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江门国税纳税百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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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江门国税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类型:文本发表时间:2010-04-14

排序企业名称国税入库国内税收总额(万元)

1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98,913.60

2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77,495.15

3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56,167.11

4 江门市豪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5,107.95

5 ABB新会低压开关有限公司12,696.81

6 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11,607.95

7 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11,113.64

8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10,992.42

9 广东嘉宝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430.19

10 广东烟草开平市有限公司8,293.05

11 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6,902.53

12 恒德利服装有限公司6,654.65

13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5,986.19

14 江门市蓬江区豪爵商务有限公司5,579.34

15 广东电网公司江门新会供电局5,218.39

16 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5,029.64

17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4,893.66

18 维达纸业(广东)有限公司4,269.87

19 江门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3,995.71

20 江门建滔积层板有限公司3,851.37

21 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3,832.67

22 广东电网公司江门开平供电局3,641.53

23 新会德发服装有限公司3,517.60

24 江门华尔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3,503.69

25 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3,498.78

26 江门天诚溶剂制品有限公司3,436.31

27 维达纸业(江门)有限公司3,166.69

28 广东电网公司江门鹤山供电局3,165.94

29 江门中顺纸业有限公司2,968.57

30 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923.22

31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2,813.45

32 开平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2,795.42

33 广东电网公司江门台山供电局2,721.84

34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712.71

35 罗赛洛(广东)明胶有限公司2,567.10

36 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台山市分公司2,533.72

37 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2,425.08

38 广东新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有限公司2,357.47

39 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恩平市分公司2,245.53

40 开平奔达纺织有限公司2,230.71

41 江门市新会双水拆船钢铁有限公司2,212.00

42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52.47

43 广东华冠钢铁有限公司2,005.93

44 卡夫食品(江门)有限公司1,896.15

45 江门市新会罗坑电力线路器材厂有限公司1,889.02

46 江门市金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855.70

47 台山市冠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851.31

48 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新会区分公司1,833.46

49 广东电网公司江门恩平供电局1,738.93

50 江门华沣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1,730.31

51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1,729.28

52 弗兰卡(中国)厨房系统有限公司1,722.49

53 鹤山联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14.91

54 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1,695.27

55 联新(开平)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1,596.98

56 赫克力士化工(江门)有限公司1,588.16

57 鹤山市新发贸易有限公司1,530.61

58 江门市豪爵物资有限公司1,522.21

59 江门敬记塑胶厂有限公司1,487.43

60 维蒙特工业(广东)有限公司1,479.06

61 开平赛道龙头配件有限公司1,466.03

62 矽比科嘉窑新会矿业有限公司1,443.12

6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1,442.56

64 广东江门益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1,425.53

65 广东海鸿变压器有限公司1,396.09

66 江门东洋油墨有限公司1,339.83

67 江门气派摩托车有限公司1,318.38

68 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1,308.62

69 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280.66

70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1,252.35

71 广东烟草江门市有限公司鹤山市分公司1,251.93

72 江门市德邑大卫浴有限公司1,229.18

73 江门市新会仁科物流有限公司1,202.28

74 鹤山市吉安工艺公司1,185.64

75 其信(江门)五金有限公司1,179.57

76 江门轻骑华南摩托车有限公司1,174.77

77 江门量子高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174.65

78 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1,174.35

79 福斯特惠勒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173.72

80 江门华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156.40

8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石油分公司1,146.11

82 华美(台山)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137.97

83 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1,137.23

84 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1,122.91

85 江门市康侨药业有限公司1,121.91

86 新会美达--DSM尼龙切片有限公司1,117.07

87 鹤山利奥包装印刷有限公司1,089.58

88 江门建滔高科技有限公司1,083.93

89 台山市冠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064.66

90 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1,038.19

91 联新(开平)高性能纤维第二有限公司1,015.99

92 美标(江门)水暖器材有限公司981.99

93 法罗力热能设备(中国)有限公司934.91

94 鹤山市德兴环球电缆有限公司928.23

95 江门良骏兆业发展有限公司913.32

96 广东华迅实业有限公司892.61

97 江门市松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87.12

98 江门市蓬江区中泰纸品有限公司860.48

