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可研材料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8日

一、项目背景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江干流中下游。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48.91万公顷,辖端州、鼎湖、高要3个区和广宁、德庆、封开、怀集4个县,代管四会1个县级市,另设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肇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于1999年经《关于肇庆市生活

(粤府函[1999]4841号)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批准颁布实施,全市共划定19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西江三榕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经粤府函[2008]147号、粤府函[2011]252号和粤府函[2013]158号进行了调整。2015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肇庆市划定了62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截止目前,肇庆市共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81个,其中区县级11个,乡镇级70个。现行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是依据当时的城市供水水源格局和法律法规划定,对肇庆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肇庆市部分区县因供水规划调整、供水格局发生变化、取水口迁移、现状水量水质无法满足要求、现行区划方案不符合国家和省技术规范

等原因,原划定的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已无法适应当前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8]672号),如存在供水规划调整、取水口迁移、供水格局改变、汇水条件发生变化、现行区划方案明显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等情形,确有必要调整的,须经充分研究论证后,以市域为单位进行整体系统调整。鉴于此,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规范化、水源保护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肇庆市饮用水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工作,结合肇庆市供水格局现状及规划情况,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及水量供需平衡的前提下,制定《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二、肇庆市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肇庆市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有19个,其中地表水源保护区17个(粤府函[1999]4841号文批准,粤府函[2008]147号、粤府函[2011]252号和粤府函[2013]158号调整),包括西江三榕水厂、西江狮山水厂、西江后沥水厂、西江南岸水厂、西江东区水厂、北江西北江水厂、绥江马房水厂、绥江贞山水厂和四会水厂、龙江龙湾水厂、西门坑河、南街河艮岗、绥江东乡、绥江首约、西江德庆县水厂、贺江封开县自来水厂和河南水厂、绥江怀集县城区、北江大旺区白沙等17个河流型水源地,九坑河水库、大坑口水库等2个湖库型水源地。经粤

府函[2015]17号文批准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共62个。

三、水源保护区拟调整计划

本次调整共涉及端州、鼎湖、肇庆高新区、四会、广宁、封开、怀集的12个饮用水源地,取消3个饮用水源地,增加4个饮用水源地,优化调整5个饮用水源地。

四、调整的必要性

(一)适应供水格局变化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肇庆市各区县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以及供水结构调整,原划定的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当地的发展已不相适应,部分县市的供水规划及供水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于肇庆市广宁县、封开县、肇庆高新区的现状及规划取水供水格局已发生变化,现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与实际供水格局不相适应,亟需结合现状供水格局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相应调整,科学划分与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为水源依法管理和保护提供依据,以适应肇庆市饮用水源保护的新形势。

(二)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需要。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是根据取水口的位置而划定,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是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的前提条件。肇庆市现有多个饮用源取水口已成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有必要对照规范,围绕新设取水口位置,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前提下,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本次科学、合理地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进行调整,是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降低饮用水风险隐患

的重要措施。

(三)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科学性及管理的可操作性。

肇庆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于1999年划定,当时国家未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水源保护区划分主要依据经验法,缺乏技术规范支撑。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与饮用水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明显从严,导致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前即已存在的建筑物由合法变为不合法。此外,随着部分水源地两岸堤围工程建设的逐步完善,部分河段实际已按相应标准建成规范化防洪堤围,防洪堤围对区域地表污水起到较好的物理阻隔作用,可有效隔离堤外污染物的影响。因此,有必要结合国家和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或指引,结合周边地形、堤围工程建设等实际情况,合理优化调整肇庆市现有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以更好地保护饮用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科学性、保护区环境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调整原则

(一)水质保障原则

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保障水环境安全为前提,提出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其现有水质目标不降低。

(二)区域统筹原则

以肇庆市为单位,统筹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

整工作,提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三)科学规范原则

以国家和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或指引为指导,充分体现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调整的科学性。

(四)合理可行原则

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水源地类型及水体实际使用功能,综合分析水质水量可保障性、周边区域地理、环境特征、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土地利用情况,划定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在划定或调整过程中要充分衔接《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确保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五)精准管理原则

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并重,要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合理配置相应工程和管理措施,对饮用水源地实行精准管理。

(六)可行性分析

本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是在遵循国家现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及管理的科学性、协调水源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为目的,综合考虑肇庆市经济发展、城市、土地利用、供水排水、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相应的调整方案,并要求新增保护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取消的保护区不降低水质目标,确保饮用水源水量充足和水质安全。因此本次调整工作具有

