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汇编(XXXX0406)

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汇编(XXXX0406)
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汇编(XXXX0406)

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汇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根据《广东省核产业链发展规划》、《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充分发挥深圳特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优势和中广核集团业已形成的核电技术优势,以大亚湾核电基地为基础,促进新能源(核电)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产业基地,特将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以及龙岗区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本政策汇编。

本政策汇编中的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内设立或增资建设、且注册和纳税关系在龙岗区的新能源(核电)产业项目,包括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企业,核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企业总部,核级关键配套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新能源(核电)科技研发、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孵化企业,新能源(核电)产业高端服务、非动力核技术应用等企业和产业项目。

一、土地优惠。符合产业基地定位要求、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满足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09-2010)》所规定标准的进驻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基价参照深圳市引进重大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鼓励支持进驻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实行税率优惠,对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产业基地设立独立法人实体分支机构的,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二)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三)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的企业圈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优惠。

(五)进驻企业除享受以上税收优惠外,还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进口关税、营业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三、总部经济支持。经深圳市政府按照《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8〕01号)及《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深府办〔2008〕96号)的有关规定,可享受如下政策:(一) 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予以5年补助奖励,奖励数额参照该企业上年度税收(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下同)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中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30%核定。新设立的总部企业从认定次年起,享受本政策。期间如国家财政财税分配政策调整造成企业纳税的增减,则按同口径计算增减量。

(二)现有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以上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纳税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按本条计算超过按第八条计算的奖励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增资人民币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纳税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按

本条款计算超过按第八条计算的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 新设立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总部类别在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设立综合型总部的,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新设立职能型总部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奖励数额根据总部企业规模、本市产业发展政策及所属行业现有扶持政策确定。

(四) 新设立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购置的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综合型总部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职能型总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

四、专项扶持、奖励。根据《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40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4〕205号)等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承担新能源产业领域国家、省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二)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并在产业基地实施的,给予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三)在产业基地内组织实施的深圳市新能源产业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予以最高1500万支持。

(四)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五)对自主创新新能源产品研发,给予最高800万元资助。

(六)产业基地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优先列入深圳市“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给予单项平均资助500万元。

(七)对基础性研究给予支持。一般项目单项平均资助10万元,重点项目单项平均资助50万元。

(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采取事前审批制,资助比例不超过50%,最高300万元;交流类采用事后核销制,比例不超过50%,最高100万元。

(九﹡)鼓励核级关键设备国产化和自主创新,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核级关键设备项目,由市科技研发资金给予100万元奖励。(﹡此项政策由中广核集团提出,提请市政府考虑设立。)

(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鼓励企业专利池建设、基础性专利研究与分析、专利预警报告发布,对标准和专利成果给予适当奖励。

五、金融支持。根据《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40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4〕205号)及《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企〔2005〕4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 对企业上市培育予以资助: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资助限额30万元;完成上市辅导的,资助限额80万元;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的,资助限额200万元;已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以外的其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助限额100万元。

(二)鼓励和支持新能源产业基地企业发行集合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促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重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科技保险和再保险,推动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三)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采取推荐制,即:企业获得项目备案或核准后,市科工贸信委向资金委托管理机构推荐。借款期限两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 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贷款贴息。对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贷款贴息采取报销制,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贴息额为600万元。

六、市场支持。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6〕232号)、《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40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一) 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最多给予10万元资助;产业基地组织参加展会,最高给予组织单位 150万元资助。

(二) 产业基地入驻企业优先认定深圳新能源企业和深圳市新能源自主创新产品,其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政府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新能源产品。

七、人才政策。

(一)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深府〔2008〕203号)等有关规定,鼓励产业基地人才申报专业人才认定,按政策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优惠政策。

(二)根据《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深府办〔2007〕180号),支持产业基地企业、科研机构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或创新基地,对正常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工作站或流动站予以一次性50万元资助、创新基地予以一次性20万元资助,对在站期间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发放每人每年5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生活补助,对在本市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的科研资助。

(三)鼓励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来产业基地创业,参加我市举办的全国性创业大赛并予以优先奖励。

八、技术支持。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对进驻产业基地企业在提升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核安全及核质保体系培训、申请核级设备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九、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和项目享受深圳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待遇。

上述优惠政策由深圳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实施,企业应以政策的完整版本为依据申请各项优惠。

