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露天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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铧尖露天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2008年10月

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1.1 自然环境概况

1.1.1 地形地貌

铧尖露天煤矿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矿田位于鄂尔多斯高原南部,区域性地表分水岭“东胜梁”的南侧,属黄土高原地带。矿田北部边界距“东胜梁”约10 km,矿田内地形总体趋势是北部高、南部低,最高点位于矿田西北角的边界附近,海拔标高为1430.2m,最低点位于矿田南部勃牛川内,海拔标高为1279m。最大地形相对高差为151.2m;一般地形海拔标高在1325~1400m 之间,一般地形相对高差为75m 左右。

矿田属高原侵蚀性丘陵地貌,大部分地区为低矮山丘,基岩(延安组J2y)大面积出露,植被稀疏,为半荒漠地区。

矿田内沟谷发育,将矿田分割得支离破碎。一般季节干涸无水,丰雨季节大气降水在地表形成迳流后流入沟谷,这些溪流或洪流具有历时短、流量较大的特点。暴雨时勃牛川在矿田西南部由西北向东南穿过矿田,店沟、黑桥沟分别在矿田的中部及东部由北向南汇入勃牛川,通过陕西省境内的窟野河,最终注入黄河。

1.1.2 气候特征

本区属干燥的半沙漠高原大陆性气候,冬寒时间长,夏热时间短,秋季凉爽多雨,春季风沙较大。年降雨量少,蒸发量大,霜冻期较长。据准格尔旗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最高气温36.6℃,最低气温-27.9℃。降雨多集中在7、8、9 三个月,年降水量194.7-531.6mm,平均357.3mm;年蒸发量

2297.4-2833.7mm,平均2457.4mm,是降水量的5-11 倍。结冰期一般为10月初至次年4月底,冰冻期长达半年之久,最大冻土深度1.71m。矿田内夏季风小,一般为2-3 级;春冬两季风力较大,常在4级以上,最大可达10级。风向多为西北风,最大风速可达24 m/s。

1.1.3 地质灾害

据调查,矿田内从未发生过较大的破坏性地震,亦无泥石流、滑坡及塌陷等不良地质灾害发生。根据内蒙古地震烈度划分,本区抗震烈度为6度。

1.2 社会环境概况

铧尖露天煤矿所在的准格尔召镇地处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三交之界,由原准格尔召乡、神山镇两乡镇管辖的行政区域整建制合并而成。包府复线纵贯南北,包神铁路侧西而过,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准格尔召镇总面积471.83km2,总人口10217人,3402户,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镇人民政府设在原神山镇政府所在地。村民以从事农业、牧业、养殖业为主,其中从事第一产业4409人,第二产业821人,第三产业1063人。

由于准格尔召距东胜区较近,近几年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周围投资环

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已初具规模,部分居民开办乡镇企业,经济收入比较可观,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目前,所有行政村均通电、通邮,绝大部分村庄通电话、公路,有5个村接入自来水。准格尔召镇现有耕地4254公顷,其中水浇地595公顷,农作物播种面积3322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13980千瓦,大小畜2.7万头(只)。粮食总产量6918t,农民人均纯收入4197元,镇财政收入969万元。

镇内保存有鄂尔多斯地区最大的召庙群,准格尔召宝堂寺是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准格尔旗西部、东胜区东南39公里处,位于本项目西南矿田境界20km。召庙群地处项目区主导风向上风向,项目开发不会对其产生影响。1.3环境敏感因素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评价区内没有铁路、公路、水库、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国家珍稀动植物,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矿田范围内及矿生产附属设施附近的14个村庄的村民和耕地。最终确定的环境敏感区域及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1。

表1-3-1 评价区环境敏感区域及环境保护目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地点、投资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煤矿

建设规模及目标:设计生产能力3Mt/a,计划2009年投产。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位于东胜煤田东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7′00″~110°23′30″,北纬:39°41′45″~39°46′30″。

总投资:92605.12万元。

2.2 项目组成及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由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生产系统、工业场地、组装场地、爆破器材库、油库及加油站所组成,占地面积见表2-2-1。

表2-2-1 铧尖露天矿占地面积一览表

项目占地面积(hm2)

采掘场61.21

排土场119.94

工业场地8.52

组装场 2.00

加油站0.80

爆破器材库 2.50

总计194.97

2.2 服务年限与工作制度

铧尖露天煤矿工作制度为每年330d,每天工作 3 班,每班工作 8h连续作业。可采储量132.92Mt,设计储量备用系数为 1.1,设计服务年限40.3a。

露天矿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露天矿达产后全矿在籍人数466人,全员效率25.90t/工·日。

3 矿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区共有草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林地生态系统、水域生态系统、沙地生态系统和村庄矿区生态系统六种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由本氏针茅、克氏针茅、百里香、达乌里胡枝子等组成,为评价区最大的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主要由糜黍、谷子、玉米、土豆为主,在矿田范围内零星分布;其它生态系统分布面积相对较小。

