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认识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认识
史亚男
【期刊名称】《青年科学(教师版)》
【年(卷),期】2013(034)004
【摘要】罪行法定的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罪刑法定原则概括起来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1]罪刑法定原则符合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趋势,它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权.但是一切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罪刑法定原则在其合理性的背后也存在着些许的不足之处.
【总页数】1页(146)
【关键词】罪刑法定;刑法解释;司法独立
【作者】史亚男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罪刑法定原则在新形势下的反思——从刑法的机能看罪刑法定原则[J], 孙子迪
2.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关系的反思与解构——以罪刑法定原则实质化为视角 [J], 冯骁聪
3.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关系的分析与厘清——透过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冲突之表象 [J], 韩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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