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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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要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摘要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强迫交易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摘要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摘要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五)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六)请求国家赔偿;(七)公证;(八)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聘请律师或者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二)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为其指定辩护的;(四)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

第十三条法律援助采取以下形式:(一)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四)行政复议、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五)公证证明;(六)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第十四条除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外,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三)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证据;(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摘要

第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第四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第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五条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第十八条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习水县发改局(宣)

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

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汇报

( 情况汇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3405 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Repor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heme of "Legal Publicity

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 情况汇报 为落实深入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的要求,扎实推进全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东风街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穗创建办通〔2010〕61号)工作安排,在12月开展了全街性的“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宣传我街在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居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确保“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顺利进行 为加强“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我街成立了由街党工委书记周小慧同志任组长,街办事处主任许小思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风街“法制宣传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全面部署主题活动,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使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跟进,目标明确,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二、整合资源,营造“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良好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使“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更广泛,更具特色,街党工委、办事处根据我街实际,制定了系列活动方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 街党工委、办事处积极配合全区“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要求各社区居委会利用辖内的宣传阵地,如墙报、宣传栏等张贴法制宣传海报,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和横额,在社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居民群众深入了解“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 社区工作者利用平日上门视访的机会,对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派发相关的法制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组织志愿者在辖内主干道、公共场所进行法制义务宣传,向来往的居民群众派发宣传单张、法律法规等资料,在全街形成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调动各种资源,多渠道、多层面宣传法制知识 1、社区服务中心举办《劳动法》等专题法律法规讲座,邀请辖内居民群众参加,让更多居民群众掌握法律,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各社区居委会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了相关的法律讲座。 2、为增强窗口人员的法律素质,街党工委、办事处于12月8日下午在办事处首层会议室举办了“xx普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街工作人员的法律基础。 3、按照广州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全市干部2010年度学法统一考试的通知》(穗普办〔2010〕31号)的要求,根据《2010年“法治越秀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街党工委、办事处于12月14日上午在办事处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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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了侵犯人身权利行为,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2、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可以怎么办?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仍不服时,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还要注意,一定别错过了法定期限。

3、为索取欠款而将债务人私自关押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的非法拘禁罪作了规定。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为索取欠款而将债务人关押的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拘禁是继续犯,即该行为自开始至恢复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期间内始终处于继续状态。持续时间的长短,对于行为的危害程度有直接的关系。时间多长才可以构成犯罪,刑法未作明确规定。但如果时间过短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以犯罪论处。是否定罪,应当综合案件的各种主观情节来确定。为索取欠款而将债务人私自关押,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应以拘禁罪论处。 4、土地征收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臵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征询村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 (三)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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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法制宣传资料 一、法律普及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三者不可分割。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违反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现列举一些不良行为发展的轨迹,请青少年朋友注意: 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 另一个重要的倾向是,一些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为弄钱吸毒走上犯罪。

