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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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控措施、数理统计、成果表达与资料整编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土壤环境监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550—1993 土壤质量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7134,—1997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1997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1997 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1997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52—1987 土壤水分测定法(原GB 7172—1987)

NY/T 53—1987 土壤全氮测定法(半微量开氏法) (原GB 7173—1987)

NY/T 85—1988 土壤有机质测定法(原GB 9834—1988)

NY/T 88—1988 土壤全磷测定法(原GB 9837—1988)

NY/T 148—1990 土壤有效硼测定方法(原GB 12298—1990)

NY/T 149,一1990 石灰性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原GB 12297一1990)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农田土壤

用于种植各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纤维和糖料作物、油料作物及农区森林、花卉、药材、草料等作物的农业用地土壤。

3.2 区域土壤背景点

在调查区域内或附近,相对未受污染,而母质、土壤类型及农作历史与调查区域土壤相似的±壤样点。

3,3 农田土壤监测点

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累积到一定程度引起或怀疑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壤样点。

3.4 农田土壤剖面样品

按土壤发生学的主要特征,担整个剖面划分成不同的层次,在各层中部位多点取样,等量混均后的A、B、C层或A、C等层的土壤样品。

3.5 农田土壤混合样

在耕作层采样点的周围采集若干点的耕层土壤、经均匀混合后的土壤样品,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在5~20个。

4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技术

4.1 采样前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

4.1.1 区域自然环境特征:水文、气象、地形地貌、植被、自然灾害等。

4.1.2 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状况:农作物种类、布局、面积、产量、耕作制度等。

4.1.3 区域土壤地力状况:成土母质、土壤类型、层次特点、质地、pH、Eh、代换量、盐基饱和度、±壤肥力等。

4.1.4 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工业污染源种类及分布、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途径和排放量、农灌水污染状况、大气污染状况、农业固体废弃物投入、农业化学物质投入情况、自然污染源情况等。

4.1.5 土壤生态环境状况:水土流失现状、土壤侵蚀类型、分布面积、侵蚀模数、沼泽化、潜育化、盐渍化、酸化等。

4.1.6 土壤环境背景资料:区域土壤元素背景值、农业土壤元素背景值。

4.1.7 其他相关资料和图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资源调查规划、行政区划图、土壤类型图、土壤环境质量图等。

4.2 监测单元的划分

农田土壤监测单元按土壤接纳污染物的途径划分为基本单元,结合参考土壤举型、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商品生产基地、保护区类别、行政区划等要素,由当地农业环境监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同一单元的差别应尽可能缩小。

4.2.1 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大气污染沉降物。

4.2.2 灌溉水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农灌用水。

4.2.3 固体废弃堆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集中堆放的固体废弃物。

4.2.4 农用固体废弃物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农用固体废弃物。

4.2.5 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农药、化肥、生长素等农用化学物质。

4.2.6 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上述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途径。

4.3 监测点的布设

4.3.1 布点数量

土壤监测的布点数量要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最少应设3个点。

土壤污染纠纷的法律仲裁调查的样点数量要大,可采用1~5个样点/hm2;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按“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纲要”规定执行;一般土壤质量调查在保证土壤样品代表性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3.2 布点原则与方法

4.3.2.1 区域土壤背景点布点原则与方法

a)区域土壤背景点布点是指在调查区域内或附近,相对未受污染,而母质、土壤类型及农作历史与周查区域土壤相似的土壤样点。

b)代表性强、分布面积大的几种主要土壤类型分别布设同类土壤的背景点。

c)采用随机布点法,每种土壤类型不得低于3个背景点。

4.3.2.2 农田土壤监测点布点原则与方法

农田土壤监测点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累积到一定程度引起或怀疑引起土壤环境

质量恶化的土壤样点。

布点原则应坚持哪里有污染就在哪里布点,把监测点布设在怀疑或已证实有污染的地方,根据技术力量和财力条件,优先布设在那些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活动的地方。

4.3.2.2.1 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点

以大气污染源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布点法。布点密度由中心起由密渐稀,在同一密度圈内均匀布点。此外,在大气污染源主导风下风方向应适当增加监测距离和布点数量。

4.3.2.2.2 灌溉水污染型土壤监测点

在纳污灌溉水体两侧,按水流方向采用带状布点法。布点密度自灌溉水体纳污口起由密渐稀,各引灌段相对均匀。

4.3.2.2.3 固体废物堆污染型土壤监测点

地表固体废物堆可结合地表径流和当地常年主导风向,采用放射布点法和带状布点法;地下填埋废物堆根据填埋位置可采用多种形式的布点法。

4.3.2.2.4 农用固体废弃物污染型土壤监测点

在施用种类、施用量、施用时间等基本一致的情况下采用均匀布点法。

4.3.2.2.5 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点

采用均匀布点法。

4.3.2.2.6,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点

以主要污染物排放途径为主,综合采用放射布点法、带状布点法及均匀布点法。

4.4 样品采集

4.4.1 采样准备

4.4.1.1 采样物质准备:包括采样工具、器材、文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等。

a)工具类:铁铲、铁镐、土铲、土钻、土刀、木片及竹片等。

b)器材类:罗盘、高度计、卷尺、标尺、容重圈、铝盒、样品袋、标本盒、照相机、胶卷以及其他特殊仪器和化学试剂。

c)文具类:样品标签、记录表格、文具夹、铅笔等小型用品。

d)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雨衣、防滑登山鞋、安全帽、常用药品等。对长距离大规模采样尚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4.4.1.2 组织准备

