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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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

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某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细则

“无须理由退(换)货”即:为消除顾客购物的后顾之忧,凡在本商场购物,在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范畴内无须陈述理由即可退(换)货的一种规范服务行为。

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举措的前提和起点是国家有关商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点是不损害全体消费者的利益。

一、“无须理由退(换)货”的若干规定:

1、本商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并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作为顾客退换货的主要依据。

2、顾客退换货须持有效凭证,如购货凭证、发票和服务单据等。

3、国家“三包”规定可退换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可以退换;属“可退不可退”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酌情从宽退换;规定不可退换的商品,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尽可能给予帮助解决。

4、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应兼顾国家、消费者和企业三者利益。

二、“无须理由退(换)货”的实施细则:

1、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3、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国家“三包”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5、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6、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8、黄铂金饰品、珠宝饰品、玉器、玻璃器皿、陶瓷用品、贵重工艺礼品和1000元以上的商品等,经检测定性后属于质量问题的15天内可退换。

9、烟、酒、食品、化妆品、妇女卫生用品、贴身内衣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商品、高档小商品(如打火机、皮带、包袋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检测定性属于质量问题的15天内可退换。

10、感光材料、音像制品、激光唱片(CD)、影碟(LD、VCD、DVD等)和游戏卡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检测定性属于质量问题的可在15天内可退换。

11、通讯器材(如手机、BP机等)、电脑和电脑类商品及重要元件(如芯片、软件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检测定性属于质量问题的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12、易耗商品(电池、电池板、记忆棒、耳机等)不属于退货范围。

13、健身器材等商品,只要不损不污,外包装完好,可在7天内无须理由退换。

14、高档时装(如1000元以上的羊绒、裘皮、品牌类等)具有鲜明的季节性和时令性,且金额较高,故无损污、不落令的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如确有质量问题的,经检测定性后在15天内可以退换。

15、对使用后价值折变较快较大的商品(如皮鞋、时装和玩具等)如质量问题不易判别时,虽不属于退换范畴,可采用适当补贴的变通办法协商解决。

16、不属“无须理由退(换)货”范围的,按国家“三包”规定处理。“无须理由退(换)货”操作过程中涉及的折旧率等技术性问题比照国家规定执行。

17、凡商品质量问题按原价计价;非质量问题按价格从低原则计价。(购买时获得现金、奖券或礼品等,退换货时价值超过10元的应予以扣还)。 ,

顾客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柜组或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厂家协商解决,对厂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九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夏季服装7日内均可退换;春、秋、冬季服装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没有开封的化妆品7日内均可退换。 第十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陕西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 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某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细则 “无须理由退(换)货”即:为消除顾客购物的后顾之忧,凡在本商场购物,在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范畴内无须陈述理由即可退(换)货的一种规范服务行为。 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举措的前提和起点是国家有关商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点是不损害全体消费者的利益。 一、“无须理由退(换)货”的若干规定: 1、本商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并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作为顾客退换货的主要依据。 2、顾客退换货须持有效凭证,如购货凭证、发票和服务单据等。 3、国家“三包”规定可退换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可以退换;属“可退不可退”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酌情从宽退换;规定不可退换的商品,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尽可能给予帮助解决。 4、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应兼顾国家、消费者和企业三者利益。 二、“无须理由退(换)货”的实施细则: 1、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3、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国家“三包”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5、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6、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退货要求的规定

