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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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葵花宝典 xx年4月陈印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47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考点提示:(1)注意掌握各类注册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2)简要比较下各类注册申请材料的区别,例如:初始注册并非所有申请人都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变更注册是唯一需要提交执业印章的;增项注册适用于考出第二张证书情形。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初始注册申请表延续注册申请表变更注册申请表增项注册申请表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继续教育证明(仅适用于逾期申请者)继续教育证明原单位解聘证明新的资格证书不予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撤消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销注册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作废:

(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考点提示:(1)这一节非常头疼,但只要把不予注册.撤消注册.吊销注册.注销注册的含义和关联搞清楚,并且吃透建造师与其聘用单位的牵连原理,各种情形也就不需要死记硬背了;(2)不予注册的“注册”不仅仅指初始注册,也包括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要注意: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的,没有继续教育要求。

(3)注意新规定特别强调了建造师注册与其聘用单位资质的联系。单位没有相关资质,则建造师不予注册;单位资质被吊销,则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也将注销(注销后待找到新单位后再办理变更注册,这里立法思路混乱,所以理解起来很吃力)。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单位出问题或建造师失业期间,其证书和印章处于失效状态,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1.张某在xx年3月12日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发生过一起重大安全事故,xx年1月17日张某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则张某最早可以于()通过其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

A .xx年1月17日

B. xx年3月12日

C.xx年1月17日

D. xx年3月12日

2.赵某xx年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xx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的决定

A.不予注册

B. 撤销注册

C.吊销注册

D. 注销注册执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考点提示:(1)建造师可以注册在哪些单位,是今年必考的题;很奇怪,建设部自己就没有任何资质,不知道他的各级公务员考出建造师去哪里注册。

(2)注册在设计院.监理公司.咨询公司的,不得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3)施工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担任负责人。当然,在甲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在乙项目担任安全顾问是可以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法律体系和法的效力

1.法律部门宪法部门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民法部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商法部门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经济法部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部门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部门劳动法.劳动合

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部门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2.法的制订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较

大市政府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

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

3.法的纵向效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法的横向效力(前提:同一机关制订的,否则按纵向规则处理)

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5.难点*:(1)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适

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以下不属于民法部门的是()。

A .合同法

B.担保法

C.知识产权法

D.劳动法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3)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制订机关裁决;不同

1.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为()。

A .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低于地方政府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D.两者不可比民法

一.民法是什么?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出生死亡(如:继承)特殊权利能力如:婚姻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

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

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提示:(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

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这是今年必考的点。

(2)法人有独立财产是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3)注意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法人。

(三)其他组织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

四.债权制度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是一种法律

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

履行义务。

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1)合同;(2)侵权;(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直接损失。

相同点表现方式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根据损人利己返还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费用+直接损失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债的消灭方式(1)履行(2)抵消* 法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

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合意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法院裁决,予以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5)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1.债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有()。

A .行人甲看到行人乙的钱包掉在了地上,过去拾起来并交给了甲

B.某施工企业买了10车水泥,水泥厂仓库保管员在发货时误发了12车

C.丙在操作起重机时违反操作规程将另一名工人碰伤

D.丁某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E.戊某在救落水儿童时手机落入了水中

2.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的义务。

A .履行

B.赔偿

C.停止侵害

D.返还

3.债的抵消条件中不包括()。

A .必须是货币之债

B.必须是对等之债

C.必须是同一给付之债

D.必须是都已到履行期限之债

4.以下()情形不适用提存。

A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

B.债权人下落不明

C.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人

D.债务人无法确定

5.甲向乙购进10吨钢材。由于此前乙曾向甲借款5万元未还,于是甲书面通知乙不再支付此项钢材款并将欠条归还乙,乙表示同意。此种债的消灭基于()事实。

A .清偿

B.混同

C.抗辩

D.抵消

6.两个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相应的合同之债将产生()的法律效果。

A .履行

B.抵消

C.混同

D.免除

五.物权制度

一.物权的分类及相关概念*。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所有权(自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权利。按设立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相同点不同点用益物权他物权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看重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不动产.动产.权利担保债的履行看重物的交换价值担保物权:为担保债的履行,在他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处分限制。

例如:甲(房东)将房产出租给乙,并为借贷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丙。则:甲是所有权人(自物权人),乙是用益物权人,丙是担保物权人。乙.丙合称“他物权人”。

