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编制依据

本规范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和备案。

建档备案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属于专业档案。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地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类数据和信息资料保存,并发挥其作用的必要措施,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和促进文物资料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建档备案的责任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上级普查机构负责对下级普查机构的建档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资料收集范围

5.1 调查资料

5.1.3 田野调查记录

5.1.4 图纸、照片、拓片等资料

5.1.5 其他调查资料

5.2 行政资料

5.2.1 各类行政性文件及报表

5.2.2 培训教材

5.2.3 宣传材料

5.2.4 其他行政资料

5.3 汇总资料

5.3.1 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

5.3.2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5.3.3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

5.3.4 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普查数据资料

6 建档与备案

6.1 通过田野调查,收集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资料。

6.2 对调查资料进行室内整理、分类、编号、命名后归档。

6.3 对普查档案进行审定和抽查,并签字、盖章。

6.4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建立文物普查档案。根据收录资料的内容,按调查资料卷(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建档。

6.5 调查资料卷、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应根据收录的内容编制目录,以便查阅。6.6 县级行政区域文物普查档案调查资料卷中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汇总资料卷,须制作备份,上报地市文物普查办公室。

6.7 地市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所辖各县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市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6.8 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各所辖地市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省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国家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6.9 国家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各省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

7 技术要求

7.1 档号编制要求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的档号由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和分卷符号及顺序号两部分组成,中间用“–”隔开。

例:

调查资料卷:XXXXXX – D 001

行政资料卷:XXXXXX – X 001

汇总资料卷:XXXXXX – H 001

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7.2 案卷的分册

30mm。超过两册以上的案卷,其档号中的顺序号应在001—999的取值范围内升序编号。

7.3 卷皮、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的要求及其式样

7.3.1 案卷卷皮纸张要求

幅面规格:A4。

卷皮纸质:250克/平方米以上纸张。

7.3.2 案卷纸张要求

幅面规格:A4。

卷内纸质:80克/平方米纸张。

7.3.3 案卷封面、备考表填写要求

案卷封面及备考表填写使用宋体、4号字,不加黑。

7.3.4 目录填写要求

目录中填写使用宋体、5号字,不加黑。

7.3.5 封面、目录、备考表式样

见附件1-3。

7.4 表格填写要求

表格中填写使用宋体、5号字,不加黑。栏目中内容若填写不下时,应适当缩小字体。

表格中,凡每格填写字数较少的,设置为上下左右居中;填写字数较多,设置为靠左居中。填写文字在两个段落以上的,设置为靠上并首行缩进2字符。

7.5 图纸、拓片的收录

电子档案要求:

将手绘的图纸或拓片扫描或数码照相后,导入数据库。

纸质档案要求:

手绘图纸或拓片应粘贴在图纸册页上,同时填写图纸册页下端的图签。电子图纸文件直接打印在图纸册页上,同时填写图纸册页下端的图签。

7.6 照片的收录

电子档案要求:

直接导入数据库。

纸质档案要求:

用专业相纸洗印,幅面不小于5英寸,粘贴在照片册页上,同时填写照片册页下端的图签。

某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要点 (3) 一、工作目标 (3) 二、组织实施 (3) 三、标准时间 (3) 四、测量对象 (3) 五、主要任务 (3) 六、上报要求 (3) 七、调查工作要求 (3) 八、注意事项 (4) 第二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5) 一、调查表式 (5) 二、实地调查说明 (7) 第三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技术方案 (20) 一、原则 (20) 二、目标 (20) 三、任务分类 (20) 四、测量流程 (21) 五、支撑标准 (24) 第四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细则 (27) 一、组织实施与任务分工 (27) 二、工作进度安排和成果要求 (30) 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样本抽选办法34 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遥感测量细则 (40) 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普查区遥感测量细则 (56) 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影像数据制作细则 (84) 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细则 (99) 八、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结果数据精度检验细则 (110) 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部分指标解释123

