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摘要:针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理论的研究,利用计算机技术编制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本文是对该系统的功能模块和功能进行系统的说明。

关键词:地价动态监测基准地价网格点地价体系信息管理系统

基准地价是我国城市地价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的重要科学依据。由于基准地价是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各个土地定级单元或者用地类型区域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其评定工作涉及面广,并且是在大量土地和房地产交易价格样点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统一地价内涵,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时间修正、区域因素修正和个别因素修正后完成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资料积累,每次基准地价更新将是一个耗时长,需要投入人力多的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国内的主要城市和重点地区需要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建立地价监测点的,并定期上报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目的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地价数据,分析地价变化趋势,为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这是一项长期日常工作,需要不断收集地价变化的相关资料,并按季/年汇总上报。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使城市土地价格资料的采集、汇总和整理系统化和制度化。有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不仅可以掌握每个地价监测点的

基准地价计算距离及用地级别划分方法

1 基础数据处理 1.1 基础数据矢量化 在ArcGIS中,根据已配准好的遥感图像进行数据矢量化处理,将道路(包括遥感图上看到的、规划的、实地调研出来的道路)、公用设施(小学、中学、幼儿园、医院、银行、公园)、基础设施(即五通)、公交站点、汽车站火车站、环境等一一标注在图上。其中道路为线状,公用设施除公园外其余为点状,公园为面状,基础设施为面状,公交站点为点状,车站为点状,环境为面状。在把各个要素标注在图上的过程中,将每一个要素进行编号,此编号即为外业调查过程中对每一个要素的编号,需一一对应,为后期链接打下基础。所有要素需建立各自图层,切忌数个要素混合在一个图层。保存备份。 附:MapGIS数据转ArcGIS数据方法。 很多时候拿到的基础数据是MapGIS格式的,如果直接用MapGIS中的数据转换转为ArcGIS很容易出现数据丢失。在数据量不太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下面的方法:第一步,MapGIS主菜单中库管理—属性库管理,装入需要转的点/线/面文件,再导出为dbf格式; 第二步,依然利用MapGIS的文件转换,将文件转为shp。此时找到转好的shp文件,用excel打开其中的dbf文件,会发现属性丢失好多; 第三步,将第一步导出的dbf文件替换掉第二步的dbf文件。此时,数据全部转换完成,属性也不会出现丢失。 1.2 分值属性链接 所有基础数据处理好之后,就需要将每个要素已经算好的分值、作用半径、级别链接到ArcGIS属性表中从而继续进行下一步的计算。这里我们在ArcGIS中打开一个需要链接的图层,比如道路,右键,链接与移除,链接excel表,选择对应的字段,这里就是前面说到的为什么要有编号,而且还要一一对应,否则链接分值和属性就是错误的。链接好之后链接进来的excel数据是无法编辑的,而且关闭后再打开链接是会被移除的。我们可以采取两种方法:1、属性表左上角,添加字段,命名为excel表中的一个名称,浮点型/整型都可,不推荐使用文本。再使用字段计算器,等于前面链接好excel表的值,后面所有的excel都采用此方法,然后将excel移除即可;2、链接好后直接右键数据导出,导出为另外一个shp文件,这时会把所有的属性导出去,包括链接上的excel表数据,然后打开刚刚导出的shp数据,会发现所有的数据都在属性表里安静的躺着。 此时我们可以把一些不用的字段删除,如ID、车流量人流量、学生人数教师人数、门诊数量等等,以方便以后计算。 2 数据分析 2.1 数据栅格化 已经做好的数据是矢量化数据,而矢量化数据是无法自身带属性的,都是以属性表的形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17年度) 江苏省地价所 二〇一八年四月