评价区常见的哺乳动物主要有:沙狐、獾、蒙古兔、酚鼠、仓鼠、和小家鼠。通过调查共发现鸟类48种,分11目、24种,其中雀形目种种类最多计有21种,其次是雁形目4种,鸻形目4种、隼形目4种、鸡形目4种。由于项目区分布在草原带,因此,草原带的动物种类基本上代表了项目区的动物种类。

评价区共有五个土类,八个土壤亚类,地带性土壤为栗钙土亚类,并与黄绵土交错分布。在河谷阶地和丘间洼地,以及极度侵蚀的沟坡,主要分布有草甸土和粗骨栗钙土。

矿区处于黄土丘陵沟壑区,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壤侵蚀的特点是以水蚀为主,风蚀为辅,属于极强度侵蚀区。

评价区生态环境质量EI为49.74,评价区域内草地拼块占有较大的优势,草地为评价区的模地。虽然区域内自然体系仍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受干扰以后的恢复能力,但随着人类活动和开发的加大,区域生态系统存在向低级别生态系统演变的趋势。

3.2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铧尖矿田内除散布零星村庄外,无工业企业。矿田外西侧分布永利、和泰、三鼎石等地方小煤矿及砂石厂。此外无其它工业企业,各地方煤矿多无采暖设施,没有燃煤污染。本次环评监测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8年9月进行。结果表明,SO2、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不超标,PM10、TSP日均浓度各监测点均有超标现象,超标率20%~40%。说明评价区空气污染较轻,植被稀少、气候干燥引起的地表扬尘是造成本次监测结果超标的主要原因。

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矿田范围内沟谷一般情况下干涸无水,形成散居村户的乡路,仅在丰雨季节产生短暂的溪流或洪流。黑桥沟自露天矿工业场地至勃牛川入口处约10km,勃牛川由西北向东南汇入陕西省境内的窟野河,最终注入黄河。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为雨后第二、第三天。监测结果表明,勃牛川地表水水质优良,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多项水质指标均低于检出限。且勃牛川在黑桥沟入口上下游水质相同,表明期间无污水混入。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目前,区内居民用水多采用在地势较低的沟谷地段分散打井的方式取用地下水,取水量较小。本次环评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区内可采典型水样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区内地下水水质良好,不存在超标现象,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5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次噪声监测共布设13个噪声监测点,分别为工业场地四周、排土场四周、采场四周、道路及噪声敏感点闰家圪堵和补花沟。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未见超标现象。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 矿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区生态系统主要为草地生态系统,草地面积约129.48k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91.90%;其次为农田生态系统,面积约7.27k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5.16%。项目在开发后生态环境的主体变化将表现出如下趋势:

(1)项目开发总体上不会引起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变化,但在局部(如工业场地周边、采掘场、排土场、场外运输道路及管线工程区)会使人工生态环境的比重有所加大。

(2)采煤造成的挖损地貌和堆垫地貌会对矿田内草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由于露天矿的开发建设,评价区景观破碎程度将增加,生态系统各类型的比例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大幅度改变,生态系统的异质性略有增加。

(4)评价根据目前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结果,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对项目实施后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得到本矿田全部开采结束后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48.77,相比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减少0.97,ΔEI仅为0.97说明露天矿的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状况没有明显的影响,当地生态环境状况仍可维持在一般的水平。同时随着土地复垦等减缓措施的实施,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得到进一步的修复,对当地生态环境状况的影响将进一步的降低。

4.2 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1)外排土场扬尘:影响时段包括建设期及运行初期,由于与各居民点保持了距离,外排土场扬尘对居民点影响程度轻微,不会造成居民点TSP超标。(2)采掘场扬尘:阎家圪堵距首采工作面仅约150m,在E风条件下扬尘可能对其形成显著的不利影响,建议在建设初期即对其进行搬迁。

此外,本项目首采区可能影响的区域为工业场地生活区;六采区末采掘场可能影响的区域为北界外区域及黑桥沟、武家渠零散分布的居民。SW风条件下首采区采掘场、六采区末采掘场下风向扬尘厂界外浓度值分别低于0.10 mg/Nm3、0.20 mg/Nm3,符合GB16297-1996中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 mg/Nm3)。采掘场扬尘对居民点短期浓度贡献值在0.1 mg/Nm3以下,影响程度轻微,不会造成居民点TSP超标。

(3)场外道路扬尘:扬尘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营期,可能影响的区域为道路沿线及邻近道路的零星居民。本工程场外道路原设计方案为砾石路面,其表面覆尘量较大,导致运输车辆扬尘将在较大范围内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本次评价提出:对于场外运输道路应采用起尘量较小的沥青路面设计方案,以保护沿途环境空气质量。采取该方案后,在距离路肩10m以远,其TSP浓度值基本可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级标准日均限值,沥青路面方案相应的场外道路扬尘对环境影响程度轻微,且显著优于原砾石路面方案,环评单位就此对业主单位提出建议,业主单位已承诺采取优化的沥青路面场外运输道路设计方案。(4)工业场地锅炉燃煤烟气:可能受不利影响较显著的散户居民敏感点分布在锅炉的NNW方向, 5、10月主导风向为SSW风,此时可能对工业场地北侧、东北侧零星居民构成较不利影响。各类稳定度及风速条件下,燃煤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典型日气象条件下,锅炉燃煤烟气在各散户居民处的贡献值影响程度轻微。

