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原因

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原因
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原因

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原因:

1、机动车本身的使用性质,作为交通工具,其本身过高的使用率就必然伴随高事故率

2、非机动车人员的素质

3、保险公司精算师的经验,与数据提取

4、高营销费用的变相转化,以赔款的形式支付销售人员费用

5、承保流程的不规范,给诈保机会

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对策:

1、从国家角度来说,严厉打击假驾照,人情驾照

2、保险公司及时更新数据,作出最精确的风险费率

3、保监会进行有效监控,对违轨支付高费用的公司进行处罚,取缔。

4、规范投保流畅,保前进行验车,杜绝险后承保。

其他的,你可以自己在看些资料,这些是我从自身的工作经验上想到的。

根据您的公式:车险终极赔付率=(出险频度*案均赔款)/单均保费

降低车险终极赔付率

=(降低出险频度*降低案均赔款)/增加单均保费

=(选择历史出险频度低的车辆*增设免赔额或免赔率or降低保险责任金额or限制承保出险频度高的险种)/减少优惠or增加承保出险频度低的险种

如何降低车险赔付率..

如何降低车险的赔付率?(转焊条作品) 1.抛块砖出来砸砸吧!呵呵!我们先用财务口径的已赚保费综合赔付率吧,也就是外资习惯的comprehensive loss ratio。已赚保费综合赔付率=综合赔款/已赚保费×100%综合赔款=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追偿款收入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2.别急,这才是千层高楼的第三楼。所有的业务活动的结果都会反映在上面的公式中,只不过作为业务经营人员,重点看哪些指标而已。满期赔付率和已赚综合赔付率我后面会提到,从这些指标的出现和应用,我想大家会有一点小小的感触的。还有,车险经营的结果是在所有险种中,运气成分最少的,一定是和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紧密联系,而且一定成正相关的关系。 3. 继续难眠,那就继续吧... 上面为什么提到运气涅,其实也不全是裸太说的,而是他的话深深地刺痛了偶。因为,分支机构的核保人向我汇报时,提到赔付率高企的原因永远是——大案影响!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就是——这次我运气不好。如果没有大案影响,我们的赔付率就应该是多少多少,比去年相比还有下降。听到这话,我一般会反问一句:麻烦你告诉我,去年没有大案,是吗?!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答的上来,但每次他们还是这么告诉我,真是没有创意!我从不否认大案会有影响,但在一定的周期内,

就不能这样看问题了;另外,为什么会有大案?能否总结大案的规律?能否有效的躲避会集中产生大案的业务?我指的是概率 的高低,不是0。 4.所以,如果你不明白你在做什么,谈何控制?!保险公司是玩风险的,如果都不知道风险暴露在哪里,那就是被风险玩。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都分不清毒蛇和不毒的蛇,更不知道蛇的七寸在哪里,看见蛇就上去抓,你会认为我在做什么?一定认为我疯了,在赌命,拿自己的生命向运气下注,对吧!但换到了车险市场,那为什么这么多的保险公司,什么手续费都敢放,什么业务都敢做,难道不是在赌命吗?!为什么大家就不这么想了涅!!!我相信,这个就是“运气”的来源,无知产生愚昧,无知者无畏! 5.说的有点远了,但是这个是我这个话题的基础,也就是我们怎么样找到影响赔付率的因素,如何识别、控制它,来影响赔付率。 6.再来谈谈满期赔付率、历年制赔付率和已赚赔付率(直接和综合)。概念就不讲了,如果连这几个概念都不懂,你也不用发言了——因为,这里是专业论坛,起码我这个主题是专业技术贴,只有专业人士可以发言讨论,当然如果你是做这一行,愿意看下去,还是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一些正确的概念。所以,很多所谓的核保人在我这里都可以下岗了,呵呵!尤其是某个百亿

