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国家的法律体制

北欧国家的法律体制
北欧国家的法律体制

描述:

北欧国家的共同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相互贸易的增进和交通的改善,激励了它们在1 9世纪最后30多年里开始在立法领域里紧密合作。

因为斯堪的纳维亚语言,除芬兰语外,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这又增添了方便,斯堪的纳维亚法学家可以讲他们各自的语言而仍然能很好地彼此相互理解。

1872年斯堪的纳维亚法学家会议在哥本哈根举行,这次会议本着促进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的统一的明确目的,决定了第一个最重要的目标应是统一北欧的票据法。这次会议的要求被瑞典、丹麦和挪威的司法部长接受了,他们迅速地完成了准备工作,1880年统一票据法在这三个国家里就同时生效。在以后儿年里,注意力仍然集中在商法的统一。

到19世纪结束以前儿乎完全一致的商标法、商业注册法、商业行号法和支票法都已经施行。斯堪的纳维亚的海事法在1891—1893年间也有了一个统一的法律基础。人们逐渐觉得由北欧国家之间合作形成的法律也是一种质量上相当完善的法律。因为每个国家的经验是相对有限的,只有在它们共同的经验的基础上才可能起草好的法规。

大约在上世纪末,比较大肚的统一计划出现了。1889年,丹麦教授拉逊建议,除商法之外,私法的余下部分全都应该统一,而以斯堪的纳维亚民法典作为最终要达成的目标。

北欧国家政府已经普遍同意这项建议,但是制定民法典的规模庞大的计划终于被搁置起来,以便先行统一关于财产和债务的专门法律领域内的某些部分。这些努力所取得的第一项成果是起草动产买卖法规,并在1905年、1906年、1907年和1922年分别于瑞典、丹麦、挪威和冰岛生效。科技核心北欧合作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契约法和财产与债务法的其他合法交易》。

这个法令大约有40节,于1915至1918年间先后在瑞典、丹麦和挪威生效,并于1929年在芬兰生效。其目的是限于对已经证实的在实用上重要的一些问题,例如关于契约的缔结,代理和法律行为的无效等作出规定。

这些规定仅适用于财产法和债法的法律行为,而不包括家庭法和继承法。除买卖法和契约法之外,还有几种其他财产和债务法方面的法规,在斯堪的纳维亚以统一的形式生效。

例如,有关委任代理人、贸易代表和旅行推销员的法律,分期付款买卖法,保险契约法和证券法。所有这些法律的订立均用比较法先行加以仔细研究,并且考察了英国和大陆国家,特别是德国,适合斯堪的纳维亚情况的法规。

由于它们的结构、用语和风格几乎同大陆国家的那些法规完全相同,并且它们的基本法律概念是协调一致的,所以不论是德国还是法国的法学家对待斯堪的纳维亚法规要比对待英、美、法的法规容易得多。有了上述那些法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已经在实质上发展了一

部统一的契约法,如遇没有可适用的条款,法院和律师都可广泛地采用类推方法。在家庭法的领域里,北欧国家之间也进行了有效合作,虽然国与国之间在这方面的差别比在债务法中更为显著。

整个斯堪的纳维亚的婚姻法、儿童法和收养法原则相似,并在细节上也往往相同。

必须注意到,欧洲大陆国家的许多改革间题在二次大战以后才提出来,但在斯堪的纳维亚法中早已得到解决:例如夫妻平等问题,离婚法中废弃过失原则,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平等看待,以及继承法中改善幸存配偶的地位等等。

移居北欧哪个国家合适

移民北欧哪个国家好 移民北欧哪个国家好?实际上北欧的国家差不多。但小编觉得可能瑞典要略微好一点,因为斯德哥尔摩比赫尔辛基和奥斯陆漂亮。不过这几个国家都不容易移民的。 在丹麦待过的人都知道,北欧(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比较相像。出来冰岛社会制度不是很了解,但北欧国家都是福利很好的国家。给人的感觉是,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国家。 单从气候而言,纬度稍低的丹麦显然更适合,纬度和黑龙江差不多。虽然都很冷。但考虑到海洋性气候,又都没那么冷。 说到生活方式,其实小编觉得北欧那边生活方式还是差不多的。大部分人就是在高度社会福利、稳定薪资待遇、轻松而尊重人个性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下,过着恬淡平静的日子。贫富差距极小,所以如果你也认同无论职业高低人人平等的生活理念、注重家庭生活、向往非大富大贵但平静幸福的生活,北欧是非常合适的选择。在丹麦的半年的话,你会感到,遇见的当地人大都非常友善。 就这一点而言,北欧五国没有太大差别。但注意,北欧的冬天非常难熬,黑夜太长,白天太短,短的时候下午两三点天就黑了。日照少、阴天多,不能接受的人很容易觉得郁闷。虽然丹麦纬度稍低一点(哥本哈根北纬57度),但很多朋友还是在冬天纷纷逃去温暖明媚的南欧旅游了。 有机会去的话不妨试试,小编觉得,可以去旅游一下,还是不错的选择,世界幸福的地方名不虚传。综上所述,小编觉得要考虑移民去哪个国家,比起生活方式这种拉不开差距的问题,值得考虑的是移民政策、可行性等哪个适合你。 南京美瑞宜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业务范围是直接为公司与个人办理来北欧投资移民、协助创业以及家庭安居并且解决来北欧的一站式全方位北欧移民瑞典移民芬兰移民股权投资