4.3 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正常情况下,工业场地污废水不外排,露天矿坑内设集水坑,雨水经沉淀后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矿区内只有一些季节性冲沟,没有河流和水

库等地表水体,事故情况下排水不会影响到下游地表水水体,对区域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较小,但应避免长期超标排放造成污染负荷累积对地下水的影响。4.4 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1)露天矿4-1、4-2、5-1煤层开采对地下水无影响,6-1煤层开采时会造成地下水水位降低,形成以采区为中心的地下水降落漏斗;

(2)露天矿开采对煤层及上覆含水层影响较大,对煤系下部三叠系上统延长组承压水无影响;

(3)预测露天矿矿坑排水量562m3/d,理想状态下疏排水影响范围为露天矿境界外延1834m,实际影响在矿坑东北方向小,西南方向大;

(4)区内无集中水源地,对区外集中水源地无影响;

(5)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很小,疏排水量约占东胜区地下水资源量的0.2%;(6)对区内居民水源井影响较大,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偿措施。

4.5 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运营期工业场地稳态声源的影响,除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外,其余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工业场地单身宿舍噪声预测值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2类标准昼夜间限值,工业场地场界周边无居民点,不会导致噪声扰民现象;流动点声源及突发噪声较显著的影响范围大致在300m以内;突发爆破噪声在阎家圪堵影响较显著,形成的贡献值超过GB3096-2008中3类标准夜间限值,首采区边界处的流动声源对该敏感点影响亦较显著,形成的夜间噪声叠加预测值超过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首采区边界处的流动声源

对补花沟、张家渠影响轻微,两敏感点噪声叠加值均能低于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6 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1)剥离物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剥离物堆存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环境空气、水体和景观等环境要素的影响上,其影响程度与剥离物的理化性质、排弃量、排土场场地及处理方式有关。剥离物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分析详见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与评价,剥离物堆放对景观的影响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本节重点分析剥离物淋溶对水环境的影响。剥离物露天堆放,经降雨淋溶后,可溶解性元素随雨水迁移进入土壤和水体,可能会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淋溶液中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及所在地的环境性质。我们在铧尖矿田范围内采集黑桥沟沟谷两侧出露的煤层顶、底板岩石样品,委托国土资源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进行浸出试验。结果表明,剥离物淋溶液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

(2)锅炉灰渣、生活垃圾和污泥对环境影响分析

锅炉灰渣产生量1280t/a,用于本矿道路维修;一般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产生量17t/a,主要成份是有机物质,堆肥处理后可全部用于排土场复垦;坑内排水处理污泥产生量68t/a,主要成份是煤泥,脱水后外售。锅炉灰渣和污泥均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生活垃圾产生量123t/a,可研设计的处置方案是统一收集后排到排土场掩埋,底部防渗。但由于渗滤液难以处理,填埋场所很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可能会污染土壤和水体。因此,建议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7 社会影响分析与移民搬迁安置

4.7.1 社会环境要素及影响因子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及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对社会环境所包含的内容有不同的看法,本次评价从直接生活环境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分析拟建项目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类似已建和投运的露天煤矿社会影响调研表明:直接生活环境的影响因子主要为移民,此外扬尘、噪声、地下水疏干、景观变化也将对居民直接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子为项目实施后带来的区域产业结构及经济量水平的变化。

4.7.2 移民搬迁对直接生活环境影响分析及安置方案

露天矿社会环境影响主要包括直接生活环境和居民生产力水平的影响。

(1)需搬迁的人数

本项目矿田范围内需搬迁居民约72户、252人。其中,首采区需搬迁居民约7户、49人。

(2)搬迁计划及方案

首采区及矿田东部搬迁居民可安置于矿田东北部109国道南侧昌汗素壕一带,矿田西侧搬迁居民可安置于矿田西北部109国道南侧潮脑梁一带。

(3)搬迁居民就业问题

就业问题,可通过如下渠道予以解决:

1)年龄在18—35岁间的青壮年居民,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如愿意到煤矿工作,在经过职业培训、具备一定职业技能经考核合格后安排到铧尖露天矿就业。

2)对希望进城发展二、三产业的居民,政府可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或通过贷款扶助等手段帮助居民就业。

(4)补偿标准

可参照如下方案:

1)补偿安置标准

①矿田范围内耕地均为旱地,补偿安置标准为4000元/亩。

②人工草地、林地补偿安置标准为2000元/亩。天然草地按1200元/亩补偿。2)安置办法

①露天开采占地采取动地付款,一次性货币安置。

②适用露天开采范围内的征拆户等。

(5)资金安排

达产前的补偿安置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中,在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列支;达产后项目运营期发生的补偿安置费用由吨煤成本中计取。

