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目录

美国 (1)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1)

瑞典 (5)

住房宽敞贷款帮忙:瑞典人居住现状一瞥 (5)

加拿大 (6)

日本 (8)

法国 (8)

英国 (9)

美国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2002年9月12日-27日,由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组团,赴美国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副秘书长曹彬为团长,天津财经学院、北京城建住宅合作社、昆明合作建房经营管理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邢台市桥西区住宅合作社、黑龙江省职工住房合作社、武汉市武东住宅合作社等单位的代表一行9人。

考察期间,以座谈会、实地参观、入户访问等形式进行,不仅对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所了解,而且还了解了一些相关问题,下面分五个问题予以报告。

一、美国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举措

在美国,70%左右的住房为私有。虽然其经济发达,但两极分化是比较突出的,很多穷人没有栖身之地,露宿街头者随处可见。然而,这并不表明美国政府不重视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公正地说,美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主要办法有四种,即: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公屋。

公共房屋,是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的,由房屋署派职员管理。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津贴房屋,指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由私人不牟利机构具体实施并管理的房屋,主要出租给62岁以上,且每年退休金不超过一家一口20850元;一家二口23850元;一家三口26800元的老年人家庭,各州、县、市根据当地情况,每年调整限制数字。

租金津贴,是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而言,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低收入者将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付给房主,其余由政府代付。这样,不仅解决了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而且不损害房东的利益。例如,一间供出租的房屋,月租金为900元,房客月收入2100元,其中的三分之一是700元,那么,房客就付700元的房租,房屋署代付200元房租,房东总收入不变。

廉价公屋,是供低收入偏上家庭使用的。其家庭年收入限制数字略高于以上几种。如一家一口为28150元;一家两口为32150元,他们所付出的租金要超过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但房子比较舒服,建筑材料和设计要好一些,地段也要好一些。

以上几项举措透明度是比较强的,运作程序也是比较规范的。首先由低收入者向政府房屋署提出申请,然后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准以排队轮候,一般至少要等二三年以上。一旦该家庭收入增加后,便会搬出去,否则,将大幅度提高租金,高达三五倍以上,让你觉得比买房还贵。

二、三藩市公共房屋管理局

美国的大中型城市都设有公共房屋管理局。在城市发展中,美国政府面临两大问题,一是低收入者的公共住房;二是交通。公共房屋管理局是专门管理低收入住房和老年公寓的机构。以三藩市为例。

三藩市公共房屋管理局有400多工作人员,市长任命公共房屋管理局局长。由局长组织选举房屋委员会委员,其中有2名委员来自住公共房屋的居民,法律规定必须有这部分人的代表,以了解他们的反映。

(一)关于老年公寓的管理

目前,三藩市有40多处老年公寓,大一点的24处,平均每套房子住2人,这种房于供不应求。残疾人、超过62岁的老人都可以申请。一般申请后2-3年才能住进公寓,残疾人和无家可归者快一些,现在还有7000多人在等待老年公寓。住在老年公寓,需老年人提供30%的退休金。公寓内备有免费的食品,如牛奶、花生、糖等。

老年公寓的管理与服务是很到位的。除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常规服务外,还可根据需要提供特殊服务。每套公寓的门前,都挂有一个牌子,一面由英文、日文、中文标出,内容是:你好,我今天没事。这是供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另一面是白版。非正常情况下,显示白版的一面,工作人员就会立即来到,根据需要进行服务。一日三餐也是如此,将菜单写在牌子上,服务人员则会很好的安排。

一般每套单元房为两居室,每位老年人住一间,阳台、厨房、卫生间、活动厅齐备,厨房可供两位老人同时做饭,很方便。老年公寓还有供老年人锻炼身体、相互交流的空间。洗衣房是收费的,但费用很低,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更新设备及增添服务设施,因为老年公寓是不盈利的。

(二)关于低收入住房的管理

在三藩市,低收入住房是有标志的,那就是非独立的、底层或多层单元套房。远远望去,不仅外观一致,而巨连成一片。这样的住房都是政府授权为低收入者建造的,建造这些房子的资金来源,一部分来自税收,约占低收入住房的70%,另一部分是富人捐款。富人从应交税款中进行捐助,可免税。

低收入住房也叫贫民住房,这种住房租金是比较低廉的,入住的条件也是相当严格的。必须到公共房屋管理局递交申请书,注明收入、人口、需要间数等,如有不实之处,将会取消申请资格。从申请到入住,最长为7年。入住后的租金为实际租金的30%,收入增加后就要退出,否则就会收取比买房还贵的租金,因此,当收入提高后,没有必要再住下去。另外,居所也是一种地位、身份的象征,收入提高后的人们也不愿意再住下去。美国人收支的透明度是很高的,几乎全是支票交易,没有隐收瞒报或无法核实的问题。低收入者的住房间数,因人口的多少而定,基本为一人一间房。凡是符合条件者,需依次排队等候,由房屋管理局直接分配。从申请到入住的时间最长为7年。

另外,在三藩市还可以见到一些户外楼梯,叫做:逃生楼梯。这是1989年三藩市发生地震后为主人逃生而增加的设施。

三、美国住宅建筑及布局的特征

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使人产生一种舒适美感,这是美国住宅的主要体现。

第一,强制管理。美国住宅私有化程度很高,但都纳入市容、市政的规划布局与管理之中。对于有碍公众利益和周围环境的破败住宅,均会受到指控并限期解决,以维护市容、市貌的总体要求。

第二,融于自然之中。美国人将环境和景致均视为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理念是让住房适应自然环境,而不是在住房周围配置景观。在三藩市,住宅均依坡就势而建,就连我们乘坐的有轨电车,也是宁肯增加牵引装置,也不去削坡填谷。

第三,突出木结构。美国的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木材加工业非常发达。因此,以坡顶低层为主要建筑造型的独立住宅,都是木结构。这种木结构比砖石混凝土轻,基础结构简单,还具有良好的抗震抗风性能。

第四,建筑速度快。美国住宅的建筑速度是相当快的,其中主要原因是由于实行了完全工厂化生产和半工厂化生产。以低层木结构住宅为例,基本采用半工厂化方式,即工厂遵照统一的模式规格生产不同部位的构件,承建商按图拼装。这样,建造一幢小楼,只需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第五,平面布局紧凑。住宅的平面布局比较紧凑体现在若干方面,诸如车库和设备区域以及生活、会客起居、卧室、交通等区域,功能规划细腻,各部分所占的面积比例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了主人个性与生活品质的追求。

第六,设施设备齐全。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充分考虑了主人舒适的要求。一般而言,除供水系统、空调设备、通风、通讯、供电、供气、防火、防盗、遥控门窗外,卫生洁具、厨具、家具一应俱全,减少了装修和搬家的麻烦,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品房。