北欧国家的法律体制

描述: 北欧国家的共同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相互贸易的增进和交通的改善,激励了它们在1 9世纪最后30多年里开始在立法领域里紧密合作。 因为斯堪的纳维亚语言,除芬兰语外,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这又增添了方便,斯堪的纳维亚法学家可以讲他们各自的语言而仍然能很好地彼此相互理解。 1872年斯堪的纳维亚法学家会议在哥本哈根举行,这次会议本着促进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的统一的明确目的,决定了第一个最重要的目标应是统一北欧的票据法。这次会议的要求被瑞典、丹麦和挪威的司法部长接受了,他们迅速地完成了准备工作,1880年统一票据法在这三个国家里就同时生效。在以后儿年里,注意力仍然集中在商法的统一。 到19世纪结束以前儿乎完全一致的商标法、商业注册法、商业行号法和支票法都已经施行。斯堪的纳维亚的海事法在1891—1893年间也有了一个统一的法律基础。人们逐渐觉得由北欧国家之间合作形成的法律也是一种质量上相当完善的法律。因为每个国家的经验是相对有限的,只有在它们共同的经验的基础上才可能起草好的法规。 大约在上世纪末,比较大肚的统一计划出现了。1889年,丹麦教授拉逊建议,除商法之外,私法的余下部分全都应该统一,而以斯堪的纳维亚民法典作为最终要达成的目标。 北欧国家政府已经普遍同意这项建议,但是制定民法典的规模庞大的计划终于被搁置起来,以便先行统一关于财产和债务的专门法律领域内的某些部分。这些努力所取得的第一项成果是起草动产买卖法规,并在1905年、1906年、1907年和1922年分别于瑞典、丹麦、挪威和冰岛生效。科技核心北欧合作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契约法和财产与债务法的其他合法交易》。 这个法令大约有40节,于1915至1918年间先后在瑞典、丹麦和挪威生效,并于1929年在芬兰生效。其目的是限于对已经证实的在实用上重要的一些问题,例如关于契约的缔结,代理和法律行为的无效等作出规定。 这些规定仅适用于财产法和债法的法律行为,而不包括家庭法和继承法。除买卖法和契约法之外,还有几种其他财产和债务法方面的法规,在斯堪的纳维亚以统一的形式生效。 例如,有关委任代理人、贸易代表和旅行推销员的法律,分期付款买卖法,保险契约法和证券法。所有这些法律的订立均用比较法先行加以仔细研究,并且考察了英国和大陆国家,特别是德国,适合斯堪的纳维亚情况的法规。 由于它们的结构、用语和风格几乎同大陆国家的那些法规完全相同,并且它们的基本法律概念是协调一致的,所以不论是德国还是法国的法学家对待斯堪的纳维亚法规要比对待英、美、法的法规容易得多。有了上述那些法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已经在实质上发展了一

北欧五国旅游攻略13天 (1)

北欧五国旅游攻略13天 北欧五国是位于北欧的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及其附属领土如法罗群岛、格陵兰和奥兰的统称。下面是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冰岛共和国(英语:The Republic of Iceland),北欧国家,西隔丹麦海峡与格陵兰岛相望,东临挪威海,北面格陵兰海,南界大西洋。首都雷克雅未克。地理上冰岛经常被视为是北欧五国的一员。今日的冰岛已是一个享有高度生活水准的发达国家以及世界排名第一的人类发展指数(2009年)。冰岛是联合国、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经济区、北欧理事会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会员国。但是并未加入欧洲联盟。不过因2009年欧洲爆发经济危机,冰岛在经济危机中受创最深,积欠英国大量公债,英国向冰岛讨债不成,冰岛币值大幅贬值。 瓦特纳冰川国家公园(Skaftafell) 瓦特纳冰川国家公园(Skaftafell),位于冰岛东南部,是冰岛面积最大的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该公园集冰川,火山,峡谷,森林,瀑布为一体,景色壮观。 蓝湖 蓝湖似乎已成为冰岛最典型的宣照片,许多人都会泡在浅蓝色温泉中,离开机场之后,地理景观开始明显变化,靠海岸公路旁偶有小渔

村,进入内陆后,公路两旁更为荒凉,一望无际的火山融岩上长满苔鲜植物,像是大地铺上一层软软的地毯。 冰川 冰岛拥有四大冰川,其中最著名的欧洲最大的瓦特纳冰川和史学家所称的“通向低心之门”的斯奈费儿冰川。在这里驾驶雪吉普和摩托,将给您带来在冰原上奔驰的独特享受。冰岛中部高原地带的奇特地形地貌,吸引着众多游客在这里充分享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无论是徒步攀山,还是驾驶四驱车驰骋在这片看似未开发的处女地,都能带来绝非一般的感受。 珍珠楼 状似水晶球的珍珠楼,是首都热水供应公司建造的半球形建筑物,楼内有展览厅,温泉模型,餐厅等,游客可通过安装在眺望台上的望远镜来观赏城市风景。 开放时间:夏季8:00-20:00,冬季9:00-17:00 票价:60克朗 大地的脉搏 由黄金瀑布、间歇喷泉、及国家公园组成了冰岛著名的黄金圈之旅;冰雪融化的洪流,从高山直插下来,奔腾咆哮,经年不绝,阳光下彩虹横跨,色彩斑斓; 冲天的水柱一次次从地表喷出,如同大自然灼热的呼吸;在欧洲板块与美洲板块唯一呈现在地表上的分享之处。 相关知识 1. 冰岛跟它的名字一样的冷 因为这个冷冰冰的名字,很多人对冰岛都有一种观感:这个国家超