第一部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产量对地抽样调查技术与遥感测量技术应用相结合,准确及时获取主要农作物面积,建立起全省和粮食生产大县面向未来的现代农业统计对地抽样调查体系。 二、组织实施 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在国务院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和陕西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陕西调查总队具体组织实施。 三、标准时间 调查时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实地调查时点:实地调查按照播种季节进行。秋冬播调查时点为2016年4月30日。春夏播调查时点2016年8月15日。 四、测量对象 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还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普查区样方土地覆盖要素。 五、主要任务 开展省级和各县农作物总面积和主要农作物面积测量。 六、上报要求 实地调查结果在调查时点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省农普办,省农普办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国务院农普办。 全部遥感测量成果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上报至国务院农普办。 七、调查工作要求 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的数据保密工作,承担调查任务的各相关方包括技术服务承担单位、人员都需签订数据保密协议,相应保密级别参照国家测绘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单位的办公场地要严格按照与数据保密级别相适应的有关要求执行。 2.各市县农普办和国家调查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实地调查数据质量。各市县农普办主任和国家调查队队长要亲自牵头,具体负责该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电话报省农普办遥感测量组。 3.各市县农普办和国家调查队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方案》和《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国家文物局等七部委文件《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2010-02-13] 近日,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全文如下: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民办博物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准入制度不完善、扶持政策不健全、管理运行不规范、社会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博物馆的健康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现就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积极促进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一)民办博物馆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大背景下公民文化需求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具有文化普及鲜明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和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指导思想,将民办博物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符合各地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目标、措施和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民办博物馆的科学发展。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税务、文物等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对民办博物馆在创办、开放、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及时帮助切实解决,保障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二、加强扶持,为民办博物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资料]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资料]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 2012-03-1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分类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此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文物分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6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文物藏品档案规范》(,,,, 0020—2008),国家文物局,2009年2月16日 《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国家文物局(文物博发[2001]81号) 《藏品档案填写说明》,国家文物局,1991年11月19日 《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国家文物局,2007年6月5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文物分类 根据文物的异同,即构成每件文物基本物质的自然属性和所形成的社会属性之差异性、同一性,把全部文物区分组合成类的过程。 4 与此次普查中文物分类相关的文件材料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及其著录说明中“文物类别”部分。 5 分类原则

5.1 文物分类体系结构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统一性。 5.2 文物分类的基本原则是质地为主,兼顾性质、功用,并充分考虑到中国文物传统分类方法。对存世量较大、类别特征明显的文物独立成类,不具备这些特征的归入其他类。 6 具体分类 根据文物分类原则分为31类。具体如下: 序类别内容及举例 号 金银器除货币、雕塑和造像以外的,以金银为主要材质的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及工艺1 制品等。 铜器除货币、雕塑和造像以外的,以铜为主要材质的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及工艺制2 品等。 铁器除货币、雕塑和造像以外的,以铁为主要材质的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及工艺制3 品等。 陶、泥器彩陶、黑陶、红陶、灰陶、釉陶、白陶、紫砂、彩绘陶、珐花、生坯、泥金饼、泥4 丸等工艺制品及陶制建筑构件、陶制生产工具与生活用品等。 瓷器彩绘、颜色釉等各类瓷质制品, 5 砖瓦画像砖、城砖、砖雕、墓砖、影作、象眼、板瓦、筒瓦、瓦当等。 6 宝、玉石器玉、碧玺、玛瑙、翡翠、各类宝石、珊瑚、琥珀、蜜蜡、钻石、芙蓉石、松石、石7 榴石、晶石、橄榄石等制品及原材料。石器石刻石质工具、碑刻、墓志、经幢、画像石、法帖原石等。 8 漆木竹器各类漆制品、木质家具、竹藤质家具、生活用木器、木质工具、木刻板、牌匾、竹9 木简牍,以及竹、木、藤、草、核、匏质工艺品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编制依据 本规范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和备案。 建档备案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属于专业档案。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地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类数据和信息资料保存,并发挥其作用的必要措施,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和促进文物资料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建档备案的责任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上级普查机构负责对下级普查机构的建档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资料收集范围 5.1 调查资料 5.1.3 田野调查记录 5.1.4 图纸、照片、拓片等资料 5.1.5 其他调查资料 5.2 行政资料 5.2.1 各类行政性文件及报表 5.2.2 培训教材 5.2.3 宣传材料 5.2.4 其他行政资料 5.3 汇总资料 5.3.1 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 5.3.2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5.3.3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 5.3.4 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普查数据资料 6 建档与备案 6.1 通过田野调查,收集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资料。 6.2 对调查资料进行室内整理、分类、编号、命名后归档。 6.3 对普查档案进行审定和抽查,并签字、盖章。 6.4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建立文物普查档案。根据收录资料的内容,按调查资料卷(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建档。 6.5 调查资料卷、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应根据收录的内容编制目录,以便查阅。6.6 县级行政区域文物普查档案调查资料卷中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汇总资料卷,须制作备份,上报地市文物普查办公室。 6.7 地市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所辖各县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市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6.8 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各所辖地市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省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国家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韶关市统计局 2018年5月10日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市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9770人,登记了47.74万农户、1297个村级单位、102个乡镇级单位、5256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63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274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115个样方和23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7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市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市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广东省农普办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我市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06%,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0.37%。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农普办和市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94个乡镇,其中乡1个,镇93个;1292个村,其中1202个村委会,90个涉农居委会; 1.33万个自然村;413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我市共有5256个农业经营单位,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2246个;38.05万农业经营户,其中7206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市共有56.59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我市共有拖拉机6.04万台,耕整机1.26万台,旋耕机1.6万台,播种机270台,水稻插秧机381台,联合收获机2008台,机动脱粒机2.77万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我市耕地面积[1]330.40万亩(不含可调整地类面积),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2381.76万亩,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

