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施工单位-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施工单位-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建设工程公司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增进用户对公司的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施工单位和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下简称直管项目部)所承建施工的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总包及分包的质量管理。

第3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公司及各二级施工单位都必须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或特种安装许可范围承揽相应的工程施工业务。

第4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5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或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2章质量方针、目标

第6条公司坚持“诚信守法,防控结合,持续改进,精铸工程,关爱生命,改善环境,业主满意,员工满意,公众满意”的质量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好质量”、“质量管理,人人有责”和“质量活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树立“用户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

第7条公司的近期的质量目标是:

1、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2、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0%以上;

3、交付三年内的工程回访率85%以上;

4、业主的满意度达85%;

5、实现业主或公司提出的创优争杯目标。

第8条公司的质量目标将结合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进行目标分解,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并考核。

第3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9条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工程技术处、项目开发处、安全生产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技术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关职责见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具体负责本单

位的质量工作。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管理难度等实际情况,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或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

第4章管理制度及职责

第10条公司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制,督促各单位及部门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施工班组和各作业岗位。

第11条为明确质量职责,落实质量责任,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实行逐级、逐层质量管理目标考核、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12条为提高施工过程施工质量,公司对在建工程实行上下工序验收交接制度。

第13条为多建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提升公司市场信誉,公司推行和完善质量保证金制度和质量创优奖励制度。

第14条为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公司积极推广“四新”在工程施工中的应用。

第15条为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公司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并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要求,保持、完善并持续改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第16条为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工作技能,公司积极开展全员参与的岗位技能培训和QC小组等活动。

第17条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17.1负责制定并保持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公司中长期质量规划。

17.2通过增强员工的意识、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在整个公司内促进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17.3以业主为关注焦点,对业主进行质量承诺。处理业主/监理单位的重大投诉问题和合同纠纷。

17.4确定并调整公司各组织机构,任命各二级施工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任命并授权管理者代表,聘任内审员,委派直管项目部经理。

负责分管本公司干部人事的调配、任免、培训;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培训计划。

17.5批准发布《管理手册》等纲领性质量管理文件,负责质量管理评审。

17.6负责为实施质量保证提供充分的资源,包括人员、资金、设备、工作环境等。

17.7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并负责审批公司职工、招录、培训计划。

17.8负责公司重大质量活动的决策,审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各种重要质量文件。

17.9负责协调副经理、“三总师”及各下属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监督公司各方工作;

第18条公司分管生产、质量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应认真履行以下的质量职责:

18.1协助公司经理制定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其他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贯彻实施,监督检查公司ISO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运行情况;

18.2负责检查公司所属项目的施工质量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日常质量检查活动,领导并组织公司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18.3负责主持召开公司质量办公会议,检查、总结各二级单位及公司直管项目部质量工作情况,落实质量改进措施。

18.4主持调查处理重大质量隐患、质量审核严重不合格,并负责组织对整改情况的验证。

18.5经公司经理授权,履行管理者代表职责,并负责对外协调处理在建工程质量纠纷、投诉等事件。

18.6参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公司重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第19条公司分管经营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的质量职责:

19.1协助公司总经理分管工程开发招投标全面工作;

19.2主持与顾客有关质量要求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提高满足顾客、相关方要求的全员意识;

19.3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投标的信息收集,并经常组织对外部建筑市场形势的分析,确保公司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性。

19.4主持工程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评审工作,并负责落实投标阶段的公司分解的质量目标、指标要求;

19.4主管工程质量回访、售后服务及顾客质量满意度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19.5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的投标的决策和施工承包合同的商洽。

19.6参加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策划、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以及质量管理评审。

第20条公司总工程师作为公司技术总负责人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20.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质量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规定。

20.2主持审批、编制大型或复杂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或下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任务,审核各二级单位、直管项目部所上报的技术文件。

