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最新版】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最新版】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最新版】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

对于私募基金的设立过程而言,募集行为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中基协在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列出了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的程序:

1、特定对象确定;

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3、基金风险揭示;

4、合格投资者确认;

5、投资冷静期;

6、回访确认。

其中,《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作为文件附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格式参考。而在投资者实际参与的私募基金中,面临的各类投资风险问题要比该格式指引复杂。以下内容对

私募基金投资者面临的特殊风险和一般性风险进行了收集整理,供实际操作中参考。

一、特殊风险揭示

(一) 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二)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本基金为(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尽管所有投资者已经在合伙协议第【X】条对不托管及相应的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约定和释明,并已另行签订《不托管协议》,但

仍可能存在管理人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给投资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 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可委托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受托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时,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违法违规行为而令投资者面临基金募集风险:

1、销售机构采用公开宣传或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销售基金;

2、销售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或通过任何方式以保本保收益误导投资者,或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销售机构违反《私募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审查投资者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相关条件,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鉴别,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

4、销售机构可能因未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未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而不具备受托募集私募基金的资格;

5、销售机构从业人员可能未经正式授权即从事基金募集活动。

6、销售机构可能存在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等违法活动。

(四) 经纪服务商风险

证券及期货经纪服务商由管理人自行聘任,管理人委托其向托管人提供基金参与证券、期货交易的相关数据及凭证。若因管理人、经纪服务商或交易所、登记公司、股转系统等原因导致托管人未能及时、完整、准确获得交易数据或凭证,影响托管人履行投资监督、估值核算、账目核对等职责的,可能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失,且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五) 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有权聘请投资顾问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出具投资建议。投资顾问的投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将直接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因素影响本基金的收益,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参考对投资顾问所出具的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建议做出投资决策,参照投资建议执行的投资操作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基金托管人对投资顾问的资

质、能力及其选聘,或其出具的投资建议均不负责审核,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聘用投资顾问的,应当通过投资顾问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而免去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六) 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

根据《指引》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若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基金备案,则投资者面临基金不能开始投资运作或基金违规开展投资运作的风险。

(七) 基金延期风险

本基金可能按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延长运作期限,则委托人面临基金延期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收益、以及本金或收益随基金延期可能减少的风险。

(八) 基金的关联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综合服务商或其关联方持有

的目标公司股权。另外,本基金投资的目标公司股权在后续退出处置时,有可能转让给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上述情况的发生将构成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存在关联交易风险。若本基金投资运作中发生此类关联交易,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向投资者进行披露。管理人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即表明其已经知晓且认可基金可能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九) 单一标的所涉风险

因本基金投资标的单一,无法通过多渠道、多种类标的等方式分散投资风险,本基金将面临单一项目的集中度风险。

(十) 本基金的产品架构和底层标的所涉风险

本基金不分级,不存在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结构化基金份额设计,无特殊架构。本基金的所有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收益分配权。

本基金备案通过后将直接投资于【X】行业【X】领域的【X】公司企业股权。

(十一) 资金流动性风险

私募基金投资不能迅速转变为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有可能增加变现成本,对私募基金投资造成不利影响。

2、私募基金投资中的资产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委托人大额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在私募基金运作期间,可能会发生委托人大额赎回基金份额的情形,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收益水平。

3、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X】年。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一)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甚至遭受亏损的资金损失风险。

本基金属于【X】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X】的合格投资者。

(二)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在私募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基金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担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机构,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X】起至【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四)基金募集或备案失败的风险

1、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本基金存在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失败的风险。若备案失败,将

本基金将提前终止,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金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本基金清算完毕前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扣除相关费用。

(五)基金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

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汇率波动范围将影响国内资产价格的重估,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净值。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发生变化。如私募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与其相关的证券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从而使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下降。

(5)购买力风险。私募基金投资的利润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私募基金投资的实际收益下降。

(6)再投资风险。固定收益品种获得的本息收入或者回购到期的资金,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原来利率,从而对私募基金产生再投资风险。

2、投资标的风险

股权类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

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六)税收风险

契约型基金所适用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可能会由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投资者收益也可能因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

(七)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在私募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2、操作风险。基金相关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3、不可抗力风险。若遭遇不可抗力,证券市场的运行将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4、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规则风险。本基金存续期限内,

立法机构、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可能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行业规定、自律规则、业务规则等进行调整、修订、增删、废止、解释,或发布新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管规范、行业规定等,则本基金合同及相关基金运作规则可能需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影响。就上述对基金合同或基金运作规则的调整,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实施,基金管理人应将调整事项和内容及时通知基金投资者。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

