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案例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案例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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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房产估价报告 (1)

二、致委托方函 (2)

三、估价师声明 (4)

四、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5)

五、房产估价结果报告 (7)

六、附件 (11)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估价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估价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刘淦培、刘国桢

估价作业日期:2014年02月18日—2014年02月20日

估价报告编号:荆居房(地)估字WW2014—0016号

致委托方函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委托的内容和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规范和公允的技术标准,对贵公司拥有的位于易家岭发展路南段西“徽商国际购物中心”(负一层建筑面积为8812.36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8144.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7743.15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为5520.84平方米,B区机房建筑面积498.2平方米,四、五层建筑面积1515.84平方米)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房产总面积为32234.89平方米,在估价时点的现时价值进行估价。

一、评估时点:2014年02月18日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三、评估人员:刘淦培、刘国桢

四、估价日期:2014年02月18日—2014年02月20日

五、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

5、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6、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2013080号;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2011029号;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荆规用地2011029号;

10、评估委托书、委托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

11、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向委托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12、查阅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行情。

六、估价结果:

本评估公司根据估价目的,遵守估价原则,按照估价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计算,并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的详细分析,确定湖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易家岭发展路南段西“徽商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负一层建筑面积为8812.36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8144.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7743.15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为5520.84平方米,B区机房建筑面积498.2平方米,四、五层建筑面积1515.84平方米)32234.89平方米的商场于估价时点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为103151648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叁佰壹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捌元整。

特此函告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 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正确。

2、本估价报告的分析、意见的结论是我们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刘淦培、刘国桢)已对本估价报告中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察,取得了委估房地产目前的真实状况资料,并以此作为估价的重要依据。

6、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作为其它用途。未经本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同意,估价报告不得向委托方及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及个人提供,凡因委托人使用估价报告不当引起的后果,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机构所有。

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其他优先权的法律冲突 商品房的建造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目前房地产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自有资金、建筑商垫付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以及银行抵押贷款等。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在建工程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占银行开发贷款的比重也在逐步增加。 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同时涉及房地产开发商、银行、购房人、在建工程承包人、税收部门、抵押登记部门等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特别复杂,银行必须十分谨慎地操作才能防范风险。本文拟结合信贷实践,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对银行在建工程抵押权与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购房人的商品房期待权、国家的税收优先权之间可能存在的法律冲突进行分析,并就如何防范、化解这些冲突提出建议,供金融机构参考。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建设或工程,包括成套或单项建设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维修、安装、改建、扩建和大修理工程。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其抵押人为房地产开发商,抵押权人为提供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贷款的银行,抵押目的在于获得继续建造资金,抵

押物为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通过转让才能实现在建工程的价值,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在建工程抵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在建工程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法定的特别优先权,其效力优于银行抵押权,承包人行使该特别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案例分析:

施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分析

农四师六十七团和谐小区3#4#住宅楼 施工总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农四师六十七团和谐小区3#4#住宅楼 2、工程建筑地点:农四师六十七团团部 3、工程结构及规范:建筑面积3787.4m2,砖混结构四层。 4、建设投资:337.8万元 5、施工工期:开工日期为2008年5月15日。 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7、建设单位:农四师六十七团 8、设计单位:伊犁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9、施工单位:伊犁宏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0、监理单位:农四师工程建设监理站 二、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1、根据设计图纸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与之对应的《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认真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对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中所确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目标和质量措施、安全措施均已贯彻执行。 2、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均进行了检验,监理工程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签证,对工程中使用的钢材、水泥、

砖、砂石料、防水材料、门窗等重要原材料、构配件等,做到严格报验、见证取样,防止不合格材料用到工程上。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复验,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按要求制作、养护、送检,其试验强度均符合施工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3、在整个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巡视、监督等形式,对工序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和缺陷,我方均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并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 4、在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施工验收工作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对地基验槽、基础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认证,组织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结论符合勘察、施工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监督。 5、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组织均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为“合格”观感质量评定为“一般”,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三、分部工程质量评价 本工程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分为六个分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 1、地基验收:本工程地基勘察部门于2006年10月19日对基础进行了第一次验槽,2006年11月17日对基础进行了第二次验槽,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基础施工。

在建工程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 1.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抵押在建工程建筑面积(须与《商品房销售窗口表》中的面积一致) 3.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8.法定优先受偿权调查记录(有固定格式,附后) 9. 拟抵押在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有固定格式,附后) 10. 拟抵押在建工程施工款支付情况说明(有固定格式,附后) 11、工程承包合同(土建、安装) 12、预售房屋情况说明(房号、面积、价值) 13、土地出让合同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盖章!

