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20年底,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

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

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河长”主要任务

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二)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

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镇级部门主要任务

1、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1)推进内河涌整治工程。

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xx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

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xx)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xx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2、环保分局:

(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

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xx)Ⅳ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

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

(5)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成果。

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辖区内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业回潮反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6)做好水质监测。

根据各社区的考核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

(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农林水务办)

3、城管分局: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做好河流及周边区域垃圾清理。

加强河道及沿河两岸保洁,防止垃圾向河涌倾倒。

(2)指导督促各社区拆除、清理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违章建筑。

(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4.农林水务办: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单元对化肥农药使用,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荒地裸地复绿,协助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5、经贸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列出淘汰企业清单,优先关停主要河流流域范围的重污染企业。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6、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加快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

加快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及河流流域范围内次支管网的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负责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许可等。

7、财政分局:统筹整治项目所需资金。

多渠道筹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确保对河道污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8、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已配备用地指标的河涌整治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9、组织办:建立“河长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制度,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督察室:对为完成相关河道整改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河长”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

各社区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内河涌整治项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

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

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镇主流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xx市xx区河长制实施方案【2】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27号)、《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龙政综〔20xx〕29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流域保护

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底前,通过努力,使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由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市、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承担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

各镇、街道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内的“河长制”落实工作。

全区“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对辖区内河道实施“河长制”全覆盖管理,明确整治任务,落实管理措施,加强流域管护和保障水安全。

(二)河长、河段长的设置及职责

1.河长、河段长的设置。

根据河流的实际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河段长、村

级专管员负责制,跨行政区域河流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领导担任河长。

九龙江北溪雁石溪、万安溪、九龙江西溪xx段、黄潭河xx段

由区领导担任河长或河段长,确定一个区直部门作为联系部门;河流

所经过的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流域内镇(街道)领导担任河长或河段长;其他的河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河流所在的镇(街道)领导担任

河长或河段长、村两委主干担任村级专管员。

村级专管员的确定及其责任分工由镇政府(街道)指定,对所辖

区域内的河道实施“河长制”全覆盖。

村范围内的所有小河道、河沟、水塘等一并纳入“河长制”管理,由所在村两委全面负责,实行“一河一人”制,做到管理范围、职责、内容、资金、监管全覆盖。

河长(河段长)名单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

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镇(街道)“河长制”管理办公室要将镇(街道)、村两级河长或

河段长、村级专管员名单报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河长、河段长的职责。

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

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问题。

河长、河段长的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河段长。

河长、河段长具体承担辖区内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线保护“三条蓝线”划定与管理、河流调查建档、河流管养、水功能区监管、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管与治理、水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职责分工,协调做好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工作,按年度组织实施。

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河段长”报告,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实行“河长制”流域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对所辖区域内的小河流建立二级“河长制”流域管理机制,明确镇(街道)“河长制”流域管理职责及河段长、村级专管员具体人员名单,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行“河长制”流域管理是深入推进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责任制,各司其职,全面落实责任。

要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生成、河道疏浚保洁、水生态建设、资金保障等工作,确保我区“河长制”流域管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闽政〔20xx〕27号(详见龙新政综〔20xx〕284号转发文件)对应的任务分工要求对号入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道)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

要建立“河长制”月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三)建立河道巡查制度。

河流联系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定期向相关河流的责任主体通报巡查情况。

日常巡查主要包括对相关河流及两岸的环境卫生情况和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书面巡查记录。

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遇不能处理的,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和河长或河段长,并及时将巡查情况通报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表:1.xx区级河长、河段长及联系单位

2.xx区主要支流河长及河段长

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长:王献民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吕志刚齐力岗栗吉庙刘洋波孙旭光高淼森郭清风白玉龙安东风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任:刘洋波

成员:冯晓丹冯锐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如何制定呢?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 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1.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2.河南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3.河长制意见建议

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

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扎实完成2020年度河湖治理管护任务,按照《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省市要求,就我镇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巡河目的任务 各级河长全面开展巡查河湖工作,了解责任河湖的现状、治理管护目标及重点任务,检查下级河长履职情况,查找分析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年度河长计划任务落实和河长制“见成效”阶段性目标实现。 二、巡河主要内容 1、河道治理进展情况; 2、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3、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4、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5、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6、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 7、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8、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9、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10、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

