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职务津贴管理办法.

项目职务津贴管理办法.
项目职务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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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务津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充分调动工程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从事

上述项目以外的项目工作但仍需完成本职工作的职工工作积极性,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进展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项目职务津贴发放对象

工程项目负责人(含副职),科研项目负责人及主研人员。

3、项目职务津贴发放对象的确定

工程项目负责人由公司确定;

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确认,主研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提名(管理类5级及以上级次人员不能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分管领导审批确认。

4、项目职务津贴核发规定

(1)工程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按月核发项目职务津贴。

(2)管理类5级及以上级次人员,在某科研项目中投入了工作时间和精力,发挥了技术指导作用,在该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公司给予科研奖励时可享受科研奖励分配。

(3)从事非工程、科研项目工作并须完成本职工作的职工,在该项目结束后,由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给与奖励(由公司立项并制定考核、奖励标准),再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4)担任外协项目负责人,不享受项目职务津贴。

(5)承担的外部科研项目以发包单位级别确定项目级别,计发相应标准的项目职务津贴。

5、工程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及主研人员项目职务津贴

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1.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1.4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1.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8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2013)

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对特殊作业岗位津贴相关文件的精神,公司 2013年4月9日总经理组织召开了制度修订研讨专题会议,经会议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调动在特殊环境作业员工的积极性,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特拟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管理办法: 一、根据公司现状,分为两类: 1类为: 井下采掘、地质、测量、取样、井下安全管理岗位、井下专职安全员。 2类为: 机修工(焊工、钳工)、电工、从事环保工作岗位、从事危化品、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岗位。 二、津贴标准: 1、1类按下井作业时间计算,具体为: 井下时间≤ 4.0H/日 井下时间> 4.0H≤ 6.0H/日 1类津贴标准 井下时间> 6.0H≤ 8.0H/日

井下时间> 8.0H/日40元/次50元/次20元/次30元/次 2、2类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为8元/日。若2类人员下井作业,按一类津贴标准兑现。 3、除1类和2类人员外,其他人员下井检查工作,工程验收等按一类标准给予下井津贴。 三、实施考核办法 1、以人力资源处为主体对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进行考核,要求井巷二处井口调度室每天做好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时间记录,按月统计报部门领导复核、人力资源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计算当月津贴。 2、2类津贴类别的要求部门在做考勤时注明当月矿区出勤天数,考勤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给予计发津贴。 3、人力资源处将不定时进行现场抽查,若发现个人弄虚作假,一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5分,两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10分,并扣除个人当月考核奖金,三次取消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奖。 4、若井巷二处调度室统计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统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5分,两次给予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扣10分,并扣除个人当月考核奖金,三次取消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奖。 四、调离该岗位以后按照新的岗位标准执行,新近人员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类别确定享受对应津贴标准。 五、考核与监督 本办法的日常考核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由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 六、特殊环境作业岗位津贴在环保安全措施费中列支,不列入个人工资总额。

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规定

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至关重要。那么,怎样算是违规?会受到哪些处分?应当如何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什么样的福利不能发 相关规定怎么说 2012 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津贴补贴定义为: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但有些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这些开支包括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判断违规的要件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判断发放过节福利是否属于违规,需要紧扣违纪构成要件,从主、客观多个角度入手,要做到“三看”,即看发放的主体是否特定、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发放的形式是否合规。 一般所说的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现为打着逢年过节名义向干部职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这些行为既