前言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思路,2017年我省面对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现实压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2017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900.9亿元,比上年增长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71.5亿元,同口径增长4.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53000.2亿元,比上年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17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6%①。 为及时了解全省土地市场运行态势,掌握全省城市地价变化信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组织,江苏省地价所开展了全省2017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分析汇总编制了本报告。 ①数据来源:2017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目录 一、2017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 (一)监测范围 (1) (二)监测时段 (2) (三)工作任务 (2) (四)监测数据采集 (2) (五)监测对象与说明 (3) (六)地价内涵的设定 (3) (七)地价水平、地价指数的测算方法 (3) 二、2017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状况 (3) (一)全省地价总体状况 (3) (二)三大监测地区地价状况 (5) (三)各设区市市域地价状况 (5) (四)各设区市市区地价状况 (6) 三、2017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7) (一)宏观调控因素 (7) (二)经济因素 (8) (三)城市设施状况因素 (9) (四)地方政策因素 (9) 四、2018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变化趋势预测 (10)

基准地价工作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这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从而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合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正常交易,为征收土地税费,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依据,也为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整理储备、实行基准地价公示制度和基准地价平衡与更新制度奠定基础。 二、对象与范围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土地定级估价的对象是“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定级估价应“以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整体为单位进行,城镇附近的独立工矿等用地也可一起进行评定”。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以现状镇区的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到城镇发展的趋势,确定本次工作的评估的范围。 三、基准地价内涵与期日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条件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是2015年01月01日。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商业、住宅用地平均为“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宗地内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平均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

水,宗地内场地平整)。 法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四、技术路线

2017 年包头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分析报告

2017年包头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分析报告 一、包头市地价状况分析 (一)地价水平值分析 (1)全市地价水平值分析 2017年,包头市城市综合地价水平值如表1和图1所示,为1751元/平方米(117万元/亩),同比增长4.87%。分用途看:商服用地地价水平值为4360元/平方米(291万元/亩),同比微降1.13%;住宅用地地价水平值为2476元/平方米(165万元 /亩),同比增长11.49%;工业用地地价水平值为351元/平方米(23万元/亩),同比增长1.02%。总体而言,包头市各用途地价水平有升有降,且以小幅上升为主,波动幅度均不大,整体保持平稳态势。 表1 2016-2017包头市城市地价水平值及同比增长率表

图1 2016-2017年包头市地价水平值变化图 从季度分析来看,如表2和图2所示,四个季度包头市地价水平基本保持平稳,一至四季度,综合地价逐季上涨,至四季度涨至最高值,即175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地价水平微幅上下波动,至四季度为4360元/平方米;住宅用地地价水平逐季上涨,至四季度涨至最高值,即2476元/平方米;工业用地地价水平逐季微涨,至四季度涨至最高值,即351元/平方米。 表2 2017年包头市各季度分用途地价水平值及环比增长率表 (单位:元/平方米,%)

图2 2017年包头市季度地价水平值示意图 从城区内地价水平的分布来看,如表3所示,2017年包头市地价水平呈中心区向边缘区逐渐递减趋势。全市综合地价水平值为1751元/平方米,商业地价水平值为4360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2476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351元/平方米;城区中心的一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13645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5846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681元/平方米;二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10235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3749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439元/平方米;三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6630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3491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344元/平方米;四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4448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2094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289元/平方米;五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3420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1750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262元/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15年度 江苏省地价所 二〇一六年四月

前言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实现良好开局。2015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116.4亿元,同比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8.6亿元,同比增长1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3%①。 为及时了解全省土地市场运行态势,掌握全省城市地价变化信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组织,江苏省地价所开展了全省2015年度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分析汇总编制了本报告。 ①数据来源:201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目录 一、2015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 (一)监测范围 (1) (二)监测时段 (2) (三)工作任务 (2) (四)监测数据采集 (2) (五)监测对象与说明 (3) (六)地价内涵的设定 (3) (七)地价水平、地价指数的测算方法 (3) 二、2015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状况分析 (4) (一)全省地价总体状况 (4) (二)三大监测地区地价状况 (5) (三)江苏省省辖市市域地价状况 (6) (四)江苏省省辖市市区地价状况 (6) 三、2015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6) (一)在区域经济和土地市场的共同作用下,综合地价微幅上升 (6) (二)政策组合效应初显,一定程度影响地价走势 (7) (三)房地产市场呈现分化态势 (7) (四)受实体经济下行和工业用地政策影响,工业地价增速放缓 (7) 四、2016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变化趋势预测 (8)

