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曾江霞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外语系,成都 610225)3

摘 要:英美文学作品中的方言,特别是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在翻译中常用的有两种策略:标准语翻译和通俗译法。文章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的角度,主要分析标准语翻译和通俗译法得失,为翻译策略选择提供一定思

路,并提出一些可行性翻译策略。

关键词:功能主义目的论;标准语对译;通俗翻译

On Tran sl a ti on Stra teg i es of D i a lects i n Br itish and Am er i can L itera ture from the Perspecti ve of Functi ona list Skopostheory Abstract:Generally s peaking,there are t w o common translati on strategies of dialects in B rit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es pecially those of regi onal and s ocial dialects:standard Chinese versi on and 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This article analyzes standard Chi2 nese versi on and 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 fr om the pers pective of functi onalist skopostheory in an atte mp t t o shed light on transla2

ti on strategies of dialect.It als o p r oposes s ome alternative translati on strategies.

Key words:functi onalist Skopostheory;standard Chinese versi on;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

中图分类号:H315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25757(2008)0320077203

英语语言中的方言引起了语言学、方言学、文化学和翻译研究领域的重视。根据英国语言学家卡特福德(Cat2 ford)[1],方言是一种与语言使用者的长期性特征相关的语言变体,分为地域方言、时间方言和社会方言。方言,特别是其中的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具有社会指示功能,常常出现在英美文学作品中,能反映人物的地域特征、民族种族背景、社会地位、教育程度乃至个性特点。各种变体都有其特有的特征,成为变体形式的判断标志(markers),其特定标志位于语音层、音位层、字形层、语法层和词汇层。拜勃等(B iber et al.)描述了方言变体在以上层次的语法特征[2](p1121-1125)。

与英语文学中方言特定标志不同,汉语中方言主要体现在词汇上,所以文学作品中方言翻译形成了困难。常用的方言翻译策略有标准语译法(即用目的语标准语翻译源语方言),和通俗译法(用通俗和口语化汉语包括已广为接受的方言词翻译源语方言)。还有一种方言对译(用译入语的一种方言翻译源语方言),其得失由孙迎春[3]、韩子满[4]针对张谷若所译《德伯家的苔丝》已详细阐述,本文不再赘述。面对种种方言翻译策略,译者应如何选择?卞建华等指出[5],传统的“信”、“达”、“雅”的翻译标准不能充分指导翻译策略选择,而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挑战了传统的以“信”为本的翻译理论,重在制定翻译策略。由于它更强调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决定作用,国内学者普遍认为,该理论更适合研究“目的性”较强的非文学类文本翻译,而对是否适合指导文学翻译则存在争议。但功能翻译学派也提出了文学翻译主张[6],本文试图通过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分析方言翻译标准译法和通俗译法的得失,探讨其在文学翻译中的作用。

1.功能主义目的论及其文学翻译主张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认为人类行为包括翻译是有明确目的的行为。翻译目的主要指目标文本在接受环境中的交际目的。决定翻译目的重要因素包括具有特定交际需要的译文接受者和译文发起者的翻译要求等。目的论遵循“文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和译文接受者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同时强调“互文连贯”(intertextual co2 herence)或“忠实”(fidelity),认为互文连贯存在于源语和译语之间,其采用的形式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目的[6](p32)。互文连贯受文内连贯支配,而两者都受目的规则支配,是考虑到目的的充分表达。如果目的法则要求改变功能,其标准就不再是与源语的互文连贯,而是符合目的的充分或合适。充分指目标文本适合翻译要求规定的交际目的。目的论的对等则意味着充分符合译文与原文具有相同交际功能的翻译目的[6](p36)。凯瑟琳娜?赖斯(Ka2 tharina Reiss)的文本功能类型分类有助于译者明确符合翻译目的的对等程度。译者须根据文本三大功能类型,即信息性(inf or mative)、表现性(exp ressive)和执行性(opera2 tive)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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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卷 第3期Vol.24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I CHUAN C OLLEGE OF E DUCATI O N