无法体现传统节日组织慰问干部职工的性质,也明显违反廉洁纪律、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必须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追究。 违规的具体表现形式 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十二种: 一是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是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是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是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是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是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是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是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实行总、分包的企业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 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 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鲁许可证及有效期 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 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 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 人员持证要求。 三、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 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证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 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 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分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 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 全管理。 四、分包队伍进场; 1、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 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 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 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 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 效。 五、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挥专职 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 3.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 *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 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31号令) 第一条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公司员工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渝金科发〔2009〕9号签发人:黄红云 关于印发《职员任职资格治理 方法》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公司: 为建立以任职资格标准为导向的任职资格治理体系,形成动态的职员职业进展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在企业内部构建科学、规范的用人标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集团特制定并下发《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方法》。 该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请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公司遵照执行。 附:《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方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任职资格治理通知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 2009年2月24日印发 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建立以任职资格标准为导向的任职资格治理体系,形成动态的职员职业进展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在企业内部构建科学、规范的用人标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治理机构 (一)集团治理委员会是金科集团职员任职资格治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要紧职责有: 1.负责集团任职资格治理制度的审定; 2.负责职员任职资格评价及职位晋升的审批; 3.指导所辖公司开展任职资格评定工作;

4.负责任职资格评价申诉的最终决策; 5.负责对任职资格治理过程中专门问题的决策。 (二)集团人事行政部是任职资格治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集团任职资格制度的拟定,开展任职资格治理的事务性工作。 第三条所属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本公司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具体负责职员任职资格工作的开展。 所属地产公司总监及以上、非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治理由集团治理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地产公司。所属非地产公司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和治理需要,参照本方法制定相关规定,并报集团治理委员会审核。 第二章任职资格治理 第五条集团对不同类型的职员设立多种进展通道,鼓舞职员专精所长和一专多能。不同职位进展通道具有相同和平等的晋升机会,给予职员充分的进展空间。 第六条依照经营治理需要,为实现机构的扁平化治理,集团设立“二序列、四层级、十等级”的职位体系(如图1),不同的职位对应不同的薪酬档次。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饭餐补贴)的税务管控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饭餐补贴)的税务管控 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就纳税人关注的这些问题分析如下: (一)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包括哪些?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二)如何界定自办食堂?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 实务处理中,纳税人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通常有以下: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支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 2.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在纳税人的判定方面,现行营业税制与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的不同点在于,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内部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同时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收入是因提供了营业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体现薪酬的公平公正性,针对部分岗位在特殊环境或条件下的额外付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津贴的种类】公司目前实行的岗位津贴包括两大类: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驻外津贴;2、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 第二章夜班津贴 第三条【适用对象】适用于长期性从事夜班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质检员、生产大班长岗位。 第四条【夜班津贴的种类、标准】 前夜班:10元/班(20:00-24:00); 后夜班:20元/班(00:00-8:00); 全夜班:30元/班(20:00-8:00) 第五条【执行时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后夜班、全夜班津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执行前夜班、后夜班、全夜班津贴。 第三章值班津贴 第六条【适用对象】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延长工作时间或应急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超过1小时的情形,具体发放对象包括:仓储组仓管员、机修/电工、内勤、行政司机。 第七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或手机畅通;

2、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工作岗位,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值班津贴标准】 第四章节日津贴 第九条【适用对象】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正常上班的员工,公司原则上鼓励在当月其他工作日进行换休,此外,公司同时给付节日津贴,作为因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给付的额外津贴。节日津贴适用对象包括:职能人员与生产车间工人。 第十条【节日津贴标准】职能人员100元/日,生产车间工人50元/日;采取倒班制的员工,法定节假日当天时段包括:00:00-24:00。第十一条【节日值班安排】公司鼓励员工保证合理休息时间,法定节