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上海北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如有)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特殊风险揭示 1、本基金合同是参考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而制定的,管理人对合同指引相关内容做出了合理的调整以及增加了其他内容,导致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的风险。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最新版】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 对于私募基金的设立过程而言,募集行为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中基协在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列出了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的程序: 1、特定对象确定; 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3、基金风险揭示; 4、合格投资者确认; 5、投资冷静期; 6、回访确认。 其中,《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作为文件附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格式参考。而在投资者实际参与的私募基金中,面临的各类投资风险问题要比该格式指引复杂。以下内容对

私募基金投资者面临的特殊风险和一般性风险进行了收集整理,供实际操作中参考。 一、特殊风险揭示 (一) 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二)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本基金为(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尽管所有投资者已经在合伙协议第【X】条对不托管及相应的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约定和释明,并已另行签订《不托管协议》,但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 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 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本基金属于[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03风险揭示书(参考模板新)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

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要点 向投资者揭示私募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当 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 ,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 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1.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2.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 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 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风险揭示 1.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 )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 )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私募基金认购风险揭示书

XXX投资基金 认购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委托人: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单位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单位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X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委托人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委托人声明,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委托人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向投资者/委托人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委托人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委托人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特殊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虽基金合同为按现行基金业协会的合同指引撰写定稿,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篇一: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私募基金投资人: 感谢您加入由发起设立并推出的基金投资计划。该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并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或购买本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计划。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1、市场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进行企业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而目标企业的市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投资计划的收益而产生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基金投资计划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投资价格和投资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基金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基金投资计划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4)基金业绩风险。基金管

理人所投资的投资基金项目由于其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失误,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基金计划的收益率。(5)购买力风险。本基金投资计划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投资计划的实际收益下降。 2、管理风险 管理人在管理本基金投资计划,做出投资决定的时候,会运用其投资技能和风险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技能和方法不能保证一定会达到预期的结果。管理人在管理本基金计划时,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可能没有被严格执行而对基金投资计划资金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可能出现本基金计划资金与管理人自有资产、或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计划资金之间产生利益输送。 3、流动性风险 股权投资基金的期限有封闭期和存续期,封闭期内基金投资计划的资金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的风险,可能导致投资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资金受损。 4、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被投资企业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目标企业违约、拒绝到期进行约定操作等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5、巨额退出及连续巨额退出所引起的支付风险 指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计划因发生巨额退出或连续巨额退出而引起的委托人的退出申请无法全部实现或因暂停退出使委托人在一定时间内的退出申请被拒绝,从而导致委托人无法按时得到退出款项的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单位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单位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具体风险应由管理人根据私募基金的特殊性阐明]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5、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6、其他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附件2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内容与格式指引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

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具体风险应由管理人根据私募基金的特殊性阐明]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

一文整理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相关知识点

一文整理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相关知识点! 想必最近正忙着季度更新的私募大大们一定有被风险揭示书刷屏。基金风险揭示书,即对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各阶段有可能存在风险的一种书面提示与告知。 中基协发布的各项法规政策中也对风险揭示环节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今天跟着君华汇一起来整理下相关知识点吧! 1、风险揭示书应何时签订?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2、风险揭示书协会新要求有哪些? 协会要求: 1、请上传截至本季度末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如投资者较多,可将风险揭示书分多个压缩包上传。 2、风险揭示书应加盖募集机构和投资者的签章和签署日期。 3、若私募基金涉及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流动性等特殊风险的,应在风险揭示书的“特殊风险”部分中予以披露。同时,在“投资者声明”部分第一项“运作方式及风险收益特征”增加对应表述。 4、投资者应当在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声明”部分的十三项内容后逐一签章。 此前,协会系统中关于上传风险揭示书,是在【产品备案】里的【相关上传附件】里出现的,要求为——风险揭示书(可上传多个),并未明确要求上传所有投资者的:此次新增系统通知后,则是直接要求上传截至本季度末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 3、这个上传有截止时间吗? 截至第二季度末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逾期会计入异常机构情形次数,累积两次,会被列为异常机构。 4、可以补提电子版的风险揭示书嘛? 对于纸质或电子版的风险揭示书无特殊要求,只要签署内容符合协会要求即可

私募合伙型基金风险揭示书(不外包)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_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福建金臻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存在以下事项,无需进行特殊风险揭示: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高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2017年11月24日