2008年3月

Mar.2008

3收稿日期:2008201223

 作者简介:曾江霞(1971—),女,重庆丰都人,硕士,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

文学作品主要是表现功能,即与美学效果相关的功能。功能主义目的论在文学翻译上提出了一些带有目的倾向的主张,包括理解、文本功能、文化距离和文本效果四方面: Skopos suggesti on1:The translat or inter p rets the s ource text not only with regard t o the sender’s intenti on but als o with regard t o its compatibility with the target situati on;Skopos sug2 gesti on2:The target text should be composed in such a way that it fulfils functi ons in the target situati on that are compatible with the sender’s intenti on;Skopos suggesti on3:The textworld of the translati on should be selected according t o the intended target2text functi on;Skopos suggesti on4:The code ele ments should be selected in such a way that the target2text effect cor2 res ponds t o the intended target2text functi on.[6](p92)

由此可见,目的论基本上是一种“以读者为中心”或者是“以目的语文化为导向”的翻译理论,但它也尽量考虑源语的作用,特别是作者的意图。由于文学作品方言往往在语音和词汇语法上产生变异或偏离常规,按照目的论,对方言作品的理解和表达上要考虑作者意图和目的语情境,文化距离和文本效果上要考虑预期的目的语功能。以下根据功能主义目的论来分析方言的一些翻译策略。

2.用目的语标准语言翻译源语方言

具体地说,在英译汉中,这种策略指用标准汉语翻译英语方言成分。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标准汉语译文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纳而没有多少功能传达损失,特别是地域方言。如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我们选择的道路》(the Road W e Take),两个强盗的对话:

“St op your fun i n’(funning),”said Bob,with a grin.“W e got t o be h itti n’(hitting)the breeze.”

“Set still”said shark.“You a i n’t go i n’t o hit no breeze (You’re not going t o hit breeze),Bob...”

“别开玩笑”鲍勃咧着嘴说。“我们还得赶路呢。”

“别动。”鲨鱼说。“你不必赶路了,鲍勃……”

这是两个强盗抢劫后逃跑过程中,来自东部的强盗鲨鱼多德森(Shark Dods on)用枪顶着来自西部的强盗鲍勃?蒂德博尔(Bob Tidball),准备除掉他时的对话。由于作者使用方言(用黑体字突出)主要是表达这两人的地域背景,而其写作的主要意图是给源语受众提供娱乐消遣,译文接受者也主要是娱乐目的,这种情况可以不注重原文的形式结构特征,而采取标准汉语翻译原文方言成分,使功能大致相当。当然,如翻译要求需译出差异,可用通俗口语对译,如将“You a i n’t go i n’t o hit no breeze”译为“想上路可没门儿,鲍勃”。

而有些情况下全采用标准语翻译会引起功能传达一定的损失。如美国著名黑人女作家爱丽丝?沃克(A lice W alker)的书信体长篇小说《紫色》(The Color Purple),从黑人女权主义———妇女主义的视角,描写了几个黑人女性反抗性别和种族压迫的觉醒过程。故事的背景是大约20世纪初到二战前夕的美国南方佐治亚乡村。多数信件是主人公西丽亚(Celie)写给上帝和她妹妹耐蒂(Nettie)的信,用南方黑人方言写成;少数是Nettie写给Celie的信,其中除了开始几封夹杂少量方言外,大部分是标准英语写成。方言采用与否反映了她们的教育背景和一定的个性特征。Celie在十四岁时被继父所迫辍学,其教育程度较低,写信时用土音也就较自然。同时她也想保持自己的黑人方言。如她后来自己开办裤业公司时,达琳(Darlene)想要说服她用标准英语以免遭受歧视,而她却不在乎:“W hat I care?I ast.I’m happy....Look like t o me only a fool would want you t o talk in a way that feel peculiar t o your m ind.”[7](p222-223)。这体现了Celie或作者的语言观:语言是民族文化的沉淀,珍爱民族语言也就体现了民族意识。Celie的妹妹Nettie 一直没有中断教育。在她为避免某先生的纠缠并为找寻黑人文化之根离家到非洲后,在传教士夫妇塞缪尔(Sa muel)和科琳(Corrine)的影响下,她开始阅读关于非洲的书籍,开始接受真正的教育。使用标准英语反映了她追求平等的思想意识,也符合她作为传教士的身份。这两种不同语言策略正反映了作者的意图。用标准汉语对译则失去了这层烘托主题的深意。如:

(1)I’m pore,I’m black,I may be ugly and can’t cook,a voice s ay t o everything listening.But I’m here.

