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市体规划2030年版

安庆市城市体规划2030年版
安庆市城市体规划2030年版

一、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文

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安庆市坐落在安徽省西南部,地处皖、赣、鄂三省结合部,长江中下游的北岸,东南、南、西南分别与本省铜陵市、池州市和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东北与本省巢湖市接壤,西接湖北省黄冈市,北与本省六安市毗邻。市区沿长江距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分别为692、300、433、1000公里,沿公路距上海、南京、合肥、池州、九江、黄石分别为580、300、160、60、300、300公里。

安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宜城"。现辖8县(市)3区,桐城市和怀宁、枞阳、潜山、望江、太湖、宿松、岳西七县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04%。市区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21平方公里。

面对国家层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出台,宁安高铁、江北高速(公路)、800万吨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设施对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城乡规划法对城乡问题和规划实践的思考等,为主动承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安庆的要求,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影响,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导安庆城市建设,安庆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及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与09年3月由完成对上版总规进行评估,09年4月省政府批准修编总体规划,同月由北京市规划院和安庆市规划院一起开始编制工作;09年1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审查会;2010年5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总规纲要审查会;整个编制过程在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精心组织下,于2011年0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总规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及省内权威专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担任主任委员,并对安庆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城乡统筹及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2011年03月通过省规委会审查;2012年0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

包括安庆市区(辖大观、迎江、宜秀三个行政区)和皖河农场,总面积901平方公里。其中安庆市区821平方公里,皖河农场80平方公里。

三、规划层次

1.市域:包括安庆市区、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望江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包括安庆市区和皖河农场,总面积901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安庆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180平方公里。

四、城市发展总体目标

宜居城市、文化名城、区域性中心城市、制造业基地、旅游胜地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安庆市域总面积为15398平方公里,市域现状总人口约627万人,其中:市辖区总人口约90万人。市域内现状总计乡镇153个,其中建制镇97个。

一、市域规划人口

2015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56万人左右,2020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75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规模为710万人左右。

二、市域城镇化水平

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58%,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2%。依据市域人口预测,2015年总人口规模按656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40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规模按675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90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按710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495万人左右。

三、次区域划分

整个安庆市域划分为安庆中心都市区、桐潜重点发展区、西南沿江发展区、西北生态发展区四个次区域。

1、安庆中心都市区.区域空间范围

安庆市规划区,包括安庆市市辖三区和皖河农场;枞阳县城所在地(枞阳镇)、官埠桥镇、铁铜乡;怀宁县城所在地(高河镇)、洪铺镇、月山镇、凉亭乡、茶岭镇、石镜乡;桐城的鲟鱼镇。

2、桐潜重点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桐城市区所在地、孔城镇、范岗镇、青草镇、大关镇、金神镇、新渡镇、双港镇、吕亭镇、嬉子湖镇;潜山的县城所在地(梅城镇)、源潭镇、余井镇、黄铺镇、王河镇、油坝乡、黄泥镇;怀宁的金拱镇、马庙镇、公岭镇、三桥镇、黄墩镇、平山镇、黄龙镇、江镇镇、小市镇、秀山乡、清河乡;枞阳的汤沟镇、义津镇、钱桥镇、项铺镇、横埠镇、周潭镇、麒麟镇、浮山镇、老洲镇、函山镇、陈瑶湖镇、风仪乡、长沙乡、会宫乡、雨坛乡、金社乡、白湖乡、钱铺乡、白梅乡。

3、西南沿江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望江全县域;太湖县城所在地(晋熙镇)、新仓镇、徐桥镇、江塘乡、大石乡、小池镇、城西镇;宿松县城所在地(孚玉镇)、复兴镇、许岭镇、下仓镇、长铺镇、破凉镇汇口镇、凉

亭镇、河塌乡、高岭乡、程岭乡、千岭乡、九姑乡、五里乡、佐坝乡、洲头乡、趾凤乡;怀宁的腊树镇、石牌镇、雷埠乡。

4、西北生态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岳西全县域;太湖的北中镇、百里镇、弥陀镇、牛镇镇、汤泉乡、刘畈乡、天华镇、寺前镇;宿松的北浴乡、柳坪乡、陈汉乡、隘口乡、二郎镇;潜山的黄柏镇、水吼镇、天柱山镇、官庄镇、槎水镇、痘姆乡、五庙乡、龙潭乡、塔畈乡;桐城的唐湾镇、黄甲镇。

四、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分为5级,分别是市域中心城市1个(安庆中心城区),市域次中心城市3个(桐城、潜山、宿松),县域中心城市5个(怀宁、枞阳、望江、太湖、岳西),中心镇25个,一般镇42个。

1.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分为8级,分别是大于

100万人的城市1个,为安庆市中心城区;30—50万人的城市3个,分别为桐城城区、潜山城区和宿松城区;15—30万人的城市5个,分别为枞阳、怀宁、望江、太湖和岳西城区;10—15万人的城镇2个;5—10万人的城镇3个;3—5万人的城镇5个;1—3万人的城镇12个;小于1万人的城镇45个。

六、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安庆中心镇以上等级城镇的城镇职能划分为综合型、商贸型、工业商贸型、旅游服务型、旅游工业型、交通物流型、农业服务型等7种类型。

