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为了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门诊、急诊、住院患者进行各种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姓名、年龄、床号等两项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二、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三、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年龄(性别)两项核对患者的身份。

四、住院患者身份确认。

1、所有住院患者均必须使用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

2、实行双向核对,病区医护人员除核对床头卡与住院号外还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作为对患者身份的最后确认。询问患者姓名时,须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能直呼患者的姓名;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腕带作为唯一标识并由家属代为回答姓名确认。

3、作各种辅助检查及治疗时,除与住院号核对外,还必须让患者说出自己的名字。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腕带作为身份确认唯一标识并由家属代为回答姓名确认。

4、严格执行腕带使用制度。

住院诊疗活动质量管理(20200420200708)

****人民医院 科室诊疗小组负责制度 1、科室诊疗小组由组长及各级医师组成,具体根据床位、工作量、医师的资质层次划分,每组人员能够满足三级医师查房。 2、科室诊疗小组组长须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对本组 收治患者的诊疗活动承担责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组长的产生应由科室推荐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报院长办公室批准,并将诊疗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在医院内公示,人事科备案。若诊疗小组组长人员变动, 应按诊疗小组组长任免程序办理。 3、诊疗小组必须对该小组分管患者的所有诊疗工作负责,应严 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诊疗小组负责制。 4、科主任和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对各个诊疗小组的工作 进行考核,结果与该组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做好相关记录。 科室诊疗小组职责 1、科室诊疗小组由组长及各级医师组成,能够满足三级医师查房。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及时完成医生交 接班、抢救记录等相关医疗文件的书写,严防医疗事故。 2、完成本诊疗小组的医疗工作。认真负责地评估本组每一例病 员的病情及疗效;查看各种辅助检查的结果并分析;查看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方案是否妥当。 3、每日查房至少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新入院患者,诊疗

组长48小时内必须查房一次;疑难重症患者随时查房。 4、完成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诊疗组长亲自参加、指导高难度的诊疗技术操作和手术。 5、对本组疑难或危重病例、择期手术病例、特殊病例及死亡病 例及时报告科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或组织科内讨论,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6、做好医患沟通,发现医疗缺陷、医疗不良事件及医疗纠纷立 即报告科主任,并积极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7、完成病历的质量控制。及时、准确地完成病历书写,及时审签,按时归档,确保甲级病历达100%,杜绝乙、丙级病历。认真学习处方书写规范,确保处方合格率达100%。 8、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按时参加“三基”及实 践技能考核,确保合格率达90%以上;诊疗组内的上级医师做好对下级医师的“帮、带、教”工作,不断提高本诊疗小组的医疗技术水平;制定小组的业务学习计划、科研工作,承担相应的专题讲座。 9、严格执行各项医农保政策,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努 力降低药品比例,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10、服从院领导及科主任分工,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按要求做好各项保健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11、协助护士长搞好病区管理,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12、各诊疗组内的行政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诊疗组长的安排。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 技能。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就诊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

(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可以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必须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 (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 (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必须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

【实用】医疗查对制度

医疗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 一、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2、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体腔内。

二、有关科室查对制度 1、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复核结果。 (5)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2、输血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查对。 3、病理科查对制度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3)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按照《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中国医院协会《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经医务处、护理部和门诊部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身份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医院重点病人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身份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一)佩戴腕带前,逐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端正、清楚,严禁涂(修)改; (二)佩戴腕带必须双人核对(班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时,由下一班人员进行核对),同时采用双向式核对; (三)无法沟通的病人,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病人的身份; (四)腕带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按照新腕带建立程序进行补充;(五)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手腕(注意松紧程度),如有病情禁忌,则佩戴于脚踝上;

(六)病人不配合,不能保留腕带有效核对信息时,立即去除腕带。 四、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上述流程须在《患者交接登记本》中记载。 五、患者身份识别程序 六、各科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 七、职能部门(医务处、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落实督导职能,定期检查各部门落实本制度情况,并有记录。 八、本制度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双向式核对:指在诊疗操作前、中、后的查对内容,一方面是医护人员向患者方向的核对,另一方面是医护人员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的患者(家属)向医护人员方向的核对。 .

