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九大收入陷阱案例分析

中国上市公司九大收入陷阱案例分析
中国上市公司九大收入陷阱案例分析

作者按:两年前,黄世忠教授写下了一篇经典之作:《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及其防范对策》,发表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第1-3期,黄老师以案例剖析方式揭示出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包括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此文基本涵盖了收入操纵所有伎俩,可惜文中案例均为美国上市公司,下面以中国上市公司案例分析黄教授概括出来的九大收入操纵陷阱,供诸位评判。

陷阱一: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

【案例一】科龙电器 (000921)今日发布未审计的半年报称:关于2004 年本公司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销售事项的跟踪前任审计师在其2004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中提出本公司对两家国内客户销售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但未能从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确认,而且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回。本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当局对此事作了积极的跟踪,该事项的跟踪处理情况如下:经查证,前任审计意见中所提及的人民币5.76 亿元的销售,是依据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2.03 亿元,加上本公司2004 年底向两家客户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记收入人民币4.27 亿元,再减去本公司2004 年对两家客户确认的退货人民币0.54 亿元后计算得来的。而实际上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2.03 亿元中有人民币1.21 亿元属于本公司对2003 年度的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开发票,该笔销售本公司在2003 年已经确认了销售收入,所以当中只有人民币0.82 亿元包含在本公司2004 年度的收入中,本公司2004 年度实际上向该两家客户销售了人民币4.27 亿元加上人民币0.82 亿元总共人民币5.09 亿元的货物,其中已经收到货款的销售为人民币0.78 亿元,另外人民币4.31 亿元的货物由于该两家客户到期未能付款,在本公司要求下已将货物陆续退回本公司,该批退回的货物大部分已经在2005 年上半年销售给其他客户。对于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退货,由于占2004 年度对该客户的销售比例不正常,并且前任审计师对该笔销售的真实性作出怀疑,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销售在2004 年确认收入不适当,所以本公司按追溯调整法进行了处理,此项追溯调整调减了本公司200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2 亿元。

这个解释表明,科龙电器2004年度确实虚增巨额的收入和利润,而实际上,从该解释我们也可以发现,计入2003年度1.2亿元收入确认也是有疑问的,怀疑计入2004年度更恰当;事实上,2003年度确认收入有多少属于2004年度可能还有进一步核查,这只是一份管理层没有变动情况下未审计的半年报,相信还有更多的财务舞弊手法还未为人所知。实际上,结合04年报对提取退货准备的解释,可以判断科龙03年度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至少有1.2亿元收入怀疑是虚构的或有提前确认之嫌:

此前有网友在新浪留言称:2002年12月份,科龙针对当月销售出台了一个销售政策,要点如下:1,空调淡季当旺季;2,经销商12月份打款享受9月份的贴息政策。3,经销商用科龙账上金额提货,享受提货奖励和年度奖励。4,经销商可以不把货提走,科龙的各分公司仓库调整出部分位置放经销商的货。5,如03年价格调整,享受补差政策。6,如经销

商所提之货,旺季不能销售,可换货。7,1 2月份的客户发票全部留在科龙各分公司,用于退货冲帐。

现在分析这段话的真假,笔者认为可信度非常高,调节经销商库存是企业最常用的会计数字游戏手法之一,填塞渠道极端表现是假销售及假退货,科龙03年度退回2亿多元也怀疑是使用填塞渠道游戏的迹象;此外,科龙还怀疑使用了臭名昭著的开票持有方式,这种销售方式经销商连货都没提,还放在科龙电器的仓库中(当然这个仓库也可能是他秘密租赁的),科龙电器两个经销商2005年上半年发生4.31亿元的销售退回,怀疑根本就是虚构收入或未转移货物所有权的收入确认。

【案例二】中鲁B 青岛捕捞分公司2001年6月30日在库存商品鱼籽并未发出、销售未实现的情况下确认收入,虚增当年利润8,240,505.38元。中鲁B青岛捕捞分公司2001

年6月1日与美国HAND M FOOD,INC.签订鱼籽销售合同,销售鱼籽154.224吨,合同总额2,467,584美元。2001年6月30日公司根据合同及内部出库单确认收入20,431,102元,计入利润6,903,160.03元。后因市场变化,上述合同并未履行,鱼籽并未实际发货,买卖双方共同寻找新客户。2001年7月28日和8月21日,青岛捕捞分公司分别向日水公司发出鱼籽46.8648吨和79.7256吨,收回货款9,868,522.54元;10月31日,青岛捕捞分公司向韩国釜山发出鱼籽19.98吨,收回货款1,148,486.68元,上述鱼籽销售收入共计

11,017,009.22元。2001年12月31日,美国HAND M FOOD公司一次性赔偿青岛捕捞分公司53,985美元合人民币446,985元。2002年6月27日,青岛捕捞分公司将余下的7.65吨鱼籽零售,得款481,348.80元。2002年12月,青岛捕捞分公司对应收HAND M FOOD公司账款余额8,494,832.95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青岛捕捞分公司2001年7月以后实际低价销售鱼籽没有再作销售账务处理,销售上述鱼籽后实际亏损1,337,345.25元,导致2001年利润虚增8,240,505.38元。

中鲁B 青岛捕捞分公司2002年6月30日在库存商品鱼片并未发出、销售未实现的情况下确认收入,虚增2002年上半年利润4,083,512.25元。青岛捕捞分公司2002年6月份与丹麦ALIMAX公司和美国PANDA公司签订了鱼片销售协议。6月30日,该公司编制了内部出库单,进行了账务处理,确认销售收入7,718,978.32元,计入利润4,083,512.25元。该批鱼片的实际发货时间为2002年8月7日、22日和29日,并有1155吨鱼片因商检不合格一直未发货。因上述商品截至2002年6月30日没有实际发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销售条件并不成立,由此虚增2002年上半年利润4,083,512.25元。

【案例三】天津磁卡公司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海卡公司)将委托他人开发的两项pos机技术协议转让给另三家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5500万元,扣除委托开发成本230万元,形成营业毛利5270万元。经查,海卡公司与受托开发方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规定,海卡公司除了支付了全部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的,方可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但截止年报审计报告日,海卡公司尚欠79万元开发及转让费未付清。海卡公司在尚未享有pos机技术完全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情况

下,向三公司转让使用权,并将所收取的费用确认为收入,提前确认收入5500万元,提前确认成本230万元,虚增利润5270万元。

天津磁卡公司披露,公司与吉林天洁

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洁)签订合同书,向吉林天洁提供价值1200万元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和价值1100万元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至年末,公司将吉林天洁支付的1100万元作为软件系统及技术服务收入记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经查,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合同硬件部分尚未履行,天津磁卡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将1100万元确认为收入,属提前确认收入,形成等额虚增利润。

陷阱二: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

【案例一】从东方电子在年报中所作的调整来看,近三年其炒股所得被计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2个亿。其中2001年为2.51亿、2000年5.05亿、1999年5.11亿,这部分“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被追溯调减,扣除税收后还剩10.39亿元,被作为流动负债处理。”

东方电子上市后,每年初都制定了一个年增长速度在50%以上的发展计划和利润目标,而按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在每年年中和年底,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由抛售股票收入来弥补。为此,公司形成了一个在隋元柏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分工合作组成的“造假小组”。

证券部负责抛售股票提供资金。高峰当庭供述,公司从1998年开始抛售持有的内部职工股,一直到2001年8月份,每年抛售的时间大约都集中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前,每次抛售的数量由公司业绩的需要而定。隋元柏每次告诉高峰需要多少资金,并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价位范围内卖出,高峰再给证券部的两名工作人员下指令,在证券公司抛售股票,并将所得收入转入公司在银行的账户。

公司经营销售部门负责伪造合同与发票。隋元柏指使销售部门人员采取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等四种手段,从1997年开始,先后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合同金额17.2968亿元,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金额17.0823

亿元。同时为了应付审计,销售部门还伪造客户的函证。

公司财务部负责拆分资金和做假账。为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方跃等通过在烟台某银行南大街分理处设立的东方电子户头、账户,在该行工作人员配合下,中转、拆分由证券公司