综合型城镇包括安庆中心城区以及石牌镇、许岭镇、汤沟镇等3个镇;商贸型城镇包括徐桥、弥陀、复兴3个镇;工业商贸型城镇包括桐城、宿松、枞阳、怀宁、望江5个县中心城区和新港、月山、黄墩、源潭、长岭、黄铺、菖蒲、金神8个镇;旅游工业型城镇主要为潜山县城;旅游服务型城镇包括太湖、岳西2个县城和孔城、浮山、司空山、寺前、凉亭、主簿、水吼7个镇;交通物流型城镇包括横埠、大关2个镇;农业服务型城镇包括来榜镇、高士镇2个镇。

七、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从分散型向点轴集中网络型转化,在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市区域地位的基础上,加强市域城镇发展轴线上的城镇建设。

(二)、市域城镇呈“一圈两带一轴”的空间结构。

1、“一圈”:安庆中心城区与枞阳、怀宁县城及周边海口、月山、茶岭等城镇共同组成圈状的安庆中心都市区。

2、“两带”:依托长江水运和规划江北高速公路形成沿江城镇发展带;沿沪渝高速、合九铁路的山前平原城镇发展带。

3、“一轴”:安庆至怀宁、潜山、岳西的沿206国道和318国道纵向延伸的“安怀潜岳”城镇发展轴。

八、旅游发展规划

1、市域旅游分区

根据安庆市旅游资源的分布特征及与其相关的交通、城镇和其他社会经济条件,将安庆市划分为西北生态旅游区、西南沿江山水旅游区、东北文化休闲旅游区和安庆城郊旅游区四个旅游区。

2、旅游服务中心规划

旅游接待中心分为三级:一个旅游服务主中心,三个旅游服务次中心,以及设于主要旅游景区中心城镇的三级服务中心。安庆市中心城区建设成旅游服务主中心。安庆市旅游服务次中心分别设置在桐城、宿松城区和潜山的天柱山。

九、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机场规划

近期保留安庆机场的民航功能,并进一步加快改扩建工作,远期随着民航客运需求量的增长,机场需另行选址建设。

2、铁路规划

建成宁安城际铁路;新建合肥-安庆-九江城际铁路、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实施合九铁路扩能改造;规划研究安庆-黄岗城际铁路和南京-江北集中区-安庆铁路。

3、公路网规划

规划由“三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和国道、省道构成区域的快速公路交通系统。

2、加快连接各县(市)城区的公路建设,提升道路等级,加强国道和连接各中心镇的一级公路的建设,尤其应加强各发展轴线的通道建设,为承接长江三角洲产业带的转移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

4、区域过江通道

规划12处公路跨江通道和1处铁路跨江通道。

第三章安庆中心都市区规划

一、安庆中心都市区范围

安庆中心都市区包括安庆中心城区、枞阳县城、怀宁县城、海口镇、皖河农场和月山镇等,简称“大宜城”。规划在”大宜城”的区域范围内形成“一主三副,两带多点”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二、安庆中心都市区交通体系

大宜城城镇群的道路网骨架主要由三条快速路和周边四条高速公路、以及区域内重要的交通联系性主干路一起形成。

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

一、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包括安庆市区(共辖大观、迎江、宜秀三个行政区)和皖河农场,总面积901平方公里。其中安庆市区821平方公里,皖河农场80平方公里。

二、人口和用地规模

规划总人口共计20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为180万人,镇区城镇人口为13万人,村庄人口7万人。镇区城镇人口中,海口镇占10万人,罗岭镇占3万人。

规划区内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共计210.6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180

平方公里,人均100平方米;镇区城镇建设用地15.6平方公里,其中海口12平方公里,罗岭3.6平方公里,人均120平方米;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庆园区用地面积为15平方公里。

三、重点区域规划空间指引

(一)、大龙山—破罡湖风景旅游区

以大龙山森林公园和破罡湖湿地保护区为主的风景旅游区,控制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旅游产业。

(二)、环石门湖区域

围绕安庆集中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石油化工等相关产业,是城市未来重点产业发展区域。(三)、白泽湖区域

是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导的新城拓展区,以商业居住为主,不宜发展工业。(四)、五横罗岭区域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建设宜居生活组团。

四、规划区镇乡发展指引

(一)、海口镇

近期重点发展蔬菜种植、都市农业、休闲旅游、加工制造业等产业,在用地、交通、市政等方面考虑同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发展;远期发展成为沿江城镇发展带上的重要结点。(二)、罗岭镇

依托自然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和山区特色农产品资源,促进产业由一产向三产转移,以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带动城镇发展、农民增收。

(三)、新洲乡

新洲乡考虑城市防洪和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引导乡村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乡域用地可作为蔬菜基地,可适度发展生态休闲旅游。

(四)、其他乡镇

现状的杨桥、大龙山、五横、白泽湖、老峰、长风、龙狮桥、十里铺等镇区(集镇)纳入主城区统一规划。

(五)、皖河农场

近期控制发展,远期依托港口优势发展物流产业、农副产品加工、农业观光旅游等产业,成为沿江城镇发展带上的重要结点。

五、产业集中区安庆园区发展指引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确定的产业集中区安庆园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山口区域。

集中区要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加强园区废水、废气的集中治理和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处置。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

第五章中心城区规划

一、城市主要职能

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商贸物流中心;安徽省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安徽省以石化、轻纺和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基地

二、城市性质

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先进制造业和文化旅游基地,综合交通枢纽,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皖、鄂、赣三省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三、城市人口、用地规模

安庆市中心城区总人口至2015年约为115万人,至2020年约为140万人,至2030年约为180万人。

安庆市中心城区总用地至2015年控制在115平方公里以内;至2020年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控制在180平方公里以内。