办事处产品退货要求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办事处退货,提高工作效率,对办事处退货的各项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货品整理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原则上办事处退货包装以公司发货时的货品包装作为统一标准; 2、货品按要求数量(5件或10件)包装,不足数的需在包装袋外注明实际数量; 3、正价货品、特价货品及污染品破损品同时退仓时,需分开包装。 二)具体要求 A、正价货品。 1、季节性产品(泳衣、睡衣、保暖衣)须先用透明袋单件包装,再分款、分色、分码按原包装要求(多为5件)包装; 2、文胸须分款、分色、分杯、分码,裤仔须分款、分色、分码按原包装要求(5件或10件)包装; 3、功能产品分款、分色、分杯、分码按原包装要求(多为5件)包装。如发货时是单件包装,则须先用透明袋单件包装; 4、其它(如赠品、杯垫等)须保持发货时的原包装方式。 B、特价货品。 1、季节性产品(泳衣、睡衣、保暖衣)须先用透明袋单件包装,再分款、分色包装; 2、文胸须分款、分杯,裤仔须分款10件包装; 3、功能产品中连体衣、半身围须分款、分杯包装,束裤、腰封分款包装。 C、破损品污染品。 1、破损品、污染品按产品大类(文胸、裤仔、功能产品、保暖衣、

睡衣、泳衣等)不分款、色、杯、码分别5件或10件包装; 2、破损品、污染品不得与正价或特价产品混淆包装。 二、货品装箱及外包装要求: 1、如遇同时清退几类货品,须分别打印《退货单》,并在《退货单》上注明货品类别; 2、纸箱外须套编织袋,并缝合完整; 3、将退货箱编号,箱外标注退货总箱数及箱号。如遇同时清退几类货品,同类货品退货箱号须相连; 4、装《退货单》的退箱外须注明“内有货单”; 5、退货箱外须注明准确的收货地址、电话、收货人姓名及发货人地址、电话。 三、其它要求: 1、在营销系统中做“分销申请单”时需在备注栏注明所退货品的类别,如“1-5折特价品”、“仓存料产品”等; 2、退货当日将《退货单》及货品托运单传至潮阳公司资材储运部; 3、如退货需经广州办周转,则须提前知会广州办。托运时退箱上注明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并将托运单传真至广州办。

公司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发货及退货作业规程,确保销售合同准确执行,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发货及退货作业。 第3条各部门职责。 1.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 2.仓储部负责货物的清点、包装、出库及入库工作。 3.运输部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4.质检部负责检查退回货物的质量。 第2章发货管理规定 第4条填写发货通知单。 销售业务员根据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客户订单编制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以备货。《发货通知单》一式四联,分别留存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及客户企业,列明购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制单人,并加盖销售专用章。 第5条备货出库。 仓管员按照经盖章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清点货物,填写《货物出库单》,再次核对《发货通知单》后,组织货物出库并登记台账。 第6条安排出货。

运输部根据仓储部提供的出货单据安排出货,发车前电话通知销售部业务员。如送货途中有任何异常,造成延误或不能送货,及时通知销售部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回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 第7条开具发票。 1.运输部将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交给财务部与销售部,财务部针对不同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2.对于现款现货的客户,货款到账后财务根据回执开具相应发票;委托代销的客户填写客户月对账表,签字确认后返回销售业务员,由销售业务员根据财务对账单与客户月对账表核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返回财务,否则与客户进一步核准。 3.财务部根据核准后的对账表开具相应发票,向客户收取货款。销售部将回执登记并归档,作为考核客户信誉额度的指标。 第3章退货管理规定 第8条因己方责任使得客户对接收的货物不满意或者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客户提出退货时,企业应接受退货,退货须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 第9条质检员应对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退换货的标准是顾客满意