所得的收入,并根据伪造的客户合同、发票,伪造了1509份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应的对账单,金额共计17.0475亿元。

为了把假象做得更真实,隋元柏还指使销售部门人员与个别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案例二】据证监罚字[2004]43号公布的事实,丰乐种业自1997年4月发行上市至2001年底共计投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688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获利11,794万元,其中有38300万元属募集资金,丰乐种业将证券投资转回的收益以及相关补贴收入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应收款项,其实际证券投资收益金额小于各年虚构主营业务利润,此项差额形成丰乐种业各年度的虚增利润,累计虚增利润4,006万元;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虚做各类农作物种子销售19,100万元,同时,累计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100万元,累计虚构主营业务成本2,200万元,实际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8,000万元,虚构主营业务利润15,800万元。

丰乐种业主要造假手法与东方电子相似,就是将炒股收益粉饰为主营收益,但与东方电子不同的是,丰乐种业除了4006万元虚构利润没有填平以及552万元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外,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虚构在建工程18666万元,这一点是东方电子所没有的,为什么会有如此巨额虚构的在建工程呢?原来,丰乐种业主要通过“在建工程”转移募集资金炒股,通过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方式达到了一箭双雕目的:一方面虚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不体现资金真实使用目的,炒股收益通过冲抵虚构的应收账款回笼资金,实际上证监会认定的三种违法行为有内在关联,主线是挪用募集资金炒股虚增主营收益。

丰乐种业截止03年末,总资产8.55亿元,净资产4.04亿元,03年主营收入3.82亿元,净利润0.15亿元,一家小型上市公司涉嫌亿元造假,在建工程最高时点有18666万元虚构,会计师竟然没有发现造假,实在是匪夷所思。

【案例三】金健米业在其1998年、1999年、2000年年报和2001年中报中,披露当期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9565.66万元、8788.81万元、13636.80万元和5440.98万元。经查明,从1998的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金健米业采用虚构购销业务的办法,将资产委托收入、大股东让利等共计11710.82万元非主营业务利润记入主营业务利润。其中,1998年度为2625.68万元,1999年度为2682.33万元,2000年度为2876.79万元,2001年上半年为3526.02万元。

陷阱三: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

【案例一】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指出创智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类错误。公司将应归入商业类收入的电器销售收入归入科技类收入;创智科技原名五一文,是一家百货类公司,民企创智集团入主后,立即转型为IT行业,从其分部行业披露信息看,主要收入来源是科技收入,可事实上所谓的科技收入部分竟然是电器销售收入

【案例二】闽福发1999年报披露实现信息产业收入3027万元,可自此而后,再没有“信息产业”收入,只有“技术服务业”收入,原来闽福发将部分“技术服务收入”伪装成“信息产业收入”,更可怕的是,这些“技术服务收入”其实也都是虚构的

【案例三】有业界人士质疑:天香集团2003年半年报时曾有一笔2460.3万元的贸易业收入,2003年季报时增加至5333.6万元,然而在公司2003年年报里贸易业收入却踪影全无,那么公司此前的贸易业收入哪里去了呢?

天香集团回复称:我司在2003年半年报和年报中,确有贸易业分类。在2003年年报中,因行业分类较为烦杂,为简洁明了,将贸易业和农作物按其商品特性,统一归至“农作物”项下。其来源是子公司四川中农科技有限公司种子销售收入2019.35万元,子公司厦门华商贸易香菇销售收入4668.52万元,海南天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555.80万元,建瓯绿色食品工程有限公司231.83万元。反思:今后我司将本着统一充分的原则,争取对行业分类做到前后连贯一致,在一个会计期间内不作变更,以方便投资者阅读。

陷阱四: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

【案例】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公司是广汇股份(600256)旗下的一家控股子公司广厦房网。广汇房产是广汇股份第一大股东广汇实业旗下的一家控股子公司。从2000年9月起,房地产包销成为广汇股份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广厦房网与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签订、并于2002年2月5日修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书》。广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上市公司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两个子公司。合同规定,上市公司以买断代销的方式,销售该房地产公司自行开发的、全部已建成的具备商品房现房销售条件的,以及尚未建成的已具备预售条件的房屋(含住宅、车库、铺面、库房等),代销价格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上市公司从该项业务中获得的收益占2002年净利润的71 95%。从本案看,这个“包销”合同只是母公司向上市公司输入利润和收入的一种方式,广汇股份并没有真正履行“包销义务”,只是房产销售时象征性在上市公司走账一下,上市公司为此确认了商品房销售额25%的毛利率,根据笔者判断,这些收入与利润实际全部为母公司赠与,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利润都应作为资本公积,还是超过20%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广汇股份靠这种赠与式的关联交易塑造出来的绩优蓝畴形象为何至今未见监管层对其会计处理进行实质性干预?

陷阱五: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

【案例一】2000年1月、3月、4月桂林集琦的控股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琦荣高”)先后与汕头金环海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金环海”)、桂林漓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漓江房地产”)签署铺面销售协议,转让该公司

1.26万平方米的建材市场铺面50年经营权,交易金额10076.91万元。在转让过程中,由桂林集琦作担保,桂林集琦的母公司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桂林集琦旅行社、桂林集琦航空机票代理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0万元,并将其中8000万元借给漓江房地产。漓江房地产将此8000万元作为货款支付给集琦荣高。集琦荣高在所有权的主要风险没有转移的情况下,确认2000年中期实现转让收入10076.91万元,利润6776.51万元,致使桂林集琦2000年中期财务报告中包含虚假利润。

【案例二】托普软件在销售上有一创意,2001年12月,托普软件董事会公告,其子公司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与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4份销售合同,然后由金融租赁公司租赁给吉林省的一些教育单位,金额是2207万元。与此同时,托普下属另外两家主要子公司托普通信和托普电脑也与川金租签了合作协议:

托普通信与川金租于2001年12月18日签定了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就TOP手机租赁业务进行多方面的合作,双方准备在今明2年内以租赁的形式促销手机,总规模约3.5亿元。托普通信在川金租开设租赁保证金帐户,并根据租赁项目进展情况缴存相应金额保证金,首期预缴3500万元,目前托普通信已经存入35,005,170元保证金。

托普电脑与川金租于2001年12月25日签定了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就电脑软、硬件设备租赁业务进行多方面的合作,双方将在今后3年内进行总价款约人民币3亿元的租赁业务合作,托普电脑在川金租开设租赁保证金帐户,并根据租赁项目进展情况缴存相应金额保证金,首期预缴3000-6000万元,目前托普电脑已经存入29,252,025.00元保证金。

这里我们有两个疑问:1、托普通信2001年12月18日已经存入3500万元、托普电脑2001年12月25日已经存入2925万元保证金,到了2001年12月31日,托普软件及其子公司存入川金租保证金为何高达3.59亿元,保证金与销售额之间关系如何确定,如销售1亿元,要交多少保证金?2、托普软件及其子公司以提供保证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租赁给客户,这种销售模式是托普软件提供资金给川金租,川金租再将资金返还托普软件作为货款入账,托普软件以保证方式承担货款不能回收的风险,这符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的四个要件?

