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石楼县职业中学中层干部任用、提拔、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健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教育局关于《中层机构设置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校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由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公开竞聘、公推公选和考察任命等办法进行,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综合考察、公示等工作程序。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第四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根据中层岗位空缺或聘期已满,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竞聘方案,启动相关程序。

(二)根据竞聘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三)召开会议,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四)根据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研究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并公布,校长发放聘书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第六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三)新任中层正职需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新任副职需具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班主任或甚或指导负责人经历。

(四)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其中新任中层正职男年龄40周岁以下,女年龄37周岁以下,新任中层副职男副职35周岁以下,女32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工作。

(六)特别优秀的,确因工作需要,相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可以破格选拔任用。

第四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第七条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采用公开竞聘、公推公选和考察任命等办法。凡确定公开竞聘的,须公布竞聘职位、职数、范围和条件,实行公开报名,通过竞聘、民主评议与推选、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凡确定公选的,采用公开推荐、民主测评、面试和综合考察的方法组织实施。

第八条中层干部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学校规模在16个班以上的,原则上设立中层机构7个,职数10-12人。规模较大确需增设中层机构与职位的,须报经县教育局审批同意。

第九条对已任命的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每届为3年,同一职位,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届,期满后由聘任领导小组决定交流和任用。

第五章中层干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根据学校发展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按照岗位任职要求,有计划地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全面提高的素质。中层干部的培训以在职或短期离职的非学历培训为主,主要包括岗位培训、提高培训、研修培训和高级研修培训等。

第十一条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由校党支部负责组织。按照德才兼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变动、晋级评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县教育局干部管理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校级(正、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

2、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经过县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各学校应根据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任选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支部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其它学校分别报镇政府和县教育局,申请组织考察。 2、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任前公示。在考察的基础上,局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县教育局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4、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聘任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任职。学校的干部任职批复须报县教育局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校级干部仍实行任命制,直属学校的副校级干部及所有正副职校长均由县教育局任命。 5、任前谈话。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职前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6、学校中层干部如有岗位变动应及时报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 五、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最大程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本部门内部产生 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关于对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关于下发《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司 2014年5月29日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敏感岗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岗位交流工作机制,适应公司快速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敏感岗位人员是指在敏感岗位履行对公司人、财、物管理职责,具有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资金管理、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的管理职能或业务处置权或容易发生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人事、财务、物资、设备、供应、销售、招投标、工程、取样、检验、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公司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能够对外履行签订合同的岗位、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都是敏感岗位敏感岗位。 (二)敏感岗位的分级。依据岗位职权性质与覆盖范围、裁量自由权大小、风险程度和腐败危害等因素,敏感岗位可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高,C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低。A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人、财、物管理的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易发生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岗位。B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招投标、产品销售、商情信息、客户服务、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设备材料计划、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处置权或易发生较大违纪行为的岗位。C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职能或易发生一般性违纪行为的岗位(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计量、审核、取样、验质、仓储保管等操作性岗位)。 敏感岗位的认定由单位根据敏感岗位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

热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5则学校中层干部有哪些岗位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5则)学校中 层干部有哪些岗位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精神,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执行力,现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县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 按照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设置以下中层干部岗位: 1、中层正职13名 党办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教务处主任1名,政教处主任1名(兼保卫科科长),总务处主任1名,财务室主任(兼主管会计)1名,信息中心主任1名,园区办主任1名,工会副主席兼工会办主任1名,电大办主任1名,培训中心主任1名、驾培办主任1名,扶贫工作队队长1名。 2、中层副职11名 党办副主任1名(兼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1名,教务处副主任2名(其中一名兼招生工作),政教处副主任3名

(其中一名负责女生管理工作),总务处副主任各1名,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电大办副主任1名、培训中心副主任1名。 二、报名及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身心健康。 3、在编在岗,本科以上学历。 4、竞聘中层正职人员须有下列经历之一: (1)有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2)担任中层副职满两年; (3)有连续五年年级组长(专业组长)或连续七年班主任任 职经历的中级职称以上教师。 5、竞聘中层副职人员须有下列经历之一: (1)有中层副职以上任职经历; (2) 有相关处室工作经历; (3) 经组织推荐的候选干部; (4) 在我校工作满两年。 6、无中层干部经历者参加本次竞聘中层干部的人员年龄不 得超过5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一、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二)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一)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受院长领导管理。 (二)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三)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五)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六)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化建设科、设备科、药剂科、院感科、医保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七)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doc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条中层(科级)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向上,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要求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需设岗,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实施聘任,注意选拔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科级干部队伍。 第三条工作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岗位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注重实绩和潜力、群众公认原则和适当交流轮岗原则。 第四条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