四、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综合自然条件分析、建设用地分析和用地经济性分析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的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东进北扩、环山发展”的发展策略,在上版总规的基础上向北(白泽湖方向)和环山(杨桥、五横、罗岭)发展,形成“滨江、襟湖、环山”的城市空间布局。逐渐形成“一城两翼,两心七片、山水交融、环状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

五、用地布局

将现状市区与近郊乡镇——龙山镇、山口乡、白泽湖乡,近郊风景区——大龙山风景名胜区、沿江湿地保护区,按照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城市需要进行空间组合。保护大龙山风景名胜区和破罡湖水系的湿地保护区,使山、水、城融为一体,形成“一城两翼,两心七片、山水交融、环状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中心城区总的空间结构为“主城区+外围组团”,其中“主城区”的结构又可概括为“一城两翼”。

安庆市区现有长江一桥(合安高速)1座,在建跨江铁路大桥(长风港)1座。规划预留5条过江通道:其中长江二桥经潜江路同大渡口地区衔接;长江三桥位于海口镇,跨越长江后与大渡口协作区西区相衔接;长江四桥跨新洲乡与环城北路(在市中心区替代318国道)相连,为318国道的联络通道;长江五桥经长风港北侧联系城区快速通道与江南高速;过江隧道平行于宁安城际铁路大桥,东跨长江后将安庆与池州相连接。

八、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一)、道路网规划格局

中心城区道路网布局也是以东西向道路为主,呈方格网式布局。中心城区道路网主骨架由3条快速路、50条主干路构成,其中:区域性城市主干路18条,联络线城市主干路32条。(二)、道路等级标准

根据道路功能,将中心城区的道路按功能划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城市快速路:是全市性快速交通走廊、供汽车连续快速行驶的专用道路。快速路为长距离出行服务,疏导跨区交通,是中心地区与周边市县(怀宁、皖河农场、池州等)之间,中心城干道与其他县市联系的主要交通联系通道。城市快速路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与城市其他道路相交均为立交,进出口全部控制。快速路两侧均应设置辅路以联系两侧进出口,为车辆进出快速路提供方便,同时为地区交通,包括非机动车交通提供服务。快速路设计车速为60~80公里/小时。

(三)、中心城区道路网布局

1、中心城快速路系统有3条快速路组成。

①站南路,起自中心城西侧的江北高速公路,向东连接山口组团,中心城北部地区,跨过长江,联系池州市。

②安怀快线,起自中心城西侧站南路,向北连接怀宁县。

③安皖快线,起自山口组团西侧的站南路,向南联系海口组团西侧以及皖河农场等区域。

2、中心城区主干路系统

中心城区主干路由区域性主干路和联络线主干路两部分组成。区域性主干路联系安庆市区各组团,包括主城区、山口组团、海口镇、罗岭镇、大龙山组团以及老城区之间的交通联系;联络线主干路联系区域性主干路,将上述道路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主干路系统共同构成了覆盖中心城区各区域分布均衡的道路网骨架。

3、次干路和支路系统规划

为方便居民出行,在干路之间布置合理、间距适中的支路系统。中心城区支路总长度应占道路网总长度的40~50%。

九、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从自然生态环境出发,充分利用其得天独厚的“两面云山,两方临水”的自然风貌特色,塑造主城外围的绿色生态空间,同时以景观道路、防护绿地组成的绿色廊道为纽带,与主城区的公园、游园、街头绿地等绿地斑块串联起来,共同构成“一轴七核、一带四楔、多园多廊”的绿地系统格局。

规划中心城区公共绿地面积为19.4平方公里,石化特别政策区内有不少于70%,约2.58的用地为公共绿地,共计公共绿地总面积21.98平方公里,人均12.2平方米。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一、近期发展目标

1.至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2 %;全市GDP总量达到156

2.4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38万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

2.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15 km2,城市人口115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3.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左右,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工业废水实现100%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率达到100%。

二、近期建设重点

1.按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标准建设东部城市中心;

2.启动老城区的整体保护和更新工作;

3.启动杨桥组团南部区域;

4.按环评要求建成石化项目周边的防护隔离地区;

5.积极推进长风港区铁(路)、公(路)、水(运)联运项目。

6.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7.保育西部和北部山体、破罡湖、石塘湖、石门湖以及各级湖泊、水网生态系统,加强生态林地、生态湿地、生态廊道等生态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送审稿)

安庆市城乡规划局2016.6.27

目录 第1章总则 (1) 第2章建设用地 (2) 第3章开发强度 (6) 第4章建筑间距 (9) 第5章建筑退让 (15) 第6章绿地控制 (20) 第7章环境景观 (26) 第8章综合交通 (31) 第9章特别控制 (40) 第10章单元控制 (44) 第11章配套设施 (47) 第12章附则 (56) 附录A:名词解释 (57) 附录B:计算规则 (61) 附录C: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66) 附录D:附图 (77)

说明:1、本稿仿宋斜体字为技术管理规定或补充规定延续的条款;2、其他正文为根据最新政策、规范要求等新增条款。 第1章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有序建设,塑造城市特色,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安庆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定本通则。 1.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建设,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山口片区)建设用地使用和规划管理依据本通则执行。 独立工矿区、以及海口、罗岭、皖河农场等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参照本通则执行。 风景名胜区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乡、村庄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1.3 控规管理体系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由“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两部分组成。“控规通则”是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通用性规划管理规定,以整体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地块控规”是具体项目地块开发建设的个案性规划管理规定,以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 “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经法定程序审批后,是城乡规划

