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普法责任清单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1.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供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相关工

作台帐、公告公示以及文件通知。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2.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

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办公室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3.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制定本

单位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报告、制度规

范。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4.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本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提供相关学法制度文件以及年度

学习计划。提供培训班、专题讲

座学法记录以及相关简报、图片

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会各处室、各委属

单位

5.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党章和

党内法规学习记录以及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机关党办会各

处室、各委属单位

6.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

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7.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

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机关党办、纪

检监察、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8.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

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统计情况,培

训通知、教材,以及相关简报、

图片或视频。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9.组织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本部门单独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的,报送相关情况。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年度学法考

试通知、试卷、成绩,以及相关

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10.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

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11.组建本单位相对固定普法宣传队伍。选派人员加入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活动。提供普法志愿者队伍和加入各级

普法讲师团人员名单,管理工作

台帐。提供开展公益行活动通知、

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1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

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13.利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

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后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14.坚持全员普法,编写普法工作指引,

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提供普法工作指引和相关文件通

知、制度规范。提供相关简报、

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15.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

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结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16.在宣传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17.建立本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

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每年上报普法主管部门普法案例不少于2个案例。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案例名录。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18.在单位窗口岗位以及电子显示屏、

电子触摸屏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19.依托单位或专业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活动。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节目、专栏、频道、普法微

信微博等名称、链接。提供相关

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20. 组织开展本单位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21.组织参加中央、部、省开展的普法公

益宣传作品征集评比、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粤财工[2014]36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9 【实施日期】2014.09.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工〔2014〕362号) 各地级市以上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顺德区财税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节能降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省节能降耗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涉及多个业务管理部门,按《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席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联席审核。专项资金牵头主管部门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下称为牵头部门),参与管理部门包括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称为参与部门)。

【工信规划】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工信规划】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发〔2015〕19号),设立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和缙云县商务局,两机构合署办公,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县中小企业局牌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商务局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县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贸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

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三)负责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优化全县工业、信息产业布局,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负责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相关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参与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应对技术壁垒专项,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相关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技术中心培育等;组织协调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六)负责建立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机制;监测、分析煤炭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负责煤炭经营企业资质、煤炭运行秩序和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负责制定成品油生产、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组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经贸信息法规字[2013]45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4.23 【实施日期】2013.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政府下放 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法规字〔2013〕45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共5项) 编号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01 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02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含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03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03-1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03-2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04 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 05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 01号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 山企业、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一、行政许可内容 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查和发证(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3.29 【实施日期】2016.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 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各有关地市及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15〕74号)规定和有关资金评审情况,现随文下达2016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资金额96500万元。具体如下: 一、经评审,下达深圳(河源)产业园等16个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6.2亿