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设置。设置情况详见《四川省档案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调整改革方案》。 第五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能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政治素质较高,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办事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勤奋务实。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四)能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基础好。 (五)身体健康。 (六)提拔任副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拔任正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及年龄限制。 (七)由副科级提任为正科级,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科级干部任职年龄一般男不超58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

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5.1、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5.2、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

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石楼县职业中学中层干部任用、提拔、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健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教育局关于《中层机构设置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校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由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公开竞聘、公推公选和考察任命等办法进行,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综合考察、公示等工作程序。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第四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根据中层岗位空缺或聘期已满,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竞聘方案,启动相关程序。 (二)根据竞聘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三)召开会议,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四)根据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研究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并公布,校长发放聘书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第六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三)新任中层正职需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新任副职需具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班主任或甚或指导负责人经历。 (四)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其中新任中层正职男年龄40周岁以下,女年龄37周岁以下,新任中层副职男副职35周岁以下,女32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工作。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工作经验,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同一岗位连续任党政正职5年或副职5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二)副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凡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及其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轮岗。轮岗在同一机关内部或根据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部门之间交流。实行轮岗的职位、数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程序和方法 科级干部轮岗,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方案,报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实施。 (一)排查任职情况。对本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准确掌握情况。 (二)普遍征求意见。党组集体研究拟定轮岗方案后,普遍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安排专人与被轮岗对象谈话。 (三)公布调整方案。在普遍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按干管理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意见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推行轮岗,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防止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年限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严明纪律、防止和纠正借轮岗搞不正之风的行为,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市司法局局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根据温委发[2012]107号和温委办发[201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干部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对象 局管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交流条件 1.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6年的; 2.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 3. 在同一中层班子中连续任领导职务满9年的; 4.为优化处室领导结构而需要调整的;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巴彦港镇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的条件 1、坚持讲学习、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按组织推荐,群众互荐,毛遂自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的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射洪县科级干部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中层干部是指: 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保卫科长以及享受中层待遇的工会干部。 第三条团委书记实行双重管理。团委书记的产生,可以先竞争候选人资格,然后再按照相关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团委书记选举产生后,学校党组织报团县委审批后,再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四条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明确管理职责,严格管理程序。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权限在各处室、各部门实行宏观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后,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产生 第七条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八条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运用正确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能够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五)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学行为规范。 第九条竞争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竞争中层正职的需任副职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且聘任年限2年以上;竞争副职的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竞争中层干部的人员中学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党内或行政处分。 (四)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第十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制定方案。 制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校务会、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研究,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公布职位。 学校将拟竞争的岗位和任职条件等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个人申报。 凡要求竞争中层岗位的人员,需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申报表》,由聘任单位党组织具体受理个人申报工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党组织负责对申报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向校务会或支委会报告。 (五)组织考察。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13

福贡县亚谷完小 学校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干部管理,使学校干部职位的设置和干部管理聘任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一支专家型管理团队,提升全乡教育教学水平。参照《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学校干部职数配备 第一条我校学生人数在400人以上,学校配备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共6人。 二、干部聘用基本原则 第二条学校干部聘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学校干部采取组织直接聘任、公推优选和竞聘上岗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选拔聘任。 (三)学校行政干部全部实行聘任制,聘任人选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由区教体局与其签订聘任协议;聘任人选为学校其他干部的,由学校法定代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书。 (四)学校党组织的党内职务在区教体局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选拔任用。 (五)学校干部聘任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在同一所学校任职的必须交流一方。 第三条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

项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教师,热爱学生,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六)身体健康。 第四条校级领导职位任职条件: (一)应具有五年以上教龄。 (二)校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三)提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 第五条学校中层职位任职条件: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小学中层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 四、学校干部的选拔聘用 第六条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公推优选”和“竞聘上岗”的干部选拔聘用方式,逐步构建直接聘任、“公推优选”和“竞聘上岗”等方式相结合的学校干部选拔体系。 第七条校级领导的选拔聘任采取组织直接聘任和“公推优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年增加“公推优选”职数所占比重。 第八条对做出突出贡献,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破格提拔。 五、学校干部的任期考核 第八条实行学校干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在县

轮岗交流管理制度doc

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效、勤政、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公司纪委关于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点岗位干部职工是指厂属从事基建、油建、物资供应、后勤服务、动力装备、办公室等岗位上的科级、工段级和职工; 第三条、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各二级单位进行内部轮岗交流时,要坚持有利于锻炼培养后备干部、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工作需求的目标要求,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轮岗交流人员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办法: (一)现职重点岗位科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岗位交流: 1、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有严格任职要求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任职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必须跨单位交流; 2、单位科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专业水平等不够合理,需优化结构的; 3、按任职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交流的;