让顾客满意是退换货的标准 在总部组织的学习交流会上,我们的家人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退换货做到什么程度才合乎标准?”参会的家人从不同角度阐述 了自己的见解,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现场反响中可 以看到很多家人对退换货工作的认识还存在种种歧义和困惑。观念 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员工对退换货的认识和态度决定着企业 形象的塑造和企业经营成效,所以,我们必须对退换货工作有一个 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导向。 一、要明确的是退换货的性质。 退换货工作属于售后服务的一个范畴,也就是我们商场经营过 程中服务工作的一个延续。众所周知,海底捞火锅生意很火爆,在 短短的几年中,它就创造了餐饮业的神话。究其原因是它有一套个 性化的特色服务,它提倡个性化的特色服务,致力于为顾客提供愉 悦的用餐服务。 所以,在商业竞争日趋残酷的现在,商业经济就是服务经济, 服务价值的凸显使得竞争的核心逐渐向服务顾客为中心而转变,以 优质服务为导向是经营者的必然选择。退换货工作是我们服务顾客 的一个窗口,是我们服务顾客的一种方式,也是我们在经营过程中 体现差异化服务,并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有效举措。 淘宝网近几年一路高歌、突飞猛进,对传统商业形成了强大的 冲击。其中固然有现代网络和消费观念转变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淘宝网提出消费者保障服务,为解除消费者购物后顾之忧采取 了种种措施,比如支持自交易成功之日起15天内保障买家权益,全 程支持退货退款,特别是“7天无理由退换货”让淘宝网占据国内 电子商务80%以上的市场份额,也让其提出的“购物天堂,放心淘宝”成为了现实。因此,退换货工作对商业经营的重要作用是显而

易见的,电子商务如此,传统商业亦如此,我们必须要明晰和重视 退换货的作用。退换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退换货可以解除顾客在商场购物的后顾之忧。 【案例】有位顾客到女中青柜组要求退换一件花半袖,原因是 衣服穿着不舒服,由于家中办丧事没能及时退换,现在信誉卡已经 过期。当时导购员热情地接待顾客说:“尽管您的信誉卡已经过期, 但考虑到您有特殊情况,我们愿意给您退换货,您是想退还是换呢?”顾客当时感到很意外,开心地说:“建业就是好,在建业买 东西就是放心,我还是换一件吧。”最后,顾客又挑选了一件喜欢 的衣服走了。 培养忠实的顾客群体是我们商场经营和发展的基础。为顾客考虑,为顾客着想,切实心系顾客,服务顾客,感动顾客,让顾客无 忧无虑地购物。只有让顾客满意地退换,才可能增强顾客对我们的 信任,自然也就提高了顾客对建业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2、把顾客退换货当作对我们商场自身过错的补救。 退换货是对我们过错的补救措施,顾客购后不满意、退货,是 我们导购员没有做好参谋,所以顾客前来退货,我们应该抱有感激 的心来接待,因为他能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失误。 我们规定柜组要优先接待退换货的顾客,就是要积极对待退换 货问题,针对实际工作找出我们的不足和问题,并加以纠正和弥补,赢得顾客的信任和满意。同样,退换货接待中心既要帮助解决顾客 具体问题,又要深入了解顾客不满意的原因,关注服务缺口,从而 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有效弥补前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3、退换货是我们保护顾客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案例】有位顾客到商场要求退换一件男半袖,因为他买的绿 色纯棉衣服洗涤暴晒后,背部出现了严重褪色现象。经柜组员工鉴 定是人为造成的,且顾客没有信誉卡,就没同意给他退换。到退换

国家新三包规定

《国家新三包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着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销售者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第五条 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认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的收费修理业务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某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细则 “无须理由退(换)货”即:为消除顾客购物的后顾之忧,凡在本商场购物,在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范畴内无须陈述理由即可退(换)货的一种规范服务行为。 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举措的前提和起点是国家有关商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点是不损害全体消费者的利益。 一、“无须理由退(换)货”的若干规定: 1、本商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并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作为顾客退换货的主要依据。 2、顾客退换货须持有效凭证,如购货凭证、发票和服务单据等。 3、国家“三包”规定可退换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可以退换;属“可退不可退”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酌情从宽退换;规定不可退换的商品,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尽可能给予帮助解决。 4、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应兼顾国家、消费者和企业三者利益。 二、“无须理由退(换)货”的实施细则: 1、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3、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国家“三包”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5、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6、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8、黄铂金饰品、珠宝饰品、玉器、玻璃器皿、陶瓷用品、贵重工艺礼品和1000元以上

