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XX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

XX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35号)精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将旅游业作为重点服务业产业,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加快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从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逐步形成全景化打造、全时空体验、全要素保障、全程化服务、全方位管理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XX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构建全域旅游的联动体制机制,形成规划布局科学、

产品供给丰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秩序良好、综合环境优美的全域旅游体系,产业融合更加充分,发展品质更加优化,品牌形象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旅游综合贡献更加突显,主要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综合贡献率在12%以上,旅游发展综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域全业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旅游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旅游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擎产业、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绿色崛起的引领产业,为我市进一步建设成为大别山区旅游节点城市、全国重要红色旅游目的地、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胜地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加强顶层设计,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现有相关资金,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将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增加。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支持鼓励各地重点围绕旅游品牌创建、旅行社组接团、人才激励等方面实施奖励引导。强化旅游用地保障,统筹安排旅游发展所需用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旅游重点开发项目、乡村旅游扶贫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支持采用“点状供地”“垂直开发”等方式,灵活解决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问题。细化落实国家、省支持旅游发展的用地政策、金融政策,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工作任务均涉及到各县市区政府,不再列出)

(二)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县级游客中心,推动景区游客中心改造提升,推进重点旅游镇、村配套建设游客服务点,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游客集聚区分级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形成以县级游客中心为核心,延伸至各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游客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实施《XX市“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景区景点厕所、交通厕所、城镇和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使游客行程所及的旅游公共场所都具有相适应的厕所。抓好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交通、停车场、港口码头、标识标牌、咨询服务、安全保障、供水供电、无线网络等配套设施建设,将其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体系,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居民休闲、游客分享”公共休闲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

(三)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快推进连接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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