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批准:审核:编写:

发布日期: 2014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14年9月30日

目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隐患排查整改治理(通知单)汇总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一、事故隐患信息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季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年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五、2017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谭秋明

副组长:

成员: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特种作业、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情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仓库电气设施是否符合防爆性能;是否有私接电线、乱接乱拉情况。

3)电气室;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4)厂区内是否有违规贮存易燃易爆化化学品及毒性腐蚀物质、违规运输和使用情况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有无违规吸烟情况。

2)检查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还有效。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检查叉车等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7.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

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

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3)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4)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九)隐患排查治理考核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对各事业部上报需公司解决的

安全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②负责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筹措。

③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隐患,负责编制整改方案,呈报公司审批。

④对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月汇总,并按要求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2)各事业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事业部级安全隐患排查,对班组上报未整改的安全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对事业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③对本事业部无力解决的隐患,负责编制整改方案,呈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3)各分厂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分厂车间级安全隐患排查,对车间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对本车间分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呈报事业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各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班组级和员工级安全隐患排查,对班组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对本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呈报事业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十)隐患排查、现场检查整改管理程序

(1)班组级

1)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场地及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排查,发现的隐患随时上报班组长,班组长安排整改并及时填写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汇总表。

2)班组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每天对本班组进行班前排查、班中巡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及时填写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汇总表。

3)班组对发现的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分厂车间主任,每周五将上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汇总表上报事业部。

重点排查内容:

①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意识、行为、健康状态、劳动保护用品

的使用、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等);

②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是否完好、检测

在有效期内,现场符合定置要求)。

(2)部门级

1)安全管理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日常接到部门上报没有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安排治理,并对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验证。

2)部门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接到园区下发的隐患排查整改治理通知后,按要求组织整改落实,整改后报公司复查验证。

3)各部门排查治理小组每周对本部门全部范围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排查整改治理通知表,并对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验证。

5)各部门不能及时整改治理的隐患随时上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5日前将事业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汇总表交公司。

重点排查内容: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设备是否完好,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验,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定置要求,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安全警示牌、职业危害告知齐全,

(3)公司级(总公司)

1)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预测近期公司生产、治安、消防、交通、等形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各部门上报需要公司帮助解决整改的隐患。会议要明确每项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各部室及责任人、整改资金、完成时限、验收标准、监督验证责任人等。

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检查各事业部对安全、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的隐患下发隐患排查整改治理通知表,并对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验证。

3)每季度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4)每季度对特种设备、高低压用电进行一次排查

5)每年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管理缺陷与漏洞排查一次进行修改,每季度对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排查一次,对缺失的进行补充,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批准:审核:编写: 发布日期: 2014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14年9月30日

目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隐患排查整改治理(通知单)汇总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一、事故隐患信息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季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年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五、2017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谭秋明

工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4.2.1配电箱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4.3.7配电箱的门、窗关闭应密合,每一个控制开关要有对应的编号,柜门需接地保护,并当设置“当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防护门需做接地保护,柜门上设置“当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配电房应采取设施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房门口应加挡鼠板,配电房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应堵死,配电房排风扇、窗户应装网格(10mm×10mm)。配电房与电工房连通处应用门隔开。 《评定标准》:动力及照明配电柜内设置的导线应有相序标志,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配电房门口应配置应急灯,房内至少配置2个灭火器。应为电工配备相应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配电房内应配备“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等工作牌。配电房门外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标志。按规范要求:做好相序标志黄、绿、红(A、B、C),关好柜门,并设置警示标志。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_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4.1.1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米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踢脚板。《固定式钢斜梯及平台安全技术条件》()斜梯增加扶手 整改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5.1.3条;《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第条、第条。GA95-2007、GB4402、GB4351灭火器使用期为五年,五年过后每年必须送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中有规定:每个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数量不能少于2个,不宜多于5个;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2006中有明文规定: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的指标标志;2、沿疏散通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3、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标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简易版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 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 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 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 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产管理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复查(或委托分支机构负责复查)。

