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课件.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课件.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课件.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

根据该技术规范的要求可大致归纳出土壤环境监测所要具备的要点:采样准备——布点与样品数容量——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土壤分析测定——分析记录与监测报告——土壤环境质量评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采样准备

1.1组织准备

由具有野外调查经验且掌握土壤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监测技术规范。

1.2资料收集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的交通图、土壤图、地质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供制作采样工作图和标注采样点位用。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土类、成土母质等土壤信息资料。

收集工程建设或生产过程对土壤造成影响的环境研究资料。

收集造成土壤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收集土壤历史资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收集监测区域工农业生产及排污、污灌、化肥农药施用情况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气候资料(温度、降水量和蒸发量)、水文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遥感与土壤利用及其演变过程方面的资料等。

1.3现场调查

现场踏勘,将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利用,丰富采样工作图的内容。

1.4采样器具准备

1.1.1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1.1.2器材类: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1.1.3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1.1.4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1.1.5采样用车辆

1.5监测项目与频次

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特定项目: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

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

选测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由各地自行选择测定。

2布点与样品数容量

2.2布点方法

2.2.1简单随机

将监测单元分成网格,每个网格编上号码,决定采样点样品数后,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的样品,其样本号码对应的网格号,即为采样点。随机数的获得可以利用掷骰子、抽签、查随机数表的方法。关于随机数骰子的使用方法可见GB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

样的办法》。简单随机布点是一种完全不带主观限制条件的布点方法。

5.2.2分块随机

根据收集的资料,如果监测区域内的土壤有明显的几种类型,则可将区域分成几块,每块内污染物较均匀,块间的差异较明显。将每块作为一个监测单元,在每个监测单元内再随机布点。在正确分块的前提下,分块布点的代表性比简单随机布点好,如果分块不正确,分布点的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2.2.3系统随机

将监测区域分成面积相等的几部分(网格划分),每网格内布设一采样点,这种布点称为系统随机布点。如果区域内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较大,系统随机布点比简单随机布点所采样品的代表性要好。

2.3基础样品数量

2.3.1由均方差和绝对偏差计算样品数

用下列公式可计算所需的样品数:

N=t2s2/D2

式中:N为样品数;

t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95%)一定自由度下的t值(附录A);

s2

为均方差,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或者从极差R(s2=(R/4)2)估计;

D为可接受的绝对偏差。

示例:

某地土壤多氯联苯(PCB)的浓度范围0~13mg/kg,若95%置信度时平均值与真值的绝对偏差为1.5 mg/kg,s

为3.25 mg/kg,初选自由度为10,则

N=(2.23)23.25)2/(1.5)2=23

因为23比初选的10大得多,重新选择自由度查t值计算得:

N=(2.069)2(3.25)2/(1.5)2=20

20个土壤样品数较大,原因是其土壤PCB含量分布不均匀(0~13 mg/kg),要降低采样的样品数,就得牺

牲监测结果的置信度(如从95%降低到90%),或放宽监测结果的置信距(如从1.5 mg/kg 增加到2.0 mg/kg)。5.3.2由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

N=t2s2/D2

可变为:N=t2CV2/m2

式中:N为样品数;

t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95%)一定自由度下的t值(附录A);

CV为变异系数(%),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资料中估计;

m为可接受的相对偏差(%),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限定为20%~30%。

没有历史资料的地区、土壤变异程度不太大的地区,一般CV可用10%~30%粗略估计,有效

磷和有效钾变异系数CV可取50%。

2.4布点数量

土壤监测的布点数量要满足样本容量的基本要求,即上述由均方差和绝对偏差、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是样品数的下限数值,实际工作中土壤布点数量还要根据调查目的、调

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最少设3个点。

区域土壤环境调查按调查的精度不同可从2.5km、5km、10km、20km、40km中选择网距网格

布点,区域内的网格结点数即为土壤采样点数量。

农田采集混合样的样点数量见“6.2.2.2混合样采集”。

建设项目采样点数量见“6.3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监测采样”。

城市土壤采样点数量见“6.4城市土壤采样”。

土壤污染事故采样点数量见“6.5污染事故监测土壤采样”。

3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一般按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采样:根据背景资料与现场考察结果,采集一定数量的样品分析测定,用于初步验证污染物空间分异性和判断土壤污染程度,为制定监测方案(选择布点方式和确定监测项目及样

品数量)提供依据,前期采样可与现场调查同时进行。

正式采样: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现场采样。

补充采样:正式采样测试后,发现布设的样点没有满足总体设计需要,则要进行增设采样点补充采样。

面积较小的土壤污染调查和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可直接采样。

3.1区域环境背景土壤采样

3.1.1采样单元

采样单元的划分,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监测一般以土类为主,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

壤环境背景值监测以土类和成土母质母岩类型为主,省级以下或条件许可或特别工作需要的壤环境背景值监测可划分到亚类或土属。

3.1.2样品数量

各采样单元中的样品数量应符合“5.3基础样品数量”要求。

3.1.3网格布点

网格间距L按下式计算:

L=(A/N)1/2

式中:L为网格间距;

A为采样单元面积;

N为采样点数(同“5.3样品数量”)。

A和L的量纲要相匹配,如A的单位是km2

则L的单位就为km。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减

网格间距,适当调整网格的起始经纬度,避开过多网格落在道路或河流上,使样品更具代表3.1.4野外选点

首先采样点的自然景观应符合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的要求。采样点选在被采土壤类型特