工程款支付情况说明 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名称),由承包建设。经与建筑承包人、监理公司核对,截止年月日,我公司拖欠承包人建筑工程款为元。 发包人:(盖章)总承包人:(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说明 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 (项目名称)截止年月日,经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核实,工程进度概况如下: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法定优先受偿权调查记录 (公司名称): 我公司接受贵方的委托,对 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客观、公正、严谨的完成估价工作,现需要对本次评估的房地产的权益状况进行调查,希望能得到贵方的配合,谢谢! 请根据下列调查要求如实说明相关信息: 1.建设投资主体: 2.合作建设单位: 3.土地使用权人: 4.截止年月日,建设方是否缴清了该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如期支付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款,该房地产是否设定了抵押权,请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欠缴出让金和拖欠工程款的数额,抵押权的权利人、权利范围、权利价值、约定日期): 5.其他事项: 重要提示:接受调查方对以上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并对所说明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由以上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概由接受调查方负责。 接受调查方(盖章): 调查方: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调查日期: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案例

. . . . 目录 一、房产估价报告 (1) 二、致委托方函 (2) 三、估价师声明 (4) 四、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5) 五、房产估价结果报告 (7) 六、附件 (11)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报告估价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估价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刘淦培、刘国桢 估价作业日期:2014年02月18日—2014年02月20日 估价报告编号:荆居房(地)估字WW2014—0016号

致委托方函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委托的内容和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规范和公允的技术标准,对贵公司拥有的位于易家岭发展路南段西“徽商国际购物中心”(负一层建筑面积为8812.36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8144.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7743.15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为5520.84平方米,B区机房建筑面积498.2平方米,四、五层建筑面积1515.84平方米)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房产总面积为32234.89平方米,在估价时点的现时价值进行估价。 一、评估时点:2014年02月18日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三、评估人员:刘淦培、刘国桢 四、估价日期:2014年02月18日—2014年02月20日 五、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 5、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6、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2013080号;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2011029号;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荆规用地2011029号;

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平米。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

证、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权人同意在建工程评估现值_________%以内提供贷款。贷熬总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贷款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证将该款项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贷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规定计息。 五、还款方式:_________。 六、双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险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1.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保险凭证交抵押权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抵押工程因保险事由毁损灭失时,抵押权人为该保险赔偿金及支配人。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本息和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写下列(1)(2)款) (1)投保价值:_________元整。 (2)保险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双方再另行约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况下,抵押权人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可以得出,在建项目抵押必须满足以下几种条件: 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集体所有土地或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故不得进行抵押。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而只有已经取得三证的情况下,才能按要求填写相应编号。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因为只有符合该比例要求,开发商才能申请商品房预售,在建项目才具有了可转让的属性,满足抵押法定要求。 4、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这也是与我国房地产法律中的“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保持一致的要求。 法律对在建项目抵押做出以上要求,主要是从保护债权人即银行的利益出发。但是对开发商而言,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否则可能会因为不符合法律要求未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延误了工程进度,导致更大的损失。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开发商以在建项目做抵押成功获得贷款也并不意味着事情到此结束,相反,开发商仍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遭受完全不必要的损失。 二、在建工程抵押后应履行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或告知的,转让行为无效。 实践中,尤其是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务必将抵押事实如实告知买受人。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抵押人(商品房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履行告知义务规定了远比《担保法》更为严格的责任。具体表现为: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由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样本2 门头沟区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门头沟项目部) 2013年3月2日

1.前言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为贯彻区政府〈门头沟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部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1.2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2013年2月,建设工程指挥部邀请区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征地拆迁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多次探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征迁户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区近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办法》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3评估内容 根据《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C、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在建工程房地产资料清单估价和抵押

