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稽核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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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业务管理用表

工伤保险业务管理用表目录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

4、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

5、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表2—5)

6、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

7、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表3—2)

8、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3—3)

9、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明细表(表3-4)

10、工伤保险费实缴清单(表3—5)

ll、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表3-6)

1 2、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表3—7)

1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4—1)

1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

1 5、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表4—3)

1 6、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表4—4)

1 7、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表5—1)

1 8、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表5—2)

1 9、工伤保险支出核定汇总表(表5-3)

20、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表7—1)

21、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7—2)

22、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表7—3)

23、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表7—4)

24、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表7—5)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单位名称(章):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填写。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4、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

单位编号: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

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4、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所示内容填写。

5、个人序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职工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机构填写。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

社会保障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

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4、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按社保机构颂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所示内容填写。

5、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颂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6、单位类型:按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7类填写。

7、经济类型:指按国有、集体、外资、私营、其他填写。

8、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9、隶属关系:按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县、乡镇、部队、其他分类。

10、开户银行:指参保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开户银行。

11、变更日期:指参保单位参保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日期。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

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年月日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

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时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4、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按社保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所示内容填写。

5、批准注销、解散等文件名称:指注销登记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或相关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6、批准日期:指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或相关文件批准单位撤销、解散、注销等的日期。

7、注销原因:按表中所列类型选择,用“√”表示。如所属原因有交叉的,只填一种类型。如选择“其他原因”,则需填写“说明原因”一样。

8、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日期: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表2-5)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年月日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表2-5)

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时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4、上年度期末职工人数:指上年度末参保单位所有职工的人数。

5、上年度期末参保人员人数:指上年度末参保单位所有参保的职工人数。

6、上年度核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指上年度社保机构核定的参保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7、按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人数:指参保单位中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的人数。

8、按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人数:指参保单位中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的人数。

9、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指参保单位依据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而计算出的各项保险应缴纳的费用总额。

10、实缴社会保险费总额:指参保单位实际向社保机构缴

纳的各项保险费用总额。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年月日

参保单位经办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复核人:栏目关系:

10=4+5+68=119=12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

填写说明

1、此表由参保单位和社保机构按月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4、职工人数:指参保单位当月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

5、工资总额:指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

6、本期补(减)收金额:指本月参保单位因以前期别由于缴费基数或人数发生变化等原因而应补(减)收的金额。包括单位和个人的补(减)收金额。

7、本期补缴金额:指本月参保单位应补缴的以前期别欠缴的工伤保险费金额。包括单位和个人补缴的金额以及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

8、本期实际应缴金额:指本月缴费单位应缴的工伤保险费总金额。包括本月应缴金额、本期补(减)收金额、本期补缴金额。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表3-2)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年月日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表3-2)

填写说明

1、本表参保单位每月办理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时填写。同时填写新增和减少缴费人员的情况。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由社保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4、序号:指填写本表增减人员顺序号。

5、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所示内容填写。

6、变化时间:指增加的时间或减少的时间。

7、月工资收入:指按规定填写参保人员上年(或上月)月平均工资。新参保和跨统筹范围转入的填写转入后首次发放工资的月工资收入。

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3-3)

年月日单位:元

制表人:业务负责人:财务复核人:栏目关系:

4=5+6+7+8

《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3-3)

填写说明

1、此表由社保机构根据《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及相关资料填写。

2、序号:指填写本表单位个数的顺序号。

3、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

4、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5、经济类型:指按企业、其他分类。其中:其他指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6、核定金额合计:指当期应收金额、补缴欠费、补收(减)金额、预缴金额的合计。

7、本月应收金额:指本月参保单位应缴的工伤保险费。

8、补缴欠费:指参保单位补缴的以前期别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包括欠费本金、利息、滞纳金。

9、补收(减)金额:指参保单位补交以前期别的由于缴费基数和人数发生变化等原因而应补收(减)的金额。

10、预缴金额:指参保单位缴纳的跨期别(跨月、跨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明细表(表3-4)

年月日单位:元

制表人:业务负责人:

《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明细表》(表3-4)