(二)现职重点岗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跨单位或在本单位跨岗位交流(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 1、职工在单位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的; 2、班组长在本岗位工作满五年的; 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轮岗的,但应保持专业的连续性;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轮岗的; 第五条、非重点岗位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五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满八年的必须轮岗交流;特殊岗位需延长轮岗交流年限的,应报厂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批准。 第六条、厂级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工作满三年的;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业务工作满五年的,原则上要在班子成员内部进行分工调整。 第七条、跨单位轮岗交流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内部轮岗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八条、单位内部轮岗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由单位制定轮岗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确定轮岗岗位及轮岗人员,面向单位职工自由报名(需轮岗职工不得参与原岗位竞争),进行民主测评、业务知识笔试、组织讨论等形式,择优上岗。 第九条、单位人数较少难以开展轮岗或本单位所设岗位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县教育局干部管理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校级(正、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 2、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经过县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各学校应根据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任选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支部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其它学校分别报镇政府和县教育局,申请组织考察。? 2、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任前公示。在考察的基础上,局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县教育局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动员会上的讲话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这次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动员会议,是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机关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展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在我市干部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大市范围内也是第一次,不但具有较强的开创性,而且具有较大的挑战性。前一阶段,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按照市委要求,做了大量的 调查研究工作,与部分市级机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上个星期,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并通过了实施方案。刚才,晓克部长就竞岗交流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教育局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都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代表市委,简要讲三点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正确理解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的重要意义 市委决定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是根据上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全市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实际,从破解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难题、盘活机关中层干部资源、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活力、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大局出发,经过市委常委会慎重研究而作出的重要决策。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实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传统干部交流思维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系统内竞争上岗,以此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中层干部活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系统内竞争上岗只能在点上实现突破,无法从根本解决全市面上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当前,我市机关还存在中层干部“难进来、难出去、难交流”等问题,不少同志甚至出现“一个单位定终身、一个岗位干到底”的趋向,这不仅阻滞了中层干部自身的创新活力,也给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积压了诸多矛盾。据统计,到去年年底,我市机关****名中层干部中,超过35周岁的**人,占73.87%。同时,全市**家市级机关还存在混岗情况,其中中层正职岗位**人,中层副职岗位**人。中层干部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现象比较突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选拔交流机制比较单一,选用范围比较狭窄是主要因素。今年年初,省委和**市委组织部提出要探索建立推进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跨部门交流的机制和方法,因此,推行这项工作既顺应上级的要求,也完全符合我市干部的工作实际。这次我们组织实施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就是要尝试改变以往中层干部“体内循环”的传统模式,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制”的传统思维,破除“部门本位主义”的“小我”意识,把中层干部的定位从部门“业务骨干”提升到全市“干部资源”的高度,从部门后备干部提升到全市后备干部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通盘调度的措施,努力为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中层干部提供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舞台。 第二、实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中层岗位整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机关中层干部是全市市管后备干部和市管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中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市委一直十分重视和关心中层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近几年,每年都要分层次、分批次举办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通过领导岗位助理制、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强化年轻干部多岗位实践锻炼,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能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培训锻炼的干部毕竟还是少数,更多年轻干部的成长进步需要一种自发的动力。而动力一方面来源于自身的奋发进取,但更重要的是来源于体制的活力和机制的创新。当前,机关中层干部流动偏少偏慢偏窄,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过长,容易使人思想观念僵化,操作能力单一,热情活力减退,从而造成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学校中层干部梯度型配置,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选拔教务处副主任一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注重使用后备干部,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倾斜一线教职员工,切实把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好,使其骨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教职员工中起到示范带动效应,有力地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任职资格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与政策水平,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相应实绩。 2.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本职,敢于担当,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有胜任相关中层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 3.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师德师风高尚,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部群众公认度高。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新任(聘)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组织方案的学习与解读。 (2)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民主推荐并形成推荐意见、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进行任职前公示并汇报公示结果、整理归档相关材料。 组长:蒋建民 成员:邢亚春、于小平、蒋仕先、吴克明、张小萍、王庆联 四、方法程序 1.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经民主推荐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个人自荐于27日前到张小萍处报名。 2.竞聘演讲。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人员于30日上午教代会上作竞聘演讲,时间5分钟。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XX二中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全力打造一支敬业、精干、高效的学校中层管理队伍,根据市、县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范围: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1.认真实践“十八大”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

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五、选拔任用程序 1.学校公布公开选拔干部方案。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公布名单。 4.组织竞聘演讲。 5.全校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 7.确定拟任名单,公示。 8、上报县教体局。 五、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2.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五、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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