1.民法上所谓的他物权是指()。

A .他人所享有的物权

B.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

C.某些特定物上的物权

D.没有所有人的物权

2.物权依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A .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的所有人

B.设立目的

C.客体

D.主体

3.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法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是担保物权,以下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A .留置权

B.土地所有权

C.自物权

D.地上权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具有:(1)人身性;(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4)时间性。

1.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软件作品等。如招标文件.施工图.WINDOWS操作系统等的客体都是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

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发行权.出版权.转让权等)著作

权中,人身权①和财产权有保护期限制(作品完成起至作者死后50年),人身权②③④项永久保护。

第一类职务作品:①为完成单位任务;②未利用单位物质技

术条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1)本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2)两年内不得许可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第二类职务作品:①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②由单位

承担责任。著作权分割,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由单位享

有。

委托作品:著作权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受托人享

有。

2.专利权专利权保护对象:经批准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10年,自申请日计算。专利保护不予延期,届满终止。*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

3.商标权商标权保护对象: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保护期10年,自核准日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注册。

七.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如:张三委托李四加工毒品,每克加工费20元。是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2.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无须对方同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权转让.要约.承诺.合同解除。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务转移.合同订立.婚姻。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特定形式,满足该形式要件才生效的法律行为。如:房屋产权过户.婚姻.动产质押.定金.注册商标转让。

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不规定特定形式,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法律行为)即成立的法律行为。

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①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目的合法)八.代理制度定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内部授权委托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表见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行为有效。

代理过错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A .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第三人

D.被代理人或第三人

2.以下不属于无权代理的是()。

A .没有代理权进行活动

B.超越代理权进行活动

C.代理权终止后进行活动

D.滥用代理权进行活动

E.代理权限约定不明确九.诉讼时效制度定义诉讼时效是指由于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行使其债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备考经验

本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毕业,2014年1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二级建造师考试,5月参加并高分通过建筑实务专业(建筑96,管理100,法规82)然后信心大增,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5月增项市政,9月又通过一级建造师,带的两个朋友也一次性通过二级建筑实务,被朋友们戏为考霸,连本人当年用过的书也一度走红。应朋友要求,给大家分享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文笔有限请不要见笑。 一、考前准备工作 1、树立信心,一次通过 当你脸比兜干净,准备报考二级建造师用来补贴家用时,一定要树过一次通过的决心和信心。考试虽然是两年内过三门就算过关,但早一年考过,就早一年拿到挂靠费,同时,现在考题的难度逐年增加,第二年的压力会非常大。你是想痛苦一年就拿挂靠费,还是准备痛苦几年再拿挂考费?自己决定吧 2、选好专业: 目前,二级建造师共包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如果你从事相关的领域,那么建议你就选择和自己相关的专业,这样,不仅学习起来事半功倍,对以后的人生发展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是像我一样的小白,各科都不懂,只是想赚点挂靠费用补贴家用,那么在选择专业前,就要考虑市场上的各专业挂靠情况、通过率及自身的能力。总的来说,建筑和机电通过率比较高,市政和水利相对较低,建筑和市政需求量大,容易挂靠。所以,如果自身一般,建议考建筑和机电,如果自已有信心,强烈建议市政和水利,挂考费高。当然,一切都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毕竟早拿到证才是王道。 3、永不放弃 选择了专业,有了目标,后面就是制定学习计划了。很多像我一样的小白,开始完全听不懂,有没有有没有?再加上年纪大,记忆力衰退,知识点多,你会发现,学习真的是一件痛苦的事。不过,既然选择了考证,就必须坚持下去,看书可以看到吐,吐完了咱还得接着看,不想看书时就去看看银行卡,满满的能量。每年有很多考生都是中途而废,最终放弃考试,所以,只要你不放弃,坚持下来,就很有希望通过。 二、学习前准备工作 1.买书: 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那帮人天天没事改教材,就为赚你点辛苦费。所以在学习前,一定要买一套最新考试用书,一方面不会记错知识点,另一方面最后的画书,也容易找,特别是2016年的书各方面的变化确实比较大,必须得换新书。如果要省钱,可以考虑盗版,35块钱一套,千万不要只买电子教材,或者用过去的老书,更不要买什么精编啥的,一定要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教材,习题集一概不要,那玩意没有啥用质量不高浪费时间。 2.买视频: 为啥要买视频哪,有朋友就说网上视频一大把,你这纯粹浪费钱。一点不浪费,网上的视频这一点,那一点,都是在做广告,没有一点系统性,更新也没有保证,你东找一下,西找一下,宝贵的时间都浪费了。现在网上视频很便宜,花个几十块钱,有空了抓紧看书吧,早点