明显的地方,地形相对平坦、稳定、植被良好的地点;坡脚、洼地等具有从属景观特征的地不设采样点;城镇、住宅、道路、沟渠、粪坑、坟墓附近等处人为干扰大,失去土壤的代表不宜设采样点,采样点离铁路、公路至少300m以上;采样点以剖面发育完整、层次较清楚、侵入体为准,不在水土流失严重或表土被破坏处设采样点;选择不施或少施化肥、农药的地作为采样点,以使样品点尽可能少受人为活动的影响;不在多种土类、多种母质母岩交错分面积较小的边缘地区布设采样点。

3.1.5采样

采样点可采表层样或土壤剖面。一般监测采集表层土,采样深度0~20cm,特殊要求的

测(土壤背景、环评、污染事故等)必要时选择部分采样点采集剖面样品。剖面的规格一般长1.5m,宽0.8m,深1.2m。挖掘土壤剖面要使观察面向阳,表土和底土分两侧放置。

一般每个剖面采集A、B、C三层土样。地下水位较高时,剖面挖至地下水出露时为止;

地丘陵土层较薄时,剖面挖至风化层。

对B层发育不完整(不发育)的山地土壤,只采A、C两层;

干旱地区剖面发育不完善的土壤,在表层5~20 cm、心土层50 cm、底土层100 cm左右样。

水稻土按照A耕作层、P犁底层、C母质层(或G潜育层、W潴育层)分层采样(图6-1对P层太薄的剖面,只采A、C两层(或A、G层或A、W层)。

对A层特别深厚,沉积层不甚发育,一米内见不到母质的土类剖面,按A层5~20 cm、A/B 层60~90 cm、B层100~200 cm采集土壤。草甸土和潮土一般在A层5~20 cm、C1层(或B

层)50 cm、C2层100~120 cm处采样。

采样次序自下而上,先采剖面的底层样品,再采中层样品,最后采上层样品。测量重金属的样品尽量用竹片或竹刀去除与金属采样器接触的部分土壤,再用其取样。

剖面每层样品采集1kg左右,装入样品袋,样品袋一般由棉布缝制而成,如潮湿样品可内衬塑料袋(供无机化合物测定)或将样品置于玻璃瓶内(供有机化合物测定)。采样的同时,由专人填写样品标签、采样记录;标签一式两份,一份放入袋中,一份系在袋口,标签上标采样时间、地点、样品编号、监测项目、采样深度和经纬度。采样结束,需逐项检查采样记录、样袋标签和土壤样品,如有缺项和错误,及时补齐更正。将底土和表土按原层回填到采样坑中,方可离开现场,并在采样示意图上标出采样地点,避免下次在相同处采集剖面样。3.2农田土壤采样

3.2.1监测单元

土壤环境监测单元按土壤主要接纳污染物途径可划分为:

(1)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2)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

(3)固体废物堆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4)农用固体废物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5)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6)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污染物主要来自上述两种以上途径)。

监测单元划分要参考土壤类型、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商品生产基地、保护区类型、行政区划等要素的差异,同一单元的差别应尽可能地缩小。

3.2.2布点

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监测单元。部门专项农业产品生产土壤环境监测布点按其专项监测要求进行。

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和固体废物堆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以污染源为中心放射状布点,在主导风向和地表水的径流方向适当增加采样点(离污染源的距离远于其它点);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农用固体废物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和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采用均匀布点;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采用按水流方向带状布点,采样点自纳污口起由密渐疏;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布点采用综合放射状、均匀、带状布点法。

3.2.3样品采集

3.2.3.1剖面样

特定的调查研究监测需了解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垂直分布时采集土壤剖面样,采样方法同

3.1.5。

3.2.3.2混合样

一般农田土壤环境监测采集耕作层土样,种植一般农作物采0~20cm,种植果林类农作物采0~60cm。为了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减低监测费用,采取采集混合样的方案。每个土壤单元设3~7个采样区,单个采样区可以是自然分割的一个田块,也可以由多个田块所构成,其范以200m×200m左右为宜。每个采样区的样品为农田土壤混合样。混合样的采集主要有四种方法

(1)对角线法:适用于污灌农田土壤,对角线分5等份,以等分点为采样分点;

(2)梅花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受污染程度相对比较均匀的地块设分点5个左右;

(3)棋盘式法:适宜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土壤不够均匀的地块,设分点10个左右;受泥、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分点应在20个以上;

(4)蛇形法:适宜于面积较大、土壤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地块,设分点15个左右,用于农业污染型土壤。各分点混匀后用四分法取1kg土样装入样品袋,多余部分弃去。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等要求同6.1.5。

3.3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监测采样

每100公顷占地不少于5个且总数不少于5个采样点,其中小型建设项目设1个柱状样采样点,大中型建设项目不少于3个柱状样采样点,特大性建设项目或对土壤环境影响敏感的建设

项目不少于5个柱状样采样点。

3.3.1非机械干扰土

如果建设工程或生产没有翻动土层,表层土受污染的可能性最大,但不排除对中下层土壤

影响。生产或者将要生产导致的污染物,以工艺烟雾(尘)、污水、固体废物等形式污染周围土壤环境,采样点以污染源为中心放射状布设为主,在主导风向和地表水的径流方向适当增加采样点(离污染源的距离远于其它点);以水污染型为主的土壤按水流方向带状布点,采样点自纳污口起由密渐疏;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布点采用综合放射状、均匀、带状布点法。此类监测不采混合样,混合样虽然能降低监测费用,但损失了污染物空间分布的信息,不利于掌握工程及生产对土壤影响状况。表层土样采集深度0~20cm;每个柱状样取样深度都为100cm,分取三个土样:表层样(020cm),中层样(20~60cm),深层样(60~100cm)。3.3.2机械干扰土

