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北京市为了实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防止城市中心地区与外围组团之间连成一片,避免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实现城市规划“分散集团式”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和10个边缘集团之间,以及各边缘集团之间用约240平方公里成片的大绿带进行隔离,由此形成了城市绿化隔离地区。范围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六个区,近30个乡镇。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除了植树造林实现绿化目的外,还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农民搬迁、土地征用,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商品房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了推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北京市从1994年至今,专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进行了规范,其中也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由于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较大,其房地产项目用地也在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业界通常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称之为“绿隔项目”。本文将从绿化隔离地区的产生历史渊源,结合现行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介绍绿隔项目的政策特点,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绿化隔离地区房地产项目。

一、绿化隔离地区产生的历史渊源

建设绿化隔离带是实现城市规划的一项保障措施,最早可溯源至英国的卫星城市理论。早在1927 年,雷蒙.恩温(Rqymond Unwen)就提出了卫星城市的概念,其主导思想就是建议用一圈绿化带把城市的中心区圈住,不再让往外发展,在绿化带外围再建设一连串的卫星城镇,以控制城市建设的规模。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和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其城市建设在建国后一直受国家各届领导的关注。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政府立即着手开始研究北京城市发展发向,编制总体规划。1954年推出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其主要特点是: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发展,中心城市是6000 平方公里、可以容纳600 万人的一张“大饼”,郊区建设若干卫星城镇,市域总人口达到约1000 万人。

1958年北京城的总体规划又做出了重大的修改,压缩了中心城市的规模,并第

一次把中心城市这张“大饼”的模式改变为“分散集团式”,中心城市变成了几十个不同规模的集团。在后来北京城总体规划的修改中“分散集团式”的模式被一直坚持了下来。

按照“分散集团式”的城市布局,需要用绿化隔离带将北京市中心、边缘集团、郊区城市卫星镇区分开来,绿化隔离地区由此产生。1986年,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首都城市绿化近期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九片大面积的绿化隔离带,正式启动了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建设。目前北京市的绿化隔离带共有二道,第一道是在城市中心区和10 个边缘集团之间以及各边缘集团之间用成片的大绿带进行隔离,已基本完成;第二道用于隔离市区与卫星城、边缘集团与卫星城,将形成一条环市区的绿色生态环,也于2003 年全面启动。

为了加强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2000 年 2 月29 日,由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城市规划研究总院等单位共同组成了北京市绿化隔离带地区建设总指挥部,具体负责绿化隔离带的实施。并确定了把房地产开发同旧村改造、实现绿化相结合的原则,在绿化隔离地区除了建设绿化项目外,还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并通过适当比例的房地产开发,以弥补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资金不足。为规范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活动,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从而使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区别于普通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更具北京特色。

二、有关绿隔项目的主要政策及内容

为推动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北京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绿隔项目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

1、北京市政府于1994 年1 月20 日下发了《批转首都规划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市区规划绿化隔离地区绿化请示的通知》(京政发1994 年7 号),规定了绿化隔离地区的范围内容、促进实现规划绿化隔离地区绿化的政策及措施。

2、2000 年3 月24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

建设的意见》(京政[2000]12号),明确了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加快基础设施和新村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在农民自住房建成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一部分商品房向社会出售,所得收益用于拆迁补偿和绿化建设。

3、2000 年3 月29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暂行办法》(京政办发[2000]20号),规定对于经营性绿色产业项目,绿化建设用地面积在10 亩以上的,允许有3-5%的土地用于与绿地相适宜的建设项目,建设农民自住房屋和上市出售的商品房的比例为1:0.5,同时规定了金融机构对新村建设给予积极和贷款支持等内容。

4、2001 年3 月19 日,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合颁布了《关于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申请银行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具体实施意见》(京总指发[2001]4 号、京财农[2001]635 号),对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项目贷款的主要发改银行及贷款主体、具体措施等进行了规定。

5、2001 年4 月20 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01]31 号),规定了建设项目实行“一条龙”审批,并对有关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税费的减免等绿隔项目优惠政策进行了规定。

6、2001 年7 月6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首都绿化办《关于实施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绿地系统总体规划意见》(京政办发[2001]53号),明确严格控制绿色产业项目的建设用地,确保绿色产业项目的建设用地面积限制在绿化面积的3%至5%以内。

7、2001 年11 月1 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布了《关于办理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房屋权属登记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权[2001]1073号),对绿化隔离地区搬迁上楼的农民及商品房购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问题进行了规定。

8、2001 年12 月12 日,市绿隔总指挥部、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印发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中办理土地征用及使用和土地出让金返还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总指发2001[18]号),主要明确了农民自住房、按比例建设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手续的办理及商品房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程序问题。

9、2001 年12 月30 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土地置换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01]97号),对绿化隔离地区土地置换的审批、房屋搬迁、土地房屋登记发证、房屋的出租销售等问题进行规范。

10、2002 年8 月6 日,市绿化总指挥部、市规委、市计委、市国土房管局联合颁布了《关于统一安排本市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剩余建设用地的通知》(京总指发[2002]11 号),对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剩余建设用的规划有开发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11、2003 年2 月14 日,市绿化总指挥部、市规委、市计委、市国土房管局联合颁布了《关于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剩余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总指发[2003]5 号),规定了绿化隔离地区剩余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主体、开发内容和范围、有关政策及工作程序等内容。

