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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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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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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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715-63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结合我矿生产和人员的实际,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促进全年生产和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查体范围

1、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进行计划安排全面体检。

2、对新招上岗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3、对离岗人员应进行离岗体检。

4、其它的应急检查。

5、对以上人员的查体工作要按规定在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分类、分人员、分项检查。

二、体检管理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和《职业健康监护表》。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采用多种形式降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4、采用有效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多种形式加大职业卫生健康的宣传教育力度。

6、把职业卫生健康列入职工安全培训的课程内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体检结果发现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严禁从事所禁忌作业。

3、不安排未成年人和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和对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4、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5、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矿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和矿今年体检的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好当期的生产和参加体检工作,保证如期足额派员参加体检。

7、年终我矿将对年度职工体检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好的科室、区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差的进行处罚。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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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2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健康体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一般行业职业病体检项目及时间

不同行业职业病体检项目及时间 一、铅及其化合物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是指血压测定,心、肺、腹部检查,甲状腺,咽喉检查,下同),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指眼睑震颤、舌颤、双手震颤)。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摄片(下同)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血、尿常规,尿铅和血铅,尿d-氨基乙酰丙丙酸或红细胞锌原卟啉,尿粪卟啉,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3.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二、氨气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常规,心电图,胸部X射线摄片,肝功能,肝脾B超,肺功能测定。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2.明显的肝、肾疾病3.明显的心血管疾病 三、一氧化碳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血、尿常规,血碳氧血红蛋白,心电图,肝功能,肝脾B超。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2.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四、二硫化碳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眼底检查。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末梢感觉神经检查,眼视力、视野、角膜知觉和眼底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血脂,血铜兰蛋白,血糖,肝脾B超、脑血流图,神经传导速度。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各种精神病3.视网膜病变4.高血压病及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5.糖尿病6.先天性代谢障碍引起的叠氮碘试验阳性者 五、硫化氢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肺功能,肝脾B超,胸部X射线片。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及精神疾患3.明显的器质性心、肝、肾疾患 六、苯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血常规中必须包括血小板),皮肤检查。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肝脾B超、血小板,心电图,骨髓穿刺检查。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上岗前体检时,血象检查结果低于正常参考值2.各种血液病3.严重全身性血液病4.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 七、甲苯二甲苯上岗前检查项目: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 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机构负责全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包括业务培训、指导、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等情况予以通报。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二健康体检区域布局和流程合理,健康体检人员与就医人员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健康体检区域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 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第七条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 (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二医学影像科至少含 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及超声诊断专业; (三医学检验科所含专业需满足卫生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从事健康体检的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照《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执业类别执业; (二至少具有 2名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专职从事健康体检主检医师工作; 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 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对固定的执业医师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三至少具有 10名注册护士; (四从事健康体检的医技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对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的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执业许可 第十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登记机关递交《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申请书》 ,办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 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WORD (1)

C 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88-2014 代替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2014- 05-14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发布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3 4总则…………………….3 4.1职业健康监护目的………………………….3 4.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4 4.3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4 4.4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4 4.5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 (5) 4.6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5 4.7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6 4.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7 4.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8 4. 10常规医学检查………………….8 5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10) 5.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10) 5.2四乙基铅………….……………1l 5.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12) 5.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13) 5.5铍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14) 0.6镉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15) 5. 7铬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16) 5. 8氧化锌...............“ (17) 0.9砷…….……- 18 5. 10砷化氢(砷化三氢)…………..……- 19 5. 11磷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20 5. 12磷化氢............. (21) 5. 13钡化合物(氯化钡、硝酸钡、醋酸钡) (22) 5. 14钒及其无机化合物…………-.……- 23 5.15三烷基锡………一……- 23 5.16铊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24 5. 17羰基镍…………“……- 25 5. 18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一……- 26 5. 19苯(接触工业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 27 5. 20二硫化碳………一……- 28 5. 2l四氯化碳………一……- 29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1.上岗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是指血压测定、心、肺、腹部检查,甲状腺,咽喉检查,下同),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指眼睑震颤、 舌颤、双手震颤)。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 射线摄片}(下同)。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血、尿常规,尿铅和血铅,尿δ—氨基乙酰丙丙酸或红细胞锌原卟啉,尿粪卟啉,肝 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 3.体检周期:一年。 4.职业禁忌证:(1)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3)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口腔黏膜、牙龈检查。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三颤,牙龈检查,尿汞定量,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尿δ—微球蛋白*,尿蛋白定量*。 3.体检周期:一年。 4.职业禁忌证:(1)神经精神疾病(2)肝、肾疾病。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三颤,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指鼻实验,尿锰或发锰定量,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神经肌电图。 3.体检周期:一年。