如何认识西方国家的福利制度

如何认识西方的福利国家制度? 福利国家制度,是由国家立法而建立起来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经济环境来讲,战后西欧经济的迅速恢复和繁荣为建设福利国家提供了充分的物质条件。从政治环境来讲,战后西欧各国的执政党在福利国家问题上达成了不同程度的共识,这种共识保证了福利国家发展的延续性。从国际政治环境来看,美苏对抗为西欧各国发展经济和福利事业提供了一个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另一方面,东欧国家的存在给西欧各国造成了一定的压力,迫使西欧各国增加社会福利。 福利制度的产生是生产社会化的必然产物。福利制度的内容与水平决定于生产水平,是资产阶级自觉调节本主义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可减轻贫困程度但却不可能消除贫困。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福利国家制度”,没有改变社会生产关系的资本主义性质,只是在新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下,垄断资产阶级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保证资本积累和继续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方式,从而是整个现代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福利制度也是一把双刃剑 一、积极作用 1、维持劳动力的正常生产与再生产,满足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2、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工人阶级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 3、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公民个人的自由 二、局限性 1.竞争力下降。高成本无论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对于国家来说,其结果就是竞争力的下降并影响到国家经济增长水平。 2.政府借贷和赤字增加。从根本上说,福利国家再好的社会保障,都是来自工作者的缴纳。3、福利制度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 福利制度可减轻贫困程度但却不可能消除贫困 因此,完全的向西方福利制度“看齐”是不现实的。降低福利会导致社会不稳定,这也是一个规律。这些规律已经或正在被西方福利国家的实践所证明着。 目前我国必须结合自己的国情,要建立一个符合国情的福利制度,选择一个具有长效机制的福利制度模式,不断完善已经初具规模的福利制度雏形。

如何看待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制度

一、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福利制度的积极作用 福利制度是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税收的形式把一部分国民收入集中起来,而后用于社会上收入不高的居民,以部分改善他们在初次分配中收入过低状况的一种制度。它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最主要的分配方式。福利制度从创设至今,大体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危机、调整五个阶段。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期,福利制度发展为由一系列社会福利措施和项目组成,并且各有一整套具体内容和详细规定的制度,虽说其最初目的之一是为了驱散社会主义的威胁,但它对于战后缓和经济危机,缓解劳资矛盾,保证社会稳定,巩固资本主义制度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分配制度,它是资产阶级政府采取的重要改良主义措施,是资本主义社会调节生产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稳定、阶级矛盾趋于缓和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一,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高福利是通过高税收来实现的。各国政府通过对不同收入的阶层实行有差别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累进税减少了由所有权产生的分配不合理,缩小了贫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增强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凝聚力,这一税制是战后资本主义国家得以稳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缓冲器”、“减震器”。广 泛的社会福利措施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状况,保障了大多数人的最低经济要求和社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社会动荡,平息社会不满,起到缓解社会矛盾的“安 全网”作用,同时向社会成员灌输现存体制和价值观的合理性,减轻对现有制度 的离心力。从而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第二,调节社会需求,推动经济发展。根据一般规律,低收入阶层的消费潜力较大,其新增收入绝大部分能够转化为现实消费;而高收入阶层由于其阶段性消费已基本饱和,在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出现的情况下,其新增收入则会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储蓄或其它金融资产。“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覆盖全社会公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网络,居民家庭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社会福利,使居民在生活上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从而可以当期消费甚至适度超前消费。例如,美国大部分社会福利开支是以政府转移支付形式进入低收入家庭,在贫困家庭或个人较高边际消费作用下,这些支付的90%以上形成了社会购买力,使 美国经济不断维持了一种较高的有效需求状态。[2]因此,社会福利制度作为国 家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它对经济的发展能起到“稳定器”和“调节器”的作用, 政府通过福利支出可以适当调节社会需求,刺激或抑制消费,适度的福利开支能推动经济发展。 第三,促进社会服务,缓解就业压力。资本主义社会福利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第三产业的发展,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

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政策的理论和实践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集中表现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理论的形成和实践上.这种理论同剩余型模式与制度型模式的区别在于,它促进了"生产性的"、有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福利干预.发展型社会政策结合经济议题,力图通过协调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来改善所有人的福利.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若干实际的社会投资策略和资产建设策略,实现社会政策从以消费和再分配为导向的服务转向提高受助者能力、扩大经济参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干预方法,这使发展型社会政策明显有别于福利领域的其他方法.中国正力图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也处于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改革的反思时期,社会政策的作用凸现.怎样在"社会转型"与"全球化"双重叠加的背景下,发挥社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正的功能,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点政策议题.发展型社会政策对中国的启示意义是: (1)要重新重视和确立政府在社会福利中的主导角色; (2)在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安排上要具备长远性、战略性眼光. 社会保障在西方的兴起与发展并不是一件由来已久的事情,但它在西方国家所释放出的能量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如果把整个社会经济比做一艘乘风破浪的舰船,社会保障就是遭遇风暴时的避风港,它消除了人们处于不确定社会中的恐惧,减少了社会成员面临的种种风险。可以认为,西方国家发达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最近几十年以来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有力武器。 市场经济的补充与法治精神的体现 社会保障制度最早形成于十九世纪末的德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在英、法、瑞典、加拿大等国家中得到正式确立与发展。各国相继以社会保障形式干预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是为了摆脱经济危机的困扰,缓和随工业化的发展而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通过政府干预解决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社会保障一贯扮演的角色,其实就是对市场配置资源结果的合理修正,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必要补充。 西方各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历程虽然各不相同,但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特点:即都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并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1881年德国首次以“皇帝诏书”形式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开了世界各国通过法律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先河。随后颁布了《事故保险法》、《伤残及养老保险法》、《职业介绍及失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了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样,瑞典、法、英、美、加、日等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构建过程中,无不伴随着大量详细的社会保障法规的颁布与实施,这成了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一大特色。 “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因国情不同而异。但不外忽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是在国民遭遇疾病、受伤、生育、死亡、年老、残废、失业等情况,造成收入中断或丧失时,给予一定的补助及帮助以保障其生活来源的制度。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式的保障制度,它是在个人与雇主缴费的基础上,由国家财政支持运作的,带有国家强制性。其中社会保险的四大支柱——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事故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基本部分。以瑞典为例,它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1994年支出能够占到当年整个社会保障支出的86%,其核心地位可见一斑。 社会救济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提供的保障制度,一般由财政拨款。具体的救济