(6)生活环境影响

通过搬迁,居民将改变其生产生活方式。居民在城市中谋生技能较差,会影响其在城市中的生活质量。同时,居住环境由现有较为开阔的牧区变为集中居住区,对新居住地的环境还需一段适应的过程,建立邻里关系还需要一个磨合过程。

搬迁安置地距城市较近,交通便利,受周边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较小,选址较为

合理。

此外,铧尖矿在施工期会有施工队伍入驻,这些施工人员与项目区当地居民的生活状态有很大不同,可能因习惯不同而发生冲突,存在潜在的对社会不安定因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避免施工人员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4.7.3 项目污染源对周边居民直接生活环境影响分析

铧尖矿经过1年建设期后进入运营期,随着采区工作面的推进而逐步实施搬迁,对于暂未搬迁的居民,社会影响为扬尘、噪声、矿区地下水疏干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根据环境空气及噪声影响预测,建设项目扬尘及设备噪声影响范围一般在工作区周边约300m范围内,临近工作受影响的居民必须搬迁,对于稍远处暂不需搬迁的居民,其环境空气及噪声影响程度均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地下水影响预测,铧尖开采将对区域居民用水产生影响。由于现有地下水资料有限,且煤炭开采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无法定量准确预测实际开采过程中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所造成居民用水困难的时间和程度。若出现由于煤矿生产造成区域内居民用水困难,建设单位应采取补偿措施帮助居民解决困难或对受影响居民实施搬迁。

4.7.4 区域经济发展影响

(1)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发展战略

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关系全国发展的大局,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铧尖煤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东部,地处经济不发达

地区,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地区。

《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中,进一步确定了“要按照西部地区煤电同步建设、‘三西’(山西、陕西、内蒙西部)地区调节全国供需平衡、东部地区稳定生产规模的煤炭开发原则,重点做好建设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动力煤基地的前期准备工作”的战略结构调整目标。我国能够大量调出煤炭的地区惟有山西、陕西及内蒙西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丰富,在2003年全国1670 Mt的煤炭产量中,内蒙古自治区的产量为147 Mt,占总产量的9.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11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2003-2010年发展规划》,预计2005-2010年煤炭需求量年均增长率为24.4%,2007年全自治区煤炭需求量为250 Mt,其中,区内需求110 Mt,区外需求140 Mt。据《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预测,未来10年,世界煤炭贸易量将以年均3.6%的速度增长。由于新建燃煤电厂的用煤量增加,同时受石油的高价位运行,会有越来越多的工业用户加大利用煤炭量作为能源供应,市场对煤炭的需求会越来越大,目前国内已呈现市场供应吃紧局面。

本项目的开发对缓解我国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加快建设国家级能源重化工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促进锡林郭勒盟边疆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铧尖矿的开发可以加快鄂尔多斯煤炭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煤炭资源的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促进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铧尖煤田的资源条件与开采技术条件得天独厚:矿田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以东、准格尔旗的西部,距东胜区较近,近几年,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周围投资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已初具规模,为未来矿井开采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矿田构造属简单类型(第一类),煤层顶班薄,

煤质发热量高、有害元素含量少,开采经济效益显著;露天矿建设所用砂、石等材料可就地解决,水泥、木材及钢材从东胜区购置,目前许多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当地的剩余劳动力以及周边地区外出打工人员均可成为矿田开发的劳动力来源。

铧尖露天煤矿的开发建设,对推动鄂尔多斯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地区煤炭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聚集和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5 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

5.1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5.1.2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

2)工业场地辅助配套工程施工,首先做好路面硬覆盖等措施

(2)道路运输扬尘治理

建设期剥离物开采工艺为单斗—卡车系统,卡车运输道路均为泥结碎石路面,起尘量大。分析结果表明,路面湿度是影响运输起尘量的重要因素,类比伊敏露天矿采场道路空气污染现状实测资料,经洒水治理后,距采场道路10m处TSP 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治理效果明显。因此,运输道路扬尘采用洒水治理措施,配置洒水车,定时对采场、运输道路及排土场进行洒水。

(3)排土场扬尘治理

建设期剥离物用卡车运至排土场,卸料前喷水加湿,在排弃过程中及时推平,压实,稳定地段覆土绿化。

根据国内露天矿的实际经验,卡车在倾卸过程中物料湿度每增加1.5%,起尘量减少70%,可见采用控制物料湿度的方法可有效抑制卡车倾卸产生的粉尘污染。

5.1.3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建设期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形成,环评要求施工准备阶段提前完成旱厕的施工,旱厕贮粪池做好防渗、密闭措施,粪便定期清淘,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建筑及卫生要求应达到GB19379-2003《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施工人员洗漱等生活废水收集后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原则上要求污废水处理建构筑物及设施先于主体工程完成,尽早调试投入使用。施工期重点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倡节约用水,文明施工,并设专人负责,避免污废水无组织自然排放。