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 安委办〔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下简称两部《指南》,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两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立足创新、分类指导,以两部《指南》为工作指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两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安委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地区和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将“两项建设”与当前集中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将“两项建设”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考核,制定有力的措施办法,全面推进“两项建设”。 二、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重点介绍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原则和流程、评审管理、评定标准体系以及通用条款解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详细介绍了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上政府部门如何进行监管、企业如何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以及隐患查报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两部《指南》在充分总结吸收部分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做法,明确了企业“做什么、怎么做”、政府“管什么、怎么管”,为开展“两项建设”工作提供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指导。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两部《指南》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两项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两部《指南》宣贯培训,解决“两项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方式方法和具体操作等问题,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 各地区要立足创新,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思路和方法,推进“两项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要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选择突破口,从法律手段、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制定有效的激励约束政策。二是要在把握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实行重心下移,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三是要创新中小企业“两项建设”工作途径。对于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要以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报、自评自改为主,简化工作程序,注重实际效果。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要素不变的前提下,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地方性通用标准、考评办法及隐患查报标准,由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评审,重点解决中小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达标的问题。要严禁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将“两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能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今年1~9月份,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竹三大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一)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从县局对各个乡(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来看,制定了方案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比较好的乡(镇)有:...... (二)非煤矿山方面: ......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方面: ...... (四)烟花爆竹经营方面: ...... 二、存在的主要隐患及处理意见 经拉网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问题表现为: (一)有些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组织矿山基础建设,如鑫林矿业有限公司永隆乡水名坑钾长石矿、华美有限公司、站塘棠梅湖玄武岩矿等,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二)有些地质勘探矿山未依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暂行规定》进行备案擅自组织探矿活动,如昶泰、中发、站塘官村银多金属矿、锡坑迳地区锡矿、红山矿区铜多金属普查等,已责令停止探矿活动。

山东省工贸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估标准(试行)

山东省工贸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估标准(试行)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达标标准评分标准考核方法考核记录扣分 基本 要求(80分)组织机构 (20分) 1、企业应建立双重预防体 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组织 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 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 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 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 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 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应履行的职责, 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增加 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相关 职责。 3、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 工、工作目标、实施步骤、 工作任务、责任人与分工、 进度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双重预防 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扣5分。 2、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的组成人员不全,缺一个岗位扣2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的,扣5分,扣满5分为止。 3、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和运行职责的,一项不符合 扣2分,扣满10分为止。 4、未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 或者实施方案中主要工作程序与通则、 细则等标准要求不符,不具有指导性的, 扣5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 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与分工、工作进 度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满5分为 止。 否决项: 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组织机构并明确企 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 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相关职责的,评估 不通过。 查文件: 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 构成立文件、安全生产责任 制。 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 案。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制度 1

一、为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矿属各单位的每一职工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矿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矿责任单位汇报,重大隐患应向安监站及矿分管领导汇报。 三、矿群监、青岗网络必须认真收集各类隐患信息,每日调度会提请会议安排解决。 四、区队、班组对区域内的生产环节,设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旬隐患排查制度,将排查结果与当月3、13、23、日报矿安全监察站。 五、十项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专业内的不安全问题。并与当月5、15、25日专业内召开碰头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专业管理办公室,并在月度专业例会汇报整改情况及重点防范措施的制订。 六、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盯住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有措施,及时上报,并与每日碰头会汇报,分析各类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解决。 七、矿安全监察部门及时将各类隐患分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落实整改。

八、矿安监部门每旬必须把安全隐患征集、汇总、筛选,C级隐患下整改通知单到责任单位落实,B级隐患汇报矿有关领导安排落实,A级隐患汇报矿领导制定措施报公司备案,落实整改。 附:”三违”行为种类 一、共性”三违”行为: 1、穿化纤衣服,不穿胶靴入井;地面岗位工不穿工作服。 2、入井及作业人员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 3、酒后入井,酒后值班、上岗,入井人员不配带自救器,不按规定携带便携仪。 4、上下井人员不排队入罐、拥挤、反上下罐。 5、超员乘罐、乘车、抢上、抢下。 6、上山提升时行车行人,上山内候车,上山下口及绳道有人停留或作业。 7、随意脱、座安全帽。 8、井下睡觉。 3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930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mpany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附件4 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体要求、目标 (3) 4.职责分工 (3) 5.术语和定义 (3) 6.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4) 7.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5) 8.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5) 9.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5) 10.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6) 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6)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8) 附件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9)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9) 附件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9) 附件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0) 附件6.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1)

附件7.隐患分类汇总样表 (13) 附件8.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企业成果清单 (14) 附件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15)

1.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本指南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 3.总体要求、目标 3.1总体要求。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4.职责分工 按照专业特点、区域特点、职能层级等进行职责分工。 5.术语和定义 5.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隐患通常指潜藏或不易发现的危险或祸患。在安全生产领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2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2.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挂牌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例文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例文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竹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第 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能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 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非煤 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 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 企业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 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今年1~9月份,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行业未发生 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一)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从县局对各个乡(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来看,制定了方案和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比较好的乡(镇)有:...... (二)非煤矿山方面: ......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方面: ...... (四)烟花爆竹经营方面: ......