巴中市公共交通规划

《巴中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战略之重:巴中市位于中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作为“成西渝城市群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北上东进出川的核心门户、川东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成渝- 关天经济区的交通 连接桥梁”,巴中 需要高度重视公交 优先发展,明确秦 巴山区示范作用。 转型之际:城市空间发展的重大转型给巴中市中心城区的公交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单一模式的常规地面公交已无法适应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需求。经开区和恩阳区的开发建设,迫切需要快速化、集约化的出行方式促进以公交导向的紧凑型开发,多模式与精细化之路将是巴中公交发展的大势所趋。 矛盾之制:受制于狭长带状的城市空间结构,巴中老城区路网扩容能力有限,对外大通道不在、运输方式单一、道路网等级低、建设资金缺乏等造成交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

盾越来越突出。公共交通与小汽车之间的博弈必将在客流、 路权等资源 竞争上愈演 愈烈,这要求 巴中加快确 立公共交通 体系在综合 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健康城市交通结构的形成以制约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发展,防止拥堵蔓延化和常态化发展。 品质之诉:巴中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巴中市中心城区的总体发展目标为:“以发展资源深加工、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和旅游为主,具有巴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其中恩阳区定位为宜居新城,经开区定位为宜居宜业新城。为落实巴中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生态型城市的发展愿景,需强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巴文化特色的城市公交体系。

建埠以来青岛城市空间结构的变迁与发展

建埠以来青岛城市空间结构的变迁与发展 3 冷 静 (青岛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所,山东青岛266071) 摘要:自1891年开埠以来,青岛的城市空间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无名的小渔村,到带状的狭长城市,再到今天拥湾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00多年的城市发展历程,实际上也是青岛城市建设与发展思维不断成熟、更加科学的历程。每一次城市发展思维的变革,都会带来城市空间结构的巨大变化,随之会带来城市发展的一次飞跃。 关键词:青岛;建埠;城市空间结构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2698(2009)0320006205 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南端,东经120°22′,北纬36°4′,东、南濒临黄海,西、北连接内陆。市域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市总户籍人口762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76万人。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青岛一直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现辖7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代管5个县级市(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 一、建埠以来青岛区划的历史沿革 青岛在建制前属即墨县仁化乡管辖,因胶州湾而显其胜。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国海军舰船的威胁,清政府于1891年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驻防青岛,在青岛村东侧建总兵衙门,这一年被认为是青岛市建制的开始。此后,这一区域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传统市镇,至1897年,市区人口约1.4万人。同年11月14日,德国借口山东巨野教案,派远东舰队强占胶州湾。1898年3月6日,德国与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使青岛以“租借地”的名义成为德国的殖民地,租期99年,由此开始进入了现代化的城市建设时期。 1891年~1898年是清政府管辖时期。1898年~1914年是德国占领青岛时期。 1914年~1922年是日本第一次占领青岛时期。1922年~1929年在青岛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 1929年~1938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1929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945年是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时期。 1945年~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设立 青岛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成立人民政府,改为 省辖地级市,下设市北、市南、台西、台东、四沧、李村、浮山7区及即墨县、胶县、胶南县三县。 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政务院1951年6月6日批准)。 撤销青岛市四沧区、浮山区、李村区,设立四方区、沧口区(内务部1951年8月16日批准)。青岛市的即墨县划归莱阳专区;胶县、胶南县划归昌潍专区(国务院1961年5月23日批准)。撤销青岛市崂山郊区,设立崂山县,驻李村(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撤销青岛市台西区,并入市南区、市北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12月8日批准)。 烟台地区的即墨县;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78年11月17日批准)。设立青岛市黄岛区,以胶县的黄岛、薛家岛、辛安3个公社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78年11月27日批准)。 原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原烟台地区的莱西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国务院1987年2月12日批准)。 撤销崂山县,设立青岛市崂山区(国务院1988年 6 第22卷第3期2009年9月 学报Journal of Qingdao Technical College Vol.22No.3 Sep.2009 3 收稿日期:2009207213 作者简介:冷静(19742),男,山东乳山人,副研究员。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关于对《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修改的说明 (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已试行两年多,《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结合两年来的实际运用以及兄弟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我们将《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宗旨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注重以人为本,强调人性化管理。下面,就我们的修改内容重点向大家进行说明: 1、适用范围的界定原《技术规定》适用范围是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依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修改为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范围。(第1条) 2、老、旧、新区建设提出新要求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政府领导的指示以及市民网站的意见,结合我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具体要求,我局在《技术规定》中对老、旧、新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城区以“双增双减”为基本原则;旧区要优化、调整用地布局结构,加强河湖水系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新区以“建设一片、配套一片、成景一片”为目标;(第17、18条) 3、日照标准进一步提高在原《技术规定》中对高层进行日照分析要求用累计法计算。鉴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维权意识逐日加强。仍按简单的日照累计法计算建筑物的间距,经常造成被遮挡的既有建筑物内的居民提出异议。修改中对日照分析法计算间距提出了具体要求并