5.1.4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剥离物淋溶试验结果,As、Zn、Pb、Ni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三级标准,而黑桥沟等村庄饮用水源多在排土场下游沟谷地段打井取地下水。为保护评价区地下水环境,环评建议建设期首先应对排土场采取工程措施:在排土场底层铺垫1m 厚黄土,夯实,然后铺垫1m厚砂砾,砂砾中顺沟壑坡度敷设排水管,见图8-1-1。排水支、干管均匀布孔,使剥离物淋溶液可按自然坡度排出,保持基底排泄畅通,以提高排土场的边坡稳定性。排土场下游排水干管出口处建设500m3处理池一座,可投加石灰等进行处理。

5.1.5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爆破粉尘、噪声及振动污染控制措施

采用微差爆破、压渣爆破、松动爆破等爆破控制技术降低采场穿孔爆破产生的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控制措施

建设期主要环境噪声污染来自建筑施工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打桩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建筑施工噪声控制重点是严格管理,禁止夜间施工。

5.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5.2.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

(1)地面输送系统的防尘措施

构筑物之间的带式输送机,均设置在封闭走廊内。转载站、缓冲仓、装车仓等构筑物均为封闭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储煤场四周设防风抑尘网,场内配备喷雾洒水系统。转载点、原煤卸载站设置通风除尘装置和喷雾洒水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地面输送系统的扬尘基本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工业场地外部道路可研设计为砂石路面,经预测运输扬尘较大,将对周边环境将产生影响。本次环评建议修改设计,采用沥青路面,同时运营时采取清扫、洒水、对运输车辆限速、限载、加盖挡布等措施,可有效抑制起尘。

(2)采场、排土场扬尘治理

1)采场、排土场配置40 t洒水车2台,以本矿复用水为水源,洒水抑尘。2)排土场定期碾压,降低起尘等措施。

(3)锅炉烟尘治理

为减轻锅炉燃煤污染物对周边村庄的影响,环评建议沿工业场地东北侧种植防护林带,长500 m,靠近厂界一侧种植两行沙棘与柠条,在沙棘与柠条外再种植油松。

5.2.2 水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

本项目生产生活污废水全部复用,不外排。按复用对象对水质的要求,对生产生活及坑内排水分别进行了深度处理,并对污废水产生量与复用对象对水量的需求进行了匹配。

5.2.3 固体废物处置

(1)剥离物处置场地污染防治措施

1)首先要建立排土场防排水体系,以提高排土场边坡稳定性,避免雨季污染下游水体。在沟口处设置拦渣坝,上游沟头设置防洪土坝,拦渣坝和防洪土坝均可利用剥离物堆置。

2)排土场基底尽量排弃块大的、坚硬的、见水不易泥化的物料,形成“疏水型”的基底。

3)排土场土地复垦自形成稳定平台的第2年开始,以后每年随开采进度推进。大于0.4m厚的第四系表土单独剥离,单独贮存,用做排土场稳定平台、边坡上的种植土。排土场最终稳定边坡角设计成20°,坡面较缓,有利于边坡复垦。(2)锅炉灰渣、生活垃圾与污泥的处置及污染治理

本矿锅炉灰渣产生量很少,用于道路维修,本矿锅炉灰渣完全能消耗掉。

一般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堆肥处理后可全部用于排土场复垦;坑内排水处理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100分)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44分) 1、露天开采过程中,作业人员在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系( 安全带)或者设置( 安全网)。 2、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3、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 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4、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当预先采取( 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 最大允许坡度)。 5、单斗挖掘机向矿用卡车装载时,装入车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装、(超装)。 6、排土场卸载区应当有( 通信设施)或者(联络信号),夜间应当有(照明)。 7、露天煤矿应当进行专门的( 边坡工程)、( 地质勘探)和( 稳定性分析评价)。 8、露天煤矿执行电气检修作业,必须停电、验电、放电,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装设遮栏并悬挂(标识牌)。 9、露天煤矿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配备( 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0、电压小于( 10kv )的输配电线,允许采用移动电杆,移动电杆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 ) ,特殊情况应当根据计算确定。 11、有爆炸危险场所中的金属设备、管道和其他导电物体,均应当(接地)。 12、露天煤矿必须配置能够覆盖整个开采围的无线对讲系统,有基站的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同时配置其他的有线或者无线( 应急通信)系统;调度室与附近急救中心、消防机构、上级生产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系必须装设( 有线)。 13、检修设备高压线路时,必须切断相应的断路器和拉开隔离开关,并进行( 验电)、(放电)挂接短路接地线。 14、机动设备在维修前,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由维修工挂相关的( 警示标志)。 15、矿各种机动车辆在坡道、弯道和交叉路口行驶中均应让路于运输卡车任何车辆( 必须让路)于正常养路作业的平路机及工程机械设备。 16、排土场应当保持平整,不得有积水,周围应当修筑可靠的(载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17、凡接触危险材料或物品的职工,必须熟知其在使用中的危险性,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18、严禁任何人在吊起或悬挂的重物下( 工作和通行),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通过,如需要通过必须撤离人员。 19、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 ),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 )。由架空线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当采用( 橡套电缆)。 20、采场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最大排水负荷。 2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 22、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 防尘)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2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 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24、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必须( 如实)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25、在露天煤矿行走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通道)或者(梯子)。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 行走)或者逗留 26、露天矿开采过程中,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作业区。 27、采场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 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 28、机械设备必须备有完好的( 绝缘防护用品)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29、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围,严禁人员和设备( 停留)或者通过。 30、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必须遵守( 爆破安全规程)。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 安全技术措施),并在( 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31、爆破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 当天)退回爆炸物品库,严禁私自存放和销毁。 32、爆破起爆前,必须将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戴( 抗静电)保护用品。 33、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 设计要求)。 . 学习.资料.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试题库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带答案) 一、判断题 1、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2、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4、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5、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6、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7、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9、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10、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1、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4、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露天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伊金霍洛旗兴华伟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东达露天煤矿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017年2月1日

