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领域)

编者按:建设部于2004年3月18日以第218号文发布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告共分7个领域,208项,分别是:①城乡规划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

②城乡建设54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6项,限制使用技术8项;③工程勘察测量8项,其中推广使用技术7项,禁止使用技术1项;④住宅产业化技术29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24项,限制使用技术1项,禁止使用技术4项;⑤建筑节能技术32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19项,限制使用技术5项,禁止使用技术8项;⑥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71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8项,限制使用技术10项,禁止使用技术13项;⑦电子政务与行业信息化技术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该公告的生效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下期公告发布本类技术之日止。

1 推广应用的技术

1.1 地基基础施工技术

(1)强夯法处理大块石高填方地基适用于填料粒径大(最大可达800mm)的高填方地基分层强夯处理。与碾压法相比,可减少填料破碎和分层铺填费用,分层出来厚度可达4m,可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在山区和丘陵地区有广泛的应用前景。适用于大面积、大块石高填方地基,如开山填谷、开山填海、西部机场和道路工程。

(2)深层喷射搅拌法施工技术通过深层搅拌法与高压旋喷法的组合,实现了搅拌与旋喷的有机结合,达到一机多用,提高了水泥与土的拌和均匀度和水泥土强度,当桩径500-600mm,桩身强度可达3-20MPa。可用于复合地基加固体。如作成实体或格栅式,可插入型钢等加筋材料,用于边坡支挡,具有挡土和挡水双重功能。适用于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

(3)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技术对于施工场地狭窄、工期要求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可采用逆作或半逆作法施工。工程从地面开始,作地下连续墙,在柱子位置向下作支承桩,然后,自上而下一层一层地挖土逆作施工。地上部分也可同时由下而上正作施工。可缩短工期。适用于工程场地狭窄的闹市区对支护变形控制严及工期要求高的大型公共建筑深基础、地下室施工。

(4)土钉墙支护技术土钉墙是采用土钉加固原位土体用以维护边坡稳定支护方法。支护结构由土钉和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板组成。土钉与预应力锚杆或微型桩结合形成复合土钉墙。土钉墙应因地制宜设计,施工要加强质量监控。无施工经验的企业应慎用。土钉墙支护深度一般不大于12m,复合土钉墙可适当加大支护深度。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后的粘性土、中密以上砂土的基坑支护。不良土质条件的地区应少用。

(5)逆作拱墙支护技术逆作拱墙支护系采用拱墙自上而下分段施工的一种支护结构。每层拱墙高度小于2.5m,断面为Z字形,上下端设置肋梁,每段拱墙长度为8-12m。根据基坑平面设计成封闭拱墙,与土方开挖同步施工,支护深度一般不宜超过10m。适用于粘性土、粉土、人工填土,高水位场地应降水或设止水帷幕。不能用于软塑、流塑性土。

(6)深基坑支护环梁支撑技术应用于钢筋混凝土受压环梁作为深基坑施工时边坡支护的水平支撑,与土方开挖同步进行,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受压环梁一般可设置1—3层,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适用于软土地区的深基坑,基坑的平面形状接近于正方形或圆形,当地环境要求高的边坡支挡工程。

(7)基坑工程的信息化施工技术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在基坑侧壁和支挡结构以及周边建(构)筑物有代表性部位设置应力、应变、斜率和孔隙水压与变形等测试元器件。通过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设计成果进行预测和修正,调整施工方案,确保基坑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适用于软土地区,周边环境要求严格的深基坑工程都应采用信息化施工技术。

(8)灌注桩后压浆成套技术使桩底、桩侧一定范围内的土体得到加固,提高承载力(40%-120%)。后压浆处理后,使沉渣和泥皮得到固化,群桩的桩土整体抗变形能力增强,桩基沉降可减少30%左右。适用于泥浆护壁钻、挖孔灌注桩以及干作业钻、挖孔灌注桩。

(9)基桩高低应变动测分析系统高低应变采集分析一体化,具有交直流两用、程控放大,自动复位、故障自动诊断,报警功能;采用内装放大传感器;适应恶劣环境,不受电缆长度限制;保证14位A/D转换精度的低噪声水平。适用于桩基(钢桩、预制桩、灌注桩)、复合地基中的高粘结强度竖向增强体的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

(10)带裙房高层建筑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共同工作分析软件对布桩、板厚与配筋、设置后浇带等进行科学分析,可优化高层建筑主裙房基础设计,以节约基础板用钢量,减少桩数,减少差异沉降,节约工程造价。适用于带裙房的高层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