四、美国楼市今年最旺

今年一至八月份,美国住宅价格升幅为5%,为美国人带来了6200亿美元的账面财富,创下了美国十三年来房屋类别中财富年增长率最高的纪录。1998年至2002年,整体楼价的连续升幅也显示为五十年以来的最高纪录。诸如纽约、华盛顿、洛杉矾、三藩等城市,住宅价格比过去一年上升了20%以上。据一位已经加入美国籍的同胞讲,他过去30万美元买下的房子,最近刚刚以80万美元的价格出手。用他的话说,房市很“牛”。楼市已占美国国民产值的六成,有力地带动了建材、装修、家具、五金、家庭耐用品等相关产业的增长。据一份美国家庭财富报告披露,该国房屋价格每升1美元,民间消费就会增加4~6美分。这也说明,楼市兴旺是美国消费市场常盛不衰的主要原因。

五、几点启示

第一,立法是根,执法是本。有了明确的政策,必须依赖于法制。我国的政府比较美国政府更关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经济不如美国发达的情况下,连续二十多年出台了各种政策,使全国城镇住房告别了短缺时代,其成就令世人瞩目。当前应加快立法,严格执法,确保政策施惠于广大中低收入家庭。

第二,政府不直接参与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建设,应研究、制定政策,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当前最重要的是搞好调查研究,合理界定中低收入家庭界限,形成由政府主管部门、职工单位、街道居委会共同参与的调查网络,公示低收入家庭名单,确保其公正,以达到雪中送炭的目的。

第三,加快建立我国住房供应保障系统。解决资金来源,明确运作实体,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倡导以住宅合作社的形式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经验,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住房供应体系。

第四,倡导绿色住宅,保护生态环境。多在自然环境中“种”房,少在住房周围造景,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以维护综合的、长远的利益。

(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赴美考察团田青)

摘自《中大房地产信息》2003.01

美国联邦政府于1937年建立了首个住房法案,以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短缺和居住条件低下的问题。1949年美国国会通过《全国可承受住房法》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从而加速了住房建设步伐。20世纪60年代,为减轻政府的建房负担,并保证住房市场的良性发展,联邦政府进一步扩展了住房政策,开始鼓励私营发展商为低收入阶层建造住房。联邦政府最初执行的是直接向低收入者提供住房的公共住房政策,后逐渐向补贴私营开发商建房的住房建设补贴政策过渡,补贴的对象是住房供应方。在整个20世纪内,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一系列面向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政策,促进了全社会各收入阶层住房水平总体的提高,基本上实现了“向全体美国人提供体面、安全和整洁的居住环境”的目标。

政府在住宅消费过程中的干预。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居民购房资金的80%以上来自于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与广大居民直接打交道的金融机构都是私人性质的,贷款利率也由市场决定。政府在保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层次上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下,一方面为居民住宅贷款提供保险或担保,为其偿还贷款本息的支出提供免税待遇及其它优惠,另一方面则发起甚至直接出资建立若干规模巨大的全国性抵押贷款金融机构,为抵押贷款提供二级市场和政府的最后支持。(住宅与房地产)

美国的《住宅法》规定,低收入者及退休老人租住符合政府规定要求的住房,只支付家庭收入25%的租金,超过部分由政府付给出租房主。纽约市住房局确定低收入者住房的标准为月租500-700美元。住房局到提供资料的住房实地调查,确定并编辑成低收入者出租住房一览表。

住房局每年公布一次低收入线,合格的低收入者到住房局去查看出租住房一览表,从中选出几套符合自己要求的住房。其选择条件主要是自己上下班方便和社会环境较好。低收入者选中某一套住宅,即约定该房主共同到住房局去签订租赁合同。例如月租700美元,合同规定每月租房者交给房主200美元,住房局每月拨给房主500美元。

来源:国际金融报

瑞典

住房宽敞贷款帮忙:瑞典人居住现状一瞥

人均47平方米住房面积,平均每两人就能住上一套房,瑞典人算是世界上住得最宽敞的人了。说起来,这全靠有完善的贷款制度和便利的贷款方式。

瑞典人口890万,而各种式样的住房就有430万套,其中租赁房仅占20%左右,剩下的私人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住房各占一半。私人住房主要是独门独院的花园洋房,平均价格约合12万美元;只出售使用权的大多是公寓房,不过也不便宜,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平均也要卖到7万美元。

这对扣除日常开销结余并不很多的大多数瑞典家庭来说,要想一下子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买房就困难了。办法就是———向银行贷款。瑞典人差不多都是靠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购买住房的。申请贷款程序简便规范,无需耗费申贷人很多精力。

要申请住房贷款,你必须具备这样4个条件:一是具有支付购买房屋所需金额10%的能力;二是拥有一份固定的工作;三是在付款方面没有不良记录;四是符合获得普通贷款的条件。此外,银行还需了解申贷人家庭收支情况,以了解他是否具有支付贷款利息和偿还部分本金的能力。所有这些信息,各商业银行均可以立即根据每个瑞典居民都拥有的社会保险号从国家税务局、国家信贷信息中心和有关商业银行的电脑库中查询到。

目前,瑞典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住房贷款分两种。一种是“第一抵押贷款”,这种贷款以所购买的住房作抵押,贷款金额最高可占到购房价格的75%。偿还期限可以长达50年,利息或随行就市浮动,也可以是定息,即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把贷款利息固定在某一段时间内,如3个月、1年到5年和8年不等,而且还可以把贷款分成好几个部分,使用不同期限的固定利息。相对来讲,固定利息的风险要小一些,而且贷款人也非常清楚自己每个月应该支付多少利息,好作安排。因此,不少人倾向于选择定息的方式。

如果购房者还想获得超出所购住房价格75%的更多的贷款,银行可以提供另一种形式的住房贷款,即“最终抵押贷款”。它也是拿所购房屋作抵押,不过偿还期要比“第一抵押贷款”短得多,15年之内必须偿还全部本金,利息随行就市浮动,而且比“第一抵押贷款”的利息要高出一到两个百分点。

由于这两种贷款都是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银行方面一点也不担心贷款人丧失还本付息的能力,因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将立即通知瑞典执法机构强迫贷款人出售其住房,用售房款来偿还贷款。而且,瑞典各地方政府为征收房地产税,对当地所有住房的实际价值都有非常详细的记录。各商业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时对贷款人所要购买的住房的真正价值也一清二楚,一般人很难蒙混过关。

由于全国8成的住房主要是靠贷款购置的,住房贷款早已成为瑞典各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业务。如作为瑞典四大商业银行之一的联合储蓄银行,到去年底,它的各种形式贷款总额为6400亿克朗,其中住房贷款就占35%。

瑞典人热衷购房,主要是由于房价一直保持着较强的增长势头,贷款买房是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笔者的一位瑞典朋友,他们家7年前主要靠贷款在斯德哥尔摩近郊买了一栋约合10万美元的两层楼洋房。现在这栋小楼的市场价格已

经涨了一倍。很多瑞典人的做法是,年轻时靠贷款买下一栋住房,退休后再把房子卖掉,租公寓住,手里攥着一大笔钱,富富裕裕地安度晚年。(吴平)