组织具有一定野外调查经验、熟悉土壤采样技术规程、工作负责的专业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业务技术工作方案。

4.4.1.3 技术准备

a)样点位置(或工作图)图。

b)样点分布一览表,内容包括编号、位置、土类、母质母岩等。

c)各种图件:交通图、地质图、土壤图、大比例的地形图(标有居民点、村庄等标记)。

d)采样记录表,土壤标签等。

4.4.1.4 现场踏勘,野外定点,确定采样地块。’

a)样点位置图上确定的样点受现场情况干扰时,要作适当的修正。

b)采样点应距离铁路或主要公路300m 以上。

c)不能在住宅、路旁、沟渠、粪堆、废物堆及坟堆附近设采样点。

d)不能在坡地、洼地等具有从属景观特征地方设采样点。

e)采样点应设在土壤自然状态良好,地面平坦,各种因素都相对稳定并具有代表性的面积在1—2公顷左右的地块。

f)采样点一经选定,应作标记,并建立样点档案供长期监控用。

4.4.2 采集阶段

4.4.2.1 土壤污染监测、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及土壤污染纠纷的法律仲裁的土壤采样一般要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a)前期采样:对于潜在污染和存在污染的土壤,可根据背景资料与现场考察结果,在正式采样前采集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析测试,用于初步验证污染物扩散方式和判断土壤污染程度,并为选择布点方法和确定测试项目等提供依据。前期采样可与现场调查同时进行。

b)正式采样:在正式采样前应首先制定采样计划,采样计划应包括布点方法、样品类型、样点数量、采样工具、质量保证措施、样品保存及测试项目等内容。

按照采样计划实施现场采样。

c)补充采样:正式采样测试后,发现布设的样点未满足调查的需要,则要进行补充采样。例如在污染物高浓度区域适当增加点位。

4.4.2.2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面积较小的土壤污染调查和时间紧急的污染事故调查可采取一次采样方式。

4.4.3 样品采集

4.4.3.1 农田土壤剖面样品采集

a)土壤剖面点位不得选在土类和母质交错分布的边缘地带或土壤剖面受破坏地方。

b)土壤剖面规格为宽1 m,深l~2m,视土壤情况而定,久耕地取样至l m,新垦地取样至2m,果林地取样至l.5~2m;盐碱地地下水位较高,取样至地下水位层;山地土层薄,取样至母岩风化层。

c)用剖面刀将观察面修整好,自上至下削去5cm厚、10cm宽呈新鲜剖面。准确划分土层,分层按梅花法,自下而上逐层采集中部位置土壤。分层土壤混合均匀各取l kg样,分层装袋记卡。

d)采样注意事项:挖掘土壤剖面要使观察面向阳,表土与底土分放土坑两侧,取样后按原层回填。

4.4.3.2 农田土壤混合样品采集

4.4.3.2.1 每个土壤单元至少有3个采样点组成,每个采样点的样品为农田土壤混合样。

4.4.3.2.2 混合样采集方法

a)对角线法:适用于污水灌溉的农田土壤,由田块进水口向出水口引一对角线,至少分五等分,以等分点为采样分点。土壤差异性大,可再等分,增加分点数。

b)梅花点法:适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物质和受污染程度均匀的地块,设分点5个左右。

c)棋盘式法:适宜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土壤不够均匀的地块,设分点10个左右;但受污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土壤,分点应在20个以上。

d)蛇形法:适宜面积较大、土壤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地块,设分点15个左右,多用于农业污染型土壤。

4.4.4 采样深度及采样量

种植一般农作物每个分点处采0~20cm耕作层土壤,种植果林类农作物每个分点处采0~60cm耕作层土壤;了解污染物在土壤中垂直分布时,按土壤发生层次采土壤剖面样。各分点混匀后取I kg,多余部分用四分法弃去。

4.4.5 采样时间及频率

4.4.5.1 一般土壤样品在农作物收获后与农作物同步采集。必测污染项目一年一次,其他项目3~5年—次。

4.4.5.2 污染事故监测时,应在收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采样。

4.4.5.3 科研性监测时,可在不同生育期采样或视研究目的而定。

4.4.6 采样现场记录

4.4.6.1 采样同时,专人填写土壤标签、采样记录、样品登记表,并汇总存档。土壤标签见图1。

土壤样品标签

样品标号业务代

样品名

土壤类

监测项

采样地

采样深

采样人采样时

图1 土壤样品标签

4.4.6.2 填写人员根据明显地物点的距离和方位,将采样点标记在野外实际使用地形图上,并与记录卡和标签的编号统一。

4.4.7 采样注意事项

4.4.7.1 测定重金属的样品,尽量用竹铲、竹片直接采取样品,或用铁铲、土钻挖掘后,用竹片刮去与金属采样器接触的部分,再用竹片采取样品。

4.4.7.2 所采土样装入塑料袋内,外套布袋。填写土壤标签一式2份,l份放人袋内,1份扎在袋口。

4.4.7.3 采样结束应在现场逐项逐个检查,如采样记录表、样品登记表、样袋标签、土壤样品、采样点位图标记等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处,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撤离现场。

4.5 样品编号

4,5.1 农田土壤样品编号是由类别代号、顺序号组成。

4.5.1.1 类别代号:用环境要素关键字中文拼音的大写字母表示,即“T”表示土壤。

4.5.1.2 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同地点采集的样品,样品编号从T001号开始,一个顺序号为一个采集点的样品。