20.3主持召开公司技术会议,研究处理施工中的涉及质量的重大技术问题。

20.4对全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监督、指导公司各有关处室、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总工/主任工程师有效地行使技术职责,并向公司经理汇报技术工作。

20.5领导编制公司中长期技术发展、技术改造规划,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的技术目标和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0.6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审批重大质量事故返修加固

等整改方案。

20.7负责组织对“四新”的实施和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20.8参与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参与公司质量管理评审。

第21条公司总会计师应履行的质量职责:

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1.2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各二级单位工程项目的经济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

21.3负责审核公司内部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活动费用预算及开支情况。

21.4依据公司有关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抵押、奖惩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其资金管理及费用收支的审核。

21.5参与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公司中长期质量规划的制定,参与公司质量管理评审等活动。

第22条公司工程技术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质量职责部门,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22.1负责贯彻宣传与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法律、法令、法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提出质量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等有关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各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质量职能部门行使质量管理职能情况。

22.2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计划,进行公司目标的分解、落实,并负责与有关二级单位、直管项目部质量管理目标责

任书的签订及考核。

22.3负责审批各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重要质量计划、重大质量、技术措施,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2.4负责起草公司内部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执行。

22.5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在工程项目质量大检查,查处在建实体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严重不合格行为,定期收集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在建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信息,通报重大质量问题,落实检查重大质量隐患整改情况。

22.6参与工程项目质量最终验收、评定和竣工工程交付。

22.7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质量检查人员培训,并指导其业务工作。参与已交付工程对用户质量回访、保修等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用户投诉。

第23条各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都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制。其行政负责人(工程处处长、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其工程施工质量负总责,并应认真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宣传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做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的教育;

23.2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施工阶段的有效运行,不断完善项目部质量管理机构,落实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及各类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23.3负责组织对所管项目进行施工策划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直接领导负责;

23.4负责合理调配资源,搞好内外协调,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和法律、法规要求。

23.5负责对所管项目所报有关资料的审批或审查,并确保有关工程资料和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客观真实和按时上报;

23.6定期主持召开有关在建工程质量分析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和施工班组质量管理活动,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23.7配合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及监理单位以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的质量检查(审核)和重大质量问题、隐患或事故的查处,并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整改行动;

23.8参加上级规定的有关质量管理的会议,并汇报所管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按规定提交相关报表、资料。

第24条各二级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直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其工程施工质量负技术总责,并应认真履行以下技术职责:

24.1协助工程处长或项目经理具体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4.2负责接受设计/监理单位、公司有关技术部门组织的技术交底,并根据下达的任务,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项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对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并对有关重要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4.3主持本项目的图纸自审工作,参与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24.4负责现场施工图纸的签证,协调设计变更,并负责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有关设计变更的建议;

24.5负责指导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下简称“四新”)在工程中的推广使用,并负责编制其作业指导文件;

24.6负责确认或界定所管在建工程特殊过程或关键性过程并负责审批其作业指导文件;

24.7主持所管在建工程内部的竣工资料预验收,检查和指导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24.8负责所管在建工程质量一般不合格的判定与处置,并对整改的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24.9参加所管在建工程重大质量隐患的排查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4.10参加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竣工验收和交付。

第25条项目质量检验员对规定的工程半成品、重要工序、重要原材料的质量检验负责,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25.1负责所管工程从施工到竣工各阶段工程原材料实体(重要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检验、验证和评定;

25.2负责项目检验计划的实施和工程质量的日常巡查,监督施工人员的施工活动过程,查出质量违章、违规行为;

25.3负责组织对工程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分析、评审和处置;

25.4参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建设或监理单位以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的质量检查(审核)和重大质量问题、隐患或事故的查处,并负责对实施的相关整改行动的监督;

25.5参加项目质量分析会议,收集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

人汇报工程质量方面的各种信息。

第26条项目施工员/工长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并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26.1负责组织、指导施工队、班组工人按现行施工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进行施工,并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6.2负责组织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或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并确保全部合格;