《人民日报》2002年8月7日

瑞典等国政府则通过土地和资金等方式间接干预住房建设。瑞典以短期低息贷款的形式对住宅建设给予财政补助。国家和城镇政府共同承担制定和贯彻住房政策的责任。

(住宅与房地产)加拿大

加拿大在住房方面有许多福利政策,但也不是由政府全部包下来,而是通过政府提供租房、贷款买房,多层次,多渠道地来保障居民的住房需求。对高收入者,政府鼓励他们购买市价商品房;对中低收入者,则帮助他们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购买住房;一些不买房的家庭,则通过租赁私房或政府公房来解决。

为了强化房地产市场的功能,政府加强在联邦、省、市三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并通过有关政策支持发展商建造民宅,形成“要住房,找市场”的机制,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在加拿大,一般人买房子都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花上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把贷款还清,但人们普遍没有负债感,而是有一种房产拥有感。

来源:国际金融报

截至2004年,加拿大共有家庭近1030万户,住房1090万套,即一户家庭至少有一套住房。这些住房中,57.2%是独栋或者半独立别墅(两幢联在一起的低密度建筑),32.8%是高层公寓,10%是两层以下的排屋。如果把独立或半独立别墅及两层以下的排屋计算在一起,它们约占住房总量的70%。形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加拿大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土地成本较低,可以建造占地较多的独立或半独立住房。在加拿大,你会发现即使是一名普通的邮递员,也完全可以住得起一幢独立式的别墅。

买房不难热情亦不高

加拿大住房所有者主要有三类:私人拥有、合作拥有和公共拥有。截至2004年,64.2%的加拿大家庭自己拥有住房,35.8%租赁住房。在这些租赁住房中,30.2%由私人拥有,4.6%由各级政府或非赢利机构拥有。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住房所有者比例向来较为稳定,1959年加拿大住房自有率是56.1%,40年时间住房自有率只提高了7.7%,平均每年提高0.19%,这说明住房供应量始终比较宽裕,加拿大人拥有多栋房屋所有权的热情并不高涨。

加拿大人均月收入在5000加元左右,而买一套住房,如果是市中心的公寓房的话,通常为25万加元左右(与人民币汇率在1比6.9左右);而在郊

外,则根据交通方便的程度从10多万加元到30万加元之间,就可以买一幢独立的别墅了。因此,加拿大人如果职业稳定不经常失业的话,买房子不算难事。主要大城市多伦多、蒙特利尔、温哥华和渥太华等房价差距不大,其中温哥华因气候宜人,吸引较多的亚洲移民,从而带高房价,成为其中房价水平最高的城市。容纳10%的就业人口

加拿大安大略省住房管理局的安德鲁伯诺撰写的一份政府工作建议报告中指出:住房不仅仅是人人必需的生活资料,而且对宏观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一,住房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种拉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建设项目本身所产生的直接产出;二是住房建设项目对建材、交通等其他行业所产生的间接产出;三是围绕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的配套服务所形成的派生产出,主要集中在住房交易、住房金融服务和住房物业管理等方面。从加拿大1946年~1999年住宅业发展情况看,住宅业占GDP的比重在4%到7%之间,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较高,在6%到7%之间,最高时曾达到7.5%。从80年代初期开始下降,目前维持在4%的水平上。

第二,住房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创造就业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加拿大抵押贷款和住房公司(CMHC)专家的分析测算,目前加拿大住宅业总就业人数约为100万人,占加拿大总就业人数的10%左右,其中建筑业约占40%,制造业和运输业约占30%,贸易、金融、保险、物业管理等服务业约占30%,建筑业每创造1个就业机会,就会为其他行业创造2.3个就业机会。第三,住房是国家和家庭经济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加拿大,住房占所有家庭财富的68%,占国家所有财富的60%,住宅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国家和人民的富裕程度,是人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

多项政策扶持住房产业

正因为住房对经济和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拿大联邦政府对住宅业十分重视,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发展住房产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大量移民进入加拿大,加上大批军人转业退伍,和国内工业发展本身需要大量产业工人,住房短缺的矛盾一度非常突出,成为当时加拿大的主要社会问题。为尽快解决住房短缺问题,联邦议会重新修订了《全国住房法》,授权联邦政府成立CMHC(加拿大抵押贷款和住房公司),由该公司直接建造住房,向退伍军人和低收入家庭出售或出租。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住房短缺问题的缓解,联邦政府从住房建设领域中逐步退出,不再直接建造住房。

联邦政府从住房建设领域退出后,将政策重心逐渐转移到扶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上,主要的政策手段有:通过CMHC,向建造符合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住房(类似我国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贷款,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从80年代后期开始,由地方政府接手管理住房问题后,联邦政府逐步削减了对社会住房的直接贷款数额,1992年联邦政府停止了对社会住房开发发放贷款。

在购房者个人买房贷款方面,加拿大政府近30年来坚持扶持为主的政策。20世纪50年代以前,加拿大抵押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较高,一般至少为房价的30%,有的甚至高达房价的50%,购房者必须积攒一笔很大资金付首期款,才有资格获得抵押贷款,这就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家庭对住房的购买力。为解决这个问题,1954年联邦政府授权CMHC建立抵押贷款担保制度,向首付款低于30%的抵押贷款提供100%的担保,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低首付款的抵押贷款,以此来放低购房门槛,促进住宅业的发展。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加拿大资本市场日趋活跃,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为增加抵押贷款的资金供给,降低贷款机构的流动风险,1986年联邦政府允许CMHC向抵押贷款证券(MBS)提供担保,至2004年,抵押贷款与住房公司所担保的抵押贷款证券达近300亿加元。该项推动金融机构房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为金融体系带来了活力,有力地促进了金融业对住宅产业的资金支持。

从战后五十年的总体情况看,加拿大住房体制是日趋市场化的,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进行住房的生产、交换和消费。与此同时,联邦政府通过多种政策手段对住房市场进行了有效地干预和管理。当住房严重短缺,市场未能有效增加住房供给时,联邦政府直接介入住房建设,来迅速增加住房供给。当住房短缺问题得到缓解后,联邦政府通过对社会住房的直接贷款,帮助、扶持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通过抵押贷款担保,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当社会住房取得较大进展后,联邦政府即把社会住房业务转给地方政府。在上述政策演变过程中,市场因素不断增加,政策干预逐步减少,相应地,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也在逐步减少,1981年政府住房开支4.36亿加元,1999年减少到1.36亿加元,近年来则略微有所上升,2004年政府住房开支为1.84亿加元。

来源:日本

日本政府通过拟定和依照有关法律,制定和执行有效的住房政策,从多方面给予资助和支持,来保证每个家庭,包括低收入家庭都能有获得住房的机会。

在立法上,颁布了《住宅建设规划法》、《公营住宅法》、《地方住宿共给公社法》等。明确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住宅供应方面的责任。同时,日本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创造了独特的住宅金融公库模式,向普通居民提供长期低息的住宅资金。日本还规定居民购建符合国有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的住宅,不仅可申请低息贷款,而且在还贷期内的数额可在个人所得中扣除,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国际金融报

