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示范基地申报遵从自愿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扶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第七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二)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第八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一)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10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6次以上。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

(三)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6次以上。

(四)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300人次以上。

(五)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六)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

(七)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八)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第九条申报示范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第十条西部地区的示范基地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基地申报、公告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申报工作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通过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第十三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示范基地的推荐工作。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推荐的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被推荐示范基地的申报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七)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八)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第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并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

第四章示范基地管理

第十六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建立示范基地信息数据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第十七条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八条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入驻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创新能力,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基地须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建立年度报告制度。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台账建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定期检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示范基地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二十条建立年度测评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的基地将撤销示范基地资格。

第二十一条示范基地公告管理工作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创业基地基本情况简介

创业基地基本情况简介 创业基地基本情况简介 一、概述 ***大东科技城基本情况 ***大东科技城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距今已成立12年。原为国营企业,经改制后体制为民办企业,其母公司是***吉美乐公司,为泰豪集团***分公司。科技城现分东、西两块区域,两区总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是集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高新科技企业汇集地、现代服务业中心、“技经贸”、“产学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创业基地。西区为楼宇型基地,位于山大路南端,山大路与文化东路交汇口东北角,主楼六层,副楼三层,总建筑面积15000余平方米。东区为综合型基地,位于***高新开发区,占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写字楼10000平方米,车间厂房15000平方米。自成立以来,累计共有120余家企业入驻。认定并培育孵化科技企业100余家,已有87家企业毕业,创业成功率为86%。科技城每年新入驻企业3-5家;培育成规模以上企业的有15家,可以连续滚动孵化小企业成长壮大、毕业。目前科技城共入驻各类企业80余家,实现投资3000万元,就业人数3000人左右。2010年基地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上交税金1000万元,实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历年来,科技城和企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双方建立起了互利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目前,科技城入驻企业中既有很多像***金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万众天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百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汇景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等知名的高新技术公司、中介服务公司;也有象华健网络科技、***绿讯科技、欧凯自动化等规模较小、但发展前景好、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领先技术的小企业。入驻东区的***智和弘盛光电科技、***海能仪器有限公司、***通商条码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是经科技城西区孵化、扶植起来的企业,现已发展壮大,具备一定规模,有的已成为所在行业的骨干企业。 成立创业基地的背景及意义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自主创业者成为主流,小企业创业队伍不断扩大,创业者对创业服务、创业基地的需求与日俱增。 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大东科技城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积极引导各类创业主体、资金、项目向大东科技城集中,充分发挥现有服务优势,努力开创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大力发展大东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完善创业环境,切实构筑起园区集中创业平台。依托历下区优越的区位优势和智力密集优势,整合各类资源,以服务创新促进科技创新,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乙方: 为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具有创业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进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为规范管理,促进乙方创业成果尽快实现商品化、商业化,双方就有关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内容和期限 1.乙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室,面积平方米,每月场地租赁费元,物业费元,水电费自理。甲方有权根据创新创业基地发展,调整乙方的办公场地。 2.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家具如下: , 乙方向甲方 3.乙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期间主要从事研究和开发,生产(提供) 产品(服务)。 4.乙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依据有关规定,对入驻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2)根据乙方发展计划,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对经专家委员会确认企业入驻失败后,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2.甲方的义务 (1)指导或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年检,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等。 (2)向乙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咨询,联系有关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企业提供

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 (3)向乙方提供入驻场地,免费为入驻企业铺设网线,开通网络。 (4)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协助解决入驻期间的困难和问题。 (5)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乙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入驻项目自主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3)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设施。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对其入驻项目的计划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2)乙方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它方。 (3)乙方应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公共环境,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入驻企业的关系,积极参加与乙方有关的各项活动。 (5)乙方应建立财务、人事、技术管理等项规章制度,并按季、按半年、按年向创管办如实报送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 (6)乙方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计划应报送甲方备案,并根据运行情况,按时向甲方报送计划完成情况;企业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包含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应报甲方备案。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创业园管理制度