由于建设工程或生产中,土层受到翻动影响,污染物在土壤纵向分布不同于非机械干扰土

采样点布设同6.3.1。各点取1kg装入样品袋,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等要求同6.1.5。采样总度由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同剖面样的采样深度,确定采样深度有3种方法可供参考。

3.3.2.1随机深度采样

本方法适合土壤污染物水平方向变化不大的土壤监测单元,采样深度由下列公式计算:

深度=剖面土壤总深×RN

式中RN=0~1之间的随机数。RN由随机数骰子法产生,GB10111推荐的随机数骰子是由均匀材料制成的正20面体,在20个面上,0~9各数字都出现两次,使用时根据需产生的随机数的数选取相应的骰子数,并规定好每种颜色的骰子各代表的位数。对于本规范用一个骰子,其出现的数字除以10即为RN,当骰子出现的数为0时规定此时的RN为1。

示例:

土壤剖面深度(H)1.2m,用一个骰子决定随机数。

若第一次掷骰子得随机数(n1)6,则

RN1=(n1)/10=0.6

采样深度(H1)=H*RN1=1.2×0.6=0.72(m)

即第一个点的采样深度离地面0.72m;若第二次掷骰子得随机数(n2)3,则

RN2=(n2)/10=0.3

采样深度(H2)=H*RN2=1.2×0.3=0.36(m)

即第二个点的采样深度离地面0.36m;

若第三次掷骰子得随机数(n3)8,同理可得第三个点的采样深度离地面0.96m;

若第四次掷骰子得随机数(n4)0,则

RN4=1(规定当随机数为0时RN取1)

采样深度(H4)=H*RN4=1.2×1=1.2(m)

即第四个点的采样深度离地面1.2m;

以此类推,直至决定所有点采样深度为止。

3.3.2.2分层随机深度采样

本采样方法适合绝大多数的土壤采样,土壤纵向(深度)分成三层,每层采一样品,每层的采样深度由下列公式计算:

深度=每层土壤深×RN式中RN=0~1之间的随机数,取值方法同6.3.2.1中的RN取值。3.3.2.3规定深度采样

本采样适合预采样(为初步了解土壤污染随深度的变化,制定土壤采样方案)和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采样,表层多采,中下层等间距采样。

6.4城市土壤采样

城市土壤是城市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城市土壤不用于农业生产,但其环境质量对城市生态系统影响极大。城区内大部分土壤被道路和建筑物覆盖,只有小部分土壤栽植草木,本规范中城市土壤主要是指后者,由于其复杂性分两层采样,上层(0~30 cm)可能是回填土或受人为影响大的部分,另一层(30~60 cm)为人为影响相对较小部分。两层分别取样监测。城市土壤监测点以网距2000 m的网格布设为主,功能区布点为辅,每个网格设一个采样点对于专项研究和调查的采样点可适当加密。

6.5污染事故监测土壤采样

污染事故不可预料,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采样。现场调查和观察,取证土壤被污染时间,根据污染物及其对土壤的影响确定监测项目,尤其是污染事故的特征污染物是监测的重点。据污染物的颜色、印渍和气味以及结合考虑地势、风向等因素初步界定污染事故对土壤的污染范围。如果是固体污染物抛洒污染型,等打扫后采集表层5 cm土样,采样点数不少于3个。如果是液体倾翻污染型,污染物向低洼处流动的同时向深度方向渗透并向两侧横向方向扩散,每个点分层采样,事故发生点样品点较密,采样深度较深,离事故发生点相对远处样品点较疏,采样深度较浅。采样点不少于5个。如果是爆炸污染型,以放射性同心圆方式布点,采样点不少于5个,爆炸中心采分层样,周围采表层土(0~20 cm)。事故土壤监测要设定2~3个背景对照点,各点(层)取1kg土样装入样品袋,有腐蚀性要测定挥发性化合物,改用广口瓶装样。含易分解有机物的待测定样品,采集后置于低温(冰箱)中,直至运送、移交到分析室。

4样品流转

4.1装运前核对

在采样现场样品必须逐件与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

4.2运输中防损

运输过程中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和沾污。对光敏感的样品应有避光外包装。

4.3样品交接

由专人将土壤样品送到实验室,送样者和接样者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并在样品交接单

上签字确认,样品交接单由双方各存一份备查。

5样品制备

5.1制样工作室要求

分设风干室和磨样室。风干室朝南(严防阳光直射土样),通风良好,整洁,无尘,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

5.2制样工具及容器

风干用白色搪瓷盘及木盘;

粗粉碎用木锤、木滚、木棒、有机玻璃棒、有机玻璃板、硬质木板、无色聚乙烯薄膜;

磨样用玛瑙研磨机(球磨机)或玛瑙研钵、白色瓷研钵;

过筛用尼龙筛,规格为2~100目;

装样用具塞磨口玻璃瓶,具塞无色聚乙烯塑料瓶或特制牛皮纸袋,规格视量而定

5.3制样程序

制样者与样品管理员同时核实清点,交接样品,在样品交接单上双方签字确认。

5.3.1风干

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风干盘中,摊成2~3 cm的薄层,适时地压碎、翻动,拣出碎石、砂砾、植物残体。