二建法规、管理、实务

二建法规、管理、实务考试记忆重点总结 法规(112条):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1年,涉外诉讼4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丙3)。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9、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5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天。 14、工程招标代理分为甲、乙(1亿)、暂定级(6000万以下)。 15、从业人员超300人,应设专职安全员。 16、特重大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重伤,1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万,重大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到1亿损失,罚50-200万,较大3-10人死亡,10-50重伤,1000万-5000万损失,罚20-50万,一般,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损失,罚10-20万。 17、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小时内报告。 18、事故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19、自事故发生之日超30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补报,道路,火灾事故有变化7天内上报。 20、事故调查级60日内出报告,可延长60天,共120天。 2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人民政府收到报告15日内批复,特重大事故30日内批复,延长时间30天,从事故调查到处理最长不超过180天(半年)。 22、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15日内,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23、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15日前,报备。 24、在建建筑工程和不动产在抵押时才要登记,不动产只有登记了才产生效力,在建船舶可以抵押但是不要登记的。 25、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有可能是集体土地。 26、抵押权对承租人效力只要看谁在先利在谁就行了,比较时间早的就行了,不用看其它的。 2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超5年,重审。

陈印-葵花宝典-法律法规

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 (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

一级建造师复习攻略

为响应必过班老师的号召,给同学们提供一个复习攻略,也是为了新一届同学打气。全文约4000字,修修改改写了一个多星期,希望有帮助,本人没什么文采,但绝对有自信是最好的攻略.有没有之一不清楚。。。. 工作党,一建考过一建机电四科,考前三四个月开始复习,一般晚上下班后学习。 四科都是一个套路: 1、网课一套(吾思必过班提供) 2、资料两套(教材+必过班独家教材) 3、错题笔记本一个(手写,不要用云笔记) 网课:最大的作用是节约复习时间,自己需要学很久的难点,可能老师讲一下就明白了,同时老师会帮你梳理知识间的关联,挺让人省心的。 资料:知识精炼+题,培养做题的感觉,同时帮你更进一步掌握知识点。(官方教材废话多,有网课的话没有必要看官方教材,把讲义打印出来跟着听课就可以了。) 错题笔记本:它记录了你所有的薄弱点,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备考财富。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 一、考试特点 二、报考选科搭配 三、网课老师选择 四、资料选择 五、各科特点及我的复习方法、时长 六、个人建议 一、考试特点 ①、认真复习后实际通过率较高,但坚持认真复习完的人少

对于一建机电专业,毫无疑问教材为王。出题人无论怎么出题,都不可能超出教材的范围。目录框架为主,结合出题类型,判断这一章节是出判断题,还是案例题。一般精讲课程,都会给出明确的方向,这个不必担心。(我下面的截图是17年教材的,最新版的我没看)

一级建造师各个科目之间都是有一定联系的,只有有了系统的理论基础,才能够在实际工程的运用中胸有成竹。 ②、知识点在广不在深,偏题怪题极少 和学生时代的考试不同,一级建造师考试不会把单个知识点挖的特别特别深,然后出一些偏题怪题。因此在复习的时候不要过分的纠结单个知识点的深度,而是要尽量保证所有知识点都学到,不要有漏掉的。 ③、押题在于是哪位老师押,不在于机构。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但我一句话举例:比如X路和X球的总裁班自己出的押题,那就是垃圾。如果必过班找刘平玉,江汉等老师给的押题,那就绝对靠谱。简言之:哪些老师和命题组有一些联系,那这位老师的押题就靠谱。

2015年二建法律法规真题及标准答案解析

2015年二建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由()。? A.项目经理承担 B.企业法人承担 C.企业法定代表人承担 D.项目经理部与企业法人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B.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责任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而不是项目经理本人承担,也不是由项目经理部承担;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作为被告, 而不能直接告项目经理个人,也不能告项目经理部。参见教材P9。 2.关于委托代理终止情形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代理人恢复了民軎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取得了民事行为能力?C.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D.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軎务完成?【参考答案】D.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軎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軎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参见教材P11。 3.甲房地公司在A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住户观景的需求,便与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工厂800万元,乙工厂在20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15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于A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地役权 B.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担保物权 C.甲公司给定的权利自合同公正后获得 D.甲公司转让A地块后,丙公司不享有该项权利 【参考答案】A.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地役权: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选项B,担保物权: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C,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地役权设立(可登记,也可不登记)。选项D,需役地及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参见教材P17~18. 4.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以,正确的是()。 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应依法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尾自履登记 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合同成立之日时生效 D.不动产登记由合同签订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参考答案】A。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设立、変更、转让、消灭和保护。选项 B,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选项C,不动产权的设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选项D,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参见教材P18-