学生创业园管理制度 1 2 第一章总则 3 1.进一步规范创业园的日常活动,保证创业园正常有序开展经营活4 动,推动创业园工作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加快创业园的发展,特制5 订本制度。 6 2.本制度适用于在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创业团队。 7 3.本制度中创业团队指备案登记在册的创业人员,包括创业人员聘8 用的其他人员。 9 第二章例会考核制度 10 1.各创业团队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例会人员有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11 创业指导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12 2.会议由创业指导中心相关人员主持,会议总结前每月工作情况,13 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并交流沟通创业心得。 14 3.例会人员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统一通知召集,各创业团队必须准15 时到会,会前签到,若有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一天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16 请假。因故请假的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安排一个其他相关人员与会,否17 则视为缺席。 18 无故缺席1次,给予口头警告。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包括3次)19 者给予个口头人警告。受警告处分超过3次(包括3次)的,经创业园20 管理办公室核实情况后,其创业团队不得参加创业之星评选。 21 4.每次会议记录及考勤表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整理后作为资料保 22 存。 23 第三章经营及宣传活动管理制度 24 1.创业团队的创业活动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从事超出创业实践基25 地入园许可证规定之外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若有改动必须向创业园管26 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7

2.各个创业团队可针对自身团队的发展情况及经营范围进行有序的28 宣传和促销活动(包括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同时创业29 团队自行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学生工作处提前申请,并到创30 业管理中心填写《盐城机电高职创业活动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进31 行。 32 3.各创业团队进行对外宣传或开展业务,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并33 经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进行。各创业团队进行对外宣传或开展34 业务时,必须真实署名,强调学生创业团队身份,不得盗用学校或创业35 园的名义开展非法或与创业园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活动。 36 4.一经查实有违纪、违规的创业活动,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有权立即37 终止创业人员的校内创业活动,并进行相应处理。(注:如有私自新增38 或改动商品种类者,要求其店停业整顿) 39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40 1.爱护公共财物,对创委会统一配置的设备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41 出现人为破坏的情况,一旦发现,给予原价赔偿)。 42 2.各创业团队的经营项目的价格有变动,须向创委会申报备案。同43 时,如有新增加或改动商品种类,也应及时申报变更。 44 3.各创业团队账目清晰,登记在册。创业指导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创45 业团队的账目进行检查。如若发现账目记录不清,存在多报、漏报等账46 目不清的创业团队,将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勒令退47 园的相应处分。 48 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49 1.创业园的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达标要求,安50 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日常包干区及劳动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由51 各店主自行安排值日表,学生会进行检查。卫生不达标的创业团队将责52 令整改。 53

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规定(试行)

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 旨在落实《关于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皖人社秘〔2011〕277 号)文件精神,培育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是我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锻炼的重要平台。为保障和促进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孵化基地是由合肥师范学院投资建设,服务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的孵 化场所。 第二条孵化基地经合肥师范学院批准成立,系专门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的孵化器组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创新性为主要特征,致力于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综合服务。 第三条孵化基地模拟企业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创业主体作用,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入驻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团委、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团委、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与各院系党总支书记组成。下设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孵化办”),团委负责同志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处、团委、招生与就业处等部门人员、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等组成。 第五条孵化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审核“孵化办”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批孵化基地入驻团队的资格和创新创业项目; (四)统筹规划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孵化办”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孵化基地入驻团队的遴选、创新创业项目的审核、年度评比和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三)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办理模拟工商注册、核发校内注册营业执照; (四)为创新创业项目运作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对入驻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的资金运行进行监控; (六)负责创新创业团队宣传、市场推广、与企业合作等工作; (七)孵化基地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院系主要职责 (一)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教育与创业能力培养; (二)鼓励、指导、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三)积极参与、配合学生入驻校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申报遴选与运营管理工作; (四)孵化基地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入驻团队遴选 第八条每个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一般为 3-5 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第九条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第十条创新创业项目原则上与专业紧密联系,有前期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参加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以及对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第十一条每个创新创业团队至少聘请一名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入驻学生的团队管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指导。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 2016年8月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地点 项目名称: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XXXX 项目负责人:XXXX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XXXX西侧 (二)建设单位简介 二、编制原则、依据与范围 (一)编制原则 1、项目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法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及行业和地区的规划。 2、结合当地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尽可能做到投资少、建设周期短、综合效益高以及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 3、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竞争力为出发点,根据市场预测和项