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x〔x〕5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6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152号)和《x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可移动文物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实物见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旨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x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我县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围,保障文物安全;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发挥文物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 二、普查的目标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县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

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为实施文物的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拥有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驻县部队的可移动文物普查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要求组织开展,其普查工作不纳入我县的普查范围。 普查的文物包括:x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x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x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是: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11类附录信息、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收藏单位主要情况。 四、普查的技术路线

文物局第三次文物普查知识

扎实搞好文物普查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 垣曲县文物局贾俊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为了使大家对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更深的认识,下面就由我对垣曲县几年来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做以简要汇报。由于到任时间不长,错误和不到之处,还请大家指正、包涵。 一、“三普”背景 文物普查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每一次普查都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推上了一个新台阶。1956年的第一次普查后,我国公布了首批全国文保单位,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保护机制。1986年的第二次普查是在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之后,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普查手段和方法都较前一次有了较大提高,普查对促进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延缓我国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保持多民族文化特质和文化独立性、维系我国文化生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文物普查的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和推进了文化产业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培育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文物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近年来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乡土建

筑、商业老字号等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都得到了重视并纳入了保护范围,这就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新一轮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对这些新的文物类别进行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探索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展示途径,继而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一五”期间自上而下开展的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一项文物工作。 二、“三普”起止时间及三个阶段工作重点 2007年4月4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第一阶段是从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三、“三普”工作概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首次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文物保护基础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模农户表填写说明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模农业经营户 普查表表号:602表 公民应依法履行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调查的原始资料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文号:国统字〔2016〕108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 普查区代码:□□□□□□□□□□□□普查区名称: 普查小区代码:□□普查小区名称: 户编码:□□□ G000一、您家的基本情况 G001户主姓名:__________ G002户主的户籍是否在本乡镇?(单选,在选择处划“√”)1.是 2.否 G003住户成员(与本户经济、生活连为一体的人)共有几人?______人 请将您家各成员基本情况依次填写(序号1为户主): 本户成员 1 2 3 4 5 6 7 G004 性别1.男 2.