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2013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法规葵花宝典题库考点归纳版 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答案:ABCD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 参考答案:B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

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 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参考答案:D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6(2010)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BD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 A、适用地方法规 B、适用部门规章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国务院裁决

2013年二建法规真题及解析(完整版)

2013年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答案:B 解析:由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2.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 A.建筑工程 B.设备安装工程 C.销售用预制件 D.装修工程 答案:C 解析: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3.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这种做法更多的体现了仲裁的() A.快捷性 B.经济性 C.灵活性 D.独立性 答案:C 解析:仲裁的灵活性体现在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新版本p294 4.行政处罚案例中,组织听证的费用是由()承担 A.行政机关 B.当事人 C.受益人 D.行业协会 答案:A 解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可以判断费用为行政机关承担。 5.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D.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的人 答案:D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事到达受要约人,属于要约撤销的情形。要求撤销是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重点总结 《葵花宝典》完整版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陈老师《葵花宝典》完整版 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2014年 葵花宝典 (精讲班) 建造师考试命题基本规律 及有效的学习路径 陈印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4年举办至今,已历经九届。考试范围及考查重点日渐清晰。结合考试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学习路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取舍: (一)严肃的执业资格考试,尤其是标准化考试,为确保命题客观、答案确定唯一,每一道题必定应以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为依据,努力避免超出大纲和指定教材的范围,这是命题的根本原则,只有掌握这一原则才可能防止命题人和答题人各自自由发挥、才可能存在没有争议的“标准答案”。因此,学习自始至终应围绕指定教材进行,答题也必须始终根据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来作答。看到一道题,首先要坚信它是在考你书上某个角落里的某句话,而不是在考你的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如果想不起来它是在考书上哪一句话,这道题做对的可能性基本上

就很小了。 (二)考试四门课,指定教材自300页到400页不等。即使按3个月时间准备,每天2小时,总共180小时,分到每门课45小时,共2700分钟。如果书有300页,则每页教材9分钟必须消化。读完都费劲,何况还必须对相关考点透彻理解,各种题型都已熟悉。显然,如果把每一句话都当作重点来学习,是不可能完成上述任务的,也没有必要。 (三)因此,学习的首要任务是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从历年真题来看,也存在着“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的规律,各门课程的考核重点虽不是一成不变,但也是相对稳定的。以法规为例,需要重点学习的考点约有2、300个,其中许多考点往往又有多种考核方式,称之为“题型”。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可以一眼带过。 (四)对各门课程的重点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我的理解不重要,你的理解也不重要,只有一个人的理解才是真正重要的,即命题人认为哪里是重点?因此,必须让自己找到的重点尽量客观,或者说尽可能真正接近考试的重点。这就是决定整个复习成败的关键环节:真题研究。常常有人认为,真题没有价值,已经考过的题目不会再考,错!理由是: (1)许多重要的点往往是年年考次次考、一级考二级考、翻来覆去地考、换汤不换药地考。几年来,真题涉及的考点重复率至少高达80%,从这个意义来说,做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和市面上、网络上各种模拟题相比,真题水平最高,对考点的把握最透。

2018年二建《法律法规》考试真题附答案解析

2018二建《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答案】D 【解析】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P8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P13 B选项错误,熟人为同一代理事项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P11 C选项正确,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之一。P12 D选项错误,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该代理行为有效。P14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未经农村士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权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担保物权是对他人的物的优先受偿,所有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对自己的物的权利,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不可以是同一人P16 B选项错误,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不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P16