三、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

结合上述绿化隔离地区的政策,我们分析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

1、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除了植树造林实现绿化目的外,其主要任务就是改善绿化隔离地区农民的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绿化隔离地区的经济发展,即绿化隔离地区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通常我们称之为“农民上楼”。目前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农民合作建房的形式,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引资进行建设。并由政府投入,加快绿化隔离地区水、电、气、热、环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旧村

改造和新村建设创造条件。

目前采取农民合作建房的主体大多是绿化隔离地区各村委会的农工商联合公司,其实质是农民自己出资改善居住条件,因此其不同于国家建设征地和市区的危旧房改造,其拆迁补偿政策也不适用于城市房屋的拆迁政策,主要由各乡(镇)、村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农民的意愿自主决定拆迁补偿办法。

新村建设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按照居住小区的标准,以多层建筑为主,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在不突破农民原有宅基地占地面积80%的情况下,农民可建设自住的单体二层或三层小楼,但不能申领所有权证。对农民宅基地用于新村建设的,一律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再进行货币补偿,实行土地无偿划拨使用和政策性补偿。

农民可以按建安造价购买自住房,其被拆迁的原有平房的补偿标准由行政村自定。购买自住房的建筑面积按人均40至50平方米计算,或按现有正式住房1:1 的面积计算。允许农民将自住房的购买权部分或全部有偿转让。

2、商品房开发项目

按照现行政策,绿化隔离地区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主要有两类:

一是1:0.5 的商品房项目。为了弥补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资金的不足,在农民自住房建成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部分商品房上市出售,所得收入全部用于补偿拆迁、新村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所缴纳的地方性税款由市、区(县)财政通过安排支出拨付给乡(镇)政府财政,用于新村建设和绿化补偿,建设农民自住房和上市出售的商品房的比例为1:0.5。亦即在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按农民自住房的面积的二分之一建设商品房用于出售;

二是剩余用地项目。根据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颁布的京总指发[2002]11号文件规定,在确保绿化隔离地区规划绿地和新村建设(含农民自住房及其按规定比例配套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等用地后,绿化隔离地区规划范围内的剩余建设用地,原则上由市政府统一征用,统一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建设,所获收益用于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同时11 号文列明了剩余建设用地详细地块

名录,涉及朝阳、海淀、丰台三区共计32 宗地块。

3、产业用地项目。

为了安置农村劳动力和与绿化用地配套,北京市政府允许在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安排适当的产业用地。根据规定,对于经营性的绿色产业项目,其绿化建设用地面积在 6.67 公顷以上的,允许有3-5%的土地用于与绿地相适宜的建设项目,但不得搞房地产开发和任何工业项目,此类项目的建筑物高度严格控制限定在 2 层以下,且必须是用于绿地维护、管理用房及其设施建设和为丰富绿地内的休憩功能,与绿地相协调的服务、娱乐、文化、休闲等设施。

四、绿隔项目的政策优惠

为了加快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北京市政府给予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众多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银行贷款和政府贴息的优惠政策。为推动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并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北京市的政策规定,凡在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规划进行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项目,其所需建设资金可申请使用银行贷款并由市财政给予贴息。具体标准以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单位,按核定的在籍人口数计算,每人可按1 万元标准申请贷款,并由市财政给予连续18 个月的贴息。对不使用贷款进行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市财政给予相当于上述贷款利息额的资金补贴。

(2)政府审批手续快捷。对于绿化隔离地区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包括立项、规划、土地等采取了“一条龙”集中审批方式,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开工、工程监理等手续均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处理,使得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比普通商品房项目更加快捷。

(3)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政策。农民自住房部分应缴纳土地出让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按即缴即返原则,全额返还给乡镇政府;按政策规定比例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绿化隔离地区剩余建设用地应缴土地出让金由市财政部门按即缴即返原则,全额返还

给区(县)财政,作为市政府对绿化隔离地区大市政建设的投入。具体返还方式为:对于新村大市政配套设施由区或项目实施单位投资建设的,则全额返还给该投资者;对于不承担新村大市政配套设施的项目实施单位,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中应由市财政收取的部分(有关政策规定为所缴出让金总额的50%),由市财政部门返还给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费用减免。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包括上市商品房、市政配套管理用房、小区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等)还享受多项收费的减免政策,如免交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复垦、征地管理、拆迁管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安全鉴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四源、防洪、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临时用地和临时工程、居住区绿化建设、绿化补偿、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地下水资源、消防安全审批许可证、占道等17 项收费。

五、绿隔项目的土地政策及权属处理

按照政策规定,新村建设以及乡镇企业搬迁向工业小区集中时,符合农用地置换周转计划的,经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可利用整理旧址复垦的农用地(绿化用地)与需占用的耕进行置换。置换后需要征为国有的,按规定在办理置换手续时一并办理征地手续。

在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对农民宅基地用于新村建设的,一律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再进行货币补偿,实行实物及政策性补偿,土地划拨使用,建成的农民自住房核发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证,在上市出售时,由买房人按照销售额交纳3%的土地出让金后所购房屋核发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按1:0.5 比例开发的商品房用地按规定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批准的新村建设用地面积,其中农民自住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三分之二,上市出售商品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按有关规定,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用地内的新建住宅,无论是农民自住房还是开发的商品房都为所有权产权,而不是“乡产权”。而目前在绿化隔离地区出现的“乡产权”