十、龙岗区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享受龙岗区的优惠政策。

(一)根据《龙岗区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深龙府办〔2010〕57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可享受以下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如已享受龙岗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的总部企业,将不再享受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1、对认定为深圳市总部企业的,龙岗区政府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追加20%的奖励;对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区政府按其当年对区地方税收分成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50%给予暂定为三年的补助奖励。其中区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区认定的职能型总部企业或成长型总部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2、对总部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区政府给予补助扶持。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区认定的总部基地或总部大楼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综合型总部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单个职能型总部企业或成长型总部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每个总部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其第二次购房或被认定为更高类型总部企业将不再享受购房补助。

3、对总部企业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区政府给予补助扶持。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区认定的总部基地或总部大楼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租金总额30%的补助。单个综合型总部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职能型总部企业或成长型总部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补助期限暂定为三年。每个总部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租房补助,其第二次租房或被认定为更高类型总部企业将不再享受租房补助。

(二)根据《龙岗区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深龙府办〔2010〕57号)、《龙岗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2010〕65号)及其细则、《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府〔2006〕95号)及其细则等规定,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对新引进的年度实际纳税(不含免、抵、退税)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领域的企业,从在龙岗注册年度起连续三年按该企业纳税区本级财政所得的50%给予研发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租赁产业基地的新能源企业前三年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的科技研发项目,最高给予60万元资助。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对专利实施按现行政策给予最高额度的资金支持。鼓励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按规定优先给予资金补贴。

4、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化等项目优先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5、对获国家科技计划或重大产业化项目资助的,给予国家资助额的50%,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对获省、市专项资金资助的,给予省、市资助额的50%,最高50万元配套支持。

6、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优先纳入龙岗区中小科技企业导师补贴计划和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可分别获得50万元资助。

7、对首次股票上市的产业基地入驻企业,最高给予155万元资助。

8、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对认定为龙岗区区级工程中心、产品设计检测中心的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给予120万元资助;对认定为市级工程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的,给予120万元配套资助;对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助。

9、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的无息借款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借款支持;金融中介杠杆贷款,最高给予2000万元借款支持;贷款贴息最高100万元。

10、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按展会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5万元资助。

11、龙岗区政府在产业基地内投资建设新能源企业孵化器,对进驻孵化器的中小企业在房租等方面给予优惠。

获得上级政策支持的企业(项目),同时享受龙岗区配套政策支持,或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也可申请龙岗区相关政策支持。

上述优惠政策由龙岗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及实施,企业应以政策的完整版本为依据申请各项优惠。

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精)

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and the Future Trend of Chinese New Energy 新能源发展趋势、前景 从新能源行业发展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新能源利用方式始于20世纪70年底,并在90年代开始普及应用,虽然部分技术趋向成熟,但无论从市场扩张速度还是成长前景看,新能源行业仍然处于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并将在3年左右的时间内陆续进入成熟期。 由于技术的限制,短期内电力行业没有替代品,电力行业生命周期的问题主要研究对象是各种具体的电源类型,比较的是这些电源类型之间的替代和生命周期。新能源由于具有清洁、可持续的特性,因此新能源行业的成熟期持续时间将较长,即使到了行业的饱和衰退期,其衰退速度也将很慢。 具体来看,水电行业历史悠久,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可以看作是步入成熟期的行业;风电产业在20世纪70年代末起始西欧国家,风电设备行业克服了“能量不稳定”、“转换效率低”等弱点,在丹麦、德国、西班牙、荷兰、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得到广泛应用,风电设备产业在部分国家开始饱和,逐步向外技术输出。从这些特征可以确定,风电设备产业在先发国家已经进入了成熟期,但在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风电产业仍处于快速成长期;太阳能发电行业目前在技术研发、试点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脱离了幼稚期,但由于成本仍然过高,限制了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看作刚刚进入成长期的朝阳产业。 新能源行业目前投资成本仍然较高,尤其是大型风电基地、核电站的投资规模要求很高,行业存在一定风险,但短期来看,国家新能源发电优先上网的政策对新能源行业盈利水平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虽然风电设备、多晶硅等部分潜在产能过剩或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竞争趋向激烈,部分企业发展面临困难。但在2020年前,在国家节能减排及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新能源行业均将保持在景气区间,行业盈利水平有望持续提高。一、中国能源行业发展历史

新能源产业政策(精)

(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导向 (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池、核电) 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伴随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而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新能源技术开发和装备制造是新能源利用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日俱增的形势下,国内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大量的如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核心设备严重依赖进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国家能源安全。因此,加速新能源转化利用技术和开发,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已经成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将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列为重点突破的16大领域之一,其中涉及新能源的关键技术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等新型能源装备,推进以核电装备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国产化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新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到2020年的中长期内,国内的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转化发电的装机容量年均递增率都将在两位数以上,我国的新兴能源开发将进入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新时期,也将是新型能源装备市场的迅速成长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律规定和政策。 2015年3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