5.3.2样品粗磨

在磨样室将风干的样品倒在有机玻璃板上,用木锤敲打,用木滚、木棒、有机玻璃棒再次压碎,拣出杂质,混匀,并用四分法取压碎样,过孔径0.25mm(20目)尼龙筛。过筛后的样品全部置无色聚乙烯薄膜上,并充分搅拌混匀,再采用四分法取其两份,一份交样品库存放,另一份作样品的细磨用。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元素有效态含量等项目的分析。

5.3.3细磨样品

用于细磨的样品再用四分法分成两份,一份研磨到全部过孔径0.25mm(60目)筛,用于农药或土壤有机质、土壤全氮量等项目分析;另一份研磨到全部过孔径0.15mm(100目)筛,用于土壤元素全量分析。

5.3.4样品分装

研磨混匀后的样品,分别装于样品袋或样品瓶,填写土壤标签一式两份,瓶内或袋内一份,瓶外或袋外贴一份。

5.3.5注意事项

制样过程中采样时的土壤标签与土壤始终放在一起,严禁混错,样品名称和编码始终不变;制样工具每处理一份样后擦抹(洗)干净,严防交叉污染;分析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或可萃取有机物无需上述制样,用新鲜样按特定的方法进行样品前处理。

6样品保存

按样品名称、编号和粒径分类保存。

6.1新鲜样品的保存

对于易分解或易挥发等不稳定组分的样品要采取低温保存的运输方法,并尽快送到实验室分析测试。测试项目需要新鲜样品的土样,采集后用可密封的聚乙烯或玻璃容器在4℃以下避光保存,样品要充满容器。避免用含有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的材料制成的容器盛装保存样品,测定有机污染物用的土壤样品要选用玻璃容器保存。具体保存条件见表9-1。

6.2预留样品预留样品在样品库造册保存。

6.3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样品

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样品,待测定全部完成数据报出后,也移交样品库保存。

6.4保存时间

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样品一般保留半年,预留样品一般保留2年。特殊、珍稀、仲裁、有争

议样品一般要永久保存。新鲜土样保存时间见“9.5新鲜样品的保存”。

6.5样品库要求

保持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无污染;要定期清理样品,防止霉变、鼠害及标签脱落。样品入库、领用和清理均需记录。

10.2实验室质量控制

10.2.1精密度控制

10.2.1.1测定率

每批样品每个项目分析时均须做20%平行样品;当5个样品以下时,平行样不少于1个。

10.2.1.2测定方式

由分析者自行编入的明码平行样,或由质控员在采样现场或实验室编入的密码平行样。10.2.1.2测定方式

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误差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者为合格。允许误差范围见表13-1。对未列出允许误差的方法,当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较好时,参考表13-2的规定。当平行双样测定合格率低于95%时,除对当批样品重新测定外再增加样品数10%~20%的平行样,直至平行双样测定合格率大于95% 。

10.2.2准确度控制

10.2.2.1使用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

例行分析中,每批要带测质控平行双样,在测定的精密度合格的前提下,质控样测定值必须落在质控样保证值(在95%的置信水平)范围之内,否则本批结果无效,需重新分析测定。

10.2.4土壤标准样品

土壤标准样品是直接用土壤样品或模拟土壤样品制得的一种固体物质。土壤标准样品具有良好的均匀性、稳定性和长期的可保存性。土壤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的验证和标准化,校正并标定分析测定仪器,评价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和测试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质量保证工作,

实现各实验室内及实验室间,行业之间,国家之间数据可比性和一致性。

我国已经拥有多种类的土壤标准样品,如ESS系列和GSS系列等。使用土壤标准样品时,选择合适的标样,使标样的背景结构、组分、含量水平应尽可能与待测样品一致或近似。如果

与标样在化学性质和基本组成差异很大,由于基体干扰,用土壤标样作为标定或校正仪器的标

准,有可能产生一定的系统误差。

10.2.5监测过程中受到干扰时的处理

检测过程中受到干扰时,按有关处理制度执行。一般要求如下:

停水、停电、停气等,凡影响到检测质量时,全部样品重新测定。

仪器发生故障时,可用相同等级并能满足检测要求的备用仪器重新测定。无备用仪器时,将仪器修复,重新检定合格后重测。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控措施、数理统计、成果表达与资料整编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土壤环境监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550—1993 土壤质量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7134,—1997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1997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1997 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1997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52—1987 土壤水分测定法(原GB 7172—1987) NY/T 53—1987 土壤全氮测定法(半微量开氏法) (原GB 7173—1987) NY/T 85—1988 土壤有机质测定法(原GB 9834—1988) NY/T 88—1988 土壤全磷测定法(原GB 9837—1988) NY/T 148—1990 土壤有效硼测定方法(原GB 12298—1990) NY/T 149,一1990 石灰性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原GB 12297一1990)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农田土壤 用于种植各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纤维和糖料作物、油料作物及农区森林、花卉、药材、草料等作物的农业用地土壤。 3.2 区域土壤背景点 在调查区域内或附近,相对未受污染,而母质、土壤类型及农作历史与调查区域土壤相似的±壤样点。 3,3 农田土壤监测点 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累积到一定程度引起或怀疑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壤样点。 3.4 农田土壤剖面样品 按土壤发生学的主要特征,担整个剖面划分成不同的层次,在各层中部位多点取样,等量混均后的A、B、C层或A、C等层的土壤样品。 3.5 农田土壤混合样 在耕作层采样点的周围采集若干点的耕层土壤、经均匀混合后的土壤样品,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在5~20个。 4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技术 4.1 采样前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 4.1.1 区域自然环境特征:水文、气象、地形地貌、植被、自然灾害等。 4.1.2 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状况:农作物种类、布局、面积、产量、耕作制度等。 4.1.3 区域土壤地力状况:成土母质、土壤类型、层次特点、质地、pH、Eh、代换量、盐基饱和度、±壤肥力等。 4.1.4 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工业污染源种类及分布、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途径和排放量、农灌水污染状况、大气污染状况、农业固体废弃物投入、农业化学物质投入情况、自然污染源情况等。 4.1.5 土壤生态环境状况:水土流失现状、土壤侵蚀类型、分布面积、侵蚀模数、沼泽化、潜育化、盐渍化、酸化等。 4.1.6 土壤环境背景资料:区域土壤元素背景值、农业土壤元素背景值。 4.1.7 其他相关资料和图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资源调查规划、行政区划图、土壤类型图、土壤环境质量图等。 4.2 监测单元的划分 农田土壤监测单元按土壤接纳污染物的途径划分为基本单元,结合参考土壤举型、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商品生产基地、保护区类别、行政区划等要素,由当地农业环境监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同一单元的差别应尽可能缩小。 4.2.1 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案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包括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方法、结果表征、资料统计和质量评价等技术内容。 一、准备工作 主要准备工具,器材,用具等。 二、布点采样 样品由随机采集的一些个体所组成,个体之间存在差异。为了达到采集的监测样品具有好的代表性,必须避免一切主观因素,使组成总体的个体有同样的机会被选入样品,即组成样品的个体应当是随机地取自总体。另一方面,在一组需要相互之间进行比较的样品应当有同样的个体组成,否则样本大的个体所组成的样品,其代表性会大于样本少的个体组成的样品。所以“随机”和“等量”是决定样品具有同等代表性的重要条件。 1.布点方法 1)简单随机 将监测单元分成网格,每个网格编上号码,决定采样点样品数后,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的样品,其样本号码对应的网格号,即为采样点。随机数 的获得可以利用掷骰子、抽签、查随机数表的方法。关于随机数骰子的使用 方法可见GB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办法》。简单随机布点 是一种完全不带主观限制条件的布点方法。 2)分块随机 根据收集的资料,如果监测区域内的土壤有明显的几种类型,则可将区域分成几块,每块内污染物较均匀,块间的差异较明显。将每块作为一个监 测单元,在每个监测单元内再随机布点。在正确分块的前提下,分块布点的 代表性比简单随机布点好,如果分块不正确,分块布点的效果可能会适得其 反。 3)系统随机 将监测区域分成面积相等的几部分(网格划分),每网格内布设一采样点,这种布点称为系统随机布点。如果区域内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较大,系

统随机布点比简单随机布点所采样品的代表性要好。 2.基础样品数量 1)由均方差和绝对偏差计算样品数 用下列公式可计算所需的样品数: N=t2s2/D2 式中:N 为样品数; t 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95%)一定自由度下的t 值(附录A); s2 为均方差,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或者从极差R(s2=(R/4)2)估计; D 为可接受的绝对偏差。 2)由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 N=t2s2/D2 可变为:N=t2CV2/m2 式中:N 为样品数; t 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95%)一定自由度下的t 值(附录A); CV 为变异系数(%),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资料中估计; m 为可接受的相对偏差(%),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限定为20%~30% 。 没有历史资料的地区、土壤变异程度不太大的地区,一般CV 可用10%~30%粗略估计,有效磷和有效钾变异系数CV 可取50%。 3.布点数量 土壤监测的布点数量要满足样本容量的基本要求,即上述由均方差和绝对偏差、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是样品数的下限数值,实际工作中土壤布点数量还要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最少设3 个点。 区域土壤环境调查按调查的精度不同可从2.5km、5km、10km、20km、40km 中选择网距网格布点,区域内的网格结点数即为土壤采样点数量。

环境监测制度

漳泽发电分公司 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1 目的 规范环境保护监测行为,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投运以及污染物排放达标。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漳泽发电分公司环境保护日常监测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落实上级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组织制订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3.1.2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行业管理、指导。 3.1.3 协调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单位,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监测与检测。根据环保整改意见书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并落实整改。 3.1.4 对重要的环保监测仪表,落实责任制,确保设备完好。 3.1.5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2环境监测站职责 3.3.1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制度和要求,执行《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414-2004)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管理规定》等。 3.3.2 按规定完成分公司废水排放口及各生产现场粉尘、噪声的监测,检查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3.3.3 统计、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及填报各类环保统计报表。 3.3.4 做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保养和校验工作。 3.4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的职责 3.4.1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认真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使其良好运转。 3.4.2 做好各种废水、废汽的处理,做好污染物的监测,做到达标回用或排放。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环保监测范围包括: 4.1.1 各种废水处理、废水回收设施及废水污染物的排放。 4.1.2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 4.1.4 各种噪声、粉尘治理装置。