日本在处理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方面,几十年来发生了多次变化。由于由私人出租的住房在住房总量中的比例一直在减少,所以政府又开始对建造供低收入者居住的低租金住房建设给予补贴。

来源: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卢有杰法国

法国政府通过综合运用补贴、税收、金融、保险、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鼓

励中高收入家庭买房,帮助低收入家庭租房,比较好地解决了各种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政府的补贴重点是低收入家庭,凡是收入水平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都可以获得住房补贴。对住房消费者则在税收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比如对住房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私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免征所得税等。

法国政府还采取多种政策,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发放住房贷款,并采取在住房金融中引入人寿保险制度,以及建立住房担保基金等措施。

来源:国际金融报英国

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战争破坏,英国住房严重短缺。英国政府采取了以集中建设出租公房为重点,大力促进住宅建设,增加住房供应的政策。主要方式是,环境交通和区域部根据中央财政每年的建房预算安排,综合各个地方政府的建房情况和低收入居民住房需求情况,按年度向地方政府拨款,由地方政府负责进行公房建设。英国政府还实施了住房津贴计划,帮助低收入者支付房租。

政府在住宅流通过程中的干预。政府对流通过程的干预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控制住房的出售价格或出租价格,从而影响市场供求的方向,并使得市场结构逐渐改变。英国政府就曾对私房出租进行限价。

(住宅与房地产)

英国的住宅法律规定,居住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公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公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是政府职能的基本体现。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福利房(公房)。英国在1946—1979年间,政府建房的比例大约接近一半。二是对居住者发放住房补贴。英国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划出专门的住房保障资金,除用于住房建设和维修外,还用于发放居民的租房补贴。英国有70%的居民不同程度地领取了政府的住房补贴。三是发展住房储蓄。许多居民通过灵活、多样、固定利率住房信贷购得自己喜欢的住房。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目录 美国 (1)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1) 瑞典 (5) 住房宽敞贷款帮忙:瑞典人居住现状一瞥 (5) 加拿大 (6) 日本 (8) 法国 (8) 英国 (9) 美国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2002年9月12日-27日,由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组团,赴美国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副秘书长曹彬为团长,天津财经学院、北京城建住宅合作社、昆明合作建房经营管理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邢台市桥西区住宅合作社、黑龙江省职工住房合作社、武汉市武东住宅合作社等单位的代表一行9人。 考察期间,以座谈会、实地参观、入户访问等形式进行,不仅对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所了解,而且还了解了一些相关问题,下面分五个问题予以报告。 一、美国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举措 在美国,70%左右的住房为私有。虽然其经济发达,但两极分化是比较突出的,很多穷人没有栖身之地,露宿街头者随处可见。然而,这并不表明美国政府不重视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公正地说,美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主要办法有四种,即: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公屋。 公共房屋,是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的,由房屋署派职员管理。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津贴房屋,指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由私人不牟利机构具体实施并管理的房屋,主要出租给62岁以上,且每年退休金不超过一家一口20850元;一家二口23850元;一家三口26800元的老年人家庭,各州、县、市根据当地情况,每年调整限制数字。 租金津贴,是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而言,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低收入者将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付给房主,其余由政府代付。这样,不仅解决了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而且不损害房东的利益。例如,一间供出租的房屋,月租金为900元,房客月收入2100元,其中的三分之一是700元,那么,房客就付700元的房租,房屋署代付200元房租,房东总收入不变。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

一、各国社会保障制度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其中社会保险政策主要分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3)社会救济制度。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4)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2.外国社会保障体制 2.1 美国体制 社会保障体制的核心是社会保险,美国的社会保险分为养老、遗属和残疾人保险, 它是美国最重要的收入保证项目.保险金来源雇主、雇员和自由劳动者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税)。据最新联邦保险税特别税法规定,雇主和雇员各交纳的社会保险税应占工资总额的6 . 2% ,个体劳动者则交纳保险税为12. 4%. 社会保险基金的应用给给有保险身份的退休、致残职工及死亡职工的遗属按月支付保险金;与遗属一次性结算死亡职工保险金;为伤残人提供职业再培训的服务费用;管理费支出。在美国, 社会保险参加者们领取的一般都是基本保险金. 社会保障包括补充保障收入,这是一项完全由联邦政府管理的项目, 即联邦政府每月给6 5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一定的补助。 医疗照顾和医疗补助是美国最主要的医疗保障项目, 医疗照顾的对象是符合参加社会保险的老人和残疾人, 医疗补助的对象是那些低收入和缺少生活来源的人们。失业保险,为那些非自愿失业同时又有能力和愿望接受再就业机会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 失业保险是按照规定, 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交纳的失业保险费。这些保险费由各州上缴财政部, 存入失业信托基金;工人补偿美国另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险项目是工人补偿。伤残保险暂时伤残保险是一项由美国部分州实行的保障项目, 它主要是向那些因非公事故伤残而导致工资损失的职工提供的补助金, 由于享受这种补助的时间有其一定的限制, 因而称为暂时伤残保险。工人补偿的内容是向那些因公负伤的工人和因公死亡的职工家庭提供货币补助和医疗照顾。在被补偿的人员范畴中,大部分州都不包括农业工人、家庭服务人员和临时工。 退伍军人补贴:联邦政府为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补贴, 其中包括残疾补贴、教育资助、住院和医疗补助、职业再培训、家庭和子女生活资助, 特殊贷款计划和优先进入某些职业等等。 2.2 日本体制 日本实行的社会保障项目范围包括收入保障、社会福利和公共扶助共四个方面。第一方面, 日本对因失业、伤病、衰老、死亡、工伤等丧失收入及收入减少者给予物质帮助, 主要是通过社会保险(按项目包括雇佣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进行实施。妇女因生育、育婴而开支增加者则由医疗保险提供分娩费; 对养育未满三岁的儿童发放津贴, 津贴金额由享受者的收入而定, 资金源于国家和雇主。第二方面, 日本的医疗补助费用主要来自医疗保险。第三是对需要照顾的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生活方面能力弱者提供福利。资金由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和被照顾者分担。服务操作由地方自治团体承担. 第四是对生活低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贫困家庭进行扶助保护。资金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税收