国家新三包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门店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门店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商品的退换货管理程序,确保退货程序能有章可循、有效执行。 二、退换货原则 1、特价商品,不提供退换货服务。售货时必须提示客人此为特价货品,不享受退换货服务,例如大日龄奶粉类的OAS1、3阶段; 2、如顾客购买后因本店商品质量存在问题时,可凭有效购物清单小票进行退换货; 3、顾客需要退货或者换货时至少一名店员(必须是正式员工)及店长同时在场,并在退换货处理单及客人退还的销售单上面签字证实; 4、符合条件的顾户换货时,只能换取价格相同或更高的商品,同时补交差价; 5、店长必须将客人退还的原有效购物清单小票与退货产品信息登记单(附件1.)装订在一起作为客人退货的证明,并上交到公司总部相关人员作后期跟进。 三、顾客退货的操作流程 及时上报总部相关人员,决定方案的可行性

具体解释: a. 受理顾客的商品、购买凭证:接待顾客,并审核顾客是否具有本店的购物清单小票,购买时间,所购商品是否本店售出或是否为不可退换商品; b. 听取顾客的陈述:细心平静地听顾客陈述有关的抱怨和要求,判断是否属于商品的质量问题; c. 判断是否符合退换货标准:结合公司准则,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灵活处理,与顾客沟通处理方案; d. 方案可行性:及时上报相关管理人员,由其进行判断、批准方案的可行性; e. 批准方案的执行:确定好退货或换货的处理方案后,应将其执行到位,及时填写退货产品信息登记单(附件 1.),写明售出日期、退换货商品名称、退货原因、处理方法;同时顾客与店员、店长应同时在处理单上签名确认;并留下顾客的联系方法,以便追踪。 四、退货产品的处理方式 及时报告公司总部相关人员,由总部视情况决定应销毁、退库或重新上架。

退换货标准

退、换货服务指南 用真品换真心,不满意就退货。是我们永远不变的承诺。为了更好地兑现我们的承诺,请您监督我们的服务,并请您退换商品时,携带购物小票,在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为您办理退换货。 我们将会今后工作中不断地完善各项服务流程,给更多顾客带去快捷、开心的服务体验,如果您有什么建议请告诉我们,我们还年轻请您多帮助! 超市部.退换货标准 退换商品时,请您出示您的收银小票。 2、人质量问题的商品,凭票一个月之内调换,若无质量问题,在不改变包装及商品的情况下十五天之内凭票退换。(商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 3、食品、洗化自售出之日起一周内凭票调换(必须包装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 4、特价商品及粮油、蔬菜、肉类、水果、散装食品、内衣不在退换范围。 服装部.退换货标准 一、退换标准 1、服装售出一周内未使用和洗涤过,吊牌完好无损,可按原价退换。 2、皮衣售出一月内自然断面、起皮、脱浆可按原价退换。

3、服装售出七天内颜色不一致、领歪、袖、裤腿扭曲的可按原价退换。 二、包修范围 服装开线、拉链损坏、毛衣起球、牛仔裤掉色 三、免费服务项目 免费为顾客购买的衣物裁边、锁边、缝边、熨烫。 2、皮衣免费保养、熨烫。 (注:在本训购买的服装修改后不予退换) (注:商品自购买一周内,正常调价补差价) 鞋类 一周内未穿用过,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予以退换。 2、皮鞋售出三个月内自然断底、断面持购物小票予以退换。 3、旅游鞋、童鞋、凉鞋、布鞋、特价鞋售出一个月内自然断底、断面持购物小票予以退换。 4、开胶、鞋跟脱落、鞋面断线、掉浆、出硝、磨脚、夹脚等非质量原因,属于维修范围,均不在调退范围。 (注:以下商品不在退换货范围:无小票商品、过调退期、内衣、个别明示品牌。) (注:商品自购一周内,正常调价补差价) 电器部.退换货标准 商品售出一周内未使用过、不影响二次销售、持购物小票退换。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现实中,若是家电质量不过关发生意外事件的话,那么此时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严重的。而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国也专门规定了家电三包方面的内容,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现实中,若是家电质量不过关发生意外事件的话,那么此时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严重的。而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国也专门规定了家电三包方面的内容,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 第五条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六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 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 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六)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