4.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明显的神经官能症(3)各种精神病(4)明显的内分泌疾病。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肾功能。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血镉或尿镉,尿β2—微球蛋白,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片*,骨密度测定*,尿蛋白定量及电泳*。 3.体检周期:一年。 4.职业禁忌证:(1)各种肾脏疾病(2)慢性肺部疾病(3)明显的肝脏疾病(4)明显贫血(5)?、?期高血压病(6)骨质软化症。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肺功能,皮肤检查。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血、尿常规,胸部X射线摄片,肝功能*,免疫指标测定*,心电图*,肝脾B超*,肺功能测定*。 3.体检周期:一年。 4.职业禁忌证:(1)哮喘、枯草热,药物或化学物质过敏等过敏性疾病(2)严重的心脏、肺部疾病(3)肝脏、肾脏疾病(4)严重的皮肤病。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毛发检查。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毛发检查,视力、眼底检查,经传导速度*,神经肌电图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肝脾B超,心电图*,尿铊*。 3.体检周期:一年。 4.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精神病及明显神经症(3)明显的肝、肾疾病。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咽喉检查。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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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77号 (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注1) 以下为危害因素或作业上岗前检查项目、在岗期间检查项目、体检周期、职业禁忌证。铅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是指血压测定,心、肺、腹部检查,甲状腺,咽喉检查,下同),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指眼睑震颤、舌颤、双手震颤)。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摄片(下同)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血、尿常规,尿铅和血铅,尿d-氨基乙酰丙丙酸或红细胞锌原卟啉,尿粪卟啉,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3.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汞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口腔粘膜、牙龈检查。 岗期间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三颤,牙龈检查,尿汞定量,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尿β2 - 微球蛋白*,尿蛋白定量*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精神疾病2.肝、肾疾病 锰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三颤,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指鼻试验,尿锰或发锰定量,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神经肌电图*。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明显的神经官能症3.各种精神病4.明显的内分泌疾病

镉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肾功能。内科常规检查,血镉或尿镉,尿β2 - 微球蛋白,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片*,骨密度测定*,尿蛋白定量及电泳*。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各种肾脏疾病2.慢性肺部疾病3.明显的肝脏疾病4.明显贫血5.Ⅱ、Ⅲ期高血压病6.骨质软化症 铍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肺功能,皮肤检查。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血、尿常规,胸部X射线摄片,肝功能*,免疫指标测定*,心电图*,肝脾B超*,肺功能测定*。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哮喘、枯草热、药物或化学物质过敏等过敏性疾病2.严重的心脏、肺部疾病3.肝脏、肾脏疾病4.严重的皮肤病 铊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毛发检查。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毛发检查,视力、眼底检查、神经传导速度*,神经肌电图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肝脾B超*,心电图*,尿铊*。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精神病及明显神经症3.明显的肝、肾疾病 钒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咽喉检查。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胸部X 射线摄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肺功能*。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严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2.严重影响肺功能的胸廓、胸膜疾病3.严重慢性皮肤病4.明显的心血管疾病

