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三单元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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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日期:2013年11月21日浏览:173

第三单元:检察权配置及运行机制

(15:35——17:20)

主持人:张新宝(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开始第三单元的讨论,首先请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法学博士韩平同志做报告,她报告的题目是横琴新区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构想。

1.横琴新区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构想

■报告人:韩平(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法学博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学友,十分感谢组委会提供这次机会,让我汇报我们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改革方面的一些工作设想,我汇报的题目是《横琴新区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构想》,汇报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本文选题意义与价值。

长期以来,我国检察管理体制行政化色彩浓厚,表现在检察官管

理、检察权运行模式、检务保障乃至思维方式等诸多方面。这种行政化的管理体制,不仅淡化了检察权的司法属性,影响了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运作效率,影响了检察官的履职状态,因此如何在检察机关管理中强化检察权的司法属性就是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

同时,考虑司法改革的成本问题,现实中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检察院,创新检察管理模式,充当检察体制改革“试验田”。201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横琴新区检察院,将其定位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检察院的职权。与其他检察院相比,横琴检察院在探索检察管理去行政化方面,具备更有利的政策、地域和法律条件。

第二方面,检察管理行政化的表现及弊端。

检察管理行政化是指检察院的管理脱离司法属性、采取行政机关管理模式的一种管理现象,包括外部管理行政化和内部管理行政化。

检察管理行政化具体表现为:一是检察官管理行政化。二是检察权运行模式行政化。三是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行政化。四是检察人员思维方式行政化。五是检务保障行政化。

检察管理行政化的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淡化检察权的司法属性。二是牵制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三是影响检察官履职状态。

四是导致机构臃肿和效率低下。总之,检察管理行政化带来的种种弊端,弱化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限制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检察管理体制去行政化和探索新的检察管理模式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第三方面,横琴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构想。

(一)横琴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目标是,建立符合检察机关司法属性、检察权依法独立高效运行、体现检察官职业特点的管理体制,以利于横琴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横琴新区开发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横琴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原则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三是凸显横琴特色。

(三)具体构想: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构建有利于检察管理去行政化的组织载体。

横琴检察院在机构设置上不能重走行政化的老路,而是要体现检察权的司法属性,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目前,我国县区级检察院内设机构一般为16到18个,考虑履行检察职能专业化、规范化、内部保障和监督制约的要求,横琴检察院可以借鉴香港、澳门廉政公署肃贪、预防和教育“三位一体”模式以及澳门检察院设置检察长办公室

的做法,精简三分之二的内设机构,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设置职能:一是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二是侦查监督与打击刑事犯罪;三是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四是办公综合工作;五是政治和检务保障。

2、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突出检察官职业司法属性,淡化检察官管理行政色彩。

横琴检察院应当以落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为契机,参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将工作人员分为检察院司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专业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进行管理的做法,建立职责分明,层次清晰的分类管理模式,将检察人员分成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按照《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管理。第二类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其中,司法警察按照《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管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可尝试采用雇员制,检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管理。第三类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检察院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管理。

3、实行主办检察官制度,改变传统行政化色彩浓厚的“三级审

批”办案工作模式。

在办案工作机制去行政化方面,横琴检察院可吸纳以往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的合理做法,借鉴香港律政司检控专员制度和澳门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实行主办检察官制度。

主办检察官制度是指主办检察官在检察长及检委会领导下,对授权范围内的案件独立行使决定权,并承担相应办案责任的制度。其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办检察官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直接受横琴新区检察长的领导,职级、待遇与市检察院科长相同,依照检察官法另行规定。(2)主办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案件具有独立的决定权,并对其决定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3)主办检察官可根据检察长的授权从事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等法律监督工作。(4)建立主办检察官办案组制度,办案组是横琴检察院办案组织形式,受主办检察官指挥,由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辅助人员组成。(5)建立主办检察官培训制度,确保主办检察官政治素养、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评论人:王敏远(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

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来珠海参加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给我分配的任务是为横琴新区检察院的管理体制问题研究做点评。坦率地说,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我个人是一个弱项,研究比较缺乏,不仅以前投入的研究时间有限,而且,已有的研究跟我现在所要承担的点评责任来说,应该是难以承受之重。

因此,我只能谈点感想。听了横琴新区检察院的管理体制去行政化问题研究报告之后,感想可以归结为简单一句话,就是珠海检察院所关于“横琴新区检察管理去行政化的问题研究”,我认为是就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做了有价值的研究,并且引出了一些新的、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这包含三层意思。

首先我想谈第一点:检察管理去行政化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去行政化,我们知道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行政化对我们国家的许多行业来说都具有破坏性的或者是不利的影响,例如,教育的行政化,对我们的教育,尤其是高校的教育,导致了许多问题,广受批判。司法机关的行政化,也是普遍受到人们的置疑、批评地问题。我国的司法机关虽然包括我们检察机关,但人们更多的把行政化之类的问题研究集中在法院,以前我的关注点更多的也是放在法院。然而,我们国家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机关,都是司法机关,就这个问题而言,行政化对我们检察机关来说,是不是也是个重要问题,存在着对检察业务、检察权行使的不利影响,并且因为检察权在我国司法权当中所占据的重要位置,对这种不利影响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很有意义的。这个问题如果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我们国家的司法,对于检察权的进一步发展和有效运行,将会产生积极意义。

第二,我们看到这个课题的研究,对于检察机关管理的行政化问题的分析,也是比较系统的,我认为现在的研究是个有价值的研究。在我看来,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目标很明确,他们研究的“去行政化”的目标是什么呢?检察管理方面的去行政化,他们的目标是建立符合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检察权依法独立高效运行,体现检察官职业特点的管制体制。对这个目标还可以有一个更进一步的延伸,那就是有利于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公平正