填写说明

1、此表由社保机构根据《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及相关资料填写。

2、序号:指填写本表单位个数的顺序号。

3、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

4、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

5、核定金额合计:指当期应收金额、补缴欠费、补收(减)金额、预缴金额合计。

6、本月应收金额:指本月参保单位应缴的工伤保险费。

7、补缴欠费:指参保单位补缴的以前期别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包括欠费本金、利息、滞纳金。

8、补收(减)金额:指参保单位补交以前期别的由于缴费基数和人数发生变化等原因而应补收发(减)的金额。

9、预缴金额:指参保单位缴纳的跨期别(跨月、跨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县社保局2019年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工作计划.docx

县社保局2019年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工作计划 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安全运行,严控经办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数据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局实际,现对二0一九年我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出如下工作安排,请认真照此执行。 一、内部日常稽核 (一)稽核内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等各项业务经办情况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管理运行情况。 (二)稽核重点 按照《内控制度》要求,重点对: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基数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数确 定及征收比例、养老保险在职退费及死亡退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有关重要信息数据变更、退休待遇计发、退休费社会化发放及未成功发放基金返回支出户与退休费补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财务基金管理等方面业务经办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履行层层符合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手工办理、现金支付等情况。 2、各项业务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经办,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3、计算机硬件、软件管理是否执行到位,信息是否安全。 (三)稽核方式和目标 以日常稽核和定期抽查相结合,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并于每月末对上月经办的重点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经办业务量的20%。通过日常稽核,促进业务经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各项业务经办依法合规。 二、实地稽核 (一)稽核时间和内容 于2019年8月至10月,对我县参保企业人员参保情况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的内容为: 1、员工参保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参保人数。 2、申报缴费基数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工资基数情况。 3、社保费缴纳情况,查是否存在欠缴、少缴社保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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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业务管理用表

工伤保险业务管理用表目录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 4、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 5、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表2—5) 6、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 7、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表3—2) 8、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3—3) 9、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明细表(表3-4) 10、工伤保险费实缴清单(表3—5) ll、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表3-6) 1 2、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表3—7) 1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4—1) 1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 1 5、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表4—3) 1 6、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表4—4) 1 7、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表5—1) 1 8、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表5—2) 1 9、工伤保险支出核定汇总表(表5-3) 20、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表7—1) 21、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7—2) 22、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表7—3) 23、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表7—4) 24、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表7—5)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单位名称(章):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填写。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4、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新企业如何办理社保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

首先你单位要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网上登记 新参保企业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 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 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二)登记时效 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 1、企业 (1)《**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签字并盖章); (2)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社保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社保审定后给开通公司网上操作系统和初始密码后,你单位可为员工(你)参加社保了,具体流程可按社保提供的资料操作完全即可。祝你顺利成功! 1、补交时段的劳动合同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补交时段的工资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注:工资表的提供须按以下任一种情况提供:财务账本作为会计凭证的原件(每季度提供一个月的工资表);加盖公司公章的缴纳个人所税凭证的原件(每季度提供一个月的工资表);提供由银行发放工资的账单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工资表(每季度提供一个月的工资表)。 3、身份证或暂住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4、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社保开户和办理社保登记证流程

社保开户和办理社保登记证流程[ 作者/记者:保障网| 来源:保障网| 下载| 2007-12-18 19:11:49 | 阅读:3453 ]收藏到:QQ百度新浪365Key天极和讯雅虎google我的电脑 一、文件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259号)第八条之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流程概述 新成立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该按如下步骤: 工商成立手续完结→社会保险开户→银行帐户托收协议→增员→如有必要,做补缴→首月月报→以后的正常业务。 社保开户主要是明确该单位的工商等信息,并明确银行帐户托收等。开户完结后,社保中心会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这就表明单位在社保中心有户头有信息了,可以办理社会保险了。 但是开户之后是个空户,户头里的人员还得做增员增加进去。所以接下来就是增员手续,北京社保目前是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合一,医疗保险是单独系统,所以增员需要分别做四险增员和医保增员(两套系统)。 如果有单位成立早,但开户晚等特殊情况,增员后应立即做补缴。 增员之后就可以按月跟月报核对,按月银行托收社保费了。以后有新增的再做增员,有离职的再做减员。 如果不清楚,可以先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办理须知等材料:一般包括 1、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2、各险种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说明表 3.一套填报表格(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缴费月报表表七) 三、社保开户具体流程