2017年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制度)审批表 签发日期:年月曰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体检流程的统一管理,加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员工。实习生、非全日制员工除外。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为员工体检的具体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体检工作的安排、医院的选择、办 理体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并对员工体检报告管理存档等具体工作。 3.2总经办负责人根据体验报告做出员工是否录用或调岗建议。 3.3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体检管理工作的安排。 4、实施细则 4.1体检项目及地点 4.1.1公司体检管理工作包括:应聘人员入职前体检、员工工作期间体检管理工作。 4.1.2员工体检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由公司综合管 理部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并且不予报销体检费用。 4.2员工入职前、在职岗位体检 4.2.1新聘非生产员工在入职报到前必须按规定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壹 佰伍拾元(Y 150.00 )由个人承担,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凭发票予以报销,经体检合格 后方能录用。(发票抬头填写名称:重庆宏工机械) 4.2.2新聘生产工人在入职前可不进行体检,但确定进入试用开始前必须由本人到指定医院 进行检查,体检费用壹佰伍拾元(Y 150.00)由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方能正式 录用。 4.2.2.1在职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健康体检,在体检后未在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离 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4.2.3所有新聘员工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既往病史询问、肝功(6项)、血糖、肾功2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其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三、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 (一)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应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二)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形式。 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体检结果统计汇总,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上报。 (三)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 1.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2.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3.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四)健康检查报告单的反馈时限。 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

职业病体检周期规定解析

不同行业职业病体检项目及时间 更新时间:2010-01-06 18:01:59 点击数:5488 一、铅及其化合物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是指血压测定,心、肺、腹部检查,甲状腺,咽喉检查,下同),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指眼睑震颤、舌颤、双手震颤)。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摄片(下同)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血、尿常规,尿铅和血铅,尿d-氨基乙酰丙丙酸或红细胞锌原卟啉,尿粪卟啉,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3.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二、汞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在岗期间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口腔粘膜、牙龈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三颤,牙龈检查尿汞定 量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尿β2 - 微球蛋白尿蛋白定量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精神疾病2.肝、肾疾病 三、锰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三颤,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指鼻试验,尿锰或发锰定量,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神经肌电图。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明显的神经官能症3.各种精神病4.明显的内分泌疾病 四、镉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肾功能。内科常规检查,血镉或尿镉,尿β2 - 微球蛋白,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片,骨密度测定,尿蛋白定量及电泳。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各种肾脏疾病2.慢性肺部疾病3.明显的肝脏疾病4.明显贫血5.Ⅱ、Ⅲ期高血压病6.骨质软化症

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最新版

. 精选word范本!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为促进中心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信息统计在学术研究、业务管理与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涉及体检统计信息是中心通过各种业务渠道产生的业务人员、财务、资产 信息。 二、体检信息统计数据作为中心的重要资产,所有权归中心所有,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 组负责监管和授权使用。 三、信息科作为体检体检信息统计职能部门,负责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技术支持、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科设置专门体检统计岗位、负责体检信息统计数据的处理、维护、提供等具体工作。 四、信息科应按照中心赋予的相关权限对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利用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 保障中心信息统计数据的安全。 五、各业务部门应配备兼职信息统计人员。负责根据中心要求,向信息科提供非信息系 统产生的统计数据。 六、信息科统计岗位应及时、定期和不定期提供统计分析数据、图形、表格等形式报告, 为制定决策、实现科学管理、对外信息发布等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信息科统计人员应依据《统计法》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 信息统计内容须依据“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体检统计信息系统”各类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要求依法上报,依据北京市卫生统计体检相关表格备案频次提供统计数据。 八、需上报的统计数据,应由信息统计人员和体检业务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对外公 布的数据需经机构健康体检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公布。体检业务负责人对统计数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九、信息科统计人员负责完成体检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健康体检 业务支持及业务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负责管理本机构的健康体检统计资料,建立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信息数据来源准确,有据可查。 十、信息统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将统计信息外泄,对因工作失误给机构造成影响和损害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统计信息使用人如需使用统计数据进行科研、对外发布、或外部合作,应向信息科提出申请,并填写体检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说明体检信息数据的用途、具体内容、公布对象范围、使用方式等,由信息使用人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信息科备案。 十二、信息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授权信息科收回信息数据和有关资料,并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行政处罚;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触犯相关法律的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使用体检统计信息过程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 (二)擅自向第三方出售、提供或者转让体检统计信息数据的。 (三)未经授权使用体检统计信息数据。 (四)对获得的体检信息数据保管不当,造成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又不及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的; (五)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改变体检信息数据用途,使用范围,发布对象范围的。 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95