二、存在的主要隐患及处理意见 经拉网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问题表现为: (一)有些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组织矿 山基础建设,如鑫林矿业有限公司永隆乡水名坑钾长石矿、华美有 限公司、站塘棠梅湖玄武岩矿等,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二)有些地质勘探矿山未依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安全生产监督暂行规定》进行备案擅自组织探矿活动,如昶泰、中发、站塘官村银多金属矿、锡坑迳地区锡矿、红山矿区铜多金属普 查等,已责令停止探矿活动。 (三)部分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如金盛实 业有限公司、祥鹏矿业有限公司、西江镇兴业采石有限公司等企业 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事 故隐患排查台账。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四)部分采石场存在未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未超前剥离表土, 未按顺序分层分台阶自上而下开采,未及时清除松石、危石,台阶 超高、坡面角太陡,工作面存在“一面墙”开采等隐患。如文武坝逢 鑫石场、筠门岭平安石场等未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昌鹏矿业有 限公司筠门岭萤石矿、石磊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未经评价、设计在矿山地表剥离土皮进行减压活动,右水芒山坑石场未超前剥 离表土,未及时清除松石;庄口大排石场未分台阶自上而下按顺序开采。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五)个别地下矿山存在部分巷道内工作面通风、矿用提升设备不 符安全要求等安全隐患。如石磊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250 中段、210中段工作面空气不畅,无局部机械通风,在炮烟未排除 的情况下组织工人现场作业,责令公司对250中段、210中段实施停产整改。石磊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昌鹏矿业有限公司筠 门岭萤石矿使用非标矿用提升设备,已责令矿山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 (六)部分加油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员工居住与加油岛安全距离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防爆灯、防静电报警仪失效;未建立安全隐

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流程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丽舍(烟台)木业有限公司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部厂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厂长、车间主任或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管理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各车间、班组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技术支援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李元镕任组长,公司生产厂长李昌松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机械制造企业存在的危险主要有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灼烫和冷冻危害、振动、噪声、粉尘、化学物质的危害,对机械制造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演练情况。 (2)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安全许可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3)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工业梯台的宽度、角度、梯级间隔,护笼设置,护栏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结构件是否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 梯脚防滑措施、轮子的限位和防移动装置是否完好。 (5)锻造机械中锤头、操纵机构、夹钳、剁刀是否有裂纹,缓冲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铸造机械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管路是否密封良好,控制系统是否灵敏,有无急停开关;防尘、防毒设施是否完好。两类机械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6)运输(输送)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是否设置急停开关,启动和停止装置标记是否明显,接地线是否符合要求。 (7)金属切削机床的防护罩、盖、栏,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是否完好有效;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锲、销、键是否有凸出;磨床旋转时是否有明显跳动;车床加工超长料时是否有防弯装置;插床是否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

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锯床的锯条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罩和安全距离隔离;各类机加工设备的工作照明灯照度是否符合要求。 (8)冲、剪、压机械的离合器、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是否可靠、灵敏,传动外露部分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伤手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有效,专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设施联锁是否有效。 (9)木工机械的限位及联锁装置、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夹紧或锁紧装置是否灵敏、完好可靠;跑车带锯机是否设置有效的护栏;锯条、锯片、砂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0)装配线的输送机械防护罩(网)是否完好,有无变形和破损;翻转机械的锁紧限位装置是否牢固可靠;吊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运转小车是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料架(箱、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过桥的扶手是否稳固,踏脚高度是否合理,平台防滑是否可靠;地沟入口盖板是否完好无变形,沟内清洁有无积水、积油和障碍物。 (11)砂轮机的砂轮是否有裂纹和破损,托架安装是否牢固可靠,砂轮机的防护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轮机运行是否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是否超标。 (12)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接机连接处是否有可靠屏护,保护接地线是否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13)注塑机的防护罩、盖、栏是否牢固且与电气联锁,液压管路连接是否可靠,油箱及管路有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是否齐全完好。 (14)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绝缘电阻、电源线护管及长度是否符合要求,防护罩、手柄是否完好,保护接地线是否连接可靠。风动工具的防松脱锁卡防护罩是否完好,气阀、开关是否完好不漏气,气路密封有无泄漏,气管有无老化、腐蚀。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曹县汇源木业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批准:焦华建审核:焦富祥编写:李锦院 发布日期:2017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17年3月30日

目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3月3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焦富祥 副组长:邢立勇

成员:李锦院于松李传省宋海勇李传龙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特种作业、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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