4.2 环保监测内容 4.2.1 环保设施 4.2.1.1 除尘器的监测 1)#6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在未改造前出口烟尘排放浓度<400mg/m3。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2)#3、#4、#5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3)除尘器每次A级检修或改造前后均应进行除尘效率、阻力、漏风率、烟尘排放浓度、烟尘排放量等指标的测试。 4.2.1.2 废水处理设施的监测 1)废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站、闭式循环、灰水浓缩池及其系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回收设施等。 2)废水处理设施的考核指标为:废水处理率、设备投运率、处理水量及运行情况。 3)应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与监测情况。 4.2.1.3 脱硫设施的监测 1)脱硫设施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脱硫效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仪表投运率、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情况。 2)应加强运行管理,严格工艺技术操作,定期校验烟气在线监测仪器,确保烟气脱硫效率达到规定值。应定期对脱硫设施的启停时间、脱硫效率、投运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情况。 4.2.1.4生产用水、排水情况的监测 1)各辅机冷却水要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勤调冷却水量,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冷却水使用量。 2)各辅机冷却水要做到随机组检修、备用时及时关闭,以节约工业用水和减少工业排水。 4.2.1.5 噪声治理设施的监测 1)火电厂产生噪声的主要声源均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噪声防治设施,保证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 2)应定期对各种防噪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防噪效果。 4.2.2 燃煤监测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考试题共8页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考试题 一、填空题 1.《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中——是指用于种植各种粮食作蔬菜、水果、纤维和糖料作物、油料作物及农区森林、花卉、药材、草料等作物的农业用地土壤。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规定在农田耕作层采集若干点的等量耕作层土壤并经混合均匀后的土壤样品,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在——个。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中规定了土壤采样工具主要包、、、、 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规定了土壤样品运输过程中严防样品的、、 、对光敏感的样品应有避光外包装。 5.《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规定土壤样品风干时采用、放置。 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规定已制备合格土壤样品主要有、或三种包装容器,规格视量而定。 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中规定测试项目需要新鲜样品的土样,采集后用可密封的聚乙烯或玻璃容器在℃以下避光保存,样品要充满容器。 第 1 页

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规定每批 土壤样品每个项目分析时均须做平行样品;当个样品以下时,平行样不少于1个。 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中规定 是直接用土壤样品或模拟土壤样品制得的一种固体物质。 1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中土壤环境监测的误差由、、三部分组成。 二、判断题 1.《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类型的监测,但不适用于土壤污染事故监测。( ) 答案:( )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规定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风干盘中,摊成2~3cm的薄层,适时地压碎、翻动,拣出碎石、砂砾、植物残体。( ) 答案:( )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规定土壤制样工具每处理一份样后抹(洗)干净,严防交叉污染。( ) 答案:( ) 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规定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一般以单项污染指数主,指数小污染轻,指数大污染则重。( ) 答案:( ) 第 2 页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

ICS 13.020.01Z 05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 DB43/T1165-2016

目次 前言..........................................................................................................................................................II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土地利用类型 (2) 5标准分级 (2) 6目标污染物种类 (2) 7标准值 (2) 8监测要求 (3) 9标准实施 (4)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资源和土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灿、文涛、万勇、钟振宇、付广义。 本标准于2016年3月29日首次发布。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指标、限值和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可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染场地contaminated site 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3.2 土壤修复soil remediation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场地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或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3.3 目标污染物target contaminant 在场地环境中其数量或浓度已达到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具有实际或潜在不利影响的,需要进行修复的关注污染物。 3.4 修复目标值remediation target 污染场地经修复后,目标污染物应达到的规定指标限值。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HJT 166-2004)练习题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HJ/T 166-2004) 一填空题 1.一般了解土壤污染情况时,采集表层土的采样深度为。如要了解土壤污染深度,则应按分层取样。 答案:0~20cm 土壤剖面层次 2.土壤的梅花形采样法适用于。 答案: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污染程度相对较均匀的地块 3.土壤的对角线采样法适用于。 答案:用污水灌溉的农田土壤 4.在土壤背景值研究中,采用了土壤试样的全分解方法。所谓“全分解”就是把土壤的彻底破坏,使土壤中的全部进入试样溶液中。 答案:矿物晶格待测元素 5.土壤样品的采样方法有、、、四种方法。 答案:对角线采样法梅花形采样法棋盘式采样法蛇形采样法 6.无论采用新鲜土壤样品或风干土壤样品,都需测定土壤以便计算土壤中各成分按烘干土为基准时的。一般土壤分析结果单位以表示。 答案:含水量(率)校正值mg/kg(烘干土) 7.土壤样品的粗磨方法:风干后的土样,用有机玻璃棒或木棒碾碎后,用法取压碎样过筛。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 阳离子交换量元素有效态含量等项目的分析。 答案:四分0.85mm(20目)尼龙 8.常用的土壤样品布点方法有网格法又称,一般适用于的地区。 答案:简单随机抽样法地形平缓、土地情况简单、工作面积较小 9.野外采集回来的土样,一般要经过以下处理程序:、、、,分装制成待分析样品,满足各种分析要求。 答案:风干磨细过筛混合 10.对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通常采用的模式有、、、等。 答案:污染指数、超标率(倍数)评价内梅罗污染指数评价背景值及标准偏差评价综合污染指数法 11.土壤样品的酸分解方法,必须使用酸,因为它是唯一能分解和的酸类。 答案:氢氟SiO2硅酸盐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标准。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另行制定。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本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有能力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实行分级设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二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三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所辖区、县(自治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 每个级别(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划分方法)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档,处于不同区域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不同的标准。直辖市及其所辖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执行东部地区一级、二级标准。 一、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详见表1。 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

二、监测经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环境监测运行费是维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费是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基础条件,应予以支持。环境监测经费标准详见表2。

