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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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

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

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

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

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

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

◆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

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除外),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

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

区内重大、复杂案件

◆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

◆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

◆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

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

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的订立

◆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

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并补订合同;劳动者不与用

人单位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合同

◆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劳动者在该单位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次数应当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追究刑事责任;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

◆对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100%计算、休息日按200%计算、节假日按300%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

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

◆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150%、200%、300%计算

◆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下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支付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不满6个月半个月)◆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3倍的数额,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

业满5年;律师执业满3年

◆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1年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劳动诉讼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特点

◆实行分类征收、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费用扣除额较宽、计算简便、采取科源制和申报制

◆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以及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那谁是人和扣缴义务人

◆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不论个人是否在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缴

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公务员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午

餐费补贴除外)、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或取得的所得,按个人对企事业单位

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按“稿酬所得”征个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其他特许权

◆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 ◆

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税率:5%~35% ◆ 费用扣除标准 征税项目 费用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元

外籍人士附加减除2800元,即扣除480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

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在4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

费用(800元为限)}-800元×(1-20%)

财产转让所得

应缴纳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来自上市公司的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来自非上市公司的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

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税,不扣除费用 其他所得

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24000元/年,即2000元/月 ◆

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2%、14%、2.5% ◆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

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 ◆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

同一作品在报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税 ◆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个人所得税计算 征税项目 计税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外国))×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

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以下: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800)×

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1-20%)×20%×(1-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元}20%

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请

◆申报纳税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境外取得所得;取得所得的没有扣缴

义务人;国务院规定的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那谁说申报

第四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产权出典的,成承典人为纳税人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室外游泳池、围墙、烟囱、菜窖、水塔等)不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

◆室内游泳池是房产,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1.2% 公式:应纳税额=应纳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依据:房产租金,税率: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公式: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房屋买卖赠

与交换

◆缴纳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

土地、房屋权属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计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差额(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不等的,由多交付的或其他经济利益一方缴纳契税)

◆税率:比例税率3%—5%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内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车船税征税范围: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等);船舶

(客轮、货船、木船、帆船、舢板)

◆计税依据: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每辆;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依据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资源税

◆征税范围:原油(人造石油不征税)、天然气、煤炭(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

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固体盐、液体盐)

◆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

使用权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已竣工验收的、已转让的面积占可销售比例的85%以上,或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

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销售(预算)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其他规定

第五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关系

◆税务机关的权利:法规起草拟订权、税务管理权、税款证收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其他权力及权利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海关征收税种: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元税务登记证

件(正、副本、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先工商后税务。注销登记的顺序:先税务后工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人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备案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税款征收方式

◆方式:查账征收(会计制度健全)、

查定征收(生产规模小、产品零星)、

查验征收(会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

定期定额征收(经批准的生产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

税款征收措施

◆核定应纳税额情形:依法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法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

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发生纳税义务为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责令后仍不申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

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纳税人的价值

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指教税款

◆税收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款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类型: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分类检查、集中检查、临时检查

◆形式:调账检查、现场检查、委托检查

◆方法: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职责:查账权、场地检察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交通邮政检察权、存款账户检察权

税务行政复议

◆受审范围: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是纳税人及其当事人合法权

益受到损失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税务

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税务行政诉讼

◆纳税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纳税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做出终审判决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其他

◆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为按规定期限蛇宝宝办理税务

登记、变更或注销;为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为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等报送税务机关备查;为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为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为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

◆纳税人为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的,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有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

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情节轻微为构成犯罪的,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处以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非法印制发票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应扣为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重点归纳

第一章总论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属于行政诉讼

3.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实行级别管辖和

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4.人民法院对行政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

审判决

5.刑罚种类:拘役、罚金、没收财产(行政处罚:罚款);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6.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其中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7.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经济法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协定等

9.仲裁协议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0.我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1.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人民法院作出的

民事判决不服

1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

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3.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

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14.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5.回避制度适用于回避的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不需要回避)

16.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

17.实体法是指从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合同的,处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其调解委员会由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3.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到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劳动争议申请的时效期间:1年