私募基金投资人风险揭示书

上海某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单位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单位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本基金投资顾问为上海赤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亦不能保证基金无风险及保证收益。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中级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中级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湖南蠡源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新兴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仔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基金的投资。 一、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05935)。本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相关文件中有关本基金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本公司、本基金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标的:股票(含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各种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债券、债券型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现金及货币基金等)、资产支持证券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品种及以后允许投资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您在购买本基金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并认真听取本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对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内容的讲解,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 二、请充分了解本基金具有的风险 委托人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有可能因下述风险导致委托人本金或收益损失。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管理人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但这些制度和方法不能完全防止风险出现的可能,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市场风险可以分为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1、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2)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2)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3)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文件之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合伙协议,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合伙协议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1、合伙协议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合伙企业已按照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以下简称“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对合伙协议内容进行完善修改,但在与合伙人谈判及基金方案设立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不排除个别条款内容与指引3号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也可能存在监管部门要求根据指引3号对合伙协议内容进行整改,造成该合伙企业(基金)备案、后期实缴出资、投资运作存在一定障碍的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因合伙企业注册地的商业银行可能没有私募股权资金托管资质,或者全体合伙人为降低运营成本选择不进行资金托管,全体合伙人签订《无托管协议》。《无托管协议》虽然对资金安全有风控设置,但属于基金管理人(机构)内部风险控制,可能存在实际执行不严格、操作风险等因素。投资人应当督促基金管理人在资金转出上

投资风险揭示书--中基协标准版

【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从而导致其股权投资收益变化。 (5)被投资企业业绩风险 本合伙企业所投资的拟上市企业由于其管理人的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本合伙企业的收益率。 (6)新股/新债申购风险 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本合伙企业在对闲置出资进行现金管理时,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由于网下获配新股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7)购买力风险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合伙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拟上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本

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揭示书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深圳储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深圳储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从而导致其股权投资收益变化。 (5)被投资企业业绩风险 本合伙企业所投资的拟上市企业由于其管理人的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本合伙企业的收益率。 (6)新股/新债申购风险 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本合伙企业在对闲置出资进行现金管理时,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由于网下获配新股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7)购买力风险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合伙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拟上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本合伙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私募基金投资。 一、了解拟参与的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私募基金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的基金管理人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特定账户管理基金资产的活动,具有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但是,参与私募基金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前,已了解私募基金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基金管理人对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内容的讲解。 二、了解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 私募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汇率波动范围将影响国内资产价格的重估,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净值。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发生变化。如私募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与其相关的证券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从而使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下降。 5、衍生品风险。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且价格波动剧烈,会放大收益或损失,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 6、购买力风险。私募基金投资的利润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私募基金投资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已备案)

投资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当您/贵机构投资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合伙协议,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中国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管理人——[AAAAA有限责任公司、BBBBB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私募基金投资。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合伙协议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私募基金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 1.市场风险 本私募基金的重要投资标的为XXXXX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其经营状况受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汇率风险、经营风险、衍生品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货币及财政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若出现投资异常情况,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出现本金损失的风险。 2.管理风险 在私募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基金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3.信用风险 指在投资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基金管理人将本着审慎的原则选择交易对手,并严格审阅合约的各项条款与内容。 4.资金闲置风险 如基金认缴资金分批到位,则在前到位的资金可能有一部分资金闲置。资金到位后,如果没有收到标的公司的缴款通知,可能导致资金闲置甚至无法实现全额投资。 5.投资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6.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指投资业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不遵守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对投资项目把关不严、故意隐瞒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人为抬高投资价格和通过项目投资进行利益输送等不当交易行为,从而导致资产

私募基金风险提示书

私募基金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私募基金投资人: 感谢您加入由发起设立并推出的基金投资计划。该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股权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并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或购买本基金投资计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市场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进行企业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而目标企业的市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投资计划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基金投资计划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投资价格和投资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基金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基金投资计划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基金业绩风险。基金管理人所投资的投资基金项目由于其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失误,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基金计划的收益率。( 5)购买力风险。本基金投资计划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投资计划的实际收益下降。 2、管理风险: 管理人在管理本基金投资计划,做出投资决定的时候,会运用其投资技能和风险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技能和方法不能保证一定会达到预期的结果。 管理人在管理本基金计划时,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可能没有被严格执行而对基金投资计划资金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可能出现本基金计划资金与管理人自有资产、或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计划资金之间产生利益输送。 3、流动性风险: 股权投资基金的期限有封闭期和存续期,封闭期内者基金投资计划的资金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的风险,可能导致投资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资金受损。4、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被投资企业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目标企业违约、拒绝到期进行约定操作等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5、巨额退出及连续巨额退出所引起的支付风险 指本集合计划因发生巨额退出或连续巨额退出而引起的委托人的退出申请无法全部实现或因暂停退出使委托人在一定时间内的退出申请被拒绝,从而导致委托人无法按时得到退出款项的风险 6、管理人及托管人风险 担任私募基金计划管理的管理人的基金公司、托管机构(银行),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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