各种职业的职业病体检项目和体检周期

各种职业的职业病体检项目和体检周期各种职业的职业病体检项目和体检周期文章栏目:职业健康来源:职业病浏览次数:1203 评论:0 顶:0 踩: 各种行业的职业病体检项目,职业病体检周期及职业病体检注意事项。各种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相应的危害因素需要体检哪些项目,多长十年体检一次。部分未更新的请大家到职业卫生论坛提出。 一、铅及其化合物 1.上岗前检查项目: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是指血压测定,心、肺、腹部检查,甲状腺,咽喉检查,下同),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指眼睑震颤、舌颤、双手震颤)。 2.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 射线摄片(下同)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三颤,血、尿常规,尿铅和血铅,尿d-氨基乙酰丙丙酸或红细胞锌原卟啉,尿粪卟啉,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体检周期 1年。 职业禁忌证:1. 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3.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 二、汞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在岗期间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口腔粘膜、牙龈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三颤,牙龈检查尿汞定量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尿β2 - 微球蛋白尿蛋白定量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精神疾病2.肝、肾疾病 三、锰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内科常规检查,三颤,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指鼻试验,尿锰或发锰定量,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神经肌电图。体检周期: 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明显的神经官能症3.各种精神病4.明显的内分泌疾病 四、镉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肾功能。内科常规检查,血镉或尿镉,尿β2 - 微球蛋白,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胸部X射线片,骨密度测定,尿蛋白定量及电泳。体检周期:1年。职业禁忌证:1.各种肾脏疾病2.慢性肺部疾病3.明显的肝脏疾病4.明显贫血5.?、?期高血压病6.骨质软化症 五、铍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肺功能,皮肤检查。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血、尿常规,胸部X射线摄片,肝功能,免疫指标测定,心电图,肝脾B超,肺功能测定。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 哮喘、枯草热、药物或化学物质过敏等过敏性疾病2.严重的心脏、肺部疾病3.肝脏、肾脏疾病4.严重的皮肤病 六、铊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毛发检查。内科常规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毛发检查,视力、眼底检查、神经传导速度,神经肌电图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肝脾B超,心电图,尿铊。体检周期:1年。 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精神病及明显神经症3.明显的肝、肾疾病 七、钒及其化合物上岗前检查项目: 常规项目,咽喉检查。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胸部X射线摄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脾B超,肺功能。体检周期:1年。职业禁忌证:1.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1.目的 为了有效的防范职业风险,保证员工在职期间的职业健康,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职责 4.1COO负责核准员工年度体检计划。 4.2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员工体检项目分类表”负责安排新员工的体检。

4.3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制定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和组织年度体检工作。 4.4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员工体检后的档案归口和健康指导。 5.术语和定义 5.1新员工体检:员工在入公司前须进行健康体检,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公司就职。 5.2年度体检:在公司就职期间,根据国家职业健康规定进行的周期性体检。 5.3应急体检:在职期间因工作岗位引起的身体不适,由公司医务室医生听取无锡市疾病控制中心专家意见后决定健康检查项目。 5.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或更新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资料。 5.5职业健康监护指导:员工体检后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工作。 6.管理内容 6.1体检类别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信息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188-2014)信息一览表 序号职业病危害 因素 岗前检查在岗期间检查离岗检查离岗后检查应急检查 职业禁忌症职业病职业禁忌症检查周期职业病目标疾病 1 铅及其无机 化合物 a.中度贫血 b.卟啉病 c.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职业性慢性铅中 毒 a.中度贫血 b.卟啉病 c.多发性周围神经 病 复查:3个月 体检:1年 职业性慢性 铅中毒 2 四乙基铅1.中枢神经系统器质 性疾病 2.已确诊并仍需要医 学监护的精神障碍 性疾病 a.中枢神经系统器 质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 医学监护的精神障 碍性疾病 3年 职业性急性 四乙基铅中 毒 3 汞及其无机 化合物 1.中枢神经系统器质 性疾病 2.已确诊并仍需要医 学监护的精神障碍 性疾病 3.慢性肾脏疾病 职业性慢性汞中 毒 a.中枢神经系统器 质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 医学监护的精神障 碍性疾病 c.慢性肾脏疾病 作业分级II级及以 上:1年; I级:2年 职业性慢性 汞中毒 职业性急性 汞中毒 4 锰及其无机 化合物 a.中枢神经系统器质 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医 学监护的精神障碍 职业性慢性锰中 毒 a.中枢神经系统器 质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 医学监护的精神障 1年 职业性慢性 锰中毒(推荐 性)