义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这个目标很明确,并应该充分肯定。另一个方面是方法可行。研究报告说确定的方法是借鉴澳门检察机关的设置。从澳门检察机关的运行大家普遍给予肯定的现状来看,为横琴检察院所设定的具有改革意义的内部设置结构和管理的方案,尤其是其中的分类管理的方法,具有可行性,其效果可以期待。

第三,由此引发我们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我认为,我们现在谈的研究,我刚才听到关于横琴检察院的具有革新意义的方案,现在只是一个构思,横琴检察院还未挂牌,以后要挂牌,将要付诸实施,我们期待它的成功。然而,关于检察管理方面的去行政化问题的研究,这篇论文,不应当是终结,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如果要进一步探索,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在我看来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思考:

(1)空间的延展性问题。横琴的探索,其经验的推广问题。我看到材料中所说的“横琴岛将是比特区还要特”的一个设置,如果比特区还要特,它所做的这种探索也就是比特区还要特的探索,那么,在广东或者更大的范围内,它的经验的空间延展性到底如何?这是个问题。我们建设一个特区所要考虑的是,不仅仅是为了这个特区的发展而建设,应该把它放到更大的背景当中,也就是说可以为以后其他地区更广泛地推广特区的经验,为全国的进一步全面的发展,能够提供一个样板。如果说横琴是比特区还特的地方,其检察管理方面的去行

政化,在全国的推广性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有可能实现,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2)时间的延续性问题。横琴将要进行的这种改革,一开始可能会取得如同我们预期它会取得的比较好的效果,但是,这样的改革效果继续下去的可能性如何?为什么会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呢?这个问题实际上和另一个问题在一起。前些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力推主诉检察官、主办检察官等制度,在一些地方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主诉检察官、主办检察官等探索,热度逐渐降低,甚至慢慢消失。这些探索后来不了了之的原因很复杂。但是,这促使我们思考横琴的检察管理方面的去行政化探索,其延续性将会如何?在我看来,如果一项改革,只是当下、暂时产生了短暂的效果,不能说它不成功,但是,却不是我们预期的那种成功,我们预期的是长期的效果。

(3)改革的边界何在?我们检察机关所进行的去行政化的改革努力,它的界线在哪里?我谈这个问题的时候,主要考虑到跟法院的比较。我们知道,法院的去行政化有它特定的背景,有司法审判的背景,检察机关履行的职责和特点与法院并不相同,尽管这两个机关都叫司法机关,实际上,在许多方面是不相同的。比如,我们检察长负责跟法院院长的责任,就是两个概念;而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关系,跟我们期待中的上级法院跟下级法院的指导关系,可能也是有

重大差别的。在这种差别的前提下,检察机关的管理去行政化,它的界线到底如何,我觉得是需要研究的。换句话说,它不可能也不应当与法院的去行政化走相同的路或者同一个模式,检察机关需要探索适合自己的去行政化管理模式,尽管有许多方面可能跟法院有共同的特点,但是更多的会有自己一些特点。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还有很多。从我个人来说,我更多是今后向检察机关,尤其是横琴检察院的成功经验更多地学习。我的简单评论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关系论证——以检察

机关内部领导体制为视角

■报告人:叶成国(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员、主诉检察官)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以及各位奋斗在法律工作一线的同仁们,大家好。感谢组委会的安排,让我有机会就我国检察机关内部领导体制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与思考。今天我汇报的论文题目是《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论证》,汇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方面是关于论文选题问题

根据我国检察院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我国检察机关内部实行双重式领导体制,即以个人领导为主体的检察长负责制和以集体领导为主体的民主集中制两种领导体制。

当前,在我国实行这种双重式的领导体制是有法理依据和现实需

求的,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理论上有冲突。检察权的法律监督特征和单向性权力运行规律决定了检察工作需要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其实质上就是“一长制”,通过检察长权力的相对集中,确保检察权独立、高效行使,而民主集中制则属于合议性质,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反对专制与集权,这势必与检察长负责制下的个人领导、个人决策产生冲突。二是实践中有矛盾。由于目前两种领导体制存在界限不明,责任不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出现权力冲突或推诿责任、无人决策等情形。

上述问题的存在,其结果容易造成检察权运行紊乱,尤其是极易出现欧陆检察一体制中检察首长擅权问题,甚至出现党政权力借这种检察长负责制通道干预检察权独立行使。一方面,作为“一把手”的检察长,无视民主集中制,随意干涉或改变下级意见,使“民主”流于形式,“集中”变成专权;另一方面,无论是党组还是检察委员会,民主集中制由于缺少程序规范和制度保障,极易沦为检察长个人专权的工具,导致集体领导决策形式化和虚无化。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两种领导体制进行合理规制,以理顺两者关系,明确权力边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职权配置,从而促进检察权有效健康的行使。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论文结构与内容。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检察长负责制概念、基本内容及意义

检察长负责制是指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所有工作,对一切的

检察活动具有最终决策权。实行检察长负责制,有利于树立法律监督的权威和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第二部分是民主集中制概念、基本内容及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表现

民主集中制作为我国党与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检察机关当然要予以遵守。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规范与限制检察长权力行使,防止其独断专行。现有的党组制度、检察委员会制度等均是民主集中制在检察机关的具体表现,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表现之一。

第三部分是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辨析

两者作为两种不同的领导体制,既有个性差异,又有共性特征。概括而言,个性差异主要表现在价值取向、适用层次和范围、领导方式和原则以及领导者和领导责任等四个方面。

而从共性特征来看,则主要表现在适用目的、运行过程和决策执行等方面。

第四部分是关于正确处理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关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主要需要解决四个问题。

