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191-2004_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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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191-2004_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DLT5191-2004_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ICS27.180

F22

备案号:J35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

工程验收规程

Code of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on wind power plant project

2004-03-09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1范围…………………………………………………………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总则 (3)

4工程验收依据 (5)

5工程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7 5(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7)

5(2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7 5(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组成及职责...........................9 5(4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lO 5(5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职责 (10)

6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13)

6(1一般规定.........................................................13 6(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13 6(3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16 6(4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20 6(5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验收..............................2l 6(6交通工程验收................................................22 7工程启动试运验收................................................24 7(1一般规定.........................................................24 7(2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验收.................................24 7.3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25 8工程移交生产验收................................................29 9工程竣工验收 (31)

DL/T5191-200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内容与格式..............................3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40)

条文说明 (43)

前言

为加强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工怍,规范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程序,确保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的电力[2000]22号文“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特

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对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完工、工程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生产及工程竣工四个阶段验收怍了较详细的规定。本标准的编写参照了火电、水电的相关规程,并力求全面,便于操作。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风力发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建平、黄训昌、吴金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完工、工程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生产及工程竣工四个阶段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项目新(扩)建工程的验收,

5Mw以下的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50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

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与验收规范

GBJ 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3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666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

DLfr 50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3总则

3.0.1 为指导和规范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的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应执行本标准。

3.0.2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应通过各单位工程完工、工程、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3.0.3在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施工阶段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对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的每道工序也应进行检验和记录。

3.0.4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的四个阶段验收,必须以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各合同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电力建设的现行标准和法规等为依据。

3(0(5未经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及电气、土建等配套设施,不得启动,不得并网。

3.0.6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通过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

后,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工程决算审核。

3.0.7负责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或建设单位可根据本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验收大纲。

3.0.8各阶段验收应按下列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 1 单位工程完工前,应组建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各单位工程完工时和各单机启动调试试运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应及时分别组建相

应验收组。

2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前应组建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

3 移交生产验收时,应组建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

4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组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3.0.9各阶段验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1 单位工程完工和单机启动调试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

2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由项目法人单位主嘉_。

3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由工程主要投资方主持。

4 按以下原则确定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1)中央投资的风力发电场项目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主持。

2)地方政府投资的风力发电场项目由地方政府相关主管单位主持。

3)合资的风力发电场项目由投资方共同主持。

4工程验收依据

4.0.1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应按下列主要标准、技术资料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检

查:

l GB 50168。

2 GB 50204。

3 GB 50303。

4 DL/T5007。

5 DL/T666。

6风电机组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和安装手册。 7风电机组订货合同中的有关

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8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其基础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要求。

4.0.2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标准、技术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1 GB 50150。

2 GB 50168。

3 GB 50169。

4 GB 50171。

5 GB 50254。

6 GB 50303。

7 GBJ l47。

8 GBJ l48。

9 GBJ l49。

10设各技术性能说明书。

11设各订货合同及技术条件,

12电气施工设计图纸及资料。

4.0.3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等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标准、技术资料及有关规定进

行检查:

l GB 50204。

2 OB 50300。

3 GB 50303。

4 DL/T 5007。

5 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

6 施工合同及有关技术说明。

4.0.4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标准、技术资料进行查:

l GB 50168。

2 GB 50173。

3 GBJ 233 。

4 架空电力线路勘测设计、施工图纸及其技术资料。

5 施工合同。。

4.0.5交通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1 公路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条件。

2 施工合同。

5工程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肆职责

5.1.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组建。

5.1.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由建设、设计:监理、质监、施工、安装、调试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5.1.3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l负责指挥、协调各单位工程、各阶段、各专业的检查验收工作。

2根据各单位工程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

成立相应的验收检查小组,负责该项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3负责对各单位工程作出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

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消缺整改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

4 在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应负责组织、主持单机启动调

试试运验收,确保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顺利进行。

5协同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协调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准

备工作,拟定工程整套启动试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5(2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5.2.1 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由项

目法人单位组建。

5.2.2 启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一般由项目法人、建设、质监、监理、设计、调试、当地电网调度、生产等有关单位和投资方、工程主管、政府有关部门等有关代表、专家组成、组成人员名单由项目法人单位与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制造厂等参建单位列席工程整套启动验收。

5.2.3启委会宜下设整套试运组、专业检查组、综合组、生产准备组。各组组长与组员由启委会确定。

5.2.4启委会职责。

1 必须在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组成并开始工作,负责主持、指挥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工作。