在建工程房地产项目抵押登记备案所需资料清单 (注意:原始资料要求字迹图文清晰,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清晰无误) 一、估价科备案所需提供资料: 1、估价备案申请表(估价科领取表格,或由金达评估公司传电 子版,双面打印。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盖章) 2、土地证(证号表格附图完整,数据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规划建审总平面图(大图要求文字数字清晰复印件加盖公 章) 8、规划证总幢数和总建筑面积中各单体建筑面积明细数据(单 体建筑面积之和应等于规划许可证面积。同样,施工证总建 筑面积应等值分解到各单体楼号中,可由《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综合审查意见确定) 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有廉租房请明确廉租房安排在那幢建设,以及廉租房建筑 面积。 11、如有拆迁安置房,不管是就地还是异地安置,均应明确安置 房楼号、建筑面积、目前的形象进度和竣工日期。

12、如有公益项目(幼儿园、卫生院等),则提供其占地面积测量 成果表(麦普测量,南二环与太乙路十字西南角) 13、房屋建筑面积预测量报告(仅需要报告前6页,无需具体房 号表。如已测量必须提供,如未测量,则不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 14、结建人防工程审查报告,明确各幢楼人防建筑面积和项目总 人防建筑面积。 15、施工单位出具的不欠工程款证明原件(评估公司可提供样本) 16、优先受偿权说明(评估公司可提供样本) 17、项目形象进度及已完工作量说明(评估公司提供附表) 18、土地取得方式证明(评估公司可提供样本) 19、房屋销售情况说明(评估公司提供样本) 20、已售房屋情况明细表(以网上登记备案数据为准) 21、城建配套劳保节能消防费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按规 划建筑面积缴纳,并按照缴纳费用收据填写下表) 22、全额土地出让金缴纳收据凭证(复印件,确认和土地出让合同金额一致,如不一致,作出说明,字迹清晰!) 23、项目成本总投入明细表 24、评估报告(评估公司提供)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7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通用 范本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1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标准版本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合同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 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 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_________交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自验报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六枝特区老干活动中心 2、工程地点:六枝特区建设南路 3、建筑面积:1006M2 4、建设单位:六枝特区老干部离退工作局 5、勘察单位: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安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分公司 6、设计单位:六盘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施工单位: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监理单位:六盘水新时代监理公司 二、施工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单位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由于本工程施工工序复杂,质量要求高,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方案,并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 三、监理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便认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达到标准要求后,才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按照国家的各项标准要求,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