车险经营指标

车险经营指标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车险经营指标1、基准保费是指按照费率表中的基准费率计算得出的初始保费(即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扣除所有折扣之前的保险费,以往我们称之为“毛保费”)。 2、签单保费是指在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费合计”项下的保费金额(即基准保费扣除所有折扣后的保险费),也就是客户初次投保时应缴纳的保险费。 根据定义可知:签单保费的计算公式为: 3、批改保费是指以批单形式对原保单要素进行变更而引起的原保单签单保险费的增加或减少的保费金额。 4、签单净保费指签单保费减去批减保费金额,加上批加保费金额以后的保险费(签单净保费不扣除手续费)。 5、单均保费是指按照设定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式筛选出某类保单的平均保费。 如本年大量承保私人摩托车,而上年基本未承保,此时必须按照私人所有以及车辆种类或车种明细进行比较,不能简单的按照合计数据进行 对比,否则会出现单均保费大幅变化的情况。 6、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已满期的那部分保费,计算方式一般为24分法或365分法。 7、未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尚未满期的那部分保费,其统计方法同满期保费。 8、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口径是按照期间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的,它客观地反映了统计期间赔款支出和保费收入情况,与财务的统计方法基本相似 此公式与前面所学的公式I有什么不同?本公式增加了对未决赔款的考虑。 9、承保年度制赔付率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统计的,此赔付率精确地反映了生效期起在统计起止期间内的保单截止报告日,其承保、批改情况以及此批保单项下发生的赔款情况。 优点:这种承保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方法能够准确地反映年度保单的经营情况和品质情况。 缺点:由于一个年度保单的生效时间前后长达二年,数据反映比较滞后,不能及时地指导经营政策的调整修订。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与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 实际赔付率 实际赔付率的计算方法: 承保年度生效保单的保费收入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一)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一) 摘要: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但是自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其利润贡献度与其保费占比严重不匹配,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经营现状,直接影响到整体财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应建立新的车险业务发展战略,加强车险经营管理,抓好承保管理工作,加强理赔管理工作,降低车险赔付率。 关键词: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财产保险 一、车险经营现状不容乐观 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且增长比例稳中有升。2000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见表1)。各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量占财险业务的大部分,对车险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发展,各家公司在积极调整险种结构的同时,仍把车险放在重点。但是自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见表2)。赔付率增长过快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最直接的结果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过大,支出超过预算,公司的赢利水平明显下降,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经营现状,对整体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随着我国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辆保险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如何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车险赔付率,既保持良好的发展速度,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对于产险公司有着重要意义。 表12000年以来车险业务发展情况 年份 项目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财险总体保费(亿元)598.39685.39778.29869.461089.891282.74车险保费(亿元)372.50421.72472.35544.62744.82857.88占财险总保费比例(%)62.2561.5360.6962.6468.3466.88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报》,《中国保险年鉴》。 表22000-2004年车险业务赔付率情况 年份 项目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财险总体赔付率(%)51.1248.5852.0354.7957.36车险赔付率(%)55.2351.7857.3761.4963.54 二、车辆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率不断上升 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位;我国万辆汽车事故死亡率是17.8,居世界前列,相当于法国、美国、日本等国的14到22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事故率还处于较高水平,约为发达国家的十几倍。 (二)承保条件宽松,承保质量偏低 长期以来,经营车辆保险的公司,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大都奉行“宽进严出”的市场运作原则,无形之中给部分保户留下了诸多“可乘之漏洞”。 1.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仍可按正常标准承保 例如,国家对各种型号车辆均规定有不同的报废标准,由于诸多因素,许多已经达到甚至超过报废标准的车辆仍在运行,承保公司对此往往采取默认的态度予以承保。 2.业务人员的草率行为,不验车承保 基层展业单位对验车承保重视多、落实少,对投保车辆根本不进行检查验车,片面轻信投保人的表述,而核保人员又无力顾及,造成诸多风险漏洞。通常表现为先出险后投保或加保,按事故类别,以单方事故为最;按险别以加保车损险或提高车损险保额,增加盗抢险、火灾

保险的专业术语“赔付率”的相互概念

保险的专业术语--- “赔付率”的相关概念 赔付率最原始的定义公式很简单:赔付率=赔款/保费。然而,由于对保险数据统计口径的不同,使得“赔款”“保费”衍生出各种口径的定义。 要想真正理解“赔付率”的定义,首先必须搞清保险数据常见的统计口径。在保险行业数据处理上,常用的数据口径有三种:业务年度、财务年度、事故年度,它们分别对应于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精算部门。精算部门除了使用“事故年度”外,有的还使用“报告年度”这个口径(处理IBNER使用)。具体概念如下: 1、业务年度(Underwriting Year,又称承保年度):一般保险公司总是“业务为先”,因此业务年度口径是业务部门最容易理解的一个概念。在业务年度口径里,“保费”是指在一个业务年度里保单的保费数额(分为承保保费数和满期保费数),一个业务年度里的保单是指保险起期都在特定一个期间内(比如2009业务年度的保单,是指保险起期在20090101-20091231内的保单)。业务年度对应的 “赔款”就是这些保单项下的赔款,它一般包括已决赔款和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CASE Reserves ,但是不含IBNR (业务部门往往是不理解精算IBNR概念的,因此业务年度赔付率也就不涉及看不见的IBNR --有的公司在统计数据时已非绝对。 业务年度的赔付率,根据分母的不同,又分为简单赔付率和满期赔付率。简单赔付率只具有与以往业务年度的同期比较的意义,没有绝对数值上的意义。满期赔付率是能够衡量业务质量的一个指标,