译文1:我穷,我是个黑人,我也许长得难看,还不会做饭,有一个声音在对想听的万物说,不过我就在这里。

译文2:咱穷,咱是个黑人,咱也许长得难看……

(2)Samuel l ooked a little sad t oo,but then he perked up and re m inded us that there is one big advantage we have.W e are not white.W e are not Eur opeans.W e are black like the Africans will be working for a common goal:the up lift of black peop le every where.

塞缪尔也有点忧伤,但他很快振作起来并告诉我们,我们有一大有利条件:我们不是白人,我们不是欧洲人。我们跟非洲人一样都是黑人,我们和非洲人将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振奋世界各地的黑人。

例(1)是Celie的信中反映其觉醒的一句话,方言字位变体pore对应标准语poor,句法变体say对应says。译文1采用了标准汉语对译,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主题思想和主人公个性。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影响了互文连贯,在目的语情境中实现的功能与作者意图没有充分相符。译文2采用通俗化口语,用常用的方言俗语“咱”代替标准语翻译方言,能体现出人物的语言差异。例(2)是Nettie写给姐姐Celie的第3封信,用了标准英语,用标准汉语对译符合了作者意图和相应功能。

依据目的论,如不加区别一律采用标准语译法,也相应影响了文内连贯,使译文接受者没有通过作者语言策略充分体会其深层含义,从一定程度削弱了接受效果。所以在“目的”明显的情况下一般应采用通俗化口语和俗语翻译方言成分,以体现角色个性差异。

3.用通俗词和口语化汉语翻译源语的方言

哈蒂和梅森(Hati m&Mas on)提出方言翻译重在传达地域方言或社会方言的效果,其目标是“译出使用者的社会/语言‘标志’,不一定选择某种地域方言,而可以修改标准程度。使用者的地位主要不是通过语音特征,而是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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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中对语法进行非标准处理和特意对词汇进行变异来反映。”[8](p43)这为方言通俗译法提供了理论依据,也蕴含了符合功能主义目的论的翻译目的———方言翻译重在传达语言的社会或个人风格效果。

杨宪益先生所译的萧伯纳戏剧《匹克梅梁》(Pygm a lion)可为成功的翻译实践。该剧以伦敦各区居民在发音上的巨大乃至细微差异为题材,不仅成功塑造了语音学家息金斯(H iggins)和卖花女伊莉莎(L iza)两个戏剧形象,还通过此剧将鲜为人知的语音学及其重要性介绍给广大观众。人物的口音可以表现其社会地位、生活环境和性格。通过功能主义目的论,原文作者意图和受众都强调语音差异,所以译文必须尽量译出差异。杨先生的翻译借助词汇变异,即用通俗和口语化的汉语,特别是使用一些已进入标准语的方言词语,或已被大众接受的方言词语甚至一些粗俗或通俗的口语词来表达源语的方言。如例(1)的音位变体(包括语音的转化和省略)和例(2)的词素句法变体(不合语法的词素句法特征)翻译策略:

(1)THE F LOW ER GI RL.Theres menners f’yer!T2oo banches o voylets tr od int o the mad.

卖花女瞧,好一个有礼貌的家伙!把咱两把紫地丁也踩到泥里去了。

与这里的Cockney发音对应的标准发音是:There’s manners for you!Two bunches of v i olets trodden i n to the m ud.语音的转化和省略在目的语中用“咱,家伙,紫地丁”等对译,也充分传达了功能。

(2)L I Z A.I’m nothing t o you———not s o much as the m sli ppers.

伊莉莎我对你算不了什么———还不顶那双拖鞋呢。

H I GGI N S.(thundering)Those sli ppers.

