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金融办: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金融办: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金融办: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修订版)

为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08〕3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沪金融办通〔2009〕14号)实施情况和本市试点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修订意见。

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组织指导

1、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统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研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新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充分发挥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推动作用。

2、市金融办、区(县)政府等应在推进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例会制度的作用,及时总结交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经验和做法,协调推动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问题。

3、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努力搭建小额贷款公司与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沟通合作的平台,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反映会员诉求,加强会员服务,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管理与规范发展水平。

4、区(县)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有关工作细则,认真督促小额贷款公司严格遵守《指导意见》、《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健全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向市、区(县)相关部门等报送财务、经营、融资等有关信息。区(县)政府主管部门要落实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指引,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处置意见,并及时报区(县)政府和市金融办等部门。

二、创造条件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1、为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市金融办、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合同文本、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日常文书样本。区(县)政府可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2、小额贷款公司使用本市税务机关监制的税务统一发票,财务管理参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从事信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等金融财务管理制度。

3、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办理房屋、土地、股权、机器设备、车辆等抵(质)押登记,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区(县)政府应积极协调本区(县)房管、规土、工商等部门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该类业务提供便利。涉及跨区(县)抵(质)押登记以及不动产抵押查询等问题,市房管、规土、工商、公安等部门应予以指导并协调解决。

4、为便于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利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有效开展业务,防范贷款风险,人行上海分行应本着简化程序、便利操作的原则,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尽早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探索过渡的查询办法。

三、积极实施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发展的扶持措施

1、区(县)政府可根据小额贷款公司服务本地区“三农”和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市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财政补贴政策。

2、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区(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小区等的合作,为小额贷款公司顺利开展业务提供帮助。

3、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管理培训、资金结算、技术开发、资信信息共享、客户信息沟通等全方面合作,对符合经营稳健、管理规范、拨备充分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在不超过其资本净额50%的范围内融资给予支持。

4、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合作,积极提供贷款抵押物财产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为小额贷款公司安全放贷提供保险保障。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

5、经营规范、运行良好、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区(县)政府预审并报市金融办等部门同意,可优先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和股权结构调整参照《实施办法》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应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主要发起人一般不超过两个,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两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原则上各不得超过20%。

6、为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效果明显的区(县)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成熟一家,报批一家。在小额信贷领域有经验、有影响的境内外机构,可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地所在区(县)范围内设点服务。对运行良好、资本雄厚、成效显著、确有业务发展需要的小额贷款公司,研究开展跨区域经营试点。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重要性突出、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的工作。市金融办等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总结,进一步做好本意见的实施和完善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运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暂行)

太原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引导民间融资, 服务“三农”以及涉农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 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自然人、企 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有法定人数的股东,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 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 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符合任职资格),无犯罪 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 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金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适度放宽。原 则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 低于10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四)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不超过 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 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先申请筹建。申请人将下列筹建申请材料按属地 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小额贷款组织推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一)筹建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拟注册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发起人或出资人基 本情况及出资比例以及设立目的。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的分析,组建小 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风险处置预 案等。 (三)筹建工作方案。包括拟设公司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管 理制度起草计划,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公司治理架构,部 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内控体系,主要董事、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信贷 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基本情况,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履历、 联系地址及电话,选址方案等。 (四)股东协议。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共同签署 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五)承诺书。出资人关于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企业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创作者姓名 日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一、计划摘要 自2008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各地迅速展开并引起高度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设立?采取何种运作模式?怎样控制经营风险?怎样选择公司发展的路线?怎样在农村推广公司业务?等资仍是困扰广大企业 融资机构的难题。 (一)市场机会分析 1.市场需求缺口 2001~2005年三县农村正规金融“存贷差”持续增大,尽管2005年农信社农户贷款相当于其存款总量的63.26%,但考虑进农行吸收的农户储蓄存款因素后,则比例降到43.99%。金融机构的储蓄动员与配臵职能受到极大限制,也导致农户存款与贷款陷入“非对称性均衡”状态。 2.供需结构矛盾 随着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村出现了一批拥有数十亩、乃至千亩耕地或养殖水面的种、养殖业大户,由于缺少资本的原始积累,加上农业资金投入的季节性,他们在经营中普遍感到资金