2 审议建设单位有关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准备情况的汇报,协调工程整套启动试运的外部条件,决定工程整套启动试运方案、时间、程序和其他有关事项。

3 主持现场工程整套启动,组织各专业组在启动前后及启动试运中进行对口验收检查。

4 审议各专业组验收检查结果,对工程作出总体评价,协调处理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的未完事项与缺陷。

5 审议生产单位的生产准备情况,对工程移交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要求。

5(2(5整套试运组职责。

1 核查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及单机启动调试试运情况。

2 审核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计划、方案、安全措施。

3 全面负责工程整套启动试运的现场指挥和具体协调工作。

5(2(6专业检查组职责。

1 负责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查与评定。

2 检查各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

文件。

3 核查设备、材料、备品配件、专用仪器、专用工器具使用和配置情况。

4核查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技术性能指标、合格证件及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5核查风力发电机组技术性能指标。

6在工程整套启动开始前后进行现场核查,给出检查评定

结论。

7对存在的问题、缺陷提出整改意见。

5.2.7综合组职责。

l 负责文秘、,资料和后勤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2 核查、协调工程整套启动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

3发布试运信息。

5(2(8生产准备组职责。

1 检查运行和检修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情况。

2 检查所需的标准、制度、图表、记录簿、安全工器具等配备情况。

3协同项目法人单位或建设单位完成消缺和实施未完项目等。

5(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组成及职责 5.3.1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由项目法人单位筹建。

5.3.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可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其成员由项目法人单位、生产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投资方有关人员组成。 5.3.3设计单位、各施工单位、调试单,和制造厂列席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5.3.4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职责。

1 主持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工作。

2 审查工程移交生产条件,对遗留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

处理。

3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5.4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5.4.1 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筹建。

5.4.2 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会若干名,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电力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生产单位、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环境保护、消防、质量监督等行政壬管部门及投资方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5.4.3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委员会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的质疑。

5.4.4 工程竣工验改委员会职责。

1 主持工程竣工验收。

2 在工程整套启动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查工程建设情况、工程质量,总结工程建设经验。

3 审查工程投资竣工决算。

4 审查工程投资概预算执行情况。

5 对工程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对工程作出综合评价,签发工程竣工验改鉴定书。 5(5(1建设单位职责。

1.应全面协同项目法人单位做好各阶段验收及验收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2 参加各阶段、各专业组的检查、协调工作。

3 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外部联系等。

4 为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提供工程建设总结。

5 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执行报告。

6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 5(5(2施工单位职责。

1 应完成启动试运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

2提交完整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竣工图纸、文件、资料、施工总结。

3各自做好验收、启动试运中安全隔离措施。

4协同建设单位做好单位工程、启动试运、移交生产验收前的现场安全、消防、治安保卫、消缺检修等工作。 5(5(3调试单位职责。一

l负责编写调试大纲、并协同拟定工程整套启动试运方案和措施。

2解决处理验收、试运中出现的问题、缺陷。

3对调试安全、质量负责。

4提交完整的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调试报告和调试工作总结及竣工图纸、文件、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5(5(4生产单位职责。

1应在工程整套启动前,负责完成各项生产准备工怍。

2为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提供生产准备报告。

3参加验收、试运、移交生产验收签证。

4做好运行设备与试运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5移交生产后,全面负责机组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5(5(5设计单位职责。

1应负责处理设计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必要的设计路改:

2对工程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负责。为工程验收提供设计总结报告。

5(5(6设备制造单位职责。

1应按合同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保证设备性能。

2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处理制造厂应负责解决的问题。

3协助处理非责任性的设备问题等。

5.5.7质监部门职责。

1 应按规定对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启动试运进行质量监督。

2对工程质量作出评定,签发各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证书。

3为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5.8监理单位职责。

l应按合同进行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为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提供工程监理报告。

5(5(9电网调度部门职责。

1 应及时时提供归其管辖的主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

2 核查并网机组的通讯、远动、保护、自动化和运行方式等实施情况。

3审批并网请求与电网运行相关的试验方案

6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6(1一般规定

6.1.1单位工程可按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线路、建筑、交通五大类进行划分,每个单位工程是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它具有独立的、完整的功能。

6.1.2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泣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验收。同类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可按完工日期先后分别进行,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同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对于不同类单位工程,如完工日期相近,为减少组织验收次数,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各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

6.1.3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重点是检查工程内在质量,质监部门应有签证意见。