一是对两种领导体制设定不同的范围

二是对两种领导体制建立衔接转换机制

三是对检察长负责制设定必要的规制

四是对民主集中制设定必要的程序

时间关系,在此就不再展开。

第三个方面是关于论文的创新点

论文的第一个创新点在于率先以检察机关内部领导体制为视角对如何正确处理好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尤其是如何通过民主集中制对检察长负责制进行制约和制衡,这既是论文选题的初衷,也是论文的中心内容。对此,我们主张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限定检察长负责制的适用范围。明确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各自适用范围,圈定检察长权力边界,防止其无限扩张。我们认为,民主集中制作为我国根本的领导制度,其坚持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以及集体贯彻执行的议行合一原则,所要解决的是检察机关重大案件和重大工作的管理决策,其中党组研究决策有关政治思想、工作部署和队伍建设等各项重大检察工作,检察委员会则侧重于研究决策重大案件和其他与检察业务有关的各项重大事项。而检察长负责制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的具体领导制度,其主要解决的是检察机关日常工作层面,检察长的主要职责是在执行集体决策过程中就某些具

体问题作出决定,并且有权就集体领导事项之外的具体案件和一般工作作出决策。

二是明确检察长负责制的运行原则。检察长负责制作为检察长行使权力的一种领导方式,理应要遵照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和检察权的特点,具体包括:一要遵循法定主义原则。二要尊重客观公正义务原则。赋予承办检察官相对独立性,检察长不得要求其执行超越法定职责范围的指令。三要遵守一定的权力运行规则。包括程序公开和书面要式等。四要接受监督制约。

三是规范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使之法定化、制度化和具有强制性,增强监督制约刚性,防止个别检察长打着民主集中制的旗号滥用职权,防止民主集中制成为检察长个人专权的“作恶工具”或推卸责任、规避矛盾的“护身符”。主要包括:一要规范议前事项告知程序。明确在集体会议召开之前,应当将时间、议题等事项提前告知参会人员,避免参会人员在没有充分准备和考虑的情况下,草率发表意见和决策。二要确定会议发言顺序。尤其是检察长必须最后发言,检察长在其他成员发表意见前,不得对该问题的认识及处理进行表态,引导和提示应以必要限度为限。该规定是为了防止检察长首先发言可能产生的导引作用,从而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决议。三要建立书面表决机制。各会议成员在决策时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和表决意见,并阐明相关理由和法律依据。四要落实执行监督工作。检察实践中,检察

长擅自改变集体领导决策的决定或者故意拖延、拒不执行的情况仍有存在。因此,有必要确定专门机构来监督集体领导决策的实施,保证集体决策议而有果,决而有行。

论文的第二个创新点就是引入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衔接转换机制。即便从理论上对两者的适用范围作出界定,但检察实践中,两种权力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亦在所难免,因此,有必要建立两种领导体制之间的相互衔接转换机制,防止因两种权力冲突而使检察权运行陷入困境,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集体决策筛选机制(简称筛选机制)。为防止检察长为推卸个人责任将议案提交集体讨论决策,或者事无巨细提交集体讨论决策而影响集体领导机构的办事效率,应当允许集体领导机构在受理检察长提交的议案后,将不属于集体决策范围的议案退回给检察长自行决定。在某个角度上讲,这也是民主集中制对检察长负责制的一种制约。

二是检察长提请决定机制(简称提请机制)。当检察长与集体领导决策意见不一致时,检察长有权提请上级检察院、同级人大常委会或党委决定。该规定既是对检察长遵守集体领导决策的一种限制,同时也保证了检察长负责制的权威,赋予检察长与其他集体领导成员不完全平等的权力地位,符合当前我国检察权的运行规律和特点。

以上是我的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评论人:刘荣军(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感谢在座的各位!很高兴能有机会与大家交流。我是临时被邀请参加的,由于时间关系,点评工作准备得很不充分,再加上检察行政关系并非我的专业,因此本来我是没有资格来担此任务的。但是给我的任务是让我阅读叶成国检察官的文章以及谈一下读后感,从这一角度说,或许我作为读者是有资格的。