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 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 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 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 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 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 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 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 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1、太阳能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太阳能规划确定到到 202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180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太 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 年替代能源量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 根据我国《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将原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目标进行了较大调整,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由原来的180万kW调整到1000万kW以上,按照每兆瓦光伏电池需要12吨晶硅的行业平均水平计算,共需12万吨多晶硅。 国家能源局公告,今年国内太阳能的建置目标增至 500MW,较去年规划的270MW上修近一倍。

我国核能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

我国核能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 中国核电发展现状 我国核电在运核电厂已达到38台,总发电功率超过3 700万千瓦,在建 机组18台,总装机容量2 100万千瓦,到2020年我国在运核电厂预期将达到 5 800万千瓦,占世界第二位。 正如中国工程院、法国科学院及法国国家技术院给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中所写:“就所有民用核能活动而言,可以认为法国和俄罗斯在当下全球领先。同时,中国在核电站建设方面正在取得重大突破,是未来潜在的领先国家之一。” 我国核电充分吸收了国际核电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并采用当前最先进的技术,遵循最高的安全标准,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改进,并拥有技术先进、实力强大的装备行业,以支撑中国核电建设。可以说,中国核电具有“后发优势”。 我国最早引入和开发三代核电技术,遵循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完全满足美国“电力公司要求文件”(URD)和欧洲国家的“欧洲电力公司要求”(EUR),堆芯损坏概率(CDF)小于十万分之一,大量放射性释放概率(LRF)小于百万分之一。

我国率先在三门、海阳引进、建设首批4台AP1000先进压水堆核电厂,同时在台山建设2台EPR1700先进压水堆核电厂。我国自主研发的三代核电包括CAP1400和“华龙一号”,其中“华龙一号”正在福建福清、广西防城港和巴基斯坦卡拉奇顺利建设,并积极准备进入英国市场。 “华龙一号”是在我国具有成熟技术和规模化核电建设及运行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和改进,自主设计建设的三代压水堆核电机组。它满足先进压水堆核电厂的标准规范,其主要特点有:1)采用标准三环路设计,堆芯由177个燃料组件组成,降低堆芯比功率,满足热工安全余量大于15%的要求;2)采用能动加非能动的安全系统;3)采用双层安全壳,具有抗击大型商用飞机撞击的能力;4)设置严重事故缓解设施,包括增设稳压器卸压排放系统,非能动氢气复合装置,以及堆腔淹没系统,保持堆芯熔融物滞留在压力容器内;5)设置湿式(文丘里)过滤排放系统,以防止安全壳超压;6)设计基准地面水平加速度为0.3g;7)全数字化仪控系统。 2 持续提高核电的安全性 我国和国际上都在进行提高核电的安全性研究,主要有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规模放射性释放,保持安全壳完整性,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包括: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极端自然灾害预防管理导则),耐事故燃料(ATF)研究以及先进的废物处理和处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国际上安全监管机构都要求新建反应堆应满足下列安全目标: (1)必须实际消除出现堆芯熔化、导致早期或大量放射性泄露的事故;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辩论赛重点

辩论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应何者优先? 正方:环境保护应优先于经济发展 反方:经济发展应优先于环境保护 反方一辩陈述本方观点:从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看, 我们要彻底地解决环境问题, 必须要标本兼治。要治本,必须优先发展经济,从根本上优化经济结构堵住产生环境问题的源头,要治标,同样要优先发展经济,为解决眼前的环境问题提供技术、资金 等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环境保障。正方一辩陈述本方观点: 经济发展是指社会能够提供丰裕的商品来改善人类的物质生活 , 环境保护则是采取一定的政策措施来保护生态平衡。经济要发展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多的厂房与原材料来保障商品的供应——那便存在一个问题:自然分给人类的土地与原材料是有限 , 经济优先发展就一定会侵占原本不属于人类的自然资源。 二辩手盘问 :请问对方一辩,经济是一时之事,环境是万代之事,哪个重要? 经济发展慢了,人们还可以吃到饭,环境没了,还能生存吗? 反方一辩:不好意思对方辩友, 恐怕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是优先权。并不是说 经济优先就不搞环保了, 只是环保处于较次的位置, 跟中国现状一样, 政策虽然说要重视环保, 但一般县区还是经济发展优先的, 也就有资本的大城市才比较重视搞环保,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正方二辩:请问正方三辩, 如果发展经济优先的话, 很可能造成环境成本大于经 济效益的情况,这样的经济是发展还是倒退? 反方三辩:这种情况确实有存在, 但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存在。各个行业情况不同, 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但按你的意思,这种情况下经济效益是负的, 那我们改行环境保护优先,就能转亏为盈?我不这么觉得。 反方四辩补充发言 :