短缺。而农信社农户贷款规模一般在2000~3000元/笔,期限多在半年以内。农业大户融资难的问题在农村愈发突出,影响了扩大再生产规模和耕地水面资源的有效利用。问卷显示,农户资金需求在5000元以上就难以得到满足。 生活性贷款难满足。由于农户缺少稳定的现金流,对生活性借贷尤其是急需的家庭消费项目(教育、医疗、建房等),正规金融不提供消费信贷服务,农户只能依靠民间借贷来筹集资金。 资金需求和供给存在期限结构矛盾。调查显示,农户一至三年、三年以上的资金需求合计占半数,而农信社已发放的没有一年期以上农户贷款。 (二)公司概述 1.公司目标 利用小额贷款公司将农村的生产、生活与各类农业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多赢局面,最终实现自身利润可持续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二元目标。 2.公司运作模型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站在利润可持续的商业运作模式上考虑,我们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运作模型——商业集团式多角化经营模型。此模型集市场开发,市场培养和市场占领于一体,通过多项业务包围农村市场。 3.公司主要业务——贷款证计划 为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我们提出了一项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委托承接工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2X号)和《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X金融发〔X〕X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X片区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

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持续经营满3年,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 (二)具有较为成熟的供应链或平台客户基础,经营发展能力较强; (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主出资人(主出资人的实际控制人)原则上要有实业作为支撑。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小额贷款公司在几年时间内迅速发展壮大,对支持“三农”、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起到积极作用,并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前景普便看好,2009年6月国家银监局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为小额贷款公司指明了一个发展方向,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一)控股权转让他人,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按照《暂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设立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机构,且持股在20%以上,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10%。这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想升级成村镇银行,必须将控股权或者话语权交给银行。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一旦转为村镇银行,民企的持股比例将大幅度下降,失去了对企业的控股权,而银行金融机构则成为最大的股东将占主导地位,这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者初衷相悖,民营的积极性将受到一定影响。同时,银行通过自有网点就可以展开小额贷款业务,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收购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开设一个村镇支行,也并非所愿。而且,国有商业银行总部不在本地,且经营战略已逐步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以支持“三农”为主,也不会选择加剧自有网点的竞争,小贷公司实际上很难找到可以合作入股的金融机构。(二)准入指标设置偏高,满足条件存在一定困难。一是转制时间。《暂行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而《指导意见》是2008年5月出台的,因此,2011年5月以前,将看不到小额贷款公司转型成为村镇银行的案例。这对于目前资金缺乏,监管缺位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经营风险将会增大。二是内控指标。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目前,鉴于内控管理水平和外部监管条件的限制,两年之后的整个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企业到时的运营情况如何,比较难说。三是资产比例。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这就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经营单一的贷款品种,经营区域受限、规模受限、拓展业务受限。由于不能经营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如票据业务、资产转让业务等一些低风险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就成为唯一的获利手段,风险相对较高。(三)经营机制转换,贷款公司经营特点受到一定限制。小额贷款公司为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它没有银行监管部门发放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属于一般工商企业。改制为村镇银行之后,就成为金融机构,纳入银监会的监管体系,控股权转让,经营机制必然转换。受目前银行体制的限制,贷款发放将按照银行的标准流程运作,贷款基本条件又会转移到抵押品上,小贷公司经营上“小而快”的优势难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短、平、快”的特色也会随之丧失,也就失却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最初的意义。小额贷款公司的诞生是金融改革的一次突破性进展,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多项优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是其发展壮大的必然途径,因此,应在防范金融风险和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下,小额贷款公司会探索出自己的村镇银行之路。(一)适当放宽政策空间,积极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将有助于其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全面提升。但是在具体转制过程中,应考虑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现状和发展空间,进一步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更强的实施细则,达到既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实现突破性发展,也可以为农村金融带来更新鲜的血液的改革效应。一是扩大其融资范围。对运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应适当放宽融资比例,可放宽到资本金的100%。二是增加资本金,扩大经营规模。对于依法合规经营、且效益不错的小额贷款公司,遇到运营资金不足时,允许他们提前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三是减轻其税收负担。制定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给新生的小额贷款行业以扶持。四是给予优惠利率。小额贷款公司可按照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或介于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向商业银行融资。(二)加大业务创新步伐,扩展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应充分认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业务经营上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在保证自己的收益的同时,在农村经济中发挥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替代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分析 为加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市小贷公司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从xx年12月**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增长较快。至xx年5月末,**市共有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16家,总注册资本5.87亿元,经营资金总额5.92亿元,贷款余额为4.37亿元,当年累计发放贷款0.86亿元;从业人员105人,单家平均从业人员5人。单家公司最高注册资本为5.90亿元(桂平市金桂小贷公司),最低为0.1亿元(平南县安怡达小贷公司)。 (二)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按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目前**辖区16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业务基本上只限于贷款业务,其中信用贷款余额3.12亿元,担保贷款余额1.05亿元,其他贷款形式余额0.21亿元。 (三)内控管理情况。目前,**市16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高层管理人员设有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下