1.2 钢筋与钢筋连接

(1)HRB400级钢筋的应用技术采用微合金技术生产的HRB400级钢筋,抗拉强度570MPa,屈服强度400MPa,强度设计值360MPa,伸长率(δ5)≥14%。强度高、延性好,我国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列为主导受力钢筋。产品标准、结构设计和施工规范齐全。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主筋。

(2)钢筋焊接网的应用技术钢筋焊接网片工厂化生产,尺寸精确,整体性好,易于确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钢筋位置的正确,可显著提高钢筋工程质量。钢筋焊接网片生产效率高。材料可使用冷轧带肋钢筋或热轧带肋钢筋,设计强度值为360MPa。适用于房屋建筑的混凝土楼盖、墙体,以及桥面、路面、隧洞等钢筋混凝土工程中。

(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应达到《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2003Ⅰ级和Ⅱ级接头性能标准。锥螺纹钢筋接头应达到《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2003Ⅱ级和Ⅲ级接头性能标准。钢

筋机械连接强度高,质量稳定,施工方便,对提高钢筋工程的质量、速度和效益有重要作用。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应用场合、接头的性能、工艺特点选用不同类型接头。适用于房屋建筑与一般构筑物中直径为16-40mm的HRB335和HRB400级钢筋的连接。对桥梁、大坝等重要工程结构也可参考应用。

(4)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连接技术钢筋接头性能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2003的要求口焊,焊接接头经济实用,必须严格按质量要求和操作规程施工,以确保接头质量。适用于房屋建筑中直径为14—32mm的HPB235、HRB335、HRB400级竖向钢筋的连接。禁止用于水平钢筋的连接。

1.3混凝土工程技术

(1)高性能混凝土技术使用高效减水剂和超细活性掺合料,严格控制水胶比和水泥用量,应用现代技术和设备配置的混凝土拌合物。按工程需要,配制具有特殊性能组合的匀质性好的混凝土,即混凝土的密实性、抗渗性好,体积稳定性好,易于浇筑、不离析,在恶劣环境下使用寿命长等特点。适用于房屋建筑结构以及桥梁、港口、机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2)预拌混凝土技术将混凝土集中在有自动计量装置的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拌制,向施工现场供应商品混凝土,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减少现场和城市环境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适用于东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中西部地区的大城市。

(3)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应用技术大中城市发展砂浆的专业化集中生产和商品化供应,有利于提高砂浆质量,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东部地区大城市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应首先应用。

(4)混凝土高效减水剂聚多羧酸系和氨基磺酸系的新型高效减水剂,具有对水泥分散力强,减水率高,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小等优点。要求减水率≥23%;2h坍落度损失不超过20mm,从而降低了混凝土的单方用水量,混凝土的流动性以及保塑性好,可以满足配置高性能混凝土的需要。适用于配置高性能混凝土。

(5)超细矿物掺合物混凝土中应用比表面积大于4000cm2/g的活性矿物掺合料,不仅可改善混凝土的微观结构,提高粗骨料与砂浆之间的界面强度,而且可充填混凝土内部的毛细孔,起到增强和密实的作用,也可提高混凝土施工性能。超细掺合料一般由工业废渣(粉煤灰、矿渣等)磨细加工而成。适用于掺入混凝土中作为配置高性能混凝土的第六组份。

1.4结构施工技术

(1)附着式爬架技术附着式爬架是一种带有升降动力的架体,可依附在已建的结构上升降。应用于高层和超高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和外装饰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架体有套管式、互爬式、导轨式、悬挑式等多种构造。一般为经加工的钢杆件组装。依据工程特点,可以作整体和分片升降。整体升降时,架体间必须保持同步,作业时一定要确保安全可靠。升降系统有手动、电动或液压,以满足使用需要。适用于高层、超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和装饰用的外脚手架,也可用于高耸构(建)筑物施工。

(2)液压爬模施工技术应用传统的大模技术和滑模工艺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施工方法。爬模有模板爬架子、架子爬架子和模板爬模板三种方法。通常采用整个房间大小的整体组合大钢模,组织内外墙体模板按楼层整体爬升。做到模板不落地,既节省了场地,也加快了施工速度。以已建结构墙体或墙体内的钢管支撑杆为爬升的依托,使爬升施工达到安全、平稳、可靠。适用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混凝土结构施工,对钢筋混凝土筒体结构尤为适合。