息金斯(听她又用土音说话,怒叫)还不“如”那双拖鞋,不要说“顶”。

此句The m作为指示限定词和代词,与标准英语those 相对。它们的差异通过通俗表达“顶”与规范表达“如”在针对than的翻译中表现出来。作者在这里意图表达L iza 在被语音学家塑造成淑女后仍故意保留土音,而语音学家又力图纠正。这种等功能的翻译就传达了作者预期达到的效果。

如第三章所述,通俗译法通常能解决标准语译法带来的问题。但有时不能完全达到效果,特别是一个作品中出现两种方言变体时。如笪玉霞对《哈克贝利?芬历险记》(The A dven tu res of Huck leberry F inn)原作与张万里译作语言特色进行比较[9],认为译作用通俗的口语体译出了原著的语言风格,但没有译出方言形式上的差异,如哈克与吉姆的白人方言和黑人英语的差异。对于通俗译法也不能达到的效果,韩子满建议在通俗译法的基础上加注[4]。从目的论看,通俗译法是方言传译较理想的策略,基本符合“互文连贯”和“文内连贯”。但是否加注要看目标文本功能和译文接受者的预期需求等。如《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作为儿童读物,通俗译法基本足够取得近似原文功能的效果。

4.结论

综上分析,从目的论来看,以上方言翻译策略有一定可行性和问题。标准语译法能有效传达信息,在符合某些功能的翻译目的下有其可行性,比如方言的采用仅仅是体现地域色彩。但在某些情况下,失去了一些方言体现的形式意义,如教育背景、个性等,削弱了对作者意图的传达和译文受众的接受效果,影响了“互文连贯”和“文内连贯”。相比之下,通俗译法是较理想的翻译策略,能较好表现通过方言显示的社会地位和教育背景等,基本符合“互文连贯”和“文内连贯”。当通俗译法也无法达到的预期交际功能时,功能主义目的论有利于判断更多翻译策略的可行性。总之,功能主义目的论可以指导文学翻译,其运用到方言文学作品翻译中,有助于选择翻译策略。译者可针对具体文本,有效分析翻译目的,明确作者意图,译文接受者的预期期求,译文发起者的翻译要求等,从而更好实现文学作品的表现功能,达到最佳审美效果。

参考文献:

[1] Catf ord,J.C.A L 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 on:An

Essay in App lied L inguistics[M].London:Oxf ord Un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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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ritten English[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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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迎春.张谷若翻译艺术研究[M].北京:中国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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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韩子满.试论方言对译的局限性-以张谷若先生译

《德伯家的苔丝》为例[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2,(4):86-90.

[5] 卞建华,崔永禄.功能主义目的论在中国的引进、应

用与研究(1987-2005)[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

报.2006,(5):82-88.

[6] Nord,C.Translating as a Pur poseful Activity-Fun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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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笪玉霞.《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原作与译作语言特

色的比较[J].济南大学学报.2002,(3):51-53.

(责任编辑:刘春林 责任校对:林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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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卷(总第179期) 曾江霞: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从翻译目的论浅析网络流行语的汉英翻译(英语二学历论文)

从翻译目的论浅析网络流行语的汉英翻译 随着中国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以及国内经济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友人关注中国,渴望了解他的昨天与今天、语言与文化。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网民也创造了不少幽默诙谐、充满智慧的语言,一些鲜活的流行语不仅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还渗透到社会生活中。俗话说的好,中国文字博大精深,要了解中国的文化,少不了“翻译”这个环节。然而,如何将这些流行与自然得体地翻译出来,让外国友人了解它们的意义与文化内涵呢?本论文将对此进行探析。 一、网络流行语 网络流行语,顾名思义就是在网络上流行的语言,是网民们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他有两大特征:一是年轻化,二是有文化。年轻人思想活跃,思维灵活,喜欢新鲜事物,渴望交流,崇尚创新,追逐时尚,而且不愿意承受现实生活中太多的约束(包括主流语言规范的约束)。具有匿名性的网络虚拟世界,无疑给以年轻人为主的网民群体提供了发挥的空间;同时,由于他们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熟悉英语及计算机语言,使"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具有了必然性和可能性。语言是时代的反映,网络语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当前"网络时代"的反映,与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和思维状态密切相关。因而,随着网络飞速发展,"网络流行语"必将扩大其影响范围。同时,网络流行语具有一定的实效性,例如自2012年4月,毒果冻、毒老酸奶疑云未散,毒胶囊风波又起。在互联网上出现了破皮鞋很忙的恶搞段子:忙着被提炼成工业明胶,被无良商人掺入食品中,被消费者吃进肚子里。于是网络一时爆红一首打油诗想吃果冻了,舔下皮鞋, 想喝老酸奶了,舔下皮鞋, 感冒要吃药了,还是舔下皮鞋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爬得了高山,涉得了水塘, 制得成酸奶,压得成胶囊, 2012,皮鞋很忙…… 这是目前网上热传的段子,它让人在忍俊不禁之余,不免也有些淡淡的悲凉。中国的食品安全竟会到如此田地?可见网络流行语用诙谐