增加了“连续日照一个小时以上”的内容。(第39条) 4、临街建筑退让标准提高按照市政府宜政办秘[2009]47号文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第56条) 5、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进行了调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居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要求也在提高,停车难已成居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此,我们对住宅部分的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调整,保障性用房的标准也做了适当的修改。(第75条) 6、交通影响分析范围扩大按照市政府宜政办秘[2010]78号文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第82条)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两年多来,得到了诸多关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热心人员的关注,真诚地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和见解。我们结合实际应用过程中的体会以及设计、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对《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提请大家讨论,目的是为了将安庆市规划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谢谢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2012年12月 该通则已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地分类与空间布局 (1) 2.1用地分类 (1) 2.2混合用地混合使用 (11) 2.3用地规划与布局 (14) 2.4 居住用地布局 (15) 2.5 工业用地布局 (15) 2.6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16) 2.7 基本生态空间 (17) 2.8 城市绿地与广场 (18) 2.9 公共空间布局 (21) 第三章规划控制 (22) 3.1城市密度分区 (22) 3.2地块容积率 (22) 3.3建筑间距 (23) 3.4建筑退让 (27) 第四章建筑与景观风貌 (31) 4.1建筑空间与环境 (31) 4.2建筑单体 (33) 4.3建筑附属物 (33) 4.4建筑色彩、材质与照明 (33) 4.5绿色建筑 (34) 4.6组团风貌 (35) 4.7城市景观分区 (36) 4.8街区控制 (36) 第五章公共设施 (38) 5.1分级分类标准 (38) 5.2布局准则 (38)

5.3市级(含省市共建)、区级(含市区共建)公共设施 (39) 5.4社区级公共设施 (40) 5.5公共设施混合设置指引 (40) 第六章地下空间利用 (46) 6.1一般规定 (46) 6.2地下空间功能与设施 (47) 6.3地下空间附属设施 (48) 第七章交通设施 (49) 7.1城市道路 (49) 7.2公共交通 (52) 7.3停车场(库) (54) 7.4公共自行车 (57) 7.5交通综合体 (58) 7.6交通影响评价 (58) 第八章市政设施 (58) 8.1给水工程 (58) 8.2排水工程 (62) 8.3燃气工程 (68) 8.4电力工程 (73) 8.5热力工程 (78) 8.6通信工程 (78) 8.7环境卫生 (83) 8.8加油加气、公共充电站 (90) 8.9用地竖向 (91) 8.10 管线综合 (92) 8.11 综合防灾 (94) 第九章文化遗产保护 (95) 9.1历史文化保护区 (95) 9.2文物保护单位 (96)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巴中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巴中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通江、南江、平昌县城所在地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性质和适建范围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附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 2 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之后实施。 第八条新区土地出让原则上应整地块出让,特殊情况下可分块出让,但单块面积不得小于 2 万平方米。多层民用建筑建设用地小于2000 平方米,高层住宅用地小于3000 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建设用地小于3500 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但因特殊情况或特殊地段且确定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规划部门可准予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成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第三章土地使用强度及地块控制 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因特殊情况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定,但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对拆迁量较大、情况较复杂或建设用地、建设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可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确定。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相关法规、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二中公共建筑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核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建筑面积10% ,或者只有底层为商业或者办公的综合住宅,按住宅面积计算,建筑容积率按附表二中住宅的指标执行。

青岛城市规划(2006-2020)

青岛新城市规划 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凝聚了大批城市规划设计师历时5年智慧与心血的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开始向市民公示。规划显示,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5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扩容:七镇及胶南市区纳入新规划 本次规划,将区域研究范围扩大至整个山东半岛。市域为青岛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胶州市的营海等环胶州湾地区,以及滨海公路沿线的胶南城区和琅琊、泊里、鳌山卫、温泉、田横、王村、丰城7镇组成,总面积约287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7区组成,总面积1408平方公里。 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相比,新增了一市七镇,新增面积约870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达到2870平方公里。 城市框架: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 规划确立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全新空间发展战略,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以强化主城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为目标,以改造和提升青岛主中心、崂山及黄岛副中心为重点,全面增强主城的综合实力,提升主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2020年人口1200万 2050年经济达发达国城市水平 本次规划勾画出一幅宏大绚丽的未来城市蓝图: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跨海大桥引桥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说明书

目录 一、城市基本情况 (3) (一)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3) (二)自然环境 (4) (三)社会经济发展 (5) 二、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 (6) (一)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点 (7) (二)近几年规划建设实施情况 (9) 三、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原由及主要内容 (13) (一)影响城市发展的宏观因素分析 (13) (二)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修改的原因 (16) (三)关键问题的分析 (19) (三)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区域 (29) 四、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局部调整 (30) (一)指导思想 (30) (二)规划原则 (30) (三)规划依据 (32) (四)规划期限 (34) (五)城市规划区 (34) (六)城市性质 (34) (七)城市发展方向 (34)

(八)城市规模 (35) (九)城市结构 (35) 五、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36) (一)建设用地的现状特点 (37) (二)建设用地调整的目标 (38) (三)建设用地布局的局部调整思路 (38) (四)建设用地的总体调整 (40) (五)主要建设用地规划调整 (42) 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52) (一)综合交通建设目标 (52) (二)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52) (三)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53) 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4) (一)绿地系统建设的基本思路 (55)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7) 八、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58) 给水排水规划 (58) (二)电力电信网规划 (59) 九、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9) (一)近期建设规划措施 (59) (二)近期建设用地规划 (59) (三)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60)

胶州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胶州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2010—2030年)

目录 第一章胶州市概况 第一节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概况 第二节城市路网概况 第二章胶州市交通发展战略 第一节胶州市交通发展的需求预测 第二节胶州市的交通发展目标 第三节胶州市的交通发展战略 第三章胶州市交通规划范围及期限 第一节胶州市交通规划范围 第二节胶州市交通规划期限 第四章胶州市区域内路网规划 第一节胶州市乡镇间的路网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市区内交通网规划 第五章胶州市客运站交通规划 第一节胶州市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铁路客运枢纽规划 第六章胶州市交通管理规划及保障措施第一节胶州市交通管理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关于交通的相关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录