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精选模板

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办公室:按照×××[20xx]××号《×××××××》要求,我处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扎实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实效。现将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 按照厅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处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发了《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工作月活动的通知》,于5月14日上午召开了有管理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动员会,就保密宣传月活动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二、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一是组织全处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算机安全保密常识》、《定密工作配套法规汇编》、《定密责任人岗位培训教程》和相关保密案例,并进行座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发生在身边的泄密案例教育是最深刻的,最能使人敲响警钟,引以为戒,纷纷表示,保密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涉密人员观看保密教育案例片,增强保密意识;三是组织全处干部和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已发保密知识试卷70份,已收回70份,测试率100%;四是在保密法宣传期间,我处出墙报一期,出简报一期,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保密意识;五是要求干部职工通过刊物、报纸、书籍、互联等多种媒介自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三、完善规章制度开展保密检查 结合我处目前保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做到文件管理规范,登记清楚,保存安全,杜绝丢失文件和泄密现象,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涉密文件保管和资料的复印工作。分管处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机关和各所保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 由于处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一个月的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我处的保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没有出现任何泄密事件。但在技术设备、手段和人员素质上还相对滞后,防范措施还比较薄弱,我处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正视不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推动我处的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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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材料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吸烟、酗酒; 10、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旷课有哪些危害? 旷课是指学生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上学的行为。未成年人旷课后,常常在外闲逛,或与有不良习气的人在一起鬼混,少数年龄较大的也可能外出打工。未成年人旷课不仅逃避了学校教育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直接影响学习,而且容易受到社区不良环境的感染,滋生不良的品德。有些未成年学生旷课后,涉入一些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声场所,如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有的本来就沾有不良习气,脱离学校环境后会变得更加放纵,在不良团伙的教唆、引诱下,极其走向歧途。所以,未成年人旷课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危险信号,必须引起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未成年人赌博有哪些危害? (1)、赌博易使未成年人产生贪欲,久而久之,会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沦为金钱的奴隶。 (2)、赌博严重影响学习、工作,妨碍休息,损坏身体。迷恋于打牌赌钱的人,想方设法凑齐牌友,一赌就没完,赢者还想赢,输家不服输,不思学习,不思工作,有学不上,有工不作。有的人白天晚上连轴转,高度兴奋,极度紧张,以致有的在牌桌旁猝死。 (3)赌博毒害未成年人的心灵。赌博活动易使未成年人产生好逸恶劳、尔虞我诈、投机侥幸等不良的心理品质 (4)赌博严重影响人际关系。赌者夜不归宿,耗费钱财,变卖家产,搞的家庭不和,妻离子散。原本友善的邻居、朋友、同事,由于赌博争得脸红脖子粗,吵闹不休,甚至大打出手。 (5)赌博还诱发违法犯罪。赢家有了钱,随心所欲挥霍无度;输家耗尽钱财,往往债台高筑。经常赌博还会沾上吸烟、酗酒、偷窃、说谎、打架等恶习,有的为了还赌博之债,甚至铤而走险,实施诈骗、抢劫、伤害、杀人等犯罪行为,所以,犯罪学家常常把赌博看作是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四、未成年人吸烟有哪些危害? (1)吸烟损害身体健康。医学专家告诫我们,吸烟可以导致心脏病、肺癌和多种多样的呼吸系统疾病。 (2)少数未成年学生误以为吸烟“像大人”、“够气派”、“很好玩”、“很刺激”,于是他们从模仿成人吸、背着教师吸、偷着家长吸到三五成群扎堆吸、厕所吸,最后吸上瘾。

校园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校园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导语: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以下是本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校园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安全的校园,是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本条件。法制社会,是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希望这次活动能够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能够让我们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为共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值此佳时,由我院保卫处和学工处主办,院学生会治安保卫部、外联部和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承办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校园安全?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联合咸宁市直有关机构希望通过宣传,让在校学生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类型,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更好的让学生亲身学习和体验来加强其保护和防卫能力,提高大学生面对危机以及突发情况时的防护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巧,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做到人人参与安全防范,人人懂得安全防范。使学生在走向社会时有更加充分的准备,更好的迎接社会中的各种挑战。 在系列活动中,我们在12月1日—12月3日先以法制

宣传板、消防知识展板、校园安全海报以及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法制安全知识,让同学们了解法制安全,在12月4日上午我们又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全院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了解我院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程度,从而了解我院还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全面的了解并及时处理我院还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12月4日14:30,在我院教学楼n101开展了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大会,邀请了咸宁学院的林教授和咸宁消防支队的李参谋为我院学生讲解相关的知识,让我们深入透彻的了解法制安全知识,在大会结束后,院领导带头进行法制宣传签名,同学们纷纷加入了签名行列,让法制深入人心。 12月4日,院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在我院的14栋楼下宣传栏和17栋宣传栏派发“校园安全问卷调查”宣传单页,设立法制宣传点向过往同学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安全疑问。院学生会办公室等科室相关负责人亲自到校园各宣传栏粘贴宣传海报,接受每一个同学的咨询,宣传校园安全工作。 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宿舍同学如何正确使用各种电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安全防备问题,甚至在无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火灾的一些应急措施等。通过此次法制与人身安全宣传,同学们对法制建设活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也认识到了安全和个人财产 的重要性。院学生会就文明值勤、依法管理分组展开讨

法制宣传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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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汇报材料 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的“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政策方略,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在九寨学校更好地贯彻执行,并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因此我校在法制宣传上做了很多工作。 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的方针,并把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以此来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法制素养,有效地促进了我校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下面就是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共有教学班64个,学生2180人。我校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有兼职法制教育教师6人和兼职法制教育辅导员64人(班主任)。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就 (一)学校一直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着力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在完善和落实德育管理的同时,成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职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和法制辅导员为成员。与辖区派出所实行警校桂钩,并聘该所所长何文广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负责协助、指导学校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协助解决整治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问题,使我校的德育工作一年上一个新台阶。 (二)注意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结合 1、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经常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2 页共5 页