1.5安装工程技术

(1)集群千斤顶同步整体提升技术利用计算机对成群千斤顶的液压或行程进行同步的分配与控制,或拉动钢绞线,对钢绞线反复地收紧与固定,达到构件或设备提升安装就位的目标。适用于大吨位、多吊点的重物同步提升与构件、设备安装。

(2)钢结构构件的空间滑移安装就位技术将钢结构杆件运至指定现场,经组装后吊运至高空拼装胎具上,拼接成滑移单元,经滑移轨道整体牵引滑移至设计位置。经往复滑移拼接,直至完成整个钢结构屋盖施工。钢结构构件的空间滑移安装技术可节省大量脚手架,还可缩短工期,并提高钢结构屋面组装质量。适用于大型空间钢结构桁架或网架结构安装。

(3)大型设备与构件整体提升安装技术应用机、电、液一体化原理,合理选用机具设备,使大型构件与设备在整体提升过程中受力均匀,提升(滑移)同步,物体整体平稳就位。特别是超大型构件的整体提升、整体滑移和整体安装就位,以达到构件与设备安装大型化,施工机具设备小型化、简单化,计算机控制自动化,提升(滑移)工艺标准化、规范化和推广应用多样化。适用于大型设备和大跨、超重结构的安装。

(4)金属风管薄钢板法兰连接技术(无法兰风管)

金属风管制作采用薄钢板法兰连接技术(无法兰风管),板材厚度0.5-1.2mm,连接形式有:插接式、共板式、插条式和组合式。制作工艺:以计算机控制自动排列下料;等离子切割和加工设备各个工序科学的组合,形成生产线或单机配套加工。具有生产效率高、降低消耗、成型美观、实现风管加工的全自动化、产品质量好等优点。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中的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通风管道制作与安装工程。

1.6工程测量

卫星定位测量技术应用GPS卫星定位测量技术可提供平面和高程的三维位置信息,具有精度高、速度快、全天候、无需通视,点位不受限制等优点。在施工区外围设置三维基准控制基点,可避免分阶段传递而引起的误差积累。建筑物越高,几何形状越复杂,其精度误差、速度等优点越明显。适用于体型复杂的建筑物或场地周围难以确定固定基准点的工程。

1.7施工企业管理信息化

(1)企业和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基于MIS、项目管理、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基础,采用工作流技术,实现动态业务流程配置。采用协同工作技术,实现多阶段多部门多人员间的协同工作。采用表单自动生成技术,实现业务输入、输出和统计表单的动态生成和维护。采用信

息动态发布技术,实现多部门多媒体信息动态网上发布。采用内容管理支撑技术,实现多媒体多格式数据内容的有序化和程序化管理。采用动态统计分析技术,实现动态条件和基于规则的数据挖掘与分析。采用图文表管一体技术,实现图形、数字、文字,表单、管理流程和管理权限融为一体的管理。鼓励发展体现上述技术的工具化软件平台技术。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2)建筑施工现场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施工现场信息情况管理系统的使用,可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系统包括登记子系统、查询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和系统管理子系统。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

(3)虚拟仿真技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用应用电子计算机虚拟仿真技术,可将结构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构件的受力状况和相对位置如实地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从而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模拟、对比、优化和验证,达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目的。适用于大型空间结构与大跨度结构构件的安装施工。

1.8建筑防水工程

(1)SBS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 SBS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GBl8242-2000或GBl8243-2000中Ⅱ型的要求。长纤维聚酯毡胎基SBS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具有拉伸强度高,延伸率大,耐腐蚀、耐霉变和耐候性能好,对基层伸缩变形或开裂的适应性较强。无碱玻纤毡胎基SBS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具有拉伸强度较高、尺寸稳定性好、耐腐蚀、耐霉变和耐候性能好等优点。长纤维聚酯毡胎基SBS或APP改性沥青卷材适用于防水等级I、Ⅱ级的屋面和地下工程;无碱玻纤毡胎基SBS或APP改性沥青卷材适用于结构稳定的一般屋面和地下防水工程;SBS改性沥青卷材适用于寒冷地区的建筑防水工程;APP改性沥青卷材适用于较炎热地区的建筑工程和道路桥梁的防水,其中道路桥梁用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热度应达到150℃。