第一章胶州市概况 胶州市地处黄海之滨、胶州湾畔,因东南临胶州湾,以胶水而得名。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青岛地区第一个撤县设市。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45 平方公里,辖1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110万人,常住人口79万人,城区人口超过45万人。先后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中国秧歌之乡等荣誉称号。 胶州地处胶州湾腹地最深、最开阔的位置,济青、青兰、环胶州湾、同三四条高速公路和胶济、胶黄、胶新、胶济客运专线四条铁路贯穿境内,是内陆各省进出青岛、烟台、威海和通往青岛港、黄岛前湾港的重要门户。从半岛区域看,在东西走廊上,“三线两站”构筑起独特的区域价值。三线,即山东半岛“一体”发展的三条黄金通道,济青、青兰高速以及胶济铁路,胶州均处于咽喉位置。两站,即中铁联集青岛集装箱中心站以及胶济客运专线胶州市站。总投资7.1亿元的中铁联集青岛集装箱中心站是中国铁道部在全国设立的18个集装箱中心站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一个;胶济客运专线胶州市站是青岛。 第一节胶州市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概况 一、区域概况 胶州市属青岛市辖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部,胶州湾西北岸,东经为119°37′-120°12′,北纬为36°00′-36°30′。市域东南隅胶州湾与青岛市区相望,东南海岸线长25.5公里。全市东西横距51公里,南北纵距54.3公里,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胶州市辖13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2009年底总人口78.5258万人,总户数为23.8718户,农业人口49.8454万人,城市人口28.6804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36.52%。 胶州市是青岛市次级中心城市,处于山东省环胶州湾经济开放地带的前沿,南至青岛前湾港48公里,东距流亭国际机场35公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全方位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区位条件,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地。“十一五”期间被青岛市规划为划区的县级市。 胶州市地处胶东半岛与山东内陆的过渡地带,东邻即墨市、城阳区,西靠诸城市、高密市,南接胶南市,北连平度市。扼东西交通之咽喉,交通地位十分重要,现状交通较发达。胶济铁路与胶黄铁路在市区东部交汇,胶新铁路以胶州为起点,从市区西侧穿过,同三高速、济青高速、环胶州湾高速分别从市区西侧、北部、东南部穿过,在胶州、龙山、马店、营海留有出口,另有国道204、省道217、219、325公路等主要干线经过。 二、县域经济发展概况 胶州市现有人口78.5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9.85万人,2000至2006年,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59%,其中农业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36%。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总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544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21元。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9.8%。 胶州市的国民经济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和较快的发展速度,目前已形成了由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建材、矿产等42个主要行业和门类构成的工业生产体系。“九五”胶州市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为16.3%;“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124.9亿元增长至2006年的348.59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6.3%;“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124.9亿元增长至2006年的348.59亿元,年均增长17.8%。十年来平均增长率为18.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多。预计2010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于2013年1月21日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该规划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两化互动、三化联动、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为指导,按照巴中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及秦巴山片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和“与全省同步实施全面小康”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巴中的地域优势,积极融入川陕渝经济圈,加强与成渝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在产业转移、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互补衔接及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融合。充分发挥巴中作为“成渝西”中心城市重要腹地的战略后援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把巴中打造成“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 市域部分 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民生为动力,以打造生态、红色旅游产业、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枢纽作用、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规划到2015年,市域人口41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16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0%;到2020年,市域人口416万,市域城镇人口208万,城镇化水平达50%。

城镇空间结构 以“全域巴中”的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城乡规划全覆盖,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居民点、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和中心城区建设等空间布局,大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形态,规划“一主(一城两翼)三副五廊”的空间结构。“一主”指巴中市中心城区,“三副”指平昌县城、通江县城、南江县城,“五廊”指巴广、巴南、巴达、巴汉、巴万五条对外交通廊道。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和城镇职能结构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建设一座大城市和三座中等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聚集力强、带动力大的特色镇和中心村,形成紧密衔接、布局优化、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和职能结构。规划巴中市域城镇体系为:“中心城市—县城—镇(重点镇和一般乡镇)—中心村(聚居点)”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市域内城镇职能结构为:综合型、工贸 型、旅游型、交通型、农贸型五种。

安庆市城市体规划2030年版

一、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文 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安庆市坐落在安徽省西南部,地处皖、赣、鄂三省结合部,长江中下游的北岸,东南、南、西南分别与本省铜陵市、池州市和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东北与本省巢湖市接壤,西接湖北省黄冈市,北与本省六安市毗邻。市区沿长江距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分别为692、300、433、1000公里,沿公路距上海、南京、合肥、池州、九江、黄石分别为580、300、160、60、300、300公里。

安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宜城"。现辖8县(市)3区,桐城市和怀宁、枞阳、潜山、望江、太湖、宿松、岳西七县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04%。市区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21平方公里。 面对国家层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出台,宁安高铁、江北高速(公路)、800万吨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设施对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城乡规划法对城乡问题和规划实践的思考等,为主动承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安庆的要求,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影响,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导安庆城市建设,安庆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及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与09年3月由完成对上版总规进行评估,09年4月省政府批准修编总体规划,同月由北京市规划院和安庆市规划院一起开始编制工作;09年1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审查会;2010年5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总规纲要审查会;整个编制过程在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精心组织下,于2011年0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总规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及省内权威专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担任主任委员,并对安庆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城乡统筹及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2011年03月通过省规委会审查;2012年0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讲解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2012年12月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地分类与空间布局 (1) 2.1用地分类 (1) 2.2混合用地混合使用 (11) 2.3用地规划与布局 (14) 2.4 居住用地布局 (15) 2.5 工业用地布局 (15) 2.6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16) 2.7 基本生态空间 (17) 2.8 城市绿地与广场 (18) 2.9 公共空间布局 (21) 第三章规划控制 (22) 3.1城市密度分区 (22) 3.2地块容积率 (22) 3.3建筑间距 (23) 3.4建筑退让 (27) 第四章建筑与景观风貌 (31) 4.1建筑空间与环境 (31) 4.2建筑单体 (33) 4.3建筑附属物 (33) 4.4建筑色彩、材质与照明 (33) 4.5绿色建筑 (34) 4.6组团风貌 (35) 4.7城市景观分区 (36) 4.8街区控制 (36) 第五章公共设施 (38) 5.1分级分类标准 (38) --