4.5.2 对照点和背景点样,在编号后加CK”。

4.5.3 样品登记的编号、样品运转的编号均与采集样品的编号一致,以防混淆。

4.6 样品运输

4.6.1 样品装运前必须逐件与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

4.6.2 样品在运输中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或沾污,并派专人押运,按时送至实验室。接受者与送样者双方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样品记录由双方各存一份备查。

4.7 样品制备

4.7.1 制样工作场地:应设风干室、磨样室。房间向阳(严防阳光直射土样),通风、整洁、无扬尘、无易挥发化学物质。

4.7.2 制样工具与容器

4.7.2.1 晾干用白色搪瓷盘及木盘。

4,7.2.2 磨样用玛瑙研磨机、玛瑙研钵、白色瓷研钵、木滚、木棒、木棰、有机玻璃棒、有机玻璃板、硬质木板、无色聚乙烯薄膜等。

4.7.2.3 过筛用尼龙筛,规格为20~100目。

4.7.2.4 分装用具塞磨口玻璃瓶、具塞无色聚乙烯塑料瓶,无色聚乙烯塑料袋或特制牛皮纸袋,规格视量而定。

4.7.3 制样程序

4.7.3.1 土样接交:采样组填写送样单一式三份,交样品管理人员、加工人员各一份,采样组自存一份。三方人员核对无误签字后开始磨样。

4.7.3.2 湿样晾干:在晾干室将湿样放置晾样盘,摊成2cm厚的薄层,并间断地压碎、翻拌、拣出碎石、砂砾及植物残体等杂质。

4.7.3.3 样品粗磨:在磨样室将风干样倒在有机玻璃板上,用棰、滚、棒再次压碎,拣出杂质并用四分法分取压碎样,全部过20目尼龙筛。过筛后的样品全部置于无色聚乙烯薄膜上,充分混合直至均匀。经粗磨后的样品用四分法分成两份,一份交样品库存放,另一份作样品的细磨用。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土壤代换量、土壤速测养分含量、元素有效性含量分析。

4.7.3.4 样品细磨:用于细磨的样品用四分法进行第二次缩分成两份,一份留备用,一份研磨至全部过60目或100目尼龙筛,过60目(孔径0.25mm)土样,用于农药或土壤有机质、土壤全氮量等分析;过100目(孔径0.149mm)土样,用于土壤元素全量分析。

4.7.3.5 样品分装:经研磨混均后的样品,分装于样品袋或样品瓶。填写土壤标签一式两份(土壤标签格式见图1),瓶内或袋内放l份,外贴l份。

4.7,4 制样注意事项

4.7.4.1 制样中,采样时的土壤标签与土壤样始终放在一起,严禁混错。

4.7.4.2 每个样品经风干、磨碎、分装后送到实验室的整个过程中,使用的工具与盛样容器的编码始终一致。

4.7.4.3 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一份样品后擦洗一次,严防交叉污染。

4.7.4.4 分析挥发性、半挥发有机污染物(酚、氰等)或可萃取有机物无需制样,新鲜样测定。

4.8 样品保存

4.8.1 风干土样按不同编号、不同粒径分类;存放于样品库,保存半年至1年。或分析任务全部结束,检查无误后,如无需保留可弃去。

4.8.2 新鲜土样用于挥发性、半挥发有机污染物(酚、氰等)或可萃取有机物分析,新鲜土样选用玻璃瓶置于冰箱,小于4℃,保存半个月。

4.8.3 土壤样品库经常保持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无污染;要定期检查样品,防止霉变、鼠害及土壤标签脱落等。

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5.1 监测项目确定的原则

5.1.1 规定必测项目:GB 15618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5.1.2 选择必测项目:GB 15618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如农区大气、农灌水等),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农业生产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亦属必测项目。具体项目由各地自己确定。

5.1.3 选择项目:由各地自己选择测定。选择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a)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

b)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

c)农业生态环境指标。

5.2 分析方法选择的原则

5.2.1 第一方法:标准方法(即仲裁方法),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选配的分析方法。

5.2.2 第二方法:由权威部门规定或推荐的方法。

5.2.3 第三方法:根据各站实情,自选等效方法。但应作比对实验,其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不低于相应的通用方法要求水平或待测物准确定量的要求。

5.3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农田土壤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见表l、2。

表1农田土壤监测项目(必测元素)及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项目监测仪器监测方

法方法来源

镉原子吸收光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l

原子吸收光谱仪 KI-MIBK萃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总汞原子荧光光度计冷原子荧光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测汞仪冷原子吸收

法 GB/T 17136

总砷分光光度计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4 分光光度计硼氢化钾硝酸银光度法 GB/T 17135

原子荧光光度计氢化物—非色散原子荧光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铜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铅原子吸收光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原子吸收光谱仪 KI—MIBK萃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总铬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GB/T 17137

分光光度计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锌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镍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

六六六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

法 GB/T 14550

滴滴涕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

法 GB/T 14550

pH 离子计玻璃电极

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表1农田土壤监测项目(选测元素)及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项目监测仪器监测方

法方法来源

铁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锰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总钾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有机质微量滴定管重铬酸钾容量滴