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北欧

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北欧 ?中国习惯把自己的制度称作「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在西方,现在一般说的socialism(社会主义)一般是指北欧模式,北欧各国是早已闻名于世的高福利国家,各种福利补助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名目繁多,涵盖了儿童津贴、病假补助、医疗保障、住房补贴、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等各项内容。公民从娘胎开始直到进入坟墓,几乎样样都由国家“包起来”。以瑞典为例,孕妇除了分娩住院有补助外,坐出租车到医院分娩,不论多少次都可获得政府三分之二车费的补助。小孩出生后每月可领取约1000元人民币左右的补助,一直领到18岁;16岁以前补助费由父母支配,16岁以后可由本人自立账户,自行支配。除了幼儿园要视家长经济情况酌情收费外,读小学、中学、大学都免收学费,只收书本费和住宿费,每月还可领取约800元人民币补助。生一个小孩,母亲有一年有薪假期(原工资的80%),父亲有一个月全薪产假呆在家中带小孩做家务(芬兰两个月,挪威是女权国家,有四个月)。对于社会上的所有弱势群体,如失业者和病人都有全面的照顾政策。生病超过一个月,雇主给85%的工资,超一年即由国家支付75%的工资,每次看病只需支付挂号费,治疗费药费都由雇主和国家支付。失业者领上年平均工资的75%,一年后领失业救济金,与中等收入的职员工资差不多。

总而言之,北欧国家都切实做到了幼有所托,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劳动者和所有弱势群体生活有保障。“羊毛出在羊身上”。实行高福利政策的资源,其实都来自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只是通过高税收由国家实施再分配罢了。这些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一般都达到30%-50%,高收入者的纳税率甚至达到70%-80%,也就是说,劳动者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的收入都交了税。瑞典的遗产税最高达98%,也就是说上一代留给子女的财产,最少时只剩下2%,几乎等于没有。芬兰连信教也要征收1%的宗教税。这些国家的税收大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0%-55%。这些税收绝大多数都用于国民的福利,而不是用在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旅游等行政费用上。共同富裕 北欧国家普遍实行“收入均等化”政策,就是利用累进所得税和转移性支付,使社会各个阶级之间的收入与消费水平通过再分配趋于均等化。这种高福利、高税收的结果必然是共同富裕。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人类发展指数,北欧诸国的基尼系数历年来都排在工业化国家的前列,在0.25至0.26之间,属于收入差距最小的国家。有关资料表明,北欧这些国家最高收入阶层与最低收入阶层税前相差17倍,税后只相差3倍多一点,因此贫富不悬殊。在瑞典,贫困人口大致占3.5%,这些“穷人”年收入也在10万元人民币左右,

北欧预防腐败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北欧预防腐败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北欧在反腐败方面行动早、法律完善、经验丰富、效果好,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当前我国腐败问题形势相当严峻,借北欧经验改善我国腐败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北欧;防腐败;经验 一.北欧各国反腐败的成功经验 一〉立法严格 早在20 世纪初,北欧国家就开始制定反腐败法律,强调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瑞典于1919 年、1962 年、1978年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反行贿受贿法。芬兰在20 世纪20年代制定了《公务刑法》。后来,又根据情况变化而加以修订和完善。丹麦虽然没有专门的反腐败法典,但在其刑法的有关章节里明确规定了有关贪污受贿罪的罪刑规范,对贪污罪的刑罚大大高于其他经济犯罪的处罚标准。通过这种严格的立法,使得他们在反腐败方面有着完整的法律保障[1]。 二〉权机制有效力制约 北欧国家对公职人员的权力制约机制十分健全,依赖整个社会,并广泛存在于行政、司法和议会系统中。1.司法途径: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干预,保证司法系统能够独立地开展工作,从而能够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2.议会途径:议会以立法权、重大政策审批权对行政进行监督,对政府的不良行政进行纠正。3.审计途径:北欧国家的审计部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有助于公正和独立地进行审计。4.内部途径:北欧国家普遍重视内部监督,如行政监察、立法内部监督和政党相互监督等。5.舆论途径:公众通过新闻媒体揭露腐败、监督政府的行为。6.选举与弹劾途径:选民通过选举对行政官员、议员、党派等进行选择,实行弹劾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腐败监督机制完善