(一)所需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2、外企、驻京非法人分支机构等特殊单位还需提供材料: ①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 ②外商机构和港澳台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需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B5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 ③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和法人单位开据的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4、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 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5、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6、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7、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1999年3月19日发布)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3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登记 第三章变更登记 第四章注销登记 第五章登记证件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据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第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社会保险登记的管理。 第二章登记 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七条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编码: 缴费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

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在“是否是参照公务员管理”项内相应打“√”。 .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参保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 .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隶属关系:按中央、省、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缴费方式: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单位要来文申请并经社保局批准同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二、必备材料 .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无国有产权证的国有子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电脑咨询单及公司章程或企业验资报告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国有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及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厅、财政厅盖章确认的资格确认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流程图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流程图 一、登陆江宁劳动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615796560.html,/(浏览器请使用IE7.0以上版本并允许弹出窗口) 二、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见下图) 1、点击相关下载--文件下载,了解年检知识

2、表格下载:下载2012年度社会保险年检资料包(见下图) 年检资料包包含附表1到附表14、《南京市江宁区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花名册》 表格填报注意事项 1、下载的所有表格均需电脑上制作,打印纸张要求为A4纸,只有法人签字、员工签字的地方才要求手写。 2、附表1至附表3单位必须填报。附表13视单位的《缴费工资花名册》是否由职工个人签字确认,没有采取签字确认的,必须填报附表13,同时附公示场所照片。 3、附表填报的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在《2012年度企业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中都有解释和要求,用人单位仔细阅读理解后再填报。

三、点击单位网上办事进入 输入社保代码、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如下界面 三、点击左侧单位办事--年检申报,申报相关数据

红色打钩的表格都需要点击申报,其中表1、表2、表3为弹出式申报窗口,表3为自动生成的表格,需要点击后自动生成excel表格,然后将其打印出来。点击人员申报,在网上把人员信息补齐后点申报。人员申报中地址一栏最多可填写20个汉字,登记地址详细程度以必须能够收到EMS的地址为准(此表和缴费工资花名册中的信息要一致)(不考虑基数上下限)。

如申报人员较多,可选择批量申报程序,单位根据模板填写然后上传数据,注意第一行不删除。(其中:年度工资总额,若员工工作未满一年,则年度工资总额为月工资乘以工作月数) 然后点击单位花名册下载,下载缴费工资花名册。(见下图) 把缴费工资花名册里面的人员信息复制到《南京市江宁区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花名册》(在表格下载中2012年底年检资料包中),内容填完整后打印出来,职工签字、单位盖章。作为保险证年检材料之一。 五、年检需携带的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所有附表均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出来,其中表 3、表6、表7、表11和表14为自动生成,表1至表3必须打印,表6、

社会医疗保险稽核方案.docx

社会医疗保险稽核方案 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社会效益,维护以参保人为重点的各方权益,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准确执行,必须加强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真实性、合理性在内的医保稽核工作,制订确实可行医保稽核方案。 一、稽核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健全,国家对基本医疗保险领域的投入逐年增加,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甚至骗保现象屡见报端,骗保手段不断翻新,性质愈加恶劣,问题越发严重。近期,江苏、安徽等地的骗保案更是“闻名”全国,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医保监管的责任屡屡被提及。医疗机构为了增加收入以补贴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利润,过度检验、检查等现象比较普遍,同时降低入院标准,小病大治,且入院后动辄做一些不必要的高、新、精项目检查的现象屡见不鲜。小病大治,高精尖医疗技术滥用,参保患者盲目“点菜”,甚至医患合谋骗取医保基金时有发生。 面对定点不断变换的违规方式,医疗审核的难度越来越大,对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出了挑战。医保核查是监管的主要手段,日益加重的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呼唤强有力的监管,加强稽核便是保证基金合理支出与基金安全的迫切需要。 二、医保稽核的原则 (一)依法合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复、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遵循工作

