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档案移交办法

基建档案移交办法
基建档案移交办法

北京XXXXX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产业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统一北京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善恒盛”)基建工程文件的移交标准,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文件编制、收集、整理、验收和移交。公司各部门、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引用依据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XX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保证金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建工程档案的编制要求

第四条工程依据性文件:凡本单位的发文均要求原件归档。凡对方主送与抄送本单位的收文,均应以红头文件归档。直接隶属关系的转发文件应以红头文件归档,间接关系的转发文件可以清晰复印件归档。

第五条工程依据性文件要求收集齐全、完整。案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第六条在归档的文件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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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关联文件合并组卷,不得分立。

第七条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定稿在后;原件在前,转发件在后;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原文在前,译文在后;图纸按专业依图号顺序排列;文图混合卷(不含附图),文字材料在前,图纸材料在后;(一般不混合装订);声像和电子档案分别按载体独立组成保管单位。

第八条征地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硬封皮资料,不应去除硬封皮,直接组卷。

第九条工程评估材料、招、投标书、定标书、议定书、谈判协议、现场备忘录等,按文件形成的规律分类、组卷。

第十条协议、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履行签字手续完善均以正本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文件: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卷册目录清点、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提供,以原件归档。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类、组卷、移交。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文件:监理产生的文件必须以原件归档,监理文件按文种进行组卷。

第十四条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及《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进行编制,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第四章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归档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科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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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归档范围应符《XX(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不仅限于)的要求。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应符合DB11-T695-2009《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二)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第十六条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要求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形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二)档案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城建档案馆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原件不允许涂改,若有特殊原因(例如笔误)要对原件内容进行修改的,要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前提下,用杠改的方式进行修改,杠改后在修改痕迹傍边空白处由修改人签名。禁止使用涂改液,禁止用笔在原字迹上涂改。

(四)归档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

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凡需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地方,不得空白。签名要本人签署全名,不得只写姓,要清晰容易辩认,不得书写潦草或者写艺术签名。

(五)归档文件必须交圈。一方面是指文件中的签字要完备;另一方面是指文件的存在要具有闭合性。文件归档原则是“谁产生谁归档,谁提出谁闭环”,即由文件产生单位负责归档本单位产生的文件,并且由提出某项事由的单位负责归档回复性质的文件,避免重复归档。

(六)打印和复印文件必须采用激光打印机,红头文件或是加盖电子公章的文件要用彩色激光打印机。打印件和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页面干净整洁,否则需重新打印或复印。

书写时要采用以碳素墨水作为原料的书写工具。首选碳素墨水钢笔,其次选择黑色中性笔。除编写页码用铅笔外,不得使用上述两种笔以外的任何一种书写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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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加盖公章(包括竣工图章、档号章等),必须使用高品质印泥,禁止使用印台油、油墨和颜料。

(八)原材料厂家的质量证明文件,容易出现使用复写纸、圆珠笔的情况,须及时复印后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归档。

第十七条文件形式

(一)归档打印和复印均要求采用100%纯木浆、70g及以上的中性施胶复印纸。归档文件一律使用A4幅面。不得使用热敏纸、复写纸、过软过薄的纸张归档。

(二)所有文件统一页边距:上边距2.0cm 、下边距2.0cm、左边距2.5cm、右边距单面2.0cm双面2.5cm。横向打印的文件的页边距:上边距2.5cm、下边距单面2.0cm 双面2.5cm、左边距2.0cm、右边距2.0cm。

(三)归档文件字体必须在适当的大小范围之内.

(四)对某些归档文件进行适当修裱。对于幅面大于或小于A4的纸张,必要时需进行处理后再装订。若原件比A4小不了太多,可以与本卷其他文件排好序后,靠左靠下对齐,直接进行装订;若原件幅面小于B5,对于单面有字的文件,采取粘贴在A4复印纸上的方法注意页边距要满足本条(二)的要求,页码写在A4纸上。建议仅单面粘贴,且要粘贴牢固。多件不能粘贴于同一页,一件可以粘贴于多页。对于双面有字的文件,可采取置放于A4插袋里的方法(插袋用70g及以上白色复印纸制作。页码写在插袋上(1袋视为1页)。插袋中注明本袋所插文件的内容和总页数。同一插袋不能插多件,一件可以分多个插袋,一个插袋可插纸张不超过10张);对于幅面较小的合格证,双面有字的,用粘贴在A4纸的方式时,要注意将A4纸相应位置规则地挖孔,以保证合格证粘贴上后其背面内容能在下页显示完整(此时注意正反面均要编页。多件不能粘贴于同一页,一件可以粘贴于多页。);若文件幅面等于A3,采用手风琴式折叠成A4后装订(注意折叠时留出装订位置);若文件幅面大于A3,在不影响文件内容的前提下,对边缘多余空白部分进行剪裁,使之能最终折叠成A4大小,若大于A4的部分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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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将边缘进行折叠,不能剪裁掉,粘贴时采用防虫性的不干胶。