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看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策略 曾江霞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外语系,成都 610225)3 摘 要:英美文学作品中的方言,特别是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在翻译中常用的有两种策略:标准语翻译和通俗译法。文章从功能主义目的论的角度,主要分析标准语翻译和通俗译法得失,为翻译策略选择提供一定思 路,并提出一些可行性翻译策略。 关键词:功能主义目的论;标准语对译;通俗翻译 On Tran sl a ti on Stra teg i es of D i a lects i n Br itish and Am er i can L itera ture from the Perspecti ve of Functi ona list Skopostheory Abstract:Generally s peaking,there are t w o common translati on strategies of dialects in B rit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es pecially those of regi onal and s ocial dialects:standard Chinese versi on and 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This article analyzes standard Chi2 nese versi on and 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 fr om the pers pective of functi onalist skopostheory in an atte mp t t o shed light on transla2 ti on strategies of dialect.It als o p r oposes s ome alternative translati on strategies. Key words:functi onalist Skopostheory;standard Chinese versi on;non-standard coll oquial versi on 中图分类号:H315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25757(2008)0320077203 英语语言中的方言引起了语言学、方言学、文化学和翻译研究领域的重视。根据英国语言学家卡特福德(Cat2 ford)[1],方言是一种与语言使用者的长期性特征相关的语言变体,分为地域方言、时间方言和社会方言。方言,特别是其中的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具有社会指示功能,常常出现在英美文学作品中,能反映人物的地域特征、民族种族背景、社会地位、教育程度乃至个性特点。各种变体都有其特有的特征,成为变体形式的判断标志(markers),其特定标志位于语音层、音位层、字形层、语法层和词汇层。拜勃等(B iber et al.)描述了方言变体在以上层次的语法特征[2](p1121-1125)。 与英语文学中方言特定标志不同,汉语中方言主要体现在词汇上,所以文学作品中方言翻译形成了困难。常用的方言翻译策略有标准语译法(即用目的语标准语翻译源语方言),和通俗译法(用通俗和口语化汉语包括已广为接受的方言词翻译源语方言)。还有一种方言对译(用译入语的一种方言翻译源语方言),其得失由孙迎春[3]、韩子满[4]针对张谷若所译《德伯家的苔丝》已详细阐述,本文不再赘述。面对种种方言翻译策略,译者应如何选择?卞建华等指出[5],传统的“信”、“达”、“雅”的翻译标准不能充分指导翻译策略选择,而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挑战了传统的以“信”为本的翻译理论,重在制定翻译策略。由于它更强调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决定作用,国内学者普遍认为,该理论更适合研究“目的性”较强的非文学类文本翻译,而对是否适合指导文学翻译则存在争议。但功能翻译学派也提出了文学翻译主张[6],本文试图通过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分析方言翻译标准译法和通俗译法的得失,探讨其在文学翻译中的作用。 1.功能主义目的论及其文学翻译主张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认为人类行为包括翻译是有明确目的的行为。翻译目的主要指目标文本在接受环境中的交际目的。决定翻译目的重要因素包括具有特定交际需要的译文接受者和译文发起者的翻译要求等。目的论遵循“文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和译文接受者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同时强调“互文连贯”(intertextual co2 herence)或“忠实”(fidelity),认为互文连贯存在于源语和译语之间,其采用的形式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目的[6](p32)。互文连贯受文内连贯支配,而两者都受目的规则支配,是考虑到目的的充分表达。如果目的法则要求改变功能,其标准就不再是与源语的互文连贯,而是符合目的的充分或合适。充分指目标文本适合翻译要求规定的交际目的。目的论的对等则意味着充分符合译文与原文具有相同交际功能的翻译目的[6](p36)。凯瑟琳娜?赖斯(Ka2 tharina Reiss)的文本功能类型分类有助于译者明确符合翻译目的的对等程度。译者须根据文本三大功能类型,即信息性(inf or mative)、表现性(exp ressive)和执行性(opera2 tive)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77 第24卷 第3期Vol.24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I CHUAN C OLLEGE OF E DUCATI O N 2008年3月 Mar.2008 3收稿日期:2008201223  作者简介:曾江霞(1971—),女,重庆丰都人,硕士,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马梦琪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 如果我们谈论当代德国的翻译学派,特别是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翻译的功能学派,也就是深具德国特色的翻译目的派。这是20世界7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学派,功能主义学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行为,单靠语言学不能解决翻译的所有问题。翻译目的决定翻译实践中采用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译者应优先考虑的是文本的功能和译文所要达到的功能预期。翻译功能学派代表人物有赖斯、汉斯·威密尔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