“西电东送”与水电装机容量选择综合新能源1.doc

“西电东送”与水电装机容量选择-综合新能 源(1) - 我国水能资源主要蕴藏在西部地区,在西部大开发中,要加快西部水电开发,实行西电东送。水电站向当地供电和西电东送向东南沿海地区供电,其差别在于输电电压的高低和输电距离的远近,输电距离越远,就要采用较高的电压,输电电压越高、距离越远,输电工程的投资就越大,一般说远距离输送尖峰负荷,季节性电能和备用容量是不经济的,因此当水电站确定作为西电东送电源时,在装机容量选择的动能经济计算就应当考虑远距离输变电投资,水电站装机容量就不可能选得过大。其实水电西电东送,不仅会影响装机容量的选择,还会影响水电站水库的正常高水位和死水位的选择。正常高水位的高低直接影响坝高,决定着建筑工程量和工程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以及水库淹没损失与之相应的国民经济损失等;另一方面,正常高水位的高低又决定着水库的大小和调节性能,水电站的水头、出力和发电量,以及防洪、灌溉、给水、航运、养鱼、环保、旅游等综合利用效益,还决定着水电站工程满足发电及各水利部门综合用水要求的情况和水资源的利用程度。所以正常高水位选择的影响因素很多,本文暂且不谈,主要讨论西电东送与水电装机容量选择。 一、传统的水电站装机容量选择方法的缺点 水电站装机容量是指水电站所有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它

是水电站的主要参数之一。装机容量大小直接影响到水电站的规模和动能效益、水能资源的利用程度及水电站的投资和设备的合理利用,它的选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动能经济问题。还因为要遵守水资源综合利用原则和动力资源整体利用原则,只有从整体出发,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正确处理好水电站与其他水利和动力工程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才能选出经济合理的方案,发挥最大的国民经济效益。 我国传统的选择水电站装机容量的方法,是从前苏联那里学来的,是符合电力工业垂直垄断管理和计划经济原则的。水电站装机容量从规划设计角度分为最大工作容量(或保证工作容量)、备用容量和重复容量三个部分。 最大工作容量,一般有调节水电站都是按符合设计保证率要求的日平均出力所能提供的能量,在设计水平年系统最高负荷日承担尖峰负荷来确定其最大工作容量。 备用容量,即电力系统运行所需的负载备用容量、事故备用容量和检修备用容量。一般大型蓄水式水电站要多承担负载备用和事故备用容量。 重复容量,当水电站的最大工作容量和备用容量选定之后,如果丰水季节仍然会发生大量需水时,为了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就要设置重复容量,多发季节性电能。确定水电站安装多少重复容量的动能经济计算中,一般只考虑增加重复容量所需要增加的水电站厂房和水轮发电机组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其效益是节省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 关法规政策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条文: 序 号 法规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序 号 政策备注 1《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 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204号 3《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 4《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 办法》 发改价格[2006]7号5《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 6《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 知》发改工业[2006]2842号 7《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06]2535 号 8《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74号 9《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 10《关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46号 11《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发改委2007第72号 公告 12《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98号 13《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07号 14《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