较高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水源保护区调整后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措施对于本次调整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将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建设技术要求》(HJ773-2015)的要求,开展保护区的污染源整治及立标定界工作。此外,将加快拟取消保护区相应工程的建设进度,工程建设完成后才可取消相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取消后,应保证原水质目标不下调,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地,需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整治,使其恢复达到原有水质目标。

(八)综合结论

本次肇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具有较强的必要性,调整方案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划要求,在保障居民供水和不降低水质保护目标的前提下,与水体功能及客观实际相符合,同时兼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相关技术规范或指引要求相适应,调整方案合理可行。

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可研材料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8日

一、项目背景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江干流中下游。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48.91万公顷,辖端州、鼎湖、高要3个区和广宁、德庆、封开、怀集4个县,代管四会1个县级市,另设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肇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于1999年经《关于肇庆市生活 (粤府函[1999]4841号)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批准颁布实施,全市共划定19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西江三榕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经粤府函[2008]147号、粤府函[2011]252号和粤府函[2013]158号进行了调整。2015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肇庆市划定了62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截止目前,肇庆市共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81个,其中区县级11个,乡镇级70个。现行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是依据当时的城市供水水源格局和法律法规划定,对肇庆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肇庆市部分区县因供水规划调整、供水格局发生变化、取水口迁移、现状水量水质无法满足要求、现行区划方案不符合国家和省技术规范

等原因,原划定的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已无法适应当前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8]672号),如存在供水规划调整、取水口迁移、供水格局改变、汇水条件发生变化、现行区划方案明显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等情形,确有必要调整的,须经充分研究论证后,以市域为单位进行整体系统调整。鉴于此,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规范化、水源保护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肇庆市饮用水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工作,结合肇庆市供水格局现状及规划情况,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及水量供需平衡的前提下,制定《肇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二、肇庆市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肇庆市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有19个,其中地表水源保护区17个(粤府函[1999]4841号文批准,粤府函[2008]147号、粤府函[2011]252号和粤府函[2013]158号调整),包括西江三榕水厂、西江狮山水厂、西江后沥水厂、西江南岸水厂、西江东区水厂、北江西北江水厂、绥江马房水厂、绥江贞山水厂和四会水厂、龙江龙湾水厂、西门坑河、南街河艮岗、绥江东乡、绥江首约、西江德庆县水厂、贺江封开县自来水厂和河南水厂、绥江怀集县城区、北江大旺区白沙等17个河流型水源地,九坑河水库、大坑口水库等2个湖库型水源地。经粤

广东省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广东省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 2019版

序言 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公路通车里程,等级路,等外路,有铺装路面公路,简易铺装路面公路,未铺装路面公路等,对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肇庆市公路(按等级和路面)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肇庆市公路通车里程指标分析 (3) 一、肇庆市公路通车里程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公路通车里程现状统计 (3) 三、肇庆市公路通车里程占全省公路通车里程比重统计 (3) 四、肇庆市公路通车里程(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肇庆市公路通车里程(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公路通车里程(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公路通车里程(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肇庆市公路通车里程同全省公路通车里程(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肇庆市等级路指标分析 (7) 一、肇庆市等级路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等级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肇庆市等级路占全省等级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肇庆市等级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肇庆市等级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等级路(2016-2018)统计分析 (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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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二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篇一: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划分方案 为加强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特拟定我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 已作为水源地的水源有:五郞沟水库、柴家沟水库。 二、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介绍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五郎沟水库位于南江县沙河镇五郎村三社,距南江县城约46km,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4万m,死水位为927.0m。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XX年投入使用,五郞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106°43′13.2″,北纬32°14′57.9″,服务人口5000人,年提供饮用水20万立方米。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柴家沟水库位于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0万

m。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XX年投入使用,柴家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33 106°39′48.4″,北纬32°12′55.1″,服务人口5600人,年提供饮用水22万立方米。 三、划定保护区的有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XX) (四)《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七)国家环保总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四、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113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上游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流域,面积3.5平方公里。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柴家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24平方公里;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1 前言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 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 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它主要分布于松散的沉积层中,也存在于半胶结的碎屑沉积岩中。 1.4.4 裂隙水 裂隙水存在于岩层裂隙中的地下水。根据岩层含水裂隙的产状,裂隙水一般可分为风化带裂隙水、层状裂隙水及脉状裂隙水三种类型。 1.4.5 岩溶水 岩溶水原称“喀斯特水”,是存在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空隙(如溶洞、溶隙、溶孔等)中的地下水。 1.4.6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潜水的自由水面称潜水面,潜水面相对于基准的高程称潜水位,地面至潜水面间的距离为潜水埋藏深度。 1.4.7 承压水 承压水,是指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 1.4.8 浅层水 浅层水指与当地降水、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 1.5 基本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以及海水淡化厂取海水的海域。 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上下游兼顾、共同协调,制定出入境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保护区的划分应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按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其上游地区必须保证达到出境水质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量。其上游地区排污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承压含水层单指补给区)。 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