设客户业务部、风险监管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有比较严格和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公司章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议规则、人事管理办法等涉及公司运营的各方面的,各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比较规范。 (四)财务状况和违规状况。截至xx年5月末,**市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29万元,其中有6家利润为正数,9家为负数,1家正在转让过程中。主要是部分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风险,利息收入无法正常等原因导致利润为负数。目前**市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发起设立、资金筹集、经营范围、利率设定、非法集资等各方面都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一) 资金受到限制,公司规模难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资金都公司的股东,而股东本身经营着多种行业业务,难以抽调更多的资金来增资。另外,金融机构受到上级行或监管部门监管限制,禁止信贷资金融入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而只有股权质押,也难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金。因此,信贷需求旺盛与贷款资金供给矛盾严重,小额贷款公司规模难以扩大。 (二)抵押业务手续繁琐,费用高。

小额贷款公司商业计划书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企业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创作者姓名日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一、计划摘要 自2008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各地迅速展开并引起高度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设立?采取何种运作模式?怎样控制经营风险?怎样选择公司发展的路线?怎样在农村推广公司业务?等资仍是困扰广大企业融资机构的难题。(一)市场机会分析 1.市场需求缺口 2001~2005年三县农村正规金融“存贷差”持续增大,尽管2005年农信社农户贷款相当于其存款总量的63.26%,但考虑进农行吸收的农户储蓄存款因素后,则比例降到43.99%。金融机构的储蓄动员与配臵职能受到极大限制,也导致农户存款与贷款陷入“非对称性均衡”状态。 2.供需结构矛盾随着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村出现了一批拥有数十亩、乃至千亩耕地或养殖水面的种、养殖业大户,由于缺少资本的原始积累,加上农业资金投入的季节性,他们在经营中普遍感到资金短缺。而农信社农户贷款规模一般在2000~3000元/笔,期限多在半年以内。农业大户融资难的问题在农村愈发突出,影响了扩大再生产规模和耕地水面资源的有效利用。问卷显示,农户资金需求在5000元以上就难以得到满足。生活性贷款难满足。由于农户缺少稳定的现金流,对生活性借贷尤其是急需的家庭消费项目(教育、医疗、建房等),正规金融不提供消费信贷服务,农户只能依靠民间借贷来筹集资金。资金需求和供给存在期限结构矛盾。调查显示,农户一至三年、三年以上的资金需求合计占半数,而农信社已发放的没有一年期以上农户贷款。(二)公司概述 1.公司目标利用小额贷款公司将农村的生产、生活与各类农业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多赢局面,最终实现自身利润可持续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二元目标。 2.公司运作模型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站在利润可持续的商业运作模式上考虑,我们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运作模型——商业集团式多角化经营模型。此模型集市场开发,市场培养和市场占领于一体,通过多项业务包围农村市场。 3.公司主要业务——贷款证计划为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我们提出了一项业务——贷款证计划。贷款证计划的三大核心思想是:提前发放、分类发放、高速办理。 4.公司业务的推广以家庭伦理观念作为第一切入点,通过直投连载式广告对公司的业务进行宣传;通过公益性赞助对公司建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三)公司财务规划按照过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验,我们在公司财务规划上的作出以下假设:总投资额:1亿设放款率为70%;平均年利率为10%;预计年利息总额达280万;投资回收期为3.5年(四)风险分析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农户信贷市场作了大量研究,一个普遍性的结论是我国农户信贷市场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风险:一是不可抗拒的农业系统性风险;二是主观违约风险。我们将结合蚌埠的实际情况,通过采用和借鉴一些具体措施来降低和规避这些风险。由于公司采用的是股份有限制制度。因此,我们建议选择直接出售股份方式、股权回购方式和mbo、ebd 三类方式作为风险退出方式。二、市场机会分析与公司概述(一)市场机会分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实施小额信贷的组织机构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而日前(2008-10-10),安徽省也颁布了相应的条例——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后附),并提出:根据安徽省规划,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将先期选择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臵责任、有试点积极性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开展试点工作。