女 G005 年龄(周岁) G006婚姻状况1.未婚 2.有配偶 3.离婚 4.丧偶 G007受教育程度 1.未上过学 2.小学 3.初中 4.高中或中专 5.大专及以上 G008是否在校学生?1.是 2.否 G009是否离开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1.是 2.否 G010 2016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时间有多少天?(请选择) ①没有(跳至G014)②1-14天③15-29天④30天及以上 G011从事农业的行业? 1.种植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 5.农林牧渔服务业 6.无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主要□ 次要□ G012 2016年是否在本户以外从事农业30天及以上?1.是 2.否 G013是否受过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是2.否 G014 是否从事非农行业?从业方式是什么? 1.没有 2.雇主 3.自营 4.务工 5.公职 6.其他 G015年龄60岁及以上者,请问: 您的子女是否全部外出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1.是2.否 G020二、您家2016年雇请长期或短期从事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人员有多少?G021累计1-14天人员________人 G022累计15-29天人员________人 G023累计30天及以上人员________人(如果G023 >0,继续填报;如果G023=0 跳至G050) G024 其中:女性________人 G025 其中:受过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________人 您家雇请累计30天及以上人员按年龄分组分别是多少人? G026 年龄35岁及以下________人 G027 年龄36-54岁________人 G028 年龄55岁及以上________人 您家雇请累计30天及以上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组分别是多少人? G029 未上过学________人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化遗产分类与评定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文化遗产分类 〇洞穴址〇聚落址〇城址〇窑址〇窖藏址〇矿冶遗址〇古战场〇驿站古道遗址〇军事设施遗址〇桥梁码头遗址〇祭祀遗址〇水下遗址〇水利设施遗址〇寺庙遗址〇宫殿衙署遗址〇其他古遗址 〇帝王陵寝〇名人或贵族墓〇普通墓葬〇其他古墓葬 〇城垣城楼〇宫殿府邸〇宅第民居〇坛庙祠堂〇衙署官邸〇学堂书院〇驿站会馆〇店铺作坊〇牌坊影壁〇亭台楼阙〇寺观塔幢〇苑囿园林〇桥涵码头〇堤坝渠堰〇池塘井泉〇其他古建筑 〇石窟寺〇摩崖石刻〇碑刻〇石雕〇岩画〇其他石刻〇 古遗址 〇 古墓葬 类 别 〇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 〇 其他〇 古建筑

〇 石窟寺 及石刻 〇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〇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〇名人故、旧居〇传统民居〇宗教建筑〇名人墓〇烈士墓及纪念设施〇工业建筑及附属物〇金融商贸建筑〇中华老字号〇水利设施及附属物〇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〇医疗卫生建筑〇军事建筑及设施〇交通道路设施〇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 〇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名称 地址及 位置 GPS坐标纬度 °′″ 测点说明代码 经度 °′″海拔高程 米级别 面积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〇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〇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〇未定 分布面积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平方米年代 统计年代

类□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周(含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代□清代□近现代□不详〇 古遗址〇洞穴址〇聚落址〇城址〇窑址〇窖藏址〇矿冶遗址〇古战场〇驿站古道遗址〇军事设施遗址〇桥梁码头遗址〇祭祀遗址〇水下遗址〇水利设施遗址〇寺庙遗址〇宫殿衙署遗址〇其他古遗址 别〇 古墓葬 〇 古建筑 〇 石窟寺 及石刻 〇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〇帝王陵寝〇名人或贵族墓〇普通墓葬〇其他古墓葬 〇城垣城楼〇宫殿府邸〇宅第民居〇坛庙祠堂〇衙署官邸〇学堂书院〇驿站会馆〇店铺作坊〇牌坊影壁〇亭台楼阙〇寺观塔幢〇苑囿园林〇桥涵码头〇堤坝渠堰〇池塘井泉〇其他古建筑 〇石窟寺〇摩崖石刻〇碑刻〇石雕〇岩画〇其他石刻〇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〇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〇名人故、旧居〇传统民居〇宗教建筑〇名人墓〇烈士墓及纪念设施〇工业建筑及附属物〇金融商贸建筑〇中华老字号〇水利设施及附属物〇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〇医疗卫生建筑〇军事建筑及设施〇交通道路设施〇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有哪一些呢。小编为大家推荐下文,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一: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和中宣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全面启动。为落实通知精神,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舆论保障,特制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的目的和重点 宣传的目的:促进社会各界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如实填报,全国普查工作者依法普查、敬业普查,从而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宣传的重点: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农业普查的对象与内容,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与应用,依法普查真实普查以及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 二、宣传工作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XX年) 此阶段以创作宣传产品和普及式宣传为主。结合此次普查的特点和创新,开发多种形式的系列化宣传产品,提升宣传内容的可读性和针对性,为后续各阶段宣传工作打好基