2015年版基准地价初步解读

2010、2012、2015版基准地价对比 一、区域:跟随行政区划调整扩围 2010&2012版:十区2015版:十区两市 二、基准地价内涵:提高容积率,用地更集约 2010&2012版:2015版:

三、办公用地独立作基准地价 2010&2012版:综合(办公)类用地基准地价为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100%。土地级别及定价范围中,只有商业、居住、工业三种。 2015版:土地级别及定价范围中,有商业、居住、办公、工业四种。 四、性质特殊用地给出定价指引 2010&2012版:无相关指引 2015版: 五、营利性社会事业用地(包括邮政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需整体确权时,其基准地价标准按照所在区域办公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 六、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五、价格修正体系更详细 2010&2012版: 八、临珠江前后航道(白鹅潭至珠江口、白鹅潭至沙贝海、白鹅潭至白沙河、白鹅潭至丫髻沙、丫髻沙至官洲岛、洛溪岛至沥滘水道)、白沙河、西华海、沙贝海、白坭河、巴江河、鸦岗河、流溪河、三枝香水道、市桥水道、沥滘水道、沙湾水道两岸的临江宗地,其临江宗地线以内50米部分在网格点基准地价基础上加收30%。 2015版: 独立出台附件《附件5 广州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内容包括 商业用地(容积率、楼层、临街深度、宽深比、街角地、商业集聚度、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容积率、楼层、土地使用年期、临江) 办公用地(容积率、临江、楼层、使用年期) 工业用地(容积率、临江、土地使用年期)

大中城市基准地价评估中土地定级方法的两种尝试-北京国地解析

所以有 对于一个拟合得好的模型,总体平方和与回归平方和应该比较接近。或者说,可以选择总体平方和与回归平方和的接近程度作为一个评判模型拟合优度的标准。和 R 统计量根据上述关系,可以用 r2 检验模型的拟合优度。如果模型与样本观测值完全拟合,即(i=1,2,…n)此时模型与样本观测值完全拟合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r 2 不可能等于 1,但该统计量越接近于 1,模型的拟合优度越高。在样本容量一定的情况下,增加解释变量虽然可以增加模型的解释功能,但必定使得自由度减少,所以用检验拟合优度的统计量必须能够防止这种倾向。实际应用中,统计量是在对 r 2 进行调整后的 R 2 。具体表达式为其中(n-k-1)为残差平方和的自由度,(n- 1)为总体平方和的自由度。 R 越接近于 1,模型的拟合优度越高。 3.土地定级中街区的应用 3.1 土地级别划分的基本原理以往土地定级是在计算完成网格分值的基础上,采用总分频率曲线法绘制频率直方图,以频率曲线分布突变处为级间分界,定级单元边界按照以下顺序优先采用:(1)定级图上依比例尺表示的自然线