【案例三】为完成2000年的利润目标,在时任纵横国际草地机械分公司(以下简称“草地机械”)销售分公司总经理赵海泉的安排下,当年有1716台草地机已开票未发货(发票抵扣联仍保留在公司),移库至公司租赁的仓库中,商品的所有权未转移。纵横国际将上述未销售出的草地机计作销售收入,由此虚构该分公司销售收入1953万元,由此纵横国际虚构2000年利润703万元。

另外,纵横国际与北京北方东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深圳运纬达机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运纬达”)、广东金星园林机具有限公司等公司之间的销售关系是代销而非经销,庄秀文却将此代销关系认定为经销并以此确认销售收入。2000年上述三家公司实际代

销了196台,而纵横国际的账面销售记录却是872台。由此虚构草地机械销售收入663万元,虚构纵横国际利润238.7万元。

2000年12月,为完成董事会安排的销售任务,在徐鲁萍的同意下,庄秀文要求纵横国际的财务人员向深圳运纬达开具了5台数控机床的销售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382.05万元。2001年纵横国际又通过南通威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威特”)开票将上述5台数控机床从运纬达购回自用。事实上,这5台数控机车2000年度从未出过纵横国际仓库。为此,纵横国际虚构5台数控机床382.05万元的销售收入,由此虚构2000年利润179.51万元。

2000年12月,在庄秀文的安排下,纵横国际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南通扬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公司”)和南京波尔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波尔”)虚开零件委托加工费发票的形式,虚构对上述两公司两笔加工费417万元,由此虚构利润417万元。

2000年末,为满足纵横国际提出的迅速提高利润的需要,在纵横国际控股子公司江苏省纵横同创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软件”)原总经理宋小冬和原副总经理汤春平的安排下,同创软件通过与上海福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欣”)等9家客户签定虚假软件销售合同,虚构软件收入3450万元,虚构利润3450万元,纵横国际由此虚构2000年利润3105万元(按合并报表的90%计算)。

【案例四】北大科技2001年年报称,公司“技术服务收入376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3.28%,纺织品销售加工收入3991.7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7.99%。”经查,北大科技通过虚构合同履行的方式,虚构取得技术服务收入3760万元,虚构取得纺织品加工收入3063万元,虚增利润3662万元。

【案例五】中炬高新1997年和1998年分别确认其“洋关”地块销售收入6,521.87505万元和3,329.991万元以及1999年确认其“东利围”地块销售收入14,690万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以及准则,致使中炬高新1999年年报中披露的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等科目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同时,1999年年报中中炬高新未按规定披露逾期贷款总计21,176万元。

2000年中期确认其“果基围”地块销售收入9,977.64万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以及准则,致使中报中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等科目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中报中虚增银行存款5,000万元。

中炬高新2000年报多计销售收入及净利润949.89万元,少计年初未分配利润949.89万元;2000年年末中炬高新确认其“三益围”地块销售收入13,650万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以及准则,致使年报中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等会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年报中虚增银行存款12,000万元。

【案例六】经查,2000年,国嘉实业控股子公司北京国软通过虚构销售饲料网业务的手段,虚增利润1886.89万元;通过虚构在线证券交易系统(简称UBC)、在线链路技术服务系统(简称摁钮或BANNER)、互联网在线指令服务产品(简称个人工作室)销售合同、虚构交易事实等手段,虚增佣金利润333.54万元;通过虚增个人工作室(注册用户)销售数量,虚增渠道费利润464.08万元;通过虚增付费用户统计数,虚增信息服务费利润8,110.72万元;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构交易事实,虚增网络服务费利润143.08万元;上述行为虚增北京国软2000年利润共计10,938.31万元。经合并会计报表后,国嘉实业2000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虚假利润10,719.54万元。

这不是北京国软第一次造假,1997年也曾发生个这样的事,国嘉实业如此低劣造假手法竟复制多次,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国嘉实业控股的北京国软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其与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于1997年12月5日签订的出口协议,将中国国际化工品公司在1997年12月31日支付的9600万元计入当年收入,并向中国国际化工品公司开具软件销售发票,但此时国软科技所销售的软件产品才开始开发。国软科技在尚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商品所有权没有转移的情况下,将在1998年才能确认为收入的9600万元提前确认为1997年度收入,违反了收入确认原则。同时,国软科技将两笔共计3500万元的费用记入1997年度销售成本。上述行为使国软科技1997年度经营利润虚增6100万元,导致其母公司国嘉实业1997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虚增,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嘉实业的经营成果。

【案例七】经对达尔曼以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子公司及达尔曼下属核算单位进行调查,发现达尔曼2002年年报虚构销售收入24,363.45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77%,虚增利润

9,550.55万元;2003年年报虚构销售收入16,258.21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76%,虚增利润5,666.42万元。

【案例八】天发股份2000年度、2001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分别为6,428.04万元和1,671.89万元。经对天发股份以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天发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湖北天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枝江分公司、湖北省荆洲市汽车贸易中心、湖北天发富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主要下属企业调查,2000年至2001年底,公司累计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21,807.15万元,虚增利润12,517.92万元(扣除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为12,360.20万元)。

【案例九】

单位:万元

笔者发现,专有技术转让收入成了亿阳信通(600289)的重要利润来源,这些专有技术转让收入除了2004年及2005上半年分别发生成本309万元、366万元外,这些技术转让收入都是零成本。从上表可以发现,2003年、2004年、2005年上半年利润有一半以上来自专有技术转让收入,只是不知这些专有技术转让收入受让方到底是谁?这使我想起了四年前质疑的神龙发展(原名福建福联,现名闽越花雕),它大部分收入和利润都是虚构的,后来受到证监会的查处,查处主要事实就是虚构设备租赁收入,往往根据一纸与关联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认巨额租赁收入,可笑的是,当证监会延伸到关联方审计时,发现关联方根本没有反映该笔租赁支出,最典型的是关联方出售回租,可关联方根本没有反映资产的减少。亿阳信通的专有技术转让收入也需要延伸审计,到这些受让方账上去看转让款是否支付了,这些受让方买这些技术到底是用来干吗?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查明这些受让方是否与亿阳有潜在的关联关系。

【案例十】神龙发展2002年年报虚增税前利润44,725,509.22元,坏账准备披露不实,且对订立重要合同等重大事件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一) 虚构神龙发展及其子公司上海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联国贸”)、福建省中威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纺织”)与优星纺织(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星纺织”)的设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15,518,930.56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二) 虚构子公司福建省绿得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得生物”) 的并表子公司福州绿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得商贸”)与福建麟麟啤酒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啤酒”)设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4,446,473.85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三) 虚构子公司上海福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联投资”)与福清鑫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食品”)设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3,168,727.22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四) 虚构子公司绿得生物与麒麟啤酒、鑫龙食品的商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

5,317,928.06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五) 提前确认投资收益,虚增税前利润6,459,299.78元。

(六) 虚构子公司福建省福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联经贸”)与优星纺织的信息服务收入,虚增税前利润944,500元。

(七) 隐瞒神龙发展及其并表子公司绿得生物、孙子公司绿得商贸与优星纺织等七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虚增利息收入9,239,889.50元(合并后),虚增税前利润8,869,649.75

元(合并后)。

【案例十一】继2002年对闽福发技术服务收入提出强烈质疑之后,最近笔者再次对其技术服务收入提出强烈质疑,闽福发财务问题也一直为社会公众所关注,不少投资者通过股民呼叫中心向闽福发A问了不少问题,有投资者问:“公司技术服务业收入由哪家公司完成?做什么业务?怎么会有那么高的毛利?”,闽福发是这样回答的:“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均有技术收入,主要从事技术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项目直接成本较低,所以在未扣除期间费用时的业务毛利率较高。”笔者不知道闽福发到底提供什么样的“技术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客户分布在哪些领域及地域?事实上,笔者怀疑闽福发从华生1999年入主到2005年上半年这6年半来实现的技术服务收入28203万元基本为虚构,1999-2001年闽福发就实现技术服务收入19925万元,实现主营利润16119万元,如此造假大胆之极连银广夏也要“刮目相看”,笔者曾用一张图描绘了闽福发1999年财务造假过程示意图:

实际上,这种造假手法非常低劣,就是虚增收入的同时虚增8000万元无形资产。当然,2000年以后闽福发在虚增收入的同时不是虚增无形资产,而是虚增银行存款等其它资产,这是闽福发货币资金余额表:

单位:万元

闽福发年收入只有2-3个亿元(实际上真正的收入估计连1个亿元都没有达到),但近几年货币资金一直保持较高余额,甚至超过了年收入额,而且闽福发的货币资金很有意思,除了2002年有“其他货币资金3550万元”外,其余基本都是银行存款,而这些银行存款都是没有受限的。而实际上,闽福发大股东的股权早就被司法交结或质押,闽福发截止2005年半年报,资产总额11.08亿元,股东权益.4.60亿元,资产负债表58.48%,而这只是账面数,如果扣除大量的泡沫、虚假资产,笔者怀疑闽福发早已资不抵债,在此背景下,竟然还有2个亿甚至3个亿元无受限的银行存款,只能断定这些银行存款实为虚构或早已受限。当然,闽福发绝不仅仅是在货币资金上造假,在应收款项、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上也存在明

显的造假迹象,闽福发早已被掏空,剩下的账面资产要么是垃圾,要么就是虚构的。对于如此明显的造假行为,监管层多年来竟然熟视无睹,不能不佩服闽福发大股东“高层背景”能量,但假得总归是假的,笔者轼目以待,闽福发造假还能撑到何时?