元(扶持依据为33个招商选资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经评审,下达东莞(韶关)产业园等9个园区共12个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510万元(详见附件3)。 三、对由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四市自建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等4个园区,各安排年度帮扶资金5000万元,共2亿元。 四、下达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1640.92万元,还本资金11155.33万元(含2016年度还本资金1亿元、2017年还本资金1155.33万元);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余额1193.75万元(2015年度已下达贴息资金405万元)。 上述资金除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资金和贷款还本贴息资金外,其余资金均采取股权投资支持方式,由省产业园所在地政府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具体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订股权投资方案报所在地政府审批后实施。 各地股权投资实施方案应在省财政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请各地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相关检查及评价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方向安排资金汇总表 2.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表 3.省产业园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沪经信技(2009)461号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印发《关于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给予政策支持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科委,各控股(集团)公司: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关于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给予政策支持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给予 政策支持的意见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工博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协办,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是国内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具有评奖功能的展览会。“中国工博会”每年11月在上海举行。 “中国工博会”评奖工作按照《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评奖管理办法》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和振兴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国家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工博会”展示和评奖,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经研究,现提出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及其生产单位给予政策支持的意见如下: 一、在同等条件下,对在本市注册的单位生产的获得“中国工博会”金奖、银奖、铜奖、创新奖的产品或与获奖产品相关的项目,给予下列政策支持: 1.优先认定为上海市专利新产品,在研发资助方面给予支持; 2.优先认定为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并列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经济和信息化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经济和信息化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经济和化局新闻发布和新闻人 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传达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通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情况,进一步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维护新闻发布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市经信局实际,研究制定本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布工作原则 以 * 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统一发布、留有余地、把握好度”基本原则,实行统一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时代主旋律,确保新闻发布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为维护全市工业商贸稳定大局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新闻发言人及其主要职责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全面工作、具有良好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制定新闻发布。 (二)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活动,审定重要新闻通稿。 (三)代表经信局对外发布新闻、声明、有关重要信息、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四)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指定综合信息科为新闻发布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动、经常地与市各新闻单位联络,保持信息畅通。 (二)注重收集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重要信息,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把市委、市政府有关经贸的重大决策和举措、群众对经贸工作的关注热点、我市工业商贸发展的报道焦点以及有关负面报道等及时反馈给市 * 。 (三)对各科室、县(市、区)经信局及各有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过滤、分析、综合,出具有新闻价值的线索,形成新闻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对一个时期社会集中关注的重点议题,与市相关部门研究、协商后,形成新闻发布预案,报市委宣传部同意后付诸实施。 四、新闻联络员及其主要职责 由综合信息科科长担任,负责新闻发布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五、新闻发布主要形式 根据不同情况和要求,新闻发布采取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涉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关系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案件、灾难、灾害、事故及处理情况,涉及市经信局发展的重大事项等,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新闻发布会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 * 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新闻发布会一般由 * 公室负责人。

广州市海龙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案

广州市海龙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 会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案 原告:广州市海龙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梁汉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章震亚、吕辉,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省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蒋厚锡,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何雁飞,广州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侯金炳,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许广汉,该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叶东文,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姚保辉,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干部。 第三人:广州三联华侨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叶建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梁锦豪,广州三联华侨房地产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卫燕如,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何国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江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委托代理人:邱海洋,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 第三人:广州珠江侨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梁锦豪,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恒,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谭宁,广州珠江侨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职员。 第三人:英属处女群岛广大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定代表人:谢世东,该公司董事。 委托代理人:毛和文,英属处女群岛广大投资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廖雁鸣,广东海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州市海龙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王公司)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外经委)1999年10月25日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普法责任清单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1.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供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相关工 作台帐、公告公示以及文件通知。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2.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 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办公室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3.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制定本 单位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报告、制度规 范。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4.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本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提供相关学法制度文件以及年度 学习计划。提供培训班、专题讲 座学法记录以及相关简报、图片 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会各处室、各委属 单位 5.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党章和 党内法规学习记录以及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机关党办会各 处室、各委属单位

6.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 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7.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 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机关党办、纪 检监察、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8.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 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统计情况,培 训通知、教材,以及相关简报、 图片或视频。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9.组织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本部门单独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的,报送相关情况。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年度学法考 试通知、试卷、成绩,以及相关 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10.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 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关于贯彻国家“六部委”加快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 意见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计农字[1996]第04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市乡镇企业局 【发布日期】1996.06.12 【实施日期】1996.06.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2月7日实施日期:2002年2月7日)废止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 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市乡镇 企业局关于贯彻国家“六部委”加快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京计农字(1996)第0431号京财农(1996) 982号1996年6月12日)

区(县)各有关部门: 北京市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中蓬勃发展,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不仅为乡镇企业的整体发展发挥了外向带动作用,而且其自身获得了迅速发展,已成为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八五”期间,北京乡镇企业累计完成出口供货额217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5%;出口企业已发展到714家;23家企业被国家赋予了自营进出口权;利用外资取得了一定进展,兴办了一批“三资”企业。 北京市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虽已有较大发展,但与广东、江苏、山东、上海、天津比较,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等问题比较突出,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北京市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产品出口的积极性,促使外向型经济提高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益。为此,根据“六部委”的通知精神,对北京市乡镇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意见》,北京市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依靠科技,加强管理,引导其向提高质量、调整结构、注重效益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农工技贸相结合,外经、外贸、外资齐发展的格局。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在信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东莞市财政局 东经信…2010?38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东莞市技术改造 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财政分局,石龙、塘厦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发局、财政分局,虎门港企业投资服务中心,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创新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步伐,现就申报2010年东莞市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我市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2. 按照有关规定,须经过审批或核准或备案。