状地物;(2)铁路;(3)交通道路(具有商业、娱乐等多重作用的道路除外); 2 6 (4)权属界线或权属单位内部的土地类型界线;(5)行政区划界线;(6)其他地物。以网格分值作为土地定级最基本的定级单元,在土地定级范围内划分5-12 个级别,网格是采用 1/4 或 1/16 公里大小面积相等的虚拟网格,覆盖整个定级范围,在划分级别界限时虚拟网格一是不能自动识别上述阻隔物作为土地级别界限,二是会产生在一宗地块内被划分为两个或者多个土地级别的不合理现象,对于大中城市来说,以网格分值作为基本定级单元划分级别需要大量的人工识别阻隔物进行级别界限调整,以及数据量处理巨大,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3.2 街区的定义及划分标准“街区”一般被认为是一个舶来词汇,是从英文“block”直接翻译过来的,在中国的传统习惯里与之对应的词汇大约是“街坊” 。在中国的《辞海》、《现代汉语词典》中都没有收录“街区”一词。简单来讲,“街区”就是说是以四条街道为边围成的地区。街区的概念应该与以下几个要点有关: (1)街区是由城市道路以及河流、绿化带、围墙等边界元素划分的城市区域,一般有其明显的轮廓范围;(2)从形态上和功能上看,街区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绝大多数城市都是由一定数目的街区以某些方式组合而成并维持运转的;(3)街区内元素之间不是简单的并置关系,而是通过某些关系达到共生(其中最常见的是元素的向心性关系,即由街区形态中心或功能中心统领街区内元素;(4)街区是市民生活、工作、休闲的基本单元,也是政策法规执行和公众参与的基本单元。 3.3 引入街区作为土地定级单元土地定级中,引入街区作为土地级别划分的基本的定级单元。定级单元从虚拟网格到最终定级成果划分为三个层次:网格单元、街区单元、土地级别,将土地级别划分落实到街区层面,对土地定级单元的界定如下:网格单元:采用 1/4 或 1/16 公里大小面积相等的虚拟网格单元;街区单元:由城市道路、河流等阻隔性质地物围合成的最小封闭区间,现实状态下的最小定级单元;土地级别:由若干街区组成,现实状态下规模最大的定级单元。土地定级对街区的划分原则,参照土地定级单元边界划分原则,主要考虑城市道路系统对土地的分割作用,同时加入河流水系、铁路等对地价有明显阻隔作用的地物对不同质量土地的分割作用。街区边界的划分原则如下:(1)以城市现状铁路和轻轨等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前言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面对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我省统筹推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增速总体平稳,质量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继续改善,物价涨幅回落。 2012年我省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市场微调政策相继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地价增速趋缓。2012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6206亿元,同比增长11.5%;商品房销售面积9019.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2%;成交均价止跌略涨。2012年我省严格落实土地供应政策,积极保障发展用地,全年土地供应总量45953.26公顷,同比增长4.61%,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及时了解全省土地市场运行态势,掌握全省城市地价变化信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江苏省地价所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负责全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和技术分析工作,在全省县城镇以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基础上分析汇总编制了本报告。 目录 一、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 二、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状况 (2) 三、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变化分析 (4) 四、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5) 五、2013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变化趋势预测 (6)

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一、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工作任务 本次报告主要完成2012年度全省县城镇以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主要包括:(1)2012年度江苏省总体地价水平及地价指数测算; (2)2012年度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地价水平及地价指数测算;

2015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地价变化量

2015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地价变化量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已知某宗地4个界址点坐标值如下表,则该宗地面积为平方米.【2007年考试真题】 A:350000 B:250000 C:200000 D:150000 E:土地 2、已知甲、乙两块土地,面积和肥沃程度相同,生产投入均为300元,产量相同,但距离市场远近不同,运费分别是30元和45元,按平均利润率20%计,甲地的个别生产价格是元。 A:396 B:450 C:330 D:390 E:35%~50% 3、在下列选项中,不能在发生时确认为企业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008年考试真题】 A:办公经费和业务招待费 B:研究费用 C:对外销售产品时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 D:用于购买工程用物资的500万元银行存款 E:土地 4、韦伯认为,__是导致以运输成本确定的工业区位模式产生第一次变形的因素。A.原料指数 B.集聚因素 C.分散因素 D.劳工成本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制度。 A:评估 B:确认 C:审核 D:申报 E:时间因素 6、按照__划分,可将土地规划分为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 A.时限不同 B.规划性质 C.规划任务大小