陷阱六: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

【案例】2003年报披露,公司2003年度销售给报刊媒体及广告公司的产品使应收帐款增加了2.79亿元,该等公司承诺在未来1-3年内以广告版面偿还本公司债务,海王产品已经提供给上述单位。海王生物2003年度实现收入14.56亿元,而这14.56亿元中,主要是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药品收入金额较大,其中山东潍坊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属药品批发公司,本年度实现药品销售收入 9.98亿元,扣除近10亿元批发收入,海王生物实际实现收入只有4.58亿元,而这里面至少有2.79亿元是卖给报刊媒体的,报刊媒体买回这么多的药品、保健品及食品干什么了?是用来搞媒体发行促销的吗?需要这么多吗?而且媒体承诺是以1-3年内以广告版面偿还货款,不是真正的现金流入,1-3年等于是“分年付款”,可以在03年度全部确认收入?这是一种互换交易,或者称对敲交易,非常容易虚增金额,反正彼此又不付出真正的现金。2003年海王年报至少留给人们几点思考:第一,它开创了媒体买海王产品的先例,第二,“虚构”的销售收入在不具备确认的情况下进行了迫不及待的确认。

陷阱七: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

【案例一】银广夏(000557)在2002年半年报确认了股权转让收益5378万元,据会计报表附注称,公司于2002 年6 月3 日与大金投资签署协议,向其转让公司所持超临萃取62.5%、天津广夏75%、北京科技80%的股权;公司又于2002 年6 月23 日与大金投资签署协议,向其转让公司所持固原实业90%的股权,此次转让资产的总价款7080万元,资产帐面投资成本合计为1737万元,该笔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对银广夏当期损益影响重大,决定银广夏能否恢复上市,因为如果这是笔关联交易,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收益只能进资本公积,银广夏2002年半年报不能扭亏(2002半年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是亏损3421万元),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已于2002 年7 月8 日出具法律意见书认定大金投资为非关联方,该律所从五个方面论证了大金公司并非银广夏的关联方:“1、大金公司与银广夏之间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公司,2、股权任何直接或间接持有大金公司股权的公司或个人在银广夏均不持有足以控制银广夏的股权,3、大金公司与银广夏并非同受中联公司控制的公司,4、大金公司并非银广夏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5、大金公司与银广夏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案例二】生态农业(600709)2002年报扭亏手法如出一辙,神秘的北京裕佳置业公司竟然愿意花6867 万元买下账面净值仅4163万元的蓝田大酒店,生态农业也称裕佳与其是非关联方,这笔交易也不是关联交易。其实,在这些非公允交易背后,存在着“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现象:从法律形式上看,交易双方是非联方,但实质上,他们是关联方,因为只有

关联方才愿意高价购买不良资产,美国的SFAS57、英国的FRS8、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IAS24以及中国的《关联方关系及基交易的披露》准则等均不仅将存在经济依存性的双方视为关联方,而是在判断某一方是否是报告主体的关联方时,关键应关注双方关系的实质,而不应仅仅看到关系的外在形式。只有双方中一方能够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于另一方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或双方受同一方的控制或重大影响,使得其中一方难以按其独立意志全力追求和维护自身的独立经济利益,双方才互为关联方。如果仅看到关系的形式,则会导致错误的判断。如果政府机关干预了两企业之间的交易,例如,目前上市公司的相当多资产重组业务就是政府行为的产物,那么交易双方的关系就应视为关联方关系,银广夏和生态农业重组中产生的非公允交易实质是在政府行为的产物,因而应认定交易双方是关联方。

【案例三】ST猴王2001年凭借高价拍卖2000万股宜昌市商业银行股权获得的5796.08万元投资收益,实现净利润527.48万元,一举扭亏。然而这笔“救命稻草”似的股权交易却引来市场争议。因为在本次交易中,高价购得宜昌市商业银行股权的湖北中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三仁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款均为向ST猴王第一大股东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的借款。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湖北中瑞、北京三仁与ST猴王的这种特殊债务关系是否能单纯地被认定为没有关联关系值得探讨.

陷阱八: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

【案例】笔者2002年初对新宇软件业绩提出强烈质疑,怀疑其虚构收入、虚增货币资金、存货及固定资产,新宇软件在澄清公告中附加了审计师的证明:关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报告有关数据更正及说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制2001年度报告时,由于工作疏忽,将公司部分随同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所提供的软件及技术支持服务收入列入网络设备类收入反映,致使公司2001年报主营业务分类收入成本数字与2001中报数字比较异常。现经我所审核,将公司2001年报上述相关数据更正如下:

特此说明。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2年3月13日)

陷阱九: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

【案例一】宝钢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对运输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进行调整。变更前折旧年限为6~10年,年折旧率为9.6%~16%,全年折旧费用4.87亿元;变更后年折旧率为9.6%~19.2%,全年折旧费用23.94亿元;其结果是变更后比变更前多计提折旧19.06亿元(2003年净利70亿元)。2003年运输类固定资产平均占用额94.43亿元,与4.87亿元对应的年折旧率是5.16%,与23.94亿元折旧费用相对应的年折旧率应当是25.35% 。宝钢股份这一会计估计变更引起业界的强烈质疑,宝钢声明称:根据折旧额除以固定资产原值来测算折旧率的方法可适用于投产年限短、设备全新的企业;用同样方法来简单推导本公司的折旧率依据不足,因而结论是错误的。但笔者怀疑宝钢在对该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时是计算了累积影响数并直接调整报告期损益才会导致如此荒唐结果。实际上,“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近年在一些行业颇为流行,如2003年报的五朵金花钢铁、汽车、石化、能源电力及金融行业等,

【案例二】长安汽车2001年末长安将预提补偿费从年初的6800万元一下子拉到3.34亿元,销售补偿费2002年第三季度末余额高达63971万元。而 2002年没有动用过一分计提的补偿费,长安汽车在2002年第四季度冲回计提的销售补偿费40872万元,占当年利润的36%。长安汽车在2001年及2002年前三季度时利用“预提补偿费”名义隐藏利润,后为了配合庄家出货在2002年报时将隐瞒利润全部释放,导致长安汽车2002年业绩“井喷”,严重误导了投资者。

结论

从上列案例可以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目前收入操纵主要陷阱仍然是虚构收入,这是比较原始的一种造假手法,美国大公司主要收入陷阱是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与虚构收入很难划分他们之间的界限,如国嘉实业1997年造假证监会定性为提前确认收入,而其实质应该与2000年度一样,都是虚构收入,包括科龙电器到底是提前确认收入还是虚构收入,董事会解释只是片面之辞;天津磁卡也是这样,证监会认定是提前确认收入,实质怀疑是虚构收入。

上述案例基本概括了近几年证监会查处有代表性的涉嫌收入造假的上市公司违规事实,当然还有银广夏、蓝田股份、麦科特、黎明股份等“明星造假股”没有列入,证监会查处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例举的违规事实再次表明收入操纵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报表粉饰手法,当然实务中费用操纵应该更常见,但后者操纵相对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概率比较小,所以审计师第一大天敌仍然是收入操纵,为此,《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征求意见稿)第49条规定:虚假编制财务报表导致的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或少计收入,注册会计师窗体顶端