产品退货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产品退货程序,使退回产品的范围、接收和处理有据可循。 应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售出产品的退回,接收和处理。 责任人:储运部负责退货的批准。仓库负责退货的接收,财务部负责退货的帐目处理及退款,质量部负责退货的质量确认及非质量原因退货的返工或反销的审批,生产技术部负责非质量原因退货的返工。 内容 1 产生退货的原因: 1.1 产品质量发现问题。 1.2 合同更改。 2 退货的条件: 2.1 由于本公司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必须全部予以退货,由于客户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如客户贮存条件不当造成产品污染等)不予退货。 2.2 非质量原因发生的退货,超过负责期的不予退货,总数量不足一箱的不予退货,间接客户不予办理退货。 3 退货产品的审批程序 3.1 发生质量问题退货时,经营销部经理批准,办理是退货手续。同时通知质量部。 3.2 因合同更改发生的退货,由储运部经理批准后办理。 3.3 办理退货时详细填写《退货处理记录》(TABLE-ZL-014-1),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 4 退货产品的处理。 4.1 退货产品直接发运到公司成品库。 4.2 无审批手续的退货,仓库只负责代管,不承担保管质量责任。 4.3 成品保管员、QA人员依据《退货审批单》(TABLE-ZL-013-1)或《产品召回记录》(TABLE -ZL-012-1),核对退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目检包装的完整性和封口的严密性。详细填写退货产品接收记录。

4.4 将退货产品置于退货区,做好退货标志。 4.5 验收中如与《退货审批单》(TABLE-ZL-013-1)内容不符,仓库可拒收,并通知营销部。 4.6 财务部根据《退货产品接收记录》,《退货审批单》(TABLE -ZL-013-1)与储运部共同办理客户退款手续或换货,并做好相关账目处理。 4.7 库管员负责填写请验单送交质量保证部申请检验。 4.8 质量部应及时填写退货处理记录,并经审批后对退货产品进行处理。 4.9 内在质量检验合格的退货产品,且外包装完整无损,无污染的,经质量保证部批准办理入库手续,归入成品库合格品区,进行再销售。 4.10 内在质量符合质量标准,但外包装旧或损坏的,经质量保证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更换包装,但一定要沿用原来批号,在原批号后加上符号以示与原批号区别。更换包装QA 审批后入成品库,进行再销售。 4.11 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退货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并按《产品召回标准管理规程》(SMP-ZL-010-1)有关规定,收回相关批号的产品。 4.12 对于非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营销部与客户协商解决经济损失。 5 变更历史 6附录 《退货审批单》(TABLE -ZL-013-1) 《退货处理记录》(TABLE -ZL-014-1)

顾客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市场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消费者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市场里的商户需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消费者倾斜、意识向消费者倾斜、利益向消费者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五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六条 对于来市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消费者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消费者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七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第八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九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物价格退款;超过15日,如遇降价,按降价后价格退换,如遇涨价,按原价格退换。 第十条 因消费者使用、洗涤、保养不当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的商品,不予退换货。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 第五条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六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 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 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六)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电商的退货流程规范文档