定 NY/T 85

总氮半微量定氮仪半微量

法 NY/T 53

有效磷分光光度计钼锑抗光度

法 NY/T 149

总磷分光光度计钼锑抗光度

法 NY/T 88

水份分析天平重量

法 NY/T 52

总硒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

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有效硼分光光度计姜黄素光度

法 NY/T 148

总硼分光光度计亚甲蓝光度

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总钼分光光度计硫氰化钾光度

法农业部门选用

氟离子计离子选择电离

法《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

氯化物硝酸银滴定

法《土壤理化分析》

矿物油油份浓度分析仪 5A分子筛吸附

法农业部门选用

苯并(a)芘分光光度计萃取层次

法农业部门选用

全盐量分析天平重量

法《土壤理化分析》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控措施、数理统计、成果表达与资料整编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土壤环境监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550—1993 土壤质量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7134,—1997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1997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1997 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1997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52—1987 土壤水分测定法(原GB 7172—1987) NY/T 53—1987 土壤全氮测定法(半微量开氏法) (原GB 7173—1987) NY/T 85—1988 土壤有机质测定法(原GB 9834—1988) NY/T 88—1988 土壤全磷测定法(原GB 9837—1988) NY/T 148—1990 土壤有效硼测定方法(原GB 12298—1990) NY/T 149,一1990 石灰性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原GB 12297一1990)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农田土壤 用于种植各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纤维和糖料作物、油料作物及农区森林、花卉、药材、草料等作物的农业用地土壤。 3.2 区域土壤背景点 在调查区域内或附近,相对未受污染,而母质、土壤类型及农作历史与调查区域土壤相似的±壤样点。 3,3 农田土壤监测点 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累积到一定程度引起或怀疑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壤样点。 3.4 农田土壤剖面样品 按土壤发生学的主要特征,担整个剖面划分成不同的层次,在各层中部位多点取样,等量混均后的A、B、C层或A、C等层的土壤样品。 3.5 农田土壤混合样 在耕作层采样点的周围采集若干点的耕层土壤、经均匀混合后的土壤样品,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在5~20个。 4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技术 4.1 采样前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 4.1.1 区域自然环境特征:水文、气象、地形地貌、植被、自然灾害等。 4.1.2 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状况:农作物种类、布局、面积、产量、耕作制度等。 4.1.3 区域土壤地力状况:成土母质、土壤类型、层次特点、质地、pH、Eh、代换量、盐基饱和度、±壤肥力等。 4.1.4 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工业污染源种类及分布、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途径和排放量、农灌水污染状况、大气污染状况、农业固体废弃物投入、农业化学物质投入情况、自然污染源情况等。 4.1.5 土壤生态环境状况:水土流失现状、土壤侵蚀类型、分布面积、侵蚀模数、沼泽化、潜育化、盐渍化、酸化等。 4.1.6 土壤环境背景资料:区域土壤元素背景值、农业土壤元素背景值。 4.1.7 其他相关资料和图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资源调查规划、行政区划图、土壤类型图、土壤环境质量图等。 4.2 监测单元的划分 农田土壤监测单元按土壤接纳污染物的途径划分为基本单元,结合参考土壤举型、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商品生产基地、保护区类别、行政区划等要素,由当地农业环境监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同一单元的差别应尽可能缩小。 4.2.1 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案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包括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方法、结果表征、资料统计和质量评价等技术内容。 一、准备工作 主要准备工具,器材,用具等。 二、布点采样 样品由随机采集的一些个体所组成,个体之间存在差异。为了达到采集的监测样品具有好的代表性,必须避免一切主观因素,使组成总体的个体有同样的机会被选入样品,即组成样品的个体应当是随机地取自总体。另一方面,在一组需要相互之间进行比较的样品应当有同样的个体组成,否则样本大的个体所组成的样品,其代表性会大于样本少的个体组成的样品。所以“随机”和“等量”是决定样品具有同等代表性的重要条件。 1.布点方法 1)简单随机 将监测单元分成网格,每个网格编上号码,决定采样点样品数后,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的样品,其样本号码对应的网格号,即为采样点。随机数 的获得可以利用掷骰子、抽签、查随机数表的方法。关于随机数骰子的使用 方法可见GB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办法》。简单随机布点 是一种完全不带主观限制条件的布点方法。 2)分块随机 根据收集的资料,如果监测区域内的土壤有明显的几种类型,则可将区域分成几块,每块内污染物较均匀,块间的差异较明显。将每块作为一个监 测单元,在每个监测单元内再随机布点。在正确分块的前提下,分块布点的 代表性比简单随机布点好,如果分块不正确,分块布点的效果可能会适得其 反。 3)系统随机 将监测区域分成面积相等的几部分(网格划分),每网格内布设一采样点,这种布点称为系统随机布点。如果区域内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较大,系

统随机布点比简单随机布点所采样品的代表性要好。 2.基础样品数量 1)由均方差和绝对偏差计算样品数 用下列公式可计算所需的样品数: N=t2s2/D2 式中:N 为样品数; t 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95%)一定自由度下的t 值(附录A); s2 为均方差,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或者从极差R(s2=(R/4)2)估计; D 为可接受的绝对偏差。 2)由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 N=t2s2/D2 可变为:N=t2CV2/m2 式中:N 为样品数; t 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95%)一定自由度下的t 值(附录A); CV 为变异系数(%),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资料中估计; m 为可接受的相对偏差(%),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限定为20%~30% 。 没有历史资料的地区、土壤变异程度不太大的地区,一般CV 可用10%~30%粗略估计,有效磷和有效钾变异系数CV 可取50%。 3.布点数量 土壤监测的布点数量要满足样本容量的基本要求,即上述由均方差和绝对偏差、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是样品数的下限数值,实际工作中土壤布点数量还要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最少设3 个点。 区域土壤环境调查按调查的精度不同可从2.5km、5km、10km、20km、40km 中选择网距网格布点,区域内的网格结点数即为土壤采样点数量。