并原则上于今年到明年内(2008~2009年)合肥、芜湖、蚌埠市各设立3~5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运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__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x]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豫政办?xx?100号)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 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 __、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监局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负责审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明确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进行核准,指导与督促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定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态监督系统,及时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各项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工作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项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勤奋务实、严谨工作、忠诚团结、充满活力是公司发展的经营作风。 依法运作、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稳健经营是公司发展的经营原则。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是公司发展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二会一室三部和一个咨询机构,即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专家委员会(咨询机构)、总经理室、综合财务部、业务部、风险部。 第五条 董事会7人组成,设董事长、 副董事长各1 第六条 第七条人,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 1 2 3、业务部 4、风险部 第八条

利益,与董事会、监事形成完整的结构治理的组织制度。 1、总经理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管理的组织领导权,并不受其他方面的越权干预。 2、总经理室全面履行与董事会签定的任期、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接受董事会、监事的监督与考核,接受董事会的奖励、处罚。 3、总经理室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以最好业务实绩增强本公司的实力,提高支持“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4、总经理室坚持“业务运行到哪里,管理跟到哪里”的理念。依据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确保经营安全稳健。 5、总经理室坚持以获取本公司最大的合法的经营效益为目标。 第九条财务部: 1、执行财务制度,制定公司财务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 3、负责贷款帐户管理、出纳管理、现金管理。 4、负责公司资金的调度和增值保值。 5、负责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6、负责日常财务费用的审核、审批。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业务部 1、负责编制全年贷款运营计划。 2、负责拓展和管理“三农”、中小企业及其他自然人贷款业务。 3、负责贷款调查、初审、检查、发放和回收的日常管理。 4、负责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创新。 5、负责对业务人员的指导、管理与考核。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风险部 1、负责贷款制度的制定、修订、检查和监督。 2、负责贷款质量的监控及风险管理。 3、负责贷审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贷款损失、抵债资产的处置和化解。 5、负责本公司的法律事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综合部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在**,自2016年以来该公司正式开放,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业务逐步走上正轨,将*基本年度业务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操作和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指标满足要求的省级财政办公室。***年,公司严格按照的原则服务三农贷款主要是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农业、农村和农民贷款占贷款总额的90%以上;同一借款人上限控制在0万元以内;书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年。在土地4倍;没有贷款,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 在**年,通过主动营销,公司信贷业务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把一定数量的市场份额,建立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增加了信用很好,客户的还款能力营销和维护,在业界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3)以效益为核心,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公司不断加强和改进日常信贷的同时,重视和加强信贷人员业务能