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三、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Reiss)、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Holz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categoryoftranslationcriticism),汉斯·威密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and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oftranslation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plusloyalty)。 第一阶段: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Reiss,1923-),毕业于海德尔博格大学翻译学院。在她1971年出版的论着《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翻译质量评价的类型及标准》中首次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brief)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

翻译目的论汇总

第五讲翻译目的论简介 即就是Skopos 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一、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 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根据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看《甄嬛传》字幕

根据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看《甄嬛传》字幕 一、字幕翻译与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 鉴于字幕翻译在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本文分析字幕翻译的特点,阐述翻译目的论的理论观点及其应用于字幕翻译的优势,提出目的论视角下有效的字幕翻译策略。 (一)字幕翻译 字幕就是电影或电视对白的文本。字幕从语言学角度可分为语内和语际两个层次。语内字幕就是将对白以文本形式用源语表达出来。语际字幕就是将对白由源语转化为目的语且以文本形式显示在屏幕上。本文主要聚焦语际层次的字幕翻译,即把源语对白译成目的语且随同影视画面出现。字幕翻译具有独特的个性。 1.时间瞬间性 影视作品的本质决定了字幕翻译在时间上的瞬间性。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如遇到难解或感兴趣的地方可以重复阅读直至解惑释然。然影视作为视听产物,其音像只是在屏幕上随着故事情节一闪而过,具有瞬时性。基于这一特性,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尽量使译文言简意赅,简明易懂,避免艰深晦涩的言词。 2.空间限制性 一般情况下,影视剧的屏幕尺寸决定字幕最多只能占两行,而且字数以及字号都有规定,因为画面效果会受字幕所占空间比例影响,而且在这瞬间即逝的时间里,观众难以画面欣赏与字幕浏览两全。因此,字幕翻译要尽可能用常用词,避免生僻词;句式尽可能简明,换长句为短句。 3.语言通俗性 影视剧对白体现到字幕上的信息量是很大的,它反映了社会各行各业人的日常生活和生存状态。因此字幕翻译所使用的语言应符合他们的生活,职业等语言习惯和特点,语言需通俗化,接地气,避免给人以不自然,做作的感觉。 4.文化性 影视剧是现实生活的浓缩,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透过影视字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民俗文化,风土人情可窥见一斑。因此,在字幕的翻译中,需采用具体有效的翻译策略对富含民族文化特色的语言进行恰当的翻译,尽可能呈现民族