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

实际上收入操纵可以分为虚构收入、夸大收入、提前确认收入、隐瞒收入、缩小收入、推迟确认收入及混淆收入七种手法,黄老师的“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属于提前确认收入、“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属于推迟确认收入、“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都属于混淆收入性质、“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属于夸大收入、“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属于虚构收入、“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是一种组合收入操纵,既包括混淆收入性质,又存在提前(推迟)收入之嫌,很多收入操纵手法是多重陷阱的组合。虚构(隐瞒)收入与夸大(缩小)收入差异是于前者是所有收入都是虚构的或所有的收入都被隐瞒了,而后者是部分收入是虚构或隐瞒了,如本来只能确认代理费确认,却按商品或劳务标的全额确认收入,或者本来卖1元的东西通过对敲交易或关联交易变成10元这就是夸大收入,相反本来应全额确认收入而只确认差价部分为收入就是在缩小收入,这在纳税筹划中经常用到。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虚构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最主要方法仍然是对开发票、虚开发票、持货开票及发货确认销售等方式,在虚构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项或多资资产虚增,审计师应充分关注资产存在的异常,对定期存款、预付账款、在建工程要高度重视,这三个科目在高风险科目,此外,要核对现金流水,传统的银行存款审计,只关注银行存款的期末余额,对银行存款流水不够重视,目前不少虚构收入是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支持,用自己的钱买自己的产品或劳务确认收入,此外,要充分关注买方的付款能力。实际上,上述收入操纵事实如果认真去分析都可以发现很多征兆,现实中可能是“非不能,实不为

中国股票市场A股历十大造假案

中国股票市场A股历史上十大经典造假案今天是“3.15”打假日,最近牵牛炒股炒得不亦乐乎,既然打假,那就不妨把证券市场的“假”抖搂抖搂。各行各业都在打假,股市也得来一次打假行动,这一次我们把焦点放在了做假财报上,希望给各位股民提个醒,别以为能涨的股票就是好股票,说不定,后面假得很! 经典造假案1 2000年,亿安科技:第一只百元股的神话,实际上一点利润都没有。 新世纪初,中国股市诞生了第一只百元大股——亿安科技。但亿安1999年中报显示其每股利润是0.11元,每股净资产 0.57元,利润来源主要是卖VCD、SVCD和音响,还有一大块来自物业管理和仓库保管。 靠高科技叫阵、靠低技术产品上阵的亿安科技却如此牛气冲天,人们不禁要问亿安科技:神话还是笑话? 经典造假案2 2000年中科创业:套中有套,股民只好被套。 借助于中国经济改革的好风好雨,依托中国国有资本社会化经营的大势,跑马圈地,迅速形成局面,5年间垒起了110亿元的神话,从此走上了做假的不归路。 中科创业"套"中设"套" 然而,在"经典之作"的背后,是现

实的尴尬。 经典造假案3 2001年,银广夏:最具备科技含量的做假,做完了还说不是我做的...... 在中国财经界素有口碑的《财经》杂志2001年第8期推出的长篇封面文章《银广夏陷阱》称,该文记者通过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夏)历时一年的追踪调查,终于揭开了一个由高深的“萃取技术”和陌生的“德国客户”组成的造假故事。 过去两年间,银广夏(深圳股票交易所代码0557)创造了令人瞠目的业绩和股价神话。根据银广夏1999年年报,银广夏的每股盈利当年达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价则先知先觉,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启动,一路狂升,至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较一年前启动时的价位上涨440%,2000年全年涨幅高居深沪两市第二;2000年年报披露的业绩再创‘奇迹’,在股本扩大一倍基础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经典造假案4 2002年,蓝田股份:中国历史上最精致的假货,假到一切都似乎变成了真的。 与银广夏、郑百文等造假上市公司相比,蓝田股份堪称最

常见十大财务造假方法,涉及会计科目深度分析!(含案例解析)

常见十大财务造假方法,涉及会计科目深度分析!(含案例解析) 遗憾的是,中国媒体对上市公司假账的报道大部分还停留在表面层次,很少从技术层面揭穿上市公司造假的具体手段。作为普通投资者,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识破某些不法企业的假账阴谋? 其实,只要具备简单的会计知识和投资经验,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许多假账手段都可以被识破,至少可以引起投资者的警惕。我们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既要有各年度的纵向对比,又要有同类公司的横向对比,只有在对比中我们才能发现疑问和漏洞。 现在网络很发达,上市公司历年的年度报表、季度报表很容易就能找到,麻烦的是如何确定“同类公司”。“同类公司”除了必须与我们分析的公司有相同的主营业务之外,资产规模、股本结构、历史背景也是越相似越好;对比越多,识破假账的概率就越大。 1

最大的假账来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每一家现代工业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方便快捷的途径。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进行赊账交易(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上市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关系企业是指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关系非常亲密的企业)。 顾名思义,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开始警觉:这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某年度卖出了1万台汽车,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求职风险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课程论文 浅谈应届毕业生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课程名称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创新教育考试方式课程论文 姓名 学号 专业 成绩 任课教师 学习时间:2013 年9 月至2013 年11 月

浅谈应届毕业生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前言: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骗局。从“校园人”转型为“职场人”,应届毕业生如何才能有效规避求职陷阱?下面对求职中常见的骗术进行了盘点,并列出对策,毕业生务必提高警惕。相对于人头攒动、水泄不通、令人窒息的传统招聘会,网上求职以免费浏览申请、大量职位信息、随时随地进入等方便性越来越受到求职者的青睐。 但其中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利用求职者急于求成的心态,把“黑手”伸向网络招聘。近日,一些人才市场披露了近期发生的一些利用网络求职诈骗钱财的案例。基本上都是先在网上公布一些薪酬诱人的“招聘信息”,然后逐步索要押金、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报名费、考试费等。 网络求职陷阱之所以出现,一方面,因为网络虚拟环境的特殊性造成了很多的监管行为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在取证上也存在着难点和证据效力问题。另一方面,一些非专业人才网站的管理人员缺乏正规的管理程序和专业的管理手段,对进场招聘单位资质、信息的真实性、个人招聘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 网络求职空间、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陷阱的存在无疑亟待社会、有关部门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有关部门应加快网络立法,建立合理的网络规则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把好审查监管关,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行为。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办各种讲座或发放相关小册子提醒广大求职者谨防求职陷阱。从而为广大求职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求职环境。而对于求职者来说,也应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在非专业网站中如发现既无审批文号、不留固定电话的招聘小广告,不要轻易去应聘,尤其对于要求交钱的公司要十分警惕,不要错把陷阱当馅饼,给自己带来麻烦。 常见的求职陷阱:

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战略并购将成主流模式-----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并购案例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之二。 从统计结果看,战略并购在高科技、金融、公用事业等市场普遍认为较为热门的行业出现的频率并不高。相反,战略并购却大部分集中在一些传统制造行业(如机械、医药、食品等)。在8个制造业子行业中发生的案例共有25项,占据了83.3%的比例。由此可以认为,战略并购对象的行业特征相当显著,有超过80%的案例集中于制造业。 如此鲜明的行业特征自然而然地让人联想到全球制造业基地向中国转移的大趋势。可以预见,正在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将为上市公司在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并购提供一个广阔的舞

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

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 导语:求职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有对求职陷阱的担忧,以下为大家了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希望大家认真阅读防患于未然,不要掉以轻心~ 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 陷阱一、广告噱头骗骗人 广告噱头骗骗人,收取费用“吓死人” 近来发现极少数培训机构或培训公司以发布招聘信息为名,通过在招聘信息中撰写诱人广告用语,实则为其所谓招聘的岗位所对应的培训课程进行宣传,甚至向求职者推销培训教材及相应的产品。临汾市人才市场提醒广大求职者,这类单位往往抓住求职者渴望高薪,并希望短期即能速成的心理,推出一些销售、创业类的培训课程,将从事这些工作所得报酬进行夸大描述,并配以一些诱惑性的话语,吸引求职者前去培训,以到达收取培训费和推销商品的目的。 案例: 某商贸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一条岗位名称为“网络销售员”的招聘信息,并在岗位描述中写道“网络销售的成本相当的低,开展的费用又相当的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费用。只要在家有一台电脑即可进行自己的创业之路,很多通过网络至富的人,起初都是白手起家,慢慢的自己就做起了大老板。网络销售不仅仅成本低,而且利润非常丰厚。只要您能坚持正确的发展道路走下去,必然成功!”通过分析网络销售的好处,吸引求职者对网络销售员的工作的兴趣,随后的话

