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规范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规范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规范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规范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社团工作,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决定实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制。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内涵

1、了解并启发学生之内在潜能。

2、指导学生应用所学,并在活动中印证领悟。

3、培养并增进学生的特殊能力与兴趣。

4、引导学生学习并体验学习民主社会运作的理念与规范。

5、导正学生的价值观与行为表现。

6、协助学生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如何分工合作,与如何实现共同目标。

7、培养学生组织领导的能力。

二、聘任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深受社团同学敬爱。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3、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熟悉学生社团工作,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带社团。

4、每一社团以聘任一位指导老师为原则,指导老师以指导一个社团为限。

二、工作职责

1、关心学生社团的发展,指导学生社团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协助处理学校与学生社团的沟通事项。

2、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必要情况下提出改建或解散学生社团的建议。

3、定期为学生开会指导工作,审核并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对社团经费之运作把关。

4、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社团管理部门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利益。

5、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学生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做好社团干部选拔工作,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

6、带领社团参加校外活动,并负责学生之安全与纪律;若指导老师不能亲自带队,得由指导老师推荐适当人员代理。

7、适当地处理社团活动期间所遇之重大意外事件,并尽速通报学校。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小学社团管理制度

小学社团管理制度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又zongng,dong持科学选材。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其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有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校学生会成立社团工作委员会,在《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许可范围内,代表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社团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自主开展社团活动; (二)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 (三)对社团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社团干部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或院学生会副主席待遇。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由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 (三)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及终止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实行登记注册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均不视其为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九条申请注册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8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拟筹建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并获得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总支)的认可;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文章来 源初中教师网w 9 1 一、总则 我校学生社团组织是在校团委指导、管理下,为学生开辟第二课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以充实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章程 1、雷锋学校各社团是在共青团望城县雷锋学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 2、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校团委核准确定。 3、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学生的兴趣爱好组织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4、各社团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干事均由

公开招聘产生。 5、社团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活动,必须提前向校团委社团部报告,并反映社团成员的意见与建议。 6、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成为社团成员。 7、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8、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至少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有责任对社团的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把关,对社团干部的工作情况予以指导,并提出对社团干部的任免建议。 9、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各门功课良好;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10、本章程解释权归雷锋学校团委。 三、干部职责 1、会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各级领导、各赞助公司、社团媒体及其他学校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社团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制度

新港小学社团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指导教师职责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练好专业基本功。 3、协助学校各处室开展各类科技、艺术、体育活动。 4、协助各处室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工作,彰显学校创新教育特色。 5、制定每学期兴趣小组教学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定教案) 有计划地指导兴趣特长小组活动。每项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期初期末上交有关资料(计划、教案、考勤)备查。 6、发展学生的特长、爱好,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积极参加本学科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并努力争取优异的成绩。 7、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行为、学习习惯。 8、保证学生出勤率,保证学校规定的活动时间和次数。 9、增强责任意识,按时护送学生回家,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社团活动管理 1、建立“六定”制度: 活动定内容——每学期初由指导教师制定活动计划、做好活动记录;定时间——每天中午12:00-12:50,周四下午14:30-13:40; 定地点——各专业教室、体育馆; 定辅导教师(具体见社团活动分工表); 定期检查——由德育处(特色建设工作组)每周检查一次;

定期评比——学校利用三节一会进行成果展示,学期末开展优秀社团和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活动,评比结果纳入教师考核评优中。 2、社团管理: 1、每学期初采取班级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初步确定社团活动人选,指导教师要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活动要求,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思想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对学生考察两周至一个月后,最终确定社团活动人员名单,上交德育处(特色建设工作组)存档。 2、指导教师须注意学生安全,要全程指导社团活动,有严格的纪律,精密的组织,避免造成活动秩序混乱,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外出活动,需上报德育处;社团成员要尊重指导教师,听从安排和指导,有效开展活动。 3、每次活动前,各指导教师须制订活动内容及操作规程,准备好场所、器具(械),向学生说明活动中的要求、要领。社团活动中队员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范,在教师指导下安全开展各项活动。 4、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灵活多样,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使学生通过活动有所收获。指导老师要注意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形成家校合一的活动模式。 5、社团成员要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不迟到早退,有事需向指导教师或队长请假。指导教师要做好考勤工作,对经常缺席的学生进行教育甚至辞退。 6、社团成员要爱护场地器材,保持环境卫生,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7、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指导老师以及参加活动表现优秀、取得成绩的学生,给与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8、班主任负责做动员工作,活动到位人数列入班级量化考核。