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做到方案合理,产销两旺。 4、坚持绿色引领、低碳节能的原则,从保护生态环境出发,正确处理好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充分体现“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 5、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做到新建基础设施适度超前,立足当前,放眼长远,以较少的投入带来较好的经济回报。 6、合理安排建设进度,积极稳妥,规避风险,扎扎实实地安排好各项基础研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7、项目施工过程充分发挥专业化的施工优势,做到标准化作业,坚持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完成工程建设。 8、环保、安全和卫生“三同时”设计和建设原则,选择技术先进、高效节能、安全环保的设备,且应便于操作、易于管理。 9、坚持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方针,在工程建设的同时重视管理队伍和科技信息的建设。 (二)编制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微企业促进法》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研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研

关于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研 按: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重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各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广东省地处我国改革开放最前沿,在发展中小企业方面曾有着“先行先试”的独特优势,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在各省都具有共通性,广东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困境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中可资借鉴处良多。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标准,同时满足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销售额3亿元以下、资产总额为4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中型工业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使命是:“传承国学文化,助力复兴中华”! 愿景是:“努力打造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学品牌”! 目标任务是:通过我们持续不断的传播中华和谐文化与国学智慧,让更多的家庭、企业、社会和谐发展,从而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促进世

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活跃城乡市场、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作为地处我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在发展中小企业方面优势明显,经验丰富,近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有效举措更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推动力,使中小企业经济得以迅猛发展。 一、广东省中小企业当前总体运行情况 (一)企业总量持续增加。201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单位数438.68万个。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94.82万户和334.63万户,分别居全国第一位和第二位;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8547.93亿元,平均注册资本达237.3万元,新登记注册资本突破195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二)企业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9620.96亿元,距两万亿元大关仅一步使命是:“传承国学文化,助力复兴中华”! 愿景是:“努力打造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学品牌”! 目标任务是:通过我们持续不断的传播中华和谐文化与国学智慧,让更多的家庭、企业、社会和谐发展,从而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促进世

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重庆大学文件 重大校…2013?382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大学生 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科技创新,依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学校特制订《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 - 1 -

2013年12月31日 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发挥重庆大学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建立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进一步建设好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培养和储备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教育部、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基地。基地依托重庆大学的优势科技资源和良好创业环境,扶持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入驻基地的大学生个人、团队及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和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技园办公室”)是- 2 -

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指导机构,负责基地政策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的审核,指导入驻基地的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五条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公室”)是基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校团委和科技园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组建。 第三章基地入驻条件及流程 第六条入驻条件 创新创业个人或团队入驻条件: (一)创新创业个人或团队的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是重庆大学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目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3个月内可注册形成企业法人实体单位的; (四)严格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企业入驻条件: (一)企业创办人为重庆大学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二)企业创办人或团队所占公司股份不低于30%; (三)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一般应为科技型企业。 - 3 -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四平市电商产业园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 1、初创型电商企业 1) 员工人数4人以上; 2) 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 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 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 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 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 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 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示范基地申报遵从自愿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扶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 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 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创业园入驻条件: 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②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入园评审 1、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2、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 (三)签署入园协议 1、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园手续 2、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场地配置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卡座区三年期限、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隔断区域10平方米免费,剩下每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 2、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 二、管理制度 (一)管理主体 大学生创业园由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具体工作由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唐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与扶持

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与扶持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唐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规范、引导、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的建设及发展,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2016—2018年)》和《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级创业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及国家、省、市级创业基地的扶持。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创业基地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经营,为小微型企业提供价格优惠的生产经营场所、公共配套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并具有完整组织体系和入驻退出机制,形成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载体。 第三条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市级创业基地进行认定、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创业基地应具备下列服务功能: (一)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 (二)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信息咨询及创业项目推介服务; - 1 -

(三)协助创业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相关开业手续;提供项目评估服务,引进投融资服务; (四)为创业者提供较完善的创业政策咨询,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资金奖补等有关创业创新优惠政策; (五)建立服务企业跟踪服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六)加大与企业服务平台等机构合作,借助平台聚合作用,对接企业服务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与氛围。 第二章建设原则 第五条创业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扶持、市场机制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基本原则。建立政策资金引导、市场机制调节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坚持多元化投资,多形式运营,加快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 第六条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和楼宇设施,通过联合、协作、改造等措施,建设各种形式的创业基地。既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审批立项新建,也可利用符合条件的现有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通过挂牌、共建等方式建设创业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创业服务。 - 2 -