房屋主要是指在不突破农民原有宅基地占地面积80%的情况下,农民建设自住的单体二层或三层小楼,该房屋不能申领所有权证,其性质与农民原有宅基地上房屋一样,由于其通常会取得乡(镇)政府颁布的产权证,又俗称“乡产权”。这类房屋是不能转让的,即使转让也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至于绿化隔离地区的剩余建设用地,其与普通的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一样,其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从土地交易中心公开竞买方式取得。

六、绿隔项目的开发模式

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和其他的房地产项目一样,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政府亦鼓励各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引资开发,因此绿隔项目的开发模式与传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受绿化隔离地区政策的影响,绿隔项目的开发模式还存在自身特点。对于农民自住房一般都是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开发模式单一,因此以下主要针对绿隔项目中的商品房项目的开发模式进行介绍。

1、按比例建设的商品房项目。

绿化隔离地区按农民自住房的面积比例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由于与农民自住房的建设关系紧密,目前就该商品房项目的开模式多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开发前期手续,拆迁完毕做到三通一平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转让。按照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2、剩余建设用地项目。

对于京总指发[2002]11号文件所规定的绿化隔离地区剩余建设用地,目前是京城众多有实力的开发商关注的对象。由于国家对土地出让政策的变化,北京市下发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要求自2002 年7 月1 日起,凡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但对部分项目也留了口子,其中就包括绿化隔离带项目。

2004 年1 月9 日,北京市对所留的口子进行了封堵,即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都必须以公开交易方式出让。至此,绿化隔离带项目在土地出让方式上与其他商品房项目没有任何差别了。

当前剩余建设用地项目与其他商品房项目相比差别最大的就是关于土地的一级开发。根据《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是土地储备机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土地储备机构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的具体管理,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因此,其他房地产企业还是可以通过投标介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且当前北京市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是通过参与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通过先入为主的优势进而取得项目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竞买。

但绿化隔离地区的剩余建设用地项目则不同,根据京总指发[2002]11号以及总指发[2003]5 号文件规定,绿化隔离地区的剩余建设用地由市政府统一征用后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建设,为此北京市政府专门组织成立了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我们称之为“绿基公司”。剩余建设用地项目的建设单位均要向绿基公司缴纳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偿费用,标准一般为每建筑平方米499 元人民币。亦即剩余建设用地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只能由绿基公司组织实施。

由于上述政策限制,按理剩余建设用地的前期开发费用均由绿基公司承担,包括征地、拆迁直至做到地块七通一平。但实际工作当中绿基公司并无足够的资金从事项目的前期开发,因此剩余建设用地项目的开发模式基本上是:

(1)由集体经济组织(即原土地方)负责将地块拆迁完毕做到三通一平的挂牌条件;

(2)所有立项、征地、规划等报批手续均以绿基公司名义办理;

(3)绿基公司负责将地块申请在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出让;

(4)绿基公司负责完成项目周边的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5)开发商通过摘牌取得项目开发权,在摘牌成功后向绿基公司支付大市政配套费用,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补偿及拆迁等费用。

上述开发模式的瓶颈在于,如何筹措剩余建设用地的前期开发资金。于是那些资金雄厚又苦于拿地的开发商与集体经济组织不谋而合,由开发商提供征地拆迁费用,在符合挂牌条件后再由开发商参与摘牌的合作方式应运而生。应该说,在目前国家拿不出更多资金开展剩余建设用地的前期开发的情况下,开发商的介入确实能解决剩余建设用地上市的资金困难问题。但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政策明确规定了一级开发方是绿基公司,开发商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只能是在开发商摘牌成功后补偿与被补偿的关系,开发商要真正介入一级开发无法绕过绿基公司。但绿基公司亦不会轻易放弃政府所赋予的权力,以政策规定为由拒绝开发商以任何形式参与剩余建设用地的土地一级开发,因此开发商如果要介入一级开发便是典型的“有实无名”了,从而让许多规范操作的大型开发商裹足不前。

就此问题笔者认为,绿基公司一级开发主体地位是政府明确授予的,开发商当然无力夺取,但绿基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方对土地的一级开发进行合作政策并没有禁止,特别是在绿基公司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与有实力的开发商进行合作当然是无可厚非了。因此,如果绿基公司能够放下政府企业的架子,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将开发商带入一级开发,则上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本文通过分析绿化隔离地区的起源,结合北京市的绿化隔离地区政策简要介绍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业受政策影响之大早已为业内共知,因此要从事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了解并谙熟北京市的绿化隔离地区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开发商要投资绿化隔离地区项目,就得结合政策规定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模式,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在了解绿化隔离地区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才能为更好争取自身利益寻找谈判的重点。目前北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带已基本建成,第二道绿化隔离带建设已经开始,我们期望通过第一道绿化隔离带的建设经验,使得北京市的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能够不断完善,为北京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推动城市郊区城市化、现代化发

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房地产园林绿化施工合同(M)