虽然它没有反映不可见的IBNR的概念,但是它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 (比如20080101—20081231内)承保的所有业务的质量,它的优点是,在这段时间内,由于承保政策和定价政策的一致性,使得这批业务具有可比性,并且也只有通过这个指标来回头审查当时的承保政策和定价政策的效果,这是其它口径所达不到的。 “满期保费与”与“已赚保费(Earned Premium)”的区别。简单地讲,满期保费就是业务年度口径下对应的已赚保费。已赚保费的定义式为:已赚保费=承保保费( Written Premium )—期末UPRH 起初UPR(已扣除分保)。UPR( Un ear ned Premium Reserve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关于业务年度,还有一个容易混淆的术语词汇---“保单年度 (Policy Year )”,二者并不完全相同。保单年度是业务年度的一个特例,或者说保单年度是包含在业务年度的一个子集。因为,实际上,业务年度来源于国际再保险行业,再保险合同不完全是1月1日—12月31日这种正好一个日历年的合同,一些再保险合同是4月1日到3月31日的(比如日本,他们的财务年度被法定为4月1日到第二年3月31日),仅当再保险合同的期间恰为****0101 —****1231 时,业务年度才与保单年度相重合。 2、财务年度(Calender Year或者Fiscal Year,也称日历年度):这个口径是保险公司财务部门的统计口径。在财务年度口径下,财务年度的保费=该财务年度的承保保费-财务年末UPRH财务年初 UPR财务年度口径的赔款=财务年度已支付赔款+财务年末CASE Res—财务年初CAS氐es+ (财务年末IBNRRes—财务年初IBNRRes)

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摘要: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但是自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其利润贡献度与其保费占比严重不匹配,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经营现状,直接影响到整体财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应建立新的车险业务发展战略,加强车险经营管理,抓好承保管理工作,加强理赔管理工作,降低车险赔付率。 关键词: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财产保险 一、车险经营现状不容乐观 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且增长比例稳中有升。2000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见表1)。各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量占财险业务的大部分,对车险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发展,各家公司在积极调整险种结构的同时,仍把车险放在重点。但是自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见表2)。赔付率增长过快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最直接的结果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过大,支出超过预算,公司的赢利水平明显下降,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经营现状,对整体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随着我国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辆保险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如何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车险赔付率,既保持良好的发展速度,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对于产险公司有着重要意义。 表12000年以来车险业务发展情况 二、车辆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率不断上升 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位;我国万辆汽车事故死亡率是17.8,居世界前列,相当于法国、美国、日本等国的14到22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事故率还处于较高水平,约为发达国家的十几倍。 (二)承保条件宽松,承保质量偏低 长期以来,经营车辆保险的公司,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大都奉行“宽进严出”的市场运作原则,无形之中给部分保户留下了诸多“可乘之漏洞”。 1.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仍可按正常标准承保

满期赔付率

概述 指标说明:满期赔付率是计算保险行业某一经营主体当年盈亏情况的业务参考指标之一,其实际数值适合进行业务达成、市场细分及盈亏风险点分析,但并不代表保险经营主体真实的经营结果。(反应保险经营主体真实经营结果的指标是综合赔付率) 一般定义:保单年度满期赔付率=承保年度生效保单项下的已决赔款及未决赔款之和/承保年度保单的满期保费×100% 简易计算公式:(已决+未决)/满期保费 2指标详解 标准定义 满期赔付率的标准定义是:统计时间内起保的保单的已决赔款和这些保单在统计时点的未决赔款以及IBNR之和与统计时间内起保的保单满期保费之比。 关键字:统计时间内、起保、已决赔款、未决赔款、IBNR、满期保费 计算要素说明 在满期赔付率计算中需要用的要素,与上文中提及的关键字内容一致,此处对关键字进行说明: 统计时间:当前需要确认数据截止的时间,可以是统计当日,也可以是统计当日之前的时间; 起保:是指保单已确认为有效履行保险责任的状态; 已决赔款:统计时间内结案的案件的赔款支出; 未决赔款:统计时间内已报案未结案的案件预估或理算金额; IBNR:统计时点已发生未报案的估计案件赔款金额;

满期保费:统计时间内已了结的责任保费,一般使用1/365法进行计算; 指标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该赔付率应注意特别注意截止日期。截止日期越靠后,对该时间段内保单的统计也就越接近真实的赔付率。如果将统计区间限定为某一年度,即为某年度保单的满期赔付率。如:统计区间设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统计出来的当期满期赔付率为“2012年度保单截止2013年3月31日的”满期赔付率。

