3、单击“确定”按钮后,进入“单位申报的进度情况”页面,若该单位当年度有未录入的人员或尚未完成工伤保险费确认的,系统会提示以下信息框提示: 单击“确定”按钮后,显示本单位年度工资申报进度情况,包括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情况。参见下图:

一、工资申报 2014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共分六部分,分别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12月底在册人员”、“12月底非在册人员”、“1-3月新进转入人员”、“盘片导出”和“盘片导入”,录入顺序不分先后。 (一)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 1、单位点击“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选项,显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页面,参见下图: 2、录入“2014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1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二条。 3、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保留到元,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三条。 4、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四条。 5、上述三项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出现如下提示: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通过,发现信息录入的有问题,需要补录或者修改,有两种处理方法: 1、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审批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出来后,选择前面的小方框,点击审批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审核状态,然后用审核帐户进入系统,打开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查到审批未通过信息, 点击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申请状态,然后用申请帐户登陆系统,打 开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如下图: 录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查出此人,点击后此

人的信息会铺到页面上,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点击保存按钮,这样由于误操作审批通过的错误信息就可以得到修改,如果要删除的话,在申请页面将此人查出来,点击删除按钮,就可以直接删除。 2、另外一种处理方式:既然已经审批通过了,可以给继续发放,发放后不要直接点击打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模块中,如下图所示: 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录入发放后产生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点击回车,查到此人信息,进行修改,然后保存,如果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无法进行变更修改,在前台操作的话只能是给注销掉,如果需要重新办理的话用申请账号登录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页面重新登记。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或者失业登记审批后,发现申请信息录入错误,需要修改 这种情况与就业失业登记的操作略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审批环节回退之后,用审核帐户登录系统,审核页面的查询条件认定状态或者是登记状态要给手动置为审核,然后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别的信息联合查询可以查询到确定的某条信息,审核不通过后,即可回退到申请页面,然后在申请页面进行修改。

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 - 苏州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 住房公积金代码:证书序列号: 单位经办人: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手机:经办人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事效率,单位经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并签订本协议后,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按规定办理缴存等相关业务及实时查询。 二、使用约束 (一)甲方负责指导乙方使用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乙方应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甲方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乙方若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负责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如遇技术故障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应立即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并指导乙方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确保乙方可按时准确办理。 (三)网上单位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日八时至十八时,周末、节假日照常办理。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其他时段系统只提供查询功能,乙方不能进行业务操作。 (四)乙方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的业务办理活动均视为乙方单位所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对办理业务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无故输入虚假及无效数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应采取防病毒措施,不得恶意破坏和攻击“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 (七)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妥善管理使用本单位的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如因泄漏密码、泄露职工个人信息、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终止条件 (一)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办理网上单位业务资料被查实弄虚作假、伪造的; 2.乙方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等操作规定,对甲方的改正指令执行不力的。 (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业务请求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业务请求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其他 (一)本协议中的软件版权归属甲方,受相关法律保护。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直至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自然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盖章)(公章)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登记操作手册

1 就业登记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劳务派遣? 2. 什么是劳务派遣企业? 3. 如何登记为派遣企业? 4. 员工就业登记信息录入错误,怎么办? 5. 业务受理部门提交错误,怎么办? 6. 遇到冷僻字如何处理? 1.1 办理流程 图1.1 1.2 操作示例 1.2.1 逐个办理员工就业登记 步骤1:从菜单区进入员工信息录入界面,如图1.2。

图1.2 步骤2:在员工信息录入界面的下方,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就业登记界面,如图 1.3。 图1.3 步骤3:进入新增就业登记界面,要求如实填写姓名等基本信息,填写信息的具体格式、 内容要求在每个填写空格后面都有详细说明,请您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填写完点 击[保存]按钮即可,如图1.4。

图1.4 步骤4:在就业登记界面,会出现刚才新增的就业登记记录,处理状态为“未提交”, 选中此条申请信息,点击下方的[提交审核]按钮,如图1.5。 图1.5 步骤5:提交审核时需要填写业务受理部门(就业登记信息的审核部门)等信息,点击 [提交]按钮即可,如图1.6和1.7。 图1.6