国外住房制度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公租房制度在起步探索阶段,有必要借鉴国际上一些己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解,汲取它们的优秀经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借鉴的方式不应该以照搬的形式直接移植,需要事先认清国情国力,认清社会保障体系的异同,“中国是个很特殊的国家,既是大国,起点又是穷国,还是一个转型国家,又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些特征结合在一起,就导致了中国对于国际上先进经验的借鉴比如是大拼盘似的。 我们先来看一下,比较的前提。即对异同点的梳理。 相似处: 第一,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方式基本相同。除少数福利国家和强制储蓄型国家,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采取由社会各方共同承担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即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方式。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相同。这一点从各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划分就一目了然,各国社会保障体系都包括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内容。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原则基本相同。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社会全体成员基本生活的"安全网",是社会发展的"安全阔"和"稳定器",它的目标是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以实现文明社会的公平性。 区别处: 第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度基础不同。发达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会遇到诸如怎样培育资本市场、怎样建立劳动力市场、怎样适应对外幵放等问题,而这些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必然障碍。因此,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深度和难度比西方国家更大。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不同。在各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工业化进入到后工业社会的发展阶段之时,我国仍处在努力实现工业化的进程当中,经济的二元结构还很明显,加之城市化进程远落后于工业化进程。所以,在就业、收入、国际竞争等方面都存在着更大的压力,自然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也会有所区别。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不同。目前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覆盖了其全体社会成员。我国受生产力水平不高的限制,国民经济还处在转轨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还局限在城镇居民,少于制度开始向农村居民蔓延。离全民覆盖的距离还有一大截。 基于以上前提,以下对于国际相关的住房保障制度经验做简要介绍,“公租房”是中国根据自己当下政策内容订立的名称,其性质即由国家提供以出租的公共住房,各国对此的命名不同,但是其运营方式、制度性质都是一致的。 根据对各国住房保障制度的观察,美国在公共住房的法制建设上最为完善,新加坡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典范国家,亦是我国借鉴最多的国家,相较而言是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内容最为相似的国家,香港的“以房养房”“以商养房”模式值得借鉴。故以下,我们分别对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3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共住房保障经验进行分析,探讨其可能借鉴之处。 美国的公共住房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城市化使得城市涌入大量人口,其中包括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他们的住房成了问题,从而逐渐形成“贫民窟”,引发不少社会问题为了应对此问题,美国政府进行了不少尝试,但是当时的目的都是在于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和挽救衰弱的住房工业。 193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瓦格纳住房法,人道主义才被作为公共住房建设的主要理念,这也是正式的美国公共住房政策的开始。二战后,美国城市面临着内城衰败、贫民窟恶化,同时城市黑人移民增加、大量复员军人和军工企业工人的失业都加剧了住房短缺问题。为此,195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49年住房法”,首次强调政府在住房领域的重要责任,成为美国住房政策的里程碑。

德国住房保障:制度构成、特征及启示

德国住房保障:制度构成、特征及启示? 郑云峰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福建福州,350108) 【摘要】住房保障是住房政策及社会保障的重点领域,关系社会公平与和谐,也是发达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德国是最早提出社会保障的国家之一,在住房保障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经验对我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德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包括公共住房制度、房租补贴制度、补贴建房、购房制度、住房储蓄制度等,充分发挥政府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与责任,在此基础上总结德国住房保障经验对我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住房保障;德国;制度构成 住房问题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是关系各国国计民生与社会稳定的重大经济与社会问题。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城镇住房问题的重点与难点,是政府住房政策的重点领域之一。德国是最早提出社会保障的国家之一,在推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也很注重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德国将其视为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重要手段,提出了许多保障居民住房权益的政策措施。因此对德国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实践进行研究、归纳,对于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德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构成 19世纪开始,德国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使大量农村的劳动力进入城市,人口的大量聚集使城市住房问题开始凸显。部分企业主开始建造住房为工人提供宿舍,部分城市居民也开始投资住房用于出租。为了减轻城市居民购房压力,1847年德国一些城市模仿英国住房信贷合作社制度,成立住房合作社,实施住房储蓄制度,开始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践。进入20世纪之后,德国加大了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主要采取补贴建房的方式间接参与,并在1925年前后在柏林、汉堡等地开展公共住房建设实践。二战之后,由于战争的破坏,德国住房极度紧缺,德国当局一方面直接政府投资建设大量公共住房,另一方面出台许多?基金项目:本文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项项目“我国P2P网贷商业模式变革及创新研究”(编号:RCQD2015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云峰(1986—),男,福建安溪人,经济学博士,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与财政。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REFORMATION &STRATEGY 2010.5 2010年第5期改革与战略 NO.5,2010 第26卷(总第201期) REFORMATION &STRATEGY (Cumulatively,NO.201) 自从199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明确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开住房保障之先河以来,这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的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渐完善的过程,莫不凝聚了各界人士的积极引进和探索。本文作者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住房保障的研究进行归纳,以清晰的思路总结阐述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 见解。一、现状方面的研究 首先,针对地方区域进行研究。多采用年鉴数据或者网络收集数据来说明,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学位论文文献较多。文志鸿(2004)结合株洲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付能力、居民住房状况及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阐述了 保障原则、保障对象、保障目标。黄英锋、吕德宏(2009)以陕西省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为例,分析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角度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土地供应、住宅产业化建设、加强和完善政策体系建设等解决对策。蒋慧(2006)利用住房保障的倒U 型曲线和三阶段发展模型,分析了北京市目前所处的模型发展中的位置,确定北京市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垂直层次的动态保障体系。张佩、郭彬奇、胡长明(2009)将西安市的住房保障现状与天津、成都的进行比较研究。其次,针对保障对象进行研究。魏珊、滕晓浩(2006)研究了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现状和原因。其它还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特殊群体,如农民工、大学生、老年人等的住房保障情况,但很少。 二、问题方面的研究剖析 (一)保障范围难以确定,保障层次之间的衔接不好,“夹心层”问题大量存在 从购买对象看,一个家庭的收入难以精确计算,目前所能计算的是面上的工资,而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是隐性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是动态的,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差,一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占用了保障住房。冯科(2006)提出政府要甄别经济适用房购买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份很难,个人的经济收入目前仍然属于个人隐私,并且消耗了太多政府的资源。将公积金中心变成住宅信贷银行的机构创新,陈立军(2006)提出划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标准的一个计算公式: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年家庭收入标准)=(最低收入家庭的月生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丁燕1,张协奎2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4) [摘要]文章为总结我国住房保障方面的研究动态,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对住房保障的四个大方面进行有见解地归纳总结,使研究动态思路清晰,供后续研究和建设参考。 [关键字]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0)05-0176-03 Overview of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of China Ding Yan 1,Zhang Xiekui 2 (1.College of Business,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Guilin,Guangxi 541004; 2.College of Business,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Guangxi 530004) Abstract:This paper sums up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in China,by using reference research method,it reviews the typical references.Based on these,this paper sums up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from four aspects in a creative way,makes the research dynamic situation clearer and supplies for reference on research and building. Key words:China;housing security system;research overview [基金项目]2008年广西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08105951201M444)。 [作者简介]丁燕(1981-),女,湖北黄冈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张协奎(1963-),男,湖南桃江人,广西大学副校长,管理学博士,建筑经济管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市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 176