保险公司三大赔付率指标定义及解析

保险公司三大赔付率指标定义及解析 业务年度核算体系 业务年度核算体系分为:日历年度制、保单年度制、意外年度制三大体系。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进行业务核算时会用到众多的指标,其核心就是满期赔付率指标。相应的业务核算指标为日历年度制满期赔付率、保单年度制满期赔付率、意外年度制满期赔付率。 1.1.1 日历年度制满期赔付率 一般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年制满期赔付率就是指日历年度制满期赔付率。历年制核算方法与财务年度核算方法最为接近,是按照经营期间日历年度计算年度满期保费,再按精算方法评估当期准备金提转差,最后可得出历年制赔付率,用以评价业务单位绩效。 在历年制核算体系下,满期保费、已发生损失(含赔款准备金)以及赔付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历年制X年的满期保费 =X年的保费收入+(X-1)年年末的未满期保费-X年年末的未满期保费 ●历年制X年的已发生损失 =X年的已决赔款+X年年末的未决赔款准备金-(X-1)年年末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历年制X年的赔付率 =(历年制X年的已发生损失÷历年制X年的满期保费)×100% 当使用历年制核算方法时,数据资料较易获取,而且与财务年度的核算期一致,因此历年制资料可以提供给财务部门使用,并且历年制赔付率可以与财务报表中的财务综合赔付率进行比较,相互配合使用。 财务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保费支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但是,在历年制核算体系下,其最大的缺陷是保费、赔款的时间匹配性较差,并且没有考虑IBNR对损失的影响,不能精确衡量业务经营状况。 1.1.2 保单年度制满期赔付率 保单年制核算方法是按照保单生效年度进行核算,将保费和赔款全部追溯到同一年生效的保险单,再计算满期保费、已发生损失和满期赔付率,用以评价生效保单的最终绩效。 在保单年制核算体系下,满期保费、已发生损失以及满期赔付率计算方法如下: ●保单年制X年的满期保费 =保单生效日于X年的保险单的保费收入

赔付率分析

1、满期赔付率= (已决赔款+ 未决赔款)/满期保费。所谓满期保费,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保费,比如现在是3月8日,那么如果保险期限为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那么现在实际发生的保费就应该是今年的整体保费*68/366。这个数据可以用以衡量当年所做的业务品质的好坏。但是缺点是,没有考虑到因为历年保单延续到今年所造成的赔付率的波动。 2、历年制赔付率= (已决赔款+ 期末未决赔款- 期初未决赔款)/(当期保费- 期末未到期保费+ 期初未到期保费)对于长期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历年制赔付率会更有意义。因为它考虑的是业务的长期品质和影响。一般保险公司拿历年制赔付率作为衡量一个业务或者一个销售部门业务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比满期赔付率有意义。但是,它的缺点是,没有办法测量今年业务的好坏。因为,受去年甚至更早些业务的品质影响,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工程险上。因为工程险长期业务比较多。 3、综合赔付率综合赔付率是保险公司真正考核利润的指标。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就是综合赔付率加上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和前2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分母是净已赚保费,而不是当期或者满期保费。这也就会出现下面这种情况,某业务机构今年1月的满期赔付率和历年制赔付率都非常低,但是综合赔付率却非常高。原因就在于这里,因为该业务机构的再保分出高达75%-80%,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净自留保费就变得非常小,虽然赔款相应地也会减小,因为再保会摊回。但是,对于保险来说,大数法则非常重要,盘子小了,就经不起折腾,1-2个业务赔爆掉,会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综合赔付率急剧上升。 4、IBNR和INBER 这2个指标一个叫做“已发生未报案责任准备金”,一个叫做“已发生未充分报案责任准备金”。以上次雪灾为例,各个保险公司都会预估将有重大赔案发生,但是可能有些案子在1月份的时候都没有报案,比如通信肯本中断等种种原因。但是保险公司的精算和理赔已经可以预料案件必然发生了,只是没有报案。因此为了防止财务重大波动和及早作资金准备,就会提取IBNR也就是已发生未报案责任准备金。提取金额以精算和理赔的估计计算为准。像今年1、2月份,我们公司提取了很重的IBNR,导致有些机构的综合赔付率很差,这也是重要的原因。IBNER一般就用的比较少,因为这年头,客户报案总往多的报,往往到后来立案金额比实际结算金额大很多,最后摊回一大笔准备金,算作第二年的利润。