XXXx一期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做好Xx县XXXx商住小区一期绿化工程,经双方协定,现将小区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县XXXx商住小区一期绿化工程; 2、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绿化施工图纸内工程苗木种植并养护;包工、 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3、施工期限:根据甲方通知确定的施工日期开始施工(注:冬春二季为施工期);养护 期为自施工完毕之日起一年。 二、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总预算为大写三十万元整, 小写30万元;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废弃物清理。 3、图纸以外或协议为注明的增加工程,必须要有甲方的书面通知和代表签字,工程造 价另行依据预算单并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增减;

4、付款方式:为了便于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订之日需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 1.5万元;工程完成一半付30%,计9万元;一期工程完成后,付工程款的55%, 计16.5万元;余款10%,计3万元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付清。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预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 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质量和验收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 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 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2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6.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7.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 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4.09 【实施日期】2009.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为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和景观效果,促进林木正常生长发育,规范林木经营管理修剪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根据森林法规、相关技术规程,结合北京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管理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林木修剪作业调查设计制度 编制作业设计前应先开展外业调查,所在地区县或乡镇林业部门应派技术人员参加调查,确定需要修剪的林木数量规模。修枝、抹头施工作业设计由林木所有者自行组织编制或委托编制;截干施工作业设计由乡镇林业站或委托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务管辖范围内的林木修剪,可自行组织编制施工作业设计。

施工作业设计内容应包括:当地基本情况、目的意义、施工地点、修剪原因、修剪方式、修剪任务量、安排、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有关图表等。采用截干方式的,应计算出采伐蓄积量。 二、实行施工作业设计申报制度 修枝施工作业设计由林木所有者自行组织编制实施,不需审批。抹头施工作业设计方案按相关规定应报区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截干施工作业设计应按森林采伐管理规定执行。 三、施工作业现场实行拨交、公示,加强检查监督 施工前应在当地乡镇所在地和村委会所在地及其施工现场公示,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务在其办公地点和施工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任务量、施工作业设计审批文件、施工作业负责人、反映问题联系电话等。 修剪作业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施工。当地乡镇林业部门应派出现地质量监督员,监督指导修剪工作。施工单位的修剪施工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作业设计批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审批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市或区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 各

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京政办发20号文)

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京政办发〔2000〕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绿化隔离地区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绿化隔离地区的各项建设任务,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00〕12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绿化隔离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绿化。鼓励在绿化隔离地区发展各种经济林、苗圃、花卉、草皮、多年生木本饲草,以及其他类型的绿色产业和露天水面等。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绿化,其标准必须达到大环境绿化规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速生丰产林成材后,可按一定比例采伐出售,采伐后必须及时补种。 第三条对在绿化隔离地区内进行绿化的,市财政按每0.067公顷(亩)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开始绿化时拨付补助费的50%,全部绿化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50%。同时,从绿化后的第二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每0.067公顷(亩)按120元的标准拨付养护费。各有关区(县)、乡(镇)、村要根据情况,对被拆迁的地上建筑物及青苗损失等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项目、标准和时限,由各区(县)、乡(镇)、村自定。 第四条对经营性的绿色产业项目,其绿化建设用地面积在6.67公顷(100亩)以上的,允许有3-5%的土地用于与绿地相适宜的建设项目,但不得搞房地产开发和任何工业项目。此类项目的建筑物高度要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不高于9米)。 第五条对超出区(县)审批权限的经营性绿色产业项目,由市绿化隔离地

北京房地产市场区域分析

目录 第一章:区域市场分析 第二章:成本核算 第三章: 本案客户群定位 第四章: 产品定位及广告建议第五章: 营销推广 第六章:销售组合篇

第一章:区域市场分析 一、北京地产市场销售量分析 今年商品房的新盘销售(预售)最多的三个区县依次为朝阳区、海淀区和昌平区。其中:朝阳区楼盘预售量为2775套,销售面积为29.6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为16.8亿元人民币,均价为每平方米5664元人民币;海淀区楼盘预售量为2026套,销售面积为25.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为17.7亿元人民币,均价为每平方米6959元人民币;昌平区楼盘预售量为1567套,销售面积为19.3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为7.3亿元人民币,均价每平方米为3778元人民币。 商品房楼盘销售均价最高的前三个区县依次为东城区(10733元人民币/每平方米)、西城区(8731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宣武区(8249元人民币/每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宅的新盘销售(预售)最多的三个区县依次为昌平区、大兴区和朝阳区。其中:昌平区预售量为6272套,销售面积为87.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为22.8亿元人民币,均价为每平方米2619元人民币;大兴区预售量为935套,销售面积为10.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为2.4亿元人民币,均价为每平方米2281元人民币;朝阳区预售量为498套,销售面积为5.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为1.7亿元人民币,均价为每平方米3293元人民币。