(五)基建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七)民用建筑工程资料采用《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规定表格,或用资料软件套打,打印采用激光打印机,纸张要求为70g以上A4纸。

第五章工程文件的立卷

第十八条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大体按建设程序依次排列,即依据性文件材料、基础性文件材料、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顺序排列。

竣工图样按建筑、结构、水、暖、电等顺序排列,同类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二)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转、维修等排列。随机图样也可单独组卷。

(三)管理性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序排列。

(四)卷内文件材料一般是按问题重要程度、相互间的因果关系,结合责任者、时间顺序排列。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复印件在前,原件在后。

第六章案卷的编目

第十九条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码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二)页码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多件文件材料(图纸)组成一卷的:

(1)需每件文件各自编写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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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在每件文件的首页右上方加盖档号章(附件5),并填写档号、卷内文件序号。若因首页的特殊纸质或者盖章会遮盖信息等原因而无法加盖的,档号章盖在文件内页的软封面上。

(三)文件材料原有页码的,可以利用,不必再编写新页码;如果该文件前后各有未编页码的非空白页,前边可向前依次标“0”“-1”“-2”,后边的接上续编即可,三部分页数加总即为总页数。

(四)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的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不用拆卷重组,不要破坏原有形制,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与其它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应排在卷内文件材料的最后,将其作为一件文件填写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五)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第二十条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科技档案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渝能产业集团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

(二)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从阿拉伯数字1依次标注。

(三)责任者: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四)文件材料题名:填写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

(五)编制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起止日期),竣工图填写竣工日期。

(六)起止页号: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七)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卷内目录不编页号。

第二十一条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渝能产业集团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

(二)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和按卷接收单位对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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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卷人:由立卷的责任者签名。

(四)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规定移交时间前)。

(五)检查人:由立卷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六)检查日期:应填写在审核的日期(规定移交时间前)。

(七)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卷内备考表不编号。

第二十二条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卷内所有文件装订成一册的,案卷封面可用封面夹(即档案夹)或案卷软封面与之装订在一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前。;印刷成册而未与案卷封面合一装订的,或者是多件文件组卷的,需用案卷内封面散放在卷盒内。

1.封面夹上内容必须手写,要求字迹工整易认。

2.案卷软封面采用150g的黄色A4牛皮纸打印,案卷软封面式样见附件6。

(二)封面夹的内容应包括:分类号、档号、档案馆代号、微缩号、项目代号、案卷题名、责任者、编制日期、移交单位、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本卷共几页、总登记号。

1.分类号。(不用填写)

2.档号填写档案的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不用填写)

3.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不用填写)

4.缩微号填写缩微时给定的本案郑的编号(不用填)

5.项目代号填写工程、课题、设备的代字代号。(不用填)

6.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一般不超过50个字符,工程档案的案卷题题名应包括5个部分:一是:工程所在城市及区域名称;二是建设项目名称,三是单位工程名;四是内容特征揭示;五是专业名称;六是程序阶段。第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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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合称工程名,一般在案卷题名书写时,在案卷题名上提行书写。工程名称应与批准的原立项、设计(包括代号)相符,要求做到全部项目案卷都只有一个统一的项目名称;归档外文资料的题名应译成中文。

7.责任者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8.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移交单位立卷的单位名称

9.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

10.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11.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12.共几卷、第几卷、本卷共几页填写工程总卷数、第几卷、本案卷内文件材料页数。

13.总登记号(不用填)