小学学校社团管理规定

社团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是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推进学校特色创建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坚持办成“人人向往的好学校”的办学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以“社团建设”为平台,为每个孩子打造锻炼学习的舞台,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实现孩子的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建设目标和功能 建设能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起比较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建设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团建设工作,经研究,观音河小学社团建设领导小组: 主任:吴世康(校长)(负责“社团建设”全面工作) 副主任:刘康汉(副校长,负责“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副主任:吴琼(副校长,负责活动组织及学生安全) 四、落实社团各项管理制度 1、社团招生制度 社团学员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向学校所开设的项目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学员统筹协调。每个班学员数量一般15名以上,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 2、社团活动班级管理制度 活动时间:校级社团周二周四放学后; 点名制度: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必须点名,有学生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报给班主任,有两次不到的,班主任要查明原

因后报给教导处。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做好场地卫生工作,关闭多媒体设备,最后关闭电源。 请假制度:所有社团不得无故停止活动,如老师有公出任务的,提前两天告知。如有私事,可以请假,准假后提前两天告知。辅导老师不能随便将学生托付给其他老师。 3、社团外出活动制度 社团学员外出活动,必须到教导处申请,校级社团由教研组长负责申请,年级组社团由年级组长申请,并且上交活动方案,由活动负责老师提前二天发告家长书,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4、社团学员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招收的学员,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导处申请,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员要遵守活动纪律,准时参加培训。 5、社团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听从辅导老师指挥。辅导老师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铃响开始活动就开始,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制度及管理制度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社团指导老师聘任 制度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加强学生社团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以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决定实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制。 第二章聘任原则 1.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2. 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3.社团指导教师应该满足以下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4.聘任期为一年 第三章聘请范围 1.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院工作人员中选聘,一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社团。 第四章聘请程序 1.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同意后方可聘请。 2.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3.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备案。 4.由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5.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指导老师职责

1.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 3.做好培训计划,设计好培训内容、方式和目标,定期或不定期的给所带社团上好培训课。社团指导老师每月至少开展1次(两个课时)对社团全体成员的指导培训活动。 4.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 5.监督社团会费的收取及使用,加强与社团联合会及校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 6. 出席社团指导教师会议,并协助学校处理有关社团活动之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 7. 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 8. 社团指导老师每年至少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学生社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2次以上。 第六章指导老师权利 1. 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2.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七章优秀指导老师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优秀老师评选,对社团指导老师进行评审。得分前三的指导老师即是优秀指导老师,由社联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并进行公布。 优秀老师评选注意事项:1.所负责社团须获得当年的十佳社团称号才有资格进行评选。 2.优秀指导老师不需答辩,其分数由社联和社团给出: 3.分数公式为:社团60%+社联40%=总分

学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特色社团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意义: 学生社团活动是满足学生各方面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个性发展、活跃学校文化,提升师生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学校开设学生校级社团。 二、社团活动实施具体要求: 第一条:全体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生社团和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辅导工作,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开展各种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综合学科教师是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辅导者,每人每学期应该带领一个社团或临时组建一个以上团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竞赛和活动。 各种书画队、合唱队、田径运动队、文学社、信息技术队、舞蹈、播音主持、手工制作、(3-6年级)英语队等作为学校长年设立的固定校级团队,由学校指派具有相应资质技能的教师负责日常辅导和训练;教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向学校申办相应的学生社团,经学校同意后可列为固定社团。原则上一个社团只能设两个辅导老师。 第二条:除校级固定社团外,我校为加强班级特色建设,各班分别成立特色班级社团。主要有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参与。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需求班级实际情况,确定班级活动主题。一般班级社团辅