3. 企业2009年度的年度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且企业2009年度实际缴纳各项税金加上减免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4%,其中农产品加工型企业≥2%(具体纳税统计范围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范围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题、优势支柱产业专题、特色支柱产业专题、新兴支柱产业专题等为重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全市产业优化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题、优势支柱产业专题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将作为今年市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各专题范围如下: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题:包括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海洋产业八大产业。 优势支柱产业专题:包括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指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特色支柱产业专题:包括纺织服装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玩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饮料制造业。 新兴支柱产业专题:包括化工制品制造业(即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三、申报项目需要提交的资料 —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1 【实施日期】2013.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意愿参评2013年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的省行业协会,于3月20日前按方案要求将申请材料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粤府〔2011〕122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精神,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提高各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能耗大省和人口大省,常规能源资源十分匮乏,全省煤炭、油页岩、油气和水能等一次常规能源储量折算成标准煤约29.45亿吨,仅占全国储量的0.4%,是国内常规能源资源最短缺的省份。虽然我省单位GDP能耗一直处于全国最低行列,但由于经济总量基数全国最大,对能源消费的需求居高不下,并且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能源供给压力与日俱增。 “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技术[2005]6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5.01.18 【实施日期】2005.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 的通知 (粤经贸技术〔2005〕6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贸工局、财政局),省资产经营公司、集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适应国家机构调整后相应改革的项目鉴定验收方式的新形势,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的跟踪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企〔2004〕140号)有关全面考核项目实施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请你们督促已完工尚未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项目验收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在2000年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并已建设完成的技术创新项目,包括省财政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省经贸系统科技三项费用项目、招标项目(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省重大装备和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等,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的依据 (一)《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企〔2004〕140号); (二)《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1996〕373号); (三)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标书,下同),省财政厅、经贸委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含技术创新项目责任书、合同书等,下同),其它的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三、验收内容 (一)检查项目是否完成项目计划、合同书提出的内容及目标,是否达到“项目立项建议书”的要求; (

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该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以下若干内部组织机构: 1.委员和委员会议。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仲裁委员会聘请经济贸易、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人士担任,每届任期3年。 仲裁委员会委员通过仲裁委员会委员会议来行使其职权,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仲裁委员会每次委员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进行,会议由委员会议主席或者主席授权的副主席主持召开。会议形成决议时,须由半数以上的委员通过才有效。 仲裁委员会委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改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草案,并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核准通过;制订和修仲裁委员会的章程;讨论有关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式、政策等重要事项并形成相应的决议。 2.主任会议。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人至4人和委员7人至 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分会的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分别组成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分会的主任会议,在仲裁委员会议闭会期间,分别负责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分会的工作。

3.仲裁咨询委员会。在仲裁委员会内部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聘请5名至15名专家组成,该专家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人,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4.秘书局(处)。仲裁委员会设秘书局,仲裁委员会分会设秘书处,分别负责仲裁委员会和分会的日常事务,包括受理案件的登记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仲裁程序的管理,非仲裁庭调解案件的调解等。 5.秘书长会议。 6.仲裁研究所。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庆市商务局 安经信中小企[2015]107号 各区经信委、商务局,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根据《安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主动适应新常态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办秘[2015]7号)精神,现将宜城板块首批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请认真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附件:安庆市(城区)主动适应新常态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首批企业名单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庆市商务局 2015年4月1日

附件: 安庆市(城区)主动适应新常态支持中小微企业 健康发展首批企业名单 支持工业和商贸企业共计409户 一、工业企业共计338户 1、安徽安庆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2、安庆横电电缆有限公司 3、安庆谷润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4、安庆市中兴制衣有限公司 5、安庆市华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安庆一枝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安庆市振发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 8、安庆创伟管桩有限公司 9、安庆市特种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0、安徽金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1、安徽万隆玻璃有限公司