英国住房保障制度与时俱进新发展

英国住房保障制度与时俱进新发展(上) 英国共有产权制度实施了30多年,至今仍是政府帮助关键工作者以及其他收入较低的工作者实现住房自有的重要制度安排。研究英国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状况、运作模式、实践动向,对我国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起源背景与保障概念 自1979年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的保守党开始执政后,政府把提高住宅私有化率作为BHSS政策的主要目标,英国住房自有率快速提升,逐步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住房形式。随着住房价格的不断上升,人们拥有资产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了满足无力在市场上购买住房,但又不符合社会租赁住房的“夹心层保障群体”的住房自有愿望,政府采取了新的低成本住房自有政策——共有产权住房。 英国共有产权住房始于1980年启动的《共有产权计划》。当时,英国住房自有率快速提升,逐步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住房形式。随着住房价格的不断上升,人们拥有资产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而经济增长放缓与保障房建设财政支出增长的困境日益凸显。为了解决保障对象范围的扩大和补贴资金有限的矛盾,也为了满足无力在市场上购买住房,但又不符合社会租赁住房的“夹心层”的住房自有愿望,政府采取了新的低成本住房自有政策推出了《共有产权计划》,主要目的在于:一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和腾出更多的社会住房;二是减轻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负担和提高住房自有率。 在分析英国的共有产权住房保障体系之前,有必要对“保障性住房”这个基本概念做些了解。目前,“保障性住房”一般被译为affordable housing,而中文学术界又通常将affordable housing译为“经济适用房”。在英语文献中,与保障性相关的住房概念有社会住房(social housing,是指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以优惠的价格向公众出租的住房);公共住房(public housing,是指政府以优惠价格向公众提供的住房);补贴型住房(subsidized housing);租赁型住房(Rental housing,是住宅协会提供的廉租房和地方政府拥有的租赁型公房)。 英国的共有产权住房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共有产权住房(Common property housing,简称CPH);另一种是共享权益住房(Shared equity housing,简称SEH)。这两种模式都是低成本自有住房(Low-cost home ownership)的主要形式,其产权介于租赁型住房(包括市场化租赁房和保障性的社会租赁房)与售买型住房之间,因而又被称为中间产权住房(Intermediate property right housing)。 制度演变与发展状况 英国自1980年启动《共有产权计划》推动共有产权房屋制度实行以后,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部分管理漏洞,包括房屋维修费用的分担、租金的缴纳方式和催缴等。这导致代为行使政府权力的住房协会和购买共同产权的业主都存在矛盾。到了1990年,世界经济危机波及英国,加上共有产权房屋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英国于当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来代替《共同产权计划》。 在《居者有其屋计划》中,由英国政府委托住房协会向住户提供从住房公司获得的无限期免息的权益贷款,但公众可以享受政府优惠的共有产权房屋的份额大幅缩小,额度为所购买的市场住房价值的25%(在威尔士为30%,部分地区可达50%),其余的购房款通常由住户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实现。该政策的保障对象必须是住房协会或地方政府住房的租户,或者符合廉租房要求并且列入了地方政府轮候名单的申请者。享受该政策的住户,若要将住房重新上市,就必须一次性补交全部的免息贷款,且所借25%份额对应的价值为出售当时住房的市场价值。 由于《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做法在管理上更加简单、保障模式更灵活,大大推动了英国保障性共有产权房屋市场的发展。据英国格雷厄姆咨询公司(GCC)的统计报告:截至2005年3月31日,英国15年间总共提供了17万多套共有产权房屋,包 括113家住房协会提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服务,平均每个住房协会拥有640个家庭的部分产权。 2006年后,为了结合《共有产权计划》和《居者有其屋计划》各自的优点,进一步扩大保障规模并减少公共开支,英国政府又推出了《新居者有其屋计划》,计划在2006~2011年五年间资助10万个家庭拥有自己的保障性住房。它由三大新计划组成,包括《社会住房购买计划》、《新建住房购买计划》和《公开市场购买计划》。 “社会住房购买计划”是针对城市中等收入贫困者,但他们又负担不起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因此,政府鼓励租户购买其目前租住房屋的完全或部分产权,购房人可以先支付至少25%的产权款项,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 《新建住房购买计划》和《公开市场购买计划》主要解决租住公共住房的人、重要工作人员(指警察、护士、教师、社会服务人员、护工、敬老院工作人员、清洁工和一些在社会服务部门从事重要工作的人员)及其他首次购买住房的人。《新建住房购买计划》支持购房人购买新建的住房,首期要至少购买住房25%的产权。剩余部分的产权向购房者收取租金,年租金标准为剩余部分产权价值的3%以下。当购房人支付能力提高之后,可以购买剩余部分的产权。《公开市场购房计划》是针对在英国东部、伦敦和东南部工作的重要工作人员,购房人可以通过其他的信贷支持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一处住房75%的产权,剩余25%产权的购买可以通过政府无息贷款与专门机构的低息贷款完成。 经过30多年的实践发展,英国共有产权住房至今己较为成熟。据GCC公司2017年报告统计,2007~2017年,英格兰地区平均每年建成完工1.39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其中2011~2017年期间年均完工1.43万套。2011~2017年间,共有8.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被个人申购,期间约有1.42万套被再次出售(年均2840套)。据GCC公司2017年对1146位共有产权住户调查显示,新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所购买的产权份额平均为47.5%。 住房计划与保障特征 英国的共有产权住房(CPH)开始于1980年,共有权益住房(SEH)开始于1999年。此后,英国政府颁布的多项低成本自有住房计划均涵盖了这两种形式。而共有产权和共享权益的住房计划与保障特征区分为A、B两种重要类型: A类型、共有产权的住房计划与保障特征 ①1980年CPR(共有产权)计划 保障特征:传统的抵押贷款加有管控的资金;住房协会提供的新建、重建的住房;以市场价格购买。 ②1989年(CPROE)老年人共有产权计划 保障特征:提供给超过55岁的老年人;传统贷款加上租金购房者一旦拥有75%产权,其余的部分不再付租金。 ③2005年Homebuy(居者有其屋)计划、NHP(新屋购买)计划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摘要]住房保障制度是保障民生的重大事宜,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议题。对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从两大方面进行梳理,即宏观上对整个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和微观上对住房保障制度具体深层次的研究,并在梳理的基础上总结研究的特点,为相关问题的探索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1998 知》(国发[1998123号),逐步完善的市场机制进而渗透住房领域并开始发挥重大作用。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问题,加快构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成为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课题,引发了学术界的持续关注与研讨。我国住房保障领域的研究文献,大体可分为从宏观层而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论述和从微观层面对住房保障的某具体层次进行论述。不论从哪个层面,研究的视角都是多元的,并不单一。 一、宏观层面 在构建任房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方面,刘俊霞(2008)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市场机制在调节住房领域的供求方面失效,因此需要政府介入来构建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和美国在住房保障制度的模式方面,安华(2000)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提出了整合养老保障和住房保障,以房养老的模式。王盛(2009)则通过对江苏省相关试点的调研,对保障性住房的共有产权模式给予了积极评价。 在构建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方面,丛诚(2008)通过研究在既定土地制度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对房地产财税政策的要求,提出了要在住房市场中加入贷款利息免税