二、区域市场分析: (一)、朝阳区销量分析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历次的季度和月度统计数据,朝阳、海淀两区商品房的销售总量和平均价格一直领先于其他区县,房价走势平稳。6月,朝阳区商品房销售总量全市第一,共销售商品房2775套,销售面积为29.6万平方米,均价为5664元人民币/平方米。与5月相比,朝阳区的商品房销售量增加了一倍,均价却下降了1070元/平方米。相比之下,销售总量排名依然保持在第二的海淀区平均房价不但没有下落,反而上涨了300元/平方米。朝阳区商品房平均房价缘何出现骤降? 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有关人士和业内权威人士认为,这是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城市建设速度较快的朝阳区各区块房价加权的结果。具体看,主要是三大原因引起朝阳区平均房价的骤降:首先,朝阳区城市化建设的推进,边缘集团掀起住宅开发热是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划,北京市除市中心区外,还规划了北苑、回龙观等10大城市边缘集团。90年代后,北京市规划的新建住宅区主要集中在这10大边缘集团,而朝阳区占了其中的5个,即北苑(南区)集团、望京酒仙桥集团、东坝集团、定福庄集团、垡头集团。这5大边缘集团除了望京开发建设较早外,其余的像东坝、北苑、垡头、定福庄都从去年或今年才开始进入开发热潮。由于地价偏低,容积率低,东坝、北苑、垡头、定福庄等地都相继冒出了很多规模比较大但房价相对低的普通商品房,如东坝的奥林匹克花园,北苑的北苑家园

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最新标准

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最新标准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本市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并非针对个人住宅的房地产税。下文是关于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 1,哪些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什么时间缴纳? 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 房产税计算公式 (1),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

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税率 (1.2%) (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12%) ,哪些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已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继续执行至原优惠期满为止。 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最新全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辖区内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除外。

房地产绿化施工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781 房地产绿化施工合同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绿化施工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发包方(甲方):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 乙方确保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北京市为了实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防止城市中心地区与外围组团之间连成一片,避免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实现城市规划“分散集团式”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和10个边缘集团之间,以及各边缘集团之间用约240平方公里成片的大绿带进行隔离,由此形成了城市绿化隔离地区。范围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六个区,近30个乡镇。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除了植树造林实现绿化目的外,还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农民搬迁、土地征用,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商品房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了推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北京市从1994年至今,专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进行了规范,其中也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由于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较大,其房地产项目用地也在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业界通常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称之为“绿隔项目”。本文将从绿化隔离地区的产生历史渊源,结合现行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介绍绿隔项目的政策特点,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绿化隔离地区房地产项目。 一、绿化隔离地区产生的历史渊源 建设绿化隔离带是实现城市规划的一项保障措施,最早可溯源至英国的卫星城市理论。早在1927 年,雷蒙.恩温(Rqymond Unwen)就提出了卫星城市的概念,其主导思想就是建议用一圈绿化带把城市的中心区圈住,不再让往外发展,在绿化带外围再建设一连串的卫星城镇,以控制城市建设的规模。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和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其城市建设在建国后一直受国家各届领导的关注。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政府立即着手开始研究北京城市发展发向,编制总体规划。1954年推出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其主要特点是: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发展,中心城市是6000 平方公里、可以容纳600 万人的一张“大饼”,郊区建设若干卫星城镇,市域总人口达到约1000 万人。 1958年北京城的总体规划又做出了重大的修改,压缩了中心城市的规模,并第

中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分析报告

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分析 2003-05 市场供给基本平衡 房地产业的开发投资状况 从房地产业的投资增长速度来看,我国房地产业的开发投资规模与全行业的发展步调是一致的。1992年~1993年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高峰时期,1994年以后随着全行业步入调整时期,房地产业的开发投资呈现出增速减缓的态势,1998年房地产逐步走向复苏后,房地产业的开发投资增长率也走向回升,200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额6245.5亿元,同比增长25.3%,至2002年前11月,全国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同比增长达到28.2%。 从房地产业的投资结构来看,1996年开始,我国房地产业投资结构开始向住宅转移,住宅投资占房地产业的投资比重逐渐上升,2001年住宅投资占房地产业的投资比例为68.5%,2002年1~11月,这一比例已上升为70.7%,办公楼投资稍有上升,商业用房投资的比重则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投资结构的这种变化基本符合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律。 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分析 2002年,全国房地产新开工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都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2001年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都有较快增长,新开工面积比去年同期增长27.2%,施工面积增速21.5%。今年1~11月份,全国商品房施工面积80730万平方米,增长22.6%,本年新开工面积3676万平方米,增长19.1%。考虑到新开工面积的较高增速,可以预见,今后几年内施工面积还会出现较快的增长。从竣工面积来看,1998年以来,房地产业投资的增长速度开始回升,受工程建设工期较长的影响,商品房的竣工面积一直呈现增长的趋势,2002年1~11月,全国房地产竣工面积1627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8.3%。 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结构分析 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是房地产市场供给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中住宅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商业用房市场次之,办公楼市场所占的比重最校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结构存在着以下特点: 住宅供给平稳增长,住宅供给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其中别墅和高档公寓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安居工程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根据国际经验,发展中国家高档物业在房地产业中所占的比例在5%~10%比较合适,因此近几年我国政府严格控制高档物业的投资,高档物业在房地产业中所占的比例已降低到10%以下,普通住宅的投资比例开始上升,2002年1~11月,住宅投资占房地产行业总投资的比例已达70.7%以上,比去年同期增长29.6%。