6.1.4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法人单位报告验收结果,工程合格应签发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参见附录A)。

6(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

6.2.1每台风力发电机组的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它由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安装、风力发电机监控系统、塔架、电缆、箱式变电站、防雷接地网七个分部工程组成。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

6(2(2验收应检查项目。’、

l风力发电机组基础。

1)基础尺寸、钢筋规格、型号、钢筋网结构及绑扎、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及浇注工艺等应

符合设计要求。

2)基础浇注后应保养28天后方可进行塔架安装,塔架安装时基础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

度的75,。

3)基础埋设件应与设计相符。

2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

1)风轮、传动机构、增速机构、发电机、偏航机构、气动刹车机构、机械刹车机构、冷却系统、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部件、系统应符合合同中的技术要求。 ( :

2)液压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齿轮箱等无漏、渗油现象,且油品符合要求,油位应正常。

3)机舱、塔内控制柜、电缆等电气连接应安全可靠,相序正确。接地应牢固可靠。应有防振、防潮、防磨损等安全措施。

3 风力发电机组监控系统。

1)各类控制信号传感器等零部件应齐全完整,连接正确,无损伤,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应符合合同中的技术要求。

2)机组与中央监控、远程监控设备安装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塔架。

1)表面防腐涂层应完好无锈色、无损伤。

2)塔架材质、规格型号、外形尺寸、垂直度、端面平行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塔筒、法兰焊接应经探伤检验并符合设计标准。

4)塔架所有对接面的紧固螺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利用专门装配工具拧紧到厂家规定舶力矩。检查各段塔架法兰结合面,应接触良好,符合设计要求。5电缆。

1)在验收时,应按GB50168的要求进行检查。

2)电缆外露部分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6箱式变电站。

1)箱式变电站的电压等级、铭牌出力、回路电阻、油温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绕组、套管和绝缘油等试验均应遵照GB50150的规

定进行。

3)部件和零件应完整齐全,压力释放阀、负荷开关、

接地开关、低压配电装置、避雷装置等电气和机械

性能应良好,无接触不良和卡涩现象。

4)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齐全。

5)主要表计、显示部件完好准确,熔丝保护、防爆装

置和信号装置等部件应完好、动作可靠。

6)一次回路设备绝缘及运行情况良好。

7)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无渗油,照明良好,

标志齐全。

7防雷接地网。

1)防雷接地网的埋设、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连接处焊接牢靠、接地网引出处应符合要求,且标

志明显。

3)接地网接地电阻应符台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

6(2(3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1各分部工程自检验收必须全部合格,

2施工、主要工序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分部工程完工验收记录、缺陷整改情况报告

及有关设备、材料、试件的试验报告等资料应齐全完整,并已分类整理完毕。

6(2(4主要验收工作。

l检查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及技术说明书、试验记录、

合格证件、安装图纸、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器具及其清单等。 + 2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告及有关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等资料。

3按6.2.2的要求检查工程施工质量。

4对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5对工程作出评价。 (

6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6(3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

6(3(1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器、低压电器、母线装置、盘

柜及二次回路接线、低压配电设备等的安装调试及电缆铺设、防雷接地装置八个分部工程。

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 6(3(2验收应检查项目。

l主变压器。

1)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2)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

3)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环境清洁无杂物。

4)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安全。

5)储油柜、冷却装置、净油器等油系统上的油门均应

打开,且指示正确。

6)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接地应可靠。 (

7)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

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8)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列运行要

求。

9)测温装置指示正确,整定值符合要求。

10)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11)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装置齐全。

2 高、低压电器。

1)电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器外观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绝缘电阻值符合

要求,绝缘良好。

3)相色正确,电器接零、接地可靠。

4)电器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接触良好,外表清洁完

整。

5)高压电器的瓷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瓷

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6)断路器无渗油,油位正常,。操动机构的联动正常,

无卡涩现象。

7)组合电器及其传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涩。

8)开关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

安装牢靠,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漏。

9)电抗器支柱完整,无裂纹,支柱绝缘子的接地应良

好。

10)避雷器应完整无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11)低压电器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标志清晰。通电后操作灵活可靠,电磁器件无异常响声,触头压力,接触电阻符合规定。