关于加快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基地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快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基地建设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12-12-10 ?编号:青政办发〔2012〕3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完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拓展创业空间,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4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市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基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新建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基地,要适应小微企业链式发展和园区化发展需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工业园区等优势科学规划,促进集聚集约。 (二)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楼宇、厂房、仓库、校舍等设施进行改造,通过挖掘资源潜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支持。 (三)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加大政府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引进专业开发投资机构,共同推进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基地建设。 二、目标任务 加快全市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基地建设,要着眼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需要,

加快推进小企业园建设试点,推动各类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努力形成产业特色 鲜明、区域布局合理、集聚水平较高、服务功能完善,初步满足小微企业发展 需要的创业载体体系。到“十二五”末,依托全市主要工业功能区和重点小城镇,力争建成小企业园12处以上,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整合发展小企业创业基地30处以上,总建筑面积55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年均增长15%以上;入园(基地)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三、主要特征、标准和类型 (一)小企业产业园。小企业产业园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专业开发 投资机构投资,面向一定数量、产业相同或相近的制造类小微企业用地需求,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工业产业集聚区、大型产业基地内部 或周边统一规划建设的工业产业园。其主要特征为大型产业集聚区和工业集中 区的“区中园”或“区边园”。 小企业产业园标准:一是产业集聚。主要面向制造类小微企业,入园企业 产业类型相同或相近,符合青岛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基地)布局规划和区市产 业规划。二是资源集约。以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为主(机械制造类除外),园区 围墙、水、电、汽、路网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原则上各市园区占地不小于 100亩,其他园区占地不小于50亩;小型微型企业比例不低于80%;轻工类企 业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5,其他产业(含机械制造业)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1;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三是服务配套。园区除建设标准厂房外,应结

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模版

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集成社会优势资源,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x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发挥基地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建立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青年创新创业育成机制,进一步建设好x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培养和储备创新创业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x区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国办发〔2015〕9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x府〔2016〕20号)及x区《创新创业人才“558”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依托x区科技资源的优势和长洲岛的优秀历史、传统文化优势等良好创业环境,以及长洲岛丰富的大学生资源,扶持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是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青年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入驻基地的青年团队及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成立x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组长由x区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担任。

第五条x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基地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提交基地运行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的审核,指导入驻基地的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六条x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组是基地的实体运作机构,在x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的筛选;负责扶持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跟踪入驻企业的经营管理;组织创新创业培训和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协助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提供创新创业咨询等服务;协助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基金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和专利申请;负责基地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基地的对外宣传与信息发布等。 第三章基地入驻条件及流程 第七条入驻条件 创新创业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一)创新创业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的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是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及海归青年。 (二)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目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5个月内可注册形成企业法人实体单位。 (四)严格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企业入驻条件: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孵化基地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1 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基地公共场地,以及基地内的使用单位。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在赔付后予以清除。 2 基地管理部门 2.1负责基地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联系; 2.2负责编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对外宣传和联系; 2.3 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2.4 负责代运营在合同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2.5负责受理个人及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初级评审工作; 2.6 负责协调入驻企业与平台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商进行对接,相关咨询服务; 2.7负责监控运营方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 2.8负责开办电子商务类公开课程,对入驻企业进行相关普及知识培训部门 2.9负责管理日常物业管理的基地分属物业公司 3 资产管理 3.1 由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和瓦房店市服务业局牵头派驻基地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中心对孵化基地内的全部企业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分账及档案材料,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部门备份保管。 3.2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对入驻企业账目和实物进行一次核对,对企业绩效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

的问题报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并根据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中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3.3 新增、报废、调出等的资产由入驻企业向基地管理部门报备,经审核后实施。报政府和局对相关资料档案信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3.4 各种设备、设施、产品等如有需要的,将其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保修单、验收合格证等)交基地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保管。保管时应注意防潮、防蛀、防腐、防丢失、使用资料人员借用复印后及时归还。 4 安保管理 4.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值班,各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将本班内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并写上值班人的姓名。每月最后一天应将电子监控记录及值班纸制记录交基地管理中心保存。 4.2保安人员对进出基地内的人员应仔细观察,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主动盘查。 4.3 保安人员对进入基础进行施工的人员进行登记,施工完毕后应注销登记。 4.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基地。 4.5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进出基地时应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充许进入或放行。 4.6当基地发生纠纷时,应主动上前处置,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基地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报告。 4.7 严禁安保人员在岗时间酗酒、吸烟,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 4.8 严禁各使用单位在基地内从事与基地无关的任何活动,若有违反,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基地管理中心。 5 安全管理 5.1 在下班后,应锁好门、窗,驻防盗案发生。