土壤污染监测

土壤污染监测 土壤污染监测是环境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查清本底值,监测、预报和控制土壤环境质量。土壤污染的优先监测物应是对人群健康和维持生态平衡有重要影响的物质。如汞、镉、铅、砷、铜、铝、镍、锌、硒、铬、钒、锰、硫酸盐、硝酸盐、卤化物、碳酸盐等元素和无机污染物;石油、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三氯乙醛及其他生物活性物质;由粪便垃圾和生活污水引入的传染性细菌和病毒等。土壤污染组分的测定,属痕量分析和超痕量分析,加之土壤环境的特殊性,一般认为监测值相差10~20%是可以理解的。土壤污染监测结果对掌握土壤质量状况,实施土壤污染控制防治途径和质量管理有重要意义。 土壤污染监测的分类 土壤污染监测是环境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查清本底值,监测、预报和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监测目的,可将土壤污染监测分成下述几类: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判断土壤质量的依据,土壤质量监测就是要根据质量标准考察和确定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我国目前颁布的这类标准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无公害农产品蔬菜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指标》(GB/T 18407--2001)、《无公害农产品茶叶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指标》等。根据监测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明确监测目的,如依据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判定当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属于几类土壤;同时也可根据相关标准判断是否适于用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污染物土地处理的动态监测 这是对于污水灌溉、污泥土地利用及固体废弃物土地处理的土壤,进行长期的、常规性动态监测。其目的是摸清土壤中污染物的种类、含量水平以及污染物的空间分布,以考察对人体和动植物的危害,从而确定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防治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土壤污染事故性监测 这是对废气、废水、废液、污泥以及农用化学品对土壤造成的污染事故进行应急性监测,以确定引起事故的污染物来源、种类、污染程度、扩散方向及危及范围,以便为行政主管部门分析判断事故原因、危害及采取正确的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土壤背景值调查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考试题共8页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考试题 一、填空题 1.《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中——是指用于种植各种粮食作蔬菜、水果、纤维和糖料作物、油料作物及农区森林、花卉、药材、草料等作物的农业用地土壤。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规定在农田耕作层采集若干点的等量耕作层土壤并经混合均匀后的土壤样品,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在——个。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中规定了土壤采样工具主要包、、、、 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规定了土壤样品运输过程中严防样品的、、 、对光敏感的样品应有避光外包装。 5.《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规定土壤样品风干时采用、放置。 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规定已制备合格土壤样品主要有、或三种包装容器,规格视量而定。 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中规定测试项目需要新鲜样品的土样,采集后用可密封的聚乙烯或玻璃容器在℃以下避光保存,样品要充满容器。 第 1 页

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规定每批 土壤样品每个项目分析时均须做平行样品;当个样品以下时,平行样不少于1个。 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中规定 是直接用土壤样品或模拟土壤样品制得的一种固体物质。 1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土壤环境监测的误差由、、三部分组成。 二、判断题 1.《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类型的监测,但不适用于土壤污染事故监测。( ) 答案:( )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规定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风干盘中,摊成2~3cm的薄层,适时地压碎、翻动,拣出碎石、砂砾、植物残体。( ) 答案:( )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规定土壤制样工具每处理一份样后抹(洗)干净,严防交叉污染。( ) 答案:( ) 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规定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一般以单项污染指数主,指数小污染轻,指数大污染则重。( ) 答案:( ) 第 2 页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HJT 166-2004)练习题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HJ/T 166-2004) 一填空题 1.一般了解土壤污染情况时,采集表层土的采样深度为。如要了解土壤污染深度,则应按分层取样。 答案:0~20cm 土壤剖面层次 2.土壤的梅花形采样法适用于。 答案: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污染程度相对较均匀的地块 3.土壤的对角线采样法适用于。 答案:用污水灌溉的农田土壤 4.在土壤背景值研究中,采用了土壤试样的全分解方法。所谓“全分解”就是把土壤的彻底破坏,使土壤中的全部进入试样溶液中。 答案:矿物晶格待测元素 5.土壤样品的采样方法有、、、四种方法。 答案:对角线采样法梅花形采样法棋盘式采样法蛇形采样法 6.无论采用新鲜土壤样品或风干土壤样品,都需测定土壤以便计算土壤中各成分按烘干土为基准时的。一般土壤分析结果单位以表示。 答案:含水量(率)校正值mg/kg(烘干土) 7.土壤样品的粗磨方法:风干后的土样,用有机玻璃棒或木棒碾碎后,用法取压碎样过筛。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 阳离子交换量元素有效态含量等项目的分析。 答案:四分0.85mm(20目)尼龙 8.常用的土壤样品布点方法有网格法又称,一般适用于的地区。 答案:简单随机抽样法地形平缓、土地情况简单、工作面积较小 9.野外采集回来的土样,一般要经过以下处理程序:、、、,分装制成待分析样品,满足各种分析要求。 答案:风干磨细过筛混合 10.对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通常采用的模式有、、、等。 答案:污染指数、超标率(倍数)评价内梅罗污染指数评价背景值及标准偏差评价综合污染指数法 11.土壤样品的酸分解方法,必须使用酸,因为它是唯一能分解和的酸类。 答案:氢氟SiO2硅酸盐

