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

管理规定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

为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幼儿园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doc

幼儿园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园食堂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以及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校园西北角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区,由后勤工作人员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给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直接倾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五、泔水类垃圾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园长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范。 2、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杜绝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3、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 入厕所和其它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如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箱内,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如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给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如废弃的厨房煎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直接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定点回收处理。 5、泔水类垃圾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 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会出具养殖证明)。 6、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 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7、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 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公司或所在单位,并接受监督检查。

8、公司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范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我校在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力争在条件许可之下将废气、废液进行无毒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利用对废气、废液进行无毒无害化处理的行动对学生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教育,使学生树立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观。具体措施如下: 在实验时,每各实验小组都分发有2~3个塑料烧杯,用于分类回收废弃物,然后将其进行分类处理。 一:无机废酸、废碱 中学化学实验对酸碱的使用较为频繁,且用量相对很大,鉴于此我们通常把废酸、废碱分别集中回收保存,然后用于处理其它废弃的碱性、酸性物质。最后用中和法使其pH值达到5.8~8.6之间,如过此废液中不含其它有害物质,则可加水稀释至含盐浓度在5%以下排放。 二:废弃重金属 中学化学实验中用到的重金属及排放形式为:铬(重铬酸钾,硫酸铬);汞(氯化汞,氯化亚汞);铜(硫酸铜),等等。 以实验室现有的条件,较简便的金属回收方法是利用硫酸铜、氯化汞、硫酸铬具备直接沉淀的性质将金属离子以氢氧化物的形式沉淀分离。

另外,鉴于重铬酸钾毒性较强,通常采取先用废弃的硫酸酸化,再用淤泥还原的方法处理。 三:废气 对于无毒害气体,我们采取直接通过通风设施排放。对于有毒害气体,我们针对不同的性质进行处理。例如:对于碱性气体(如NH3)用回收的废酸进行吸收,对于酸性气体(如SO2、NO2、H2S等)用回收的废碱进行吸收处理。 另外,在水或其它溶剂中溶解度特别大或比较大的气体,只要找到合适的溶剂,就可以把它们完全或大部分溶解掉。对于部分有害的可燃性气体,在排放口点火燃烧消除污染。四:有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 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由于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1、为合理合法处理本公司办公、仓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2、废弃物分类:全公司废弃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和普通废弃物。 2.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废油、废油抹布、废化学品容器等,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2.2普通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种: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包括为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纸箱、废零件等;不可回收利用的有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等。 3、废弃物的来源: 3.1办公、生活类废弃物源自生活区、办公室、餐厅、卫生间及其他办公场所。 3.2生产类废弃物有从各生产部门正常生产排放出的废成品、废油墨、废塑料、废油料、废纸、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化工材料及其包装物等;也有从各非生产部门在基建、安装、设备修造和仓储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油、废渣、报废原材料等。 4、放置和管理 4.1本公司在各工作场所根据产生的废物分类设置不同的垃圾桶或以区域来划分为危险废弃物贮存区(或桶)、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不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作好分类标识。 4.2不可回收废弃物收集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集中,依据与地方环保部门订立的协议,定期外运处理。 4.3对可回收废弃物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与相关方签订回收协议。定期组织集中外卖。 4.4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作适当记录,由行政人事部与相关方签订环保协议,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5员工用餐中产生的剩余饭菜和泔脚作为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 5、异常及紧急处理:若废弃物因存放不当发生泄漏或散失污染环境,或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违禁紧急情况时应依据《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6、监督和检查:各产出废弃物部门都应负责分门别类整理堆放各类废弃物,防止其蔓延散失,做到确保安全、整齐、清洁;行政人事部应有专人负责每月一次结合“6S”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废弃物堆场检查表》记录。

废弃物处置制度

废弃物处置制度 1目的 规范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 企管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管理规定 4.1 废弃物分类 4.1.1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 4.1.2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废弃物。 4.2 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存放场所。 4.2.2.1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废弃灯管、废电池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企管部统一管理。 4.2.2.2一般废弃物存放 a)生产中产生的布料、线头直接回收至存放处。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垃圾池。 4.3 废弃物的处理 4.3.1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

废旧灯管、废电池等其它有害废物,由企管部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 4.3.2一般废弃物的处理一般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企管部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有资质的垃圾清运单位清理。 4.3.3 废弃物的处理记录企管部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废弃物清单》中。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

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区(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农业、旅游、教育、商务、交通运输、 公安及其交通管理、物价、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餐厨废弃物治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所受理的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二章设施规划建设 第六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内容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用地、布局、规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第七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输设置装置,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 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依法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将验收备案情况报送所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废弃物治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贯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实行分类投放、统一收运和集中处置,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模式。 二、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二、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处理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来源、数量、处理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分类存放,禁止与其他生活垃圾相混合,禁止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

(二)餐厨废弃物应投入专用存放容器内,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不得裸露存放。 (三)定期向所在地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四)与取得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签订书面合同;餐厨废弃物产生后在规定的收集时间内交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置。 (五)设置符合标准的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并在餐饮设施、餐具清洗池安装油、渣处理及过滤设施。 (六)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厕所等,或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 四、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禁止以下行为: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将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或者经加工后作为食用油脂销售; (三)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油; 五、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出现违反规定的下列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 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处理后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 2.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3.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 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doc