瑞典是最早开放政府记录供民众查询的国家,也是信息技术社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早在1776 年瑞典就开放了政府记录。瑞典首创了专门的监察官制度,芬兰、丹麦、挪威随后也分别设立了议会监察专员或行政监察官。在芬兰,公共部门的所有档案材料对新闻界和公众开放。挪威议会监察官由议会选出,作为议会的代表行使职责,负责调查公众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办事不公、腐败和处理问题不当等方面的意见和不满。丹麦政府设立的调查官由议会选出,专门听取公民对政府部门的意见,调查和处理公务员的过失。监督机构本身也受到严格监督。四〉反腐败教育系统化 北欧国家在普遍重视培养整个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和操守道德的同时,还突出了执法系统的廉洁自律教育。瑞典、芬兰重视培养公民的守法观念,中学开设法律基础教育课程,录用公务员须考法律知识,上岗必须进行守法宣誓。瑞典有一所成立于1923 年的反贿赂研究所,专门宣传有关法规,并开展咨询活动。丹麦对警察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内部的纪律教育、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警察的纪律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统计和分析,防范各种违纪和腐化苗头。并通过警察工会活动等方式建立健全警察文化,培养警察的高度荣誉感和责任感。 五〉廉政考绩严格 北欧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素质与对他们的严格考核和管理有直接关系。对公职人员管理考核的主要方法是:1.入口选任。对公务员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选任有严格的条件和标准,对具有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官员选任尤为严格。2.管理监控。遵循现代管理原则健全管理,重要职位进行岗位轮换,严格控制公务员的兼职行为。3.考核评估。每年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能力、个人素质、管理水平和廉政情况进行考评。 六〉国际合作的积极参与 北欧各国积极参加欧盟和经合组织等范围的反腐国际合作。欧洲先后通过了涉及欧洲委员会和欧盟成员国官员的反腐败协定。经合组织制定和修订了国际经济交易反腐败协定和制止对外国行政官员贿赂的协定。1998年以来,欧盟还制定了对私有企业腐败行为采取联合行动的协定以及欧洲腐败犯罪立法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也制定了抑制金融和采购体制中的反腐败计划,提出了

西方福利制度论文

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简介 陶承德等在《科技革命与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一书中认为,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社会物质财富大量增加。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就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处于贫困线以下。特别是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发展,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竞争的加剧,使许多企业生产不景气甚至倒闭,使相当数量的工人失业,生活水平下降。为了保持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兴起和形成福利制度。福利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加强社会福利而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是资产阶级政府采取的重要的改良主义措施,是资本主义社会调节生产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稳定,阶级矛盾趋于缓和的重要原因之-。 福利制度的初创是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在I9世纪7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发生了长期萧条,失业问题日趋严重,工人运动日益高涨,社会矛盾逐渐激化。特别是在欧洲无产阶级革命的中心--德国,俾斯麦政府对工人运动除了采取镇压手段之外,也把实行社会改良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手段笼络工人,德国就成了世界上最早制定社会保障立法的国家,它在1883年、1884年和1889年,先后通过了疾病保险法、工伤事故保险法和老年及残废保险法。许多欧洲国家也借鉴和学习德国,如英国、瑞典、挪威、芬兰、法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瑞士等国也先后制定有关疾病、工伤事故的法律,1911年英国还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国性的、强制性的失业保险法和国民健康保险法。 在本世纪30年代,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发生,造成了大批劳动者的失业,贫困和饥饿引起了资产阶级的极度恐慌,特别是德、意法西斯的上台和空前规模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危机和战争使人民觉醒,在欧洲左翼的政治力量加强,苏联社会主义又给人们指明了新的社会发展方向,欧洲和亚洲一些国家的民主革命风起云涌。在这种背景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加快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步伐,美国国会于1935年8月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还建立了有关给年老退休的工资收入者直接提供年金津贴、失业补偿、贫困和盲人救济、被扶养穷困儿童救济、促进妇孺健康和公共健康服务等9个社会福利计划。并于1942年11月为了动员人民支持战争,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威廉.贝弗里奇受英国政府之托,提出了一个题为《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西方社会保障史上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提出了两个基本思想,一是社会保障应以保障居民维持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为限;二是社会保障应体现“普遍和全面”的原则,即应包括所有居民的各种不同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这个报告得到英国战时联合内阁和战后工党政府的原则批准,英国相继建立了家庭补助法(1945年)、社会保险法(1946年)。国民健康服务法(1946年)、国民保险(工业受伤)法(1946年)、国民救济法(1948年)等。1944年制定的教育法也把免费的中学教育确立为普遍享受的权利。法国、瑞典等国也进一步完善了福利制度,使福利国家的框架基本形成。 陶承德等认为,50年代以来,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浪潮汹涌澎湃,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得到迅猛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特别是60、70年代,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这也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完善福利制度、发展福利国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进入完善阶段。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福利的享有面愈益向全民化发展。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把保险范围由工资收入者的职工保险扩大到非工资收入者如农业经营者、手工业者、商人和自由职业者。对收入很低或没有收人而无法参加保险的贫困者、失业者伤残者等通过设立社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补贴项目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 第二、社会福利项目更加广泛。除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外,还纷纷设立了各种救济,象住房补贴、孕妇补贴、儿童营养补助、单亲家庭补助、老年人医疗照顾计划等。如英国公民一出世便可享受国家发放的婴儿补贴;产妇有医疗补助;学龄儿童除了在公立学校免费就读以外,还享有儿童津贴;失业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救济金;病患者可以在公立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同时可以领取疾病津贴或疾病补助救济;老年人有退休金、养老金;死亡者家属可领取抚恤金等。瑞典的社会保险制度源于英国,又超过英国,被誉为“从摇蓝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如瑞典公民年满67岁即可领取全额的基本年金,而且不交纳任何手续费,也无需经过收入情况调查,雇工和雇员不交纳保险税。 第三、社会福利支出大幅度增长。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均占相当大的比重,社会福利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如美国1975年社会福利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达18.7%,占政府开支比率达57.4%,1982年的社会福利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西欧的英、法、德、意、比等6