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度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做,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09年10月28 日组织了竣工工程的初验收,参加验收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监督站等人员的组成均符合要求。 五、验收整改情况 工程竣工初验收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由各单位进行了复验通过。 六、工程总体评价 该工程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已顺利完工,其工程各项综合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家验评标准,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并经各方确认。本工程从建筑设计方面较为合理,能够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在施工全过程中监理单位尽职尽责,施工单位精心施工,克服了各种困难,并采用了新技术、新方案、新工艺。实行了科学化的现代管理措施,圆满地完成了施工合同的要求,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竣工验收,提请该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备案。 项目负责人: 六枝特区老干部离退工作局 2012年1月11日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以商业银行防范风险为视角 于晨曦 张文锋 中国工商银行授信业务部 一、商业银行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未完工的特点,在其功能性、可转让性及稀缺性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这决定了其最终价值的不完整性,即限定了其抵押贷款价值的保障功能。而其对房地产行业的隶属性,也决定了其在经济的不同周期阶段,自身价值的周期性波动。内、外部条件对其的限制性,导致了抵押价值评估实践中,存在很多的模糊认识和问题,从而为抵押贷款的安全带来较多的潜在风险。 1.在建工程抵押内涵界定 对房地产在建工程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读。广义在建工程指房地产自主体工程开始建设至建设完毕、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所有权证书前的一种物理状态。狭义在建工程指房地产自主体工程开始建设至建设完毕前所处的一种物理状态。在建工程不仅包括固定资产建设,也通常包括一些维修、安装、改建、扩建或大修等工程。 传统的在建工程抵押内涵以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为难,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但《物权法》颁布以后,对其内涵做了一定的拓展,根据一般抵押权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有权处分的在建工程在不转移财产的前提下,抵押给债权人的一种行为。实践中,不同层级的信贷人员对在建工程和在建工程抵押的内涵存有不同的理解,从而在接受抵押品的范围和贷款资金的用途监管上有不同规定。 2.抵押条件的确定 由于在建工程的未完工特性,商业银行对抵押条件的确定存有一定的不统一。部分银行会直接根据法律法规执行,只要主体开工建设就可接受。部分银行会以±0为标准。而大部分银行会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规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占投资总额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以后才可接受。当然,还需要对土地出让金、工程价款、相关证件的齐备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抵押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报告竣工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名称:泸县毗卢镇烂庙子村校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章):泸县毗卢镇学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泸县毗卢镇烂庙子村学校改建工程 2、工程地点:泸县毗卢镇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500.12平方米 4、建设单位:泸县毗卢镇学校 5、勘察单位:泸县华庭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泸县华庭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四川建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泸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施工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单位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由于本工程施工工序复杂,质量要求高,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方案,并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 三、监理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便认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达到标准要求后,才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按照国家的各项标准要求,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度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做,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组织了竣工工程的验收,参加验收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监督站等人员的组成均符合要求。 五、验收整改情况 工程竣工初验收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由各单位进行了复验通过。 六、工程总体评价 该工程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已顺利完工,其工程各项综合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家验评标准,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并经各方确认。本工程从建筑设计方面较为合理,能够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在施工全过程中监理单位尽职尽责,施工单位精心施工,克服了各种困难,并采用了新技术、新方案、新工艺。实行了科学化的现代管理措施,圆满地完成了施工合同的要求,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竣工验收,提请该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泸县毗卢镇学校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xx号xx块地B4、B5楼商业、综合(办公)用途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委托人: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估价机构: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xxx xxx 估价作业日期:2010年2月10日—2010年2月25日 估价报告编号:x估字(2010)第10020xx号 委托估价方函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贵方委托,我公司对位于xx号xx块地B4、B5楼商业、综合(办公)用途在建工程房地产进行了估价,为金融机构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我公司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采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在认真查阅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综合分析,经过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运用假设开发法和成本法确定估价对象规划建筑总面积74217、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06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96、74平方米,封闭空间56、72平方米,室外楼梯29、91平方米),在估价时点2010年2月10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柒亿贰仟壹佰贰拾壹万圆整¥721,210,000元。其中: 地上建筑物价值:人民币壹亿捌仟叁佰壹拾捌万圆整¥183,180,000元; 土地使用权价值:人民币伍亿叁仟捌佰零叁万圆整¥538,030,000元。 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2010年2月10日xxx和xxx已对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笨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 xxx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 xxxxxx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本次估价的假设前提: 1、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能够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 2、任何有估价对象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3、估价对象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在估价时点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在公开市场可以合法的进行转让。 4、在估价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5、存在自愿销售的卖主,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6、有一段合理洽谈时间,通过考虑房地产性质和市场情形进行议价。 二、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的资料数据 1、本报告出具的价格包含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税费,如至估价时点止,原产权人尚未缴纳,应按照规定缴纳或从评估价值中相应扣减。 2、本次估价未对估价对象做建筑基础和结构上的测量和实验,本次评估假设其无基础、结构等方面的重大质量问题。 3、本次估价建筑物面积引用《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其确切建筑物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最终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4、本次估价以开发商自己开发为前提。 5、假设在建工程能在设定的开发期内竣工交付并销售完毕。 三、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及一些特殊处理 1、估价结果是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的市场价格参考。估价时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供应关系变化、市场结构转变、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抵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没有考虑估价对象将来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宜,以及特殊交易价格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亦会发生变化。 2、在建工程完工比例及工程质量以该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监理证明》为准。

建筑工程评估报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一期室外运动场工程 工程质量竣工评估报告 (辅助用房) 建设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设计单位:上海轻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章):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评估依据 三、质量保证资料核查情况 四、分部分项工程说明 五、评估结论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一期室外运动场工程 (辅助用房) 工程质量竣工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奉贤新校区-期工程室外运动场. 2.建设地点: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一期室 外运动场东临奉炮公路,北临奉柘公路,西临学生公寓,南临海工路。 3.建设单位: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4.设计单位: 上海轻工业设计研究院. 5.监理单位: 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建筑面积. 554m2; 8.结构类型: 基础部分: 条形基础;主体部分: 砖混结构二层建筑(新增斜屋面),层高3.3m,建筑总高度8.6m,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结构柱、梁、板、雨逢、楼梯砼强度为C25,墙体为M7.5混合砂浆,砌MU10砼砖。本工程设计±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600M,室内外高差-0.300M。 二、评估依据 1、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条文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9、《建筑给排水系统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1、《住宅工程防渗漏管理手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编)2001.12 12、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及变更修改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 13、有关的标准图集及说明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所需资料