翻译目的论简介

翻译目的论简介 即就是skopos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编辑本段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第二阶段: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第三阶段: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第四阶段: 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克里斯汀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 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文学作品。赖斯对这种/ 哲学文献0 分类不满, 她认为, 了解哲学家的哲学理念只能算是一般性翻译的策略。也就是说, 无论什么类型的文本, 译者都必须吃透作者的思想, 所以不能把它说成是翻译哲学文献的专利。 另外, 还有Peter B rang ( 1963 ) 也主张三分法à, 他借鉴苏联有名的翻译理论家A1 Fedorov 的理论, 把文本分成: ( 1) 新闻、评论、正规体的文本、科技文献; ( 2) 组织和政治文件(包括经典马克思著作、社论和演说) ; ( 3) 文学作品。在第一类里, Brang 认为关键在于掌握专业术语, 而赖斯却认为这是任何文本都需要的, 换句话来说, 要想让译文能被看懂, 就必须解决术语问题。赖斯很不赞成把组织和政治文件单独列成一类, 认为这类文本只能算是第一类和第三类的混合。比如说, 演讲辞, 它既要像第一类文本一样重在信息的传递, 又要像第三类文本那样保留修辞的艺术性和文学性。对于第三类, Brang 认为, 这类文本除了可以用于口头语外, 还可以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文体和句法形式; 可是赖斯认为, 新闻报道也具备这几个要点, 所以这种分类是片面的。再者, 文学是一个大概念, 它包含散文、戏剧、抒情诗等, 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特色, 不该混为一谈。 奥陀# 凯德á 和R1 W1 Jumpelt? 认为翻译除了分实用型文本翻译和文学作品翻译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分类。他们接受了美国语言学家 J1B1Casagrande 的四分法: 实用类、审美- 艺术类、语言类、人种志类。Karl Thieme 根据文本接受群的不同作出四分法: 宗教类、文学类、官方类、商业类。法国语言学家穆南( G eorgesM oun in, 1967 ) 根据文本的功能把它分成七类?lv: 宗教翻译和科技翻译(根据内容)、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文体翻译的功能主义分析

摘要:文体学的语言学派认为:文体即变异。本文以功能主义目的(Skopostheorie)为理论框架,对世界名著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的两个中译本的文体进行分析和比较,发现由于译者所处时代不同,翻译目的各异,在文体的传译上采用了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本文的结论是:在文体翻译方面应打破固有的对等观念,代之以译文是否满足特定翻译目的作为评判文体翻译好坏的标准,允许和鼓励不同风格类型译本的存在。 关键词:变异;功能主义;翻译目的;等值;合适翻译 一﹑《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文体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美国19世纪杰出作家马克·吐温的现实主义代表作。小说伟大之处在于作者大胆运用了大量美国下层人民的日常用语、俚语、方言土话,包括黑人英语。作为现实主义的先驱者,马克·吐温这一开创性文风至今还深深影响着美国文学的创作。美国作家海明威(Earnest Hemingway)称赞说:“所有的现代美国文学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小说?这是我所拥有的最棒的书”[1] 。英国著名诗人艾略特(E.T.Eliot)则评论说:“《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开一代文风,乃英语的一项新的发现”[2]。说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文体,首先要明确的是文体的定义。事实上,文体的概念可以从多种角度加以阐发:它既可指一个时代所流行的风格,比如19 世纪的“现实主义”,也可以指一个作家的独特风格,譬如“莎士比亚风格”。利奇(G. Leech)和索特(M. Short)在其合著的《英语诗歌的语言学指导》(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1969)一书中则从语言学的角度把文体定义为“对常规的变异”(deviation from norm),并列出语音变异、词汇变异、语法变异等八种变异类型[3]。秦秀白认为“常规”与“变异”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两个概念,并指出:“如果我们把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规则看作是语言的常规,那么违背这些规则的表达方式就是变异”[4]。“人们既然认为RP(Received Pronunciation)是英国英语的标准发音,那么伦敦方言(Cockney)当然就是对常规的一种变异,…伦敦佬?的风格自然也体现在这种变异之中”[5]。由此可见,变异来自于违反语言常规,而文体则产生于变异之中。经过分析, 我们发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大量出现的黑人英语(BEV)主要在语音、词汇以及语法三方面存在违反标准美国英语(SAE)通用规则的现象,从而构成三个层面的变异,即:语音变异、词汇变异和语法变异。这三大变异也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独特文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文体翻译实例分析将在这三个层面上展开。 二﹑功能主义目的论 功能主义目的论(Skopostheorie)由德国学者弗米尔(Hans J. Vermeer)等人创立。目的论主要体现为四大法则和一个标准。其中,最高的法则是“目的法则”。目的论认 为“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首要原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theprimeprincipledetermininganytranslationprocessisthe purpose (Skopos) of the overall translational action)[6]。翻译目的的具体化即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理论上由翻译的发起人(initiator)根据自身需要给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发人和译者共同商定[7]。目的论第二法则是“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不能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 并且必须在译入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具有意义[8]。目的论的第三法则是“语际连贯”。语际连贯指的是原文与译文之间的连贯性,或者互文性,有点类似传统的“忠实”(fidelity)或者“信”(faithfulness),但是不同的是,语际连贯不是独立的原则,而是受制于“语内连贯”以及“目的法则”。也就是说,译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既不能影响读者的理解,又不能违背翻译行为的目的[ 9 ] 。目的论的第四法则是“忠诚法则”(loyalty)。作为补充性的法则,“忠诚”指的是译者必须有责任心,当好翻译各参与方的协调人。忠诚法则的提出是为了避免译文受翻译目的的盲目驱使而无限制背离原文[10]。此外,目的论还提出评价译文质量的标准应该是“合适翻译”(adequa cy)。合适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传统的“对等”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摘要:本文对功能翻译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发展进行了介绍,对功能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想进行阐述,目的在于说明,功能翻译理论以翻译目的为总则,把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读者都纳入了研究的范畴,从而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了一个多角度、动态的视野。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目的论 一、引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主要是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言看成了语码,翻译则成了语言操作。七十年代,功能翻译理论开始兴起,领军人物有K.赖斯、H.J.费米尔、C.诺德、J.H.曼塔利等。 何为功能翻译理论,诺德的解释是:“功能主义,指的是功能或者是文本和翻译的功能的研究。”它涵盖了多种理论方法,主要以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主,还包括其他国家理论家的观点。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的文本功能类型和美国学者奈达的功能对等论。 以功能方法来研究翻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圣经翻译。当时不少译者发现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但那时“适当的翻译”强调“字对字”翻译和对原文的忠实,即使译文与想要达到的意图不一致。当时的圣经翻译者认为翻译应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对原文本的忠实再现,二是使译文适应于目标读者。马丁?路德主张在翻译圣经时在部分文章采取“字对字”翻译,其他部分文章应使译文与读者的需要和期望一致。同样,尤金?奈达区分了两种翻译中的对等: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奈达特别强调翻译目的、译者和接收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含意。但奈达的翻译仍是关注原文,与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观点不完全一致。