12)电容器布置接线正确,端子连接可靠。保护回路完

整,外壳完好无渗油现象,支架外壳接地可靠,室内通风良好。

13)互感器乡}观应完整无缺损,油浸式互感器应无渗油,

油位指示正常,保护间隙的距离应符含规定,相色应正确,接地良好。

3盘、柜及二次圆路接线。

1)固定和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洁整齐。

2)电器元件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接线准确,固

定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3)手车开关柜推入与拉出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

4)柜内一次设备的安装质量符合要求,照明装置齐全。

5)盘、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后封堵完好,应有防积水、

防结冰、防潮、防雷措施。

6)操作与联动试验正确。

7)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

绝缘符合要求。

4母线装置。

1)金属加工、配制,螺栓连接、焊接等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所有螺栓、垫圈、闭口销、锁紧销、弹簧垫圈、锁

紧螺母齐全、可靠。

3)母线配制及安装架设应符合设计规定,且连接正确(

一接触可靠。

4)瓷件完整、清洁,软件和瓷件胶合完整无损,充油

套管无渗油。油位正确。

5)油漆应完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

5电缆。 (

1)规格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损伤,相色、路径标

志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终端、接头安装牢固,弯曲半径、有关距离、

接线相序和排列符合要求,接地良好。

3)电缆沟无杂物,盖板齐全,照明、通风、排水设施、

防火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4)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6 低压配电设备。

1)设备柜架和基础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

2)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照明配龟箱等应有可靠

的电击保护。

3)手车、抽出式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涩、碰撞现象。

4)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箱内开关动作

灵活可靠。

5)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和箱、柜内的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6)设备部件齐全,安装连接应可靠。

7 防雷接地装置。

1)整个接地网外露部分的连接应可靠,接地线规格正

确,防腐层应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2)避雷针(罩)的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工频接地电阻值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测试参数应符合

设计规定。

6.3.3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l各分部工程自查验收必须全部合格。

2倒送电冲击试验正常,且有监理签证。

3设备说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安装记录、调度记录等资料齐全完整。

6(3(4主要验收工作。

l检查电气安装调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3检查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和报告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

检查签证记录等资料。

4按6.3.2的要求检查工程质量。

5对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6对工程作出评价。

7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6(4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

6.4.1场内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和电力电缆工程分别以一条独立的线路为一个单位工程。每条

DLT5191-2004_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DLT5191-2004_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ICS27.180 F22 备案号:J35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 工程验收规程 Code of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on wind power plant project 2004-03-09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1范围…………………………………………………………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总则 (3) 4工程验收依据 (5) 5工程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7 5(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7) 5(2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7 5(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组成及职责...........................9 5(4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lO 5(5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职责 (10)

6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13) 6(1一般规定.........................................................13 6(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13 6(3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16 6(4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20 6(5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验收..............................2l 6(6交通工程验收................................................22 7工程启动试运验收................................................24 7(1一般规定.........................................................24 7(2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验收.................................24 7.3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25 8工程移交生产验收................................................29 9工程竣工验收 (31) DL/T5191-200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内容与格式..............................3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40) 条文说明 (43)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风力发电机组出质保验收技术规范

CGC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GC/GF 030:2013 CNCA/CTS XXXX-2013 风力发电机组出质保验收技术规范 2013-××-××发布2013-××-××实施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发布

目次 前言....................................................................................................................................... I I 引言...................................................................................................................................... I II 1 目的和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及定义 (1) 4 验收依据 (2) 5 验收过程 (3) 6 验收内容和方法 (3) 6.1文档资料验收 (3) 6.2单台机组验收 (4) 6.2.1一致性检查 (4) 6.2.2机组运行数据分析 (5) 6.2.3机组及主要部件检查 (6) 6.2.4附属设备 (6) 6.3其他验收项目 (7) 6.3.1应用软件 (7) 6.3.2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消耗品 (7) 7 验收结论与整改要求 (7) 7.1验收结论 (7) 7.2整改要求 (8) 7.3遗留问题 (8) 8 验收报告 (8) 附录A质保期满验收所需资料清单 (9) 附录B功率曲线和发电量考核方法 (10) 附录C可利用率考核方法 (14) 附录D机组部件检查方法 (17) D.1整体情况检查 (17) D.2主要系统检查 (17) D.3主要部件检查 (20)