注:业务费包括常规监测、质量保证、报告编写、信息统计等费用。 三、监测用房 监测用房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必备的基础之一,特别是实验室用房、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用房是环境监测机构的基础条件,应予以重点保证。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面积及要求,详见表3。 注:上表中所列实验室用房面积不包括水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面积。 四、基本仪器配置 基本仪器是保障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强有机污染物监测和前处理仪器的基础条件。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的最低配备标准,详见表4。 五、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 应急环境监测仪器是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为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的基础条件。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标准,详见表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教程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本标准主要包括:采样方法,采样记录及要求,监测人员基本要求,采样质量保证等。 一、采样方法 (一)24小时连续采样 本规范规定的24小时连续采样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10芘、氟化物、铅的采样。 1.采样亭 采样亭是安放采样系统各组件、便于采样的固定场所。采样亭面积及其空间大小应视合理安放采样装置、便于采样操作而定。一般面2,采样亭墙体应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防火性能,室内温度积应不小于5m 应维持在25℃±5℃。 2.采样系统 1 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由采样头、采样总管、采样支管、引风机、气体样品吸收装置及采样器等组成。

采样系统各部分技术要求: (1)采样头:采样头为一个能防雨、雪、防尘及其它异物(如昆虫)的防护罩,其材料可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采样头、进气口距采样亭顶盖上部的距离应为1m~2m。 (2)采样总管: 通过采样总管将环境空气垂直引入采样亭内,采样总管内径为30mm~150mm,内壁应光滑。采样总管气样入口处到采样支管气样入口处之间的长度不得超过3m,其材料可用不锈钢、玻璃或聚四氟乙烯等。为防止气样中的湿气在采样总管中产生凝结,可对采样总管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加热温度应在环境空气露点以上,一般在40℃左右。在采样总管上,SO进气口应先于NO进气口。22(3)采样支管: 通过采样支管将采样总管中气样引入气样吸收装置。采样支管内径一般为4mm~8mm,内壁应光滑,采样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一般不超过0.5m。采样支管的进气口应置于采样总管中心和采样总管气流层流区内。采样支管材料应选用聚四氟乙烯或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采样支管与采样总管、采样支管与气样吸收装置之间的连接处不得漏气,一般应采用内插外套或外插内套的方法连接。 (4)引风机: 用于将环境空气引入采样总管内,同时将采样后的气体排出采样亭外的动力装置,安装于采样总管的末端。采样总管内样气流量应为采样亭内各采样装置所需采样流量总和的5~10倍。采2 样总管进气口到出气口气流的压力降要小,以保证气样的压力接近于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GB/T18772-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 ——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2项; ——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3项; ——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750.1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GB/T7477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 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0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 度法 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 度法 GB/T7493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课件.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 根据该技术规范的要求可大致归纳出土壤环境监测所要具备的要点:采样准备——布点与样品数容量——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土壤分析测定——分析记录与监测报告——土壤环境质量评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采样准备 1.1组织准备 由具有野外调查经验且掌握土壤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监测技术规范。 1.2资料收集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的交通图、土壤图、地质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供制作采样工作图和标注采样点位用。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土类、成土母质等土壤信息资料。 收集工程建设或生产过程对土壤造成影响的环境研究资料。 收集造成土壤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收集土壤历史资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收集监测区域工农业生产及排污、污灌、化肥农药施用情况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气候资料(温度、降水量和蒸发量)、水文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遥感与土壤利用及其演变过程方面的资料等。 1.3现场调查 现场踏勘,将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利用,丰富采样工作图的内容。 1.4采样器具准备 1.1.1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1.1.2器材类: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1.1.3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1.1.4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1.1.5采样用车辆 1.5监测项目与频次 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特定项目: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 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 选测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由各地自行选择测定。 2布点与样品数容量 2.2布点方法 2.2.1简单随机 将监测单元分成网格,每个网格编上号码,决定采样点样品数后,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数的样品,其样本号码对应的网格号,即为采样点。随机数的获得可以利用掷骰子、抽签、查随机数表的方法。关于随机数骰子的使用方法可见GB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

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目次 1 适用范围 (3) 2 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监测目的、原则及工作程序 (6) 5 监测计划 (9) 6 样品采集 (29) 7 样品分析 (35) 8 监测报告编制 (37) 附录A 监测报告格式 (39) 附录B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目标物质建议清单 (40)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污染场地环境监测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适用于上海市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以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等过程的环境监测。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场地的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监测。 2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本。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推出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和相关评估标准,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查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2017年浙江省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2017年浙江省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一、监测范围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999号)相关要求,2017年,浙江省需对648个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表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具体点位详见附件1。 表1 监测点位分布情况 二、工作方式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统一策划、组织和实施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工作方案,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计划,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分析。 1、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共分5组,每组由省中心现场监测部技术人员担任组长,各设区市监测(中心)站派出3~4名技术人员采样,

相关的县(市、区)监测站做好配合工作。采样人员均为向总站备案的技术人员。详见表2。 表2 采样分组情况 2、样品制备 理化、无机样品制备均由省中心现场监测部完成。 3、样品测试分析 样品测试分析工作由5个单位共同承担,分别是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监测项目 理化指标:土壤pH、有机质含量和阳离子交换量; 无机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 有机项目:六六六、滴滴涕和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苯(1,2,3-cd)芘、二苯并(a, n)蒽和苯并(ghi) 苝); 特征污染物:根据历史监测情况和实际情况确定,如钒、锰、钴、银、铊和锑等。