查八对查对制度

三查八对查对制度 一、目的: 保证安全用药,防止发生医疗差错。 二、内容: 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包括性别、年龄)、药名、规格(浓度)、剂量(数量)、用法、时间、有效期(批号)。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三、要求: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各班应查对医嘱。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4、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门诊输液病人必须做到接药、化药、输液三签名;住院部输液必须做到化药、输液双签名;输液、换瓶时认真查对无误后,签上时间和姓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十不准制度 1.不擅自离岗外出; 2.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 4.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 5.不做私事; 6.不打瞌睡不闲聊; 7.不玩手机;

8.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 9.不接受患者馈赠; 10.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十不执行制度 1、不三查八对不执行 2、口头医嘱不复述两边不执行 3、转抄医嘱不经过两个人核对不执行 4、服药输液注射有疑问不查询不执行 5、药物质量标签有效期不检查不执行 6、药物作用配伍禁忌不清楚不执行 7、易过敏药物不做过敏试验不执行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严格进行“三查八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十二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6.使用无菌物品时,要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消毒日期和消毒效果指示标记是否达到要求。 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

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4、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手术等患者,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6、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7、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8、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护理质量控制组每月进行督导并有记录。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市**区人民医院 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科,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一章在线诊疗常规管理 第四条在线分诊管理制度为提升医患双方在线诊疗有效性,利用分诊体系对患者提交的病例进行归类,提供在线科室分诊,实现患者与医生的精确匹配。 一、在线医患双方匹配制度 (一)专业匹配:根据医生的擅长方向和患者的疾病类型做匹配。(二)难易匹配:根据医生的权威程度和病例的严重程度做匹配。二、在线层级诊疗制度 遵循层级诊疗原则进行分诊,常见多发疾病优先匹配**区医共体医生;疑难危重症匹配权威市级专家,保证医患匹配精准性。 三、在线病例整理制度

(一)分诊专员需帮助患者进行病例整理,规范医学用语,确保医生查阅病例的流畅性。 (二)对于病例不完整的咨询申请,分诊专员需引导患者补充病情/完善检查资料。 四、在线评分评级制度 (一)系统评分:系统根据病程时长、既往就诊医院、是否异地就诊等对咨询进行客观评分。 (二)专业评分:分诊员根据病情严重性、合并症、并发症及器官功能受累情况进行专业评分。 五、在线医患信息管理制度 (一)禁止患者提交非疾病咨询,如非法信息、隐私、脏话、反共言论等,屏蔽非医疗信息。 (二)患者病情描述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等需要屏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三)医患双方投诉,需按照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响应,有效解决,保障用户权益。 第五条在线预约转诊管理制度帮助患者匹配专业医生,做到院前分诊,提高医生诊疗效率。 一、患者必须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进行转诊申请(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二、病情优先制,患者病情符合医生要求,才可通过转诊审核。 三、已确定转诊患者若要取消转诊,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并获得同意,爽约患者,取消下次预约转诊的权利。

LC─017: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类别临床管理编号 LC─017─2题目患者身份确认制度页数 1/1生效日期 2012.4 修改日期 2014.9 1 目的 为了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急诊科身份不明患者的管理见《“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2 门诊患者身份确认 2.1 对门诊就诊患者以就诊卡、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为唯一身份标识,门 诊收费处输入患者信息时必须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 2.2 门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现不符, 及时纠正。 a 电话通知门诊收费处,纠正电脑中的错误信息; b 协助患者对填写错误的信息加以纠正。 2.3 门诊医师在为医保患者开写住院证时必须核实患者的医保卡;由于核对不仔细而发 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医保规定由该医师本人承担。 3 住院患者身份确认 3.1 住院患者以住院号为唯一身份标识,住院处必须正确输入患者姓名、年龄、性别、 身份证号、住院号和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住院处、 医疗保险科履行核对患者身份证、军官证、医保证(卡)等证明的义务。 3.2 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主班护士应核对电脑上住院病历首页上的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诊断、住院号等信息是否与患者门诊病历信息相符,如有不符,应电话 联系住院处,纠正错误信息。 3.3 责任护士应在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信息无误后立即为患者佩戴识别腕带。 3.4 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卡号或住院 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3.5 患者在院期间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 3.6 护士应用正楷字体认真、清晰、完整填写或打印“腕带”内容,便于患者身份的准确 识别。 3.7 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操作前或转运患者前,医护人员均应核对患者信息,至少 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 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医疗查对制度实施管理制度