规程。 (二)客观公正 以事实为,公平公对待稽核对象,正确履行职责。 (三)廉洁高效 遵守稽核纪律,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量与效率。 三、稽核组织建设 目前,稽核工作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稽核工作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地方正在引进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保稽核工作,甚至有的地方直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第三方来承担包括稽核在内的社保医疗保险业务。 不管是社保保险经办机构还是第三方承担稽核工作,都必须加强稽核队伍建设,为稽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稽核人员必须具体一定文化基础与一定的专业知识,以满足稽核工作稽核工作的需要。理想的稽核队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医学、财会、法律、计算机、统计分析等相关专业知识;掌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取得开展社会保险核工作的相关证件。稽核人员必须为稽核对象、举报人保守秘密、保护个人隐私。 稽核组织要建立健全稽核工作制度,对稽核人员进行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及业务知识培训。要为稽核人员配备电脑、摄像摄影及录音等必须设施,以满足稽核工作的需要。 四、稽核内容、措施、方式 (一)基本疗保险待遇稽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两定机构在就医(购药)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标准、费用结算情况。

社保开户和办理社保登记证流程

社保开户和办理社保登记证流程[ 作者记者:保障网来源:保障网下载阅读]收藏到百度新浪天极和讯雅虎我的电脑 一、文件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年号)第八条之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流程概述 新成立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该按如下步骤: 工商成立手续完结→社会保险开户→银行帐户托收协议→增员→如有必要,做补缴→首月月报→以后的正常业务。 社保开户主要是明确该单位的工商等信息,并明确银行帐户托收等。开户完结后,社保中心会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这就表明单位在社保中心有户头有信息了,可以办理社会保险了。 但是开户之后是个空户,户头里的人员还得做增员增加进去。所以接下来就是增员手续,北京社保目前是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合一,医疗保险是单独系统,所以增员需要分别做四险增员和医保增员(两套系统)。 如果有单位成立早,但开户晚等特殊情况,增员后应立即做补缴。 增员之后就可以按月跟月报核对,按月银行托收社保费了。以后有新增的再做增员,有离职的再做减员。 如果不清楚,可以先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办理须知等材料:一般包括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各险种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说明表 .一套填报表格(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缴费月报表表七) 三、社保开户具体流程 (一)所需材料:

、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外企、驻京非法人分支机构等特殊单位还需提供材料: ①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规格复印件; ②外商机构和港澳台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需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复印件; ③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复印件和法人单位开据的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规格复印件一张;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规格; 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位); 、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操作规范

精心整理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 21 3根 4从规 3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

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 ( 会保险稽核工作纪录,编制稽核工作底稿,严格执行记录人、复核人双签有效制度。 4、稽核终结。 (1)稽核告知。稽核小组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和稽核工作底稿,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集体研究讨论,拟定《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一式两份),对于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

作日内告知其稽核结果;发现被稽核对象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征求意见;《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必须由稽核组长及相关稽核人员签名;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5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2)业务专题会。稽核小组要对被稽核对象就《社会保险稽核告知 ( 5 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6、稽核跟踪。稽核人员随时跟踪稽核结论及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提醒被稽核对象执行时间,查询、核对、落实执行情况。 7、资料管理。一项稽核工作完结,稽核人员将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稽核资料,整理成册,分类或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要求、经办风险防控、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银川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2 工作职责 2.1 经办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参保登记。 2.2 经办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变更以及单位注销登记。 3 工作流程 3.1 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流程图(见附录图)。 3.2 单位及个人变更登记流程图(见附录图)。 3.3 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图(见附录图)。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参保登记 4.1.1 受理条件 4.1.1.1 单位参保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4.1.1.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单位新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4.1.2 受理材料 受理岗应审核以下材料: 4.1.2.1 单位参保登记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没办理五证合一 的单位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等还需提供复印件); b)加盖单位公章的《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 两份)。 c)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4.1.2.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a)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