力的学习和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一个完整的客户信息文件,加强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公司的外部形象。第二,人事变动。 在***结束,公司员工总数*人。*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与客户,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的副总经理。 第三,业务指标 (一)全年数据。 和公司积累业务****笔,在****年贷款余额是一万元,贷款总额*一万元,平均贷款余额*一万元,收到利息的利息收入*一万元*一万元,应收未收利息*一万元,收取费用,总计一万元*一万元,应收账款不使用*一万元。 *兴趣和咨询费收入 (第一个*二)*季度数据 和****笔,累计新业务季度同比第*新*贷款一万元,新利息收入*一万元,新收费收入一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十月

目录 第一信贷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贷前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3)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8) 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17)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21) (二)贷时审查类 (25) 贷款审批会议规程(试行) (25) 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受理审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33) 授信额度项下信贷支用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43) (三)贷后管理类 (47)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47)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58)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66)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76) 贷款计结息制度 (84) 待处理抵债资产管理制度 (87) 第二票据贴现管理 (96) 票据贴现管理制度 (96) 第三风险控制类 (97) 稽核监督管理制度 (97)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104)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23) 第四财务管理制度 (130)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130) 财务管理办法 (188) 提取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200) 第五信息披露制度 (204) 信息披露制度 (204)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改善信贷服务,提高办贷效率质量,结合我司信贷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本操作流程实用于我司开办的各类信贷业务。 一、个人类客户贷款流程 (一)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担保贷款单户余额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员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件→查询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业务发展部提交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一、二级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调查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一(二)级部门经理、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二)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的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结论→业务发展部OA 系统上报业务发

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商业计划书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企业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创作者姓名日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计划书 一、计划摘要 自 8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各地迅速展开并引起高度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设立?采取何种运作模式?怎样控制经营风险?怎样选择公司发展的路线?怎样在农村推广公司业务?等资仍是困扰广大企业融资机构的难题。(一)市场机会分析 1.市场需求缺口 1~ 5年三县农村正规金融“存贷差”持续增大,尽管 5年农信社农户贷款相当于其存款总量的63.26%,但考虑进农行吸收的农户储蓄存款因素后,则比例降到43.99%。金融机构的储蓄动员与配臵职能受到极大限制,也导致农户存款与贷款陷入“非对称性均衡”状态。 2.供需结构矛盾随着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村出现了一批拥有数十亩、乃至千亩耕地或养殖水面的种、养殖业大户,由于缺少资本的原始积累,加上农业资金投入的季节性,他们在经营中普遍感到资金短缺。而农信社农户贷款规模一般在 0~3000元/笔,期限多在半年以内。农业大户融资难的问题在农村愈发突出,影响了扩大再生产规模和耕地水面的有效利用。问卷显示,农户资金需求在5000元以上就难以得到满足。生活性贷款难满足。由于农户缺少稳定的现金流,对生活性借贷尤其是急需的家庭消费项目(教育、医疗、建房等),正规金融不提供消费信贷服务,农户只能依靠民间借贷来筹集资金。资金需求和供给存在期限结构矛盾。调查显示,农户一至三年、三年以上的资金需求合计占半数,而农信社已发放的没有一年期以上农户贷款。(二)公司概述 1.公司目标利用小额贷款公司将农村的生产、生活与各类农业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多赢局面,最终实现自身利润可持续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二元目标。 2.公司运作模型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站在利润可持续的商业运作模式上考虑,我们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运作模型——商业集团式多角化经营模型。此模型集市场开发,市场培养和市场占领于一体,通过多项业务包围农村市场。 3.公司主要业务——贷款证计划为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我们提出了一项业务——贷款证计划。贷款证计划的三大核心思想是:提前发放、分类发放、高速办理。 4.公司业务的推广以家庭伦理观念作为第一切入点,通过直投连载式广告对公司的业务进行宣传;通过公益性赞助对公司建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三)公司财务规划按照过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验,我们在公司财务规划上的作出以下假设:总投资额:1亿设放款率为70%;平均年利率为10%;预计年利息总额达280万;投资回收期为3.5年(四)风险分析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农户信贷市场作了大量研究,一个普遍性的结论是我国农户信贷市场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风险:一是不可抗拒的农业系统性风险;二是主观违约风险。我们将结合蚌埠的实际情况,通过采用和借鉴一些具体措施来降低和规避这些风险。由于公司采用的是股份有限制制度。因此,我们建议选择直接出售股份方式、股权回购方式和 b 、 bd三类方式作为风险退出方式。二、市场机会分析与公司概述(一)市场机会分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8]规定: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