5.2布局准则 (38) 5.3市级(含省市共建)、区级(含市区共建)公共设施 (39) 5.4社区级公共设施 (40) 5.5公共设施混合设置指引 (40) 第六章地下空间利用 (46) 6.1一般规定 (46) 6.2地下空间功能与设施 (47) 6.3地下空间附属设施 (48) 第七章交通设施 (49) 7.1城市道路 (49) 7.2公共交通 (52) 7.3停车场(库) (54) 7.4公共自行车 (57) 7.5交通综合体 (58) 7.6交通影响评价 (58) 第八章市政设施 (58) 8.1给水工程 (58) 8.2排水工程 (62) 8.3燃气工程 (68) 8.4电力工程 (73) 8.5热力工程 (78) 8.6通信工程 (78) 8.7环境卫生 (83) 8.8加油加气、公共充电站 (90) 8.9用地竖向 (91) 8.10 管线综合 (92) 8.11 综合防灾 (94) 第九章文化遗产保护 (95) 9.1历史文化保护区 (95) 9.2文物保护单位 (96) --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截至2012年5月,中国共有6个省级城市、15个副省级城市、274个地级市、372个县级市和17个县辖市,共684个城市。 一、省级城市(6个)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副省级城市(15个)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长春市( 吉林省) 沈阳市( 辽宁省) 大连市( 辽宁省) 济南市( 山东省) 青岛市( 山东省) 西安市( 陕西省) 成都市( 四川省) 武汉市( 湖北省) 南京市( 江苏省) 杭州市( 浙江省) 宁波市( 浙江省)

厦门市( 福建省) 广州市( 广东省) 深圳市( 广东省) 三、地级市(274个) 黑龙江省(11个):黑河市、伊春市、齐齐哈尔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绥化市、大庆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 吉林省(7个):吉林市、白城市、松原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通化市 辽宁省(12个):铁岭市、阜新市、抚顺市、朝阳市、本溪市、辽阳市、鞍山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营口市、丹东市 河北省(11个):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山东省(15个):德州市、滨州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淄博市、潍坊市、聊城市、泰安市、莱芜市、日照市、济宁市、菏泽市、临沂市、枣庄市 河南省(17个):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开封市、洛阳市、商丘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漯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山西省(11个):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临汾市、晋城市、运城市

青岛高新区规划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征求意见) 一、规划背景 伴随经济全球化,新一轮城市竞争演变为全球科技枢纽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的竞争。国内城市纷纷整合自身资源,转变发展模式,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海东滩、天津滨海新区、唐山曹妃甸等一批新城应蕴而生。 青岛处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边缘,面临长三角、京津冀经济圈的南北夹击。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深圳、上海、苏州等城市相比,已形成明显差距,与大连等城市的领先优势逐步减弱。 面对当前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趋势,为尽快进入国家战略视野,融入全球产业版图,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确定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城市发展战略,利用胶州湾北部盐田改造建设高新区,促进城市空间拓展、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拉开城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序幕。 二、规划范围、依据及原则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以盐田改造为基础形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约63.44 平方公里。考虑到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将周边部分用地一并纳入,进行控制与引导。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月1日起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 月1 日起实施) 3、《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胶州湾及临近海岸带功能区划》(2004 年) 5、《青岛市滨海城市组团—红岛组团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06 年) 6、《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 2003 年) 7、《青岛市胶州湾北部新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城区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国际征集》(2008 年) 8、青岛市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文件 (三)规划指导思想 1、高标准、高起点建设 从全球战略角度出发,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使青岛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研发基地中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我国科技开发力量与国际高新技术前沿的接轨区,成为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的密集区。 2、统一领导、统筹规划 规划建设胶州湾北部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关系到青岛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全局,必须坚持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按照国家级重点园区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态新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逐步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为跻身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造坚实基础。 3、功能合理、产业衔接 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要高度重视各产业园区的功能合理布局和产业链的科学衔接,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避免各园区间功能重复和产业趋同,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城。 4、梯次开发、分片管理 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要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各片区的实际情况,分片管理;要以项目引进为龙头,梯次开发,务求实效;避免不顾客观条件,一哄而起,遍地开花。 5、多方参与、利益共享

合肥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改汇总

合肥市规划审查相关补充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建设水平,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依据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政策文件及《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市政府令183号),结合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城乡规划管理及各项工程建设,临时建设、个人自建房除外。本市行政区内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建筑控制 第三条居住类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3.6米,商务办公、行政办公、研发用房、酒店等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4.2米,商业建筑结构层高不宜超过4.5米。超出部分在核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时按其层高折算增加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但许可证建筑面积不计其增加值。 以下内容如超过上述层高控制,不按其层高折算增加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具体包括建筑门厅、中庭、内廊、采光庭、大型会议室、宴会厅、影剧院等公共空间,单一空间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结构层高不超过6米的商业建筑。单一空间是指在单栋建筑单层内,不设置墙体、门、窗等围护结构分割的连续建筑空间。 第四条商业办公类建筑(酒店等除外)不得按住宅套型设计,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利用层高、构件、上下水等预留改造空间。各类管线应集中设置。如确需设置食堂(厨房),