广东 - 肇庆目前已开通的手机号段

广东 - 肇庆目前已开通的手机号段130联通号段 (共38个) 计算得出肇庆联通130号段共有超过38万个手机号(计算方式:号段数*万门 38*10000=380000) ? 1300556 ? 1300557 ? 1300558 ? 1300559 ? 1302556 ? 1302557 ? 1302558 ? 1302559 ? 1303020 ? 1303021 ? 1303022 ? 1303023 ? 1303024 ? 1303025 ? 1303026 ? 1304820 ? 1304821 ? 1304822 ? 1304823 ? 1304824 ? 1305935 ? 1305936 ? 1305937 ? 1305938 ? 1305939 ? 1305947

? 1307442 ? 1307443 ? 1307444 ? 1307445 ? 1307446 ? 1307447 ? 1307448 ? 1307449 131联通号段 (共43个) 计算得出肇庆联通131号段共有超过43万个手机号(计算方式:号段数*万门 43*10000=430000) ? 1310496 ? 1310497 ? 1310690 ? 1310691 ? 1310692 ? 1312970 ? 1312971 ? 1312972 ? 1312973 ? 1312974 ? 1312975 ? 1312976 ? 1312977 ? 1312978 ? 1312979 ? 1313850 ? 1313851 ? 1313852 ? 1313853 ? 1313854

有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列表

有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列表

一级保护 区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 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 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 水水体的活动。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 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 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 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 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 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第十九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 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 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 过本区; 禁止建设油库; 禁止建立墓地。 第二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 区的保护,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 二十条对应的内容不是保护措施,而是排污 许可制度,对应的保护措施是第五十八条) 的规定执行。 二级保护区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 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 染饮用水水体。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 的码头。 第十九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 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一)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 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 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 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 理,转产或搬迁; 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 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 限期搬迁; 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 品的码头。

肇庆市概况及主要领导介绍

肇庆市概况及主要领导介绍 市委书记徐萍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惠祥 负责肇庆新区全面工作;分管财政、金融、税务、国有资产、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陈以良 分管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粮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质量监督工作;联系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定坤 分管教育、科技、知识产权、体育、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副市长李天 分管农业、林业、水务、供销社、民政、卫生计生、地震、人防、气象、残联工作;联系共青团工作。 副市长郑剑戈 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监察、司法、消防、人民武装、法制、信访、打击走私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副市长范汝雄 分管交通、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范汝雄,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广东罗定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副市长陈宣群 副市长冯敏强 秘书长莫优年 协助安排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市经济研究室、市信访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打私办、市政府机关事务局、市政府接待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各副秘书长之间的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系统人事工作。 四会市人民政府 曾泰(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罗浩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协助曾泰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府办、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 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监察、法制和应急 工作,联系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大沙新城、南江 工业园、富溪工业园。

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言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 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 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 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它主要分布于松散的沉积层中,也存在于半胶结的碎屑沉积岩中。 1.4.4 裂隙水 裂隙水存在于岩层裂隙中的地下水。根据岩层含水裂隙的产状,裂隙水一般可分为风化带裂隙水、层状裂隙水及脉状裂隙水三种类型。 1.4.5 岩溶水 岩溶水原称“喀斯特水”,是存在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空隙(如溶洞、溶隙、溶孔等)中的地下水。 1.4.6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潜水的自由水面称潜水面,潜水面相对于基准的高程称潜水位,地面至潜水面间的距离为潜水埋藏深度。