退货处理流程 一、目的 为使客户退货得到快速、有序的处理,让信息流和货流畅顺,明确各部门责任。 二、范围定义 2.1自退件----客户因质量问题退回我司的货品。 2.2在途退件----快递公司未曾妥投而退回我司的货品。 2.3拒收件----客户拒收而退回我司的货品。 三、权责 3.1 客服部-负责客户退件的受理、处理过程的跟进。 3.2 仓库部-负责退货数量的清点、质量问题的判定及处理方法的选择、处理后货品的发运,以及退库、出库、调库手续的办理。 3.3 采购部-负责质量问题件的具体退换落实工作。 3.4 财务部-负责处理退款。 四、自退件的管理规范 4.1客服部确认客户自退内容; 4.2客服部每日更新《退货记录表》发给仓库和采购人员; 4.3物流部跟单员与快递员交接签名完成后,在《退件表》刷红记录。 4.4仓管员进行拆包并标识客户名称; 4.5货品移至“待处理区”,仓管员做一次检验并记帐; 4.6质检员依检验标准进行二次检验并反馈《退货质量检查表》中的检验报告内容给客服部; 4.7质检员将不良品标识不良因素; 4.8良品等待客服部下换货单后,物流部将原产品寄回客户,双程运费客服部通知客户承担。 4.9不良品入不良区。账务进出记录。 4.10仓管员定期督促采购部员安排不良品退厂,并开出《退厂单》,注意帐务上的扣减。 补充:1退货记录需要加入财务。

8.2 仓库拆包并标识客户名称; 8.3 货品移至待处理区,一次检验并上账; 8.4 质捡员二次检验,记录《质量检查表》; 8.5 质检确认是良品的,仓库登记入库,确认是不良品的,入不良去并定期通知采购退厂; 8.6 客服人员在接到仓库跟单员的货物原品到达后,对该产品进行生成更新订单; 8.7 将更新订单给当仓库,仓库重新发货给到用户; 8.8 用户更换产品流程图。 退货-奥软仓库:经鉴定是由于奥软产品的问题造成用户退货,退货物流统一由奥软承担,可以收取用户的一定手续费。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经销商退换货作业的可控制性,降低公司、经销商的损失,使退换货作业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三、职责与权限 1、各地区经理负责审核退换货的合理性、理由真实性及实际退换货数量准确性,同时提出地区经理处理意见。 2、营销部总监负责核准各地区经理意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3、品管部负责退换货理由的审核及实际退换货后商品检验 4、财务部对退换货金额等作进一步审核。 5、仓库负责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 四、工作内容 1、流程 2、有退换货需求时由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3、“退换货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单品退换货理由需详细陈述; 4、在“退货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处签字认可; 5、填写完整的“退换货申请单”以传真或直接传递的形式报各地区经理审核;

五、退换货审核 1)、退换货标准: A、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核准后可执行退换货。 B、其余情况均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2)、业务经理接到“退换货申请单”需认真同经销商认真核实退换货的原因、数量等每个单品单独考虑。在决定退换货前需尝试异地调货等办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营销部总监核准。 3)、营销部总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了解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审核地区经理的意见作出最终核准意见。 4)、营销部总监签署意见后“退换货申请单”转品管部审核签字。同时做好收货后的检验工作准备。 5)、品管部签字后“退换货申请单”传递到财务部审核签字。 6)、四个部门签署意见完毕后退换货申请单传真至客户,允许其退换货或按照规定处理,“退换货申请单”原件转交仓库作收货准备,附件报总经理。 六、收货后处理 1)、仓库接到顾客退换货时,需认真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对有争议的数量,由仓库及营销部共同确认,双方签字。将退换货放置于“退货品区”同时填写“退换货申请单”的相关位置,同时签字认可。由仓库用红笔开具“出库单”一式三联并负责传递,一联仓库留存、一联转品管部、一联随“退换货申请单”转营销行政部。 2)、营销行政部接到单据后同客户核对退换货数量是否一致,同时请营销部总监签字认可。 3)、转品管部签字认可。 4)、转财务部签字认可。 5)、以上手续确认完毕后由营销行政部依据实收数量用红笔填写“发货单”一式四联,一、二联营销留存,三联随“退换货申请单”复印件转财务部,四联转交客户。 6)、同时“退换货申请单”复印件转交品管部,品管部检验退换货品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案(直接入库、车间反工、降级处理、报废处理等)。 7)、“退换货申请单”原件留营销行政部备查。