2、举行一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3、请法制副校长进课堂讲课。 4、法制教育与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一方面,每学期根据学校法制教育计划经常请公安部门的同志到校给学生作法制教育讲座,围绕学生的切身利益,传授实用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每周一节法制宣传课。 5、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充分利用《家校联系手册》,通过电话联系、家访、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做好跟踪教育。 6、每个月教会学生一首法制歌曲 三、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1、问题是家庭(单亲家庭)和缺乏正确教育方式的家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为催化未成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2、社会上的网吧、电子娱乐场所对青少年学生有较大危害。 四、法制教育工作的建议。 1、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为青少年的继续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具体化、法制化。 2、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的关系,加强对电子游戏场所的整治和校园周边治安的整顿,从社会环境的经常性管理入手根治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3、努力推进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素质。 4、强化区域教育、管理功能,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各村各地,采取各种形式帮助,组织好在校学生的课余活动,扩大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总之,理解、尊重是开启学生心扉的钥匙,只要我们怀着一颗诚

安全法制宣传材料

李镇中心校安全法制教育宣传册 人身安全 一、在家 1、选用规格规范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防盗门,独自在家时关好门。 2、睡觉前应将窗帘拉上,如发现有可疑人物在屋外徘徊,打110报警。 3、如果有外人使用过房门钥匙,安全起见,应该换锁。不要随便将房门钥匙交给钟点工或其他陌生人,防止他们配钥匙。 4、在遇到陌生人送花、送货、送邮件、抄表等要求开门时,要多加小心,在确定对方身份后才可开门。 5、如电表在室外,遇到突然断电时,应该先留意屋外有没有危险情况或可疑人物,才出门查看。 6、给家里老人或保姆留下你的联系电话号码、小区或大厦管理处的电话号码、报警电话110,预约访客及送货者的资料。 7、到达住处前应注意是否遭人跟踪,若发现有人跟踪,不可立即回家,应前往附近商家或公安局、派出所求救。8、如果回家时发现家里有异样,如锁撬坏了、门开着、窗户被人打破,或者屋内有声响,怀疑贼人仍在屋内,不要贸然进去,如被贼人发现可佯装自己找人,找借口离开向邻居求助并迅速报警。9、在家中遇到歹徒入屋,不要力搏,要想办法报警;或者大声呼喊,吓走歹徒,设法让邻居知道你的处境,向外界求助。10、如果半夜醒来听到有闯入者发出的声响,首先要镇定,不要轻易让闯入者发现你醒来,然后决定该用什么办法对付才最恰当。你可以开灯或者开关房门发出声音,如果一人独处也可假装呼喊家庭成员,大多窃贼不愿正面冲突而逃离。但也有穷凶极恶者可能萌生歹意,应量力而行,最好在不惊动入室歹徒的情况下先打电话报警。11、如果有房子出租或出售,不要独自领人看房,可要求房地产中介代表陪你。12、不要随便邀约不太熟悉的朋友/网友到家里。(请参考“关键词:网友约会” A34版)13、搭乘大厦电梯时,注意同乘者是否面目可疑、不按楼层。一进电梯请先注意控制表上警铃位臵,遇到危险时才能立即反应,不至于惊慌失措。14、处理个人财务的态度要谨慎,避免向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组织借贷,以免惹祸上身。15、若有友人深夜来访,需注意自己的言行及服装,不能以为对方是朋友就不以为意。16、待人接物不宜夸耀财富。 二、出行 1、如果你是女性,在外出时穿着上避免过于暴露,要学会从外表上保护自己。 2、不要将手机或MP 3、MP4挂在脖子或别在腰上。3、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包,如果一定要带,请不要使用双肩的休闲背包或者手提袋,最好用斜挎包,在外面时将包放在身体前。 4、不要结交损友,不要沉迷赌博,不轻易涉足不良场所。 5、行路的时候应注意是否遭人跟踪,并在人多的地方适当求援。 6、如果你经常走夜路,准备好防袭击警报器、哨子、防狼喷雾等,尤其持续发出响声的警报器,可以吓走袭击者。 7、走人行道的时候尽量靠里侧,把你的包也靠紧身体,有拉链或者包扣的一边朝内。 8、边走边察看行走沿线的地形地貌,留意可疑人员,随时保持戒备心理,行走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与可疑陌生人或障碍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9、走路的时候不要将MP3或收音机耳机的声音调得太大,因为如果此时背后有来车或者人接近你,你不能提前听到并做出反应。