中国中小型核反应堆发展前景分析

自从上世纪50年代实现核能发电以来,为了实现并强化规模经济效应,核电反应堆功率已从60 兆瓦增至1600 兆瓦以上。同时,全球核工业也建造了数百座小型动力堆用作海军舰艇动力装置或中子源。现在,全球核工业再次掀起小型核电机组的开发热潮,这是因为大型堆的建造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存在小型电网对小型机组的需求。 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定义,小型堆功率为300 兆瓦以下,中型堆为300~700 兆瓦,目前统称为“小型和中型反应堆”,简称“中小型堆(SMR)”。中小型堆有时被混淆为小型模块堆,但SMR未必有模块结构。 一些现役小功率反应堆已经属于SMR的范畴,例如印度以加拿大技术为基础开发的220 兆瓦加压重水堆(PHWR)、中国在国内和为巴基斯坦建设的300~325兆瓦的压水堆(CNP300)、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比利比诺(Bilibino)工厂正在运行的4台小型石墨慢化沸水堆(62 兆瓦)。此外,中国正准备开建200 兆瓦的高温气冷堆(HTR-PM)核电厂。 目前,多个国家正在开发各种新型SMR,其中许多是压水堆。例如美国西屋电气公司的IRIS设计、巴威公司的mPower设计、NuScale Power公司的NuScale 设计、霍尔台克公司的HI-SMUR140设计、法国国有船舶制造企业的Flexblue 设计、俄罗斯的浮动式核电厂设计、阿根廷INVAP公司的CAREM设计、韩国的SMART设计。此外,还有少数快堆设计,例如海博瑞恩(Hyperion)动力模块和行波堆(TWR)。 美国的SMR设计最多,但截至目前,尚没有一例向美国核管会(NRC)提交设计证书申请。NRC表示有望在2012年受理首例SMR设计证书申请。 中小型堆的优势 与大型反应堆相比,SMR具有独特的优势。 首先,相对于现场施工和组装而言,SMR的建造成本大幅下降。SMR开发者们指出,就分期建设一座包含多台小型机组的大功率电厂而言,小巧、简洁的模块式反应堆设计是最佳选择。由于这些模块可在工厂中批量生产,因此电厂建设成本下降,周期缩短。一般预计首批机组的施工周期在3年以内,后续机组缩短为仅2年。 其次,可采用多期单机组或多期双机组建设模式。在每种情形下,建设前期机组时均预留充分的物理分隔,以便能够在前期机组运行的同时建设后续机组。

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汇编(2009-2014)

文化产业政策文件汇编 (2009-2014) 目录

1、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9月26日发布) (3) 2、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 (7) 3、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产函〔2010〕1169号) (10) 4、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12) 5、文化部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14) 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 2011〕49号) (16) 7、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2012年第3号) (18) 8、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产发〔2012〕7号) (25) 9、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 (42) 10、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5月7日) (46) 11、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2〕17号) (60) 12、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 (63) 1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 (68) 14、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 (71) 15、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4年3月20日) (74) 16、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我省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通知(豫商服贸〔2014〕3号) (78)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 (79) 18、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4〕63号) (85) 19、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 (88) 20、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 (91) 2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 (94) 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1〕47号) (103) 2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方案的通知(豫政〔2013〕24号) (106) 2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4〕 86号) (113) 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9月26日发布)

发展核电是满足能源供给与保护环境的需要

发展核电是满足能源供给与保护环境的需要csh 能源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不可缺少的要素。现代社会是一个能源的社会。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是能源需求不断增长的基本推动力。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和中国一样,面临着共同的能源问题: 一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超过能源供给。全球对能源的需求量不断迅速增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对能源需求量的增长速度超过工业化国家。中国人口多,工业化还没有完成,人均能源消费只有美国(工业化国家)人均能源消费的1/4左右。200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14.8亿吨标准煤,2009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1亿吨标准煤,专家预测,2020年我国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40亿吨以上标准煤。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第二大?第一大?)能源消费国。

居住在地球上的每一个人每天都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使用能源。能源的使用正是现代工业社会的核心所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定对能源提出快速增长的要求,能源成为经济快速增长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能源供需失衡的问题。能源需求量增长大的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其它国家对能源的需求量同时也在不断增加,而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供给则是不可再生的,总量有限的。二是共同面临对国际能源的高价位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都同样关注当今进口能源的高价位、主要是碳氢能源的高价位问题,能源的高价位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三是能源、特别是化石燃料的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目前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形式与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密切相关。发达国家的注意力集中在能源使用带来的气候变化问题。科学家们预计,想要防止全球平均气温再上升2℃,到2050年,全球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达到1990年水平的80%。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就是解决能源使用带来的气候变化问题,主要焦点问题是温室气体减排的“责任共担”,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这次会议达成一个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议,并以此作为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结束后的后续方案。此次会议,主要讨论以下四点问题并达成协议1.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额是多少?2.像中国、印度这样的主要发展中国