每栋建筑可在低层部分(含地下室)集中设置一处。分割单元内如确需设置卫生间的,其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50平方米。 高层商业办公类建筑标准层单层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000平方米。高层商业办公类项目标准层套内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分割单元面积,应小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30%,且最小分割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 第五条公共建筑除有住宿功能的酒店、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疗养院之外,其他设置的阳台需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第六条住宅建筑设备平台应设置在主体结构外,满足使用及安全要求。每套住宅用于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的设备平台的数量不得超过居室(卧室、起居室、书房、餐厅等独立的室内居住房间)个数,每个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应大于1平方米,每套住宅其他各类形式的设备平台、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设计内容均按《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附录B计算规则中的阳台条款进行控制。 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少于3小时。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旧城改造中独立新建、改扩建的除外。 第三章空间环境 第八条加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建设,500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一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1000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一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游园;2000至3000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一处综合性公园。

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市政府决定修编《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现已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以回帖或信函方式发表意见。信函请寄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处,信函上注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意见收集整理后予以上报。 特此公告 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目录 第一章评估背景 (1) 一、评估依据 (1) 二、评估目的与任务 (2) 三、评估范围、对象与期限 (4) 四、评估思路 (4) 第二章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与评价 (6) 一、城市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6)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情况 (10) 三、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 (18) 四、规划决策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40) 五、规划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和运行情况 (41) 六、土地、交通、产业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42) 七、专业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情况 (44) 八、规划实施总结和综合评价 (44) 第三章现行总规修改必要性分析 (50) 一、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50) 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51) 三、安徽省“十二五”特色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 (51) 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52) 五、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 (53) 六、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53) 七、重大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布局带来的影响 (54) 八、总结 (54) 第四章现行总规修改的相关建议 (56)

巴中市能源发展的现状和对策研究调研.doc

巴中市能源发展的现状和对策研究_调研报告 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和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特别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把巴中作为他的扶贫联系点,把通江县作为他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3、能源资源比较丰富。我市属渠江正源巴河流域,全市大小河流1100多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7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45条,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86条,河流总长4342公里,河网密度0.33公里/平方公里。河流均呈南北流向,树枝状分布,水位洪枯变化大。全市多年平均降雨1198.9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71.6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4.13亿立方米,人均1996立方米。全市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81.24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41.7万千瓦,经济可开发量40.32万千瓦。? 具最新探测表明,我市通南巴构造带天然气控制储量为1450×108立方米。已经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为5838万吨(具省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资料,全市探明煤炭储量为3887万吨,可开采量3389万吨)。我市生物能源多样,具备发展新能源的条件。 三、巴中市能源发展的初步规划? 能源具有战略性商品的特征,搞好能源发展规划是推进能源可持续建设和有序开发首要的和基础性的工作,要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和能源安全。“十一五”时期,能源产业总产值和利税总额年均增长16%。

1、水电建设规划。根据我市水能资源状况,在全市河流上共规划水电站33处,设计装机99台,装机容量23.8万千瓦(装机0.5万千瓦以上的16处20.32万千瓦),年发电量10.7亿度,估算总投资18.41亿元。“十一五”期间,建成双滩、黄梅溪、碧滩、高坑、洪口、卡门、大河坝、石洞口、皇柏林、高桥、黄石盘等水电站,2010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5万千瓦。 2、天然气建设规划。加快通南巴构造带天然气开发,初步规划第一阶段实现向通江县日供气10万立方米,第二阶段完成巴中市配气站及通江县至巴中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第三阶段形成日供气能力为700万立方米,到2010年,天然气生产能力达到21亿立方米,年产天然气15亿立方米。规划建设30万吨合成氨项目,适时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不断提高全市能源供应的调峰调节能力。? 3、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继续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十一五”时期,每年新建农村沼气池2万口,到2010年,全市沼气池达到20万口以上,占适宜农户的40%。推广使用节能气饭煲、沼气灯、热水器等。 4、煤炭发展规划。以资源整合为核心,实施大集团战略,以技术进步为手段,推进大型煤矿建设。到2010年,煤炭产量达到150万吨/年,2020年煤炭产量达到180万吨/年。 5、电网发展规划。继续加强城市及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主要抓好2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内容概要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 2、坚持统筹城乡。优化人口、城镇、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郊区城镇在人口、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集聚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3、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4、坚持集约发展。合理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各类资源要素配臵,调整、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努力构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空间格局。 5、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于山东半岛、沿黄流域乃至黄海西岸与东北亚等更广阔区域,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加强区域合作,增强集聚辐射效应,实现共赢发展。 二、城市性质 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滨海旅游度假城市。 三、城市职能 中国东部沿海的区域经济中心、现代化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国家海洋科研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四、城市发展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将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开放度高、信息通畅、服务便捷、辐射力强、城市功能完善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城市综合实力进入全国主要城市前列,成为全国最有活力、最有吸引力、最有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社会事业发展目标 以富民和谐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文化强市”战略,优化公共资源配臵,加快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质量,建设滨海宜居城市。 以培育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为重点,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加快建设滨海现代文化名城。 切实加强基础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增强城市创新活力。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视并加强行业关键性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提高科技综合实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建立完善城市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现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本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群众就医条件。 积极构筑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调整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建立事业单位全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发展。 构筑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居民住房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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