语便显现出其真实目的——“如果您觉得对自己有信心,网络绝对是让您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最完善的培训,让 您在网络销售过程中更快人一步,解决您在网络销售中的不必要的麻烦。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 专家建议: 许多人会为案例中的这样一条极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所吸引, 对“网络销售”蠢蠢欲动,然而细细想来,便很容易识破这样一个骗局。 1、作为一家商贸公司,对外培训远远超出了其经营范围。如果是一个专业的培训机构,其培训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大可通过广告媒体发布培训信息,而不用借助招聘渠道用招聘作为幌子。 2、一眼就能看出招聘和培训都是这家公司诱以赚钱的美丽外壳,求职者涉足其中后,其培训收费可能相当“野豁豁”,而且“网络销售”本来就十分虚拟,这样的培训又无凭无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求职者或培训学员将无从求助。 3、“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甚至有向求职人员推销商品之嫌。 4、目前,还有部分不法的培训机构,为了拉揽培训生源,通常会和企业人事勾搭成“连裆模子”,由企业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对应聘的求职者以参加其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作为录用条件,当求职者支付培训费用并参加完培训后,企业再以种种理由拒绝录用。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案例分析精选课件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案例分析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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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文科类) 题目: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案例分析 英文题目:Research on Wan Fu Biotechnology financial fraud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6年10 月25 日 一、课题来源、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 研究目的:运用财务相关的会计专业知识主要对财务造假的现象进行分析,通过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进行解剖,分析其造假原因和造假的手段,从而对财务造假提出相关的防范措施,让中国的经济能够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理论意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违规现象频繁发生,且违规形式和万花不断推出出新,日益猖狂的上市财务造假已经超越了会计范畴,也说明我国会计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分析该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实践意义:财务造假这一现象完全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重误导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破坏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我国现在的财务造假手段不仅越来越隐蔽,而且都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一系列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陆续被证监会查处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就目前的各个财务造假案例看来,造假的手段层出不穷、违约金额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涉及时间之长,这种现象真的是愈演愈烈。本课题主要研究财务造假及防范措施,这一问题对于企业的发展是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这对于发现防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有着直接的实践意义。 二、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预计可能创新的方面 1、国外研究现状 Elliott和Jacobson (1986)对财务报告舞弊定义为:公司的管理层通过对财务报告的粉饰包装,以此欺骗投资决策者以获取融资,并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Schilit (1993)认为公司除了主观意识操纵粉饰财务报告,并对外披露欺骗和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选择性的漏报一些重要的财务信息同样是一种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综上所述,财务报告舞弊是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进行故意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的一种管理行为上的舞弊,并将虚假的财务报告的信息传递给报表使用者。 Beasley在1996年进行了实证经营研究,根据FAMA和Jensen 1983年得出的董事会是监管最高管理层最高级的内部控制机制这以结论,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7_5个舞弊样本公司和7_5个非舞弊样本公司进行分析,结果表面独立懂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关系显著,自Beasley的实证研究后,国内外学者均以公司内部治理为焦点进行研究,若要有效的防止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建立有效而强大的内部控制体系是重要的方法之一。Joseph C.Ugrin ( 2008)研

毕业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毕业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2019-01-01 1 在家就能赚钱的网络兼职 案例:同学因为闲来无事,想找兼职,在论坛上看到了这个信息:“诚聘打字人员,每天工资至少100元,每天2-3小时,适合在校学生, 。家里、网吧均可工作,工资每日结算。”于是她就联系客服QQ,发送简历。两天后自称是人事部的人来电,通知她已经被录用了,并问她的打字速度,确认她的地址。还问她是等做完任务付工资,还是先付一些定金给她。一般这种情况下,谁都想对方先给定金。不久,对方财务部打来电话说,300元钱已转到了公司给的个人卡上,需电话转账到她的个人银行卡上,随即给她一个400的客服转账电话。按电话提示,她输入了个人账户和密码。后来她发觉不对,去邮政网银查看,对方给她开通了电话转账,卡里的钱已被取走。 延伸:对于这样在家就能做的兼职,不同的网站有自己不同的行骗路数:要求输入手机号码从而骗取手机信息费;要求输入银行账号、密码从而盗用银行卡资金;要求交纳押金而骗取金钱、要求先交纳一定的钱作为邮寄手本的邮费等等。 2 “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 案例:南汇女工被困南非事件就是黑心中介惹的祸。受害者之一方小姐说,她前向中介交了3.7万元人民币的“劳务费”,可回来时,厂主只还给她1.17万兰特(约合1.5万元人民币),加上警民中心资助的1000兰特,总共也只有1.65万元人民币,损失了一大半。其他女工的情况也是一样。而在她打工的8个月里,只出去过两次,其他时间都在厂里打工。每天早上7点起来,一直做到晚上10点,几乎天天如此。方小姐说:“那里简直就是一个监狱。虽然警民中心一直督促厂主,可这个老板太黑心,总有借口不还我们钱。” 延伸:目前非法境外就业中介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以出境旅游和商务签证代替务工签证,出境就业者没有工作许可证,相当于“打黑工”;二是无照经营的境外就业中介;三是无视任何限制收取高额中介费;四是非法中介机构无视广告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规,乱发假广告,吹嘘境外就业能挣到高额报酬;五是非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什么单子都接, 《》()。 3 招聘三百余人只为形象炒作 案例:高女士在某媒体上看到一则大幅的招聘广告,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招聘职位和职位描述。她欣然前往应聘后,却意外得知,这个所谓的招聘广

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求职陷阱案例汇编 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大学生的就业焦虑也越来越高,求职心情非常迫切。许多毕业生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遍投简历,广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愿的招聘信息,就积极行动,绝不放过,但这也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有的不法之徒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巧设名目,设置的求职陷阱,给大学生再次求职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据公安部门统计,这种案件在近两年呈急剧上升趋势。面对这些问题,除了学校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外,大学生自身在求职过程中更要注意提高警惕,增强安全自我防意识。 一、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受骗案例 1、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案例:小王是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她想通过网络求职,于是将个人资料在互联网上公开,并将手机、寝室同时公布。一段时间后,小王接到一个自称是一家公司的,称为了核实其大学生身份和家庭情况,要求小王告知其家庭。小王觉得用人单位想核实她的真实情况也是正常的,于是将家庭告诉了对方。就在这段时间里,远在家中的王父接到了一自称是市某医院急救中心主任的,称胡女因交通事故在医院抢救,需汇款30000元到院方指定的账户,否则将影响抢救。胡父在与校方、女儿同室同学多方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救女心切,当日先后分三次共汇款25000元到指定账号。几个小时后,王父通过联系上女儿,才得知这一切竟是个骗局。 现在这种骗术十分流行,有的人无意间被骗子探听到家中的,就出现了类似的骗局。有的人在手机丢失后,没来得急挂失,骗子就利用手机里存储的,一一打过去。由于亲友众多,难免有上当受骗的,提醒大家都要对这种骗术提高警惕 2、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案例一:大学毕业后,小吴在一家职业中介交了10元注册费,成为会员又交了150元的信息费后,中介将为他联系5个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没想到,小吴5次面试均碰壁,对方要么称“已招到人”,要么称“不合适”。小吴发现,其他在该中介注册的大学生也遇到了和他一样的情况,他明白自己碰上了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例万福生科造假案例分析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例万福生科造假案例分析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件又一次震惊了中国的资本市场,给我们带来了对利益相关方责任的反思,本文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机构等方面剖析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以期引起广大投资者的关注. 【关键词】万福生科;利益相关方;责任 创业板上的万福生科上市公司在2013年03月0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该公告称其在2008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收入约7.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约1.8亿元,虚增净利 润约1.6亿元.一时间引发资本市场的强烈关注,并引发了广大投资 者对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探讨. 万福生科涉嫌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并进行欺诈上市发行股票,上市后仍然对其经营业绩进行操控,此次舞弊案件数额之大,令人瞠目结舌.本文试图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机构等方面剖析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以期引起广大投资者的关注. 一、上市公司的责任 万福生科自2011年上市以来一直受到创业板市场的追捧,作为优秀的农业股股票深受投资者的欢迎,公司的股价也曾一路飙升.但随 着证监会对该上市公司例行检查曝出问题后,公司先后两次发布公告,公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万福生科最主要的财务问题在于虚增收入和虚增资产,这也是大部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所采用的重要手法之一.