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一、委托方资料(估价人员看原件,带走复印件) 1.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产权,公司委托)/个人身份证(个人产权,个人委托);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规划、设计资料(估价人员查看原件,带走复印件) 1.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房开项目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 6.规划审批的设计方案; 7.施工总平面图(主要为含各项建设指标说明的总平面图)。 三、抵押物房地产的权利情况 文件依据:建设部发《房地产抵押评估指导意见》 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抵押房地产在估价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其中,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可由评估人员了解情况后代为拟稿,委托方盖章) 1.地价款是否交齐,如有欠付,应予说明;(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地价款缴纳凭证) 2.前期费是否交齐,如有欠付,应予说明; 3.如已办理过抵押尚未还清,应提供抵押《他项权利证》复印件,并说明情况; 4.甲方(委托估价方)出具的承诺函; 5.甲方(委托估价方)盖章的已完工程进度说明; 6.乙方盖章的已完工程进度说明及工程款支付情况函(即施工方申明); 7.已经预售备案的,已售出去的套数及其建筑面积(并列明分摊土地面积)和金额情况应予说明。(房开项目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 四、造价资料 1.甲乙双方的施工合同复印件(主要反映工程造价及工期); 2.已完工程的造价情况 (1)地下部分的地基造价(如桩基工程、挖土工程); (2)地下部分的基础造价; (3)地上部分的造价。 五、预售价格(房开项目提供,其他项目不需提供) 1.各种类型房产(包括车位)的拟(已)预售价格(起价、均价); 2.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房地产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房抵第( )号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确保年月日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地产抵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抵押物 1.1 甲方自愿以位于,建筑面积 /㎡的房产,房产证号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产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 “该房地产”抵押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范围 2.1 当金(¥:)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下同)。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抵押权的存续期限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四条抵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管 5.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有和保管,甲方同意随时接受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 5.2 甲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甲方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5.3 甲方应将有关抵押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保险 6.1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抵押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介绍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介绍 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说过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一般在工地,或者是做建筑工程的人应该能比较了解,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就是使用正在建设的土地权和投入资产进行抵押。那么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到底怎样才能办理,办理的条件和流程都是怎样的呢? 在建工程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这种方式是被广泛使用的,因为这种方式技能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可以满足后续的工程建筑。虽然这种方式虽然很方便,但是抵押工程毕竟不同房屋抵押,这种程序和关系比较复杂,操作不当,很容易出现法律问题和财产危机。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第一条,使用在建工程的抵押款项必须用在工程上面的建造,不可以为自己的其他债务作为担保,仅仅只能为在建工程进行担保。第二条,抵押在建工程,必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第三条,将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同时,必须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抵押。第四条,必须确保投入的自有资金达到总工程建设投资的25%以上才可以,并且确定工程的交付时间和日期和土地所有权。 这样的抵押贷款有一定的便利,但是也有一定的风险。比如说权属风险,也就是说这个土地所有权到底归谁,是否没有资格的人拿来进行抵押等等问题,还有就是土地面积的界限是否清晰。还有就是价值风险,抵押在建工程前需要对其进行评估,但是估价人员的水平并不均衡,所以估价过高过低都是时常发生的。所以有可能造成贷款的风险。质量风险也是常有出现,比如在施工的时候偷工减料,建造出质量不合格的房子,这样就远远低于最初的估价和贷款金额。登记风险也是有的,比如有的银行没有开具登记合同等等。重复风险,也就是说,同一个工程被用来贷款两次这种情况。还有就是处置风险,这种就是同时进行处置,然后项目的市场过低,贷款不能全额收回。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确实十分方便,但是风险也是有的,所以选择这种方式贷款的用户,一定要仔细调查,避免出现以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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