b)《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 章; c)《银川市录用职工备案证明书》(区、市各级人社局劳动合同备案)或机关事业单 位、行业统筹单位工资审批表、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手续; d)《录用职工备案花名册》(花名册与备案书时间相符)。 e)受理时间为每月日日 4.1.3 审核 4.1.3.1 受理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书面一次性告知;对不 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的应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文件与原件 相符。 4.1.3.2 受理岗核对《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 表》或《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等信息与受 理资料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办事人员落实,一致的审核通过后,根据 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中登记的主要经营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确定其参保险种和缴费费率,并在《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 位基本情况表》或《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 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交复核岗。 4.1.3.3 复核岗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受理岗, 符合规定的加盖审核印章,将相关材料转回受理岗。 4.1.3.4 对原始档案资料齐全申请跨年向前补缴人员,复核岗审核后交征缴 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征缴稽核科内控稽核岗复审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交本局登记科受理岗办 理参保登记。 4.1.4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4.1.5 收集整理材料 4.1. 5.1 单位参保登记 a)《银川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 b)没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民办非企业 单位、社会团体等,还需另附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4.1. 5.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a)《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 4.2 变更登记 4.2.1 受理条件 4.2.1.1 单位参保 在本局管理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 4.2.1.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在本局管理的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 4.2.2 受理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 4、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 5、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表2—5) 6、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 7、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表3—2) 8、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3—3) 9、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明细表(表3-4) 10、工伤保险费实缴清单(表3—5) ll、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表3-6) 1 2、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表3—7) 1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4—1) 1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 1 5、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表4—3) 1 6、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表4—4) 1 7、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表5—1) 1 8、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表5—2) 1 9、工伤保险支出核定汇总表 (表5-3) 20、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表7—1) 21、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7—2) 22、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表7—3) 23、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表7—4) 24、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表7—5)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单位名称(章): 新参保()统筹范围转入()跨统筹范围转入()登记类型单位分立 ()单位合并()其他() 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型城镇个体工商 户()其他()单位免税及所属 行业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经济类型国有()集体()外资()私营()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工商登记发照机关执照号码商户信息发照日期有效期限 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机关事批准日期有效期限 事业单位业社团批准成立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是、否)经费来源等信息 事业单位 法人代码 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地区()隶属关系 县()乡镇()部队()其他()参保单位法定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人或负责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参保单位专管员 邮编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帐户 参加险种参加时间参加险种参加时间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参保险种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及时间失业保险() 负责人名称地址所属分支机构信息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单位编号

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流程

公司社会保险登记办理及线上流程 一、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已有卡号职工无须办理此业务) 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制卡中心,领取《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办理,一次办理5人以上需报盘建号,报盘格式与要求需与制卡中心详询。 注:实际操作中,无论建号人员数量多少,可直接制作电子报盘到制卡中心建号,无须填写《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单位)》。 二、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在人社局办事大厅领取《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劳动合同》,填写完毕并盖章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1、员工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① 2、《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每人一份 4、员工个人《劳动合同》(加盖公章,包括封面、骑缝、尾页三处)② 注:实际操作中,办事人员一般不审查员工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但仍应备齐。《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已有电子版,可直接填写、打印及用印,无须到人社局领取。 三、办理社会保险 在人社局办事大厅领取《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参保时须携带 ①南京市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人员就业证,在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外省市人员就业证须提供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暂住证(居住证),由单位在人社局办事大厅统一办理。 ②按照规定,南京城镇和农业户口、外省市人员在备案时所需材料并不相同,南京城镇户口仅需提供两份劳动合同;南京农业户口需提供三分劳动合同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外省市人员需提供三分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但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户籍为何地,办事人员仅要求提供一份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流程 流程: 流程: ①向“主管税务机关窗口”领取各种登记表 ②填写各种登记表、备齐应提供的资料 ③送地税主管分局审核(地税、市社保、医保内部流转、地税窗口打证) ④至地税分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登记证》由地税窗口打印完毕后,送至社保中心审批盖章,再由税政科分发至各个分局,并由地税分局通知各企业领取)、至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 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时按规定应填写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窗口领取并填写如下表格: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五份:【社保1、失业1、地税1、企业1、医保1】); 2.《社会保险费费种登记表》(一式四份:【社保1、失业1、地税1、企业1】);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一式四份:【社保1、失业1、地税1、企业1】); 4.《泉州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医保1、地税1、企业1】); 5.《泉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参保人员每人一式二份,并附一寸彩照2张,需粘贴);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机二份,粘贴背面【医保1、地税1】) 二、附送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机关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1份【医保1】;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医保1】; 3.银行账号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医保1】;