图1.7 完成以上5个步骤后业务就业部门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已提交的就业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步骤6:一个工作日之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查看就业登记信息的审核情况。从菜单区进入审核情况查询界面,如图1.8。 图1.8 审核通过如图1.9。 图1.9 审核不通过如图1.10,可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

图1.10 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如图1.11。 图1.11 步骤7:从菜单区进入花名册打印界面,如图1.12。 图1.12 审核记录打印操作如图1.13。

2018年度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2018年度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2018年度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 本指南是个人申请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操作指引。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符合《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毕业生接收条件的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接收条件 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由代理机构申请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重要提示: 1.关于毕业生接收程序 毕业生接收包括接收和报到两个环节。符合上述接收条件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为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已办理接收并经学校派遣后,还须办理毕业生报到。 2.关于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已存在调令信息的问题 根据我市户籍系统管理规定,同一申请人只能存在一条入户指标信息。如果申请人之前曾申办过我市人才引进并获批,再次申报时人才引进系统将会有提示,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以及本人情况在下列选项中选择一种:1.“曾申

报人才引进取得调令但未办理入深户手续。”,2.“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之后户口迁出我市,现需再次申报人才引进;或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后因学历晋升需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选择后点击按钮“确认属实,同意作废之前信息并继续申报”进行申报确认后,方可继续申报。本次调令获批时,之前的入户指标信息将作废。第1种未入深户的,之前调令予以撤销;第2种曾入深户的,之前调令改为待查状态,申请人今后在办理退休或其他业务需使用之前调令信息的,可向调令使用部门提供之前的入户证明材料来判定该调令的有效性。 3.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农业户籍毕业生在申请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 4.关于子女信息填写及子女随迁问题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子女信息时,填报“有随迁子女”的,需填写随迁子女信息,非随迁的子女信息不用填写。 根据我市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随迁的子女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5.关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及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经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或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水西门大街61号四楼412室办理注册认证手续。 二、网上申报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或拨打电话86590810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 “社会保险征缴” “缴费基数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 3、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4、申报表填写花名册装载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写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为填写项无“0”的项目不需填报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未成功点击“确认申报”的视为未申报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反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在“申报反馈区”对用人单位申报数据的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6、资料报送网上申报单位应于7月31日前按规定将《南京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报至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的单位报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或贴花手续。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0-12-7 新办企业招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如下业务: 1、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 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执一份,职工人事档案里备存一份。 2、申请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0e3926186.html,)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 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带《个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带《民 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非正规就业组织带《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 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 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3、办理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手续。 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 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 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及当月人员保险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有 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 工本人签字的《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为职工办理社保增加业务。 上述业务,需于每月1-15日前,到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5、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 (1)未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的企业,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https://www.360docs.net/doc/0e3926186.html,网站下载《社 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开户银行盖章并授权后, 将其中一份送回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存。 (2)每月通过银行扣款后,企业须在三个月内到缴费账户开户行,凭银行账号或单位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 专用收款票据》,由银行盖章后作为财务记帐凭据。

就业登记及退工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企业到劳动部门为新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由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本市人员(本市户籍):(非农业人员与农业人员分开填报) 非农业人员提供: 录用人员合同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失业证登记证》(新证)第2-3页 录用人员合同书第1页和第5页复印件各一张 农业人员提供: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 6号) 4份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津劳登字 1号) 1份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 1号) 每人 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津劳登字 21号) 录用人员合同书 《就 业失业登记证》 《就失业证登记证》(新证)第2-3页 (1)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登字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 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 6号) 3份 1号) 1份 1号) 每人1份 匸 21号) 1份 (8) 身份证复印件1张

(8)身份证复印件1张 (9)录用人员合同书第1页和第5页复印件各一张2、外省市人员(外省市户籍): 录用人员合同书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3份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1号)每人1份 二、就业登记时限:自合同起始之日起30日内。 三、用人单位必须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将员工档案提至本处2号窗口存档。 注:(1)-(5)项表格到局信访监察科(底商栖霞道40号)购买; (6)项到3号窗口办理 办理退工备案程序一、申办对象:用人单位二、申办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需由本人签字)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网上退休审核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网上退休审核篇) 目录 目录 (1) 一、养老金申领 (2) 二、发放形式调整 (6) 三、计划生育奖励申领 (7) 四、养老金卡折查询 (8) 五、申报表打印 (9) 六、核定表打印 (9) 七、业务撤销 (10)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网上退休审核手续。 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请按照程序提示的内容,录入数据,经校验通过后可以打印养老金核定信息,并从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在办理网上退休审核业务时,对部分账户信息有疑义,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形的人员,经系统校验未通过的,单位应携带养老金申领的相关申报资料,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一、养老金申领 (一)点击进入“网上退休审核”页面。