(2)三元乙丙橡胶(硫化型)防水卷材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是均质弹性硫化型橡胶类防水材料,技术性能应符合GBl8173.1-2000中JLl型产品的要求;其主要特点是:综合性能优越,耐老化性能好、使用寿命长、延伸率大、对基层伸缩或开裂变形的适应性强,接缝技术要求高。适用于耐久性、耐腐蚀性和适应变形要求高、防水等级为I、Ⅱ级的屋面和地下防水工程。

(3)聚氯乙烯防水卷材(Ⅱ型)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是无复合层(N类)、用纤维单面复合(L类)和织物内增强(W类)的热塑性防水材料,技术性能应符合GBl2952-2003中Ⅱ型产品的要求;其主要特点是:拉伸强度高、延伸率大、抗穿孔性好,可焊熔法施工,使用寿命较长。适用于建筑屋面、地下工程的防水,也适用于种植屋面作防水层。

(4)聚氨酯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GB/T19250-2003的指标和环保要求。具有便于在形状复杂的基层形成连续、弹性、无缝、整体的涂膜防水层,并具有拉伸强度较高,延伸率大和耐高、低温性能好,对基层伸缩或开裂变形的适应性能等特点。单组分应按使用部位和需要选择I类或Ⅱ类,双组分应选用Ⅱ类。适用于地下室和厕浴间等工程防水,也可用于非暴露型屋面工程防水。

(5)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物理性能应符合JC/T894-2001技术性能要求。主要特点为:水性涂料,生产、应用符合环保要求,能在潮湿基层面上施工、操作简便。适用于建筑非暴露型屋面、厕浴间及外墙面的防水、防渗和防潮工程。

(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物理性能应符合GBl6776-2004的要求。主要特点为:具有耐紫外线、耐臭氧、耐候性能好、粘结力强和使用寿命长等特点。适用于建筑幕墙和石材等结构粘结和密封工程。

(7)硅酮建筑密封膏物理性能应符合JC/T881-2001和JC/T882-2001的要求。位移能力为±20%以上,并具有与玻璃、陶瓷和混凝土等材料的粘结力强,耐久性好,使用温度范围宽等特点。适用于建筑物变形缝、门窗框和厕浴间等工程部位的嵌缝密封处理。

(8)聚硫建筑密封膏物理性能应符合JC483-92的要求。其主要特点为:水密、气密封性能优良,耐油、耐腐蚀和耐老化性能好。适用于中空玻璃、油库、机场、污水处理池、垃圾填埋场、道桥和门窗等构造接缝的粘结密封处理。

(9)聚氨酯建筑密封膏物理性能应符合JC482-92中一等品和优等品的要求。主要特点为:粘结力强,耐腐蚀性好,在低温条件下仍具有较好的弹性和延伸率。适用于道路、桥梁、运动场、机场和屋面及地下工程接缝的粘结密封处理。

(10)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膏物理性能应符合JC484-92中一等品和优等品的要求。主要特点为:综合技术性能较好,属水乳型,能在潮湿基层施工,固化过程中没有有机溶剂挥发,符合环保要求,使用安全可靠。适用于各种小型混凝土板、石膏板、门窗框接缝和家用装饰装修工程。

1.9建筑涂料

(1)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丙烯酸共聚乳液(纯丙、苯丙、醋丙等)系列、乙烯一醋酸乙烯共聚乳液系列内墙涂料,产品性能符合GB/T9756-2001的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符合GBl8582-2001的要求,施工符合JGJ/T29-2003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内墙装饰装修工程。

(2)水性外墙涂料丙烯酸共聚乳液(纯丙、苯丙等)系列、有机硅丙烯酸乳液系列、水性氟碳外墙涂料和水性聚氨酯外墙涂料(薄质、复层、砂壁状等),产品性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施工符合JQJ/T29-2003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

(3)溶剂型外墙涂料溶剂型丙烯酸、丙烯酸聚氨酯、有机硅改性丙烯酸树脂和氟碳树脂外墙涂料,产品性能符合GB/T9757-2001优等品要求,施工符合JGJ/T29-2003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的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工程。

(4)合成树脂复合涂层仿幕墙装饰系统主要技术指标:人工老化≥2500h、耐洗刷性≥5000次、耐冻融循环≥10次;耐化学污染好、耐污染性≤10%、系统粘结强度≥1.2MPa、柔性伸长率≥150%。主要特点为:综合单价低、安全性能好,节能环保,能够在水泥抹灰基层、瓷砖基层、金属基面、木材基面、保温基面上方便施工。适用于中、高档工业和民用建筑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