础;配合试点等各阶段普查工作进展,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在12月份将宣传推向高潮,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具体包括: 1.面向统计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三农普宣传标语、口号和对联(1-3月,已完成)。1月份,以国务院农普办名义对外刊发征集活动的通告,经筛选和评审后确定获选优秀作品,于3月底前以通告形式对外公布,供各地在普查试点和后续工作中使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制作宣传海报(5月份)。结合农村特色,创作不同风格的宣传海报。海报将设计电子版,供各地下载并按照需要自行印制。 3.拍摄制作宣传片(6月底前)。宣传片在6-8分钟左右,以介绍农业普查意义与内容、创新与特点、主要调查流程、依法普查等内容为主。于6月底完成,并下发各地,安排在当地电视台、街头LED屏以及网站等播出。 4.制作公益广告片(8月底完成,11月播出)。在宣传片的基础上,制作出5秒、15秒和30秒三个版本的公益广告。8月底完成后,发各地供当地电视台播出使用。我们将与中宣部和中央电视台联系,于11月份在中央电视台主要频道播出,以在普查现场登记即将开始前形成集中宣传期。 5. 制作多媒体宣传产品,并在全国开展农业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4-9月)。包括介绍农业普查的动画、图解、

国家文物局 文物字第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定额管理办法> ((90)文物字第24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考古经费管理,保证考古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物考古单位为科学研究和配合建设工程及其他动土工程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编制工作。 第二章考古调查、勘探预算定额 第三条 考古调查是为了解地面、地下的古代文化遗存而进行的查阅文献、实地踏勘、采集标本并做出文字、绘图、摄影记录,提出勘探或考古发掘计划等工作。调查定额的内容有:调查人员的交通、住宿、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文物包装运输费、资料整理费及。调查经费按每平方公里500-1000元编列。调查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调查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由文物部门核收10%的管理费。 第四条 考古勘探是为了解地下古代文化遗存的性质、结构、范围、面积等基本情况而进行的钻探工作。勘探经费预算定额内容有:勘探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资料整理费、回填费、等。

第五条 普探指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的梅花点布孔法而进行的勘探工作。普通土质、孔深在米深之内的普探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6-8工/日计算。 第六条 重点勘探指为了解墓葬及其他遗迹现象并在地面作出形状标记而必须进行的钻探工作。普通土质、孔深在米深之内的重点勘探预算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80-120工/日计算。 第七条 较软土质以上述定额标准为基数最多核减25%。较硬、特硬土质或带水操作以此为标准增加50-150%。孔深在米以上,深度每增加米,预算定额相应递增10%。 第八条普探面积最低从100平方米起计算。重点勘探面积最低从10平方米起计算。 第三章考古发掘经费预算定额 第九条考古发掘经费预算内容包括: 一、人工费用: 1、民工费; 2、技术工人费;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按下列标准确认和标示。 1 纪年采用标准 采用公元纪年、历史(朝代)纪年和考古学年代三种。各类纪年均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标示。 2 时限划分标准 2.1古代文物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2.2 近现代文物年代自公元1840年至当代。 3 确定纪年的方法 3.1 古遗址:依据文化遗存确定年代。 3.2 古墓葬:依据结构形制、随葬品及墓志铭等确定年代。 3.3 古建筑:依据现存建筑物形制、结构特点及相关题记等确定年代。 3.4 石窟寺及石刻:石窟寺依据洞窟及造像形制、题记、文献等确定年代。石刻依据形制、内容等确定年代。 3.5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5.1 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和纪念地,依据重要事件发生的时间确定年代。3.5.2 重要机构旧址,依据机构占用时间确定年代。 3.5.3 行业性建筑和典型风格建筑及构筑物,依据始建时间确定年代。 3.5.4 名人故居、旧居,依据名人出生、居住时间确定年代。 3.5.5 名人墓、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墓葬依据墓主人埋葬或迁葬以及陵园设立时间确定年代,纪念设施依据设立时间确定年代。 4 年代标示规则 4.1 史前文物用考古学年代,如: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 古代文物用历史朝代纪年,年代明确的同时用公元纪年;个别地区历史朝代纪年不明确的可使用考古学年代。 地方政权控制时期用国家认定的“中国历史年表”中的政权纪年标示,并用公元纪年标示。 示例: 大理国仁寿三年(1238)