环境监测制度

漳泽发电分公司 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1 目的 规范环境保护监测行为,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投运以及污染物排放达标。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漳泽发电分公司环境保护日常监测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落实上级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组织制订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3.1.2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行业管理、指导。 3.1.3 协调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单位,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监测与检测。根据环保整改意见书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并落实整改。 3.1.4 对重要的环保监测仪表,落实责任制,确保设备完好。 3.1.5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2环境监测站职责 3.3.1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制度和要求,执行《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414-2004)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管理规定》等。 3.3.2 按规定完成分公司废水排放口及各生产现场粉尘、噪声的监测,检查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3.3.3 统计、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及填报各类环保统计报表。 3.3.4 做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保养和校验工作。 3.4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的职责 3.4.1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认真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使其良好运转。 3.4.2 做好各种废水、废汽的处理,做好污染物的监测,做到达标回用或排放。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环保监测范围包括: 4.1.1 各种废水处理、废水回收设施及废水污染物的排放。 4.1.2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 4.1.4 各种噪声、粉尘治理装置。

4.2 环保监测内容 4.2.1 环保设施 4.2.1.1 除尘器的监测 1)#6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在未改造前出口烟尘排放浓度<400mg/m3。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2)#3、#4、#5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3)除尘器每次A级检修或改造前后均应进行除尘效率、阻力、漏风率、烟尘排放浓度、烟尘排放量等指标的测试。 4.2.1.2 废水处理设施的监测 1)废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站、闭式循环、灰水浓缩池及其系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回收设施等。 2)废水处理设施的考核指标为:废水处理率、设备投运率、处理水量及运行情况。 3)应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与监测情况。 4.2.1.3 脱硫设施的监测 1)脱硫设施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脱硫效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仪表投运率、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情况。 2)应加强运行管理,严格工艺技术操作,定期校验烟气在线监测仪器,确保烟气脱硫效率达到规定值。应定期对脱硫设施的启停时间、脱硫效率、投运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情况。 4.2.1.4生产用水、排水情况的监测 1)各辅机冷却水要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勤调冷却水量,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冷却水使用量。 2)各辅机冷却水要做到随机组检修、备用时及时关闭,以节约工业用水和减少工业排水。 4.2.1.5 噪声治理设施的监测 1)火电厂产生噪声的主要声源均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噪声防治设施,保证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 2)应定期对各种防噪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防噪效果。 4.2.2 燃煤监测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

ICS 13.020.01Z 05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 DB43/T1165-2016

目次 前言..........................................................................................................................................................II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土地利用类型 (2) 5标准分级 (2) 6目标污染物种类 (2) 7标准值 (2) 8监测要求 (3) 9标准实施 (4)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资源和土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灿、文涛、万勇、钟振宇、付广义。 本标准于2016年3月29日首次发布。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指标、限值和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可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染场地contaminated site 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3.2 土壤修复soil remediation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场地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或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3.3 目标污染物target contaminant 在场地环境中其数量或浓度已达到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具有实际或潜在不利影响的,需要进行修复的关注污染物。 3.4 修复目标值remediation target 污染场地经修复后,目标污染物应达到的规定指标限值。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课件.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 根据该技术规范的要求可大致归纳出土壤环境监测所要具备的要点:采样准备——布点与样品数容量——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土壤分析测定——分析记录与监测报告——土壤环境质量评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采样准备 1.1组织准备 由具有野外调查经验且掌握土壤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监测技术规范。 1.2资料收集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的交通图、土壤图、地质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供制作采样工作图和标注采样点位用。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土类、成土母质等土壤信息资料。 收集工程建设或生产过程对土壤造成影响的环境研究资料。 收集造成土壤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收集土壤历史资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收集监测区域工农业生产及排污、污灌、化肥农药施用情况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气候资料(温度、降水量和蒸发量)、水文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遥感与土壤利用及其演变过程方面的资料等。 1.3现场调查 现场踏勘,将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利用,丰富采样工作图的内容。 1.4采样器具准备 1.1.1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1.1.2器材类: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1.1.3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1.1.4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1.1.5采样用车辆 1.5监测项目与频次 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特定项目: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 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 选测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由各地自行选择测定。 2布点与样品数容量 2.2布点方法 2.2.1简单随机 将监测单元分成网格,每个网格编上号码,决定采样点样品数后,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的样品,其样本号码对应的网格号,即为采样点。随机数的获得可以利用掷骰子、抽签、查随机数表的方法。关于随机数骰子的使用方法可见GB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标准。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另行制定。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本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有能力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实行分级设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二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三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所辖区、县(自治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 每个级别(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划分方法)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档,处于不同区域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不同的标准。直辖市及其所辖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执行东部地区一级、二级标准。 一、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详见表1。 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

二、监测经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环境监测运行费是维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费是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基础条件,应予以支持。环境监测经费标准详见表2。