医疗查对制度实施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1、医疗组: 组长: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 成员: 3、药学组: 组长: 成员: 4、医技组: 组长: 成员: 三、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

四、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五、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六、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 全意识。查对制度实施管理制度,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患者身份查对制度与程序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三条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准入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辖区内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 第五条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 第六条新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在设置申请书注明,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写明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有关情况。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第七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并同意其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注明同意其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申请执业登记。 第八条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执业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的申请书,提出申请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原因和理由; (二)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执业登记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机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服务方式中增加“互联网诊疗”。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协议应当明确各方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责权利。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与其诊疗科目相一致。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互联网诊疗活动。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新)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试行) 一、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各种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三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房床号、姓名、性别等,不得仅以房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查对时请患者亲自告知其姓名和∕或查对“腕带”上姓名等信息。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三、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佩戴“腕带”,由医护人员为其命名如:无名氏+性别+序号。 四、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并确认“腕带”信息。 五、使用“腕带”时,内容应填写齐全,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佩

戴。 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等之间交接患者各关键流程中,建立、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并记录。 七、在手术当日患者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 八、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应交待注意事项,不可自行去掉,发现皮肤过敏现象及时处理。

各种操作前身份确认流程

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一)对手术患者、重症医学科患者、新生儿室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二)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三)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四)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 (五)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六)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七)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八)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一)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

十八项医疗项核心制度2019

《十八项医疗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 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 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 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 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 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 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

护理查对制度最新版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各类医嘱均由两名护士进行查对,每日医嘱班班查对。(二)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两次。 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抢救结束后二人核对后弃掉,并保留原始抢救记录。 (三)查对医嘱必须认真,一丝不苟,将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立即予以纠正,并反馈给护士长。 (四)所有住院病历,夜班需全部查对一遍,当天未查到的病历第二天要补查。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二)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1.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

质,安瓶、安瓿、有无裂痕,查对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2.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3.发药及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标本时,必须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做到准确无误,两位以上患者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次采取。 (二)接血者与送血者共同核对血型、血袋号、血量是否相符,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等、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血,并在输血护理记录单上签名。 (三)输血时双人核对,两名医务人员,持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全面再次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注意观察病人的反应,输血完毕血袋按规定时间送回输血科。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一)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二)查配血报告,术前、术中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医院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为了医疗安全,必须采集患者身份的真实信息: 1.1 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的身份信息。 1.2 持二代身份证的就诊患者可直接扫描录入身份信息。 1.3 住院患者须如实填写入院通知单上的信息。 2 在医院所有场所进行的诊疗操作之前以及诊疗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包括:问诊前、给药或发药、输血或血制品、手术、有创性操作、静脉注射、采血或采集其他标本、检查之前、患者转交接、报告危急值、血液透析、放射治疗、发放饮食、其他任何诊断、治疗、操作等。 3 挂号室在输入患者信息时必须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为鼓励患者参于患者身份识别,患者需自述姓名,需要时配合核对进一步信息如生日,住址,手机号等。 4 门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现不符,及时纠正: 4.1 患者或家属持有效证件到门诊病案室纠正电脑中的错误信息。 4.2 协助患者纠正纸张错误信息。 5 门诊医生在为医保患者开写处方、各种检查单及住院

证时必须核实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和医保卡;由于核对不仔细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医保规定由该医生本人承担。 6住院患者由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医保类别,并打印条码身份腕带。 7 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责任护士应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上的患者姓名、病历号、性别、诊断等信息是否与患者住院证、医保证、条码身份腕带上的信息相符,如有不符,按上述第 3 点执行,并为患者佩戴身份腕带: 7.1 佩戴腕带前,应仔细核对患者医保证。 7.2 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 7.3 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陈述患者的身份。 7.4 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条码身份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上新腕带。 7.5 身份腕带一般应佩戴在患者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8 使用二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中必须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条码识别。患者姓名的辨识方式:询问患者姓名,如:“请问您叫什么名字”?核对患者所回答姓名与医务人员所持辨识工具上的姓名的一致性。患者病历号的辨识方式:

手术治疗计划或方案制定管理制度

妇产科 手术治疗计划或方案制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临床手术是高风险医疗工作,手术的意外和并发症往往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甚至死亡。为规范科室术前准备工作、落实术前各制度的执行,保证患者的手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作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室对手术前、手术后落实情况的管理。 三、工作制度 (一)入院患者治疗方案及手术方案必须依据的基本条件: ①准确的临床诊断。主管医师在接诊病员后,根据已知辅助检查结果和病史特点、体格检查需得出患者初步诊断,通过深入检查、及上级医师查房及讨论后,得出最终诊断,并作为治疗或手术方案制定的依据。诊疗活动应符合《临床诊疗指南》。 ②病情评估。患者入院6小时内完成《住院病人病情评估表》,并遵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完成手术前风险评估,了解患者实际身体状况和风险等级。 ③术前讨论。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应当组织科室技术骨干或全科人员对病员综合情况、诊疗方案、替代方案、风险预警、处置流程、术后管理等内容进行讨论,形成整体意见,并执行。 (二)为每例手术患者制定手术治疗计划方案,明确术前诊断,主刀医师术前必须查看患者,方案中要做好术中、术后出现问题及意外的对策,确定施行手术的的手术术式。 (三)住院医师完成相关病案书写。手术治疗计划应记录在病历中,重点内容需

包括术前诊断、拟施行手术名称、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 (四)如术中可能需要输血必须术前做好配型,术前一天血液科联系确定有血源,血量。 (五)做好各项术前检查,如血常规,血型,凝血四项,传染病筛查,心电图,彩超,CT等,确定患者无手术禁忌征。 (六)对有基础病的患者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制定术前治疗计划。 (七)特殊病人请麻醉科会诊协助确定手术麻醉方式。 (八)术前必须确定手术部位,确保无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九)术前开好术前医嘱,护士做好术前备皮、禁食、禁水和手术室联系做好接送病人等准备。 (十)术后按时完成手术记录。 (十一)术后开好术后医嘱。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3。5。1.2患者身份得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对程 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供临床检验及病理标本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得唯一依据)。 2。能有效沟通得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得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得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得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得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得手段,以确保对正确得患者实施正确得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得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得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得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得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得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一、目得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得准确 性,确保所执行得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得安全,特 制定查对制度。 二、定义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得流

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018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Core Medical System: Check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诊疗活动质量管理制度

XXXXXX医院2018年分级诊疗工作总结 为适应医疗体系改革,适应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环境,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院与泸西县人民医院开展了双向转诊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提高我院业务技术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绩 我院一直非常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到达了新的台阶,医院成立了分级诊疗领导小组,由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召开了分级诊疗专题会议,组织全院医师培训了常见疾病的分级诊疗指南培训。目前我院已经泸西县人民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畅通了转诊环节,由专人负责转诊工作。自2018年来,我院向上级医院转送病人110人次。特别一提的是,我院与泸西县人民医院建立了医疗协作体,对危重病人、疑难病人诊治开通了绿色通道。通过上转病人提前预约,解决了病人到上级医院就诊难、看病走弯路的问题,加强了我院与上级医院的沟通。 二、存在的问题 我院能够做到根据病情需要上转病人,但上级医院转回来的病人缺很少。“转上”不“转下”,双向转诊变单向转诊,目前我 - 1 -

院大多数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向县级医疗机构转诊,而在县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和手术后的康复病人,可以转到我院进一步治疗的却非常少,由上转下非常难。这说明我们与上级医院沟通还不到位,总体缺乏统一的标准的指挥运作,个别医疗机构没有参照执行的各项转诊标准,转诊程序和规章制度,卫生管理部门对转诊无法进行有效的指挥和监督。 三、应对措施 为优化我们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医院及其他医院的沟通,建立互信机制,使上级医院转出的病人愿意回到我院继续治疗。同时我院应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供业务、技术上的支持。才能够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提供高质量、不间断、连续的双向转诊服务,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 XXXXXX医院 2019年01月03日 - 2 -

患者身份的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心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科室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 (二)每班护士对当班及上一班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三)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四)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五)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七)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 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 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 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后血袋应送血库,至少保存一天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六)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含介入和有创操作) (一)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二)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三)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护理记录单》。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五)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七)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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