近现代文物用公元纪年,公元纪年不详的用“清末”、“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示。 4.2 含两个以上连续时代的,应标示起止时代;时代不连续的,中间用顿号间隔;不能确认具体时代的,应标示跨度年代;时代不详的,标示“不详”。 示例1: 唐—元 示例2: 新石器时代、商、汉 示例3: 商周、唐宋 4.3 用历史朝代纪年和公元纪年同时标示的,先标示朝代纪年,同时在括号内标示公元纪年。 示例: 清康熙五年(1666) 4.4 历史朝代标示容易产生歧义的,可遵循以下原则: 4.4.1 夏商周:年代明确的分别标示为夏、商、西周、春秋。商或周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商周,西周或春秋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周。 4.4.2 汉代:分为西汉、东汉,不明确的标示为汉代。 4.4.3 三国:具体分为三国魏、三国蜀、三国吴,不明确的标示为三国。 4.4.4 晋代:分为西晋、东晋,不明确的标示为晋代。 4.4.5 十六国:可标示时代及国别;不明确的标示为十六国。 示例: 十六国前燕 4.4.6 南北朝:标示南北朝各代;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北朝、南朝或南北朝。 示例: 北魏 4.4.7 五代十国:标示时代及国别;不能确定的可标示为五代十国。 示例: 五代后唐 4.4.8 宋代:分为北宋、南宋,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宋代。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靖边县文物点名录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靖边县文物点名录序号名称时代类别位置保护级别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红墩界镇白城则村统万城十六国夏北约1公里的红柳河,无定河上游,北岸~国家级 1 古遗址遗址 -宋东南距榆,林,靖,边,高速公路约21文保点 公里。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黄蒿界乡、海则滩大边遗址国家级 2 明代古遗址乡、杨桥畔镇、龙州乡、镇靖乡、杨米涧靖边段文保点乡、新城乡、中山涧镇。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黄蒿界乡大界村小五庄果梁新石器界自然村西北~庙梁东与黑河子西之间的3 古遗址省级文保点遗址时代五座山梁上~黑河子从遗址东约1公里处 自南而北流过。 镇靖堡 4 明代古遗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镇靖乡镇靖村内。省级文保点 故城 宁寨营堡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中山涧镇石窑沟村5 明代古遗址省级文保点故城杜台自然村内~西距水路畔水库500米。靖边营 6 明代古遗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新城乡新城村内。省级文保点故城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席麻湾乡大沟村后烟墩山烽7 明代古遗址大沟自然村东约3公里的烟墩山~东距王省级文保点火台遗址家庙水库约21公里。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杨米涧乡镇罗堡村 8 镇罗堡址明代古遗址西南200米处台地上~东距芦河上游1.7省级文保点 公里。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高家沟乡阳畔村南清坪堡 9 明代古遗址门沟自然村西北约500米处~南距无定河省级文保点遗址支流南门沟河400米~相对高度105米。 序号名称时代类别位置保护级别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高家沟乡阳畔村南清坪堡 10 明代古建筑门沟自然村西200米的无定河支流南门省级文保点古桥沟河上~相对高度10米。宁条梁冯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宁条梁镇柳桂湾一11 清代古建筑省级文保点记油坊村村委会西约500米处。天赐湾中近现代重要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天赐湾乡天赐湾村1947年 12 共中央驻史迹及代表西南侧~东距包,头,茂,名,高速公路省级文保点6月地旧址性建筑 5.6公里。 近现代重要小河军事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小河乡小河村中~东13 1947年史迹及代表省级文保点会议旧址距黄畔水库1.9公里。性建筑 近现代重要青阳岔革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青阳岔镇青阳岔村14 1947年史迹及代表省级文保点命旧址中~南距大理河80米~相对高度40米。性建筑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乔沟湾乡李家城则李家城汉代、明15 古遗址村东南约3000米处的老城则上~北距307市级文保点遗址清国道约5公里。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龙洲乡龙洲一村一龙州堡 16 明代古遗址组庙门东约500米处~东北临土桥水库~市级文保点故城相对高度30米。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小桥畔村西小桥畔旧石器 17 古遗址南2500米处的水站滩上~南距青,岛,县级文保点遗址时代银,川,高速公路3.4公里。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红墩界镇长胜村南南油坊新石器油坊自然村东南约200米的中窑壕圪垯18 古遗址县级文保点遗址时代山上~东南距榆,林,靖,边,高速公路 约9公里。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郭志雄同志是茶陵县思聪乡人民政府行政秘书兼统计员,自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启动,就义不容辞地挑起农业普查工作的重担。以自己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为农业普查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精通业务 面对全新的工作,为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郭志雄同志带头积极参加县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农普知识,工作中经常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做到了业务精通,在指导普查员时做到游刃有余。在集中组织培训村、组基层普查员时,针对基层普查人员文化基础差,郭志雄同志精心准备通俗易懂的普查教案,认真对其进行培训,细心讲解农业普查相关知识,并对授课中出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确保授课培训扎实有效 二、钻研突破,勇挑重担 在农业普查前期,专业授课人员少,郭志雄同志主动承担农普知识授课任务。培训中,通过他耐心细致的讲解,村、组基层普查员高标准、高质量的掌握了普查的知识。在农业普查后期,工作数据技术含量高,在农普办技术人员缺乏的情况下,郭志雄同志敢于挑战新技术,主动挑起数据工作重担,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新知识,成为数据录入、审核的主要骨干力量。数