探析北欧高福利国家模式

核心提示:北欧福利国家模式,不仅没有失败,反而成为了人类文明的巅峰,不仅创造了最好的经济发展,也建成了世界上最自由的社会。 探析北欧高福利国家模式 文/高连奎 近日中国医改取得重大突破,大病医保模式也日渐形成,传闻已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即将出台,这都说明中国越来越注重民生福利,而笔者认为中国现在有必要须纠正对福利国家的错误认识。 北欧福利国家模式,不仅没有失败,反而成为了人类文明的巅峰,不仅创造了最好的经济发展,也建成了世界上最自由的社会。 北欧并非文化重镇,其模式的建立主要受到两大因素的影响,一个是共产主义运动,另一个是战后英国的福利国家建设。北欧模式是典型的高福利模式, 历史上,人们对北欧模式的看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50、60年代,国际舆论对瑞典模式大唱赞歌。人们赞叹瑞典经济繁荣,社会安定,认为它是很成功的,对它充满了羡慕之情。笫二阶段是70年代,特别是70年代后半期石油危机以后,那时大谈瑞典模式的是瑞典国内、外的保守势力。他们把高税收和低效率说成是瑞典模式的集中表现,于是瑞典模式就从榜样、楷模,变成了危险的东西,可怕的东西。第三阶段是80年代中期以后,瑞典经济复兴了,它的低失业率,低通货膨胀率和经济稳定增长率,使它成了调整和发展的样板,瑞典模式又一次成为国际舆论注意的中心。

活得长久一点的自由,免于生病无着的恐惧,免于匮乏的恐惧,获得有适当报酬的就业机会,在和平的、无犯罪的社区生活……这些,就是瑞典式的“社会主义”。可以说,瑞典的穷人生活得远比美国的穷人更体面,而穷人的体面直接决定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北欧是真正帮助民穷实现了“积极自由”。 而福利国家如何理解呢,他不是社会保险、不是公费医疗、也不是家庭福利或社会救济计划,而是它们的总和。社会保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就出现了,但是却没有人把最先推行社会保险制度的“铁血首相”俾斯麦称为“福利首相”。 现代福利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贝弗里奇报告》。《贝弗里奇报告》对战后英国福利社会的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个报告所主张的社会福利可以被概括为“3U”原则:普享性原则(Universality)、统一性原则(Unity)和均等性原则(Uniformity)。 福利国家在20世纪下半叶成了西部欧洲的时代精神和基本制度。此后,这一理念又被推广到欧洲其他国家。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北欧国家,它们后来甚至成了福利国家的“橱窗”。而作为福利国家策源地的英国,自上世纪70年代遇到财政困难后,开始改革并逐渐削减福利规模,引入市场因素,实际是走上了“去福利化”的道路。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到今天,北欧国家始终被世界认为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好的地区,一些国家屡屡被评为诸如“最具竞争力的国家”、“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最廉洁的国家”、“最好的国家”等称号,人们对“斯堪的纳维亚经济模式”褒誉有加。这些国家的共性是:国民素

北欧五国情况分析

北欧五国情况分析 北欧包括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个国家。北欧国家的人口密度在欧洲相对较低,经济水平则最高。北欧国家人均收入增长最快,经济自由度名列前茅。大众所认为的北欧国家在经济自由方面接近于社会主义,这种认知是完全错误的。北欧国家尽管提供大量的福利保障,它们依然是世界上“最自由化”的10个或20个经济体之一。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了年度经济自由度数据,它由多个指标组成,包括税收、通胀、政府规模、工作自由、贸易自由,等等,瑞典等北欧国家的指数都有提高,瑞典本世纪以来自由度持续上升。经济自由度指数显示,瑞典、丹麦、芬兰这些北欧国家的经济自由度比大部分欧洲国家都要高。北欧普遍实行议会制又称内阁制,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廉洁国家。 社会福利 北欧五国是典型的社会福利国家,高所得、高税赋,却也高福利。因为北欧政府拿了人民的血汗钱,甚少传出贪污、腐败,反倒建立了殷实的社会安全网,一手照料每位国民从摇篮到坟墓的过程,大体实现了“幼有所养、老有所终”的乌托邦境界。从北欧国内的许多相关调查都不难发现,他们快乐的泉源,都不外是抽象的家庭、健康、友谊、信任感等因素,而不是拥有大笔的财富。吴祥辉在《芬兰惊艳》书中提到,芬兰约三成的国家总预算,使用于社会福利。而芬兰的学龄儿童,平均每年领取1万欧元的政府补助,到24岁前平均每人花费的国家社会福利经费超过16万欧元;几乎可说终身免费教育,教育支出只占家庭支出的1%,教育支出都由政府一肩揽下。社会福利完善。医疗基本是免费的,住院期间的伙食都是白吃;基础教育是免费的,小孩课外学钢琴学滑冰都是政府出钱;小学、中学、大学从学费到吃住都免费或享受高补助,政府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发不菲的生活费,过节还发钱给买小礼物,石油等国家资源涨价了还时不时发个红包什么的。至于住房,在瑞典生4个小孩以上一家人住房就免费。 政治 北欧人常将他们的政府戏称为“红色政权”,这主要指长期执政的社会民主党。社会民主党所代表的社会力量基本上属于劳动阶层,如工人、雇员、政府职员等,所以人们戏称为“红色政党”。由于历史的原因,北欧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民主党势力十分强大。该党在瑞典已连续执政50年,在国会中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大党地位;在丹麦,社会民主党也执政多年,虽然在最近一次国会选举中失利,但在社会上仍有不可置疑的强大实力。在挪威、芬兰,执政的也是社会民主党。 北欧诸国虽然不大,但也党派林立。除了社会民主党外,还有代表农村大地主、城市大资本家的右翼政党,此外还有一些分别代表知识分子、宗教人士、环保人士等阶层的小党。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所以建立一个政党非常容易。只要拥护的选民达到一定数量,就可参加国会席位的竞争(比如瑞典规定,所得选票不得低于总投票量的4%)。当然,同许多国家一样,得票最多的政党组织政府。不管多么发达的社会,打工的总是比当老板的要多得多,所以毫无疑问,社会民主党的社会基础最大,因而得到的选票也总是名列榜首,所以社会民主党也就牢牢地控制了政府。但是,北欧各个国家的各个政党主要的分歧是在国内问题上,在国际问题上他们是比较一致的。政党的格局相对稳定,壁垒分明。 北欧国家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廉洁国家,自1995年起,“透明国际”每年发布世界各国清廉状况排名,北欧国家其清廉指数一直名列前茅。这些国家都实行“三权分立”政治体制,行政透明和公开,舆论监督到位。透明国际对全世界133个国