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流程第一章 招聘标准一、 、公司对招聘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者坚决不聘,无才无德者坚l 决不聘,有才无德者坚决不聘,真正做到任人唯贤,量才录用,按需录用。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乃视其对该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2 的岗位责任书为考核的原则。 招聘计划二、 交至办公室,由办"招聘申请表"、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填写1 确定招聘公室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 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招聘实施三、、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实施。 (收集应聘人员资料、l 指定面试人员、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确定面试结果) 面试流程四、 个人能力、面试人员将从个人性格、应聘人员由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面试,、1 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 职员应聘表"个人素质等各方面

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在 定第一次面试结果。 、第一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推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其他三项。2 面试推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由部门经理对其进行第二次面试。 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工作态度、人员将从工作经验、 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二次面试结果。" 职员应聘表" 、第二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可以录用、其他三项。经由总经理根据两3 次面试情况挑选出应聘人员进行第三次面试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将由办公室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4 档。 录用、报到五、 、经总经理批准录用人员,由办公室统一通知其报到及需携带材料。l 办理有关手续。"员工到任流程表"、新员工应先至办公室报到,按照2 转正六、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小额贷款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金融办”)批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性新型金融企业。 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自治区金融办及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

小额贷款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照本办法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人民政府是防范处置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自治区金融办负责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退出、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制度和发展规划,指导各地风险处置工作。并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各地区(州、市)、县(市)监管机构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的受理、审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行署)和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可行性分析 1、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坚实的生存与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2003年2月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03年我国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360万家,个体工商户279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中小企业提供的出口额占62.3%,上缴税收占46.2%,并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如获取信息的渠道问题、技术问题、人才问题、资金问题和生产经营要素资源问题。其中资金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融资难”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央及地方政府已出台了很多政策和办法鼓励民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目前,XX市共有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7800家,90%以上资金需求量大,每个企业资金需求平均按10万元计算,资金缺口总需求为20亿元左右,为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趋势 我国《借款条例》、《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物权法》等法规中专门规定了贷款条件及原则及尺度,因此,专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参考专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后开始成为企业快捷、简便的融资方式之一。由于无论是商业信用还是银行信用,在我国都是稀缺资

源,专业的贷款公司能够从事涵盖企业及个人有关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业务,根据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行业准入限制也比较少,其发展前景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其他融资者的关注,所以小额贷款业务本身正在成为一个新的融资热点。贷款公司将开展中期企业技改贷款、在建工程项目贷款、中(短)期农村种植业养殖业贷款、中(短)期农副产品加工业贷款、企业及自然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业务。 未来贷款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呈现以下特点:第一、贷款业务操作的商业和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第二、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选择所熟悉的产业和领域开展贷款业务;第三、向金融机构申请再贷款;四是需要通过相关贷款和增值服务业务来建立贷款业的补偿机制。 从我国贷款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己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己形成以政府政策支持下的多元化资金来源体系,包括明星企业出资发起、民营互助、股份联合等;第二、资金来源多元化,实收资本及两家银行再贷款;第三行业建设不断进步,专门从事信用贷款业务的机构大量涌现,专业人才队伍和专有技术己逐步形成,业务操作在向规范化发展,专业分工不断细化,品种也呈多样化发展趋势;第四、相关法律环境得到完善,继《借款条例》、《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物权法》、《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自治区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自治区金融办是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根据各自职责配合自治区金融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由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参加,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核批准。 自治区金融办负责拟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金融办或者相关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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