99 江门市新会三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833.81 1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5-10-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108999512.html,/view.jsp?code=200510181341598578 ?【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不得指定税务代理,不得刁难纳税人,不得滥用职权。 第七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或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有关事宜。 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是指地方税务局系统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机构。 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是指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税源管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事项的部门和机构。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设立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事项进行提示,对逾期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等事项进行通知,对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税额等事项进行发布。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办税辅导制度。 税收管理员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取得涉税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应当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给予重点办税辅导。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税收管理员应当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结合纳税评估,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对需要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4年07月0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危害税收征管罪入刑,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进行界定。 为此,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列举了三种情形,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的,则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理解本公告,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先卖后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所谓“先卖后买”,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 二、以挂靠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挂靠行为如何适用本公告,需要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第一,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 第二,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与此项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就该项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三、本公告是对纳税人的某一种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做的明确,目的在于既保护好国家税款安全,又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换一个角度说,本公告仅仅界定了纳税人的某一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非此即彼,从本公告并不能反推出不符合三种情形的行为就是虚开。 比如,某一正常经营的研发企业,与客户签订了研发合同,收取了研发费用,开具了专用发票,但研发服务还没有发生或者还没有完成。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本公告列举了“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就判定研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08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徐州卷烟厂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南京卷烟厂 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金澄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市顺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苏州市新吴城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鑫圆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扬州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海力士-恒忆半导体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 无锡广盈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六员培训题库2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六员)培训题库 一、税收管理员与税收管理员制度 多项选择题 1.2010年前我国要实现“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ABCD)的税收征管模式 A.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B.集中征收C.重点稽查D.强化管理 2.(AB)共同构成了税款征收的基本环节。 A.申报纳税B.优化服务C.集中征收D.强化管理 3.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的衡量标准是(ABCD )。 A.执法规范B.征收率高C.成本降低D.社会满意 4.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ABCD)等工作。 A.税款征收B.税务稽查C.审批减免缓抵退税D.违章处罚 5.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纳税评估时,要将(AB )工作相结合。 A.案头分析B.下户实地调查C.催报催缴D.违章处罚 填空题 1、(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2、(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 3、税务机关应当明确纳税服务(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 4、(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模式规定的各个管理环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 5、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 6、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7、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可以加强户籍管理,强化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 8、在交通不便地区和集贸市场可以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零散税收的,要实行(双人上岗)制度,并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9、税收管理员实行(轮换)制度。 10、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和税务约谈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11、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纳税评估时,要将(案头分析)与(下户实地调查)工作相结合 12、对税收管理员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办法。 13、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4、税收管理员应引入(能级管理)机制。 15、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制定本制度。 16、税收管理员在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下,按照(管户)责任,依法对分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 简答题 1、简述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必要性。 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可以完善事前、事后监控机制,确保税源、税基管理有新突破;可以加强户籍管理,强化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可以全面掌握情况,有利于实行税收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可以密切征纳双方关系,更好地开展“零距离”、贴近式、深层次的纳税服务;可以及时充分了解纳税人涉税信息,有利于减少大案要案的发生,把大案要案消灭于萌芽状态;可以进一步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2、简述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2)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