D.规划范围大小 7、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宗地地价,在选择比较交易案例时,该案例发生的区域与待估宗地所处区域__。 A.只要在同一个城市即可 B.需在同一供需圈内 C.要相邻 D.需在同一级行政区内 8、下列属于行政法的是__。 A.《行政处罚法》 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C.《行政许可法》 D.《行政复议法》 E.《行政诉讼法》 9、下列关于临时用地,表述不正确的是__。 A.在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应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B.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9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C.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D.临时用地合同由临时用地的使用者与所有者签订 10、根据原则,投保人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获得经济补偿.【2006年考试真题】 A:赔偿 B:保险利益 C:代位追偿 D:最大诚信 E:土地 11、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不同,可将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A.规划时限 B.规划范围 C.规划性质 D.规划等级 12、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计价。 A:评估确认价值 B:市场价值 C:净值 D:重值完全价值 E:土地 13、某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一宗商业用地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预计2年完成开发建设,经调查测算,项目建成后的商场房地年净收益可达到400万元,综合还原率为7%,则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为__万元。 A.5333 B.5277 C.4804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土地价格是反映土地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是调节土地利用方式的有利杠杆。它一方面为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政策、进行地价调控、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广大的土地投资者和使用者进行土地投资、交易等活动提供不可或缺的市场信息。当前我过国大多数城镇的基准地价内涵不统一,基准地价成果陈旧,难以准确、及时地反映土地市场行情,不能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造成中国城市之间地价缺乏可比性,国家难以对地价进行有效监控,无法全面、客观地了解个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分布状况,影响了国家地价政策的制定,制约了地价调节作用的发挥。因此,开展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工作,建立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不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中国城市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经过在各城市建立若干地价监测点,采集相应的地价资料,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地价监测网络,实现对各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可使中央及时准确的了解、掌握全国各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变动状态。经过对长时间序列的地价资料的整理、分析,掌握城市地价发展变化规律,为中央政府制定中长期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经过地价监测网,政府能够准确、及时的掌握地价信息,经过地价这一市场杠杆,调控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地价管理和地价调控的质量和实效。

建立城市地价监控体系,可为政府制定与土地相关的其它税费政策提供参考。经过建立地价监测点为核心的地价公示制度,以及经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发布城市地价指数、监测点地价、基准地价等地价信息,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经过对市场地价数据的基础调查,在统一地价内涵的基础上,可利用市场样点和地价监测点资料,以及城市地价指数,实现对城市基准地价的调整和更新,完善基准地价运行机制,发挥基准地价的市场调节作用,建立符合中国土地利用制度的地价运行体系。 第一节概述 城市地价监测体系是以具体宗地(包括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为监测对象,形成从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地价监测资料采集、汇总、整理,到地价分析、地价监测资料应用以及体系维护与更新的地价监测系统。 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目的,主要为:①经过在城市内设立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能够实现对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了解和掌握城市以及全国地价水平和地价动态变化规律;②利用地价监测资料进行基准地价更新、地价与预警、地价指数编制、地价信息发布、地价辅助决策等工作,提高中央和城市地价管理效率; ③全面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土地市场稳定发展,为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提供信息依据;④揭示地价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地价与城市基础建

成本法,基准地价法

(三)成本逼近法 [在采用成本逼近法时,要详细说明土地取得费的各组成项目及费用标准,并说明其确定的依据。有文件依据的,要指出文件的名称及文件有关费用标准;没有文件依据的,如属当地一般规定的,要有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有关的政府部门证明,涉及到当地不同地区的费用标准的,要在充分调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后进行确定,并说明原因]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有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 +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1、土地取得费及有关税费 待估宗地位于XX(市、县、镇、村),调查周边土地利用主要类型是居民区(或耕地、菜地、混合地、荒地等)。 (1)土地取得费 土地取得费是指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征用同类用地所支付的平均费用。根据对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年来征地费用标准进行分析,该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及地上物补偿费等。 A、土地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 1日起施行)中“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结合**市或县统计调查资料以及**市或县土地管理局征地科提供的该地区征地实际情况或***文件、文件名称、文件号、主要内容);(蔬菜地、耕地或其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为()元/亩,在评估中按平均年产值的()倍补偿,则 土地补偿费=()x() =()(元/亩) 土地补偿费合()元/平方米 B、安置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 1日起施行)中“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农地数量除以征用

我国重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04年度我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05年2月5日 一、2004年我国主要城市的地价状况 (一)地价总体水平继续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2004年全国各大城市的综合地价水平为119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08%,继续呈现平稳上涨的势头。其中商业用地平均地价为198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67%,增长率上升了0.15个百分点;住宅用地平均地价为1166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8.94%,增长率上升了3.87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481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1.92%,增长率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表1 全国城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变化情况(元/平方米)