北欧国家预防腐败的成功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北欧国家预防腐败的成功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当前我国反腐败的形势日益严峻,情况不容乐观。根据透明国际发布的数据,北欧五国的廉洁度连续多年名列前茅。通过文献调研了北欧五国在预防腐败方面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得出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制度和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构建立体监督等三个方面的启示。 关键字:预防腐败北欧廉政文化财产公示立体监督 近年来,我国反腐败的形势日益严峻,腐败案件频发,串案窝案不断,涉及官员级别越来越高。长此以往,司法机关惩处腐败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整个社会也会民怨沸腾,不断累积对执政党的不满情绪。中央决策层意识到,只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腐败问题才能减少群发态势。如果不加强教育和预防工作,而单单强调打击力度,要么一批批官员在利益的诱惑下倒下去,要么极可能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形。 透明国际2013年12月公布了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丹麦,芬兰,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连续多年均位列前茅。研究它们在预防腐败方面的措施和制度,对我国的防腐败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北欧国家预防腐败的成功经验 (一)廉洁自律成为全体公民的共识—促使公职人员不想贪 瑞典前议会监察总长克劳兹·埃克伦德曾说:“在瑞典,腐败是非常不能接受的事,这可能跟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有关。”在瑞典,因受历史和文化的影响,腐败行为被认为是天理难容,贪污受贿等权钱交易被认为是一件非常羞耻的事,与偷盗行为没有什么区别,并且因为贪贿犯罪手段更为狡诈可恶,更为世人所不齿。这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传统和社会氛围,对瑞典官员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同时,瑞典公民认为,公平正义和诚实守信是必须遵守的社会准则和个人操守。可以这么说,这样的荣辱观,已经深入人们的骨髓。 在芬兰, 就算是在车流稀少的深夜街头, 当红灯亮起, 司机也会把车停下来安静地在那里等候, 你看不到有谁会去闯红灯。芬兰人在日常生活中奉公守法的习惯,以及整个社会形成的强大正气, 你想在这样的国家里搞腐败, 是不是很有

西方福利制度

西方福利制度与政府财政的关系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社会工作专业1302班许晨虹 内容摘要福利制度是国家或政府在立法或政策范围内为所有对象普遍提供在一定生活水平上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财政是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是实现经济政策目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文章主要从个人和社会角度,针对西方福利制度与政府财政两者的现状、问题产生根源和影响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分析了西方福利制度与政府财政的关系,有利于大家分思考福利制度在中国实行的最佳方案。 关键词高福利制度政府财政社会经济 西方国家高福利制度是二战后在民主社会主义促进下,由国家立法建立起来的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西方国家在二战后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环境稳定,为建设福利国家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形成了一些以瑞典、挪威为代表的西方高福利国家。 经济学中,假设这些企业、个人以“经济人”的身份出现,他们在社会中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那么针对社会福利,若交由私人来做,他们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在乎福利受益人的情况,更别说如今大家常常关注的最低生活标准。这样的做法既影响分配公平,也可能导致社会动荡。但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针对企业或个人留下的社会福利空缺,就必须让政府来填补了。从前,人们只一味羡慕西方福利国家制度多么好,多么人性化,出现了一股移民热潮。而如今,特别是经过几次全球性经济危机后,越来越多人开始对着种所谓“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社会制度产生怀疑,人们开始沉下心来分析思考这种高福利制度背后的利害关系。 一、“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之所以被很多国家向往,在于它对社会和个人的积极作用: (一)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些西方国家在二战后颁布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法案,保障大多数人的最低生活需要,降低贫困人口的比重,缓和社会阶级的矛盾,巩固资本主义的统治。对大多数底层劳动者来说,高福利制度无异于雪中送炭,无形中提高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维持劳动力的持续生产和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为国家创造

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

简介部分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 我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被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制度,其中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委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依照公务员法执行人员也必将在国家人事部和水利部的文件精神指导下,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工资套改,按照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在国家具体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没有下发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情况。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的类别及其内容 (一)美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 美国公务员工资种类主要有一般行政人员、高级行政官员、邮政系统人员、驻外人员、退伍军人局医务人员、蓝领工人6种工资。各类人员的工资都制定有各自适用的工资表。 一般行政人员工资表适用于在联邦行政部门、哥伦比亚特区政府和立法、司法部门工作的文职人员。工资表分为18等,每等内又分若干级,总共165