2016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案例分析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目录 第一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本情况 (3) 第二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展现状 (5) 第三部分、创业创新基地示范目标 (8) 第四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示范内容 (10)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21)

第一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本情况 生态工业园区始建于1994年,200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工业园区,2012年被省工信委认定为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XX省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2013年被省工信委认定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重点扶持打造的“两个园区”之一;2014年被省人社厅、省工信委认定为省级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园区南通青海西宁、北邻张掖辐射内蒙、东连兰州辐射中东部省市、西接酒泉辐射新疆,居中区位优势明显;园区位于甘州区、山丹县和XX县交接地界,国道227线、张扁高速和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纵贯全境,邻近国道312线、兰新铁路、连霍高速和东乐货运站,毗邻张掖军民合用机场,处于航空、铁路、公路交错互补的“金三角”地带,交通物流快捷便利;园区土地全部为国有未利用地,规划面积足,用地成本低,发展空间大,地质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园区所处地界开阔,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距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20公里,地下水年可开采量达1.6亿立方米,现有330KV变电站1座、110KV 变电站1座、35KV变电站2座,发展工业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生态工业强县战略,坚持把工业园区作为促进全县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有效平台,着力打造集聚效应明显、服务功能完善、特色产业突出、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工业园,园区聚集要素、引进项目、吸纳企业的正效应逐步释放。特别是2013年以来,按照省委书记视察张掖工作“八个一”要求中“打造

县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总结

县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总结 一、总体情况 1、入驻企业数逐渐增多。基地完善初期,基地入驻各类小企业21家,安排就业936人,为充分使基地更加凸显以食品、电子、纺织制衣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的小企业创业集聚基地,提高孵化成功率,县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充分整合,通过近几年年努力,把原县电器厂,实业有限公司,县电子厂等厂房腾出,引进县食品有限公司,县针织公司,县食品有限公司,县纺织有限公司4家企业,基地现已入驻企业23家,其中签约入驻项目两家,分别是倍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800万元,欧普科技公司,总投资500万元。 2、平台功能更加显现。一是有效降低了创业门槛,通过为创业者和入驻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使创业者和入驻企业不再为跑手续、征土地、盖厂房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降低创业门槛。帮助创业者解决初创阶段的突出困难,二是降低了创业成本,创业基地通过提供共享设施,如道路、通讯、供电、供水、排水、环保、消防以及食堂、宿舍、仓库等社会化服务,有效降低了创业成本;三是提高了创业成功率,我局主动出击,积极协调,经常组织相关部门,为创业者和入驻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如政务代理、技术咨询、创业策划、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法律援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服务,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3、设施布局更加完善。根据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总体规划,我们对基地的科学布局,通过全面整理,修缮和完善水、电、路、消防、绿化、

通讯、环保等配套设施,为我县全民创业、小企业的创办和孵化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 二、主要成效 1、项目推进更加有力。由于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到位及时,情况良好,项目建设进度达到了预期的各项目标。目前,已完成厂房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入驻企业有23家,安置就业1051人,到xx年底,达到入驻小企业35家,预计实现年产值7100亿元,利税400万元,安置就业3400人的目标。 2、经济效益越发可观。创建初期,燕子窝小企业创业基地入驻有企业21户,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35万元,上缴税收836.6万元,安排就业936人,经过近几年努力,现有,入驻企业户数23户,预计xx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00万元,上缴税收400万元,安排就业3400人,同时,基地已孵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为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3、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一是基地创建初期只有5户企业,现吸纳或新办企业23户,入驻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小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先后有6户企业进驻工业园,孵化成功率达33%以上;二是解决了当地及周边农民就业问题新增就业岗位1051人,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地群众“就业难”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创业基地是最能服务于创业者和民营企业,最能扩大我局社会影响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局始终把建设基地作为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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