中国化工企业100强企业名单

“2007中国化工企业500强”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联合评选,此次“2007中国化工企业500强”评选,是根据企业2006年度经济数据,参照按年度销售收入排序的国际惯例,并结合中国化工企业的现实推出的。从统计数据看,500强企业仅占全部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总数的2、21%,但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都占了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三分之一以上。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8117、39亿元,占全行业规模以上的37、42%。从地域看,入围500强企业地区分布非常集中,东部地区有379家企业,占总数的75、8%。入围最多的前五个省市均为东部地区,他们是山东112家,江苏99家,浙江38家,广东36家,上海33家。在前10名中,山东就占了6家,充分显示了经济发达省份凭借自身优势而形成了区域经济的较强力量。百强名单如下: 1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2 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 3 山东滨化集团有限公司 4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山东成山集团有限公司 6 杭州橡胶(集团)公司 7 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8 潍坊弘润石化助剂有限公司 9 巨化集团公司 10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11 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12 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山东玲珑橡胶公司 14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16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17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18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 山东西水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20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21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 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 23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5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6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 中外合资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29 浙江龙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0 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31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2 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 江苏亚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4 山东兖矿集团煤化分公司 35 鲁西化工集团 36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37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8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39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40 珠海碧阳化工有限公司 41 广州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2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3 江苏三木集团公司 44 山东东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5 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47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4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51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52 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53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54 龙口市福利橡塑雨布厂 55 江苏韩泰轮胎有限公司 56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58 山西丰喜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0 山东汇丰石化有限公司 61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2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3 杭州龙达差别化聚脂有限公司 第 1 页

(完整版)苏州百强企业名单

?苏州百强企业名单 ?苏州地区百强民营企业名单 按地区顺序排列 一、张家港市(27家) 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3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4.江苏张铜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澳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江苏骏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8.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江苏攀华集团有限公司10.江苏丰立集团有限公司11.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12.张家港市沙洲纺织印染进出口有 限公司 13.江苏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14.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15.江苏天霸集团16.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7.张家港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司 19.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 限公司 21.张家港市新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2.江苏维达机械有限公司 23.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有限公司24.张家港市建业印染机械有限公 司 25.江苏菊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26.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7.张家港市港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二、常熟市(27家) 28.江苏波司登集团有限公司29.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 30.江苏梦兰集团公司31.江苏旋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33.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4.江苏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5.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 公司 36.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7.常熟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8.江苏金木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9.常熟市交电家电有限责任公司40.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41.江苏常盛集团有限公司 42.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43.常熟市天银机电有限公司44.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45.常熟长城轴承有限公司46.常熟纺织机械厂有限公司 47.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江苏中诚建材集团(常熟中信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49.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50.江苏格林电器有限公司 51.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52.江苏萃隆铜业有限公司53.常熟市电缆厂54.常熟市力宝装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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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 【标 签】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全国税务系统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办发﹝2008﹞126号 【发文日期】2008-12-05 【实施时间】2008-12-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国税办发[200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09年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专业队伍业务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检验税务稽查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并作为选拔稽查人才、建立稽查等级制度的重要依据。 二、指导思想 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工作要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检验培训质量和效果与选拔专业人才相结合,为建设一支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税务总局成立稽查业务考试领导小组,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董志林任组长,稽查局局长马毅民、监察局局长郝一心、教育中心副主任魏仲瑜、人事司副巡视员蔡连山为副组长,教育中心、稽查局、监察局、人事司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中心,魏仲瑜任办公室主任。

在税务总局领导小组领导下,教育中心负责考试工作组织协调、组织命题、考务、考试大纲编写等工作,人事司负责资格审查,稽查局参与命题、考试大纲编写等工作,监察局负责对考试工作全过程监督。 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工作,原则上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所属系统组织考试的具体工作。 四、考试范围 此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范围为全国税务系统全体在职稽查人员,其中50周岁以上、副处级以上干部可自愿参加。 五、考试教材 此次考试以《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案例》(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年9月版)为教材,同时以《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大纲》为参考。 六、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分为综合理论题和实务题,总分为150分,综合理论题和实务题分别占70分和80分,试题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判断、改错、案例分析等。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09年3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高度重视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认真组织好稽查人员的学习、辅导和培训,正确处理好考试与工作的关系,确保考试与工作两不误。 (二)此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由总局指定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税务总局不指定任何人进行辅导,各地也不要邀请税务总局人员及教材编写人员进行辅导,凡购买或参加除此之外社会上任何考试教材、大纲、考试辅导班等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加班工资也属于扣税的范围