10、对在人行道上行驶的摩托车保持警惕,听到身后有摩托车声响或者人跑动尽快避开,尤其在晚上光线不太好的路边行走时,要随时张望前后左右,注意避让企图接近的可疑人员。11、如果有人抢夺你的包,第一时间松手把包给他,因为紧抓不放很可能让你受更大伤害,谨记这点,生命安全永远比任何财物更重要。12、你在晚上出门时可以拿件外套,将包裹住,避免被抢劫。13、如果发现有人跟踪,可以立刻横穿马路,来验证你的怀疑,必要时还可多次横穿、变换行走路线。如果你仍然担心,就去最近的人流较多的地方,或者光线条件较好的地方,并打电话报警求助。14、如果你有到公园或公共场所锻炼身体的习惯,不要长期有规律地保持固定路线和时间,可随时变换,并尽量身处人较多的区域,避开草木茂盛的地带,让你和其他人可以彼此看到。15、不要为了抄近路,独自穿越僻静、人稀、地形复杂、黑暗的巷子、公园或工地。如果不得不走,要前瞻后望,左顾右盼,快速通过。到光线暗的交叉路口时,小心暗处有无可疑人员埋伏。走到治安状况差的路段也要提高警惕。16、如果突然有车停在你身边,不要离车太近,尽量让自己在周围人的视线内。如果你感到自己受到威胁,立刻大声喊叫,如果有警报器,立刻打开。可能的话,记下车牌号和车的特征,这些对于警方都是有用信息。 三、如果受到袭击怎么办? 1、你拥有充分的自卫权,以适度的武力和携带的诸如雨伞、指甲挫、钥匙等用具向袭击者还击。记住,法律禁止公民携带非管制性刀具和其他攻击性武器。 2、攻击和强奸都是严重的罪行,不管作案者是陌生人还是你认识的某个人,罪名都一样成立。 3、你需要立即打电话报警,尽量详细准确地向警察描述每一个目击者的姓名、地址,回忆描述袭击者的面貌特征。如果案件牵涉到车辆,要留意车的颜色、车牌号及品牌型号。向警察报告案件过程始末。 4、受到袭击后,能不清洗的话先不要洗,要保留重要的证据,等做完相关的司法检验后再冲洗不迟,这些证据,是指证疑犯的有力武器。 5、如果案件需要审讯,而当事人是未成年人,你的隐私将受到保护。 四、万一不幸被绑架怎么办? 1、首先要保持冷静与警觉,保持冷静才不致处于劣势,切记求生的信念与逃脱的准备。 2、主动机巧地与绑匪沟通,根据其反应说些绑匪接受的话,争取存活的时机与空间。 3、尽量进食与活动,维持良好的体能状况。 4、如对方持有利器,先设法安抚攀谈,让他放下武器。 5、衡量是否有能力逃跑,再运用随身携带物品自卫。 6、若无充分把握,勿以言语或动作刺激绑匪致遭不测。 7、如周遭有人,可乘机呼救引人注意,伺机逃脱。 8、应佯装不懂绑匪交谈所使用的方言。 9、伺机留下求救讯号,如:眼神、手势、私人物品、字条等。10、一旦被绑,应凡事顺从,采取低姿态,以降低绑匪戒心。11、可适当告知绑匪自己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但对于经济状况,应饰词搪塞。12、一旦有机会

2018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汇报材料

2018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汇报材料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组织领导。在接到市委通知精神后,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主管领导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员工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小组,并在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组织安排,研究制定了我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及方案。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法制宣传办公室,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会议,就本月的法制宣传月工作进行汇报和部署,对市委法制宣传月活动精神进行了传达部署,并及时检查了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明确分工。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局进程,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得到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宣传部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联合下发了文件,对各部门的任务做了明确分工,全局法制宣传月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月内的新闻宣传,统一宣传口径,审查宣传内容,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同时还召开了负责人协调会议,再次强调了各部门在活动中承担的工作,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由深入检查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我局给每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发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律学习,并将学