作者对检察机关的民主集中制与检察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做了相应的归纳。但是,我觉得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加以概括。首先,从组织结构来看,民主集中制可以说是一个股东会,而检察长负责制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分享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分享 相信每一个考研的同学都向往过名校,尤其是双非出身的同学,但对于名校,有些同学选择坚持,有些则选择了放弃。学长也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在自己努力搏一把之前,千万不要先否定了自己。 一、关于择校和考试流程 首先我建议在复习之前定下目标院校,如果确定不下来,可以大致定下几个,这样有方向的去努力,更有动力。 在九月至十月的时候登陆研招网预报名,十一月至十二月的时候现场报名、照相(关注研招网、各大公众号微博等等),十二月下旬左右(大致十二月的23、24号或者24、25号两天)初试,复试根据每个学校时间安排不一样,自主划线的学校复试时间早,非自主划线的学校复试时间稍微晚一点,这个就需要时刻关注目标院校的官网。 二、时间安排和学习方法 我发现经常有同学会问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好,我认为综合你自己的能力和精力来安排,针对基础比较弱或者时间较充裕的同学建议早一点开始学习,我是在大四上半年之后的寒假开始学习的,也就是说从1月至12月,同时建议同学战线不要拉太长,冲刺的时候会非常累的,这里结合我的时间安排大致将时间分为前期(1月-6月末)、中期(7月-9月末)、后期(10月-12月)。 (一)前期:打基础部分 在六月份之前,主要工作就是看分析,做配套练习,看分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懂,多看几遍,在看的时候可以配着视频来学,其实考试分析上的知识点是比较基础的,有了本科的知识基础应该不会太难理解,在每天看完书之后,坚持做配套练习,并且把做的题一定要搞懂。 配套练习这本书做完之后,接着做研途宝的《中国人民大学理论法学2010-2016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通过做真题先对真题形式有一个了解,然后也能知道自己对这个部分掌握的究竟好不好,针对客观题就算错太多千万不要怕不要气馁,这是一个过程,很少有人刚开始学习就掌握的十分扎实的,我们需要的就是脚踏实地的积累下去,最重要的还是要把错的题搞懂,这才是最最珍贵和应当从做真题过程中应当学会的。 针对主观题部分,可以先不做,因为除了案例分析以外的主观题都是需要背诵才能答上的,所以在前期做真题的时候主要做客观题部分即可。 (二)中期:巩固部分 进入这个阶段的时候,相信大家都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了,从刚开始复习一直到七月末,分析应当已经看过三遍甚至更多了,真题也已经做过了,这个时候,建议大家可以着手背分析了。 其次学会总结,由于要背的内容实在太多,各个法之间的内容还会有相似的地方,比如民法、刑法、法理学、宪法都会涉及到原则这一个知识点,而且还经常考大题,我在背的时候就将每个法中的原则整理到了一起,一方面不会混淆,另一方面容易记忆。 最后反复记忆,背诵就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我建议这个反复的频率一定要高,比如背完刑法的第一章该背第二章的时候,每天抽一个小时回去复习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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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被列入国家“卓越法律人才计划”。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法律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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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博会”的宣传推介工作重点 四、六博会”宣传推介的实施构想及时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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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法的历 史类型2、 立法技术 3、法规清 理4、法 律事实 简述法律调整 的过程。 1、简述柏拉图后 期的法律思想。 (16分) 2、试比较洛克和 孟德斯鸠的分权 学说的异同及其 影响。(18分) 3、简述哈耶克的 法治思想。(16 分) 1、论法与利益的 一般关系。 2、论当代中国社 会主义法的专门 法律原则。 3、论科学技术对 立法的影响。 4、论法的实施的 基本形式。 2006年1、法的价 值2、法 律原则 3、法的适 用4、学 理解释 简述法与国家 权力的相互关 系。 1、简述阿奎那关 于法的分类理 论。(10分) 2、简述孟德斯鸠 “法的精神”的 主要内容。(10 分) 3、简述富勒的 “法律的内在道 德理论”。(15 分) 4、纯粹法学的含 1、论当代中国社 会主义法的一般 社会原则。(25 分) 2、试述法律意识 的分类。(25分) 3、试述规范性法 律文件系统化的 方法。(25分) 4、论法的体系与 法律渊源体系的 区别。(25分)

花卉博览会闭幕式讲话.doc

花卉博览会闭幕式讲话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厦门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今天圆满闭幕。我谨代表世博会组委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 世博会有国内外56个城市参展,接待游客250多万人次。4000多名国内外政要和来宾参观并指导了世博会。厦门园博园展览面积大,展示植物丰富,园内布局新颖,参展国家和城市范围广。在园林建设艺术、植物种类、花卉品种、参展国家、地区和城市的数量等方面,都比上一届世博会有所提高。在世博园的布局规划方面,首次将不同的流派和风格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来营造园林,突出了不同流派的艺术特色。同时,增加了一个国际年轻的园林建筑师花园,有利于促进园林艺术的创新和发展,使园林更具观赏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与台湾的交流与沟通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现了海峡两岸四地共同继承和发展中国园林艺术的愿望在资源节约方面,坚持节约用地原则,不占用大量耕地,扩大土地复垦。通过公园的建设,厦门城市公园的绿化建设步伐大大加快,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实现了节约型城市园林花卉博览会的预定目标。 世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全国政协副主席罗亲自出席了世园会开幕式,考察了世园会现场,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姜伟新部长和黄小青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台办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世博会开幕式上,近百名市长齐聚绿岛,

参加园林绿化与节约型社会高层论坛,开创了中国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新局面。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世博会的举办。厦门市委、市政府积极筹备、密切配合、精心安排,确保了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与此同时,世博会也得到了外国有关组织、城市和园林花卉单位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中国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和港澳台同胞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它为世博会带来了许多精美的园林和花卉产品,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我谨代表组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所有与会城市,向福建省委、省政府、厦门市委、市政府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厦门市园林局以及组委会全体筹备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此,我要向参与的组织、城市和园林花卉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我谨向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的与会城市和单位,向为此付出辛勤劳动的国家城市园林绿化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宝贵的自然资源,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努力建设宜居城市,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历史进步的必然选择。本届世博会充分体现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要继续办好世博会,打造这个经过艰苦努力打造的品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园林艺术在不断继承和创新的过程中发展。每一届世博会都在一个新的高度和起点举行。每一届世博会都比上一届更好。这本身反映了创新和进步的精神。我相信,下一届世博会将继续创新,实现传承与发

中国花卉博览会策划方案

中国花卉博览会策 划方案 1

中国花卉博览会策划方案 策划组人员: 赵海陈义林曹雪峰张杰左良骥胡迎春李定葵白鹰雷速周长春田枫阳成王荣曹靖林 目录 第一章: ”六博会”策划的总体分析 (5) 一、”六博会”基本情况 二、”六博会”、”五博会”、昆明”世博会”主要情况比较 三、举办”六博会”面临的有利条件 四、举办”六博会”面临的不利条件 五、举办”六博会”的综合效益分析 六、举办”六博会”的市场分析 第二章: ”六博会”策划的整体构想 (11) 一、”六博会”办会目标 二、”六博会”筹办工作重点 三、”六博会”执行的组织框架 四、”六博会”的资金筹措 五、”六博会”的人才开发计划 六、”六博会”筹办的战略实施阶段 第三章: ”六博会”活动方案 (18) 2