根据万福生科的更正公告,其自身不具备上市条件,通过采用虚增业绩的手段达到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并发行股票.通过虚增大客户的销售金额然后利用在建工程、预付账款等方式将资金输出,从而完成资金链的循环. 纵观整个舞弊案件,上市公司应负最主要的责任,对法律法规的漠视,置投资者利益于不顾,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诚信.其实万福生科所采用的舞弊手法不算太高深,但其能够一路过关斩将,逃过层层监管,实为资本市场的一大“笑柄”! 二、证券公司责任分析 在万福生科公司上市的过程中,平安证券公司会对其业务流程进行完整的梳理,以使公司能够更加规范.因此,平安证券应该对万福生科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流程非常熟悉,万福生科上市成功后,平安证券 还要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其进行跟踪报告,披露万福生科上市后的营运信息. 平安证券作为目前国内主流的券商之一,在2011年创造了国内a 股市场ipo承销家数、承销收入和承销金额三项第一的辉煌业绩.但该证券公司在项目审核问题上却相当粗放,胜景山河就是有力的例证.就在万福生科暴露出财务问题时,平安证券依然发布其在督导期的报告,称万福生科运行良好. 按照常理,平安证券是能够发现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事实的,前提是其尽职调查,当然也不排除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可能存在串通舞弊的情形.但有一点值得肯定,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项目中存在着重大过失,从业人员可能存在技能和能力上的缺失.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经常以其风险导向审计方法能够有效控制其审计风险而自豪,但在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件中,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却连续出 具标准审计意见和标准内部控制意见,我们的注册会计师在哪?我们的“经济警察”哪去了?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每一家现代工业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 方便快捷的途径.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进行赊 账交易(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上市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关系企业是指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关系非常亲密的企业). 顾名思义,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 负债表和损益表,决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开始警觉:这 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 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 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 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某年度卖出了1万台汽车, 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注明是赊账 销售),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到了第二年年底,这家汽车公司突 然又声称上一年度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资者必然损失 惨重.

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不但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机构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过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当年的“银广夏”和“郑百文”就曾经因为虚构应收账款被处以重罚.在“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同样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等等.让我们站在做假账的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是货款,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其他应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较容易,而且估价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容易露出马脚.有了银广夏和郑百文虚构销售记录被发现的前车之鉴,后来的造假者倾向于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应收款”则来无影去 无踪,除非派出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确实证据.对于服务 业企业来讲,由于销售的不是产品,当然不可能有“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假账,只能在“其他应收款”上做手脚.在中国股市,“其他应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账的却少之又少. 换一个角度思考,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 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 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中国股市的顽症,并被 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做假账,但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 14、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

常见的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常见的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所谓考察有猫腻,人人需小心 【前言】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的面试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由于应聘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依据往往不足,此类无偿占有求职者劳动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时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研究成果成果,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向面试单位展示固然重要,但要学会有所保留,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而造成损失。 案例: 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招聘流程正常,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场价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应届毕业生小张,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笔试内容: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一个教室里,八个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八段程序,其实恰巧能合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可想而知,八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

专家提醒: 现在正值应届生求职旺季,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选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却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着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和科研成果。求职者丢了无形资产--思路,却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乐得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午餐”. 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的情况最近屡见报端。专家指出,“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极为恶劣。 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主要方式有: 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中国上市公司九大收入陷阱案例分析

作者按:两年前,黄世忠教授写下了一篇经典之作:《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及其防范对策》,发表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第1-3期,黄老师以案例剖析方式揭示出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包括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张冠李戴,歪曲分部收入、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此文基本涵盖了收入操纵所有伎俩,可惜文中案例均为美国上市公司,下面以中国上市公司案例分析黄教授概括出来的九大收入操纵陷阱,供诸位评判。 陷阱一: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 【案例一】科龙电器 (000921)今日发布未审计的半年报称:关于2004 年本公司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销售事项的跟踪前任审计师在其2004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中提出本公司对两家国内客户销售人民币5.76 亿元的货物,但未能从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确认,而且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回。本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当局对此事作了积极的跟踪,该事项的跟踪处理情况如下:经查证,前任审计意见中所提及的人民币5.76 亿元的销售,是依据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2.03 亿元,加上本公司2004 年底向两家客户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记收入人民币4.27 亿元,再减去本公司2004 年对两家客户确认的退货人民币0.54 亿元后计算得来的。而实际上本公司2004 年向两家客户实际开销售发票金额人民币2.03 亿元中有人民币1.21 亿元属于本公司对2003 年度的已出库未开票货物补开发票,该笔销售本公司在2003 年已经确认了销售收入,所以当中只有人民币0.82 亿元包含在本公司2004 年度的收入中,本公司2004 年度实际上向该两家客户销售了人民币4.27 亿元加上人民币0.82 亿元总共人民币5.09 亿元的货物,其中已经收到货款的销售为人民币0.78 亿元,另外人民币4.31 亿元的货物由于该两家客户到期未能付款,在本公司要求下已将货物陆续退回本公司,该批退回的货物大部分已经在2005 年上半年销售给其他客户。对于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退货,由于占2004 年度对该客户的销售比例不正常,并且前任审计师对该笔销售的真实性作出怀疑,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笔人民币4.31 亿元的销售在2004 年确认收入不适当,所以本公司按追溯调整法进行了处理,此项追溯调整调减了本公司200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2 亿元。 这个解释表明,科龙电器2004年度确实虚增巨额的收入和利润,而实际上,从该解释我们也可以发现,计入2003年度1.2亿元收入确认也是有疑问的,怀疑计入2004年度更恰当;事实上,2003年度确认收入有多少属于2004年度可能还有进一步核查,这只是一份管理层没有变动情况下未审计的半年报,相信还有更多的财务舞弊手法还未为人所知。实际上,结合04年报对提取退货准备的解释,可以判断科龙03年度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至少有1.2亿元收入怀疑是虚构的或有提前确认之嫌: 此前有网友在新浪留言称:2002年12月份,科龙针对当月销售出台了一个销售政策,要点如下:1,空调淡季当旺季;2,经销商12月份打款享受9月份的贴息政策。3,经销商用科龙账上金额提货,享受提货奖励和年度奖励。4,经销商可以不把货提走,科龙的各分公司仓库调整出部分位置放经销商的货。5,如03年价格调整,享受补差政策。6,如经销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报告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造假是需要成本的,要多交税,要封口费,配合造假的公司要给好处费。大家为何还拼命造假?事实上,财务造假都是目的性很强的造假,上市公司绝不会一味的把利润做高而造假。IPO要包装,上市前三年利润要递增,否则保荐机构无法交待,后续融资会受到影响。增发有指标,股权激励有指标,不能连续三年亏损等等。 审核者之所以没有发现企业粉饰业绩及财务造假,其根原归纳为二:一是无知(即缺乏知识),二是无能(即有知识而不为),无知之错可以补救原谅,无能之错绝不姑息。这其中的要害是态度问题,审核者要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干这项工作的要求标准是什么,唯有端正态度,才能谈得上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现列举如下: 1.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不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获得上市“圈钱”资格; 2.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获得了上市资格的公司能够以更高的发行价格来发行新股; 3.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上市公司顺利地取得再融资的资格并以更高的价格进行再“圈钱”; 4.通过财务造假,可以推高上市公司股价,可以让大小非顺利高价套现,远走高飞。 因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力非常大,那是犹如“力比多”失调般的冲动。另外,目前的现实环境对造假者处罚都非常轻,其造假成本之低已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比如,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的上市者,法律只是对其予以罚款了事,而且罚款金额不超过募资金额的5%,这可比银行的贷款利率还低得多。 比如,对于帮助财务造假的事务所和CPA,几乎没什么处罚,事情败露后,很多时候是这些造假所主动被合并到更大一点的事务所去了,人还是那些人。