注:以上内容注明不用填写的项目是指不需移交单位填写由保管单位填写。

第二十三条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第六章案卷装订

第二十四条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工程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印刷成册的、竣工图可不装订;印刷成册的文件组卷时,应在卷内每份文件首页右上方加盖、填写档号章,档号章内容有:档号、序号,案卷厚度不超过4cm。

第二十五条所有竣工文字材料必须经过接收单位复核验收后合格后,方可进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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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打印和装订工作。卷内文件排列顺序:案卷封面(见附件7)、卷内目录(见附件8)、资料正文、卷内备考表(见附件9)。

第二十六条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左边、下边、右边要取齐),整齐、牢固,不掉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便于保管和利用。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案卷内破损、皱折的文件材料要修复和整平。

第七章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案卷装具。有关城建档案卷盒、卷夹、案卷脊背、封面要素、卷内目录、备考表等,交城建档案馆的严格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必须使用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监制的规格、整齐的城建档案装具。

第二十八条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

交城建档案馆的符合城建档案馆的要求选择装具,交产业公司档案室的卷盒采用无酸牛皮纸档案盒。

第二十九条案卷脊背。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保管期限、档号、(档号由接收单位填写)案卷题名。交城建档案馆的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的要求。交公司档案室的采用150克的无酸牛皮纸制做式样。

第八章归档时间及数量

第三十条归档时间及数量。

(一)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公司组织各参建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六个月内,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二)移交单位及数量:城建档案馆原件一套(根据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提供材料)。公司及产业公司档案室纸质文件原件一套、电子光盘一套、声像、实物、竣工蓝图各一份按本办法编制。物业公司所有竣工文字档案复印件一套、竣工蓝图一套。

第九章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程部和公司档案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各参建公司对基建工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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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形成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验收,及时归档管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已按合同内容完成阶段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技术文件材料(含竣工图)或建设项目已按有关规定要求全部完成工程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到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或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前,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并发出单位工程档案专项验收通知或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通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会同监理单位、工程部及公司档案室、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十三条验收组应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同时责成有关单位负责监督其整改情况。项目公司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向有关单位移交。

第三十四条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项目公司保管。

第三十五条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相关单位移交。

第三十六条本部各部门、各专(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立卷,移交产业公司档案室归档。

第三十七条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公司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公司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也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册,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若各参建单位直接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双方签字盖章的移交清册原件要交公司一份。公司把各单位的交接清册原件立卷成册交产业公司档案室归档(纸质、电子版)。

附件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附件2《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附件3《科技档案移交案卷目录竣工档案移交清册》、附件4《技术文件(材料)移交清单》附件5《档号章样》本移交标准只对各部门及施工单位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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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的竣工资料提出要求,施工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资料遵照北京市城建档案馆规定执行.

北京XXXX置业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档案A类编码及保管期限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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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整理方法讲义

基建档案整理方法讲义 基建档案是指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一、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一)基建档案:基建项目类;房屋产权类1、一个单项工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前期准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使用维护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 ★在收集基建项目时,前期阶段的材料是收集的重点。 基建项目类的保管期限参照《广州市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方法和保管期限》(附件一) 目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出现了监理单位,建设监理项目的监督过程中也全形成相应的文件材料,主要有:规划、大纲、专业实施细则、简报、日志、来往文件等。 2、房屋产权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1)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 (2)家属住房情况调查表; (3)公有住房售价评估表; (4)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5)收款凭证、印花税发票(复印件); (6)公证书 (7)出售公有住房审定书; (8)房地产证、平面图(复印件);

(9)补差价的材料。 ★注意:第9 点的材料,如果单位有房屋产权档案的,放在房屋产权类的房改产权,独立组卷。没有的放在文书档案永久保存。 房屋产权类的档案全部归永久保存。 二、归档时间 (一)基建项目办理完许可证后,首先将前期材料向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保存,并编制目录。 (二)基建项目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收集好材料,按要求分类整理归档,如果项目施工时间跨度长的,可以采取分阶段整理归档。房屋产权类在每户办理完手续后一个月内,按要求整理归档。 三、整理要求 (一)分类及代号 1、基建档案分为两大类:即:基建项目类和房屋产权 类; 机关代号:“ B ” B1——基建项目类 B1.1——基建项目类第一单工程 B2 —房屋产权类B2.1 ――单位产权B2.2 ――房改产 权 B2.2.1 ——房改产权类第一幢房屋 企业代号:“2” 2.1—厂区、综合性文件;2.2—生产性建筑(包括各车间厂房);2.3—辅助生产建筑(锅炉、仓库、水塔、变电站等);2.4—办公、生活建筑(办公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证件及有效期: 十一、法律效力: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 十四、监管措施: 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 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 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准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04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正式 样本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 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 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 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 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