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葵花宝典 xx年4月陈印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47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017年-2014年二建 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7年二建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层级。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参见教材P6。 2、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直接转托他人代理【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参见教材P11。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转让 C、登记 D、支付出让金 【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参见教材P17。 4、甲建设单位与乙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用200万元,甲按约定向乙支付了定金50万元。如果乙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设计合同,应该返还给甲()。 A、50万元 B、80万元 C、90万元 D、100万元 【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50+200×20%=90万元。参见教材P34。 5、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损毁。 D、因定作人未按照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如果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参见教材P151。 6、关于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变更注册后,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 B、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承担责任 C、变更注册只能由原聘用企业申请 D、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工作调动申请 【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3)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4)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参见教材P66。 7、关于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只能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B、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C、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暂停执行 D、执行申请人只能是诉讼当事人 【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措施主要有:(1)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参见教材P328。

2014二级建造师《相关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全国十佳 建科教育 职业教育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Array葵花宝典 (精讲班)

建造师考试命题基本规律 及有效的学习路径 陈印 全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5年举办至今,已历经十届。考试范围及考查重点日渐 清晰。结合考试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学习路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取舍: (一)严肃的执业资格考试,尤其是标准化考试,为确保命题客观、答案确定唯一,每一道题必定应以 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为依据,努力避免超出大纲和指定教材的范围,这是命题的根本原则,只有掌握 这一原则才可能防止命题人和答题人各自自由发挥、才可能存在没有争议的“标准答案”。因此,学习 自始至终应围绕指定教材进行,答题也必须始终根据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来作答。看到一道题,首 先要坚信它是在考你书上某个角落里的某句话,而不是在考你的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如果想不起来它 是在考书上哪一句话,这道题做对的可能性基本上就很小了。 (二)考试三门课,指定教材自300页到400页不等。即使按3个月时间准备,每天2小时,总共180 小时,分到每门课60小时,共3600分钟。如果书有300页,则每页教材12分钟必须消化。读完都费 劲,何况还必须对相关考点透彻理解,各种题型都已熟悉。显然,如果把每一句话都当作重点来学习, 是不可能完成上述任务的,也没有必要。 (三)因此,学习的首要任务是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从历年真题来看,也存在着“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的规律,各门课程的考核重点虽不是一成不变,但 也是相对稳定的。以法规为例,需要重点学习的考点约有2、300个,其中许多考点往往又有多种考核 方式,称之为“题型”。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 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可以一眼带过。 (四)对各门课程的重点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我的理解不重要,你的理解也不重要,只有一 个人的理解才是真正重要的,即命题人认为哪里是重点?因此,必须让自己找到的重点尽量客观,或者 说尽可能真正接近考试的重点。这就是决定整个复习成败的关键环节:真题研究。常常有人认为,真 题没有价值,已经考过的题目不会再考,错!理由是: (1)许多重要的点往往是年年考次次考、一级考二级考、翻来覆去地考、换汤不换药地考。几年来, 真题涉及的考点重复率至少高达80%,从这个意义来说,做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和市面上、网络上各种模拟题相比,真题水平最高,对考点的把握最透。或者换一个角度来理解,历年真题是命题人本人出的模拟题,是最权威的模拟题;而市面上的模拟题却一定不是命题人本人出 的题。因此,考生万不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 (五)真题研究采用如下步骤: (1)一门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一到两遍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务必要强迫 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即答题依据要找到。 (2)把这句话划出来,边上做记号,如:一级07年单选37题,二级05年多选65题,一句一句 划好。

二级建造师知名老师推荐评价及优缺点

二级建造师知名老师推荐评价及优缺点(迄今为止最客观评价) 2018年的冬季即将到来,冬天,是学习备战考证最好的黄金阶段。二级建造师,四年之间五次考试,可以说把我折磨的“脱胎换骨”,都快成为“扫地神僧”了。2014年—2018年之间四年之间五次考试,把我从一个懵懂无知幼稚的基层工地人员,变成了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的一员。2018年11月7日,是我人生重要的时间之一,值得纪念。四年之间,可以说我积累了一点点经验,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对考生有帮助,登上更高一层楼的阶梯。 此前,我曾经在博客里面发过一篇文章,是各科目老师的推荐和学习方法,只不过我认为有些笼统。今天再次发一篇,以飨读者。废话不说,进入正题。 先从江湖上据说最难的专业实务开始吧(以建工实务为例)。 欲征服建造师,必先征服实务,欲征服实务,必先征服案例。这句话可以说是铁律。是否正确,当然正确。可是,建造师实务,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啊,实务科真的可望不可即吗? 不是。 我的建议是:征服实务,要掌握好方法,选对老师。这个很重要。 先说方法:二级建造师实务,大家都知道,40分选择题(单选20分,多选20分,规则不再赘述)和四道大题,80