三、巡河方法步骤 镇级河长巡河工作由相应镇级河长自行巡河,相应的村级河长应配合巡河;村级河长巡河由各自所在的村组织,进行巡河。 1、深入责任河湖一线调查摸底。河长巡河时,应对河湖进行全程察看,走访沿线群众,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2、对重点路线、重点河段进行重点巡查。各级河长应围绕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河长年度计划任务,拟定巡查路线、重点河段等,进行巡河。 3、严格工作要求进行巡河。按照河长办拟定的巡河方案实施,河长巡河时,须按省市县有关规定,使用“省河长通”APP(每次巡河不低于5分钟,不少于200米),填写好巡河记录,留下巡河照片发至镇河长办。 4、任务督办。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各级河长应第一时间安排有关村级河长进行处理,对进展严重迟缓或交办时限内未能完成的,提请镇级总河长签发河长督办单。 5、资料归档。对镇级河长巡河相关资料,由镇河长办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各村级河长应将定期检查相关档案资料,作为河长制年度考评重要依据,河长办应在每月25日前督促未巡河的河长巡河到位。 四、巡河时间要求 原则上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由各级河长决定。五、强化督查考核将河长巡河工作纳入对各镇、村级河长的工作考核,镇河长办将对此项工作按月进行通报,按季进行考评,每季度对未按时巡河的镇级河长扣除个人效能分0.5分。因未按时巡河、未及时整改所在河道问题等原因导致我镇受上级河道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河长,将加倍扣分。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x〔x〕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50号)和《x委办公室、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46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山塘实际,决定在全镇实施“河长制”。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各类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镇管理范围包括肖江、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24座和山塘87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江河湖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x年3月底,建立镇“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到各村(居)委会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根据实际在村(居)委会启动“河长制”试点。 (二)到x年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各类水库及山塘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x年,基本建立江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x山青、水秀、天蓝、镇美的生态保护目标。江河湖库水域面积保有率7.7%,大中型湖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组织体系 1、办公室人员构成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x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x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为x、x。 2、明确工作职责 小型水库由镇科级干部任库长,山塘由各村支书(主任)任“库长”。落实河流、水库及山塘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将每段河流、每座水库、每座山塘的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明确到人,并落实相关责任。 3、x年3月底前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要任务

XX镇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

XX镇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X-2020年)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管理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市“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治水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全面完善河长制体系,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主要任务 201X年5月底前,进一步健全街道、村(社区)河长体系,实现河道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池塘等小微水体。

至201X年底,本辖区内劣V类水质实现全消灭,全镇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镇级河道断面水质好于III类(含)的比例达到40%以上;确保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占补平衡,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配合市级河长单位完成市级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整治。加大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环保治理力度,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淘汰。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思路,实施九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四无”企业。201X-201X年整治“低小散”行业企业(作坊)362家。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201X年底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扫尾及提标改造,做到前中后全贯通,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面实施第三方专业化运维模式,201X 年底前农污设施第三方运维模式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1X年,化肥减量50吨,农药减量2.5吨。推广商品有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乡镇“总河长述职报告”(履行河长制述职报告)

乡镇“总河长述职报告”(履行河长制述职 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XX年度河长制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治水办[XX]235号)文件要求,现将一年来汾口镇河长制相关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河道基本概况 汾口镇境内河流共划分为4条河,分别为武强溪、界川溪、龙川溪、龙源溪。全长66余公里。20XX年,汾口镇按照省市县河长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河长制,坚持以“护一湖秀水,富一方百姓”为原则,加大境内河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现象,确保汾口镇境内河道清洁、卫生。 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为切实加强汾口镇河道长效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今年我镇拟制了《汾口镇一河一策方案》、《汾口镇河长制工作方案(20XX-2020年)》,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谋篇布局。进一步明确了镇级河长、村级河长主要工作职责。成立汾口镇河长制办公室,明确镇党委书记余顺明和镇长徐宗祥为汾口镇双总河长同时成立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等专项组。

三、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成立汾口镇河长制办公室,同时成立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等专项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工作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实施“一河一策”。我镇严格按照县河长办河长制相关要求,制定完善了《汾口镇一河一策方案》、《汾口镇河长制工作方案(20XX-2020年)》,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结合整治和检查督查情况,今年10月,我镇对辖区内4条河道,再次组织了认真的调查和排摸,找准了河道、河岸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XX年河道治理计划。 (三)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县、镇、村三级河长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镇级河长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旬不少于2次。每月的25日设定为全镇河长“固定巡河日”,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做到巡河留痕,工作到位。在做好纸质巡河记录的同时,及时上传电子巡河记录,并做好信息报送等各项常态化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单位和个人,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做好严格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下文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一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乡镇河长制的考核方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 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溪乡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五水共治”工作,切实推进河道清理,有效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将河道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河长,对水环境治理

街道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留紫街办发〔2017〕60号 中共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委员会 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紫柏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委员会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2日 — 1 —

紫柏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留坝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留办发〔2017〕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办辖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健全河道治理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有效的河长管理制度,为维护健康水环境、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到2017年底,建立以街道办党委、街道办主要领导负责为核心的街道办河长制和5村、1居河道巡查保护体系,有效遏制和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实现河流“四无四有”目标(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非法采砂、无违章建筑;有管护机构、有稳固堤防、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着力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健康、自然优美、人水和谐”的河流环境,努力让留坝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河流规划管理 1.科学谋划精心布局。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探索建立河流连通联控联调制度,提高河流水环境承载能力,积极推进海绵县城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为指导,注重生— 2 —

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细化工作方案

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细 化工作方案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委、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永委[2017]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金砂溪河长制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河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细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村河段长、河长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一河一策,通过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河库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行政监管与执法,强化断面和水质监测;完善河库保护管理制度等举措,推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改善河库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秀美金砂。 二、实施范围 根据金砂溪水系及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村级河段长、村