(5)环保节能型硅丙聚合物基复合材料装饰系统主要技术指标:人工老化≥2000h、耐洗刷性≥4500次、耐冻融循环≥10次、耐化学污染好、耐粘污性≤10%、系统粘结强度≥1.1MPa、柔性伸长率≥150%。主要特点为:综合单价低,安全性能好,节能环保,能够在水泥抹灰基层、瓷砖基层、金属基面、木材基面、保温基面上方便施工。适用于中、高档工业和民用建筑新建或翻新装饰装修工程。

(6)无矿物纤维、低含量苯类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产品性能符合GBl4907-2002要求,并达到GB50325-2001环境污染控制限量。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室内钢结构防火工程。

(7)水性木器涂料产品性能及有害物限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等均符合HBCl2-2002的要求。适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8)耐水腻子耐水性好,粘结强度高,产品性能符合JG/T3049—1998标准的要求,有害物质限量参照GBl858—2001标准的要求。适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9)无醛粘结剂产品性能参照JC438—91的要求,游离甲醛≤0.18kg,其他有害物质限量符合GBl8583—2001要求。适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 限制使用的技术

2.1地基基础施工技术

人工挖孔桩不得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2.2建筑用钢

低碳冷拔钢丝的应用不得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受力钢筋。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2.3混凝土工程技术

(1)混凝土现场拌制不得用于东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中西部地区的大城市,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具体实施内容。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2)尿素型混凝土抗冻外加剂不得用于民用建筑的冬期混凝土施工。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2.4建筑防水工程

(1)石油沥青纸胎油毡不得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Ⅱ级的建筑屋面及各类地下防水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2)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不得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Ⅱ级的建筑屋面及各类地下工程防水。在防水等级为Ⅲ级的屋面工程使用时,必须采用三层叠加构成一道防水层。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3)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mm以下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的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除上述限制外,凡在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设计中选用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时,必须是采用一次成型工艺生产且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mm以上(含0.5mm)的,并应满足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2.5建筑涂料

(1)仿瓷内墙涂料(以聚乙烯醇为基料掺入灰钙粉、大白粉、滑石粉等) 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高级装饰装修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2)含矿物纤维或高含量苯系溶剂的钢结构防火涂料不得用于房屋建筑室内钢结构工程。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2.6建筑粘结剂

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粘剂不得用于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3 禁止使用的技术

3.1 施工机具

(1)QT60--80塔式起重机禁止用于房屋建筑施工。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2)井架式塔式起重机禁止用于房屋建筑施工。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3.2建筑防水工程

(1)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2)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3)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4)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5)焦油型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3.3 建筑涂料

(1)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2)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107、803内墙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3)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4)聚乙烯醇缩甲醛类外墙涂料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5)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 A乳液)外墙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6)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类外墙涂料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2001年7月4日起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试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有关要求,制定简洁明了、要求明确的实施细则。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要以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的督查。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21日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2) 2 行为准则 (2) 2.1 基本要求 (2) 2.2 质量行为要求 (4) 2.3 安全行为要求 (7) 3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9) 3.1 地基基础工程 (9) 3.2 钢筋工程 (10) 3.3 混凝土工程 (10) 3.4 钢结构工程 (11) 3.5 装配式混凝土工程 (12) 3.6 砌体工程 (13) 3.7 防水工程 (13) 3.8 装饰装修工程 (14) 3.9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4) 3.10 通风与空调工程 (15) 3.11 建筑电气工程 (15) 3.12 智能建筑工程 (16) 3.13 市政工程 (16) 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 (17) 4.1 基坑工程 (17) 4.2 脚手架工程 (17) 4.3 起重机械 (19) 4.4 模板支撑体系 (21) 4.5 临时用电 (21) 4.6 安全防护 (21) 4.7 其他 (21) 5 质量管理资料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现予公告,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公告》是在我部全面研究、分析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技术创新部署,提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基础上编制的。体现了在“十一五”科技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工作中,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科技问题、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事业技术发展的导向。公告的技术内容覆盖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城镇环境友好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工程示范,加强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积极推进《技术公告》发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使本地区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验收等工程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确保《技术公告》的实施。 三、对《技术公告》中的限制使用技术和禁止使用技术,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将其列为审查内容,依照《技术公告》的规定进行审查,房地产开发、设计和施工单位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凡违反《技术公告》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四、为促进有关单位准确把握《技术公告》内容和技术要求,我部确定了每项公告技术的咨询服务单位,《技术公告》实施过程有关单位中可直接咨询同时公布的相应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各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准确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 五、未列入本《技术公告》,现阶段广泛应用的技术,不属于本《技术公告》的调整范围。 六、本《技术公告》发布后,《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即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规划建设部年终总结