26.3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施工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隐患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26.4负责对所管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教育,组织本班组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26.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技术交底、质量例会和质量检查,并汇报有关工作。

第27条各工程处、直管项目部的材料员/物资采购员及其他与工程施工质量直接有关的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其质量职责。

第5章质量检查与整改

第28条公司及各二级施工单位应把质量检查作为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质量要求、技术复杂程度、人员素质和项目部自身质量管理状况等情况经常性地、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对在建施工项目的现场质量检查活动。

第29条公司工程技术处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归口负责部门,负责公司质量检查活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

质量检查。工程处处长或分管质量副处长、直管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质量检查。

第30条检查的形式应有多样性,应包括公司内部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部门的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性检查、工序的“三检”(自检、交接检和专职检,下同)和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试验)性检查、单位(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气候、季节性检查和施工项目质检员现场日常性的巡回检查。

第31条对于有关建设单位及公司确定的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以及现场管理差的工程,公司应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并应根据工程进展状况,易发质量问题的重要质量控制点(环节、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检查、指导和帮助。

第32条公司应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较全面的质量抽查活动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专业检查,结合重大气候、环境变化进行季节性检查;二级施工单位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较全面的质量检查;直管项目部应至少每周组织一次较全面的质量检查并应有质检人员进行日常性巡回检查;施工队(班组)应进行每天的“三检”。

第33条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训和查事故处理,具体地包括以下内容:

33.1有没有开展全员质量意识、质量政策、法规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并对入场或上岗人员进行了相关技术、质量教育及岗前培训。

33.2各级的质量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建立、健全

质量教育培训、质量检查及质量目标考核、质量隐患、事故排查、查处等制度;

33.3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质量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完整,并经报审(批),质量监督备案手续是否完成,有关施工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及公司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对于重要(关键、特殊)过程(工序)施工是否有经批准的质量预控措施方案;

33.4是否按有关专项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资料档案,并明确专职的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资料、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3.5对于从事关键、特殊施工过程的人员,是否查验考核其资格、能力;作业前是否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工作;重要施工设备(周转材料)及质量检测装置是否被确认完好、可靠后投入使用;实施质量通病、重要质量预控措施方案时是否有专人监控;

33.6对重要原材料(A类)、构配件采购活动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并在原有的或经新评价合格列入的《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确定。进场的重要物资是否按《公司物资(工程原材料)进货验收规则》进行验收,或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复检合格才投入使用;

33.7对于重点控制工序或采用“四新”工序、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相关监督检查单位、部门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

33.8查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处理。

第34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检查单位或部门应明确整

改要求或意见。责任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按“三定”原则(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处置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检查单位;检查单位或部门应跟踪整改处置情况,以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6章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第35条根据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造成的危害,将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严重和一般质量事故这三种。

35.1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因工程质量造成1人死亡,2人以上重伤,或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质量事故;

35.2严重质量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造成2人以下重伤,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事故;

35.3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影响结构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并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事故。

第36条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到公司,同时报告建设、监理和政府或行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公司根据质量事故情况立即派有关部门人员或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驻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或协助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与有关方协调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第37条二级施工单位、直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主动或积极配合监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建议或要求及时提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置、整改的具体方案,并组织人力、物力实施整改,整改后工程质量必须经有关单位验收,确保

符合有关整改方案的要求,以达到工程项目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38条其他质量问题的处置执行公司管理体系相关程序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6章考核及奖惩

第39条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考核的依据《公司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考核的方法以定期阶段性考核为主。

39.1公司负责对各二级施工单位及公司直管项目部进行质量目标、指标及管理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领导,工程技术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参加。

39.2各二级施工单位负责对其所管项目部进行质量目标、指标及管理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情况及结果报公司工程技术处,作为公司实行奖惩及评优的依据。

第40条凡有下列情况的,公司对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如下奖励:

40.1 单位工程获得国家级奖,如:“鲁班奖”的,公司将按收取管理费的50%标准,予以奖励;属联营工程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优质联营方名录》,并可享受公司承揽、承包工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公司无条件地向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该项目经理参加评优;

40.2 单位工程获得省级奖,如“天府杯”奖的,公司按收取管理费的30%标准,予以奖励;属联营工程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优质联营方名录》,并可享受公司承揽、承包工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公司无条件地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该项目经理参加评优;

40.3单位工程获得省会城市级奖,如“芙蓉杯”奖的,公司按收取管

理费的20%标准,予以奖励;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优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并可享受公司承揽、承包工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公司无条件地向省会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该项目经理参加评优;

40.4单位工程获得设区的市级奖,如“金福杯”奖的,公司按收取管理费的10%标准,予以奖励;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优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公司无条件地向设区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该项目经理参加评优;

40.5单位工程获得被建设单位等单位认定为优质工程的,公司按收取管理费的5%标准,予以奖励;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优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公司无条件把该项目经理部及项目经理列入公司拟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41条凡有下列情况的,除由项目部全部承担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含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罚款)外,公司还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41.1造成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对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罚款10万元,其项目经理罚款1万元;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不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项目经理将被纳入《公司不良项目经理名录》,5年内公司不与其工程施工合作或分包;

41.2造成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并对公司信誉造成较大影响的,罚款5万元,其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不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项目经理将被纳入《公司不良项目经理名录》,3年内公司不与其工程施工合作或分包;

41.3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1次罚款2万元;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不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项目经理将被纳入《公司不良项目经理名录》,2年内公司不与其工程施工合作或分包;

41.4 若因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还将并列执行公司安全事故的处罚。

第42条凡有下列情况的,公司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42.1由于项目部施工管理极度混乱,违法、违规施工严重,虽未造成质量事故,但一般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并造成公司被当地政府建设主管监督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处罚,并被列入地级市的市场禁入1年以上的,或被列入省、区、直辖市禁入半年以上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罚款10万元;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不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项目经理将被纳入《公司不良项目经理名录》,5年内公司不与其工程施工合作或分包;

42.2由于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混乱,违法、违规施工较严重,虽未造成质量事故,但造成公司被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处罚,并被列入地级市的市场禁入半年以上的,或被地级市以上新闻媒体点名暴光或通报批评的,罚款5万元;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不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项目经理将被纳入《公司不良项目经理名录》,3年内公司不与其工程施工合作或分包;

42.3由于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较混乱,被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勒令停工整改2次以上(累计30天以上)的,罚款2万元;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将被纳入《公司不良联营或分包方名录》,项目经

理将被纳入《公司不良项目经理名录》,2年内公司不与其工程施工合作或分包;

42.4由于项目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管理差,2次以上被公司勒令停工整改的,或3次以上被公司书面勒令限期整改的,罚款1万元;属联营或分包的工程,联营或分包方及其项目经理将在下次联营或分包前被进行重新评价,上交管理费将上浮1-2%。

第43条公司对其他质量管理行为的处罚执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44条公司结合现场质量检查和阶段性考核情况,由公司工程技术处直接提出奖励及处罚建议,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经理批准后执行。各二级施工单位负责人依据本办法及相关办法负责对其所管项目部作出处罚决定,或直接向公司提出书面奖励建议,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研究决定。二级施工单位所作出处罚决定应在公司质量办公会上向公司汇报说明。

第7章附则

第45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处负责解释。有关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公司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46条本办法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1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所属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必须贯穿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第三条公司在对从事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的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设计、勘察和构配件、设备器材、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单位与个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工程部门应鼓励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二章公司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程序以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组织有关部室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法国家规定降低质量标准。第八条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照合同 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拨付。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条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 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 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公司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如实上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和伤员抢救工作,并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第十三条公司有关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章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组长1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2 人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组员 4 人,分别由总工程师、工程部负责人、安质部负责人及综合部负责人担任。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组成:公司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综合部、总工办。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 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制度 5.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第三章公司有关部门、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七条安全领导小组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1. 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服从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服 从行业管理。2. 负责公司安全制度建设,确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和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公司的各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流程