图1 全国城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比较 (二)从区域监测结果来看,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中南、西南、东北区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区域平均地价水平来看,在东南、中南、西南、华北、西北、东北等六区中,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达到了1621元/平方米,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只有777元/平方米,远低于全国1198元/平方米的平均地价水平。从不同区域的地价增长率来看,与2003年相比,西南区、中南区、东北区综合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10.56%、9.24%、7.25%,东南区、华北区、西北区地价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增幅较小,分别为5.10%、5.11%、2.71%。 表2 2004年全国各区不同用途地价水平(元/平方米)

图2 2004年全国分区不同用途土地地价增长率比较(三)在三大重点地区中,京津两市地价继续处于高位,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幅较大,珠江三角洲地区增幅较小 2004年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两市三个重点地区的地价监测结果表明,京津两市的地价水平继续处于高位,综合地价水平为2009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98元/平方米,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分别为3875元/平方米、1746元/平方米、520元/平方米,但京津两市综合地价增长率为5.76%,基本与全国6.08%的平均增长率持平。 与2003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长率较大,为6.9%。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地价增长率分别为7.33%、12.16%、2.24%, 均大于全国各类用地平均增长率,其中住宅用地地价增长明显,2004年长江三角洲的住宅用地地价达到1540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66元/平方米。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价增长率较低,只有1.84%,地价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小幅上涨,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1.28%、2.31%、1.46%。 表3 2004年重点地区不同用途用地地价水平比较(元/平方米)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基准地价成果

佛山市三水区 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成果(2007年)佛山市三水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2007年)是指以级别基准地价和网格地价为表现形式,分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工业等土地用途类型,其中工业用地以级别基准地价表示,商业、居住用地以网格基准地价表示(以级别基准地价作为辅助过渡形式)。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基准地价使用范围为佛山市三水区行政辖区。 二、本次基准地价内涵:评估期日为2007年7月1日,各类用地各级别区域内,平均容积率(商业和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1.0)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其中土地用途类型分商业、居住、工业三种用途;设定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场地平整),各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确定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工业50年)。 三、宗地地价测算系统相应采用本次基准地价,通过一定的修正计算得出宗地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以宗地地价为准。具体宗地地价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修正确定。其中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以工业级别基准地价及其修正体系为测算依据;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则分布以居住用地网格点基准地价、商业用地网格点基准地价及其修正体系为测算依据。而居住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只作为全面推进网格点基准地价的一种过渡形式,反映的是该级别的平均地价。(各用途基准地价可通过相应基准地价图查阅) 四、出让地块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时,分别按各用途面积和单价计算,然后合计为总地价。具体单价根据用地类型、年期、容积率、楼层等情况经修正确定。 五、本次基准地价未涵盖的用地项目或特殊用地,可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审定后确定其宗地地价。 六、本次网格点基准地价图中地价数据为该数据左下角点的地价水平,单位为元/平方米;级别地价图中对应级别地价水平见图例中,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七、本次公告基准地价可在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网站及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网格点基准地价平台中相关页面上查询。 相关基准地价图表见附件

我国重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分析报告

《2004年度我国重点地区和要紧都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05年2月5日 一、2004年我国要紧都市的地价状况 (一)地价总体水平接着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2004年全国各大都市的综合地价水平为119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08%,接着呈现平稳上涨的势头。其中商业用地平均地价为198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67%,增长率上升了0.15个百分点;住宅用地平均地价为1166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8.94%,增长率上升了3.87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481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1.92%,增长率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表1 全国都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变化情况(元/平方米)

图1 全国都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比较(二)从区域监测结果来看,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中南、西南、东北区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区域平均地价水平来看,在东南、中南、西南、华北、西北、东北等六区中,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达到了1621元/平方米,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只有777元/平方米,远低于全国1198元/平方米的平均地价水平。从不同区域的地价增长率来看,与2003年相比,西南区、中南区、东北区综合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不为10.56%、9.24%、7.25%,东南