满期赔付率大幅变化的原因分析

车险满期赔付率大幅变化的分析 黄定勇 在车险业务经营中,常常出现车险满期赔付率在一个月内或者一两周内大幅上升或者大幅下降的变化,变化幅度一般超过10%,特别是在上半年的经营期间。作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者,应及时了解情况,调查事实,分析原因,掌握业务风险有无变化,是否要调整承保政策,要对业务质量的整体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一般情况下,我们主要以下方面寻找变化的原因。 一、从未决金额占比上分析。 二、从预估偏差率分析。这个指标直接考验查勘员预估水平的准确程度。如果预 估准确,没有大案小估或者小案大估的情况,则赔付率相对准确、稳定。不会产生大幅波动。反之,则赔付率指标不准确、不稳定、不真实,会误导决策。 三、是否有死亡人伤大案发生。从近期发生的有效报案清单中核查。并分析其预 估金额对赔付率的影响,即如果没有发生这些大案损失,赔付率应是多少。 四、从报案数量上分析。短期内案件是否突然增加。从有效报案数据统计来观察 比较分析。如果短期内发生事故多,报案件数上升,损失增加,则赔付率就会明显上升。采用月度报案数据环比分析。 五、从报案的损失上分析。观察报案案件发生的损失金额是否增加,近期的案均 损失是否比前期要高。采用月度报案总损失和案均损失的环比进行分析。六、从公司对理赔管理政策上分析。在公司管理上,是否要求短期内集中清理未 决案件,导致已决案件突然大量增加,赔款增加。 七、从保费与赔款的增速对比分析。赔款增长速度超过满期保费增长速度。如果 近期阶段业务发展缓慢,保费收入增长很少,增速下降,低于赔款增速,则赔付率上升。这个方面的分析,统计观察的时间需要长些。 下面举例说明分析过程。 一、数据现象 某省车险2011保单的满期赔付率出现5月环比增幅较大的情况。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引言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汽车已经逐渐的成为家家户户必备的一项资产,汽车保险的规模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作为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近些年来,车险保费的收入一直处于一个稳步增长的过程,其收入比例占到财产保费收入的60%以上。但是与此同时,车险赔付额随着保费的增加逐年上升,如果将车险赔付率的公式简单的规划为车险赔付金额与车险保费的比值,那么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所统计的数据计算可得从1998年到2006年,车险赔付率的平均值约为56.12%(图一为1998年—2006年车险保费及赔付金额走势)。由于上述会计年度制赔付率公式中,分子上只有已决赔款,没有考虑未决赔款,同时分母为全年保费收入,没有提出未满期保费,因此计算结果比实际情况偏低。加之其它的一些影响因素,目前我国车险赔付率均值远远高于56.12%。 针对目前汽车保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现状,研究车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探讨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对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乃至整个保险行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而抓车险效益关键就是降低车险赔付率、提高车险盈利能力,其中特别是抓关键环节的管控,全方位控制核心风险点,“遏制超额赔付、降低案均赔款、控制未决赔案”是重中之重。 一、车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社会环境影响

统计资料表明,2005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大约是3500万辆,且每年以500万辆的速度增长,2005年我国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余起,造成近10万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就目前而言,道路交通状况不容乐观,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仍处于一个初始阶段,《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对驾驶员的违章处理较前力度有所加大,但是中国市场状况驾驶员思维仍处于一种被人管制状态,否则就存在侥幸心理,致使事故的发生频率有增无减。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人身伤亡的赔付有了新的规定,其赔偿金额较以往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事项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但是车险的单均保费并没有得到提高,造成了赔付率持高不下。 以长沙市场为例,平均每年北京骗赔案件达到正常案件的20%以上,,但是由于交通状况、调查取证困难等因素,造成诈骗保险案件有增无减的态势,虽然保险法中规定保险欺诈应负严重的刑事责任,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和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不到位,诈保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正常经营。(二)费率厘定影响 在保险经营过程中,保险业务的开展首先是以法理和数理为基础的,在数理基础上就是大数法则,保险费收入多少与其承担的风险按常理而言应该成正比,但是对一个保险标的的测算主要是以纯费率而言的,保险费率的构成以赔付率、成本费用率、纯利润率三部分构成,在市场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是按设定的利润价格来定价的,产品的定价未能按照市场产品同类价格、客户心理因素及行为等来综合考虑,缺乏一定的数理精算基础,造成定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三)承保因素 在保险公司内部,由于核保工作的不到位,劣质业务未经过筛选就已经承保,造成搞出险频度,高服务、高管理成本,给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形成了保险公司的恶性循环。在每年的车险经营过程中核保人员对每年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细分,部分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了宽进严出的经营策略,对部分车辆未能进行筛选和细分,在通常的操作下,核保人员未能根据市场情况,对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车辆所属性质、地区差异、驾驶员的综合技能等方面细分,致使业务的来源和种类没有主次之分,处于混乱状态。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原因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原因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 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 入稳步增长,且增长比例稳中有升。2000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产 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见表1),各产险公司的车险业务 量占产险业务的绝大多数,车险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发展,各家公司在积极调整险种结构的同时,仍把车险放在重点。但是 自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见表2)。赔付率增长过快最直接的结果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过大,支 出超过预算,公司的盈利水平明显下降,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 效益”的经营现状,对整体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随着我国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辆保险的规模持续发 展壮大。如何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增强经 营管理,降低车险赔付率,既保持良好的发展速度,又持续地提升自 身的经济效益,对于产险公司有着重要意义。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率持续上升 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约50万人,我国每 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10万人,占全世界死亡人数的20%,而我 国的机动车只占全世界的9%,汽车保有量占全世界的1.1%,公路通车 里程仅占世界公路总里程的5.6%。以上数据说明:第一,当前我国道 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位;我国万辆汽车事故死亡率是17.8,居世界前列,相当于法国、美国、日本等国的14到22倍。第二,我 国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事故率还处于较高水平,约为发达国家的十几倍。 造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仍是人的因素,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及乘车人等,造成死亡的比例约为90%;在人的