导教师是班主任,有条件的班主任可以请有某方面专长的学生家长和社会资源作为班级社团辅导员来协助自己辅导社团活动。 第三条:校级学生社团规模人数在20-40人之间,社团活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学生社团及指导老师须承担学校相应的各种竞赛和活动任务。 第四条: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由学校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教师申办和学校指派的方法组队并确定辅导老师,由辅导老师临时挑选参赛学生,安排时间进行赛前辅导,临时组队的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由学校根据相应的赛前训练时间,并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教师需有强烈的职业精神和奉献意识,确保完成训练任务和训练质量。 第五条:学校常年设立的社团,指导老师需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辅导计划,每次活动设计详细的辅导方案,做好活动记录和学生的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应的竞赛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成果展示。临时性组队指导老师需提供辅导训练方案、活动记录和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关竞赛和活动并为学校争得荣誉。一个社团原则上只配一个训练教师。规模超过30人以上的校级临时参赛社团,比如合唱、鼓号队可以根据需要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如果个别比赛项目需要不同技能的教师相互配合完成的,经学校允许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 第六条:为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根据目前学校的实际情况,无论是班级社团还是校级社团,每活动一次按一课时累加计算,每学期在期末考试前完成一次社团活动成果展示。学校将组织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 - 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5)有具体活动项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规范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规范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社团工作,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决定实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制。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内涵 1、了解并启发学生之内在潜能。 2、指导学生应用所学,并在活动中印证领悟。 3、培养并增进学生的特殊能力与兴趣。 4、引导学生学习并体验学习民主社会运作的理念与规范。 5、导正学生的价值观与行为表现。 6、协助学生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如何分工合作,与如何实现共同目标。 7、培养学生组织领导的能力。 二、聘任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深受社团同学敬爱。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3、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熟悉学生社团工作,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带社团。 4、每一社团以聘任一位指导老师为原则,指导老师以指导一个社团为限。 二、工作职责 1、关心学生社团的发展,指导学生社团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协助处理学校与学生社团的沟通事项。 2、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必要情况下提出改建或解散学生社团的建议。 3、定期为学生开会指导工作,审核并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对社团经费之运作把关。 4、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社团管理部门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利益。 5、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学生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做好社团干部选拔工作,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 6、带领社团参加校外活动,并负责学生之安全与纪律;若指导老师不能亲自带队,得由指导老师推荐适当人员代理。 7、适当地处理社团活动期间所遇之重大意外事件,并尽速通报学校。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 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二条社工委接受申请登记后,必须对登记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登记社团的办社宗旨、活动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发起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十三条若社团申请材料通过社工委主席审批,社工委召开社团大会召集所有社团现任负责人,听取新社团申请人社团申请报告.若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负责人同意该社团申请,再由社工委主席提交至团委审批。

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模板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组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进一步正确引导学生社团工作, 本着”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精神, 坚持”自愿、业余、多样、受益”的原则,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校学生社团是大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 担负着联系广大学生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的活动第四条学校保护学生社团依照本条例开展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五条学校团委是学生社团成立的审批部门及登记管理部门, 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部配合有关部门对全院学生社团进行日常管理。 第一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 第六条成立社团必须制定章程, 有明确的宗旨, 符合中国 宪法和法律规定, 有利于社会主义三个文明的建 设, 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成立,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㈠人数有30人以上;

㈡制定本社团章程, 章程应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及方式、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其它说明事项; 社团的章程、活动应当符合校纪校规, 不得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章程相抵触。 ㈢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并指定负责人; 第八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 发起人应当向学校团委递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经校团委审核后方可成立。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应包括一下内容: 1) 学生社团章程包括 ①名称 ②目的、宗旨、活动范围及活动方式 ③社团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④组织机构 ⑤社团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⑥管理制度及权限 ⑦经费来源及使用原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

学校足球社团规章制度

学校足球社团规章制度 < ':10 5 0 20:10 0 0 -15;' 1. 学院足球协会规章制度 2. 学校足球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3. 学校足球社团规章制度 4. 学校足球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1、学院足球协会规章制度 一.名称:山东冶金技术学院足球协会。 二.社团宗旨:本社团以丰富我院同学们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并为我院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和相互交流的平台为宗旨. 三.社团性质:本社团是院团委、社团总会组织下成立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组织. 四.口号:“足球的激情让我们倾倒,激情的足球由我们创造。” 五.组织机构:下设教练一名,领队一名,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组织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1.教练和领队:主要负责球队日常训练和制定训练内容安排 2.社长和副社长:作为球队与教练的桥梁和纽带,认真做好内部的各项工作。 3.队长和副队长:主要负责社团内部队员的组织训练、出勤和内部纪律的监督。 4.组织部:主要负责队内比赛的安排及人员管理。 六.社团内部纪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团体都需要一定的纪律,为了足球社团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也为了更好的为队员服务,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了以下纪律规定,希望全体队员自觉遵守。 1.队员要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准无故旷勤。