分案例,一共120分,要想达到卷面成绩的60%,谈何容易?有人说:二级建造师,简单,不值钱,多简单容易啊,考一次就能过,考不过真笨。 这样的人,我只能回怼你一句:在工地,你离挨揍不远了。 首先,40分的选择怎么抉择:我的建议是:能看书就看书,看书的话,能记多少就记多少,选择题,有个印象就行,不过宁缺毋滥。如果看不进去书,怎么办?听课。谁的课?下面再说。选择题,单选40分,你至少要给拿到20分左右。为什么?很简单。拿到了20分左右的选择题,后面80分的案例,你只要拿到50分左右就能通过最难的实务了。案例本身就是个硬骨头嘛!你要是拿到10分左右的选择题分数呢?那对不起,案例80分你要努努力了。你说案例分数容易还是选择容易呢?自己说。不过,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分数线,你要心里有谱,这几年分数线都是提升的呀!别指望分数线啦,你要是指望分数线,自求多福吧。这是选择。 80分的案例呢?是不是脑袋嗡一下子? 嗡一下,就对了。 其实拿下案例,我在这里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没有捷径可走,面对现实吧。听课行不行啊?行。不过主要还是在你自己身上。身上哪里?心和手。此话怎讲? 心,要静下心来

2017年二建法规真题解析

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B 【考点】法的效力层级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一节P6 【解析】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2.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直接转托他人代理 【答案】C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二节P11 【解析】A错误,诉讼代理人不要求必须是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担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能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B错误,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错误,转委托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代理人同意;另一是情况紧急,为被代理人利益而进行转委托。本题错在少了情况紧急的前提条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建立。 A.土地交付 B.转让

D.支付出让金 【答案】C 【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四节P17 【解析】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4.甲公司是某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专利权人,乙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该专利。甲发现后,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乙共销售侵权产品800件,因乙的行为,甲少销售600件。甲销售专利产品每件获利2000元,乙销售侵权产品每件获利1000元。乙应赔偿甲()。 A.60万元 B.80万元 C.120万元 D.160万元 【答案】C 【考点】侵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六节P28 【解析】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在本题中,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是可以确定的,即减少的销量乘以每件的售价。 5.甲建设单位与乙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为200万元,甲按约定付了定金50万元。如果乙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设计合同,应该*()。 A.50万元 B.80万元 C.90万元 D.100万元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总结(葵花宝典第二季)

20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及相关知识 葵花宝典第二季(Mr.陈) 第一章基本知识必考25分 1、法律体系 名称调整的关系重要例子 宪法国—民 民法商法民—民招投标法 行政法官—民建筑法 经济法民—民(有国家监督)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 社会法劳动、保障、福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 刑法国—犯人刑法 诉讼法规范诉讼程序三大: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法 2、法的效力层级:上位优于下位,特别优于一般,新优于旧。 需裁决的情况: 1)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同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同时: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3)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不同时,国务院裁决。(10年考过) ◆案例要点:1)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与承建的合同效力。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合同为判决依据,只在合同约定以审计为依据、约定不明、约定无效,才能将审计结论作判决依据。2)审计结论不影响合同,不作为合同纠纷、结算依据。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押题) ◆案例要点: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 法定、指定代理均为法律指定,委托代理则随意 5、无权代理3种:1)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6、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案例要点:行为人无权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空白合同书及介绍信),该代理行

为有效。 7、物权分: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的动产、不动产,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利、地役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登记不设立 地役权---------------------不登记也设立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不登记也生效 不动产物权-----------------不登记不生效 ◆案例要点:合同生效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无关;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也有权继续履行合同。 8、1)脱落、坠落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应承担侵权责任。 2)倒塌造成损害,建设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因其他人原因,由其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3)抛掷品造成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除证明自己的除外)---推定过错9、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20、实用新型10、外观设计10 (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不能延期)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3性:新颖、创造、实用性 外观设计应具备5性:3性+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10、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可以续期 11、软件著作权保护期50年 买正版软件的3个权利:装入、制作备份、必要修改(改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别人提供)。 12、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确定4法:1)实际损失,2)所获利益,3)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4)法院确定。赔偿还应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13、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担保方式5种:保证(最常用)、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合同:1)保证人与债权人书面订立 2)保证方式分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约定不明,按连带执行 3)不能做保证人的: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及社团(学校医院幼儿园)、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可随意转让 14、质押分动产和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含1)汇票支票等票据,2)股票,3)知识产权,4)其他。