和物业税两个“自动稳定器”的观点,同时建议政府的财税金融政策应有利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住房保障领域。 在构建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方面,陈成文(2008)从国际比较视角总结了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工春华(2007)则对欠发达国家巴西、阿根廷的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借鉴。尽管参照比较所选取的标的国家不一样,但文献的对策建议较一致,均主张政府应承担起住房保障的责任,加强住房领域的宏观调控;加快住房保障法制化建设,为住房保障提供法律保障;发展住房金融事业,拓宽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渠道;鼓励多方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效果方面,邓中荚(2009)从政策测评视角提出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综合评价模型。虽然该模型的测评指标和权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它提供了一种思路即可以将模糊数学理论应用于住房保障政策测评。 二、微观层面 用房学者对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弊端、对策等多方而进行了分析,经济适总结起来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刘琳(2009)反对将现有经济适用房政策纳入住房保障制度范畴,认为经济适用房非但起不到任何保障的作用,反而加剧了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魏建、张昕鹏(2008)主张撤销经济适用房制度,理由是通过对地方政府、开发商、购买者博弈的终济学分析发现经济适用房会造成住房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根本无法实现保障目的。而马光远(2009)则坚持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反对撤销,理由是现阶段经济适用房的存在仍然具有价值。 廉租房李晶(2008)对供给廉租房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指出廉租房政策更符合市场和社会发展需要,同时在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上更有效,应该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汪洁(2009)通过考察海口廉租房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包括强化地方政府职责、广辟房源以及健全居民收入统计与监管机制在内的政策建议。李辉婕

中外住房保障政策的对比及启示

中外住房保障政策的对比及启示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有记者问,房地产问题一直是社会持续关注的问题,今年两会上也有代表委员提了很多的建议和意见。请问总理,政府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 李克强说,房地产问题是个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居民住房问题。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这应该是政府奋斗的目标。我们需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同城市的情况,分类施策、分城施策。 李克强表示,政府还是要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来解决好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问题。现在我们国家城镇集中连片的棚户区还居住着上亿人,可以说不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几百个人一个旱厕,特别是北方,到了冬天居民入睡要带着棉帽、穿着棉衣,这可以说是政府心头之痛。所以今年我们要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至少要再改造470万套以上。 先说说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行业显得过度市场化,有些地方政府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上根本没有积极性,使得本应占市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逐渐边缘化,商品房成了解决居民住房的基本模式。一方面,经济适用房投入回报低,因而不受地方政府重视,难以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商品房可以拉动GDP,增加税收。所以房地产拉动国民经济的作用在地方政府“政绩观”的引导下发挥到了极致,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利用房地产投资来刺激当地的GDP增长,但地方政府对于廉租房政策落实很不到位。 2.缺乏稳定的廉租房源和资金来源渠道。在廉租住房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房源主要来自房管部门的自有房源和市场收购。而购房资金来源于房管局上交的统筹财力、事业费收入、历年房产重置基金等。而仅靠政府房管部门的财力,难以长期支撑以市场价购置廉租住房和租金补贴的资金支出,并且与众多需要政府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学习中心苍南学习中心 姓名翁直群学号710072062015 指导教师徐镇南 2012 年11 月11 日

摘要 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上见效显著,初步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同时,在住房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及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最终促成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本文从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提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等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对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目录 一、引言 (1) 二、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1)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一)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1) (二)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2) (三)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 (3) (四)缺乏健全的金融支持体系 (3) (五)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4) 四、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4)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 (4) (二)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 (4)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住房的宏观调控 (5)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5) (五)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 (6) (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 (6) (七)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6) 五、结语 (7) 六、参考文献 (7)

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高连克1 ,杨淑琴 2 (1.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北京 100037; 2.吉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长春 130012) [摘 要]现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是工业社会转型的产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医疗保障是由国 家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疾病医疗、健康关怀提供必要的保障,使国民能够积极应对疾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它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始终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K 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05)04-0110-04 British Medical Security changes and Our E nlightenments G AO Lian -ke 1 ,Y ANG Shu -qin 2 (1.Chinese Academy of S ocial Sciences 100037; 2.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China ) Abstract :M edical security is the product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m odernization.It serves com plementary medical care and health for all the people.S o that they can take positive causes on preventing the casualty of illnesses ,then our s ociety wins a peaceful environment and develops harm oniously.In m odern times ,it becomes a key constitute of s ocial security.As we know that G reat British had built a com plete and success ful s ocial security firstly.Its civilians benefited much from it. K ey w ords :G reat British ;medical security ;institution change [收稿日期]2005-01-20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宣布为福利国家。就医疗保障制度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以后的产物,它为公民抵御疾病风险、增进身心健康、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一、英国医疗保障制度缘起 与养老、救助、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相比较,英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相对比较滞后,最早建立的社会保障法案并没有包括为了应对黑死病以及民众健康所必需的医疗保障,从1349年爱德华三世颁布的《劳工立法》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一点。该法律主要规定,所有“有工作能力的劳工”不得离开本教区,而必须接受任何雇主的雇佣;任何人不得向“有工作能力的乞丐”提供救济 [1](p.87) 。也就是说,这个法律不是为了防止民众因病 致贫或者通过这个法律来建立医疗保障,而是为了防止黑死病流行以后劳动力外流的加剧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以及工业社会转型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 都铎时代,随着“圈地运动”盛行以及资本主义发展,社会各阶层的日益分化,英国既产生了大批流浪者和乞丐,也诞生了产业工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健康状况极其糟糕。可是,此时的英国政府没有采取相应的、包括医疗在内的保障措施,而是制定更加严酷的法律禁止失去土地的农民流动。1531年,都铎政府责成市长与法官调查和登记教区中没有工作能力的老人与穷人,并向他们发放仅限于本教区有效的行乞执照,而对于没有行乞执照的流浪者或乞丐仍然处以严厉惩罚。 1562年的《技工法》更是规定“12—60岁的失业乞丐被 罚做奴隶”[2]( p.15 ) 。因此,可以这么说,这时英国的社会 保障法律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医疗保障制度,政府制定的相关法案都是为了控制人口流动,促进工业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真正将社会保障作为政府的责任首先出现在1572年。是年,伊丽莎白女王签署法案,把“普通税”作为济贫基金。同时,为了促进就业又于1576年规定,有工作能力的穷人前往“矫正所”工作,随后又设立“济贫院”收容无工作能力的穷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立的人。 1601年,英国政府汇总并正式公布了《济贫法》,以法律 的形式确认了政府在民众贫困以及失业方面的责任,同时规定了教区救助、征收济贫税等原则,从而奠定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可是,总体上看,1601年以前 2005年第4期(总第192期) 北方论丛 THE NORTHERN FORUM N o 14,2005T otal N o 1192