目录 一总则 (3) 二挖掘机操作规程 (3) 三运输车辆操作规程 (7) 四装载机操作规程 (10) 五推土机操作规程 (13) 六钻机操作规程 (16) 七矿用洒水车操作规程 (18) 八矿用加油车操作规程 (20) 一总则

依据内蒙古准格尔旗东达露天煤矿的地质及煤层情况,按照《内蒙古准格尔旗东达露天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结合本矿区范设计开采范围及排土场整体规划情况,将采用单斗—卡车工艺作为该露天开采项目的工艺。 为了安全文明作业,规范施工,根据上级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全矿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该规范内容,做到人人懂规范,遵守规范。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挖掘机操作规程 1、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挖掘机特种作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2、挖掘机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指挥和监护,每台挖掘机需配备2只灭火器,参与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对讲机。 3、同一台阶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相邻两台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回转半径内,台阶坡面、汽车距机尾回转半径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4、相邻上、下台阶挖掘机以及挖掘机与其它设备、设施如果构成相互影响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5、挖掘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处理。作业过程中如遇滑坡等危险状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及时上报。 6、挖掘机作业时不得将司机室窗户关严,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听见指挥或监护人员发出的声音信号。 7、作业时挖出未爆炸的炸药、雷管,不明地下管线、不明障碍物等,不得擅自处理,保持现场及时上报,待专业人员妥善处理后继续作业。 8、严禁将废铁道、废钢管、不用的配件等金属物品和拒爆的炸药、雷管等危险品装入车内。 9、正常作业或行走路段上方有高压线时,天轮距高压线距离不得小于1.2米,距回流线和通讯线距离不得小于0.6米。

露天矿作业规程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三采区 作业规程 单位:神华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三采区矿长:崔强 编制:李权宏 日期:2010年2 月

目录 第一章位置与交通 (1) 第一节本矿生产简介 (3) 第二节地文、水文和气象 (3) 第三节火区情况 (4) 第四节火区燃烧状况 (4) 第五节灭火方法 (6) 第二章开采工艺及开采程序 (7) 第一节开采工艺 (7) 第二节剥挖程序 (8) 第三章施工组织与进度安排 (9) 第一节施工工期 (9) 第二节劳动组织 (9) 第三节施工顺序 (10) 第四节施工进度安排 (11) 第四章穿爆工程 (11) 第五章采装工作及运输 (14) 第六章排土工作 (15) 第七章供电 (17) 第八章施工安全 (17) 第一节总则 (17) 第二节专业安全规程 (19) 第三节灭火与煤矿生产安全 (35)

第一章矿田概况及煤田地质 第一节矿田概况 一、位置与交通 (一)位置 乌海市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号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45km,行政区划属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管辖,属国有企业。 地理坐标:东经:106°54′3.4″---106°54′26.29″ 北纬:39°17′48.30″---39°18′20.88″ (二)交通 矿区北距海勃湾---拉僧庙铁路公乌素镇火车站4公里、109国道3公里。均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矿区交通位置详见图1-1-1 二、煤矿生产情况 本矿属海矿公司公乌素三井北采区边角煤,该矿建设于1988年,后划给公乌素多经公司,2002年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规模年产6万吨,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为走向短壁后退式开采,开采9、12、16煤层,动用资源储量202.4万吨,采出原煤87万吨,回采率43%。井下出水部位为煤层,每小时涌水量一般约4.17m3。煤矿生产用电直接由公乌素露天矿接入,生产用水利用井下蓄水池沉淀澄清水。生活用水由公乌素镇拉入。本矿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 -1-