企业岗位资格管理规定

1、目的 2、 通过岗位资格评定,确保各岗位员工知识和技能与岗位要求相符,从而有效提高产品和工作质量。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本生产操作岗位、技术岗位及其它与质量相关岗位的资格管理。 4、职责与权限 4.1人事行政部 4.1.1负责对岗位培训、岗位资格认定流程的制定。 4.1.2负责对岗位资格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的审核,以及岗位资格的最终认定。 4.1.3负责对各部门评定合格人员岗位资格证的发放。 4.1.4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岗位资格复评。 4.1.5负责储备岗位的综合管理。 4.1.6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更新人员技能矩阵表。 4.2各部门 4.2.1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含转岗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4.2.2负责根据岗位培训情况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岗位资格评定申请。 4.2.3负责岗位资格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的制定及考核的具体实施。 4.2.4负责部门内储备员工的使用、培养、考核。 4.2.5负责更新本部门人员技能矩阵表及张贴。 5、岗位资格新评流程 5.1成立岗位资格评审小组 公司岗位资格评审小组的成员根据评定的不同岗位而定,主要为技术岗位和一线生产岗位两大类。 5.1.1技术岗位 技术岗位主要指从事设计、工艺、编程、质量等岗位。评审小组成员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部门领导、人事行政部部长及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 5.1.2一线生产岗位 一线生产岗位主要指基本生产工种、辅助生产工种等岗位。评审小组成员由员工所在部门相关领导组成,对于特殊岗位,如有需要,可增加相关的专家参与。 5.2岗位资格评定申请 公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岗位培训计划,对员工实施岗位培训,试用期结束时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岗位资格评定申请及计划考核时间。 5.3岗位资格评定的组织 5.3.1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岗位资格评定申请,及时组织公司相应的岗位资格评审小组成 员,进行相关的岗位资格评定,填写《岗位资格评定申请考评表》或《一线员工岗位资格评 定申请考评表》并保存。

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各岗位的任职人员的资质满足公司体系运行的要求,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有效并及时地履行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组织架构中设置的各个岗位。 3.定义 生产岗位:直接参与产品实现过程,通过操作和使用相关的设备和工具进行产品加工的岗位,及其关联的支持岗位,如维修等; 执行岗位:履行公司或管理者的工作安排或指令的非生产岗位; 专业岗位:具备完成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资格的岗位; 监督岗位:对组织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的实现状况进行监督的岗位,如检验; 管理岗位:为实现组织的决策事项采取相应的措施事项组织目标的岗位; 决策岗位:确定组织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人员规划等重要事项的岗位。 4.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部区分岗位分类,划分生产岗位、执行岗位、专业岗位、监督岗位、管理岗位、决策 岗位。 4.2 根据岗位分类的具体划分,明确各岗位资质要求,如技能、经验、专业、岗位资格等,评审各部 门负责人制定的“岗位说明”后,形成文件《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4.3 根据各岗位具体人员,制定需要培训的计划, 并按照计划执行。 4.4 对于需要资格证书的岗位,人力资源部收集人员岗位证书,如需要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外部 培训计划或申请,并执行。 4.5 岗位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存档。 4.6 人力资源部经理定期对各相关岗位人员与岗位要求对照并进行人员岗位资质的评定. 4.7 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培训结果以及对人员资质的评定结果,限定未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进 行相关岗位要求的提升,并安排培训,见《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8 对于期限内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与其直接上级共同制定措施。 4.9 对于法律法规要求或企业自行规定的资格岗位,人力资源部制定清单, 并根据清单和岗位资格要 求招聘适合人员或在人员上岗前提供培训获得岗位要求资质。 4.10人事负责资格岗位的有效期进行维护, 制定更新计划并执行。 4.11对于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并已安排上岗的人员,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限期对人员资质提供培训 的措施达到要求。 4.12不允许限期外未达到资质要求人员在该岗位进行操作。 4.13人事负责监督岗位资质实施情况,并负责与部门整改。 4.14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符行为, 由人事与该部门负责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5 相关文件 《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高校各岗位和业绩津贴管理规定

高校各岗位和业绩津贴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岗位和业绩津贴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校内津贴必须在考勤、考绩基础上发放。年度考核属基本合格者,从下一年度起减发3个月校内津贴;年度考核属不合格者,从下一年度起停发全年校内津贴。 (二)对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出国探亲、自动离职、解聘、拒聘或停发工资的人员,由发生出国、离职、解聘、拒聘的下个月起(停发工资的当月起)停发校内津贴;对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由变动的下月起按新的岗位发放校内津贴。 (三)经学校批准在职学习、进修等人员的津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对于脱产学习、进修人员,从办理相关手续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岗位和业绩津贴;对于不脱产进修、在职提高的人员,能够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经二级单位申报,人事部门审批,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和业绩津贴。 (四)退休人员自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岗位和业绩津贴;课时津贴按照二级单位发放计划核发。 (五)新来(回)校工作的人员,从报到之日开始考勤,从考勤满一个月后的下一个月起,依据考勤结果和所在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和业津贴标准。 1、新调入人员,来校工作的当年和第二年可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级,第三年起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2、学院培养的硕士人员,回院工作的当年和第二年享受相应专