探讨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精益管理

探讨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精益管理 发表时间:2018-12-24T15:54:12.80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3期作者:王丽琼[导读] 摘要:水电与新源源发电企业,安全精益管理的“精”主要是要找准安全管理全过程的薄弱环节,对人、机、环、管等方面可能产生突变的点和面实施精细、准确管控,减少管理损耗、提高管理效率、节约安全成本。 (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云南昆明 650000) 摘要:水电与新源源发电企业,安全精益管理的“精”主要是要找准安全管理全过程的薄弱环节,对人、机、环、管等方面可能产生突变的点和面实施精细、准确管控,减少管理损耗、提高管理效率、节约安全成本。“益”主要是通过“精”的控制来预防和减少损失,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精益管理 推行安全精益管理,就是要找准安全管理中的各种“浪费”,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安全精益管理的总体实施思路是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浪费”环节,以实施有效的改善为手段,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从而实现企业各项安全目标,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一、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特点 (一)水电企业防汛安全责任重大 当发生洪水时,水电企业必须迅速地采集和传输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和预报,经过分析计算后制订出防洪调度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交通安全压力大 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大部分位于交通闭塞、人烟稀少、交通条件差的偏远山区,且员工住宅生活区与生产工作厂区相距较远,需要专线车辆接送职工上下班,这对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做好安全行车,确保万无一失。 (三)风电企业的高处作业管理是难点 风电企业的高处作业主要以风电机组及架空线路作业为主,高处作业频繁,可靠性要求高,每一个环节都需做好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风电企业发电设备分布分散,作业面广,在检修维护作业安全措施执行流程的规范性、项目的完整性、监管的全面性方面存在较大难点。 二、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精益管理的意义 安全精益管理是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精益管理体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推行安全精益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员工安全素养、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为企业实现精益管理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一)安全精益管理可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质量 1.安全精益管理的思想,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效率的提升。引导员工自觉参与精益管理实践,识别安全管理中的浪费并持续地减少浪费,有助于提升安全管理效率,提高安全管理质量。 2.开展安全精益管理的行为,可以实现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通过充分调动员工主动参与、自愿参加的积极性,提高员工自主管理的能力,提升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实现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二)安全精益管理可以增加企业效益 推行安全管理,可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体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的理念。安全既是生产活动的边界和门槛,也是生产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在夯实安全基础的前提下,企业才能有效地组织生产,一心一意地抓经济效益。 三、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精益管理的实施步骤 安全精益管理的基本实施步骤是按照精益管理“六步走”方法,即按照前期准备、现状诊断、原因分析、改善实施、成果固化和持续改善进行,通过识别、改善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低效环节,达到安全工作实效提升的目的。 (一)前期准备 1.成立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保证精益管理有效实施的基础,也是建立精益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设定明确的职责,使精益管理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开展精益管理活动的前提,必须按照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的原则进行。制定的实施方案要精心提炼和反复推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找到实施改善点进行持续改善。 3.确定改善项目:通过选定某一目标分区域、分专业实施改善,获得成功经验后,再向企业内其他工作领域渗透和推广,按照精益管理的思路全面开展精益管理推行活动。 (二)现状诊断 通过对试点单位或区域现状等情况的了解,寻找精益管理的切入点。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要因和影响要素,找准改善点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至关重要,要学会运用现状调查表、诊断评分表、价值流程图等诊断实施工具进行分析诊断。 (三)原因分析 1.分析导致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使用检查表、因果图等工具和方法,对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原因进行细致分析和梳理,查找问题的实质,不要停留在问题的表面上,要深入其内,找到导致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 2.改善对策的可行性分析:通过对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从技术、改善周期和成本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从而提出改善方案能否优化、是否值得实施和如何实施的咨询意见。 3.制定改善对策的实施计划:针对已确认具有可行性的改善对策,通过时间管理优先矩阵或优先排序法,明确实施的先后顺序。明确责任主体,这是改善方案实施的精髓。 (四)改善实施 1.实施改善对策:按照改善方案的实施计划,根据需要成立方案实施小组,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方案调整及实施细化,以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各方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修正完善。

全版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有哪些.doc

汽车的普及使用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和现代文明的高速发展,汽车在为人类出行提供便利时,也带来了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如何节能和环保成为汽车技术发展的主题之一,直至新能源汽车的出现,中国迎来了汽车产业未来的新希望。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 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挺进的战略。“十一五”以来,我国提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政府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2008年,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元年”,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已呈全面出击之势。 2009年,在密集的扶持政策出台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驶入快速发展轨道。虽然新能源汽车在中国汽车市场的比重依然微乎其微,但它在中国商用车市场上的增长潜力已开始释放。 2010年6月1日起,国家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2010年7月,国家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20个增至25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新能源汽车正进入全面政策扶持阶段。