电力线路验收规范

附件: 电力线路及变电站安装工程 竣工检查验收规范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2、电缆线路部分 3、变电站一次部分 4、变电站二次部分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1.1、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1.1、采用器材的型号、规格。 1.1.2、线路设备标志应齐全。(包括线路名称、编号、相序、警示牌等)1.1.3、铁塔及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 1.1.4、电杆拉线的制作和安装。 1.1.5、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 近距离。 1.1.6、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无缺损。(导线、杆塔、金具等) 1.1.7、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1.8、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1.2、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 1.2.1、竣工图 1.2.2、变更设计和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1.2.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1.2.4、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1.2.5、调整试验记录。 1.2.6、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1.2.7、有关的批准文件。 1.3、验收资料目录 1.3.1、供电线路施工合同(内部工程下任务书) 1.3.2、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内部不要) 1.3.3、图纸会审记录 1.3.4、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3.5、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1.3.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3.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内部不要)1.3.8、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 1.3.9、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1.3.10、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内部不要) 1.3.1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部不要) 1.3.12、单位负责人通讯录(内部不要) 1.3.13、路径复测记录表 1.3.14、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5、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6、电杆底、拉、卡盘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7、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8、附件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9、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0、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1、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耐张段)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共9 章15 节146 条和25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委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 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土建执行计划记录表格)

XXXXXXXX风电场工程 土建及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XXXXXXXXXXX工程公司 XXXX风电项目部 编制日期:二0一X年X月X日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前言 (1) 第一章:110KV升压站建筑工程施工 (4) 第二章:风机基础工程施工 (11) 第三章:110KV升压站及风电场土建安全施工工程 (13)

前言 为加强XXXXXXXXX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由如下部分组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1)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2)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版)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一、强条的实施 1、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事前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4、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见表1。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 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 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 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目次 1 总则 (88) 3 分部工程验收 (88) 4 单位工程验收 (89)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89) 6 阶段验收 (89) 6.1 一般规定 (89)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90) 6.3 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验收 (90)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90)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91) 86

附录Q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94) Q.1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94) Q.3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95) Q.4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95) Q.5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6) Q.6 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96) Q.7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6) Q.8 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97) 附录T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97) 87

1 总则 1.0.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颁布以来,在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验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2006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具体要求,按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按上述要求对原规程进行修订,形成本规程。 1.0.2本规程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财政参与投资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但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大中小型具体划分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有关规定,或按照国家依据工程投资规模划分大中小型工程的标准执行。 小型工程在参照执行时,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或将有关报告内容合并,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1.0.3按验收主持单位进行验收工作的分类,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1.0.4项目法人作为施工合同主体,其验收工作应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 1.0.5 比原规程增加了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的要求。 1.0.9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入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强调必须要经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1.0.12 提供资料是指需分发给所有技术验收专家组专家和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是指按一定数量准备,放置在验收会场,由专家和委员根据需要进行查看的资料。 1.0.13原规程关于验收资料的纸张规格为16开。按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条明确采用国际标准A4的纸张规格。 3 分部工程验收 3.0.1本条与原规程的主要变化是,为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将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由必须参加验收,改为自愿参加验收。 88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ICS27.180 F22 备案号:J35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 工程验收规程 Code of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on wind power plant project 2004-03-09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1 前言………………………………………………………….? 1范围…………………………………………………………l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总则…………………………………………………………3 4工程验收依据………………………………………………5 5工程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7 5,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7 5,2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7 5,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组成及职责………………………9 5,4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lO 5,5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职责…………………………………10 6单位工程完工验收…………………………………………13 6,1一般规