时光荏苒,新年的钟声即将响起,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对过往的一年做深刻的总结。2014年对于我们项目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规划建设部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公司各级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一期项目的开发工作。作为公司工程建设专业的核心职能部门,我们严记公司领导的教诲和嘱托,从部门职能出发,从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建设要求着手,突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部门在工程技术管理上的核心作用,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规划建设部形成一个专业配套齐全,岗位职责分明的团结奋进、有很强战斗力的集体。 在部门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今年12月底,我们已先后完成了综合楼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地面垫层和防水卷材施工、幕墙、屋面SBC防水卷材施工,完成了固体制剂车间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地面、幕墙骨架、钢结构施工,完成了原料药车间主体结构、砌体工程、6-13轴地面垫层、屋面SBC防水层、幕墙骨架施工,完成了仓库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地面、屋面防水层、幕墙的施工,并且综合楼被评为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固体制剂车间被评为威海市优质结构工程,一期项目被评为山东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本着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进而丰富和改善自己的原则,为此,我们规划建设部对2014年的工作情况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顾和总结。 一、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工作是我部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延续13年的基础施工的工作,我部更加全力以赴地投入到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中。在部门同事的齐心协力,我部克服了今年七八月份暴风雨天气、施工单位投入不足、监理力度不够等种种困难,经过一年的辛勤工作,我们先后完成了主体结构封顶、砌体工程等多个分项工程。我部严格遵守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管理方法。从对进度、质量、成本三个重要因素的控制,加强合同的管理与信息的管理,努力协调与设计、监理、总包、各分包的关系,以及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加强了管理措施。 1.定目标,建章建制,抓好建设工作,为总体计划目标的实现努力拼搏。 总体计划的执行按以前完成的节点共计达到了90%,对此,我们也深刻反省,总结了如下几点原因:(1)个别控制节点工期制定计划或调整计划考虑欠周,对计划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欠敏感性和前瞻性。(2)暴雨季节,恶劣的天气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3)设计变更较多及其他不利因素增加了计划实施的难度。(4)一些施工单位组织不力,劳动力不足,现场管理不到位,计划得不到落实。(5)进场的材料、设备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2..注重合同对工程管理的作用,分类归档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积极协调各方工作关系和处理现场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在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工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在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部严格遵守合同,对合同中规定质量责任,划分界限,材料设备的采购,图纸设计,工艺使用的认可和批准制度都有较好的贯彻执行。通过研究各方面提出来的与合同实施有关的问题,对涉及到工程进度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必要时对施工手段、施工资源、施工组织直至合同工期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抓好安全与文明现场管理工作 安全文明是施工项目中不可疏忽的一项工作,我部根据本工程安全文明项目管理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务院及各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生产条例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做如下几点工作: (1) 为了提升工地形象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安排、合理调配使用施工场地,并使之与各种环境保持协调关系,要求施工单位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2) 督促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控制,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