房地产小区绿化施工合同

房地产小区绿化施工合同 xxxx花园园景观工程 发包方:宜昌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xxxx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日期:二 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协议书 发包人:宜昌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x园林工程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在双方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书的全部工程量 四、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条、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人民币xxxxxxxx元整(,:xxxxxx.00元)。 二、增加或变更的结算依据: 1、增加或变更的工程项目若与报价书中的项目相同,套用报价书中的单价; 2、增加或变更的工程项目若不同于与报价书中的工程项目,依据[200 3、2004]年有关定额及其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算,并根据双方认可的市场价进行调整。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该工程于xxxxx年xxx月xxx日至xxxx年xxx月xx日竣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可顺延; 1、不可抗力及出现不适合工程施工的气象条件; 2、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权利 1、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有变更的权利,对工程相关报告、变更、隐蔽验收、计划方案、各类技术措施有审查和审核权。 2、完工工程经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因乙方原因,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2000元,累计罚款不超过实际工程的3%。 二、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以书面的方式确认来作为乙方施工依据,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 2、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就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作出书面答复,事前通知乙方相关的变更、决定等。 3、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水、电、住房、治安等。 三、责任 1、甲方向现场派驻甲方代表: xxxxx 。 2、在合同义务中约定的责任。 3、甲方按确认的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按规定办理结算和竣工验收移交手续。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20 【实施日期】2006.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 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既是负责本市城乡绿化和林业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也是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北京市园林局承担的城市(规划市区、风景名胜区)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 2.原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林业局)承担的首都绿化美化管理和本市林业行政管理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园林绿化的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协调发展。 2.按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弱化微观事务管理职能,不再直接管理市属公园;强化园林绿化方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标准的制订以及执法监督等职责;推进和规范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提高园林绿化方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职责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政策谈绿隔房地产项目

北京市为了实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防止城市中心地区与外围组团之间连成一片,避免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实现城市规划“分散集团式”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和10个边缘集团之间,以及各边缘集团之间用约240平方公里成片的大绿带进行隔离,由此形成了城市绿化隔离地区。范围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六个区,近30个乡镇。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除了植树造林实现绿化目的外,还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农民搬迁、土地征用,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商品房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了推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北京市从1994年至今,专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进行了规范,其中也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由于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较大,其房地产项目用地也在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业界通常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称之为“绿隔项目”。本文将从绿化隔离地区的产生历史渊源,结合现行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介绍绿隔项目的政策特点,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绿化隔离地区房地产项目。 一、绿化隔离地区产生的历史渊源 建设绿化隔离带是实现城市规划的一项保障措施,最早可溯源至英国的卫星城市理论。早在1927 年,雷蒙.恩温(Rqymond Unwen)就提出了卫星城市的概念,其主导思想就是建议用一圈绿化带把城市的中心区圈住,不再让往外发展,在绿化带外围再建设一连串的卫星城镇,以控制城市建设的规模。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和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其城市建设在建国后一直受国家各届领导的关注。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政府立即着手开始研究北京城市发展发向,编制总体规划。1954年推出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其主要特点是: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发展,中心城市是6000 平方公里、可以容纳600 万人的一张“大饼”,郊区建设若干卫星城镇,市域总人口达到约1000 万人。 2、2000 年3 月24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京政[2000]12号),明确了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指导思

(房地产市场分析)北京市城市商业地产发展现状

北京市城市商业地产发展现状 一、商业地产发展态势良好 目前,北京市商业物业已经形成了三大需求群体:跨国零售企业、国内大型零售企业、国内外投资机构和中小投资者。 具体来看,随着各国零售业巨头抢滩北京零售业市场,跨国零售企业对大型主力店的需求明显增加,美国沃尔玛、法国法宝、英国百安居等竞相在京选址开店;同时,国内大型零售企业的扩张形成了北京市商业物业需求的另一主力,如2003年10月新燕莎集团在世纪金源签下18.2万平方米的商业面积,表现出国内大型零售企业良好的发展态势;自2005年初,国内外机构、基金在北京商业地产的投资力度加大,其中以新加坡凯德置地为典型,头三个月在北京的投资近50亿;另外,许多中小投资者纷纷看好北京商业市场的投资潜力,成为北京商业地产的强有力需求者。 沃尔玛选址并在石景山开店,德国第一家居超市欧倍德落户海淀和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国欧尚在西四环开业,英国百安居在西三环、望京和东三环开店充分显示出国外零售企业看好北京商业市场。今年外资企业投资北京将继续升温,进一步扩充北京商业市场。整体来看,北京商业地产的需求比较旺盛,特别是西部、南部的商业需求开始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 二、各个商圈商业物业供应充足 从王府井和西单的商圈看,王府井和西单商圈的租金现在是整个北京市场租金之