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铲装设备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4、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5、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露天采矿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我矿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 2.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稀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一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3.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4.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企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媒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6.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推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矿规定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经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7.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放炮警戒线之外的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准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8.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3)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4)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庆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露天矿山标准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露天矿山标准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作业环境概况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作业场所条件艰苦,并受粉尘、噪音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威胁。 作业中容易引发各类事故 1、生产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金属于非金属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具有的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按事故性质分类有如下多种: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击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擅、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机械工具等的绞、碾、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动设备或其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坠落以及平地上坠人地坑等);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等的倒塌); 11)放炮; 13)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4)中毒(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和窒息;15)其他伤害(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为此,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1、施工现场必须安全操作设备工具1)机电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或其他工具、机具等2)从事不同作业必须遵循操作程序、方法、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等3)凿岩、爆破、提升、装卸运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4)不同工种岗位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进行作业。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各项目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场所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2)项目部所选购的和制作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3)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 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 度角4)标志牌不应放在可以动的物体上,避免移动后人员看不到而引起事故,标志牌前不得有妨碍人员认读的障碍物5)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要根据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布置6)一旦设置好的警示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确实需要挪动时,须将原来具有的隐患排除或者利用其他有效方式提醒注意7)警示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 程正式版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矿区(采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施工作业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2、矿区(采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与环保办公室应对员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法

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员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矿、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员工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姓名:职务(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 1、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2、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6、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7、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0、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12、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做出的结果负责。

露天煤矿安全培训试卷及答案

露天煤矿安全培训试卷 及答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区队:____姓名:_____得分:____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矿用汽车驾驶员,不必经过车辆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 () 4、露天煤矿火灾以外因火灾为主。() 5、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6、在一个露天矿场内只能用一种开采工艺。() 7、露天开采受气候影响大。严寒、酷暑、风雪、暴雨等会影响生产。() 8、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9、未经煤矿企业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可以进入作业区。() 10、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该填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都必须遵循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A各行各业 B.高危行业 C.煤矿企业 2、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又重大危险的行业是指()。 A.危险行业 B.特种作业 C.登高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 A.学历 B.特种作业资格 C.安全工作资格 4、煤矿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A.借故离矿 B. 坚守岗位 C.擅离职守

5、排土场再开采范围外的称()。 A.外排土场 B.内排土场 C.大型排土场 6、露天矿()录用未成年人从事工作。 A.可以 B.不得 C.视情况 7、未经考试合格的新员工()单人入坑。 A.不准 B.允许 C.视情况 8、同类型矿用汽车在正常作业条件下()超车。 A.严禁 B.容许 C.随便 9、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设有警戒标志的生产、作业区域。 A.不准 B.可以 C.视情况 10、矿用汽车装车时,()司机头、胳膊伸出窗外面,以免落石伤人。 A.静止 B. 容许 C.视情况 三、填空题(每空2分) 1.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2.《煤矿安全规程》具有,工人对负直接责任。 3.通常所指的煤矿“三大规程” 是、、。4.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 备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用人单位承担。 7.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8.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管理原则是。 9.是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单位最基本的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露天煤矿多种设备交叉作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雨雪天气和道路泥泞;人机混合作业;夜间作业视线不清;运输道路坡道大、采场、排土场滑坡、片帮;采场、排土场安全土挡过低;作业区内粉尘影响;岗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机械事故突发等因素导致各类事故频发。为了消除隐患,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机动车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1、凡入坑作业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2、必须严格遵守行驶速度的规定,转盘、交叉路口限速15公里/小时;干线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跟车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3、机动车辆不准停在自卸汽车盲区(前-15米;左-10米;右-30米)。夜间需开警示灯;停车时驾驶员不准在车内睡觉。 4、机动车辆在与大型自卸车会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做到先停、先慢、先让。夜间会车应关闭远光灯。 5、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进入坑下作业的生产服务车辆和生产指挥车辆,必须安装警示灯、插高杆旗。 6、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的详细经过,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影响设备作业时,要尽快移开,并在原地做好标记。

7、生产服务车辆和生产指挥车辆在坑下行驶时,不准互相超越;不准与大型自卸车争道抢行。 8、入坑作业的车辆,必须主动避让正在作业的洒水车、平路机和正在做安全土挡的其他工程设备,不得与其争道抢行。 9、车辆发生临时故障时,应选择不影响其他设备运行的安全地点停车,前后设置明显标志;发生较大故障应立即托离现场。 10、所有入坑作业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南露天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矿外车辆及施工单位坑下联合作业规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入坑作业单位必须与露天煤业股份公司或南露天矿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才准入坑作业。 2、所有进入露天煤矿生产作业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南露天矿“机动车联合作业规程”,并接受南露天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和处罚 3、上级领导检查和参观的车队,要在七天前与南露天矿取得联系,待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否则不准进入。 4、进入坑下接送人员的大客车,必须主动避让各种生产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不准与其争道抢行和强行超车,与自卸汽车要保持100米以上跟车距离。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学习资料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1、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演练。 3、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4、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 30 )min。 5、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 30 )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6、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 ( 25 )°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7、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采用轨道机车运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 0.5 )m。 8、单轨吊车运输巷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 0.85 )m。 9、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 90 )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10、对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 8 )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11、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 )m。 12、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13、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1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6、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7、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18、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9、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0、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21、当采高超过( 4.5 )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22、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23、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 24、在吊盘上或者在( 2 )m以上高处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 25、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当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 0.7 )m。 26、(煤巷、半煤岩巷)采用锚杆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牌板上。 27、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 28、报废的井巷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归档备查。 29、锚喷巷道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知识题库参照模板可编辑