浅谈发达国家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浅谈发达国家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渐渐的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社会保障制度已有了100多年的历史,它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事物的发展必然会不断的带出新的问题,同样也会出现新的解决方法,就是在这样不断的完善中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社会在进步,社会保障制度在改革,但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改革也是有区别的。 在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有: 1 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因为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降低经济效益,并且过高的社会保障可能使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降低,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2 社会人口结构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2战结束初期,发达国家的人口平均年龄和人口平均寿命不高,在人口结构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重的7%左右,而到了2000年的时候超过了1 5%,所以人口老龄化使社会不堪重负。 3 社会保障自身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以这也稳定的工薪劳动者为主。而现在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增强,非全时就业和非正规部门的就业人数上升。新的就业模式会使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出现新的问题。 但是有问题就有解决的方法 首先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思路。目前主要分为两种不同的思路,其一是较为平缓的渐进式改革,其二是较为彻底的结构性改革。 渐进式改革被称为社会保障的参数改革,也就是保持原有的制度结构,在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一些关键的因素和指标进行调整(如给付条件和缴费水平等),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可持续。而彻底的结构性改革不再局限于调整若干影响因素,而是从社会保障制度的暴涨历练、财务安排、给付方式等影响重大的领域进行改革,从而彻底的消除现有制度中的弊端。 因为渐进式改革是属于那种比较柔和的改革方式,不会引起较大的波动所以在发达国家家采用的比较多。它的主要几种方式分别是 1 改革缴费制度,增加缴费收入。是为了解决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入不熬出和缓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问题。 2 改进计发办法,节约支出。主要是在养老方面。 3 增加社会保障制度的层次性。因为在以前的社会中,由于政府承担着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障的个人责任被忽略,只是个人萌生搭便车的念头。在80年代后,在新自由主

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

三、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是公共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使政府能循环滚动地建设公共住房,同时可以帮助中低收入者在购房时支付首付款和分期付款,这种强制储蓄的手段保证了公房建设资金的滚动利用。作为社会保障储蓄的一种形式,公积金制度是新加坡政府与1955年建立的一项强制储蓄制度。国家机关或者私人机构的雇主和雇员须以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存入中央公积金局的个人账户,政府在建造和出售“组屋”时充分利用这一制度。 (二)政府“组屋”建造 新加坡政府在住房保障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其每五年制定一个建屋计划,新建成的房屋称为“组屋”,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政府除了专门拨出国有土地和适当地征用私人土地以供房屋发展局建房之用外,还提供低息贷款的形式,给予房屋发展局资金支持。目前新加坡的房屋90%以上由政府出资建造的,“组屋”为全体公民提供了住房保障。 (三)“组屋”的合理配售 在新加坡购买或租住“组屋”的人,初期以登记的先后顺序获得住房。后期改为订购制度。政府每季度公布一次建房计划,定购并申请房屋的人进行抽签,中签后经过购房审查交付订金后随即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房价的首付款。一般两年左右可以住上新房。这种办法缩小了各地区、各类型住房的供求差距。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和审查制度,以有效防止利用“组屋”进行投机活动的行为发生。 (四)分级补贴政策 新加坡政府严格按家庭收入情况来确定享受住房保障的水平,以各种形式向中低收入者提供分级住房补贴,帮助中低收入者购房。政府针对购买不同住房面积的家庭,制定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对无力购房的家庭,政府允许其租用“组屋”,待有能力买房时再给予优惠。新加坡政府还规定在住房翻新时,给予的津贴与居住面积的大小成反比,以缓解社会住房压力和倡导节约。 (五)法律法规 为了保证住房保障制度的措施顺利实施,新加坡政府制定了细致而周全的法律法规如《新加坡改造法令》、《建屋与发展法》等。 四、国外住房保障制度之比较 通过介绍并分析德国、美国、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可以发现各国在住房保障问题上具有各自的特征。下面将从三个方面比较研究这些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特征。 (一)政府在住房保障问题方面的作用 这些国家的政府在住房问题上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德国的住房保障以政府主导为主。在推动住房建设、实施住房保障方面,还通过运用金融财税等经济手段,充分发挥各市场主体的作用来实现。美国的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市场在住房供给与分配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交易是美国的住房分配和消费主要渠道,政府公共住房机构辅助分配低收入家庭的福利性住房。美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行“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分层调节制”。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则完全由政府主导。新加坡住房的建设与分配并不完全通过市场来实现,而是通过政府直接干预,这是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的一大特色。 (二)不同国情下的住房保障模式 这些国家虽然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但不同的国情决定了其不同的住房保障模式。德国是一个高福利的国家,自有住房率不高,因此德国基于住房储蓄制度以社会福利房作为最低保障,鼓励住房合作社等非政府形式的建房形式,制定房屋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美国拥有发达的住房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政策、财税手段、法律保障等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的模式,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对于一个发达而规模小的经济体,新加坡建立了以政府建设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04191484.html,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作者:黄蕾 来源:《经营者》2019年第19期 摘要加拿大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状况,其次总结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先进经验,最后总结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扩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福利水平。 关键词中国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经验 一、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状况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开始于20世纪初期,1927年頒布《老年养老金法》标志着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初步形成。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该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能够适应自身的发展需求,大大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能够满足该国国民的养老、医疗、失业、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需求。当前,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由5个部分组成,具体为: 第一,养老保险制度。加拿大养老保险主要为三支柱体系,其中第一支柱是国家养老金计划,于1966年立法实施,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构成,缴纳比例为工资的6%,雇主、雇员各承担3%。该养老金计划具有国家强制性。第二支柱是雇主退休金计划,由雇主与雇员双方签订投保协议,雇主选择一个保险公司为雇员投保,且雇主必须缴费。该计划分为确定配额与确定福利两种,能够满足雇员流动时个人账户的转移,但风险需要雇员承担。目前,加拿大有约50%私营企业加入了该项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是个人登记退休储蓄计划,该计划由政府引导实施,缴纳的资金不超过个人工资的18%,少于13500加元的收入,政府对其免除征税。它是私人养老金计划的一种。除此之外,加拿大还设计了老年保障计划,以确保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福利水平。 第二,医疗保险制度。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依靠公费医疗,资金来源于政府税收,由私人医院或医生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该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加拿大10个省份和3个地区,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障计划,能够让国民享受优质的公费医疗,提升了加拿大的整体医疗保障水平。此外,该国还制定了补充性医疗福利计划,如商业医疗保险,国民在参加该计划后能够享受到公费医疗项目外的一些医疗服务,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国民医疗方面的负担,扩大了医疗保障服务覆盖面。 第三,失业保险制度。加拿大失业保障主要通过发放失业金实现,该资金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是给予失业者的一种短期补贴,包括失业津贴、怀孕津贴和育儿津贴等,能够解决他们失去工作后的生活困难问题。申请失业保险金,相关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连续7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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