性疾病碍性疾病 5 铍及其无机 化合物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阻塞性肺病 C.支气管哮喘 D.慢性间质性肺病 E.慢性皮肤溃疡 A.职业性慢性铍 病 B.职业性铍接触 性皮炎、铍溃疡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阻塞性肺病 c.支气管哮喘 d.慢性间质性肺病 慢性皮肤溃疡 1年 A.职业性慢 性铍病 B.职业性铍 接触性皮 炎、铍溃疡 职业性慢性 铍病(推荐 性) 职业性急性 铍病 6 镉及其无机 化合物 A.慢性肾脏疾病 B.骨质酥松症 职业性慢性镉中 毒 A.慢性肾脏疾病 B.骨质疏松症 1年 职业性慢性 镉中毒 职业性慢性 镉中毒(推荐 性) 职业性急性 镉中毒 7 铬及其无机 化合物 A.慢性皮肤溃疡 B.萎缩性鼻炎 A.职业性铬鼻病 B.职业性铬溃疡 C.职业性铬所致 皮炎 D.职业性铬酸盐 制造业工人肺癌 1年 E.职业性铬 鼻病 F.职业性铬 溃疡 G.职业性铬 所致皮炎 职业性铬酸 盐制造业工 人肺癌 职业性铬酸 盐制造业工 人肺癌(推荐 性) 8 氧化锌未控制的甲状腺功 能亢进症 未控制的甲状腺功 能亢进症(推荐性) 3年金属烟热 9 砷A.慢性肝病 B.多发性周围神经 病 C.严重慢性皮肤疾 A.职业性慢性砷 中毒 B.职业性砷所致 肺癌、皮肤癌 A.慢性肝病 B.多发性周围神经 病 c.严重慢性皮肤疾 A.肝功能检查:半 年 B.作业分级II级及 以上:1年; 职业性慢性 砷中毒 职业性砷所 致肺癌、皮 A.职业性慢 性砷中毒 B.职业性砷 所致肺癌、皮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 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 2 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 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3

3.1.7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ICS 13.100 C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T 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05月14日发布,自2014年10月0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Z 188—2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5.2.2、5.4.4、5.5.5、5.6.5、5.7.4、5.8.2、5.9.4、5.10.2、5.12.2、5.13.2、5.14.2、5.15.2、5.17.2、5.22.2、5.24.2、5.25.2、5.27.2、5.29.4、5.34.2、5.36.2、5. 37.2、5.38.2、5.43.2、5.46.2、5.47.2、5.48.2、5.49.4、5.51.2、5.52.2、5.55.2、5. 58.4、6.1.4、6.2.4、6.3.5、6.4.4、7.4.5、8.2.2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GBZ 188—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删除原总则中“责任与义务”; ——将离岗后医学随访改为离岗后健康检查。增加了焦炉逸散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离岗后的健康检查,删除了三硝基甲苯离岗后的健康检查。离岗后的健康检查修改为推荐性; ——取消了原标准中有关化学物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的各项检查,原则上修改为:有慢性肝脏毒性的化学物质,上岗前实验室检查项目中必检肝功能,选检肝脾B超;相应增加在岗期间的生物学监测频次,即项目中每半年检查肝功能1次,健康体检每年1次; ——进一步严格职业禁忌证的范围,特别是只有急性中毒的化学物的职业禁忌证; ——部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为推荐性的,健康检查周期由2年改为3年; ——增加接触焦炉逸散物和有机粉尘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 ——删除原附录C、原附录D,增加附录C(规范性附录)粉尘作业人员胸部数字X射线摄影(DR摄片)技术要求; ——增加附录E(资料性附录)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编制指南。 本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负责起草;上海市职业病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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