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氟苯尼考粉内控标准检验操作规程+生产工艺规程
氟苯尼考粉内控标准检验操作规程
本品为氟苯尼考与淀粉等适宜基质配制而成。含氟苯尼考(C
12H
14
C
l2
FNO
4
S)
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9J=
【鉴别】(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8.0%。
仪器与用具:扁形称量瓶(干燥至恒重)、分析天平、干燥箱、干燥器。
取本品1g,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放入105℃的恒温干燥箱中进行干燥至恒重,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内,放置30分钟,精密称定,记录数据。
计算公式 W
1—(W
2
—W
)
干燥失重%=×100%
W
1
式中:W
为空称量瓶重(g);
W
1
为供试品重(g);
W
2
为干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总重(g)。
装量仪器与用具天平、小毛刷、剪刀或刀片。
按最低装量检查法操作规程依法检查,取供试品3个,分别精称定重量,除去内容物,容器内壁用纯化水洗净并干燥,再分别称定容器的重量,每袋装量符合内控标准。最低装量限度为:平均装量不少于标示装量,每袋装量不少于标示装量的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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