5.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者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8.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订立较长期间的固定期限的;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家庭无就业人员,有需抚养的

9.在有关合理情形,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0.劳动合同独特特征:特定性、法定性、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11.合同原则:公平、合法、协商一致、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12.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劳动者符合随时他那个值解除或不需

事先通知即可解除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的;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的;单位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合同的;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单位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的

1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6个月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1.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会计初级培训学校《经济法基础》学习方法及重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学习技巧及重点归纳|上虞上元会计初级培训班上虞上元会计初级职称培训中心|上虞会计培训学校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速记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速记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 一)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 二) 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 法的特征 (1)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 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 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 三)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 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 公民(自然人) (2) 机构和组织(法人) (3) 国家 (4) 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 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 (2) 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3)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 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 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 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2) 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3) 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4) 人身 记忆口诀: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享、承” ,内“权、义”,客“对象”,三缺一均不可。( 主“享、承”是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为主体; 客“对象”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为客体; 内“权、义”是指:权利与义务为内容。) (四)法的形式

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 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 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 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 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

比较全面的一份《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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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个人所税率中无论是九级还是五级 这样说吧,所有的税率 我就是曾经记过一次,之后再没有查过书 从不相信有天才,但是方法却是关健 很多人头疼九级,五级 但是我却从没有翻书查看过那东西 你可以用以下的方法: 你打开九级表, 虽然很多数字,却极有规律 你千万不要横着一项一项背 如果这样你肯定很费精力 你纵列来看,则极有规律 你现在开始用我的方法试一下 三分钟后你问一下自己记住没有,这个东西还难吗 现在开始了~~~~~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5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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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个人所税率中无论是九级还是五级 这样说吧,所有的税率 我就是曾经记过一次,之后再没有查过书 从不相信有天才,但是方法却是关健 很多人头疼九级,五级 但是我却从没有翻书查看过那东西 你可以用以下的方法: 你打开九级表, 虽然很多数字,却极有规律 你千万不要横着一项一项背 如果这样你肯定很费精力 你纵列来看,则极有规律 你现在开始用我的方法试一下 三分钟后你问一下自己记住没有,这个东西还难吗 现在开始了~~~~~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精心整理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 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10)废品 拾了13 个农产品 所得税里面,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1500 万及以下5%。,1500万以上3%。 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150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 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 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精心整理 5 2 5 2 4 6 8 10 10 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0 25 125 375 1..3..6..10..15 (注:省略号后都是375) 这样你反复看上三遍,应该用不到三分钟现在亲爱的朋友,你可以问一下自己了九级超额还难吗??!!同样的方法我们来记一下五级超额第一栏:5 1 3 5 5 以上第二栏:5 10 20 30 35 第三栏:0 250 1..4..6750 (注:省略号后都是250) 经济法最后一章, 违法税法的法律责任 一,不纳税申报, 少缴税或不交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二,偷税: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三,欠税: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四,逃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四, 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五,抗税: 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警察同志对你说: 你偷了钱(欠)不来申报, 不上交, 还要逃跑罚酒: 五杯(倍)半如果你欺骗政府. 顽抗到底罚酒: 一至五杯(倍)精心整理 速算扣除数=本级下限*(本级税率- 上级税率)+ 上级速算数。 适用于工薪所得、劳务所得、个体经营所得、土地增值税等超额、超率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业务招待费的速算增加数也同理。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19 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个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 一)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 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能够例外) ,有劳动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2.用人单位有用**** 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理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运费:7% 出门拾 拾了13 所得税 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150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 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 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0 25 125 375 1..3..6..10..15....(注:省略号后都是375)这样你反复看上三遍,应该用不到三分钟 第一栏: 第二栏: 第三栏: 一, 二,偷税 三,欠税 四,逃税 四,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五,抗税: 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警察同志对你说: 你偷了钱(欠)不来申报,不上交,还要逃跑罚酒: 五杯(倍)半 如果你欺骗政府.顽抗到底罚酒: 一至五杯(倍)