一、”六博会”主要活动 二、”五博会”、”世博会”的主要内容 三、”六博会”活动的目标 四、”六博会”活动选择的原则 五、”六博会”活动内容的初步效益分析 第四章: ”六博会”招展工作策划方案 (24) 一、”六博会”招展工作的主要内容 二、”六博会”招展目标 三、”六博会”招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四、”六博会”招展工作的重点及方式 五、”六博会”招展工作的初步设想 第五章: ”六博会”宣传推介方案 (30) 一、”世博会”和”五博会”的宣传推介情况 二、”六博会”的宣传推介工作目标 三、”六博会”的宣传推介工作重点 四、”六博会”宣传推介的实施构想及时机选择 第六章: ”六博会”市场开发方案 (37) 一、”世博会”和”五博会”的市场开发情况 二、”六博会”的市场开发工作目标 三、”六博会”市场开发的工作重点 四、”六博会”市场开发的实施构想及时机选择 3

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三单元实录

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三单元实录

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三单元实录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日期:2013年11月21日浏览:173 第三单元:检察权配置及运行机制 (15:35——17:20) 主持人:张新宝(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开始第三单元的讨论,首先请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法学博士韩平同志做报告,她报告的题目是横琴新区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构想。

1.横琴新区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构想 ■报告人:韩平(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法学博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学友,十分感谢组委会提供这次机会,让我汇报我们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改革方面的一些工作设想,我汇报的题目是《横琴新区检察院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构想》,汇报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本文选题意义与价值。 长期以来,我国检察管理体制行政化色彩浓厚,表现在检察官管

理、检察权运行模式、检务保障乃至思维方式等诸多方面。这种行政化的管理体制,不仅淡化了检察权的司法属性,影响了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运作效率,影响了检察官的履职状态,因此如何在检察机关管理中强化检察权的司法属性就是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 同时,考虑司法改革的成本问题,现实中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检察院,创新检察管理模式,充当检察体制改革“试验田”。201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横琴新区检察院,将其定位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检察院的职权。与其他检察院相比,横琴检察院在探索检察管理去行政化方面,具备更有利的政策、地域和法律条件。 第二方面,检察管理行政化的表现及弊端。 检察管理行政化是指检察院的管理脱离司法属性、采取行政机关管理模式的一种管理现象,包括外部管理行政化和内部管理行政化。 检察管理行政化具体表现为:一是检察官管理行政化。二是检察权运行模式行政化。三是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行政化。四是检察人员思维方式行政化。五是检务保障行政化。 检察管理行政化的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淡化检察权的司法属性。二是牵制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三是影响检察官履职状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招生人数分析

201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招生人数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统考各专业录取人数预测及竞争激烈程度分析最新参考统计数据

重要说明: ①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专业每年录取人数为15-20人,招生简章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要求考生具有理工农医专业背景,培养地点为北京本部。但是每年通过保研方式招不满,故每年有一些从法学硕士统考生中调剂的名额。由于知识产权法学(应用)内保计划录取人数没有公布,而知识产权法学(应用)计划录取总数为15人,学校对其招生计划是全部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进行录取。因此,表中统计数据将内保实际录取人数(36人)多于内保计划录取人数(30人)的6人放入了知识产权法(应用)内保实际录取人数一栏。 ②考虑到内保计划录取人数(30人)与实际录取人数(36人)相差不大,且已经将多余的6人放入了内保实际录取人数的知识产权法(应用)一栏。因此,表中内保实际录取人数是按照学院内保计划录取人数进行统计。 ③内保和外保最终录取的考生因为各种原因(取消保研资格、保研到

其他学校、出国、工作、身体原因等)最终会有部分不能正式入学,比如2012年公布的保研录取人数总计86人,但最终实际录取79人。因此,2013年保研录取人数虽然公布了89人,但是最终录取人数应当会少于89人。 ④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招生总规模基本稳定在165人左右,除去知识产权法(应用)每年招生的15-20人左右,非应用型从法学专业考生中录取的法学硕士人数为150人左右。表中2013年统考录取人数预测是根据每年的招生总数和各个专业的招生规模给出的相对准确的录取人数,具有很强的参考性。 ⑤法律硕士(法学)计划招生人数是60人,培养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苏州研究生院,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计划招生人数180人,培养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本部,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3年。 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又是中国法学类重点中的重点,在中国学位排名第一的,相对于其他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注重基本功,看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很多真题都是源自教材,一些教材上找不到的考点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凯程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

中国花卉博览会总体策划方案

中国花卉博览会总体策划方案 目录 第一章:“六博会”总体分析 (5) 一、“六博会”基本情况 二、“六博会”、“五博会”、XX“世博会”主要情况比较 三、举办“六博会”面临的有利条件 四、举办“六博会”面临的不利条件 五、举办“六博会”的综合效益分析 六、举办“六博会”的市场分析 第二章:“六博会”整体构想 (11) 一、“六博会”办会目标 二、“六博会”筹办工作重点 三、“六博会”执行的组织框架 四、“六博会”的资金筹措 五、“六博会”的人才开发计划 六、“六博会”筹办的战略实施阶段 第三章:“六博会”活动方案 (18)

一、“六博会”主要活动 二、“五博会”、“世博会”的主要内容 三、“六博会”活动的目标 四、“六博会”活动选择的原则 五、“六博会”活动内容的初步效益分析 第四章:“六博会”招展工作方案 (24) 一、“六博会”招展工作的主要内容 二、“六博会”招展目标 三、“六博会”招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四、“六博会”招展工作的重点及方式 五、“六博会”招展工作的初步设想 第五章:“六博会”宣传推介方案 (30) 一、“世博会”和“五博会”的宣传推介情况 二、“六博会”的宣传推介工作目标 三、“六博会”的宣传推介工作重点 四、“六博会”宣传推介的实施构想及时机选择 第六章:“六博会”市场开发方案 (37) 一、“世博会”和“五博会”的市场开发情况 二、“六博会”的市场开发工作目标 三、“六博会”市场开发的工作重点