(二)点击“网上退休审核”菜单,进入“养老金申领”界面。 (三)按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办法,满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当向退休到龄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告知工作,并收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所需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操作步骤: 1、录入养老金申领人员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录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经核对公民身份证信息后,再次重新录入。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和“个人登记信息”区域自动显示养老金申领人员的相应信息,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3、发放形式:养老金的发放形式可以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或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异地)。 (1)自行提供银行卡折。页面显示本市养老金发放的所有银行,操作人员选择相关银行后,再录入银行卡折的账号。 选择自主提供卡折的人员,相关信息经银行校验通过的,从次月起可使用该卡折领取养老金;校验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 将根据自主提供卡折所对应的银行,为您制作一张新卡,以确保

高企申报经验

一认定的优势以及条件回顾 优势 1.税收及优惠政策 从申报当年开始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可以进相应的研发费用减免。 就是2月份3月份就要开始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如果企业研发费比较高,或者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比较高,也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减免企业所得税。 2.人才引进政策 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就可以到人事局给企业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 认定需要准高新技术企业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满足条件的企业员工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 取得居住证后,可以根据国家积分落户制度对于就职的人员进行加分,居住证制度今年下半年拟开始实施。 3.其他优势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在国家的一些扶持项目申报上均有帮助,有些项目申请还强制要求必须具有国家高新资质; 比如海淀区每年都给高新技术企业有研发费用补贴,最高的补贴金额可达三百万。 高新企业用于新技术和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快速折旧。 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就业登记操作流程

就业登记操作流程 1. 打开厦门人力资源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e3926186.html, )然后根据企业的帐号和密码登陆管理界面。 网上办理流程: 2. 点击就业登记---新增:将员工的信息填写完整,然后保存。如下图 : 3. 就业登记----未提交:保存后员工的信息都会在未提交这个界面,选择所要提交人员的名字,将提交的报备部门、经办人员和联系电话填写。用人单位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一定要确认登记部门的选择无误,如到市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如到各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相应的区就业中心,如果登记部门选择错误,则用人单位到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时,该登记部门就无法调出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就业登记信息错误也可以在这个界面修改和删除。注意:只有员工就业登记信息提交后,花名册才可以打印出来。

4.就业登记---未审核:提交后处理状态为待审核时,如果发现有数据要修改和删除,需要先返回到未提交。然后在未提交界面进行修改和删除,修改后的数据必须重新提交和打印。待审核数据如需要更改报备部门可以点击“修改登记部门”进行修改。 5.就业登记----资料打印:员工就业登记信息提交后,须把花名册打印出来(注意:只有提交后的员工信息才可以打印出来)本市人员需打印出花名册和录用员工登记表还有带上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证)去报备部门审核;外来人员需打印出花名册和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前去办理。

打印前请确认已安装ADOBE READER阅读软件,该软件在打印登记的页面有提供下载,如果用人单位在下载或安装该软件的过程中有误,也可自行在其它网上搜索、下载该软件进行安装。 6.用人单位如对登记事宜有疑问,可致电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登记部门,电话公布如下: 市就业登记部门5114233或5205595 地址:长青路191号2楼 海沧分中心就业登记部门6530625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思明区就业登记部门5863055 地址:禾祥东路168号 湖里区就业登记部门5635673 地址:仙洞路3号 集美区就业登记部门6219125 地址:杏滨路898号 海沧区就业登记部门6580451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同安区就业登记部门7316712 地址:南门路71号 翔安区就业登记部门7889992 地址:翔岳路55号如对网上操作事宜有疑问,可在人力资源网的“在线咨询”留言,也可发邮件至xmjyzx@https://www.360docs.net/doc/0e3926186.html,,或致电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信息部门,电话6530628或520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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