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栏目广播稿
普法栏目广播稿
【篇一:法制教育广播稿】
法制教育广播稿
主播: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
合:同学们,老师们,大家下午好,
主播:小蜜蜂广播台开播了,我是今天的主播***,我是今天的播音
员***,今天,我们为您准备的栏目有:1、《学法、懂法、做守法的
小公民》2、好书推荐;
甲:***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同学们,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
2001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3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
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
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
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
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
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
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
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
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
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
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
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
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
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
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
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
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
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
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接下来是好书推荐栏目:
甲:。。。。。。。
主播:时间过的真快,到了和您说再见的时候了,欢迎您周二同一
时间继续收听我们的栏目,再见!
【篇二:第十期法制宣传播音稿】
江宁初级中学广播站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十期节目播音稿
主持人:朱艺璇芮秋桐
1、播放校歌
广播员诵读:
朱:给您的天空画一道绚丽的亮色,
芮:给您的世界奏一曲欢快的晚歌,
朱:岁月流逝留下的是成长的记忆,
芮:五彩校园镌刻的是奋斗的足迹,
朱:这里是江宁初级中学校园广播。我是主持人初二4班朱艺璇,芮:我是初一2班芮秋桐。欢迎收听江宁初级中学法制宣传月特别
节目。
~~~~~~~~~~~~~?
音乐
~~~~~~~~~~~~?
第一,本周,利用周末时间,请各班同学每人制作法制手抄报一张,周一先由班级统一收齐再提交至政教处,政教处将进行相关评比,
评选一,二,三等奖,颁发奖品并于公告栏公告表扬。
第二,12月中旬,我们将进行法制知识竞赛,知识竞赛内容以广播
站节目内容为主要依据,请各班积极报名踊跃参加,政教处将进行
相关评比,评选一,二,三等奖,颁发奖品并于公告栏公告表扬。
活动具体内容,请听日后通知。
音乐
芮:拾一片智慧的树叶,述几项生活的窍门。这里是《生活拾零》
栏目。本期法制宣传月特别栏目将向大家介绍一些法律相关的知识。关于全国法制宣传日。
(1)“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答: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
传日”。
(2)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也就是今年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3)法制宣传日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
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
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
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
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音乐
朱:关于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
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
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
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
义务等内容。
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
一、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三、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四、改革开放
五、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二、基本人权原则
三、法治原则
四、权力制约原则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
中1982年宪法,为现行宪法。
1980年下半年,在叶剑英委员长直接主持下,我国开始对宪法进行
大规模、全局性的修订。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修改,并经过全民讨论,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
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宪法继承
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
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其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
任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它规定,全国
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
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部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个
部分,共4章138条。
音乐
芮:关于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我国此方面立法主要是1986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
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少年。
音乐
朱: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多重保护方式。
音乐
芮: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颁布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 99年11月1日起施行。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
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
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
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
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
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
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
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
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
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
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音乐
3、结束语
朱:请记住:四季变换不变的是我们的声音芮:岁月流逝留下的
是永远的记忆朱:五彩校园镌刻我们坚实的足迹芮:穿越四季雨
雾讲述青春故事朱:聆听动人旋律感受美好时光芮:伴着一声一声真诚的问候朱:让我们一同相约相会相聚相伴这里是江宁初
级中学校园广播,我是主持人朱艺璇,
芮:我是芮秋桐,本台第九期播音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
【篇三:法制宣传广播稿】
法制宣传广播稿
广播稿一:法制宣传广播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
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
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
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
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
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为核心第
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
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广播稿二:法制宣传广播稿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 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
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
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
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
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
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
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
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
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
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
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
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
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
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
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
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
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
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
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
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
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
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
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
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
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
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
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
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
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
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
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广播稿三:法制宣传广播稿
大家好,很荣幸能走进辛集人民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栏目,也很高兴通过这个平台让广大听众朋友了解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辛集市司法局是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主要有: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为了拉近司法行政工作与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距离,加深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了解,我市司法局开展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活动。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我们就在您身边。下面就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活动开展情况向听众朋友做一介绍:
一、为什么开展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
司法行政进社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全市司法行政服务走进群众,融入基层社会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法律服务的最佳平台,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践行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的庄严承诺,是积极探索构建司法行政大服务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使司法行政服务职能更贴近村镇群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实上级要求,我市决定实施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作。二、此项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推广肃宁经验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现场会
会议精神,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根本,以贴近群众,服务百姓,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为宗旨,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把服
务送到乡村,送到农村百姓身边,使农村群众得到便捷、优质、高
效的司法行政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幸福辛集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
的法律支撑。
三、我们主要做法
我们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作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夯实司法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司法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抓住机遇,借势而为,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迅速组织学习。9
月4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
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王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领
会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结合
辛集实际,明确目标任务,为工作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健全
组织机构。坚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切实摆上位、牢牢
抓在手,成立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领导小组,局长赵玉
杰任组长,副局长李萍、张永辉、冯丽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
保银等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孙广、基层科长李曼为成员,明确工
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清、思路明、责任实。三是争取
领导支持。为确保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扎实推进,我们积
极主动向我市市级分管领导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志勇、副市
长张立明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与
我市开展的五城同创(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国家级卫生城、国家级
文明城、国家级生态旅游城、国家级环境友好城)和幸福乡村建设
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信访稳定工作结合起来,
与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优化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
一布置,真正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融入到了中心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