据录入、审核工作,操作起来要几个月的时间,面对枯燥的表格和巨大的工作量,他从来都没有过厌倦,也从不计较得失,把自己的全身心投入到普查数据工作中去,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就完成,所担负的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得到了上级业务机关的充分肯定。 三、忘我工作、求之必到 在普查工作中,虽然时间短,任务重,但是他处处起到表率作用,经常深入基层村委会面对面地解答疑难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全乡13个行政村、167个小组差不多都跑遍了。除下乡指导外,还主动将个人的电话号码公布给普查员作为主要联络的工具,普查员有问题需要答复,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讲解,直到普查员学懂弄通为止。集中数据处理时既是优秀的组织者,又是积极的工作者,既要当教师教会全乡13个村的农普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又要亲自操作分析研究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并查找原因,及时向上级普查办请教汇报,积极的配合上级领导研究解决各种问题,并及时的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做到数据的真实有效,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并得到上级领导部门高度评价。

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248号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24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考古经费管理,保证考古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物考古单位为科学研究和配合建设工程及其他动土工程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第二章考古调查、勘探预算定额 第三条 考古调查是为了解地面、地下的古代文化遗存而进行的查阅文献、实地踏勘、采集标本并做出文字、绘图、摄影记录,提出勘探或考古发掘计划等工作。调查经费预算定额的内容有:调查人员的交通、住宿、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文物包装运输费、资料整理费及不可预见费。调查经费按每平方公里500-1000元编列。调查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调查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由文物部门核收10%的管理费。 第四条 考古勘探是为了解地下古代文化遗存的性质、结构、范围、面积等基本情况而进行的钻探工作。勘探经费预算定额内容有:勘探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资料整理费、回填费、不可预见费等。 第五条 普探指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的梅花点布孔法而进行的勘探工作。普通土质、