售后服务退换货处理标准

福建羽晨服饰有限公司 编写: 审核: 核准: 版次:A/0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生效日期:

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顾客投诉,规范产品退换货流程,促进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提高,降低市场退货率,明确退残的责任,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品质意识, 玛卡西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将售后服务标准进行重新整合并实施到各分公司。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玛卡西尼公司产品换货及残次退货运作管理。 3、受理范围及周期 3.1.受理范围 3.1.1凡购买玛卡西尼公司产品的消费者,在售后服务期内上门或致电投诉,全国各商场、专卖店均要给予受理。 3.1.2产品从售出之日起算,质量异议期为7日;满7日后算起,为产品的售后服务期: 3.2售后服务周期 ①休闲服、马夹、单西、西服为100天; ②皮制品、鞋类产品为90天; ③毛衫、T恤、衬衫、休闲裤、牛仔裤、风衣、羽绒服、领带为60天。

(质量异议期:指顾客在7日内检测产品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可以自由选择退换货,超出7日后算售后服务期) 4、相关表单 《残次退货清单》、《残次鉴定检验报告》、《客户退换货汇总表》 5、退换货标准 5.1换货条件(7日内) 5.1.1未穿着产品凭购物凭证可在原购物地点按购物凭证上的价格更换同等或以上价格的产品;如更换较高价格的产品,按购物凭证上的价格补足差价。 5.1.2购买玛卡西尼公司当季新品,有购物凭证7日期限内,在保存完好无损(包括吊牌、商标、包装未拆、未穿着)的情况下,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可换。 5.1.3换货后再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从换货期算起,有购物凭证在产品质量异议期内可换。 5.1.4无购物凭证,经调查确属玛卡西尼公司的产品且在质量异议期内,如属产品质量问题,可换。 5.1.5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染色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换; 5.1.6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换 5.2退货条件(7日内) 5.2.1有购物凭证且在7日质量异议期内,如属产品质量问题,可退货。 5.2.2退换产品时:在质量异议期内,商品价格不论上下调动都按照顾客当时购物凭证上的价格进行处理。 5.2.3人为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在质量异议期内,可修复给予修复,不可修复的退还顾客并解

小家电的三包规定详细解析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第五条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六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 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 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六)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

退换货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客户退换货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退货责任和损失金额,确保每批退货产品均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业务终止、订单错误等原因而引起的退换货的管理。 3 职责和权限 3.1 营业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联络,明确退货原因、品名、批号、数量等信息。 3.2 制造部负责退货产品的接收、清点核对、入库、隔离标识、报检和返工,以及退换货运费核算和涂料报废时废弃物专业处理费用的核算。 3.3 企画部负责退换货损失费用(包括来回运费、涂料报废时的原材料成本、报废时的废弃物专业处理费等)的统计。 3.4 品保部负责退换货申请的决裁,并对退货的产品进行检验和合格与否的判定;对退货原因进行分析汇总,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改善对策和预防措施,并对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5 所有退换货最后都应报批总经理。 4 退换货的范围 4.1 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如涂料凝聚,喷涂出现颗粒、堵枪、色差、涂装操作性不良,或涂膜物性未能满足客户要求的; 4.2 客户收货时包装破损或标签辨识不清的; 4.3 客户订单错误的; 4.4 本公司下单错误的; 4.5 客户订单多余的; 4.6 与客户的业务关系终止的; 4.7 由总经理批准可退换货的; 4.8 其它原因经协商达成一致可退货的。 5 退换货流程 5.1 退换货的申请 5.1.1 营业部销售人员应及时反馈客户要求退换货的信息,以避免产品在客户处存放时间过长而导致过期变质甚至报废。 5.1.2 营业部在获悉客户要求退换货的信息后,应及时向客户了解退换货的原因、涉及的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品保部收到营业部的反馈信息后,必须对涉及批次的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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