首,指数也高于其他商圈,这两年持续上升。伴随大型综合项目的新建与临街的改造,这两个区域商业面积大约增加20多万平方米。 CBD商圈是以商务概念为主的朝阳新区商圈,功能和特点百花齐放。但该区域在建达78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规模和现状17万平方米的规模形成比较大的对照。CBD变成旗舰店、概念店、精品店的发展方向为未来两年的发展主流。 亚运村商圈属于典型的餐饮、娱乐、超市等生活配套商圈的气氛,但鉴于周边未来庞大的商业地产规模,该区域的竞争风险会很大。商圈的消费规模虽然在增加,但与商业地产规模的增加相比似乎有些失衡。北辰购物中心属于该区域最有影响的集中商业,未来几年新商业并不容易改变这种局面。 朝外商圈,联通二环和三环中间,朝外大街规划面积是100万平方米,朝外现在建了64万平方米,还有三分之一在未来两年内出现。 北京2004年1万平米以上的大型商业项目63个,285万平方米的体量,但是2005年北京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规划有126个,初步估算2005至2006年之间大概新增的体量是610万平方米,未来这两年新增量是非常庞大的数字。 当前,大量商业地产项目在开发,绝大多数属于规划控制之外,所以开发商、投资者需要谨慎投资。 为防止过度供应,北京市将控制城市中心区的大型百货和现有购物中心的数量及规模。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划,今后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只能布局在市级商业中心和大型多功能购物中心内,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仓储式商场只能布局在三环路以外,5千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与相邻的大型超市之间距离不得少于4000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土地置换管理办法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土地置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规范土地利用,加强新村建设中的房屋销售、出租和权属管理,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绿化隔离地区是指城区中心大团与10 个城市边缘集团之间的环状地带,以绿化建设为主,绿化配套及新村建设为辅的地区,涉及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昌平区、大兴区,中关村地区及其周边涉及绿化环境建设的地区,也适用本办法。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涉及土地置换审批、土地房屋登记发证以及房屋销售、出租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应当确保实现绿化用地125 平方公里,其中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经认定的原有用地规模。 第四条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在绿化建设中,应当按照农用地置换周转计划实施。 农用地置换周转计划由各有关区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报市国土房管局批准。农用地置换周转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周转期满后应当实现农用地总量不减少。 市国土房管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住房建设计划和农民搬迁、商品房销售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 第五条 各有关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绿化隔离地区土地置换工作的领导,保证土地置换的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土地置换工作的实施,确保土地置换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土地置换的审批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土地置换。 (一)新村建设以及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时,符合农用地置换周转计划的,经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可利用整理旧址复垦的农用地(绿化用地)与需占用的耕地进行置换。 (二)国有企业用地或者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置换的,经双方同意,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可利用整理国有建设用地复垦出的农用地(绿化用地)与需占用农村集体耕地进行置换。 第七条 申请土地置换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区国土房管局提供下列文件: (一)土地置换申请书(呈报表); (二)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和规划批准文件; (三)置换土地附图(图中应当注明建设用地、绿化用地及新村建设自用或开发用地的范围); (四)土地置换协议书或土地置换方案。 第八条 区国土房管局在受理置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审批。其中需由市政府批准土地置换的,由区政府 报市政府审批;需由区政府批准土地置换的,要同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土地置换经批准后,原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作相应变更,置换双方要尽快实施置换方案,并保证农用地总量不减 第九条 农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它农村集体土地,置换后需要征为国有的,由区国土房管局在受理置换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在办理土地置换手续时一并办理征地申报手续。经区政府同意,持下列材料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 (一)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申请表、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

市房地产未来需求趋势分析

市房地产未来需求趋势 分析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北京市房地产未来需求趋势分析 刘可云 CBD区域的商务服务设施需求将不断增大,主要集中于高档写字楼、商住、酒店式公寓和外销公寓 一、北京市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与房地产需求 认识经济发展阶段,是确定未来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选择经济发展道路的基础和出发点。在一定发展阶段内,工业化过程就是经济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用工业化程度来描述、分析和判断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 关于工业化程度和阶段划分,不同学者和部门观点各异。综合各种观点,判断一个区域处于何种工业化阶段,主要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产业结构、贸易结构、城市化水平等方面来考察,其中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产业结构中制造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份额如下。 根据国家计委的研究成果,按人均GDP的水平划分,工业化大体经历“起步、起飞、加速、成熟”四个阶段。各阶段的人均GDP为:起步阶段300美元左右,起飞阶段300~1500美元,加速阶段1500~10000美元,成熟阶段10000美元以上。 2001年北京市人均GDP为25300元,折合3060美元。按上述标准,北京市目前处于工业化加速阶段。由于起步、起飞、加速和成熟四个阶段基本上与工业化初期、中期、后期和后工业化相对应,因此,目前北京市呈现工业化后期的特征。 2.基本结构指标 在以人均GDP的水平考察工业化阶段的同时,还需要分析一些重要的经济变量,即判定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基本结构指标、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份额、制造业占GDP的比重、机械和运输设备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以及贸易结构以及城市化水平等,以便更为准确地判断工业化的发展水平。 1999年,北京市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为11%;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机械和运输设备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重工业品(主要是机电产品)占出口产品总额的比重为34%;城镇人口占总 人口的比重为68%。 综合考虑,可以得出结论,目前北京市的经济发展阶段基本上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迈进的水平。这里需要阐明的一个问题是,北京市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区域,目前的工业化具有多层次、多元化的特征,初期、中期和后期的不同特征并存,而以中期和后期的特征较为明显。 北京市经济发展的工业化后期特征主要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已具有一定规模,而且增长速度强劲。北京市的未来发展“龙头”是中关村科技园区,其已成为全国乃至于世界知名的“技