四、“六博会”市场开发的实施构想及时机选择 第七章:“六博会”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 (40) 一、“六博会”场馆建设的基本原则及内容 二、“六博会”场馆会期效益及长久效益初步分析 三、“六博会”场馆建设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四、“六博会”场馆建设进度 五、花卉广场建设进度 六、室外景观展区建设进度 七、交易区建设进展 第八章:“六博会”城市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48) 一、XX“世博会”、XX“五博会”期间城市建设工作概况 二、“六博会”城市建设整治原则及目标 三、城市建设整治工程 四、城市建设整治效益初步分析 第九章:“六博会”旅游开发方案 (53) 一、“世博会”的旅游开发概况 二、“六博会”旅游开发总体构思 三、“六博会”旅游开发条件分析 四、“六博会”旅游开发工作重点 第十章:“六博会”接待工作方案 (60)

我国著名的民商法学者

我国著名的民商法学者 民法: 史尚宽(1898—1970) 史尚宽先生字旦生,安徽桐城人,生于1898年农历元旦,十五岁留学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而东京帝大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史尚宽先生的“民法全书”对民国的立法时间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对后世的法学的研究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梅仲协(1900-1971) 梅仲协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1933年后在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和中央政治学校担任民法讲席,曾任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系主任,抗战期间重庆东吴大学教授。著有:《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等。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王泽鉴,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出生于台湾省台北, 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 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专 攻民法。 佟柔(1921—1990) 佟柔,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 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 士生导师。被誉为“中国民法之父、中国民法先 生”。 谢怀栻(1919--20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民法 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2002年被 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谢怀栻(1919--20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2002年被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 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 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1988年-1990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 之一。名言:“只向真理低头。” 梁慧星(1944--) 四川省青神县人,现任中 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指导 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 志主编、山东大学原法学院院长、国务 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王利明(1960-- ) 湖北仙桃人。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 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 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副校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 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导师会歧视二本学生吗

育明教育 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 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 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9人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法律(非法学)北京 180人 法学 院 思想政 治理论 201英语一 或203日语 398法硕联考 专业基础(非 法学) 498法硕联考综合 (非法学) 法律(法学)苏州校 区60人 法学 院 思想政 治理论 201英语一 或203日语 397法硕联考 专业基础(法 学) 497法硕联考综合 (法学) 历年复试分数线2013年复试分数线 035101法律(非法学)50509090 350 法律(法学)50509090

2012年复试分数线 2011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 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330 035101法律(非法学) 50509090 350法律(法学) 50509090 330 035101法律(非法学) 55559090 350法律(法学) 50509090 330

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比赛

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比赛 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二胡比赛 一、参赛对象:参赛选手为15—40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二胡演奏者。 二、参赛曲目:选拔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一)复赛(无伴奏演奏,12分钟以内,超时将被叫停) 1.《二泉映月》(华彦钧曲)、《苦闷之讴》(刘天华曲),任选一首,版本不限。 2.《二胡随想曲NO.2---蒙风》(高韶青曲)《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民歌陈钢编曲)、《长城随想》第二乐章——烽火操(刘文金曲),任选一首。 (二)半决赛 1.传统、民间曲目一首。从下列作品中任选一首(无伴奏演奏)。 《流波曲》(孙文明曲) 《江河水》(东北民间乐曲、黄海怀移植) 《病中吟》(刘天华曲) 2.自选作品两首。(可用伴奏,每首伴奏人员不超过2人)。 A、从下列规定作品中自选两首(风格不同)的作品(不加分)。 《葡萄熟了》(周维曲)

《椰岛风情》(陈军曲) 《江南春色》(马熙林、朱昌耀曲) 《姑苏春晓》(邓建栋曲) 《豫乡行》(宋国生曲) 《河南小曲》(刘明源编曲) 《陕北抒怀》(陈耀星、杨春林曲) 《秦腔主题随想曲》(赵震霄、鲁日融编曲) 《迷糊调》(鲁日融编曲) 《草原新牧民》(刘长福曲) 《翻身歌》(张撷诚曲、王国潼编曲) 《金珠玛米赞》(王竹林曲) 《湘江乐》(时乐濛曲) 《皮影调》(赵砚臣编曲) 《山村小景》(陈耀星曲) B、从上列规定作品中自选一首,另自选一首风格性原创的作品(需首演,8分钟以内,该作品可加0.1分): 复赛、半决赛演奏必须按照细则所列曲目顺序进行。 (三)决赛(乐团协奏或伴奏) 从下列作品中任选三位不同作曲家的3首作品,现场抽签两首演奏: 《长城随想》第三、四乐章(刘文金曲) 《雪山魂塑》(刘文金曲)

中国花卉博览会策划方案

中国花卉博览会策划方案

第一章“六博会”总体分析 一、“六博会”基本情况 第六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是我国加入WTO后的第一次全国性花事盛会,也是第一次在西部举办的花博会。“六博会”由中国花卉协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由四川省花卉协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承办,将于2005年9月28日至10月7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举行,历时10天,其主题是:让鲜花扮靓生活;办会理念是:以花为媒、扩大对外开放,以花搭台、促进产业发展,以花冶情、美化人民生活;办会目标是:把“六博会”办成历届规模最大、创意最新、影响最广、效益最佳、服务最优,具有浓郁西部特色和国际水准的花博会;办会形式将采用“三结合”,即虚实结合,在举行实地实物展览的同时,推出“在线六博会”,把“六博会”办成首次拥有虚拟花博会的花事盛会;综合展与专题展相结合;展览与交易相结合。 “六博会”主要内容分为两大板块,第一板块为“六博会”综合展、第四届中国花卉交易会、“六博会”摄影精品展以及中国风情画展。第二板块为“六博会”配套活动,包括国际花卉业发展论坛、开幕式、闭幕式、相关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 “六博会”静态总投资预计为7.8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3亿元,办会直接投入5000万元。资金筹措采取“政府投入加市场运作”的方式多渠道解决。预计届时将吸引上千家国内外企业参展,上百万游客参观。 二、“六博会”、“五博会”、昆明“世博会”主要情况比较 “六博会”“五博会”昆明“世博会” 级别全国性专业花卉博览会A级全国性专业花卉博览会A级A1级专业世界园艺博览会 主办单位中国花协、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花协、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律师学院成立