车险经营指标修订稿

车险经营指标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车险经营指标1、基准保费是指按照费率表中的基准费率计算得出的初始保费(即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扣除所有折扣之前的保险费,以往我们称之为“毛保费”)。 2、签单保费是指在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费合计”项下的保费金额(即基准保费扣除所有折扣后的保险费),也就是客户初次投保时应缴纳的保险费。 根据定义可知:签单保费的计算公式为: 3、批改保费是指以批单形式对原保单要素进行变更而引起的原保单签单保险费的增加或减少的保费金额。 4、签单净保费指签单保费减去批减保费金额,加上批加保费金额以后的保险费(签单净保费不扣除手续费)。 5、单均保费是指按照设定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式筛选出某类保单的平均保费。 如本年大量承保私人摩托车,而上年基本未承保,此时必须按照私人所有以及车辆种类或车种明细进行比较,不能简单的按照合计 数据进行对比,否则会出现单均保费大幅变化的情况。 6、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已满期的那部分保费,计算方式一般为24 分法或365分法。 7、未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尚未满期的那部分保费,其统计方法同满期保费。 8、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口径是按照期间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的,它客观地反映了统计期间赔款支出和保费收入情况,与财务的统计方法基本相似此公式与前面所学的公式I有什么不同?本公式增加了对未决赔款的考虑。 9、承保年度制赔付率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统计的,此赔付率精确地反映了生效期起在统计起止期间内的保单截止报告日,其承保、批改情况以及此批保单项下发生的赔款情况。 优点:这种承保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方法能够准确地反映年度保单的经营情况和品质情况。 缺点:由于一个年度保单的生效时间前后长达二年,数据反映比较滞后,不能及时地指导经营政策的调整修订。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与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 实际赔付率 实际赔付率的计算方法: 承保年度生效保单的保费收入 说明:由于分母在初期即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因此赔付率值较低,但随着出险频度的增加,该赔付率会逐渐提高,至24个月时,其值与满期赔付率值相同。 该赔付率对于经营的作用有限,主要用于数据监控,当发生数据突变时,会和满期赔付率一样很直接地反映出来。 实际赔付率与满期赔付率的比较

保险的专业术语——“赔付率”的相关概念

保险的专业术语——“赔付率”的相关概念 赔付率最原始的定义公式很简单:赔付率=赔款/ 保费。然而,由于对保险数据统计口径的不同,使得“赔款” “保费”衍生出各种口径的定义。 要想真正理解“赔付率”的定义,首先必须搞清保险数据常见的 统计口径。在保险行业数据处理上,常用的数据口径有三种:业务年度、财务年度、事故年度,它们分别对应于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精算部门。精算部门除了使用“事故年度”外,有的还使 用“报告年度”这个口径(处理IBNER 使用)。具体概念如下: 1 、业务年度(Underwriting Year ,又称承保年度):一般 保险公司总是“业务为先”,因此业务年度口径是业务部门最容易理 解的一个概念。在业务年度口径里,“保费”是指在一个业务年度里保单的保费数额(分为承保保费数和满期保费数),一个业务年度里 的保单是指保险起期都在特定一个期间内(比如2009 业务年度的保单,是指保险起期在20090101 -20091231 内的保单)。业务年度对应的“赔款”就是这些保单项下的赔款,它一般包括已决赔款和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C ASE Reserves ),但是不含IBNR(业务部门往往是不理解精算IBNR 概念的,因此业务年度赔付率也就不涉及看不见的IBNR )-- 有的公司在统计数据时已非绝对。 业务年度的赔付率,根据分母的不同,又分为简单赔付率和满 期赔付率。简单赔付率只具有与以往业务年度的同期比较的意义,没有绝对数值上的意义。满期赔付率是能够衡量业务质量的一个指标,

虽然它没有反映不可见的IBNR 的概念,但是它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比如20080101 -20081231 内)承保的所有业务的质量,它的优 点是,在这段时间内,由于承保政策和定价政策的一致性,使得这批 业务具有可比性,并且也只有通过这个指标来回头审查当时的承保政 策和定价政策的效果,这是其它口径所达不到的。 “满期保费与”与“已赚保费(Earned Premium )”的区别。 简单地讲,满期保费就是业务年度口径下对应的已赚保费。已赚保费的定义式为:已赚保费=承保保费(W ritten Premium )-期末UPR +起初UPR(-已扣除分保)。UPR(U nearned Premium Reserve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关于业务年度,还有一个容易混淆的术语词汇--- “保单年度(P olicy Year )”,二者并不完全相同。保单年度是业务年度的一 个特例,或者说保单年度是包含在业务年度的一个子集。因为,实际上,业务年度来源于国际再保险行业,再保险合同不完全是 1 月1 日-12 月31 日这种正好一个日历年的合同,一些再保险合同是 4 月1 日到3 月31 日的(比如日本,他们的财务年度被法定为 4 月1 日到第二年 3 月31 日),仅当再保险合同的期间恰为****0101 - ****1231 时,业务年度才与保单年度相重合。 2 、财务年度(Calender Year 或者Fiscal Year ,也称日历年度):这个口径是保险公司财务部门的统计口径。在财务年度口径下,财务年度的保费=该财务年度的承保保费-财务年末UPR+财务年初UPR。财务年度口径的赔款=财务年度已支付赔款+财务年末CASE