孔深在2.5米深之内的普探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6-8工/日计算。 第六条 重点勘探指为了解墓葬及其他遗迹现象并在地面作出形状标记而必须进行的钻 探工作。普通土质、孔深在2.5米深之内的重点勘探预算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 米用工数量为80-120工/日计算。 第七条 较软土质以上述定额标准为基数最多核减25%。较硬、特硬土质或带水操作以此为标准增加50-150%。孔深在2.5米以上,深度每增加0.5米,预算定额 相应递增10%。 第八条普探面积最低从100平方米起计算。重点勘探面积最低从10平方米起计算。 第三章考古发掘经费预算定额 第九条考古发掘经费预算内容包括: 一、人工费用: 1、民工费; 2、技术工人费; 二、其他发掘费用: 1、消耗材料费; 2、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 3、记录资料费; 4、运输费; 5、占地补偿费; 6、临时建筑设施费; 7、标本测试鉴定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细则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 细则 (一)目标 无人机航拍影像既可以对星载亚米级影像数据源提供有效补充,又是替代人工实地调查的有效手段。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工作中,采用人工实地和无人机实地数据采集相结合数据采集方式,提高数据采集的精度和效率,预计可能有10%以上的抽中普查区存在影像数据获取困难或者调查困难需要采用无人机进行测量。 (二)无人机作业基本要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中,利用无人机设备执行实地调查或者遥感影像数据采集时,作业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在农田等复杂环境平稳飞行,可搭载多载荷农业传感器获取遥感数据,数据获取后能够快速处理; (2)可根据农业调查作业任务框自动规划飞行航线,自主飞行,并同步记录航拍影像与位置、IMU(惯导系统)的姿态数据; (3)规范化、易操作、安全可靠电动无人机,具备“一键返航”、“紧急降落”等应急响应自动操作能力。 (4)作业能力:续航时间不少于30分钟,有效载荷不小于300g,固定翼飞行高度在100-800米范围内,旋翼飞

行高度在60-300米范围。 (5)无人机起降方式: 固定翼:自动、半自动起飞,以伞降为主要降落方式。 旋翼:全自动垂直起飞、全自动自主降落。 (6)具备无人机光电系统、重力平衡、陀螺仪稳定、传感器测试等自检校功能。 (7)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提供不少于3个通道的无线通讯链路。 (8)单架次作业面积:至少0.1*0.1米分辨率,400*400m (9)安全性:具备两种着陆方式,一是控制台可操控的正常着陆,二是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模式。 (三)无人机影像和解译样方数据质量要求 1、数学基础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和成果要求》内的关于数据成果的统一的数学基础要求执行。 2、无人机影像质量与精度要求 无人机影像是经无人机搭载的航拍相机记录下的单张照片集,完整的影像质量信息包括: 单张照片数据信息:影像尺寸、分辨率、颜色通道、相机型号、光圈值、曝光时间、ISO、镜头焦距等信息。 单张照片对应GPS/IMU数据信息:经度(X)、纬度(Y)、高度(Z)、横滚(ROLL)、俯仰角(PITCH)、偏航角(YAW)。

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天津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12月26日国家文物局第2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三年。 国家文物局 2019年12月26日 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督促地方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督察,是指国家文物局监督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机构依法处理文物违法案件的行政措施。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负责督察并指导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处理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文物违法案件,主要包括: (一)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违法案件; (二)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严重破坏其历史风貌的违法案件; (三)拆除或者擅自迁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案件; (四)擅自修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案件; (五)擅自原址重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案件; (六)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文物违法案件; (七)其他重大文物违法案件。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根据违法案件所涉文物的级别、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违法后果,确定是否督办或者转办。 确定督办的案件,应印发《国家文物局行政执法督办单》,提出督办意见。省级文物行政

龙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赣州市龙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龙南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周密计划、积极行动、团结协作,全面推进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不漏乡村、不漏社区、不漏地块”拉网式普查,坚决避免图形式、走过场等不良现象发生,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到2009年12月25日已全面完成田野调查,全县共普查了105个行政村(含11个社区),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59处,其中新发现331处,复查28处,普查率达到100%。现将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定位,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1、加强领导,夯实保障措施。为加强对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于2008年3月份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以及各乡、镇(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县文化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促进了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2008年度安排了文物普查经费6万元,购置了普查必要的设备,满足了文物普查工作的需要,确保了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文物普查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已到帐6万元,有效地保障了文物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科学谋划,精心制定方案。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有关文物普查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普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按照全县文物普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几上几下的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龙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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