质量管理流程 一、质量策划 1、建立质量管理目标 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将质量管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及架子队,并提出控制措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包保责任状。 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是:全标段杜绝一切质量事故,整体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北京地铁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合格、全面创优、确保局优和北京市优、争创国优。 依据是: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证据是: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包保责任状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现场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及架子队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2)、建立纵向从上到下直接指导,从下到上逐级保证。横向相互支持和督促的质量保证体系。 (3)、明确全员的质量职责 见五电安【2011】104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8至12页第19至25条依据是: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证据: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3、进行开工前施工调查 为了掌握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法,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部、安质部、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安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调查。形成施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区段划分、施工队伍驻地、大小临时设施、中心料库设置、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法等。 依据: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证据:施工调查报告

4、设计文件审核与复查 (1)项目部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及有关部门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清理设计文件和图纸是否齐全、完备,了解掌握设计标准、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条件,审核相关工程的联系、各专业的配套衔接关系,审核施工过渡方案、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工程数量(重点:列出合同数量和施工图数量清单,找出存在的差异)以及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费率等。 (2)架子队核对:由架子队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逐个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对;审核要有可追溯性的完整记录。审核内容:审核建筑物空间位置和相互关系、结构形式、各部尺寸(对照有关的标准设计图进行核对),审核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设计数量(重点:列出施工图数量和定测数量清单,找出存在的差异)。 依据: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证据:设计审核记录 5、编制质量计划 由项目总工根据合同规定和施工调查情况组织编写《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岗位职责、控制程序、施工总体计划和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 6、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规划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文件,是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规划,是组织施工的行动纲领,是检查和监督工程实施的主要依据。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编制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协议、纪要、施工调查报告、项目成本分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技术管理标准等,经(谁审批?)审批后报公司工程、安质部 创优规划是项目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工程部组织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批后七天内报公司工程、安质部 项目主管工程师根据施规、验标及设计文件,负责编制专业技术标准、专业技术安全标准及施工工艺标准,经项目总工审批后发项目部架子队实施。 7、整章建制 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我们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12项,具体如下: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 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 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0—100元/处 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 导致砼鼓凸 50—100元/处 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 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 50—100元/处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2( 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

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4(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50-1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

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24小时内补发手续,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七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以书面方

施工单位-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建设工程公司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增进用户对公司的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施工单位和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下简称直管项目部)所承建施工的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总包及分包的质量管理。 第3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公司及各二级施工单位都必须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或特种安装许可范围承揽相应的工程施工业务。 第4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5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或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2章质量方针、目标 第6条公司坚持“诚信守法,防控结合,持续改进,精铸工程,关爱生命,改善环境,业主满意,员工满意,公众满意”的质量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好质量”、“质量管理,人人有责”和“质量活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树立“用户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 第7条公司的近期的质量目标是: 1、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2、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0%以上; 3、交付三年内的工程回访率85%以上; 4、业主的满意度达85%; 5、实现业主或公司提出的创优争杯目标。 第8条公司的质量目标将结合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进行目标分解,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并考核。 第3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9条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工程技术处、项目开发处、安全生产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技术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关职责见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具体负责本单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2( 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4(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编制: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审批: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科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贵州省金沙县源石大桥危桥改造抢险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得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得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得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与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得申请资料,报工程施工监理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与“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监理单位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七天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得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得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得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得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得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得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地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得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合同中约定得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得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要人员,并持证上岗。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监理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按200元/人/天处罚,并限期到位。 2、施工单位得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得,由监理单位提出责令施工单位7天内调整人员。 3、施工单位编制得各项方案与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得,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无交底记录得,每次每项罚款2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罚款2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必须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得,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返工整改,返工期间产生得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得,每发生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6、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警告不改正得,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7、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得施工方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得,每发生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得权力。 8、对于监理单位下发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由项目经理