财产保险公司赔付率分析与比较

财产保险公司赔付率分析与比较 【摘要】赔付率按核算体系可分为会计年度制赔付率和业务年度制赔付率两大类,业务年度制赔付率又可细分为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与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各赔付率根据核算方法又有多种计算方式。虽然目前国内各财产保险公司都通过赔付率对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但对于赔付率特别是近两年新出现的几种赔付率并非十分了解,所以本文就财产保险公司使用的赔付率做一系统的分析和比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满期保费,会计年度制,承保年度制,事故年度制,赔付率 简单来讲,财产保险公司赔付率为赔款金额与保费金额的比率。但赔款可能是一定时间段内的赔款,也可能是某一批保单的赔款。根据赔款与保费的匹配关系可以将赔付率分为三大类:会计年度制赔付率(CALENDAR YEAR LOSS RATIOS)、承保年度制赔付率(POLICY YEAR LOSS RATIOS)及事故年度制赔付率(ACCIDENT YEAR LOSS RATIOS),我们可以根据不要的需要使用不同的赔付率。 一、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统计的是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赔款与保费的比率,赔案立案的时间与保单核保通过的时间在同一时间段。根据其所使用的赔款、保费的不同,又可分为已决赔付率、会计赔付率、实际赔付率(也称为简单赔付率)、历年制赔付率等。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综合赔付率说明: 1.综合赔款支出=本年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 2.自留保费是指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保费支出的净额。 已决赔付率是按业务数据进行统计的赔付率,已决赔款中包括已决未付赔款,净保费包括应收保费。会计赔付率与实际赔付率是按财务数据进行统计的赔付率,赔款仅限于赔款支出科目中已支付的赔款,保费为保费收入科目中的保费数据。实际赔付率的赔款与会计赔付率一致,保费为保费收入中的实收保费。 历年制赔付率是统计区间内所有已决赔款及新增未决赔款与所有保单(包括统计区间内起保和统计区间前起保的保单)在统计区间内生成的满期保费的比率。 综合赔付率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02月20日《关于印发的通知》(保监发[2003]20号)中规定的一种赔付率计算方法,实质为统计区间内自留赔款与所有保单(包括统计区间内起保和统计区间前起保的保单)自留保费在统计区间内生成的满期保费的比率。 二、承保年度制赔付率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也叫保单年度制赔付率,其保费为统计区间内生效的保单(不包括统计期前

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及发展对策

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及发展对策 2010-3-30 我国已经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在全国业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车险经营的许多环节中,车险理赔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重点问题。因为理赔是保险服务的重要环节,它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保险公司的经营质量。现在市场上很多公司为了取得业务规模,不断降低费率,利用应收等一系列的非法手段去争取市场。这样下去,如果各保险公司在业务上升的同时,后台服务跟不上去,定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经营效率。面对这些不良的现象,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都非常重视并大力投入,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提高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和如何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已经成为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 汽车理赔是保险业务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因此保险公司要谨慎处理好汽车理赔工作和服务。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在维护投保人的利益,防灾防损和损失补偿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如2008年初的雪灾,以及5.12汶川特大地震,面对特大灾情,各家保险公司统筹协调公司资源,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绿色理赔通道,保险业在大灾面前遇险而动,反应迅速,表现出极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应对风险、抢险救灾的能力,他们用实际行动坚决履行着保险的职责,这样汽车保险的承保得到了检验,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得到了保障,汽车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的反映。理赔的宗旨是:“质量第一,信誉致上,依法有据,公平合理”其中理赔的宗旨更加体现了理赔服务的重要意义。 二、汽车保险承保和理赔市场分析 (一)汽车保险承保业务 车险是我国国内保险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单险业务,是我们财产保险的主要业务,在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中,车险保费收入增长率更快,自1980年到2007年,车险保费收入从728 万元增加到1484.28亿元,年增长44.413%,增长了20387.46倍。由于车险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约70%,车险保费收入对全部产险保费收入增长贡献率2006年为90.58%,2007年为77.08%,车险的快速增长,业务的过度集中导致了竞争的激烈和理赔风险的加大,而近两年随着汽车业务的发展,车险保费明显增加,目前中国车险的年度保费约为1200多亿人民币。据统计,这一数据到2010年可能会增到2000亿元,中国的汽车保险业务将在未来的五年内大约翻一翻。快速发展的业务必将引起汽车理赔的高风险和理赔服务模式的改变。 (二)汽车保险理赔业务分析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