加班费要缴税吗?加班工资也属于扣税的范围?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上班,比上班更痛苦的,莫过于天天上班;比天天上班痛苦的,莫过于加班,比加班病苦的,莫过于天天加班; 比天天加班痛苦的,莫过子天天免费加班! 某单位小王的工资是8000元。其中5000元是基本工资,2000元是绩效考核工资和交通补贴,1000 元是奖金,公司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基本工資,而不是全部月工资,本来加班就是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自己的辛苦所得,比起公司老总动辄百万元的年新和几乎所有个人开销全包的福利,那点加班费实在少得可怜,不过,虽然少,好歹公司还有加班费,小王的大学同学小明所在的公司,明确规定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你可以不加,但助误了工作不但要更赔偿公司损失还要被扫地出门。 财务发结小王的邮件中写道:加班费在扣税后已经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小王看了邮件中扣税二字,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这点加班費还要扣税?扣什么税? “加班税”吗?于是,他写了由邮件给財务咨询这个问题,并上网搜索了有关加班费交税的资讯。 2012年,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的一条纳税咨询解答引发了热议,热点集中于加班费是不是该教个人所得税。原来有没有加班税,加班税是新税种吗?为什么加班税看上去是专门针对工薪阶层? 加班费要交税,并不是自国税总局的答复才开始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开始实施,加班费一直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内,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过。员工因其任职、受雇从企业获得的所有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收入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员工获得的收入无论是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交通费补贴、手机费补贴、加班费等任何方式出现,都合并在员工当月工资。薪金中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把领取加班费换成调休更好,这样既不必缴税,也可以在有事情假的时候不会被扣工资。 有些人工作很忙,加班频繁,根本不可能用调休,那么请熟悉税法的专业人士帮忙测算一下,是否可以将加班折合的调休到年底一次折现,合并在年终奖中一并发放,这样可以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规定中关于年终奖的税收优惠,一个学生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发放工资、年终奖和加班费时,采用了这个方案,最终为员工合法节省了近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企业也没有任何纳税风险。企业花一样的成本,而员工却多拿了近20万元的奖金,何乐而不为呢? 学会计,做财务,到理臣教育

关于公布2017年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的通知

附件 2017年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4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5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7 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8 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9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0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1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2 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有限公司 13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1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16 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 17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1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 业成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2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3 正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4 深圳市众恒隆实业有限公司 25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6 恩斯迈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7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2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 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30 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 3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 联想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 33 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 34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35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6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37 富士施乐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39 深圳村田科技有限公司 4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41 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42 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 4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5 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 46 伟创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47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48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49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0 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1 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 52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53 兴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4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55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56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57 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 58 兄弟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9 深圳市帝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0 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61 昊阳天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2 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 - 3 -

房地产企业发票处理的关键问题

企业发票处理的关键问题分析 1,2012年所有的稽查工作都是围绕发票展开的。 《2012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中,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强调,稽查要做到: “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温总的震怒: 2010年,审计署的一则审计数据显示,2010年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 2,发票税前扣除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 (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

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3,企业取得什么样的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合法的收据:向境外支付费用,以及支付境内的,凡收款方既不需交增值税,又不需交营业税,无需发票,收据+协议即可 合法入账凭证的种类 (1)财政收据(非税收入收据、捐赠收据、财政监制;不含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2)税务监制发票 (3)自制原始凭证 (4)合同+收据+判决书/调解书/公证书(对方不交增值税/营业税) (5)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如何补救?汇缴结束前可以重新补开。 (6)“甲方供材”发票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合同外甲供,施工方清包工:材料发票(供应商)+工程发票(施工方) (7)取得建筑安装工程发票要注意哪些问题 A:销售自产货物并施工—自产货物发票+工程发票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08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徐州卷烟厂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南京卷烟厂 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金澄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市顺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苏州市新吴城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鑫圆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扬州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海力士-恒忆半导体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8?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税务机关受理外部门查询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附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八年十月九日 — 1 —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对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到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 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范围。 第三条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依法为其保密。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 (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 (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 (三)纳税人自身查询的信息; (四)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 — 2 —