公司 项目 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第二条企业每年的质量目标作为年度质量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与质量相关之各项作业,各有关部门应负责分管的质量目标项目的制定和统计工作,遵循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第三条(制定与发放)技术工程部根据当年质量目标实施情况,于年底制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直接呈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质量目标”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做为当年质量工作的依据和努力方向。定量目标应规定数据收集和汇总统计部门。第四条(统计、核查与修订)定量目标的统计部门对分管项目定时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季度将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内部质量审核时亦做为检查内容之一。年度质量目标的修订,需经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报总经理批准。第三章质量策划控制第五条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等时机,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质量策划,以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质量策划根

据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过程。 第六条质量计划是在质量体系框架内,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企业分管品质工作的领导主导产品的质量策划,组织编制质量计划。研发产品部负责新产品的立项、设计文件的输出、部品承认 书的编制。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及完善产品的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参与产品的质量验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质量计划。第 七条质量计划制定具体为: 1.研发产品部在新产品开发、 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时机,应由专人立项并编制“项目企划书”,企划书应对产品的性能指标、市场价位、目标成本、研发费用等 作出规则,确保研发阶段产品品质。企业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可行 性评审。 2.项目立项后,须确定项目经理、制订“项目控制计 划书”。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分管领导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样机交 付评审时,应按规范要求输出齐套的设计文件,并通过样机鉴定 验证,必须达到EMC、安规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样机 设计完成后,企业分管领导会同项目组、技术工程部、计划部、 采购部、品管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 参加,根据企划书对样机设计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样机软 硬件配置的合理性、结构的可靠性、产品技术水平的适切性、投 产的工艺性以及整机成本测算的盈利性等。根据评审结果,必要 时作出相应修改。 4.样机通过评审后,应制订试生产计划,选择 合格供应商,准备试生产相关的临时性技术文件、规范等。使新 部品进货检验和试生产顺利衔接。5.计划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安排部品的采购、齐套。 6.技术工程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和有 关设计文件资料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主导产品试生 产验证以及工艺流程的完善和补充。 7.研发产品部项目组跟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勇创·凯旋城工程 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二、建设处主任职责 (2) 三、建设处专责安全人员职责 (3)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4)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5) 六、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5) 七、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6) 八、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7) 九、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0)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根据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 依据印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3 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4 委托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5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8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9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职责 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4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5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委托监理单位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方案和施工方案。 6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设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所有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施工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保证工程质量,领导是关键,特别是各级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其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第四条公司鼓励职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目标。 第二章目标管理 第六条公司通过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年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合同履约率100%,单位工程一次质量检验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克服质量通病。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结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创优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通过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过程检查等方式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 各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创优规划于工程开工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与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先进管理单位评选、先进个人评选有机结合,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员工的工资分配挂钩,达不到既定质量管理目标时行使一票否决权。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 法正式版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的预防控制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承包本商的所有施工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组: 安全部经理:范 安全部副经理:潘沈 成员:宗王 (二)领导组的职责: 1、组长的职责: (1)对施工单位建设督查工作领导组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作业总工、相关人员对在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作定期、定时、或其他形式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作业的行为立即纠正、教育帮助或处罚,严重时停工整顿,以会议形式使应受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 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3项目部 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3.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3.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3.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部备案。 4.3.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3.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3.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3.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3.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3.6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宗团 副组长:李振举周书宝王俊庄 组员:伍俊张有青王亮焦明刚门浩孙彦银 三、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劳务。 1

6)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规 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 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 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5)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队队长 对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交 底组织施工并督促检查。 2)认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工作,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 织质量公关。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3)掌握好施工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搞好文明施工 4)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着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班组长(工长) 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规程、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开展质量教,落实创优措施。 3)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时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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