12、安徽普瑞斯电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3、安庆市澳宝弘达工贸有限公司 14、安庆市新杏木竹制品有限公司 15、安徽宇宝电气有限公司 16、安徽亿城抓斗制造有限公司 17、安徽宜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安庆市森源木质包装有限公司 19、安徽金海岸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20、安徽港塑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1、安庆市良信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2、安庆市宜光印刷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23、安徽鑫润机床有限公司 24、安庆市新开塑化有限责任公司 25、安庆市辰辉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26、安庆市友华包装有限公司 27、安庆正太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8、安庆中兴制衣有限公司 29、市安开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30、安庆市天香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31、德生纺织印染(安庆)有限公司 32、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3、安庆吉港白鳍豚水泥有限公司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玉经信〔2018〕26号 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玉环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贸(经发)办: 为鼓励我市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速推进技术创新和机器换人,提高企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现将组织申报2017年度玉环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各类工业企业,项目经市经信局和 —1 —

上级经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确认,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由本市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 2、项目承担单位应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备案立项项目的设备认定时间从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放前一个月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所购置的设备,最长不超过24个月。2016年1月1日以前立项项目的设备认定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所购置的设备且项目在有效期内(含延期项目)。每个企业每年限报一个项目。 4、企业技改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2017年一个会计年度达到10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内达到200万元以上(家具、眼镜企业技改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2017年一个会计年度达到5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内达到100万元以上);零星购置玉环市机床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且单台(套)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玉环市企业研发生产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刀量器具。 (二)凡国家(含省、市)产业政策明文规定限制、控制、禁止的项目,高能耗、重污染项目,能源生产企业及不在本地纳税企业的项目不享受本市技改专项资金。 二、奖励标准 (一)企业2016年购置的设备奖励标准按《关于加快科技—2 —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跟踪检查第三届“山洽会”履约情况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跟踪检查第三届“山洽会” 履约情况及抓紧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发电[2006]17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8.30 【实施日期】2006.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跟踪检查第三届“山洽会”履约情况及抓紧第四届“山 洽会”签约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17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直有关部门、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 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第四届“山洽会”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上届即第三届“山洽会”签约项目进行跟踪履约检查,并同时对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开展申报的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为了推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进程,减少纸介传输的成本和差错,这次履约项目

填报和新签项目申报均采用网上在线填报方式,请各市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对照本分团、本地区在第三届“山洽会”上签约的项目情况,认真进行履约情况的填报,不得瞒报、虚报,同时,在跟踪上届项目的基础上,各分团应积极发动企业作好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填报方式 这次填报采用我委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同研制开发的山洽会履约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远程录入系统。各分团及各企业和单位只需登录广东经贸网(网址: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1817769283.html, ,点击山洽会栏目)或直接登录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1817769283.html,,即可进入该系统进行履约项目的填报和新签约项目的申报。具体操作请详见附件一:《山洽会履约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步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 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189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7.16 【实施日期】2013.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189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强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促进清洁生产技术成果转化,提高行业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根据《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十二五”清洁生产规划》等有关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通过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加强行业关键和共性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

的研发,促进清洁生产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为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承担行业关键和共性的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和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为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参与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或评价方法体系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三)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四)储备和推广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搭建促进清洁生产技术交流的公共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平台。 (五)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开展清洁生产技术宣传推广应用和经验交流。 三、基本条件 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是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 (二)申请单位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运作管理规范,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明确; (三)申请单位研发设备配备和研发投入。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要求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近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申请单位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要求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申请单位拥有技术水平高、清洁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其中,申请单位是企业的,须具有1名以上高级职称和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熟悉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人员;申请单位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须具有2名以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经贸委解读