2.队员要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组织安排,如有意见,或建议私下交流,不能发生争执和纠纷。 3.队员训练时服装整齐,态度端正。 4.队员要做到团结互助,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保持高的积极性和敬业精神。 5.队员如有个人倾向,不服从上级指示,与队友发生冲突,破坏团结气氛者经教育不悔改,将作停训、停赛或开除处分。 2、学校足球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1、只要热爱足球。爱好足球。愿意和协会集体交流。一起努力、成长。均允许加入我社。 2、社员从入社即日起应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社员义务。 3、作为社团的一份子,应自觉维护社团荣誉,应与其他社员友好相处。不能做搞分裂等不团结的事,更不能做有损社团利益和荣誉的事。 4、社员有按时到场比赛和参加各次会议和课程的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员告之。三次无故缺席者当自动退社处理。 5、按社团管理与活动的需要设社长,副社长,理事,秘书,宣传,外联及其助理等理事职位。各理事应对社团对工作负责,做好份内兼顾大局,齐心协力做搞好社团。宣传部,理事部是社团的重要组成部门,旨在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员同好间的交流,搞好社团的宣传与创作。部门间不分等级不分彼此。按社团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部门。 6、理事换届实行竞选制。新社员在开学后的社员大会上通过竞选,获得考查机会,考察期后,由集体理事集体评定,确认是否选为新理事。发与我社聘书。如日后有不负责或损害社团利益与团结的行为,竟集体讨论通过,撤消其职务。 7、社团方向:成为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优秀社团。打造知名足球协会。打造学校知名球员。 3、学校足球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组织的正式名称枣庄科技学院医学系圣杰足球社团。 第二条性质本社团是由枣庄科技学院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学生社 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和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于校内从事运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和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 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300 元(含300 元)时,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于300 元之上,500 元以下(含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讨论后,经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审核后,由主管副主席提请团委老师批准,合格后于主管副主席处签字备案。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 元以下(含10 元)可凭收据报销,10 元之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详细用途以及相应主管副主席、主席意见。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壹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经费申请的报账时间为每周的周壹中午是社会实践类和文娱体育类。周二中午为兴趣爱好类、学术科技类和公益服务类。拨款时间统壹为当 周周五中午。 第十壹条每学期第四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 元/ 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 元/ 人*年。 第十三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壹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主管副主席

高校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

**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 高校团委管理与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通过商业运作或者吸收无偿赞助的方式来开展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日益成为高校特有的人文风景,为不断繁荣校园科技文化氛围,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推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做出了积极尝试和有益贡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行为,特制定《**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对象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过团委或其委托部门批准成立并按期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并通过商业运作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宗旨 “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才宣传企业形象合作互惠共赢” 三、赞助方式 1、现金、实物; 2、通过互惠合作形式资助学生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 3、通过无偿赞助的形式支持高校人才培养。 四、联系赞助及谈判代表 为避免学生组织无序拉取赞助,互相压低赞助额的混乱状况,学生组织与赞助方进行初步接触并了解初步合作意向后,一律由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外联部成员组成谈判小组(校级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出一名学生干部,与初步联系赞助方的学生社团干部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持经过团委审批同意的《**学校学生活动审批表》,与赞助方进行谈判。学生组织及任何学生个人不得单独与任何赞助单位私自达成赞助协议。 五、学生组织为赞助方提供的宣传和服务 1、学生组织在商业运作过程中可以为赞助方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利用活动过程中一切有利于宣传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的载体,宣传企业产品、提高企业美誉、占领高校市场。但是,学生组织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销售任务 2、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做的任何宣传品或宣传方式的内容、形式、时间、场所等有关协议内容都必须由有关学生组织或赞助方直接提交校团委批准。必要情况下,校团委还必须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并与宣传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进行

社团教师职责及管理制度

大上海校区社团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指导教师职责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练好专业基本功。 3、协助学校少先队开展各类活动。 4、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工作,彰显学校创新教育特色。 5、制定每学期兴趣小组教学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定教案)有计划地指导社团活动。每项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期初期末上交有关资料(计划、教案、考勤)备查。 6、发展学生的特长、爱好,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积极参加本学科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并努力争取优异的成绩。 7、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行为、学习习惯。 8、保证学生出勤率,保证学校规定的活动时间和次数。 9、增强责任意识,按时护送学生上下课,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各社团任课教师集中商量本社团课程分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授课。 二、社团活动管理 1、建立“六定”制度:

活动定内容——每学期初由指导教师制定活动计划、做好活动记录;定时间——每周三下午二、三节; 定地点——(具体见社团活动分工表); 定辅导教师——(具体见社团活动分工表); 定期检查——校领导小组不定时检查; 定期评比——学期末,各社团进行成果展示,并开展优秀社团和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活动,评比结果纳入教师个人量化考核中。 2、社团管理: (1)每学期初采取班自愿报名,每生只能选报一科相结合的方式,初步确定社团活动人选,指导教师要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活动要求,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思想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对学生考察两周至一个月后,最终确定社团活动人员名单,上交少先队存档。 (2)各社团指导教师上课前,必须去各个班级带领本社团学生安全到达活动课所在教室。社团活动提前15分钟结束,提醒学生整理物品,并由指导老师带领返回班级。 (3)指导教师须注意学生安全,全程指导社团活动,避免造成活动秩序混乱,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社团成员要尊重指导教师,听从安排和指导,有效开展活动。 (4)每次活动前,各指导教师须制订活动内容及操作规程,准备好场所、器具(械),向学生说明活动中的要求、要领。社团活动中队员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范,在教师指导下安全开展各项活动。(5)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灵活多样,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