二、功能翻译理论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的提出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强调等值的翻译理 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 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 K.赖斯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她首次将语言功能与翻译结合,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 之后,费米尔和诺德等提出“目的论”(Skopos theory),成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即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为适应新交际环境和目标读者的需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理论中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是译文在目标语环境中所期望达到的交际功能。 J.H.曼塔利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 nal Action),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翻译行为及翻译的实质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 功能翻译理论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 译方法。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 三、功能翻译理论观点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目的论与功能对等理论

翻译目的论简介即就是skopos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手中,因此翻译实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 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 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 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 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 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 第三阶段: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 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完整word版)浅析翻译目的论

浅析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是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它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翻译研究中的语言学取向受到挑战。反动者摈弃独霸译坛的结构主义刻板模式,以开先河者的姿态为译界注入了一股对经院派迂腐之气具有祛除力的清流。 一、目的论的内容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学者弗米尔(Hans Vermeer)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弗米尔认为:翻译研究不能单单依靠语言学。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翻译并不仅仅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语言过程;第二、语言学还没有提出真正针对翻译困难的问题。因此,他在行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翻译的目的论。 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弗米尔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认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也就是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手段”。 翻译目的论的中心思想是:行动皆有目的。行动者参照实际环境选择一种他认为最合适的方式以求达到预期目标;既然翻译也是一种行动,所以译者也会在翻译目的的指引下。尽量考虑一切可能有关的因素。从而决定最合适的行动方式;基于这种对实际情况的描述。可以得出一条规范性的基本规则:(翻译)行动的目的决定达到的预期目标的策略。也就是说,译文应对预定的受话者发挥预期的功能。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弗米尔认为:决定译文(面貌)的不是原文(面貌),而是翻译目的。 按照弗米尔的解释,翻译目的的这个概念实际上有三层意义:它可以用来指: ( 1) 翻译过程:亦即翻译过程的目的; ( 2) 翻译结果:亦即译品( translatum)的功能;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 atharina Reiss )、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 )、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 olz Manttari )。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 ssibilities and L imitation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 )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 2postheory )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 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 )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 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 2ence rule )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 )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 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 的理解决定。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和翻译(translation )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 )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ht )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 )。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7 4《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 hines e T r anslato rs Jo u 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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