第四条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履行职责的需要,税务机关可以披露纳税人的有关涉税信息,主要包括:根据纳税人信息汇总的行业性、区域性等综合涉税信息、税收核算分析数据、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等信息。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非保密信息的对外披露、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的受理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对外提供工作。要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提供和查询程序,明确工作职责。 第二章涉税保密信息的内部管理 第六条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征管工作需要,向纳税人采集涉税信息资料。 第七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环节采集、接触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应当为纳税人保密。 第八条税务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接收、使用和传递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 对涉税保密信息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应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审核、登记、建档、保管和使用。 对涉税保密信息电子数据,应由专门人员负责采集、传输和储存、分级授权查询,避免无关人员接触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 — 3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字体:【大】【中】【小】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27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

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

税务局12366上的热点问题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之前未开具发票的,5月之后按什么税率补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即财税政策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交纳增值税。 二、办理退房时,是否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的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三、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减低财税风险。因此,不需要单独做备案。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什么类型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

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五、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调整为: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六、企业购买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无锡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无锡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8 江苏三房巷实业集团总公司 9 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 10 江苏众星摩托集团公司 11 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公司 12 江苏锡钢集团公司 13 法尔胜集团公司 14 无锡庆丰集团有限公司 15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16 江苏雪浪钢铁集团公司 17 无锡山禾集团公司 18 无锡夏普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 19 三毛集团公司 20 江阴振华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21 江苏双良集团公司 22 江苏新伍集团公司 23 江苏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24 无锡兴达泡塑材料厂
25 无锡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 26 江苏新长江集团公司 27 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 28 无锡市第一棉纺织厂 29 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30 江阴新和桥化工有限公司 31 无锡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 江苏金达来集团公司 33 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 34 江阴红星集团公司 35 江苏锡兴集团公司 36 无锡宏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 无锡电缆厂 38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公司 39 无锡梅花电子集团公司 40 江苏茶梅灯芯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 无锡开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42 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 43 江苏新苑集团公司 44 江苏万翔集团公司 45 宜兴市无氧铜杆厂 46 宜兴恒通铜业有限公司
47 宜兴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48 江苏统一马口铁有限公司 49 江阴龙山集团公司 50 江苏华士集团公司 51 江苏三木集团公司 52 无锡长江薄板有限公司 53 阿斯特拉(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54 无锡市石油化工总厂 55 江苏泰清集团有限公司 56 无锡丽新纺织有限公司 57 无锡市铜材五厂 58 江阴康源印染有限公司 59 无锡协新集团有限公司 60 无锡市江南色织公司棉纺织一厂 60 江苏倪家巷集团公司 62 澄西船舶修造厂 63 宜兴恒源铝业有限公司 64 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65 江苏省宜兴陶瓷公司 66 江阴长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67 中国一汽(集团)无锡柴油机厂汽车厂 68 江苏红柳床单集团公司
69 无锡联美兰达电子有限公司 70 江苏银铃集团公司 71 无锡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2 江苏永昌集团公司 7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无锡汽车厂 74 江苏联通集团公司 75 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 76 无锡大通化纤公司 77 宜兴华亚化纤有限公司 78 江苏永联集团公司 79 江阴利用棉纺针织集团公司 80 江阴江东集团公司 81 无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 82 江苏云蝠集团公司 83 江苏蝙蝠塑料集团有限公司 84 无锡洛社印染有限公司 85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86 江苏新纺集团公司 87 住友电工(无锡)有限公司 88 无锡海江印染有限公司 89 江苏扬子江船厂有限公司 90 江苏金羊集团有限公司
91 江苏刘潭集团有限公司 92 无锡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93 江阴华发实业有限公司 94 无锡华能电缆有限公司 95 无锡

国家税务总局个税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 2012年02月21日03:20新京报[微博]张奕我要评论(1849) 字号:T|T 国税总局解答热点问题,加班费不属于补贴津贴,需按工薪收入纳税 本报讯(记者张奕)昨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同时,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按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有纳税人咨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对此,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夫妻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此外,针对有纳税人咨询“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纳税服务司明确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据了解,解答上述两个问题的“办税服务”栏目,是国税总局为了普法便民,在其官网特别开辟的纳税咨询栏目,该栏目承诺“有问必答”,同时,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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