13.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 商务部令第121号)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已经2003年12月9日建设部第24次常务会议和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商务部部长吕福源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的发展,鼓励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建筑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现就《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香港、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 二、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全资收购内地的建筑业企业。 三、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承揽中外合营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四、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的建筑业企业申办资质证应按内地有关法规办理。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五、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以及申请资质,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以及有关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中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本补充规定由建设部和商务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八、本补充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领域) 编者按:建设部于2004年3月18日以第218号文发布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告共分7个领域,208项,分别是:①城乡规划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 ②城乡建设54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6项,限制使用技术8项;③工程勘察测量8项,其中推广使用技术7项,禁止使用技术1项;④住宅产业化技术29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24项,限制使用技术1项,禁止使用技术4项;⑤建筑节能技术32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19项,限制使用技术5项,禁止使用技术8项;⑥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71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8项,限制使用技术10项,禁止使用技术13项;⑦电子政务与行业信息化技术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该公告的生效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下期公告发布本类技术之日止。 1 推广应用的技术 1.1 地基基础施工技术 (1)强夯法处理大块石高填方地基适用于填料粒径大(最大可达800mm)的高填方地基分层强夯处理。与碾压法相比,可减少填料破碎和分层铺填费用,分层出来厚度可达4m,可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在山区和丘陵地区有广泛的应用前景。适用于大面积、大块石高填方地基,如开山填谷、开山填海、西部机场和道路工程。 (2)深层喷射搅拌法施工技术通过深层搅拌法与高压旋喷法的组合,实现了搅拌与旋喷的有机结合,达到一机多用,提高了水泥与土的拌和均匀度和水泥土强度,当桩径500-600mm,桩身强度可达3-20MPa。可用于复合地基加固体。如作成实体或格栅式,可插入型钢等加筋材料,用于边坡支挡,具有挡土和挡水双重功能。适用于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 (3)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技术对于施工场地狭窄、工期要求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可采用逆作或半逆作法施工。工程从地面开始,作地下连续墙,在柱子位置向下作支承桩,然后,自上而下一层一层地挖土逆作施工。地上部分也可同时由下而上正作施工。可缩短工期。适用于工程场地狭窄的闹市区对支护变形控制严及工期要求高的大型公共建筑深基础、地下室施工。 (4)土钉墙支护技术土钉墙是采用土钉加固原位土体用以维护边坡稳定支护方法。支护结构由土钉和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板组成。土钉与预应力锚杆或微型桩结合形成复合土钉墙。土钉墙应因地制宜设计,施工要加强质量监控。无施工经验的企业应慎用。土钉墙支护深度一般不大于12m,复合土钉墙可适当加大支护深度。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后的粘性土、中密以上砂土的基坑支护。不良土质条件的地区应少用。

住建部1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索引号:000013338/2013-00271主题信息: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3年4月27日 文件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办法 有效期: 2013年08月01日生 效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主题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3年4月27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

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 筑检查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为提高工程质量,防止地下水污染,节约能源,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凡我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推广使用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四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省内其他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 二、推广使用整体稳固性好、强度高、闭水性好的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详《室外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检查井工程技术规程》DB51/T5041-2007等)。依照建设部659号公告,优先推广使用塑料检查井。 三、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规设计和使用砖砌筑检查井,设计单位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监理单位不得签字,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四、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视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按相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建设部令第13号__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3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3年4月27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核心提示:建设部在2007年6月14日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报废标准如下一、以下几种禁止用于建筑 建设部在2007年6月14日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报废标准如下 一、以下几种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1、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QT60/80型塔机动臂式塔机,因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性能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2、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由于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安装拆卸工况差,安全无保证,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3、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制动装置由手工控制,无法进行上、下限位和速度的自动控制。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效、安全隐患大、

技术落后、不符合现行的标准要求,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4、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由杆件用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安全性能差,安全装置不齐全,稳定性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二、以下几种限制使用: 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 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2、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

规划建设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中山公用信息管线有限公司 规划建设部岗位职责 (试行) 为规范工程建设部的部门管理,明确部门各岗位的具体职能,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全面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部各项工作。 2、组织本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保证工作流程顺畅。 3、协调好本部内部间、本部与其他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及工作氛围,营造公司的团队合作精神。 4、领导本部协调好相关政府部门、各运营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工作关系,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环境。 5、负责组织生产例会,并根据会议相关决议,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 6、根据公司的管理办法,制定对项目组的考核办法,综合评价项目组的工作绩效。 7、组织部门的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素质和整体业务水平。 8、对本部人员的设置、奖罚、晋升、调动、任免等向公司提出建议及评价。

9、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本部工作,积极参与公司各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安排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2、协助部门经理组织本部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工作流程顺畅。 3、协调好部门内各项目组工作关系及工作气氛,营造部门团队合作精神。 4、协助部门经理与相关政府部门、各运营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营造良好的沟通环境。 5、统一协调、安排和审核各片区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等全程系列工作。 6、根据公司的管理办法,协助部门经理指定对项目组及项目人员的考核办法,综合客观评价项目组的工作绩效。 7、定期对项目组进行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考核,严抓安全生产。 8、统一整理各项目组上报的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向部门经理汇报。 9、及时掌握各项目组工作情况,了解可遇见性的工作问题,向部门经理汇报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建设部659号公告文件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 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现予公告,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公告》是在我部全面研究、分析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技术创新部署,提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基础上编制的。体现了在“十一五”科技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工作中,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科技问题、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事业技术发展的导向。公告的技术内容覆盖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城镇环境友好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工程示范,加强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积极推进《技术公告》发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使本地区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验收等工程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3号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007年10月16日交通部发布 2015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3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营性公路是指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和制度,规范和指导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 (二)监督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对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投资人信用情况。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二)确定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信息; (四)负责组织对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招标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以外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 (三)按照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需要进行投资人招标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发展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已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规定提出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的交通主管部门。 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关招标事宜。