废弃物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活动、办公、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置的管理。 2.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符合公司环境方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及运输到指定场所存放。 3.2 行政综合部负责危险固废备案、贮存管理和转移处置,负责可回收利用废品的处置及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清运。 4.定义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通俗地说,就是“垃圾”。本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破损器皿、变质食品、粪便等,废液、废油、等高浓度的液体及生产、办公使用的电子废弃物。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等。 我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含废机油、废油抹布;废试剂瓶;、废油桶;废旧日光灯管、废墨盒、硒鼓及电子废物等。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产工艺、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车间工业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 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

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

篇一: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 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 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 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 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篇二: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确保公司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得到有效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生活、施工生产的各类废弃物的处置。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生活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和日 常的监督检查; 3.2各部门管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废墨盒统一由设备材料部负责回收。 4. 管理范围 4.1可回收利用废弃物的处置:如废包装物、废物、废金属。 4.2不可回收无毒无害废弃 物的处置: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4.3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置:如废化学危险品, 废药品、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油漆听等。 5. 管理办法(按不同类型处理) 5 废油料,将废油分类桶装,隔离后作明显标识后堆放,堆放期间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联系 回收商回收; 5.3不可回收无毒无害废弃物的处理。 5.3.1生活垃圾: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各自的生活垃圾桶内,每天将生活垃圾送 至生活垃圾堆放处; 5.3.2建筑垃圾:由各部门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期清运; 5.4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 理: 5.4.1办公、生活废弃物(含油抹布、废油桶、废药品、化学品等)放入 固定堆放处,联系有资质单位处置; 5.4.2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油漆听、废胶水、清洁剂罐等,各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 位处置,办理接收手续;废墨盒交设备材料部负责回收,做好相应记录。 5.5在废弃物集中堆放处要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废油品、化学品,危险品的堆放应有 场地和消防安全通道,并定期检查。 5.6各类废弃物堆放处要有防扬散设施,地面须经防渗漏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5.75.8对不可回收的有 a; b; c d、对其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了解,必要时对其进行跟踪。 篇三: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餐饮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和单位供餐(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食品废料、食品残余、过期食品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废弃物。 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内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其他地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餐厨垃圾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定点投放和收集的日常监管工作。 规划、发展和改革、财政、食药监(市场监督)、环保、公安、城市管理执法、交通、质监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区域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 餐厨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 第七条餐厨垃圾实行单独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和自行就地处置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有偿服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鼓励餐厨垃圾处置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投资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置设施。鼓励社会单位参与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经营,促进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餐厨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布局、用地和规模。制定餐厨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产生量、流向等资料。 第十二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和存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当配有电子标签,封闭完好、外观整洁,并保持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整洁; (二)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油水分离装置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设置收集容器,不得与其他餐厨垃圾混合收集、存放;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

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 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废弃物的存放及处置规范化,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废弃物的管理。 3. 定义 4 管理组织 4.1 综合事务部负责生活垃圾站的管理工作。 4.2安全环保部负责生产垃圾站的管理及金属固废、废包装材料及其它类废弃物的处置。 4.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废包装(原料、产品﹑其它)材料的储存管理。 4.4 相关单位负责其它类废弃物的管理。 4.6 财务部负责对公司废弃物的处置在资金、帐目上的管理工作。 5. 工作内容 5.1 废弃物存放点 5.1.1 生活垃圾、含油废弃物、废滤布、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存放点(以下简称生活垃圾站),生活垃圾站为占地30㎡的固定建筑物。 5.1.2 金属固废存放点(以下简称生产垃圾站),生产垃圾站为占地300㎡的固定场所。 5.1.3废弃电池存放点。 5.1.4各单位废包装材料(包括原料包材、产品包材和其它包材)存放点。 5.1.5各单位废弃油品存放点。 5.1.6各单位废弃化学危险品存放点。 5.1.7 废弃物存放点要做到地面硬化、防雨、防晒、防火、防泄漏。 5.2 生活垃圾站管理 5.2.1 各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废弃物、废滤布、废电池、 废荧光灯管随时送往生活垃圾站。综合事务部每天早晨、下午两次对公司院内环境进行清扫,将垃圾集中于生活垃圾站。 5.2.2 安全环保部设专人负责垃圾的分拣工作,分拣出的金属集中交生产垃圾站。分拣出含油废弃物集中存放,集中送往 区垃圾转运站处置,荧光灯管设固定桶放置,定期交生产垃圾站定置点暂存。 5.2.3综合事务部在公司大门口及生活垃圾站设立环保废电池存放点(收集桶),并负责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三废处理规定 编号:002- 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编号:SY-AQ-0350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 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kitchen waste disposal in kindergarten

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加强我园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 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幼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新城幼儿园餐厨废 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 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 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 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 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 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 倒入专用泔水桶,专人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2020版) 为加强宾馆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本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厨房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油渣类垃圾按常规用作锅炉燃料。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

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管理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2016年9月1日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如废碱液、废催化剂、油泥、废油手套、废棉纱、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

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四条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商务、价格、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第七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补贴,并组织制定统筹解决措施。

第八条餐饮行业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应当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餐厨废弃物的方法,将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和环境卫生达标范围。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区域统筹的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 第十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和县(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 跨行政区域范围服务的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向当地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同时告知当地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收集和运输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了废弃物如何处置的管理制度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五、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贺州高级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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