国家律师学院成立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佚名日期:2012年12月21日浏览: 国家律师学院今天(12月2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成立。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国家律师学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认真履行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职能,切实加强学院自身建设,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国家律师学院成立。 吴爱英在讲话中指出,批准成立国家律师学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对全国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国家律师学院的成立,是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律师教育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成立国家律师学院,是司法部认真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从国家层面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吴爱英强调,国家律师学院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要切实履行好学院各项职能,把国家律师学院建设好、发展好。

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律师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中央关于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律师人才队伍。二要全面履行学院的职能。切实履行教育培训职能,深入开展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着力在思想理论培训上下功夫,在高端业务、新型人才、涉外法律事务等培训上下功夫,在律师职业道德体系养成培训上下功夫,发挥好国家律师学院在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履行理论研究职能,为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切实履行对外交流职能,推进中外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三要大力加强学院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学院各项工作,加强学院组织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管理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和对外交流的顺利进行。 成立大会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主持。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在会上致辞。 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司法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保定市、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国家律师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保定市部分司法行政干部和律师代表参加成立大会。 分享按钮【返回首页】【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七届青年论坛报告人简介海报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人大考研辅导班: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理学 一、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江苏某地关于无讼的报道。 材料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1.结合材料,从法理学角度分析诉讼和调解与纠纷解决、诉讼和调解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2.从法理学角度分析材料中做法 二、论述题 结合法律实践,试论述演绎推理(三段论)和类比推理与法治的关系 法制史 一、材料分析题 材料:汉宣帝诏:(出自《汉书?宣帝纪》,亲属相隐不为罪) 1.分析材料中汉宣帝时期对诉权行使的限制 2.分析材料中对诉权限制所维护的等级制度 3.分析材料中体现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论述近代中国民事立法的发展与演变 民法 一、材料分析题 聚能公司在网络电商平台售卖“帝豪”牌太阳能热水器,刁某某在3月27日看到该太阳能热水器标价1元/台,遂购买6台,付款6元。在订购成功后,

刁某某又在4月15日、4月27日分别下单7台、8台“帝豪”牌太阳能热水器,皆按1元/台的价格付款。至5月14日为止,聚能公司一次都未曾发货。刁某某以此到法院起诉,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要求聚能公司对21台“帝豪”牌太阳能热水器发货;二、要求电商平台连带承担责任 聚能公司称,他们将市场价值1万元/台的热水器在平台上定价1元/台,是为了令其亲属拍下虚假交易刷好评,没有售卖的意思,合同应不成立。 问题一:如果你是原告的代理律师,将基于什么法律依据提出什么主张 问题二:如果你是案件主审法官的研究助理,针对案件将基于什么法律依据提出什么建议 二、论述题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具体类型和法律效果,针对每一种类型举例说明。 刑法 一、案例分析题 案情:在一辆正在行使的列车上,张三看到一个瘦高的青年在抽烟,要青年给自己一根,青年不给,张三就用左手打了青年一个耳光,一边用右手从青年兜里抢走了一包烟和17元钱。青年马上呼救执勤的警务,警务赶到了解情况后让张三归还了抢到的物品。 当地的一审法院认为张三使用了暴力手段,认定为抢劫罪,并认为符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加重情形,给张三判了10年有期徒刑。 请你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分析。 二、论述题 近年来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层出不穷,有人大代表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你对此有何看法。 知识产权法 一、材料分析题 甲公司的电影《人在囧途》获得市场广泛好评,甲公司准备续拍《人在囧途》2;乙公司拍摄《人再囧途》并聘请《人在囧途》的主演来作为该电影的主演;乙公司的电影上映后,不少观众以为该电影是《人在囧途》的续集而前去观看,但发现其内容并无相同之处;甲公司因此放弃对《人在囧途》2的拍摄对于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资料】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

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 决赛11 《远行》 演奏:高阳作曲:李萌 曲目介绍: 乐曲中对峙的两个主题均来自广东音乐《饿马摇铃》,一个主题是按照传统方式变奏的;另一个主题则是用现代风格来演绎的,两个主题不断地碰撞、渐行渐远、最后又相融合,结尾是开放性的。音乐表现了远行者的孤独、向往与期待,对回归的眷恋及永不满足的追求l。 高阳在本场决赛中,取得9.829分的成绩,最终夺得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独奏比赛银奖。 《无境Ⅱ》 演奏:高阳作曲:杜咏 曲目介绍: 自然是无止境的,人的情感是无止境的。乐曲深刻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交融。作者运用变化多端的写作手法来描绘音乐的最高境界——无境。 高阳在本场决赛中,取得9.829分的成绩,最终夺得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独奏比赛银奖。 高阳 就读经历: 2004年以优异的成绩保送升入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2010年进入中央音乐学院。 师从情况: 先后师从李萌 获奖情况: 附中学习期间均每学期获得专业优秀奖; 第一届“胃吉安”杯民族器乐大赛一等奖; 第七届“首艺杯”推新人大赛器乐组金奖; 全国少儿庆“六一”汇演金奖; 文化部——第一届民族器乐独奏比赛古筝少年组铜奖; 第四届雅士利杯全国少儿电视艺术大赛器乐类金奖; 首届“青少年演艺推新人大赛”器乐组北京赛区金奖、总赛区金奖; 第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古筝比赛优秀奖; 第四届政府奖“文华奖”青年弹拨组演奏奖获得者; 中国音协第二届“金芦笙”青年弹拨组金奖; 美国“华音杯”国际音乐大赛金奖获得者; 在校期间获得宋庆龄基金,古驰奖学金; 2011年被中国音乐家协会高校联盟加入为古筝演奏员;