肇庆市主要旅游景点

肇庆市主要旅游景点 七星岩简介:肇庆七星岩位于肇庆市区北约2公里处,景区由五湖、六岗、七岩、八洞组成,面积平方公里,湖中有山,山中有洞,洞中有河,景在城中不见城,美如。七星岩以溶岩地貌的、湖泊景观为主要特色,七座排列如北斗七星的石灰岩岩峰巧布在面积达平方公里的湖面上,20余公里长的湖堤把湖面分割成,风光旖旎。被誉为“人间仙境”、“岭南第一奇观”。国级文物保护单位七星岩是南中国保存得最多最集中的摩崖石刻群,所以取名为七星岩。为5A级旅游景区 七星岩主体由、、石室岩、、、、(又称禾婆岩)七座石灰岩山峰组成,排列如北斗七星般撒落在碧波如镜的近600公顷湖面上。星湖原是由古河道形成的沥湖,20多公里长的林荫湖堤,如绿色带飘般把、、、和里湖连结在一起,湖光山色,绰约多姿。 七星岩景区由五湖、六岗、七岩、八洞组成,面积平方公里,湖中有山,山中有洞,洞中有河,景在城中不见城,美如人间仙景。“借得西湖水一圜,更移阳朔七堆山,堤边添上丝丝柳,画幅长留天地间。”叶剑英元帅的《游七星岩》诗勾勒出七星岩的秀丽景色。七星岩以喀斯特溶岩地貌的岩峰、湖泊景观为主要特色,七座排列如北斗七星的石灰岩岩峰巧布在面积达平方公里的湖面上,20余公里长的湖堤把湖面分割成五大湖,风光旖旎。被誉为“人间仙境”、“岭南第一奇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七星岩摩崖石刻是南中国保存得最多最集中的摩崖石刻群,李邕、李绅、包拯、周敦颐、俞大猷、陈恭尹、朱德、叶剑英等500余壁唐、宋、元、明、清及当代的名人诗题为七星岩增辉添色。 星湖湿地简介:肇庆星湖湿地公园是于2004年12月建成的我国首个湿地公园。而仙女湖核心游览区是星湖湿地公园的一个重要部分,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湖面面积占9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5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 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

2020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我国首个开展开放创新试验区域的是()。 A、苏州工业园区 B、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C、上海宝山工业园区 D、重庆工业园区 【答案】A 【解析】2015年10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原则上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首个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域。 2、下列观点不属于达尔文进化理论的是()。 A、生物在代代相传的繁育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变异 B、变异的长期积累,导致各个物种出现千变万化 C、变异是长期存在、逐步发展的,进化是逐渐发生的 D、生物进化不是“适者生存”,而是“幸者生存” 【答案】D 【解析】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核心观点的达尔文进化论,认为一切生物都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D项符合题意。 3、下列著名战役中,与赵国有关的战役的是()。 A、牧野之战 B、长平之战 C、巨鹿之战 D、成皋之战 【答案】B 【解析】长平之战长平之战,是我国历史上最早、规模最大的包围歼灭战。秦国歼灭了赵国足够多的有生力量。六国弱势以成,秦国统一天下的历史进程大大的提前了。牧野之战发生在武王伐纣时期,巨鹿之战发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模板) 一、水源地概况 ***水库位于***,距县城中心约1公里,属地表水,湖库型水源,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库建成后,服务人口约2万人,日均供水量1.2万立方米/天。 二、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六)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七)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1993) *** 三、划分方案 ***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1.18平方公里和9.14平方公里。取水点位于***,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19.58″,北纬27°48′44.04″。 一级保护区(编号:X-Ⅰ) 以取水口处北侧500米1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一线至102号点,往东南沿道路经103号点至漆树沟北104号点, 往西南至105号点,往南经

105、106、107号点至1245米高程山108号点,转西经大官山至大形地109号点,往北经***水库大坝与1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1.1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编号:X-Ⅱ) 以***水库大坝北约700米2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线至大垭口东202号点,往东至1300.5米高程山203号点,往东北沿集雨范围至坪子头204号点,往东南沿山脊线抵1613.5米高程山205号点,往南至马家田206号点,转西沿集雨范围线至王家大坡207号点,往南至羊角老208号点,往西经郭家大坡沿集雨线至大形地209号点,往北沿铁路东至2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9.14平方公里。 保护区拐点及界限详见附表和附图。 四、拐点坐标