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级

。 3、新参加工作的博士(含内部培养),来校(回校)工作的当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含内聘职务)的最低级标准,来校(回校)工作的第二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含内聘职务)的最低级标准,第三年起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4、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及以下人员,六个月以内执行见习期的岗位和业津贴标准,见习期结束的第一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最低级别津贴标准,之后正式参加岗位评定。 5、对于当年评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职文件公布的当年可享受同等级别的最低一级,第二年正常参加评定。 (六)岗位和业绩津贴标准中的职务,是指现岗位聘任的职务,不在岗人员不享受岗位和业绩津贴。 (七)工作人员的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岗位和业绩津贴从聘用岗位的下月起,按标准中新任职务对应的标准金额执行。从事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和教辅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中,副职主持工作的,可按照正职对应的岗位和业绩津贴标准执行。 (八)兼职教学秘书(或综合秘书)比照科级员业绩津贴标准核发;各兼职分工会主席、兼职党支部书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工勤岗位的班组长,每月享受兼职津贴50元;辅导员和(一、二年级)班主任津贴为100元/月,辅导员编制总体上按1:200师生比配备,对辅导员缺编的教学院,其缺编指数按科员标准核发兼职人员业绩津贴;

岗位胜任资格管理规定

广西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文件 YZ-QZY-1011/A0 岗位胜任资格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年5月18日实施日期:2018年5月18日广西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是广西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目的在于鉴定公司员工岗位资格,使其具有相应的工作技能,确保职务代理人具备代理岗位的工作能力,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本文件由广西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提出。 本文件由广西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归口。 本文件由广西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 审核: 会签: 批准: 1、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岗位资格的鉴定。

2、职责 工程部负责组织员工的培训、岗位资格的考试及评定。 综合部负责岗位资格鉴定结果的审核。 公司总经理负责岗位资格鉴定结果的审批。 3、工作流程 4、要求 4.1岗位资格鉴定原则: 4.1.1 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鉴定岗位胜任度为主,技术技能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 归档/转正/晋升 解聘/调整岗位 合格 不合格 员工申请鉴定 岗位资格考试、评定 鉴定结果审核 结果审批 员工培训 综合部 总经理 工程部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支持 负责