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24、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有效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基建档案的管理要求、管理职责,规定了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业务工作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基建档案的管理。 3依据 本办法依据下列标准、规范制定(其最新版本亦适用于本办法):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4定义 基建档案是指公司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基建项目文件。 项目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项目竣工文件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和项目竣工图组成。 项目施工文件是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监理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竣工图是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5管理要求

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遵循“谁主办、谁形成、谁负责”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实行“前端控制、同步归档、分阶段移交”的管理方式,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安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应完整、准确、系统。 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6管理职责 档案室为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 档案室负责基建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有效和规范,负责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工程项目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文件、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的积累、收集、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文件的完整、有序。 7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凡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作为基建档案 的归档范围,包括项目的提出、可研、评估、审批、计划、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等文件材料,详见《基建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1)。 归档范围应随着基建项目管理内容的发展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基建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0年和10年。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为一卷时,保管期限从长。 8归档要求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最新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总8页)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总8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试行)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明确工程档案归档的范围、期限、职责、标准,建立完整、系统的工程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 1、立项文件材料: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材料: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用地申请报告及用地计划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材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审定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施工图及其说明;设计计算书;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意见。

4、招投标文件材料: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委托合同;编标合同、标底; 5、开工审批文件材料: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计证明等;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文件材料: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二)监理文件材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进度控制 5、质量控制 6、造价控制 7、分包资质 8、监理通知 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10、监理工作总结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湖,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励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出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出、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虽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基建档案移交办法

北京XXXXX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产业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统一北京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善恒盛”)基建工程文件的移交标准,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文件编制、收集、整理、验收和移交。公司各部门、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引用依据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XX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保证金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建工程档案的编制要求 第四条工程依据性文件:凡本单位的发文均要求原件归档。凡对方主送与抄送本单位的收文,均应以红头文件归档。直接隶属关系的转发文件应以红头文件归档,间接关系的转发文件可以清晰复印件归档。 第五条工程依据性文件要求收集齐全、完整。案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第六条在归档的文件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 — 1 —

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关联文件合并组卷,不得分立。 第七条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定稿在后;原件在前,转发件在后;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原文在前,译文在后;图纸按专业依图号顺序排列;文图混合卷(不含附图),文字材料在前,图纸材料在后;(一般不混合装订);声像和电子档案分别按载体独立组成保管单位。 第八条征地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硬封皮资料,不应去除硬封皮,直接组卷。 第九条工程评估材料、招、投标书、定标书、议定书、谈判协议、现场备忘录等,按文件形成的规律分类、组卷。 第十条协议、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履行签字手续完善均以正本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文件: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卷册目录清点、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提供,以原件归档。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类、组卷、移交。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文件:监理产生的文件必须以原件归档,监理文件按文种进行组卷。 第十四条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及《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进行编制,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第四章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归档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科技档 — 2 —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一、概述 ●二、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三、档案整理方法 一、概述 (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定义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特点 根据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从事生产、科研、基建及管理活动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科技文件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科技档案的一种门类。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特点 1、专业技术性;(按专业特点整理) 2、成套性;(文字材料和图纸不分开) 3、现实性;(边形成边利用,准确性) 4、复用性;(重复利用) 5、多样性和数量大 (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作用 建设项目档案既是项目建设的真实历史记录,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项目建设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应当将其纳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按照统一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修订版)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修订版) 工程名称:批文号: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地址:总投资: 结构类型:建筑面积: 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甲方名称:宁波市城建档案馆 地址:宁波市长春路4号 联系电话:87302712 邮编:315010 乙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人: 第一条承诺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14号《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本项目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墙外工程(含道路、管线等)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组卷,确保档案完整、齐全和准确。 第三条移交时间: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推迟移交日期,最迟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负责对乙方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档案的形成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收到乙方工程档案验收通知后,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档案验收整改意见,预验收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档案审核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3、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甲方可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档案进行组卷装订和其他综合服务,收费可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诺: 1、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不符合要求,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3、因故改变或停建缓建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六条违诺责任: 1、甲、乙双方对各自承诺负有法律责任,必须严格履行。 2、甲方违诺:不进行业务指导,不参加竣工验收,在工程资料符合归档要求情况下,不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不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按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三条、省政府令第1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 3、乙方承诺: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预验收,不按规定时期移交工程竣工资料,或竣工资料不合格,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四条、省政府令第114号第十一条执行。 第七条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法人代表:

管理制度-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精品

六祖寺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基本规定 (试行) 六祖寺基建管理办公室 20XX年5月

六祖寺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基本规定 1、目的 加强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规范化的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档案,为工程建设的决策、管理、使用、维护,提供资料支持与保障。 2、适用范围 自20XX年6月1日起,各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建立本单位的基建工程资料管理档案。 所有计划开建、新开建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本规定建立该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档案,在该项工程竣工验收二个月内,将该工程项目的档案副本送六祖寺基建办存档。 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工程资料管理档案,收集整理并补充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在该项工程竣工验收二个月内,将档案的副本送六祖寺基建办存档。 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建设资料的现存情况,对历史资料收集整理,在20XX年底前建立相应的工程档案,并将副本送六祖寺基建办存档。

3、参照标准与术语 3.1参照标准 3.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3.1.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3.1.3《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3.1.4《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办[1995]697号)。 3.2术语 3.2.1基建工程建设单位:指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经六祖寺基建办的同意,建立本单位的基建部门,或确定具体的负责人员。 3.2.2基建工程项目:是指单独施工建设的单体工程,或共同开工建设的若干个单体工程的组团。 3.2.3六祖寺基建办:是指在宗委会下,具体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2.4工程资料:是指记载工程立项、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批准、招标、设计、合同、施工、交付等过程的文件记录,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建设的法定性证明文件。 3.5工程档案:按照规定的要求或标准,对相关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可以长期保存与利用的档案文件。

基建档案整理方法概述讲解

基建档案整理要求 基建档案,全称是基本建设档案,指在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基本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维修与装修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科学技术文件材料。一个具体项目的基建档案是指从整个建设项目的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基建档案的特点是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具有成套性。包括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等。 一、归档范围 每一个单项基建工程基本上都可以分成五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和使用维护阶段)形成的文件。 基建项目中形成的照片一般归声像档案类,特殊情况,如打桩时土质问题的照片,可同基建文字材料一起立卷。 与基建工程连在一起的设备,比如某些化工装置、电梯安装等的档案,与基本建设档案一般很难截然分开,可以作为基建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设备主体及设备开箱和运转维护过程的文件材料归入设备类。 有产权分属的基建项目,要视具体签定的协议涉及的产权比例来确定归档单位。所占比例大的,视为基建项目归档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占有部分产权的另一方有权保管其拥有产权的那部分档案资料。

若项目立项不成功,此时,批复可归入批复年的文书档案,视具体情况,划分为长期或短期。 具体归档范围参阅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方法和保管期限(附件一)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基建项目材料要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 2、归档时间 负责基建类档案归档管理的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在平时做好基建项目材料的收集、积累,按竣工年度归档。但施工时间短的,在基建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按立卷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施工时间跨度长的,可采取分阶段归档。房屋产权档案在每户办理完手续后一个月内按立卷要求整理装订。 3、分类与代号 B基建类 B1基建项目类(按单项工程排列) B1.1 ×××项目 本单位第一项工程代号 B2房屋产权类 B2.1单位产权B2.2房改产权 面积补差的材料按分类方案归类,即在分类方案中列出每一个地址或每一幢房屋的代码,将对应的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货币补差的材料归入办理完毕年度的文书档案。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档发【19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档案局 国家计委 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基本建设类档案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类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校基本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基建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我校发展中的作用,并为考核基建档案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基建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归档范围的确定、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基建档案的管理、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等。 第二章基建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凡属我校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均属基建类档案。 第五条:基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基建档案工作要纳入基建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第三章基建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第七条:确定的原则 一、归档的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我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二、必须反映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三、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 第八条: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归档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预算、概算、决算、器材管理等八个方面。