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 [摘要]车险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但是自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其利润贡献度与其保费占比严重不匹配,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经营现状,直接影响到整体产险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如何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车险赔付率,既保持良好的发展速度,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正越来越引起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本文通过分析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现状和原因,提出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经营管理;经营策略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 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 险种,近几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

且增长比例稳中有升。2000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60%以上(见表1),各产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量占产险业务的大部分,车险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发展,各家公司在积极调整险种结构的同时,仍把车险放在重点。但是自 2000年以来,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见表2)。赔付率增长过快最直接的结果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过大,支出超过预算,公司的盈利水平明显下降,车险“高保费、高赔付、低效益”的经营现状,对整体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随着我国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辆保险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如何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车险赔付率,既保持良好的发展速度,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对于产险公司有着重要意义。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率不断上升 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因道路交通

车险经营指标完整版

车险经营指标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车险经营指标 1、基准保费是指按照费率表中的基准费率计算得出的初始保费(即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扣除所有折扣之前的保险费,以往我们称之为“毛保费”)。 2、签单保费是指在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费合计”项下的保费金额(即基准保费扣除所有折扣后的保险费),也就是客户初次投保时应缴纳的保险费。 根据定义可知:签单保费的计算公式为: 3、批改保费是指以批单形式对原保单要素进行变更而引起的原保单签单保险费的增加或减少的保费金额。 4、签单净保费指签单保费减去批减保费金额,加上批加保费金额以后的保险费(签单净保费不扣除手续费)。 5、单均保费是指按照设定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式筛选出某类保单的平均保费。 如本年大量承保私人摩托车,而上年基本未承保,此时必须按照私人所有以及车辆种类或车种明细进行比较,不能简单的按照合计数据进行 对比,否则会出现单均保费大幅变化的情况。 6、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已满期的那部分保费,计算方式一般为24分法或365分法。 7、未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尚未满期的那部分保费,其统计方法同满期保费。

8、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口径是按照期间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的,它客观地反映了统计期间赔款支出和保费收入情况,与财务的统计方法基本相似此公式与前面所学的公式I有什么不同?本公式增加了对未决赔款的考虑。 9、承保年度制赔付率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统计的,此赔付率精确地反映了生效期起在统计起止期间内的保单截止报告日,其承保、批改情况以及此批保单项下发生的赔款情况。 优点:这种承保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方法能够准确地反映年度保单的经营情况和品质情况。 缺点:由于一个年度保单的生效时间前后长达二年,数据反映比较滞后,不能及时地指导经营政策的调整修订。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与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 实际赔付率 实际赔付率的计算方法: 承保年度生效保单的保费收入 说明:由于分母在初期即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因此赔付率值较低,但随着出险频度的增加,该赔付率会逐渐提高,至24个月时,其值与满期赔付率值相同。

车险经营指标

车险经营指标 1、基准保费是指按照费率表中的基准费率计算得出的初始保费(即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扣除所有折扣之前的保险费,以往我们称之为“毛保费”)。 2、签单保费是指在保险公司初次签发的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费合计”项下的保费金额(即基准保费扣除所有折扣后的保险费),也就是客户初次投保时应缴纳的保险费。 根据定义可知:签单保费的计算公式为: 3、批改保费是指以批单形式对原保单要素进行变更而引起的原保单签单保险费的增加或减少的保费金额。 4、签单净保费指签单保费减去批减保费金额,加上批加保费金额以后的保险费(签单净保费不扣除手续费)。 5、单均保费是指按照设定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式筛选出某类保单的平均保费。 如本年大量承保私人摩托车,而上年基本未承保,此时必须按照私人所有以及车辆种类或车种明细进行比较,不能简单的按照合 计数据进行对比,否则会出现单均保费大幅变化的情况。 6、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已满期的那部分保费,计算方式一般为24分法或365分法。 7、未满期保费 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尚未满期的那部分保费,其统计方法同满期保费。 8、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口径是按照期间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的,它客观地反映了统计期间赔款支出和保费收入情况,与财务的统计方法基本相似 此公式与前面所学的公式I有什么不同?本公式增加了对未决赔款的考虑。 9、承保年度制赔付率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统计的,此赔付率精确地反映了生效期起在统计起止期间内的保单截止报告日,其承保、批改情况以及此批保单项下发生的赔款情况。 优点:这种承保年度制赔付率的统计方法能够准确地反映年度保单的经营情况和品质情况。 缺点:由于一个年度保单的生效时间前后长达二年,数据反映比较滞后,不能及时地指导经营政策的调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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