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4.1.2坚持“鉴定标准、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评审结果”四公开和“等级薪酬”一保密的原则。 4.1.3员工通过岗位资格考试合格,作为员工岗位资格评定的前提。鉴定标准是岗位胜任度的认定,只有获得岗位资格认定后,才能与公司相应的薪酬待遇挂钩。 4.2对员工岗位资格鉴定,是通过考试和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4.3申报岗位资格鉴定的员工,应当具备与岗位相关的知识,通过申请审批后准予参加岗位资格考试。 4.4员工资格鉴定原则上每年一次,新入职员工转正时岗位资格鉴定及时进行,由综合部负责安排。 4.5经过岗位资格鉴定合格的员工,由综合部发文通知。 4.6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原则上应通过岗位资格鉴定合格,方可转正;未能通过岗位资格鉴定的,经所在部门申请,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转正,同时给子延长一个月的鉴定期,进行二次鉴定。若鉴定仍不通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职或调级处理,经多次调职仍无法胜任者进行劝退、解聘。 4.7员工岗位资格鉴定合格有效期1年,1年后由所在部门于有效期满前 30日内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原岗位资格自动失效,失效期内,公司有权对该职位代理人进行调职或调级处理。 4.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岗位资格自动注销管理: (一) 有本规定4.6所列情形,情节严重的; (二) 连续2次年度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三) 岗位资格考试未能合格,同时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四) 严重犯有渎职、失职及其它错误的; (五) 公司认定注销其岗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 员工岗位资格通过鉴定不合格的或因某种原因注销的,公司可考虑对其所在岗位及职位进行调整。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统一公司管理,暂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条件、标准及发放方式: 3.1公司本部在规定工作日为在岗职工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0元/天,该项费用每月27日将按照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申请及分配,食堂统一提供午餐,其它形式的就餐,公司不予以补贴。 3.2项目部如无法满足就餐条件,建立食堂的,公司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5元/天,该费用均由个人垫付,每月28日项目经理提交《就餐汇总表》,公司办公室按照考勤情况核对餐费,待核对准确无误后,商务经理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统一领取当月用餐补贴。 3.3如工作时间连续超过11个小时以上的职工,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按照每人25元进行补贴,费用均由个人垫付,并索要正规财务发票,部门经理统一汇总,待票据等核对准确无误后,持发票及《汇总清单》进行报销,超出补贴费用部分公司将不予以支付。 3.4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准时就餐的,应提前联系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调整延长吃饭时间或给予就餐补贴;如因工作原因需在项目部就餐的,执行项目补贴标准。

4.餐费补贴的其他规定: 4.1午餐补贴适用于在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出差等不在公司的员工,减扣相应时间内的补贴金额。 4.2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填报,避免多报或漏报现象出现。公司办公室负责二次核对考勤,如出现考勤重复,将以办公室考勤为准,报销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4.3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出勤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 3. 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 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 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 *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 (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 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 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 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5. 3工程项目津贴的标准: 5.3.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在广州市内的,按工程造价划分津贴标准: 1)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 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8294(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准办法Company Standard Measures for Enterprise Subsid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企业(公司)津贴和补贴标准办法 1.0工龄津贴: 1.1工龄津贴是在充分考虑职员为企业作出的累计贡献的基础上,按实际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对职员发放的一种津贴。工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15元/年。 1.2凡从**置业及**会展酒店直接调入公司的职员,其工龄津贴按原入职年限计算。 2.0通讯补贴: 2.1为便于工作联系而给予职员的货币补贴。 2.2补贴标准:(见下表) 职务高层管理职员中层管理职员管理处部长级职员普通管理职员技工 补贴标准3002001508050

备注:以上技工含普工、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 3.0食宿补贴: 发放标准住宿为20元/人月,餐费标准为一般人员120元/人月、保安员360元/人月,此费用只计入成本,不作现金发放。 4.0医疗津贴:发放标准为10元/人月。 5.0职务津贴: 5.1部长级及以上职位出现空缺时,用人部门推荐或公司提名由低一职级的职员代理该职位工作并获批准的。职务津贴标准为代理客户主任及项目部长200元/月人。 5.2代理班长,按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职务津贴。 5.3职员职务津贴从担任(代理)职务当月起开始享受,至职员担任(代理)职务终止时的下月停发。 6.0附则: 6.1职员如同时兼任二个及以上职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津贴和补贴。 6.2以上各项津贴和补贴每月随职员工资一起发放。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设计有限公司 号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公司质量作业文件《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规定》(BVAD-C2-2012)及2014年公司管理机构、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各设计所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颁布以下实施细则: 一、公司管理机制改革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各专业人员的12等级职级管理制度。各专业职级的申报、审批基本要求及与国家正式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等,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各设计所承担的工程设计的需要,因此各设计所应积极支持与组织本所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参加技术职称升级评定和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考试。 三、每年三月份各设计所技术人员申请职级晋升的技术人员填写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表1)在网上进行申报,经评审、批准(评审、批准方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后方能根据本办法四款规定任职相应技术岗位。新调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总工讨论确定其试用期暂定职级,进行项目设计工作;待其试用期结束后,在系统上填写试用期转正单,经过正式审批后确定正式职级。五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五级以上(含五级)经过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工程项目设计各专业、各阶段、各技术岗位任职的最低职级要求见下表(工程等级见附表2): 绿建、BIM、景观、室内专业咨询及设计岗位最低职级要求表