区、华北区、西北区地价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增幅较小,分不为5.10%、5.11%、2.71%。 表2 2004年全国各区不同用途地价水平(元/平方米) 图2 2004年全国分区不同用途土地地价增长率比较

(三)在三大重点地区中,京津两市地价接着处于高位,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幅较大,珠江三角洲地区增幅较小2004年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两市三个重点地区的地价监测结果表明,京津两市的地价水平接着处于高位,综合地价水平为2009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98元/平方米,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分不为3875元/平方米、1746 元/平方米、520元/平方米,但京津两市综合地价增长率为5.76%,差不多与全国6.08%的平均增长率持平。 与2003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长率较大,为6.9%。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地价增长率分不为7.33%、12.16%、2.24%, 均大于全国各类用地平均增长率,其中住宅用地地价增长明显,2004年长江三角洲的住宅用地地价达到1540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66元/平方米。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价增长率较低,只有1.84%,地价差不多保持稳定。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小幅上涨,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不为1.28%、2.31%、1.46%。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

二00七年一月 目录 1 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路线与程序 (2) 6 地价动态监测围确定 (2) 7 地价监测点的设立与维护 (3) 8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6) 9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8) 10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值计算 (9) 11 地价状况分析 (11) 12 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12) 13 地价动态监测成果 (12) 14 地价动态监测信息发布 (13) 附录A(规性附录)地价监测点编号规则 (15) 附录B(规性附录)监测点地价评估报告格式(例) (18) 附录C(规性附录)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格式 (23) 附录D(规性附录)数据采集表格式样 (24) 附录E(规性附录)数居采集表格填写标准 (41) 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地价指数编制原理与方法 (46)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 1、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507——2001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260——2002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 TD 1001——19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 地价动态监测 地价动态监测是根据城市土地市场的特点,通过设立地价监测点,收集、处理并生成系列的地价指标,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观测、描述和评价的过程。 3.2 地价监测点 地价监测点是指在一定区段设立的,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开发程度

售后服务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售后服务)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 目

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SD09041)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3.1项目简介 2007年12月,顺德区完成了2007年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且建立了我区地价动态监测及基准地价更新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将宗地评估自动化,通过设定评估参数批量处理监测点的地价评估,将地价监测点资料建库管理,同时利用监测点数据建立控制点体系,插值生成网格点基准地价,实现基准地价的快速更新。该项工作已通过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专家组的验收。 地价动态监测及基准地价更新是壹项长期的工作。建立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更新和年度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制度,保证基准地价数据的现势性,有利于政府及时掌握土地市场的动态,为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也有利于广大群众更直接地了解比较准确的市场地价水平,有效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土地收益。因此,为了确保该项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地开展,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佛国土资字〔2007〕453号)文件精神,于2007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且制定2009-2011年顺德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整体工作计划和项目需求,进行壹次性招标确定中标人。 2.3.2工作范围 顺德区年度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覆盖范围为顺德区行政辖区约806平方km。 2.3.3工作内容 1.城市土地的分类定级(每年度提交壹次) 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的要求,于