建设部第849号公告

GB50204-2002 局部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9 号)局部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1-07-27 16:11:10| 分类:文件规定|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局部修订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9 号)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 年8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 5.2 原材料主控项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钢筋进场时场时,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条文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3 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扭钢筋》JG 190 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 等。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对不同进场时间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殊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家《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中规定每批抽取5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每批抽取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 2 个试件重量偏差检验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均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本条文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体要求时,对按一、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 HRB400E HRB500E HRBF335E HRBF400E 或HRBF500E 、、、、钢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2002年7月25日)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教育部令第13号,2002年7月25日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已于2002年5月23日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2002年7月25日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传统和外国的优秀艺术成果,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校艺术课程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艺术类课程教学,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教学中使用经国家或者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艺术类必修课或选修课的教学计划(课程方案)进行教学。 第六条配备专职教师进行艺术类学科的教学工作,保证艺术类课程的教学质量。 第七条将艺术类课程列入期末考核与毕业考核项目。 第三章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 第八条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者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第九条学校每年根据自身条件,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和艺术展演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并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挖掘校本以补充和完善艺术教育活动内容,促进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社会文化部门和其它社会组织举办的艺术比赛或活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校园的广播、演出、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 一、推广应用部分的实施规定 (一)新型模板与脚手架施工技术。对技术名称为智能附着式整体升降脚手架(序号24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序号250)、外脚手架工具式连墙技术(序号251)的3种新型模板与脚手架的推广应用,待经进一步调研后,另行通知。 (二)临时用电技术。技术名称为透明塑壳断路器(序号252),电子式和电磁式漏电断路器(序号253),电磁式和电子式漏电保护器(序号254),具有电路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功能于一体的组合电器(序号255),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序号256),配电箱和开关箱(序号257)的6项产品技术,必须在施工现场使用。 上述6项产品应通过CCC认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标准,并按规定取得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后,配电箱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方可使用。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电箱和电器元件,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淘汰,严禁在施工现场继续使用。 (三)垂直运输技术 1、技术名称为SC、SS型施工升降机(序号258)应在施工现场使用。施工升降机必须是齿轮齿条传动,带有渐近式防坠安全器,其防坠安全器必须每年到具备相应资质检验检测机构或原生产厂家进行一次检测标定。施工现场所使用的井字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断绳、超速安全、楼层停靠等装置。 2、施工现场多塔作业防止碰撞防护技术(序号259)、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序号260)和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序号286)的推广使用,待经进一步调研后,另行通知。 二、限制使用部分的实施规定 (一)超过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序号33、34)。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 (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 型施工升降机;以上各类起重机械限制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 限制使用的起重机械应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出具合格证书后,方可继续使用。凡未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限制使用部分的起重机械,自2009年1月1日起,一律禁止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限制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详见附件五、六)。 (二)人工挖孔桩。人工挖孔桩(序号35)不得用于软土、易发生流沙或地下水位高的建筑工地。 三、禁止使用部分的实施规定 (一)简易临时吊架(序号21)、自制简易吊篮(序号22)、大模板悬挂脚手架(包括同类型脚手架)(序号23)等3种产品,一律禁止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 (二)石板闸刀开关(序号24),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序号25),瓷插式熔断器(序号26)等3类产品,自下文之日起,一律禁止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 (三)QT60/80塔机(70及80年代生产产品)(序号27)、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序号28)、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序号31)等3类产品,已在建筑施工现场淘汰,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四)塔式起重机。凡是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的QTG20、QTG25、QTG30等型号塔式起重机(序号29),自下文之日起,一律禁止在建筑施工现场安装使用,已经安装使用的,必须于2009年1月1日前拆除(禁止使用塔式起重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9号)

GB50204-2002局部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9号) 2011-07-27 16:11:10| 分类:文件规定|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49号)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扭钢筋》JG 190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1990年9月18日发布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建立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专门人才的校园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本规定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学校的教师(包括外籍教师)、学生(包括外国在华留学生)、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校活动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园内的违反法律、法规、校规的活动。 第四条学校应当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教育和受教育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不得限制、剥夺师生员工的权利。 第五条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 未持有前款规定的证章、证件的国内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 第六条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与学校外事机构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七条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校进行公务、业务活动,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校后,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自行要求进入学校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在学校外事机构或港澳台办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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