2011-2015年开始进入产业化阶段,在全社会推广新能源城市客车、混合动力轿车、小型电动车。国家对于系能源汽车的政策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收集了一些资料整理如下: 国家中央出台相应政策中《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6年)表明: (1)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2)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 (3)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徐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4)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补贴标准逐年下降,晚买不如早买。 2018年新能源政策介绍 1、纯电动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补贴 航300km以下的车型补贴会大幅下降,只有续航300km及以上的车型才能获得比以往更高的财政支持;续航里程下限从100km提升到了150km,并且增加了400km续航里程补贴的档位; 2、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补贴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的硬性要求,从90Wh/kg提升到105Wh/kg;1.1倍的补贴调整系数依然存在,但是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必须达到140Wh/kg才能享受(2017年为120Wh/kg),对于低能量密度低车型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政府对园区开发商: 序号税费科目减免政策 1 人防费人防费缓缴,取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确认书》后的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人防费全额免收 2 城市建设配 套费 实行先征后返,取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确认书》后,市、区县(自 治县)两级全额直接返还开发业主 3 契税等在办理产权登记和交易出售时,免征开发业主(卖方)和入驻企业(买方)应缴纳的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土地契税和交易契税 4 营业税第一次交易出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按月全额返还;出租标准厂房的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所获取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按年全额返还 5 土地增值税市、区县(自治县)两级全额返还开发业主 6 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率15%的优惠政策 政府对入园企业: (北京中关村为例) 一、税收优惠试点政策 企业所得税: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1、对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高新技术优惠政策

地方各税: 1、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执行期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个人所得税: 1、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符合《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政府批准、资金来源于市财政、用于各类高级人才、经各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的专项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免

新能源与环境保护论文

新能源与环境保护论文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题目:新能源与环境保护 学生姓名:朱健 专业班级:14能动2 学号: 学院:冶金与能源学院 新能源的与环境保护 朱健 (华北理工大学,唐山,063200) 摘要 中国的能源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诸多问题,形势不容乐观,面对人均能源资源减少,资源分布不均,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对能源依赖程度高的现实国情,要实现以较少的能源消费增长满足较高的经济增长需求,从根本上需要依靠能源生产和使用技术的提高,提升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成本,建立节约型能源,清洁型能源,鼓励新能源,提高环保水平,新能源的发展能有效的改善环境,是环境保护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关键词:新能源;环境保护 1中国能源与环境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能源在满足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清洁化发展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而"十二五"时期,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提高到2015年的12%。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环境则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质量密切相关。能源是环境的核心问题,而能源利用是引起环境变化的主要原因。可以说任何一种能源的开发利用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其中又以化石能源为代表的非清洁能源最为严重。我们可以认为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的直接原因就是人类活动。 随着能源消费量的不断增加,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也在经历不断变革。我国2016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亿吨标准煤,比2015年增长%。煤炭消费量下降%,原油消费量增长%,天然气消费量增长8%,电力消费量增长5%。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2%,比2015年

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胡庭栋 (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1106,201101320108)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and the Future Trend of Chinese New Energy Hu Ting-dong 摘要:我国对电力的需求也不断增大。所依靠的主要电力能源在短期内是不可再生的。同时,开发和利用这些能源环境问题,这也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正是基于这个背景,我们展开了《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这个研究来探讨中国新能源的当下与未来。从我国能源形式,并网存在问题着手,研究分布式发电较集中式发电的优势以及新能源发电的未来趋势。 新能源发展趋势、前景 从新能源行业发展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新能源利用方式始于20世纪70年底,并在90年代开始普及应用,虽然部分技术趋向成熟,但无论从市场扩张速度还是成长前景看,新能源行业仍然处于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并将在3年左右的时间内陆续进入成熟期。 由于技术的限制,短期内电力行业没有替代品,电力行业生命周期的问题主要研究对象是各种具体的电源类型,比较的是这些电源类型之间的替代和生命周期。新能源由于具有清洁、可持续的特性,因此新能源行业的成熟期持续时间将较长,即使到了行业的饱和衰退期,其衰退速度也将很慢。 具体来看,水电行业历史悠久,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可以看作是步入成熟期的行业;风电产业在20世纪70年代末起始西欧国家,风电设备行业克服了“能量不稳定”、“转换效率低”等弱点,在丹麦、德国、西班牙、荷兰、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得到广泛应用,风电设备产业在部分国家开始饱和,逐步向外技术输出。从这些特征可以确定,风电设备产业在先发国家已经进入了成熟期,但在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风电产业仍处于快速成长期;太阳能发电行业目前在技术研发、试点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脱离了幼稚期,但由于成本仍然过高,限制了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看作刚刚进入成长期的朝阳产业。 新能源行业目前投资成本仍然较高,尤其是大型风电基地、核电站的投资规模要求很高,行业存在一定风险,但短期来看,国家新能源发电优先上网的政策对新能源行业盈利水平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虽然风电设备、多晶硅等部分潜在产能过剩或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竞争趋向激烈,部分企业发展面临困难。但在2020年前,在国家节能减排及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新能源行业均将保持在景气区间,行业盈利水平有望持续提高。 一、中国能源行业发展历史 2003年-2012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率9.5%,其中传统能源增长9.2%,新能源增长14.5%;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正在发生着改变。然而,其改变的进程相对缓慢,中国的能源危机还是愈发的走向了边缘。从下面这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能源占主导地位的一次能源消费 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新能源的广泛利用才是解决能源危机的出口。众所周知,中国是富煤、缺油、少气的资源条件,然而从2009年起我国从煤炭出口大国变为了净进口国,到2012年煤炭的对外依存度已经高达14%。原油对外依存度更是节节攀升,从2003年的36%到达2012年的56.4%;从2006年开始我国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且净进口量持续增加,国内天然气供不应求,2008-2012年净进口量年均复合增速为129.28%,2012年达到378.6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高达28%。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亟待优化,必须改变过于依赖石油和煤炭的现状,加大对天然气、核电和其他新能源的开发使用力度,这不仅有利于节能减排,也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中国新能源发展现状 新能源在我国发展至今,主要有如下几种发展形势;