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医保1】; 提示:1、表格应使用钢笔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提供表格份数应以《告知卡》为准、 咨询电话: 税政科(规费科)(八七路地税大楼6楼) 石狮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八七路工行13楼) 石狮市医保中心(八七路工行12楼) 石狮市就业处(八七路劳动力大厦4楼)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南劳失稽字[ 2010 ] 号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规定,决定于年月日对你单位有关方面实施实地/书面稽核检查。请予以协助配合,并提前准备/报送下列第项资料,以供备查。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职工名册; 3、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帐; 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 5、与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会计总帐、明细帐、原始凭证、年度会计决算; 6、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册,生存状况证明及待遇领取情况; 7、社会保险欠缴情况及还款计划; 8、破产单位核销欠费审批件及有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9、。 稽核组组长 稽核组成员 特此通知。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 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 复核人: 编制人:

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南劳失[ 2010 ] 号 : 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有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稽核结果告知如下: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南劳失[ 2010 ] 号 : 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有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二、违反法律规定事实: 三、整改意见: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于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条款,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制度

社会保险稽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第四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 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专业知识; (三) 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 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 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三)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与被稽核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稽核个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稽核公正实施的。 被稽核对象有权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申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回避。 稽核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负责人决定。对稽核人员的回避做出决 定前,稽核人员不得停止实施稽核。 第八条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应当进行重点稽核。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 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 第九条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样本

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南劳失稽字 [ 2010 ] 号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规定,决定于年月日对你单位有关方面实施实地/书面稽核检查。请予以协助配合,并提前准备/报送下列第项资料,以供备查。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职工名册; 3、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帐; 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 5、与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会计总帐、明细帐、原始凭证、年度会计决算; 6、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册,生存状况证明及待遇领取情况; 7、社会保险欠缴情况及还款计划; 8、破产单位核销欠费审批件及有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资

料; 9、 稽核组组 长稽核组 成员特此 通知。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 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 复核人:编制人:

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南劳失 [ 2010 ] 号 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有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稽核结果告知如下: 南县失业保险所年月日送达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稽核单位)

社会保险稽核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机构留存,第二联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南劳失 [ 2010 ] 号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你 单位有 方面实施了稽核检 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湖南省实施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二、违反法律规定事实: 三、整改意见: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 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 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于 日内纠正 违规行为,否则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 《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有关条款,报请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南县失业保险所 年月日 年月日 送达人: 年月日 接收人: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doc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3)编制稽核工作底稿。

社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一、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提报以下证件和材料: (1)、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立户申请(三份); 申请格式如下 关于***单位的参加社会保险的立户申请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经营业务,法人代表等单位基本信息),现有职工情况,为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经单位研究决定,特申请参加社会保险,请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见附表,一式3份); (5)、参加工伤保险的需要填写《工伤费率核定表》(一式3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7)、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核定表。(一式3份); (8)、企业职工增(减)变化申报表。(一式3份)。 (9)、提供至少3个月的财务工资报表以核定缴费基数。 (10)、新立户企业要开通网上申报。 二、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明细表: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总比例27%,其中单位:19%(含1%的生育保险),个人8%。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元,总比例1.5%,其中单位:1%,个人0.5%,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元,总比例10%,其中单位:8%,个人2%。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623元,根据行业类别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4%、1.2%或0.7%,个人不缴纳。 三、咨询电话:5356719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并在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公章。 2、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其相关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内容相同,执照种类填写“企业法人”或“企业非法人”。 3、批准成立住处栏:此栏企业不填写。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5、缴费单位专管员一栏填写单位指定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专职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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