级。每等内最低一级到最高一级工资额相差12%-30%,等级超高级差越大。公职人员的升级提薪要结合考绩进行。 高级行政官员工资表适用于行政部门18等以上的人员。该表工资标准共分5等,等中不再分级。行政、立法、司法三部门的特别职高级官员,如总统、副总统、两院议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法院法官、部长、副部长、国会议员、重要独立机构首长、联邦行政长官等,他们的工资由国会专门规定。 其他系统人员的工资标准,除等级数目的设置不一外,与一般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类同。 美国政府规定,第1等至第15等工资额随物价指数的变动自动调整,以保证公职人员的实际工资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法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 法国公务员分成A、B、C、D四个类别。A类包括高级行政官、行政法院法官、大学教授等职务人员;B类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驻外机关秘书、财务机关和邮政机关的监督员、小学教员、公用事业的技术员等;C类包括办事员、打字员、速记员、技术工人等;D类包括勤务人员、办公室值班人员等。最低和最高工资数额的差别比例一般在3至4倍之间。公务员的工资级别一般一年升1级。 (三)德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

北欧国家廉政体制简况

北欧国家廉政体制简况 据有关部门调研,芬兰、丹麦、瑞典、冰岛、挪威等北欧国家法制完善,政务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较少发生腐败案件,廉政建设成就获得国际社会承认。现将这些国家廉政机制的特点、措施和其制度基础方面的简况摘编如下,仅供参考。 一、北欧国家廉政建设的基本特点 世界公认的廉政成就。自年起,“国际透明组织”每年发布世界各国腐败状况排名。几年来,北欧国家一直被列为“最清廉的国家”。美国兰德公司公布有关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的一项调查结果,在“世界各国政府廉洁自律总排名”中,北欧的芬兰、丹麦分列第一、二名。国际舆论称赞北欧国家建立了比较有效的腐败剔除机制,能够“将一个筐里烂了的桃子挑出来,扔出去,从而保持了整筐里桃子的新鲜”。 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北欧国家政府丑闻并不多见,高级官员相当清廉,没有特权,其子女与普通人无异。瑞典等国的政府领导人大多住在普通住宅区内,国家不提供公勤人员,家务自持,出入轻车简从,平时工作时可以使用公车,下班后只能开私家车。 较低的腐败发案率。瑞典、丹麦、芬兰等国家的腐败案件每年仅有几十件上下,冰岛已经几十年没有出现任何腐败案件。据统计,丹麦近年来仅发生宗腐败案件,主要涉及行贿受贿,数额也比较少。比如,有人为了早一天拿到驾驶执照,给承办警官送了丹麦克郎(约合元人民币)。 严格的违纪纠错。北欧国家制定了非常细致的公务员监督制度,不允许发生任何违规行为。公职人员不能因工作关系接受当事人的任何馈赠,不论接受礼物价值高低,都在禁止之列。 倍受称道的执法系统。北欧国家的司法腐败案件极为少见,公众对执法人员的廉洁满意率非常高。根据丹麦的民意测验,警察是最受公众尊重的职业之一。 二、北欧国家廉政建设的主要措施 北欧国家的廉政建设之所以取得较好成绩,原因在于各国普遍拥有一整套全民参与、他律与自律有机结合、完善有效的廉政措施。 健全的反腐败立法。早在世纪初叶,北欧国家就开始制定反腐败法律,强调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瑞典于年、年、年制定和完善了反行贿受贿法。芬兰在世纪年代制定了《公务刑法》。其后,又根据情况变化而加以修订和完善。丹麦虽然没有专门的反腐败法典,但在其刑法的有关章节明确规定了有关贪污受贿罪的罪刑规范,对贪污罪的刑罚大大高于其他经济犯罪的处罚标准。比如,规定较轻的行贿和受贿都要分别“被处以罚款或不超过年的入狱”和“被处以不超过年的入狱或者在减轻处罚的情况下处以罚款”。 有效的权力制约。“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生腐败”。北欧国家对公职人员的权力制约机制十分健全,依赖整个社会,并广泛存在于行政、司法和议会系统。()司法途径: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干预,保证了司法系统独立地开展工作,从而能够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议会途径:议会以立法权、重大政策审批权对行政进行监督,对政府的不良行政进行纠正。()审计途径:北欧国家的审计部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有助于公正和独立地进行审计。()内部途径:北欧国家普遍重视内部监督,如行政监察、立法内部监督和政党相互监督。()舆论途径:公众通过新闻媒体揭露腐败、监督政府的行为。()选举与弹劾途径:选民通过选举对行政官员、议员、党派等进行选择,实行弹劾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完善的反腐败监督。瑞典首创了专门的监察官制度,年设立议会监察官,年设立行政监察管。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公署由名专员组成,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其中首席监察官名,

中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分析

中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分析 二战结束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解社会矛盾,大力投资并创办社会公共事业,实行和完善一套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以保证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正常运行。其中,西欧和北欧国家是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最早, 也最为典型的地区, 被誉为包揽人们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 形成于战后初期, 六七十年代, 社会保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然而,随着七十年代,西方经济出现滞胀,导致经济危机,财政收入减少。高社会福利加重了社会负担,全面福利政策导致一些人懒惰,不利于社会进步,以英国为首的许多国家开始逐步削减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开支。虽然西方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后来的施行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但依然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国家借鉴,比如说公共医疗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等。 一、福利国家的概念 为了更好的了解西方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要弄清福利国家的定义是什么?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福利国家”这个词来源于19世纪的德国,当时俾斯麦实行的警察国家政策,1870年德国的历史学家描述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政策是在创造一个“福利国家”后来英国作家在一篇文章中采用了这个词汇。“福利国家”是一种国家形态,福利是这种国家形态的特性,是用来界定国家的,福利国家这种国家形态突出地强化了现代国家的社会功能,所以它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而社会福利则是社会学概念。福利本身更是经济学的概念。经济环境是国家决策的条件和基础,而社会福利则是国家决策的结果。福利国家不是社会保险,不是公费医疗,也不是家庭福利或社会救济计划。福利国家甚至不等同于社会保障或社会政策,而是它们的加总。造成福利国家的主要有两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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