法用法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目前全局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资源,营造氛围 一是宣传活动主题突出。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服务发展,维护合法权益”(自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期间,为贯彻重点、我局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我局加强了对我局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普法宣传。 二是开展法律咨询。组织相关人员在本月集中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开通普法咨询专线,开通短信提醒,教会正确识别,并安排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接听解答。 三是制作宣传资料。月日始,我局提出的“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围绕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理’的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和业法律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证券业依法决策、依法监管和依法经营,为证券改革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的指导思想,并结合局实际情况,编写了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业法律法规精神摘要、我局业务运行情况等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单近万份,制作十多幅倡导依法监管、合法经营、理性运作理念的宣传标语和条幅,并专门组织有关方面编写了《法制是的保护神》系列法制宣传挂图,全面宣传介绍保护法制的相关知识,包括近年来我局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我局法制工

校园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校园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2010年9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摘要: 1、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3、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4、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5、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二、中学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1.防止意外伤害提供帮助请拨打“120”——生命转折线 在遇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伤害时,拨“120”电话,请记住以下几点:准确说出病人所在的详细地址,尽量提前接车,平时不可随意拨打。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家有病人事危急,快拨“120”莫迟疑,详细地址认真讲,转危为安忧变喜。

学校开展法制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学校开展法制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 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引导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属于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借助学校优势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可以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 我校长期坚持把法制教育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丰富以法制教育为抓手的初中德育内涵,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效果显著。先后获得省、市级法制、德育方面的十多项表彰,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法制宣传教育和德育专题研究文章近百篇。 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五”普法至今,系统接受过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师生、家长、社会人员累计近五万人次,发放“带法回家”宣传材料达二十万份,我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当地百姓和政府的

广泛好评。我校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零”的记录。下面,就我校的一些做法向各位领导和专家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逐层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以党政 __为组长,分管校长、各处室主任、工会、团总支、班主任等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学校德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依据各个时期普法工作的侧重点,完善各项,落实相应的年度和具体目标,为推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德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学校德育工作中法制教育的具体事宜。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应知应会的法律基础知识,统一思想,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程度;领导小组与各处室主任、各处室主任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目标细化后加以分解,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各职能部门,并将德育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干部、教师晋级、提拔、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建立起德育工作科学管理的立体网络和激励机制,使得法制教育工作常态化。 二、重视德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特色活动

农村法制宣传材料

农村法制宣传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要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摘要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2、食品添加剂有硬标准,没有必要不得添加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 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 4、代言虚假食品广告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

责任。 5、建立强制召回制度,问题食品必须被召回和下架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6、食品不得施行免检 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7、造成人身、财产损害,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支付“十倍赔偿金”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8、优先承担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关于假药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1013652329.html,)/总结报告/情况报告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今年是全面落实“xx”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开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司法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xx大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基地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园区治安稳定、安全生产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和依法治企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和计划,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xx”普法实施以来,开发区非常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并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的“xx”普法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工委管委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办、人力资源部、综治办、党政办公室、公司开发部等多个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组织网络。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我们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计划,今年年初印发了《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这些规划和工作意见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园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机关领导干部、机关执法

人员、管理人员以及驻区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此外,我工委还采取有效措施,拿出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用于编印普法教材、购买学习材料、订购法制宣传资料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保障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成效,推进了法宣工作的开展。 二、各部门分工协作,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今年以来,开发区各相关职能部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 1、开发区纪工委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定期举办廉政知识讲座,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3月底,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邀请区纪委领导做了一堂题为“有效管理招标活动,加强招标工作监督管理”的讲座,使广大员工进一步了解了招投标的相关知识。二是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点查找工作,各部门、各职工结合本职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风险点,为下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开展正面示范、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沈长瑞、李保华等同志先进事迹的教育片。通过学习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组织学习观看吴大观等典型案例电教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小金库引发的大案》;8

学校法制宣传材料

学校法制宣传材料 一、健全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有效预防和遏止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学校首先成立了由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等11人为成员的乐盛小学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与此同时还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与辖区派出所实行警校桂钩,并聘香巴派出所所长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负责协助、指导学校开展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协助解决整治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问题,使我校的德育工作一年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学校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教育、精神文明教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特别在“五五”普法期间,广泛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增长势头。学校每学年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学校还制定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规程、方案、制度等,如《乐盛小学依法治校规程》、《乐盛小学以德治校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乐盛小学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案》等,在具体实践中,学校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其它计划措施同筹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确实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做到“五坚持”。 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积累了一些经验:第一,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指针,始终保持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坚持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根本目标,不断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三,坚持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不断促进学生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正确意识;第四,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作为根本途径,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第五,坚持把学校党政重视,全校教职员工共同参与作为根本举措,不断增强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学校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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