比如,对于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证券法》规定可以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但这样的法律规定从未得到贯彻执行。 正因为处罚如此之轻,中国股市造假盛行也就不足为怪了。只有不包庇造假者,进而对造假者实施严刑峻法,中国的股市才有希望,才不会彻底沦落为让老百姓痛恨的“圈钱市”。 以下是常见的造假方式和审查重点: 1、虚增中介费用。 很多公司要补很多税,这还好说,在账面会体现,更多的公关费是在账面没法体现的,这个钱一般是老板自已掏。等上市后,公司是大家的了,这笔钱老板还得要回来,怎么办。一是保荐机构把发票开大,把多出来的部分返回给老板,反正募集资金是要把中介费用去掉的。二是上市后想办法把这笔钱要回来。 2、虚增收入。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法,有的是将收入提前确认,有的是将收入推后确认,有的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收入,很多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不注明客户的名字,这样的公司问题最大,所以去年证监会专门就这个问题出了一个文件。典型公司如紫鑫药业(002118,股吧),绿大地等。在A股诸多财务陷阱之中,虚增利润是最常见的手法。通过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精心打造了一个骗局。比如绿大地的具体操作手法为:一、将公司的名称加入生物科技的字样,以迎合市场和投资人的喜好;二、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的公司,利用其掌控的银行账户,操纵资金运作;三、伪造合同、发票和工商登记资料,虚构交

17个面试陷阱问题

17个面试陷阱问题 招聘面试的问题也处处存在陷阱,那么下面为大家介绍17个面试陷阱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 可以请你介绍下自己吗? 陷阱:介绍自己时往往很容易跑题,说到自己的个人生活,而这却是面试中万万不能出现的情况。 化解锦囊:直击重点,围绕着自己将如何为公司带来价值来阐述。可以将自己的成就分成两三个小点逐一说明。记住,你说过的所有内容都是给面试官留下不同印象的基石哦。 2. 请用一个词来形容自己。 陷阱:这个问题十分狡猾,因为往往应聘者并不知道面试官希望找个什么性格的人。再加上人的性格往往很复杂,因此用一个词来形容也相对困难。 化解锦囊:小心回答。首先你要了解你应聘职位的特性,例如会计师的应聘者应避免用“有创意的”来形容自己,而设计师

最好不要用“准时”来描述自己。挑选一个最符合职位,又适合 自己的词来形容吧。 3.相对于你申请的其他公司,我们公司的这个职位对你来说 有什么不同? 陷阱:这个问题翻译过来就是:“你还申请了其他公司吗?” 如果你回答“我只申请了贵公司”,聪明的面试官哪里会相信呢? 他们反而会认为你并不诚实。但如果你又大肆夸奖其他公司,面 试官又会傲娇地不高兴。 化解锦囊:你可以这么说:“我也正在与其他几家公司接触,但是我还没有想好哪一家最适合我的未来发展。”这样的回答既 正面又不伤面子。 4.请说出三条你的缺点和优点。 陷阱:面试官很喜欢用这个问题来找到拒绝你的理由。任何 一条回答不会都可能导致直接失败。你提出的优点可能并不适合 这个工作,缺点如果最终无法自圆其说也是很危险。 化解锦囊:面试官喜欢听到适合这个职位的优点,而你的缺 点却不能影响你在这个职位上的表现能力。这个问题一定要提早 准备,现场想可来不及哦。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中国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业绩股票的概念及我国上市公司的实践 业绩股票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被取消。 我国上市公司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其中业绩股票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模式。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在目前已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的86家上市公司中,有24家企业采用了业绩股票的激励模式,其行业和地域分布见表1和表2。可见采用业绩股票激励模式的上市公司中,高科技企业和非高科技企业数量相差不多,但在地域上多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 业绩股票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最先得到推广,其主要原因在于:(1)对于激励对象而言,在业绩股票激励模式下,其工作绩效与所获激励之间的联系是直接而紧密的,且业绩股票的获得仅决定于其工作绩效,几乎不涉及到股市风险等激励对象不可控制的因素。另外,在这种模式下,激励对象最终所获得的收益与股价有一定的关系,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放大作用,激励力度较大,但与此相对应的是风险也较大;(2)对于股东而言,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业绩目标约束,权、责、利的对称性较好,能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双赢的格局,故激励方案较易为股东大会所接受和通过;(3)对于公司而言,业绩股票激励模式所受的政策限制较少,一般只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强,实施成本较低。另外,在已实施业绩股票的上市公司中有将近一半为高科技企业,它们采用业绩股票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股票期权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应用受到较多的政策和法律限制,存在较多的障碍。 案例分析 业绩股票虽然是不同类型企业都可使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但它受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双重影响,每个企业的行业背景、发展阶段、股权结构、人员结构、发展战略与公司文化等都会对股权激励方案的要素设计产生影响,因此需要企业仔细分析自身情况,合理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否则,再完美的方案也会因为不符合企业自身情况而失效,甚至出现负面影响。从我国已经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来看,各公司的激励方案各有特点,但要真正做到符合企业自身情况似乎又不那么容易。以下我们对福地科技、天大天财和泰达股份的业绩股票激励方案作一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1.福地科技(000828) 福地科技是我国首家披露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在2000年3月的董事会公告中,福地科技披露了股权激励方案及奖励基金的分配方法:1999年度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以年度计一次性奖励,按经会计师审计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公益金后按1.5%的比例提取,其中所提取金额的70%奖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0%奖励监事。其中奖金的80%用于购买福地科技股票,20%为现金发放。福地科技同时还披露了获得奖励的16位高管人员名单及其所获奖励数额。 分析福地科技的激励方案,可以看出其优缺点:(1)激励模式选择较为恰当。福地科技是彩色显像管的重要生产基地,由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业内企业的业绩多数趋向平稳或略有下降,因此采用业绩股票模式较为适合。(2)激励范围过窄。福地科技业绩股票的激励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未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大学生求职陷阱经典案例分析

大学生求职陷阱经典案例分析 【前言】近来发现极少数培训机构或培训公司以发布招聘信息为名,通过在招聘信息中撰写诱人广告用语,实则为其所谓招聘的岗位所对应的培训课程进行宣传,甚至向求职者推销培训教材及相应的产品。临汾市人才市场提醒广大求职者,这类单位往往抓住求职者渴望高薪,并希望短期即能速成的心理,推出一些销售、创业类的培训课程,将从事这些工作所得报酬进行夸大描述,并配以一些诱惑性的话语,吸引求职者前去培训,以到达收取培训费和推销商品的目的。 案例: 建议: 许多人会为案例中的这样一条极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对“网络销售”蠢蠢欲动,然而细细想来,便很容易识破这样一个骗局。 1 、作为一家商贸公司,对外培训远远超出了其经营范围。如果是一个专业的培训机构,其培训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大可通过广告媒体发布培训信息,而不用借助招聘渠道用招聘作为幌子。

2 、一眼就能看出招聘和培训都是这家公司诱以赚钱的美丽外壳,求职者涉足其中后,其培训收费可能相当“野豁豁”,而且“网络销售”本来就十分虚拟,这样的培训又无凭无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求职者或培训学员将无从求助。 3 、“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甚至有向求职人员推销商品之嫌。 4 、目前,还有部分不法的培训机构,为了拉揽培训生源,通常会和企业人事勾搭成“连裆模子”,由企业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对应聘的求职者以参加其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作为录用条件,当求职者支付培训费用并参加完培训后,企业再以种种理由拒绝录用。 从以上四点即可看出此类企业并不是以招聘为目的,同样也不会真心实意为求职者传授技能,只是通过招聘渠道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求职者前去参加所谓的培训,以达到收费和推销物品的目的。求职者在应聘的过程中,要注意辨别分析,切勿盲目相信,以免受骗上当。 所谓考察有猫腻,人人需小心

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战略并购将成主流模式-----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并购案例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xx 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 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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