59档案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结合实际,更好的为各单位进行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热电厂及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的档案管理。 3.职责 3.1各档案保管部门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3.2各子公司和附属公司的档案统一归热电厂档案室管理(各单位财务档案自行保留3年)。 3.3各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并及时办理相关档案的移交。 3.4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 4.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4.1归档 4.1.1归档分类 按材料的性质分为六大类:1.管理类2.设备仪器类3.基建类4.会计类5.音像、实物类6.职工档案管理类。 4.1.2归档要求 4.1.2.1归档时间要求 4.1.2.1.1各子公司和附属公司的归档材料,应在次年的八月底前归档,并附带本公司年度档案归档范围清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交,以书面形式报热电厂档案室说明情况。 4.1.2.1.2热电厂各部门形成的归档材料,应在次年的三月底前归档,合同文件档案于每月底向档案室办理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交,以书面形式报热电厂档案室说明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1.2.1.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资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开箱人员或设备使用部门技术人员三日内将所有资料移交档案室或部门兼职档案员,做好移交记录,如安装调试需要借阅的,由使用人员到资料接收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等安装调试完后,随即与安装调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起归档。 4.1.2.1.4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交有关人员归档。 4.1.2.1.5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归档,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至三年,保管到期后向档案室移交。 4.1.2.1.6职工人事管理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并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4.1.2.1.7各单位(部门)照片类的归档由形成部门每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4.1.2.1.8各单位(部门)实物类的归档由各领取部门随时向档案室移交。 4.1.2.1.9实行文档一体化或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即时交有关人员归档。 4.1.2.1.10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4.1.2.1.10.1没有及时归档的零散文件材料; 4.1.2.1.10.2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4.1.2.1.10.3设备仪器的维修文件材料; 4.1.2.1.10.4产品、设备更换的新零部件文件材料; 4.1.2.1.10.5机构变动或职工调动、离岗等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4.1.2.1.10.6应归档的非纸质载体材料; 4.1.2.1.10.7其它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1.2.2归档内容要求 4.1.2.2.1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当有益于长久保存,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热敏纸。 4.1.2.2.2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1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唐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文件的编制、整理与归档,依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新能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风电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引用文件及术语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一)《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 ) (三)《风力发电场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试行)》(中电建协工2008年2月) (四)《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 5191-

2004) (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辺号) (六)《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 — 1989) (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光伏太阳能发电企业档案分类表 (6-9 大类)(试行)》 第四条术语 (一)工程文件:指从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二)工程前期文件: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谈判、审批、招投标、勘测、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三)工程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四)工程施工文件: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建筑、安装等施工情况的文件。 (五)工程竣工文件:指工程竣工时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包

最新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 4、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5、选址申请、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及附图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8、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含用地呈报表、一书一方案、土地划拨决定书等过程文件) 9、规划放样文件(含定位略图、正负零检测等) 10、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1、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2、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人防、环保、交警、交评、绿化、卫生、职业病防治、防雷等)批准文 13、施工图(含节能)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核合格备案书 14、勘察合同 15、设计合同工 16、施工合同(含代建合同、甲方分包合同等) 17、监理合同 1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1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1、工程概况信息表 22、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机构和现场管理人员额基本信息;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总结 4、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及复工报审表、竣工报验表 5、工程延期申请表、审批表 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文件材料 三、施工文件 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 1、开工、复工、竣工报告 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勘察记录 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4、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 5、图纸会审记录

6、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目录汇总表 7、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及目录汇总表 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测文件 1、钢筋、隔热保温、防腐材料、商品硂、预拌砂浆出厂证明文件 2、钢筋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3、水泥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4、砂、碎(卵)石、砖(砌块)、外加剂、防水涂料、防水卷材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5、预应力筋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6、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7、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8、钢结构用防火涂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9、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1、钢结构用扭剪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2、幕墙用铝塑板、石材、玻璃、结构胶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3、散热器、采暖系统保温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绝热材料、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的见证取样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4、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四、施工记录文件 1、土建隐蔽工程验收 2、安装隐蔽工程验收 3、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4、基槽验线记录 5、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6、沉降观测记录 7、地基钎探记录 8、地基验槽记录 9、桩位偏差记录及附图 10、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中间验收记录 11、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12、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13、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14、网架(索膜)施工记录 15、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16、桩基检测报告 17、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18、回填土试验报告及附图 19、钢筋机械、焊接连接试验报告 20、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1、砌筑砂浆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22、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3、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24、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6742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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