注:业务费包括常规监测、质量保证、报告编写、信息统计等费用。 三、监测用房 监测用房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必备的基础之一,特别是实验室用房、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用房是环境监测机构的基础条件,应予以重点保证。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面积及要求,详见表3。 注:上表中所列实验室用房面积不包括水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面积。 四、基本仪器配置 基本仪器是保障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强有机污染物监测和前处理仪器的基础条件。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的最低配备标准,详见表4。 五、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 应急环境监测仪器是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为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的基础条件。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标准,详见表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教程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本标准主要包括:采样方法,采样记录及要求,监测人员基本要求,采样质量保证等。 一、采样方法 (一)24小时连续采样 本规范规定的24小时连续采样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10芘、氟化物、铅的采样。 1.采样亭 采样亭是安放采样系统各组件、便于采样的固定场所。采样亭面积及其空间大小应视合理安放采样装置、便于采样操作而定。一般面2,采样亭墙体应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防火性能,室内温度积应不小于5m 应维持在25℃±5℃。 2.采样系统 1 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由采样头、采样总管、采样支管、引风机、气体样品吸收装置及采样器等组成。

采样系统各部分技术要求: (1)采样头:采样头为一个能防雨、雪、防尘及其它异物(如昆虫)的防护罩,其材料可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采样头、进气口距采样亭顶盖上部的距离应为1m~2m。 (2)采样总管: 通过采样总管将环境空气垂直引入采样亭内,采样总管内径为30mm~150mm,内壁应光滑。采样总管气样入口处到采样支管气样入口处之间的长度不得超过3m,其材料可用不锈钢、玻璃或聚四氟乙烯等。为防止气样中的湿气在采样总管中产生凝结,可对采样总管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加热温度应在环境空气露点以上,一般在40℃左右。在采样总管上,SO进气口应先于NO进气口。22(3)采样支管: 通过采样支管将采样总管中气样引入气样吸收装置。采样支管内径一般为4mm~8mm,内壁应光滑,采样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一般不超过0.5m。采样支管的进气口应置于采样总管中心和采样总管气流层流区内。采样支管材料应选用聚四氟乙烯或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采样支管与采样总管、采样支管与气样吸收装置之间的连接处不得漏气,一般应采用内插外套或外插内套的方法连接。 (4)引风机: 用于将环境空气引入采样总管内,同时将采样后的气体排出采样亭外的动力装置,安装于采样总管的末端。采样总管内样气流量应为采样亭内各采样装置所需采样流量总和的5~10倍。采2 样总管进气口到出气口气流的压力降要小,以保证气样的压力接近于

2017年浙江省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2017年浙江省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一、监测范围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999号)相关要求,2017年,浙江省需对648个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表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具体点位详见附件1。 表1 监测点位分布情况 二、工作方式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统一策划、组织和实施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工作方案,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计划,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分析。 1、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共分5组,每组由省中心现场监测部技术人员担任组长,各设区市监测(中心)站派出3~4名技术人员采样,

相关的县(市、区)监测站做好配合工作。采样人员均为向总站备案的技术人员。详见表2。 表2 采样分组情况 2、样品制备 理化、无机样品制备均由省中心现场监测部完成。 3、样品测试分析 样品测试分析工作由5个单位共同承担,分别是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监测项目 理化指标:土壤pH、有机质含量和阳离子交换量; 无机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 有机项目:六六六、滴滴涕和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苯(1,2,3-cd)芘、二苯并(a, n)蒽和苯并(ghi) 苝); 特征污染物:根据历史监测情况和实际情况确定,如钒、锰、钴、银、铊和锑等。