关于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参展有关事项的请示

关于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参展有关事项 的请示 中国花卉博览会每四年一届,第九届将于20xx年举办,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参展有关事项的请示,欢迎阅读。 山东省林业厅关于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参展有关事项的请示 鲁林种发〔20xx〕33号 省政府: 中国花卉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花博会,每四年一届,是我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内容最丰富的花事盛会,被誉为中国花卉界的"奥林匹克",迄今已经成功举办八届。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九博会")将于20xx年9月16日至10月5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这是首次在我国西北地区举办,同期还将举办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现将有关情况和我省参展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九博会"有关情况 "九博会"由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卉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以"花儿绽放新丝路"为主题,集中展示我国花卉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理念,利用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突出"生态花博、科技花博、人文花博"特色,加快现代花卉产业转型升级。"九博会"设有室外展园和室内展区两个部分,室外展园每省参展面积20xx平方米左右,室内展区参展面积各省据实申请。 20xx年5月27日,全国绿化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的通知》(全绿字〔20xx〕8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强组织领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团参展,尽快成立参展筹备机构,确定参展方案,落实参展经费。 20xx年6月24日,中国花卉协会印发《关于确认参展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和拨付参展补助经费等事宜的通知》(中花协字〔20xx〕号),银川市人民政府承诺为组团参加室外展园和室内展区的省花卉协会分期提供参展补助经费 150万元,并要求各组团单位于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名和报送参加花博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经验吐血分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经验吐血分享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经验 对于法学专业复习的问题,我也是走过弯路的,在这里就算是抛砖引玉吧。 先讲虚的吧:兴趣,关注世俗生活是法学家的本性。信心,舍我其谁。 实的: (1)遵循规律:从概念到命题,再到推理,基础不能偏废。 (2)在研读教材的时候,要自觉地将某一章,某一节看作是一道论述题,思路很重要(3)前后贯通,自己给自己出题,要有自己的一套思维模式 (4)对于考试的案例分析,在于理解法条,而不是题海。 补丁: 在研读教材的时候,首先应该将目录记熟,再展开、要记住树式记忆比链式记忆可靠的多。在看材料的时候,要注意积累素材,例如法言法语,诸如:惟其如此,题中应有之义,与...无涉、排除...的适用,基于...的区别、究其原因etc. 还有法谚,诸如:生效的合同是有效的法律etc 。 答专业课论述题的心得: (1)细化,分类 (2)一正一反,辨证 (3)追本溯源 (4)由大到小(框架大,内容少) (5)由小到大(容易跑题,少用) 对于像我这般另起炉灶的同志来说,我以为研读教材的顺序应为:法律思想史--民法学--法理学--商法,经济法,国际私法--诉讼法,宪法,行政法。 上升到基本原则:对于考研来说,形式比内容重要,思路比创新重要。 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又是中国法学类重点中的重点,在中国学位排名第一的,相对于其他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注重基本功,看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很多真题都是源自教材,一些教材上找不到的考点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凯程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本科一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国际综合音乐比赛与中国音乐金钟奖的比较研究

国际综合音乐比赛与中国音乐金钟奖的 比较研究 作为世界综合国力对比的强国之一,中国的音乐艺术类大赛也在向世界级艺术类大赛水平逐年的发展着。在众多大赛中,金钟奖无疑是最具含金量的,最权威的国内音乐赛事。作为东方的文明古国,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的国情都决定了中国的音乐大赛的发展路程与当今情势。接下来,我就从人文环境、比赛项目及内容、组委会与评委会各自的特点、两种背景下的宣传推介工作、观众的反响以及成就及影响方面等方面做出对比,来阐述我们的金钟奖与国际赛事的差异与差距。这样的对比有助于金钟奖的发展与完善,从而使我过的音乐大赛在世界上占据一定的话语权与重量。 中国音乐金钟奖 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它是由中宣部批准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专家大奖。其宗旨在于表彰和奖掖有突出贡献的音乐家和在音乐创作、表演、教育、理论研究、评论、编辑出版等方面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单位,每届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评选项目。评选强调和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已经举办的四届金钟奖,推出了许多新人新作,表彰了一批卓有成就

的音乐家。赛事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品牌化发展,确立了金钟奖作为中国音乐界唯一国家级综合性专家大奖的重要地位一人文环境 中国音乐金钟奖作为中国的音乐顶级赛事,每年的作用就是为中国音乐界挑选,输送人才,促进我国音乐事业与产业的发展,促进音乐人才的成长,提升音乐人国际化水平。金钟奖标志为我国古编钟造型,取其“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之意。从金钟奖的标志就不难看出,这个奖项有着很强的中国色彩。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设荣誉奖、单项成就奖及必要时设立的特别奖。奖项共设器乐、大型交响乐合唱作品奖、声乐作品奖、“突出贡献老一辈音乐家”和新时期中国艺术比赛奖4个奖项。这其实也表现出了我国对于传统的严肃,正式的音乐形式还是比较肯定的,这也和我们的有规有矩的民族思想相符合。 中国音乐金钟奖大赛的设立,标志这我国对于音乐界新鲜血液的肯定与支持,通过比赛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青年演唱人才,进行表彰和奖掖,为选拔人才、鼓励原创原唱,促进流行乐坛繁荣发展创造良好平台,努力将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打造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最具权威性的流行音乐赛事品牌。 金钟奖自2001年起,先后在河北省廊坊市、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成功举办了两届。2003年,中国文联、中国音协与广州市人民政府依照“平等协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达成共识,共同主办每年一届的中国音乐金钟奖。在广州举办的第四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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