定.........................................................13 6,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13 6,3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16 6,4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20 6,5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验收..............................2l 6,6交通工程验收................................................22 7工程启动试运验收................................................24 7,1一般规定.........................................................24 7,2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验收.................................24 7.3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25 8工程移交生产验收................................................29 9工程竣工验收 (31) 2 DL/T5191-2004 资料性附录)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附录A( 内容与格式…………………………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内容与格式…………………………3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40 条文说明 (43) 3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 器材检验 1.1 一般规定 1.1.1 对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订货合同要求。1.1.2 工程所用光(电)缆及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标准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光(电)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3 经过检验的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应做好记录。 1.2 电缆单盘检验 1.2.1 全塑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检查: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密封性能:综合护套全塑电缆充入干燥气体气压应达到30~50 kPa 。气压稳定后3小时(铠装电缆6 小时),电缆气压值符合要求。 3.全塑电缆芯线色谱或排列端别应符合标准。电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4.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1.2.1—1 的规定。 5.全塑电缆的绝缘指标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2 物理发泡聚乙烯傈氯乙烯绝缘同轴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1.2.1 一l 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 1.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在室温下,同轴电缆内外导体间施加500V 直流电压,保持60 s,绝缘电阻≥5 000MΩ·km。3.衰减常数、回波损耗、屏蔽衰减等电缆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Y/T 135 《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人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1.3 光缆单盘检验 1.3.1 光缆外皮应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应良好。 1.3.2 单盘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3.3 光缆中铜导线的电气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定。 1.3.4 光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1.4 其他线路器材及设备检验 1.4.1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结构应为锥形体,锥度为1/75。 2.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 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 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 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见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 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 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 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 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 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 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 1.0.8 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 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为统一园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观感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交房标准。 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应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 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1、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面层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地面方正,误差不超过10㎜;阴阳角线顺直整齐;各功能房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 3、卫生间:楼地面坡度、坡向合理,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卫生间与相连接(无防水要求)的楼地面之间的高差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30㎜,高差线应顺直。 4、相邻房间楼地面之间有高差的,其高差线应顺直。 5、面层表面拉毛,要求色泽纹理一致;面层密实,无空鼓、裂纹、起砂及粘结污染,表面整洁。 6、室内洁净无垃圾、无异味。 三、室内墙面、顶棚 1、抹灰层无空鼓、起砂,面层无裂缝、爆灰、污染现象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顶棚、墙面的表面平整度及墙面的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达到高级抹灰要求(二次吊顶的空间除外);房间净高满足设计要求,其同一房间内的高低差控制在10㎜以内;同一自然间内房间应方正,其房间长宽两端尺寸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 3、各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破损、无明显修补现象;各护角、空洞、槽、盒周围的表面平整、界面线条顺直;管道后面的抹灰层表面平整。 4、卫生间面层:水泥砂浆表面拉毛,要求颜色均匀、抹纹一致。 5、除卫生间以外的其他房间,面层为混合砂浆原浆收面(或以图纸设计、售房合同为准),要求表面颜色均匀、无抹纹。外墙、顶棚不得有渗水现象。 四、门窗工程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实用版

YF-ED-J133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总则 1.1为加强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单位工 程完工验收管理工怍,规范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程序,确保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 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 验收规程》(DL/T5191-2004)制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实施风力发电场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的各项目监理部。 1.4单位工程完工和单机启动调试验收由建

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前组建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 2.验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2.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由建设、设计、监理、质监、施工、安装、调试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2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指挥、协调各单位工程、各阶段、各专业的检查验收工作。 2.2.2根据各单位工程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的验收检查小组,实施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2.2.3负责对各单位工程作出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替代SL 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ring 2008-××-××发布 20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ICS ××.×××.××× ××× 备案号:×××××—××××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2008的通知 水国科 [2008] 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经审查,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SL 223—2008,代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1999。 本标准自2008年月日起实施。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〇八年月日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共9章15节146条和25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风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复制链接]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10-9-13 14:17:10 |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6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免费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0f6303019.html,/soft/html/14.html 6.1一般规定 6.1.1单位工程可按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线路、建筑、交通五大类进行划分,每个单位工程是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它具有独立的、完整的功能。 6.1.2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泣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验收。同类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可按完工日期先后分别进行,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同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对于不同类单位工程,如完工日期相近,为减少组织验收次数,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各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 6.1.3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重点是检查工程内在质量,质监部门应有签证意见。 6.1.4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法人单位报告验收结果,工程合格应签发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参见附录A)。 6.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 6.2.1每台风力发电机组的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它由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安装、风力发电机监控系统、塔架、电缆、箱式变电站、防雷接地网七个分部工程组成。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6.2.2验收应检查项目。’、 l风力发电机组基础。 1)基础尺寸、钢筋规格、型号、钢筋网结构及绑扎、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及浇注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础浇注后应保养28天后方可进行塔架安装,塔架安装时基础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3)基础埋设件应与设计相符。 2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 1)风轮、传动机构、增速机构、发电机、偏航机构、 气动刹车机构、机械刹车机构、冷却系统、液压系 统、电气控制系统等部件、系统应符合合同中的技 术要求。.: 2)液压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齿轮箱等无漏、 渗油现象,且油品符合要求,油位应正常。

GB50168-2006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3)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 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 5电缆的敷设 (7) 5.1一般规定 (7)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 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 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 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 6.2安装要求 (16)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 8工程交接验收 (18) 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 1总则 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2.0.2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2.0.3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2.0.4[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2.0.5[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 2.0.7[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2.O.8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2.0.9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2.0.10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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