五、为统一公司设计质量把关标准、提升设计质量把关能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本专业审定人员的审定资格和审定能力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本专业的审定人员。各专业审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供项目组人员策划选用。各专业审定人名单如下: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设备专业: 电气专业: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最新版本

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餐费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件起草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 本文件起草确认时间:2012 年4 月11 日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统一公司管理,暂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条件、标准及发放方式: 3.1公司本部在规定工作日为在岗职工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0元/天,该项费 用每月27日将按照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申请及分配,食堂统一提供午餐,其它形式的就餐,公司不予以补贴。 3.2项目部如无法满足就餐条件,建立食堂的,公司提供午餐补贴每人15元/天,该费用均由个人垫付,每月28日项目经理提交《就餐汇总表》,公司办公室按照考勤情况核对餐费,待核对准确无误后,商务经理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统一领取当月用餐补贴。 3.3如工作时间连续超过11个小时以上的职工,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按照每人25元进行补贴,费用均由个人垫付,并索要正规财务发票,部门经理统一汇总,待票据等核对准确无误后,持发票及《汇总清单》进行报销,超出补贴费用部分公司将不予以支付。 3.4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准时就餐的,应提前联系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调整延长吃饭时间或给予就餐补贴;如因工作原因需在项目部就餐的,执行项目补贴标准。 4.餐费补贴的其他规定: 4.1午餐补贴适用于在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出差等不在公司的员工,减扣相应时间内的补贴金额。 4.2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按照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填报,避免多报或漏报现象出现。公司办公室负责二次核对考勤,如出现考勤重复,将以办公室考勤为准,报销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4.3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出勤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的管理,并使之纳入公司的激励机制中,为公司管理效率和企业文化及形象的提升服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的责任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 修订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1.2.2 适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劳务工、兼职、实习生除外)。 2.0 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 包括职务津贴、技术津贴、特殊津贴等。 2.1职务津贴 根据在公司内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一旦有所调整,职务津贴随之调整,领取职务津贴的管理人员不再计算加班费,职务津贴标准如下:

2.2 技术津贴 岗位技术要求高于岗位职级等级的,有特殊技能的和有中级以上国家技术类职称的人员,给与技术津贴。 2.2.1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二级)的津贴标准:200元月.人。 2.2.2高级职称的津贴标准(或职业资格高级):300元月.人。 2.2.3教授级高工的津贴标准:500元月.人。 2.3特殊津贴 拥有特殊专利技术或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人员可享有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须由本人申报,并经上级主管-分公司经理-人事部-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3.0补贴种类及发放原则 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用车补贴、异地补贴、书报费补贴等。 3.1交通补贴 本福利规定适用于非公司提供住宿或交通工具的在职员工。补助标准如下:

3.2通讯补助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需要对需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及费用标准进行核定,按照行政管理制度中通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如下:(单位:元/月) 3.2.1 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另行处罚; 3.2.2本人在每个月的25号前将本月通讯费的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领取充值卡; 3.2.3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综合部→综合主管副总; ?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3用车补贴 行政级别为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由公司配车;分公司总经理(含)以上因务需要经常用车,但目前尚未配车辆者享受每月2000元用车补贴。用车补贴与交通津贴不得同时享受。 3.4异地津贴 因业务需要,长期派驻在外地工作,且劳动关系建立在北京的员工,标准为100元/天,根据外派员工实际工作日发放,且不能同时享受交通津贴、 3.5书报费补贴 是指员工为使本人职业技能不断提升所需购买的有关专业报刊书籍,公司给予报

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报告根据微纪发〔XX〕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年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

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徐家堂小学 XX年5月7日 津贴补贴发放自查报告根据当监发1号文件精神,市科协于近期认真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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