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关发展扶持政策

2009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关发展扶持政策 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信部20090617 旨在促进汽车产品技术进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 2.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管理的通知》工信部20101101 工信部通过“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定期公告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3.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40714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提出了包括总体要求、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等政策措施。 4.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发布20140801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5.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交

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印发20141106 通知对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资金申请和审核、资金下达、监督管理等涉及到财政资金拨付与使用的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6.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20141108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 7.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20150422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8?《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印发20150507 《通知》明确,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9.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

中国核电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中国核电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山东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公元1964,中国西北,罗布泊的一声巨响,向世界宣告,中国拥有了自己的核武器。 1970年12月26日,中国第一艘核潜艇下水,代表我国开始使用核动力。 1991年12月15日,我国自行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的第一座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秦山核电站正式并网发电,代表着中国在和平利用核能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漫漫征途,从中国第一次核试验,到第一核电机组并网发电,中国核能利用已经走过了近三十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核电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核电设计、建设和运营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工业基础已初步形成。三十年风风雨雨,三十年艰苦历程。中国核电从无到有,为共和国的华美乐章添加了最美妙的音符。 我国核电现状 从上世纪80年代起,经过起步和小批量两个阶段的建设,我国目前形成了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和江苏田湾三个核电基地。截至到2004年9月,我国共有9台核电机组投入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万千瓦。2003年底,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和核发电总量,分别占我国电力总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的1.7%和2.3%。在浙江、广东两省,2003年核发电量均超过本省总发电量的13%,核电成为当地电力供应的重要支柱。 与此同时,通过引进与自主研发,我国在核电站维护运营及设计方面都有了很大的的进步:秦山一期核电站已经安全运行13年,在2003年结束的第七个燃料循环中创造了连续安全运行443天的国内核电站最好成绩,2003年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九项性能指标中,秦山核电站有六项指标达到中值水平,其中三项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秦山二期国产化核电站全面建成投产,实现了我国自主建设商用核电站的重大跨越,比投资1330美元/千瓦,国产化率55%,经受住了初步运行考验,表现出了优良的性能,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提前建成投产,实现了核电工程管理与国际接轨,创造了国际同类型核电站的多项纪录。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投运10年来,保持安全稳定运行,部分运行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广东岭澳核电站也已经全面建成投产并取得良好的运行业绩。江苏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正在调试过程中。此外,我国出口巴基斯坦的恰希玛核电站2000年6月并网发电,2003年负荷因子达到85%。 我国核电当前技术水平与发展情况 进入二十一世纪,传统能源的利用程度已经接近极限,而且,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化石能源的过分利用,对环境造成了难以消除的影响。今天,面对油价高涨,能源短缺,各国都在寻找能源的解决办法。中国科学院学部核能发展战略咨询组起草的一份战略研究报告指出,我国能源供应面临三大挑战:第一,能源发展需求与我国能源资源人均拥有量不足之间的矛盾;第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合理,大量燃煤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问题;第三,能源利用效率不高,能源浪费比较严重。为应对上述挑战,我国将强化节能和提高能效作为基本国策放在首位,并逐步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逐步降低化石能源的消耗份额,提高新能源的份额。而“在各种替代能源中,只有核能既是一种经济、安全、洁净的能源,又可大规模地替代化石能源。只有积极发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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