《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试题库 (2009年12月汇编) 1、请问 2009版《煤矿安全规程》的实施日期? 2009版《煤矿安全规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主要内容是什么?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第129条、第441条、第442条的决定》 3.2009版《煤矿安全规程》与2006版《煤矿安全规程》比较,关于“通风”和“电气一般规定”的修改条款分别是第几条? 关于“通风”的修改条款是第128条、第129条;关于“电气一般规定”的修改条款是第441条、第442条。 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是如何规定的?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5、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其中“三专”具体指的是什么? 三专是指: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6、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几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

供电。 7、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为什么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8、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是否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是。 9、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几天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几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10、请问:是否允许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1、请问:是否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可以。 12、恢复通风前,必须由谁检查瓦斯?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资料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采用的开采工艺和设备制定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设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第三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嘹望。 (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第四条未经煤矿企业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作业区。

第五条移动设备应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充填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加锁,并应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七条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八条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内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缆横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第十一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十二条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章采剥 第一节台阶 第十四条挖掘机采装的台阶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二)需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

露天煤矿安全知识(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露天煤矿安全知识(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露天煤矿安全知识(2020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什么?。 答:预防为主。 3、防止作业场所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是什么? 答: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强度 4、《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5、“三程一标”指的都是什么? 答:《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6、常用的灭火方法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种: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化学抑制法。 7、劳动纪律主要包括哪些? 答: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8、什么是责任事故? 答: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过程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违反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 9、什么是事故隐患? 答: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0、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答:(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铁路线和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铁道线路或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机电运输区队长)默认分类2008-09-02 08:39:28 阅读46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填空题: 1、新《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煤炭法》、__________和_________制定的。(矿山安全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________ 和_____。(标准、技术规范)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________、__________。(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罐笼进出口必须装设____或____,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门、罐帘) 5.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____。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_____。(0.18 平方米阻车器) 6.保管期超过____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___方可使用。(一年合格 后) 7.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___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第隔___检验一次。(6个月) 8.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____m/s2,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__ _m/s。(0.75 12) 9.倾斜井巷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____和______,并必须先放一 次空车。(保险链防坠器) 10.带式输送机的胶带必须是_____性和____性符合规定的胶带,方可在井下使用。(阻 燃性抗静电性) 1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______装置;下运时 必须装设___装置。(制动装置) 12.矿井供电系统一般采用____电源供电,任一线路应能担负起全矿井负荷的_____。(双 回路100%) 13.供电质量的高低一般由两个参数决定,分别是_____、_____。(电压功率因数) 14.井下大巷照明灯的间距不应超过____综采工作面则不应超过____。(30米15米) 15.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____装置,且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_。(短路保护11h) 16.井下供电应做到的“三无”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 17、.对主接地极面积的规定是___________,厚度要求是__________。(0.75mm2 5mm) 18、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的连接应采用不小于_________或__________。(25mm2铜线 50mm2镀锌铁线) 19.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标志为_________,安全标志为____。(Ex MA)

露天矿安全知识学习考试题试题答案

东露天矿2017年安全知识学习考试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共计40分,每空2分) 1、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自(2017年7月1日)起试行。 3、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90分以上)。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 3 )年。 5、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全面的自查。 6、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最高的项目是(运输)。 7、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8、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1 )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9、矿井 (每月) 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 10、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考试时间不少于(90 )学时 12、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矿长安全隐患专题会议 13、应急演练规划应在(3 )个年度内对综合应急预案和所有专项应急预案全面演练覆盖。 14、设立应急指挥场所和应急值守值班室,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 15、煤矿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应急演练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演练,并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16、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明确,设置群众安全监督员,不得由(班组长)兼任。 17、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时,调度值班人员要及时下达(停产撤人)指令。 18、(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2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判断题:(共计20分,每题1分) 1、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比机电高。(√) 3、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每年初由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4、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矿技术负责人贯彻执行。(×) 5、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6、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7、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8、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9、严禁平路机在水鹤下面冲洗设备,发动机不需熄火可以清洗设备。(×) 10、按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11、明确授予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 12、《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13、煤矿企业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兼职人员日常管理。(×) 1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5、《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体现了强化监管的宗旨。(√) 16、本矿采矿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7、在采矿工作现场通行的一切车辆,都必须遵守本矿的交通规程。严禁任何车辆压电缆。(√)

2016新版《煤矿安全系统规程》题库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1、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演练。 3、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4、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 30 )min。 5、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 30 )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6、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 25 )°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7、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采用轨道机车运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 0.5 )m。 8、单轨吊车运输巷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 0.85 )m。 9、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 90 )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10、对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 8 )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11、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 )m。 12、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13、工作面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1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6、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7、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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