四、监测技术基本要求 1.样品采集 (1)采样点位 必须使用“采样移动端”进行采样,全部样品通过随机编码实现采测分离。每个采样点位均以总站确认的点位(即目标点位)经纬度为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点位偏移控制在30m以内;在“采样移动端”记录定位信息的同时,应记录GPS显示数值(与照片上GPS显示数值一致)。确因现场客观条件而必须调整采样地点的,在到达目标点位并记录详实证据后,可现场调整点位并进行采样;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①永久性改点。确不符合布点原则的点位可提出永久性调整申请,具体流程为:提交点位调整书面申请、目标点位不符合布点原则的证明材料(见《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照片等)→总站技术审核→完成点位调整。 ②临时性改点。若遇下雨或封路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可提出临时性调整申请,但调整后的点位须基本满足布点原则,具体流程为:提交客观证明材料(见《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照片等)→总站技术审核;若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点位调整条件,总站审核未通过,须重新采样。 (2)采样方式 本次样品采集中,理化性质和无机项目测试须采集混合样品,有机项目测试采集表层单独样品。混合样采样范围至少为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GB/T18772-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 ——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2项; ——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3项; ——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750.1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GB/T7477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 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0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 度法 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 度法 GB/T7493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目次 1 适用范围 (3) 2 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监测目的、原则及工作程序 (6) 5 监测计划 (9) 6 样品采集 (29) 7 样品分析 (35) 8 监测报告编制 (37) 附录A 监测报告格式 (39) 附录B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目标物质建议清单 (40)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污染场地环境监测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适用于上海市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以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等过程的环境监测。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场地的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监测。 2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本。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推出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和相关评估标准,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查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06477177.html,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作者:张艳 来源:《科技风》2020年第16期 摘要:土壤是人類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土壤环境的监测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作为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针对土壤环境的监测技术不断改进升级。文章通过介绍环境监测的意义,分析了我国土壤环境监测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针对现阶段土壤监测中出现的不足,提出了几点建议。便于积极应对污染防治问题,保障土壤生态环境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污染防治;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土壤环境正在面临严峻挑战。在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土壤严重污染,污染类型多样化的趋势下,对土壤环境的监测成为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内容。通过有效监测、预报、控制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同时对构建健康持续的生态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因此,要正确认识到土壤环境监测的深厚内涵,在科学的技术指导下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机制。利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推动监测手段的升级改造,规范环境监测的各项工作,保障土壤生态的健康发展。 一、环境监测的内涵 环境监测是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得测定,确定环境的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监测是进行环境执法及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随着近代工业的快速发展,环境中的污染物在数量与种类上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增长,严重危及到了人类的健康生活。因此,监测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追踪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对环境保护的意义十分重大。作为生态保护的基础,环境监测包括现场调查、监测布点、样品收集、样品保存、分析测试、综合评价等一系列流程内容。70年代开始,环境监测进入了现代化阶段,称之为自动监测阶段。 土壤环境监测是针对土壤环境因素代表值的测定,得出的环境变化趋势。土壤污染的优先监测是对人群健康和维持生态平衡有重要影响的物质,如汞、镉、铅、砷等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等生物活性物质。通过不同手段实现监测达到对土壤环境质量的掌握,能够有效实施土壤污染控制防治途径和质量管理。 二、我国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现状 (一)多领域技术在土壤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的采样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监测目的 1通过对该地特种玉米种植区的土壤质量现状监测,判断土壤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状况,并预测发展变化趋势,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戈扮为三类:I 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保持自然背景水平。II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川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士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土壤和矿场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 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I类II类川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二三级标准。 2对长期釆用未经处理过的生活污水和发酵废水灌溉对土地的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引起 土壤污染的主要污染物,确定污染的来源、范围和程度,为行政主管部门釆取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3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把许多无机和有机污染物质带入土壤,其中有的污染物质残留在土壤中,并不断地积累,它们的含量是否达到了危害的临界值,需要进行定点长期动态监测,以既能充分利用土地的净化能力,又能防止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生态环境。 4通过分析测定该地士壤中某些元素的含量,确定这些元素的背景值水平和变化。了解元素的 丰缺和供应状况,为保护土壤生态环境合理施用微量元素及地方病因的探讨与防治提供依据。 二、土壤的背景资料 该地区为特种玉米种植区,自然社会环境方面的资料有:该地区长期采用未经处理过的生活污水和发酵废水混合灌溉,并用污水灌溉3到5年。特种玉米种植区发生大面积死亡现象。 三、监测项目的确定 《农田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将监测项目分为三类,即规定必测项目,选择必测项目和选 择项目。必测项目有镉、汞、砷、铜、铅、鉻、锌、镍、六六六、滴滴涕、pH。选择必测项目是根据监测地区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积累积累较多,对农业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物强的污染物。选择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选择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包括贴、锰、总钾、有机质、总氮、有效磷、总磷、水份、总硒、有效硼、总硼、总钼,氟化物、矿化油、苯并(a)芘、全盐量等项目。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资源和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 压力,土壤污染的趋势也在逐渐加剧。土壤是人类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自然资源之一。土壤环 境污染状况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因此,国家应大力 加强土壤环境污染调查、评价和监测,全面了解我国土壤生态环境现状,为土壤 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推进“土十条”工作。 关键词: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发展;应用 1 环境监测的内涵 环境监测是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20世纪初,由于放射性物质的巨大危害以及对人体和周围环境的巨大影响,人们开始对核材 料进行监测。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事件也越来越多。环境监测的意 义十分重要。已发展成为环境污染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测过程主要包括 以下步骤:现场调查、监测点位、样品采集、样品加工保存、分析测试、综合评 价等。首先,环境监测应根据监测目的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多方面,主 要包括:污染源、表现、浓度和排放规律、水文、地理和气象条件等数据。其次,设计采样点的位置和数量,确定采样时间和频率,采集并保存样品,送实验室分析。最后,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监测 报告。 2危害 土壤污染是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身体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的严重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作物减产或污染。如果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全国粮食年减产将超过1000万吨,受重金属污染影响的粮食将高达1200万吨。二者相加,我国粮食经济损失将高达200亿元。例如,江苏某县44%的耕地 被重金属污染,形成了670 hm2的镉稻田面积。二是农产品出口受到严重阻碍。 随着中国东部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工业化速度的不断提高,在开发区土壤中存 在着60多种有机污染物,其中33.33%难降解有机化合物。严重影响了21世纪初 我国农作物的出口。如2003年上半年,辽宁省玉米出口量同比下降56.5%,蔬菜 出口量同比下降9.6%。农产品出口总量下降的原因是污染物超标。三是土地资源 短缺。我国虽然土地面积居世界第三,但人口众多,人均耕地资源相对不足。与 世界标准水平相比,只有25%,甚至有些地区低于联合国有关组织提出的最低保 障线。但据检测,我国重金属污染耕地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量的1/6,导致我国原有稀缺耕地资源短缺,严重影响我国农作物生产。第四,土壤受到污 染后,其污染不仅会通过农作物进入人体,还会受到风沙天气的影响,从呼吸系 统进入人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此外,土壤污染也会造成严重的地下水污染。 3我国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 我国土壤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巨 大的技术进步。20世纪80年代,对我国土壤背景值资料进行了检验和研究。除 了自主研究外,中国还引进了大量国外先进技术。通过自主改进和研发优化,我 国遥感技术和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发展迅速,为土壤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提 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了土壤环境监测与保护的高效发展。 1979年,卫星遥感技术开始应用于我国土壤环境监测领域。目前,利用遥感 技术对土壤物质组成进行定量监测,土壤组成、特征及动态变化过程是土壤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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