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评定管理暂行办法 苏经信交通〔2010〕507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发挥省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我省物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和“江苏省物流示范企业”将授予我省物流业中具有鲜明特色和行业影响的省重点基地和企业。 第三条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对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评定管理工作。 第四条评定条件 (一)申报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江苏省多式联运转运物流示范基地 (1)基地已被认定为省重点物流基地。 (2)基地内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10家以上。 (3)基地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4)基地内从事铁、公、水、航等多式联运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基地年营业收入的75%以上。 (5)基地实行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具有8种以上的物流服务功能(如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分拣、货代、配送、结算、信息等,下同)。 2、江苏省区域性综合物流示范基地 (1)基地已被认定为省重点物流基地。 (2)基地内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15家以上。 (3)基地年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 (4)基地内从事区域性综合物流的企业营业收入占基地年营业收入的75%以上。 (5)基地实行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具有8种以上的物流服务功能。 3、江苏省城乡物流配送示范基地 (1)基地已被认定为省重点物流基地。 (2)基地内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10家以上。 (3)基地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4)基地内物流企业的配送客户200个以上,或配送客户占总客户数的70%以上。

宁波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结构

宁波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室:建立健全机关行政规章制度,综合协调和督查委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电子政务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相关目标考核工作;承担帮困扶贫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上级重要批示的督办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信访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信访等工作;负责委系统和直属单位党群、人才、统战、维稳、综治工作;参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开展相关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和审核委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研究课题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行政事项的认定、审核、审批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备案;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产业规划处:组织编制工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提出工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及信息产业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落实差别电价等产业政策;负责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综合性材料、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经济运行处: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预测预警经济运行态势,做好信息引导;拟订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培育发展大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跟踪监测发展态势;负责救灾物资应急生产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品牌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技术改造与进步处: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政策措施;协助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牵头做好行业龙头、重点骨干企业和总部经济培育工作;指导新兴产业和产业基地的发展;负责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承担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全市能源利用监察管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节能产品认定;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业节水、新能源推广的应用和管理;负责全市电力运行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等工作;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负责热点、资源综合利用机组、新能源发电项目初审等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小企业处:指导、推进、协调政府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工作;综合推进和协调政府服务企业工作。 企业管理处:指导和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和培育企业管理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企业管理咨询资质;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牵头管理系统内行业协会工作。 市场处: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市场拓展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要会展活动,开展区域及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参与研究提出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承

经济和信息化局实习报告

山东工商学院 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 分院(系别)专业 班级学号 姓名报告完成日期2012年5月1日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职称教授

一、实习单位概况 xx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定全县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政策规,制定全县企业国际化经营规划,管理、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及招标工作,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进出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和实施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并且同时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企业的法制工作、除国家、省、市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实习过程和实习内容 我在xx经济和信息化局实习。在这五个月里,通过从税务局获得的企业纳税申报、纳税登记和注销和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稽查等操作性极强的工作,结合所学会计专业理论,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使我更系统地掌握了所学专业知识,加强了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认知和认同;培养了对所学专业的兴趣和热情;激发了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这是个好的开始,为我走向社会奠定初步基础。 在到xx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第一天我就学到了不少。那天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领导为我们精心安排了第一天的实习培训。初步介绍了经济类工作的有关情况,包括向我们传达了关于建立统计报表关系和开展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工作的通知和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几个部门的领导还分别向我们具体讲解了工业企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如何进行调查询问和填表的情况,告诉我们如何简单快捷的区分三个产业以及大中小企业。为了使我们更好的了解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还组织人员对我们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理论培训工作。另外,还强调了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等等。也许他们的讲解不如学校老师那么系统与规范,但平实的语言中却透露了他们丰富的实际经验,我们听起来也觉得易于理解。 很快便到了真正进入工作的那一天了,由于一部分人第二天就要到各镇和县里去做实际调查工作,所以领导们强调了一些工作的具体事项,为了能够完成好工作,我仔细的记录下了每一点,巴望着第二天能把它们用于实践中。而然很可惜的是我并没有被分到区里做调查,而是被留在了局里,分到了市场规划部。对此我虽然觉得没能把那些刚学来的新知识付诸实践有一点遗憾,但同时对我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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