级河长制,覆盖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河库。推动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面群治的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库健康。 三、主要目标 1.到2017年3月底,建立健全乡、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工作机制;2017年6月底,建立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2017年底,全面建立完善、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2.到2018年底,河长制管理实施常态化,主要河道基本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建筑,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标准和河道直排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测控、全处理”的“三全”目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3.到2019年底,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明显减少,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 4.到2020年,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生态环境全面达到省政府要求。 全流域水质达优良以上(达到或优于Ⅲ类),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现象,维护河库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

(完整版)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4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xx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2018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到2020年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2018年底完成铁拾、汤家店、新凉亭三个村级工业集聚点污水纳管工程。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2018年全镇仅剩的一家规模养殖场(阿童猪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2020年全镇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乡镇XX-2020年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计划实施措施研究工作方案

乡镇XX-2020年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 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XX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到2020年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

制”制度。XX年全镇仅剩的两家规模养殖场(兴旺牧场、天恩牧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2020年全镇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 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XX年,化肥减量14.72吨,农药减量0.56吨。到2020年推广商品有机肥年使用量达400吨。 XX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30%,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3.城镇污染治理。XX年,全镇污水处理率达到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到2020年,全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 4.河湖库塘清淤。科学有序清淤,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XX年,完成河湖库塘清淤7.2万方。 5.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

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宣 传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xx委发〔2017〕9号)精神和中共官升镇党委、官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升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增强公众对河库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宣传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镇复杂水利问题、维护河库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宣传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全面落实主体功能规划约束和验收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镇党委政府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落实河长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制度保障。 (二)宣传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的总体部署。宣传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宣传我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落实河长制

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宣传我镇积极构建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三)宣传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的进展成效。宣传我镇出台的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制定的着力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方案措施和长效机制;宣传我镇实行河长制后,在保护水资源、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宣传我镇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库保护意识,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巨大变化。 二、宣传安排 (一)协调省、市、县媒体宣传 协调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遂宁日报射洪专刊、遂宁电视台等省、市、县主流媒体,以动态报道与专题报道相结合方式,深度报道我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落实河长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创新举措和制度保障。 (二)组织村、社区、镇直部门单位采取各种方式宣传 1.开展动态与专题报道。即日起,镇广播站、村二级广播站开设专题宣传,制作各内板报、标语标牌全方位对全镇各地落实河长制工作部署、工作情况等进行持续动态报道;聚焦重大举措、特色亮点工作,在重点版面、重要时段推出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如下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xx]50号)精神,按照《黎川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河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境内所有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20xx年初,建立乡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二)到20xx年底,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乡长担任乡级“河长”村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乡级“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 2.乡“河长制”办公室职责。编制全乡河流综合整治规划, 拟定全乡河流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乡河流综合整治问题;负责河流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乡河流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流水库整治、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

湖北河长制实施方案

湖北河长制实施方案 (省堤防局)经湖北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签发,鄂版《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后,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意见。 湖北河长制实施方案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到20XX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并覆盖到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省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确保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统筹河湖管理和保护规划、确定河湖保护名录、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主体、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河湖水系生态空间、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加强执法监管等9项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省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任总河湖长,分管副省长任副总河湖长。跨市(州)重要河流、重要湖泊由省委和省政府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河湖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县河长制联络员制度等。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湖北放眼全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水利改革创新,全面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奋力打造河长制的“湖北样板”。 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全县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加强河流综合整治,改善河流水域环境、饮用水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建立“河长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建立河道管护“河长制”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着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的人水和谐的生态体系,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20XX年底以前,全县完成河道管理“河长制”全覆盖,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到20XX 年,全面实现“河长制”管理常态化,达到水域无污水直排、基本无杂物和违章设施,水质明显提高,河道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二、“河长”设置 根据河道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全县所有河道、溪沟。长江秭归段由县长担任“河长”,流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河段长”;其它河道干、支流及其溪沟由流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河长”,流域所在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河段长”。每个乡镇聘请1至2名河道管理员。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河长制实施方案范文

河长制实施方案范文 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宣 传工作方案 按照《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为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清溪镇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制度保障。 (二)大力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 (三)大力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在举措、进展成效。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 二、宣传安排 (一)标语宣传。在场镇及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或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保护河湖,热爱家乡的氛围。

(二)宣传栏宣传。利用政府、村(社区)宣传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把绿色生态和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河流环境。 (三)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村通响、微信群、QQ群等积极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我镇河长制工作重大举措、特色亮点工作。 (四)会议宣传。利用院坝会、群众会及民情大走访等形式聚焦我镇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五)舆论监督报道。要不定期曝光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和典型问题、典型案例,对整改情况及时回访报道,充分发挥警示作用,推动问题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统筹策划、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把握原则,严守纪律。严守宣传纪律,恪守职业

【范文学习】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具体实施措施和解决方案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XX〕x号)和《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确保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显著好转,水生态功能基本恢复。 二、实施范围 全镇主要河道和沟塘。 三、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乡镇级河道。由镇长担任一级“河长”,镇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担任一级副“河长”。 村级河道。河道所流经村的包村组长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各级河长职责 、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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