上壹轮已完成的城市土地定级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新壹轮的定级更新工作。包括综合定级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按照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途定级,其中住宅用途须将单家独户用地单列定级。 2.价格区段或区片的调整和定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城市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于土地级别基础上,主要依据近壹年来土地条件、利用情况、土地开发程度以及房价水平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调整上壹年度的价格区段或区片,合且宗地条件、价格水平趋于壹致的区片,分割宗地条件、价格水平变化差异较大的区片,根据本年度的市场情况重新设定区段或区片的土地价格,且分用途进行制图。 3.更新、调整城市土地价格动态监测点(每年度提交壹次) (1)为了保证地价动态监测点分布的科学性、完整性,保证地价动态监测体系能全面反映和控制顺德区城市地价动态变化情况,于上年已完成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包括对原有监测点的价格调查、监测点的删除和添加,调整后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监测点总量不低于2207个: ①壹级监测点:不少于1000个; ②二级监测点:不少于1207个。 每壹年度对壹级监测点的调整数量不得超过100个。 (2)针对特殊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基础设施因素等造成的地价分布不连续性以及城市壹些区域交易样点稀少而难以挑选实际监测点的情况,需由中标人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地价动态监测的最终成果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城市土地价格调查项目成果验收办法及标准》,满足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需要。中标人应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的要求,遵循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的原则和方法,且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测算地价监测点地价。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土地价格是反映土地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是调节土地利用方式的有利杠杆。它一方面为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政策、进行地价调控、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广大的土地投资者和使用者进行土地投资、交易等活动提供不可或缺的市场信息。目前我过国大多数城镇的基准地价内涵不统一,基准地价成果陈旧,难以准确、及时地反映土地市场行情,不能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造成我国城市之间地价缺乏可比性,国家难以对地价进行有效监控,无法全面、客观地了解个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分布状况,影响了国家地价政策的制定,制约了地价调节作用的发挥。因此,开展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工作,建立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我国城市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通过在各城市建立若干地价监测点,采集相应的地价资料,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地价监测网络,实现对各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可使中央及时准确的了解、掌握全国各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变动状态。通过对长时间序列的地价资料的整理、分析,掌握城市地价发展变化规律,为中央政府制定中长期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地价监测网,政府可以准确、及时的掌握地价信息,通过地价这一市场杠杆,调控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地价管理和地价调控的质量和实效。 建立城市地价监控体系,可为政府制定与土地相关的其他税费政策提供参考。通过建立地价监测点为核心的地价公示制度,以及通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发布城市地价指数、监测点地价、基准地价等地价信息,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通过对市场地价数据的基础调查,在统一地价内涵的基础上,可利用市场样点和地价监测点资料,以及城市地价指数,实现对城市基准地价的调整和更新,完善基准地价运行机制,发挥基准地价的市场调节作用,建立符合我国土地利用制度的地价运行体系。 第一节概述 城市地价监测体系是以具体宗地(包括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为监测对象,形成从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地价监测资料采集、汇总、整理,到地价分析、地价监测资料应用以及体系维护与更新的地价监测系统。 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目的,主要为:①通过在城市内设立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可以实现对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了解和掌握城市以及全国地价水平和地价动态变化规律;②利用地价监测资料进行基准地价更新、地价与预警、地价指数编制、地价信息发布、地价辅助决策等工作,提高中央和城市地价管理效率;③全面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土地市场稳定发展,为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提供信息依据; ④揭示地价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地价与城市基础建设以及国民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分中央和城市两个层次。中央需要完成的任务主要是根据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原则和方法完成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总体设计,制定统一的城市地价监测体系技术规范;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监控城市,确定具体监控范围和监测内容,明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目标,对地价监测资料进行地价分析、应用和维护,编制并发布全国和各城市地价指数。城市需要完成的任务主要是按照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开展城市土地价格调查;选择确定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定期对地价监测点进行维护和更新;定期采集地价监测资料;进行资料处理、分析和应用;发布地价信息并定期将有关地价监测资料上报中央。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二00七年一月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路线与程序 (2) 6 地价动态监测范围确定 (2) 7 地价监测点的设立与维护 (3) 8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6) 9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8) 10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值计算 (9) 11 地价状况分析 (11) 12 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12) 13 地价动态监测成果 (12) 14 地价动态监测信息发布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价监测点编号规则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监测点地价评估报告格式(例) (18) 附录C(规范性附录)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格式 (23) 附录D(规范性附录)数据采集表格式样 (24) 附录E(规范性附录)数居采集表格填写标准 (41) 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地价指数编制原理与方法 (46)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507——2001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26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TD 1001——19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 地价动态监测 地价动态监测是根据城市土地市场的特点,通过设立地价监测点,收集、处理并生成系列的地价指标,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观测、描述和评价的过程。 3.2 地价监测点 地价监测点是指在一定区段内设立的,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开发程度等方面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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