房地产绿化施工合同

房地产绿化施工合同(标准版) The obligee in the con 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 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90536 房地产绿化施工合同(标准版) 使用备注:该资料可用于合同内的权利人通过商量,得出需要共同认可的权利和职责,并且 约定在一定周期里完成商定的目标。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 I 细阅读内容。 发包方(甲方):____ 承包方(已方):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 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______ 。 2、工程总造价: _____ 万元(大写)。 3、工期 乙方确保在 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开工,于______ 月_____ 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 _______ 级。 4、开工准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 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 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 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绿城发[2013]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5.03 【实施日期】2013.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3〕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遏制和清理全市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还绿于民,营造安全、优美、和谐的园林绿化环境,市园林绿化局研究制定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3年5月3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切实遏制和清理全市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效维护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营造安全、优美、和谐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率先实践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城市、首善之区、宜居城市目标,依据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林业和湿地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加快落实《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北京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遏止、清理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突破,以建立健全园林绿化长效养护管理机制为基础,扎实推进规划建绿、拆违建绿,不断拓展绿色空间,增加城市绿量,着力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成立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周剑平副局长任组长,城镇绿化处、规划发展处、公园风景区处、林场处、造林营林处、林业工作总站、法制处、监察处、森林公安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大队、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镇绿化处。 三、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首先,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查处,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占用绿地、林地行为,实现绿地、林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其次,对近年来一些建设项目违法占用绿地、林地,有些代征绿地征而不拆或征而不交,以及

北京绿隔政策

北京绿隔政策 2011年01月20日星期四 15:46 北京市为了实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防止城市中心地区与外围组团之间连成一片,避免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实现城市规划“分散集团式”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和10 个边缘集团之间,以及各边缘集团之间用约240 平方公里成片的大绿带进行隔离,由此形成了城市绿化隔离地区。范围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六个区,近30 个乡镇。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除了植树造林实现绿化目的外,还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农民搬迁、土地征用,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商品房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了推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北京市从1994 年至今,专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进行了规范,其中也包括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由于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较大,其房地产项目用地也在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业界通常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称之为“绿隔项目”。本文将从绿化隔离地区的产生历史渊源,结合现行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介绍绿隔项目的政策特点,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绿化隔离地区房地产项目。 一、绿化隔离地区产生的历史渊源 建设绿化隔离带是实现城市规划的一项保障措施,最早可溯源至英国的卫星城市理论。早在1927 年,雷蒙.恩温(Rqymond Unwen)就提出了卫星城市的概念,其主导思想就是建议用一圈绿化带把城市的中心区圈住,不再让往外发展,在绿化带外围再建设一连串的卫星城镇,以控制城市建设的规模。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和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其城市建设在建国后一直受国家各届领导的关注。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政府立即着手开始研究北京城市发展发向,编制总体规划。1954年推出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其主要特点是: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发展,中心城市是6000 平方公里、可以容纳600 万人的一张“大饼”,郊区建设若干卫星城镇,市域总人口达到约1000 万人。 1958年北京城的总体规划又做出了重大的修改,压缩了中心城市的规模,并第一次把中心城市这张“大饼”的模式改变为“分散集团式”,中心城市变成了几十个不同规模的集团。在后来北京城总体规划的修改中“分散集团式”的模式被一直坚持了下来。 按照“分散集团式”的城市布局,需要用绿化隔离带将北京市中心、边缘集团、郊区城市卫星镇区分开来,绿化隔离地区由此产生。1986年,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首都城市绿化近期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九片大面积的绿化隔离带,正式启动了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建设。目前北京市的绿化隔离带共有二道,第一道是在城市中心区和10 个边缘集团之间以及各边缘集团之间用成片的大绿带进行隔离,已基本完成;第二道用于

北京市房地产建安成本计算方法

房地产建安成本计算 近年来北京的商品房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各方面反映强烈。究其原因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开发商管理方面的原因。但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商品房开发成本过高。本文即从成本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控制商品住宅的开发成本。 一、商品住宅开发成本构成 通过对近年来新建小区的调查和分析,新区开发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企业管理费、贷款利息、税费、 大市政费及四源费等费用构成。 通过敏感性分析证明,影响开发成本最敏感的因素是建安工程费,其次是征地拆迁费,再次是贷款利息。因此,对住宅产品成本控制的重点分别是建安工程费、拆迁安置 费、资金成本(即贷款利息)。 二、在开发的全过程中严格控制建安成本 (一)以合同管理为手段,加强成本控制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存在于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大部分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合同、协议为依据支付的。如何让这些费用支出得到有效的控制,一个重要的途径 就是合同管理。 开发企业的各个部门按职责都有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权利,如拆迁安置的合同由拆迁部门办理,规划设计合同由规划设计部门签订,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协议由工程管理部门签订。因此,作为投资企业要制定必要的合同审查、会签批准制度,把所有经济行为纳入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或协议签订的质量,维护企业的利益,所有的合同协议要按内容统一编号,分类归档,便于管理和查阅,在拨款时完全按照合同内容进行支付。 (二)通过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好的监理队伍不仅可以把好工程质量关,而且可以帮助业主把好经济效益关,控制工程成本的支出。开发商在确定监理单位时应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三家以上的监理单位进行投标报价,从中选出监理费用低、技术力量强、业绩好、信誉高的监理单位来进行监理。在办理工程洽商时要有监理人员签字才能生效,对洽商内容在技术上是否可行、 经济上是否合理都有发言权。 (三)做好规划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控制建设工程成本,首先应从设计开始,因为设计是工程项目付诸实施的龙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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