速算扣除数=本级下限*(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速算数。 适用于工薪所得、劳务所得、个体经营所得、土地增值税等超额、超率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业务招待费的速算增加数也同理。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 (3 (4 的25% (5 (6) 公司资本 开业3年 共有员工 人均工资1000元 现求25岁以上的司义15个 申明:以上报告无一虚假 巧计口诀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口决) 公司发债券,主体受限制,净资36千,累计低40,三一付利息,利率和水平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17个核心考点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17个核心考点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 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行为能力:5.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 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 (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 宪法 法律 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 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A: 规章:4. 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民事行为能力划分:

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

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 主要讲解初级经济法基础学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 的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1.建立基础和体系: 听网课→看讲义→作整理→练题目 2.善于归纳和比较: 理解→总结→记忆→习题巩固 3.把握广度和熟练度: 计划→进度→重复→刻苦 延伸阅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效学习法 经济法基础备考的第一轮复习最艰难也最枯燥,首先必须跟着老师听课,下课辅助一定量的章节练习巩固知识。经济法基础共7章内容,每章学习方法不尽相同,大概用时3个月。 建议各位考生复习第一章总论时,先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和纠纷解决方式,知识点零碎但是难度不大,上课可以辅助例子,故事,及时事新闻等记忆,同时建立对法律类学科的兴趣。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内容多涵盖合同法、 社保法,合同法的学习可以总结口诀,画图等方式记忆。社保法归类 总结,以基础为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内容多但是从业考试财经法规

有涉及,基础好的同学学习起来相对轻松,而重中之重票据法学习可以通过表格,关系图等方式记忆,并且注意各种票据对比记忆。 后四章税法部分,四五六章实体法,涉及到18种税费,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全面把握,其他小税种掌握基础即可,初级考 试考核基础,注重把握税法原理看图记忆比文字记忆效果好,尽量以图片代替文字。 第七章程序法部分,所占分值不大,记忆为主,通过表格, 思维导图进行梳理记忆。 建议:经济法基础第二轮复习重在查漏补缺,总结直接看错题,结合老师串讲和思维导图找出自己知识薄弱点,二次学习。用时 20天。 建议:经济法基础第三轮以做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为主,大概准备10套左右,限时测试,继续查漏补缺,提高做题速度,熟悉考 试规律,同时注意休息调解生物钟。用时10天时间。 [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速记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象对)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_口诀

经济法的记忆顺口溜对于经济法,很容易混淆,但有了这个记忆顺口溜,这将不再是问题!!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有房:房产税有车:车船使用税有地:土地使用税有花:印花税 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 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10)废品拾了13 个农产品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1500 万及以下5%。,1500 万以上3%。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 1 5 0 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个人所税率中无论是九级还是五级 这样说吧,所有的税率我就是曾经记过一次,之后再没有查过书从不相信有天才,但是方法却是关健很多人头疼九级,五级但是我却从没有翻书查看过那东西你可以用以下的方法:你打开九级表, 虽然很多数字,却极有规律你千万不要横着一项一项背如果这样你肯定很费精力你纵列来看,则极有规律你现在开始用我的方法试一下三分钟后你问一下自己记住没有,这个东西还难吗现在开始了~~~~~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 以上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0 25 125 375 1..3..6..10..15 ... (注:省略号后都是375 ) 这样你反复看上三遍,应该用不到三分钟现在亲爱的朋友,你可以问一下自己了 九级超额还难吗??!!同样的方法我们来记一下五级超额第一栏:5 1 3 5 5 以上第二栏: 5 10 20 30 35 第三栏:0 250 1..4..6750 (注:省略号后都是250) 经济法最后一章, 违法税法的法律责任 一,不纳税申报,少缴税或不交税:50%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二,偷税: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三,欠税: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四,逃税:50%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四,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五,抗税: 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警察同志对你说: 你偷了钱(欠)不来申报,不上交,还要逃跑罚酒: 五杯(倍)半如果你欺骗政府.顽抗到底罚酒: 一至五杯(倍)速算扣除数=本级下限*(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速算数。适用于工薪所得、劳务所得、个体经营所得、土地增值税等超额、超率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业务招待费的速算增加数也同理。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3)开业时间 3 年以上,最近 3 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 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 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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