2014年二建《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毎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施工企收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2.单位甲委托自然人乙采购特种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丙采购。由于缺货,丙向乙说明无法供货,乙表示愿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向丙出示加盖甲公章的空白合同。经查,丙不知乙授权不 足的情况。关于甲、乙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 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普通水泥 C.如甲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 D.甲应承担付款义务 3.根据《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所有权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 4.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依法登记,发生设立效力 B.合同签字盖章,发生设立效力 C.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登记 D.未经登记,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 5.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保护的客体,受知识产权保护。 A.专利权B.商标权 C.著作权D.发明权 6.根据《担保法》,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担保物的是()。 A.厂房 B.可转让的专利权 C.生产原材料D.公立幼儿园的教育设施 7.根据《物权法》,下列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 A.生产设备 B.连设用地使用权 C.正在建设的建筑物D.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8.某材料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原材料,给工程建设项目造成了经济损失,该供应商应承担()。 A.行政处分 B.违约责任 C.行政处罚D.交纳罚金 9.以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的是()。 A.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B.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C.市场主体的自我综合信用评价 D.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的综合信用评价 10.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施工的单位承担()。A.按份责任 B.补充责任 C.连带责任 D.公平责任 11.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①发售招标文件;②编制招标文件;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④旅

一建建造师公共课复习指南

公共课复习指南 公共课包括法规、管理、经济三门科目,虽然涉及内容各不相同,但由于其历年真题(全为客观选择题)知识点重复概率较高(据不完全统计可以达到50%以上),加上以我个人经验来看,其总体学习方法是通用的——看视频和做真题。下面就从几个方面阐述下公共课如何有效地复习。 1、公共课的复习时间如何安排? 实务复习时间一般要占到60%左右。这就意味着公共课复习时间总和大约占了总时间的1/3。有些学员把公共课全部集中到五六月份复习甚至更早,后面全力主攻实务。结果导致到考前公共课忘的差不多了。 我的建议: 1:比如每天看三个小时,可以两个小时看实务,一个小时看公共课。(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比例) 2:看完一遍实务,或者实务每看1周或2周,复习一门公共课,然后接着复习实务。 我考一建时,公共课第一遍复习用的方法一,因为开始时单轮复习周期长。到第二、第三遍用的方法二,因为速度已经上来了,短时间可以干掉一门。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减少公共课知识点遗忘时间。 这里打断一下。公共课看视频切记要加速看。打个比方,假设四门课正常速度复习一轮要3个月,改用1.5倍速度则可缩短至2个月,这不仅仅是速度加快了,更加减少了1个月的遗忘时间。所以我强烈建议即使少看一点,也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让自己形成这种复习的节奏后,记忆的效率会让你信心大增。 公共课根据学员们的经验,一般认真复习三遍,差不多能应付考试。每看完一遍视频,然后做3-5年真题。建议大家可以自行根据自己开始复习的时间,在精讲班出来之前复习完第一遍,第二遍等精讲班视频出来之后进行,一般在六月份,第三遍等冲刺班视频出来后进行,一般在八月份。具体看哪个老师的课件,请详见各科老师介绍的日志。建议三遍听不同的老师,可以互相补充。 每一轮开始复习前,制定复习计划。谈谈我的方法:先把要听老师的精讲班总时间统计下,一般在30-40小时之间。然后先试听下,可以用几倍速,折算出你看完这套视频需要花的总时间,再根据你每天能投入学习的时间,基本就能算出这轮看视频的天数。对于真题,一份真题大概要做2小时,然后对答案,第一遍翻书或者看真题解析班消化要2-3小时。这样一轮复习要用多少天,你基本心理有数了。根据你现在所处的时间段,调整下与其它几门课的比例,或者加强每天复习的时间来调整复习计划。 2、公共课要不要买做题软件或习题集? 我觉的没必要做习题集,真题都是一些专家苦思冥想出来的,岂是随便几个人就能模拟编写的。即便模拟得极其接近真题了,那不如就直接做真题。真题才是一建复习的葵花宝典。那同学们又要说了,光听视频不做题心里没底。视频里老师都会举历年真题中相应的例题,书上也有例题,把这些题目都理解会做了,基本这节的关键内容也掌握了。 各大网校也会有一些比较高质量的题库和总结,比如DL的一本通、YL的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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