四、监测技术基本要求 1.样品采集 (1)采样点位 必须使用“采样移动端”进行采样,全部样品通过随机编码实现采测分离。每个采样点位均以总站确认的点位(即目标点位)经纬度为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点位偏移控制在30m以内;在“采样移动端”记录定位信息的同时,应记录GPS显示数值(与照片上GPS显示数值一致)。确因现场客观条件而必须调整采样地点的,在到达目标点位并记录详实证据后,可现场调整点位并进行采样;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①永久性改点。确不符合布点原则的点位可提出永久性调整申请,具体流程为:提交点位调整书面申请、目标点位不符合布点原则的证明材料(见《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照片等)→总站技术审核→完成点位调整。 ②临时性改点。若遇下雨或封路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可提出临时性调整申请,但调整后的点位须基本满足布点原则,具体流程为:提交客观证明材料(见《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照片等)→总站技术审核;若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点位调整条件,总站审核未通过,须重新采样。 (2)采样方式 本次样品采集中,理化性质和无机项目测试须采集混合样品,有机项目测试采集表层单独样品。混合样采样范围至少为

山东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山东环境监测中心站

ICS13.020.01 Z 04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XXXXX—XXXX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2) 引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生态系统监测 (5) 5 生物群落监测 (11) 6 污染生态监测 (15) 7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 (17) 附录A(资料性附录)山东省Landsat TM RGB432假彩色影像生态系统分类提取标志 (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贵全、刘强、孟祥亮、曹惠明、宗雪梅。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服务生态山东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生态系统监测、生物群落监测、污染生态监测和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T 1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环境 以人类为中心的各种自然要素(生物要素、非生物要素)和社会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综合体。 3.2 生态环境监测 以生态学原理为基础,综合运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对不同尺度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监测与评价的综合技术。 3.3 生态系统 一定空间区域内生物群落与非生物环境之间通过不断的进行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过程而形成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 3.4 生物群落 一定时期内生活在某一地段上的各种生物种群的有规律的组合,物种组成及其数量状况是决定生物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六月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项目统一编号:20161037 组织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承担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目次 1 任务来源 (2) 2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2) 2.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 (2) 2.2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4) 2.3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6) 2.4 制定标准的意义 (7) 3 主要工作过程 (7) 4 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7) 5 主要条款的说明 (8) 5.1 范围 (9)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9) 5.3 术语和定义 (9) 5.4 基本要求 (10) 5.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21) 5.6 原始记录和数据报告要求 (28) 6 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31) 7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31) 8 作为推荐性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31) 9 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 (31) 10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31)

1 任务来源 2014年,为推动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开展了《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2015年,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进行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 2016年3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印发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6]22号)将本标准列入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61037。任务承担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本东、孙彤卉、刘卫红、陈圆圆、鹿海峰、金蕾。 2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2.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质量改进等内容。 20世纪80年代,在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的初期,我国就开始有组织地推动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以普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基本知识、制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建立监测方法、研制和生产环境标准样品与质控样品为依托,以质量控制考核和技术培训为主线,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保证工作路线。 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环境监测系统开展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工作。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对于我国环境监测质量体系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管理开始从单一、简单的规章制度管理模式逐渐向全面、系统的质量体系建设发展,将原本单一、独立的缓解性质量控制充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程序、人员、职责、资源和信息等在内的、全程序控制的、并且有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功能的管理体系,从而使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地提升。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2006]114号附件一)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附件二),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机构与职责、工作内容、经费保障以及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考核工作的职责、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合格证的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已有新的举措。其中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印发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提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本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应主动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指

土壤学外国课件-lec 6

Soil Physics- SOLIDS (3) APBI 200 Soil structure APBI 200 Formation of soil aggregates Iron oxides

Macroaggregate Mircoaggregate Sub-mircoaggregate Primary particles Silt APBI 200 Granular Crumb Angular blocky Subangular blocky Columnar Prismatic 1. Spheroidal 2. Platy 3. Blocky 4. Prism-like APBI 200 pores (d>0.08 mm) a)Among sand grains (b) Among aggregates (c) Biopores (a) (b) (c) APBI 200

Micropores Macropores or interaggregate pores Granular aggregate APBI 200 RAPID MODERATE SLOW Granular Prismatic Massive Single grain Blocky Platy APBI 200 APBI 200Plow pan APBI 200 Traffic pan APBI 200Soil consistency APBI 200

Atterberg’s limits APBI 200Bearing strength-measure of the capacity of a soil mass to withstand stress without giving way to those stresses by rupturing or becoming deformed APBI 200 Bearing strength APBI 200

环境监测试题库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监测试题库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一、判断题 1、新污染源的排气筒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挥发酚指能与水蒸气一并挥发的酚类化合物。(√) 3、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中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是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标准分布时所规定的实施日期为界,划分为两个时段。即1997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单位,执行第一时间段规定标准值;1998年1月1日起建设的单位执行第二时间段规定标准值。() 5、危险废物腐蚀性鉴别,当pH大于或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 6.为了推动我国火电行业对SO2的治理工作,实行SO2排放总量与排放浓度双重控制。(√ )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方法为红外分光光度法。(√ ) 9、监测工业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布点采样。(√) 10、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批准日期为准。(√) 11、我国的环境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2、烟尘的排放量主要受到燃烧方式、锅炉运行情况和煤的性质,还有锅炉负荷的影响。(√) 13、排污系数的物理意义是:每耗用1t煤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量。() 14、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超过其标准中所列的浓度值,则该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15、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16、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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