广东肇庆端州区1998年姓氏人口统计

广东肇庆端州区1998年姓氏人口统计 端州百家姓(一) 《百家姓》是北宋初年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一个儒师编写的读物,几百年来流传极广远。人们通常以为《百家姓》只收一百个姓,其实不然。最早的《百家姓》版本收有410个姓,现流行的版本共收500多个姓。据端州区有关部门统计,至1998年4月止,端州姓氏已有580个。端州姓氏,以梁氏为数最多,共有31494人。其次是陈、李、黄、张,这些姓氏的人数都在一万人以上,其中陈姓25358人,李姓20310人,黄姓18377人,张姓10274人。 排名前10名的姓氏,除了梁、陈、李、黄、张五姓之外,还有何、黎、林、邓、刘等5姓。其中何姓8633人,黎姓7787人,林姓7719人,邓姓7511人,刘姓7268人。 人数在千位数的姓氏,有赵(6246人)、吴(5935人)、伍(5739人)、罗(5534人)、钟(5389人)、莫(4959人)、谢(4922人)、杨(4760人)、彭(4487人)、苏(4460人)、周(4290人)、王(4251人)、冯(4082人)、朱(3796人)、谭(3416人)、程(3300人)、廖(3240人)、叶(3207人)、陆(3173人)、杜(3089人)、曾(2726人)、欧(2676人,含欧阳复姓)、郑(2324人)、蔡(2185人)、冼(2173人)、麦(2163人)、卢(2098人)、邹(2067人)、郭(2029人)、余(2017人)、覃(2014人)、胡(1916人)、潘(1853人)、温(1813人)、唐(1793人)、孔(1683人)、徐(1681人)、伦(1466人)、龙(1466人)、夏(1340人)、赖(1328人)、江(1292人)、姚(1254人)、许(1218人)、严(1209人)、邱(1182人)、区(1129人)、马(1114人)。 人数排名前一百名的姓氏,除上述所列之外,还有俞(971人)、范(859人)、高(859人)、吕(846人)、关(823人)、甘(748人)、岑(719人)、肖(701人)、董(686人)、戴(672人)、翟(666人)、石(662人)、袁(636人)、容(589人)、孙(586人)、宋(586人)、蒙(542人)、蓝(532人)、邝(522人)、沈(486人)、聂(484人)、陶(451人)、傅(441人)、阮(439人)、文(427人)、曹(426人)、练(426人)、焦(422人)、白(400人)、侯(395人)、崔(386人)、蒋(379人)、雷(364人)、方(361人)、邵(358人)、简(340人)、汤(340人)、植(328人)、卫(303人)、钱(288人)、金(273人)、韩(268人)。 人数在百位数的姓氏(从268 ~103)有顾、翁、霍、骆、韦、丁、熊、魏、申、凌、康、符、卓、田、盘、易、古、洪、毛、成、辛、丘、任、付、巫、尹、龚、梅、左、邬、于、全、祝、颜、裴、詹、薛、游、谈、鲁、万、庄、乔、利、秦、姜、候、安、殷、慕、招、国、芦。 人数在十位数的姓氏(从97 ~10)有柯、宁、饶、甄、贾、宾、刁、劳、涂、庞、巢、汪、施、童、史、洗、纪、萧、倪、孟、褚、贺、向、官、戚、仇、樊、佘、武、扬、段、管、葛、柳、缪、宗、艾、章、房、哈、连、盛、包、舒、常、单、阙、齐、冉、邢、郝、沙、牛、梁、阳、鲍、兰、卜、敖、喻、乡、神、车、司、代、封、娄、贝、卞、尤、耿、湛、阎、费、曲、路、项、毕、穆、沓、习、闫、华、屈、满、寥、吉、潭、岳、褥、和、明、乐、桂、庾、幸、瘳、茹、疗、季、池、应、闲、胥、蕉、谷、粟、柴、薛、时、窦、帅、解、布、牟、席、丛、奚、密、云、揭、赫、老、谌、晏、尚、滕、景。 人数为9个的姓氏有米、农、荣、宣、冷、陀、昌、蒲、柒; 人数为8个的姓氏有辜、邰、姬、靳; 人数为7个的姓氏有南、平、矫、敬、巴、宛、桑、源、伊、元、小、闵、苟、榻; 人数为6个的姓氏有萨、鄢、商、琚、宫、瞿、零、泰、由、苗、党、郎、燕、鞠、昊;人数为5个的姓氏有查、薄、鲜、荆、五、苑、丰、隋、禹、匡、虞;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

图3-1 莲峰河水源地周边采沙场 图3-2 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田

图3-3莲峰河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分布图

第五章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 5.1 建立水源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由县环保局会同县水务局、卫生局等部门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请县政府、市政府审定后,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并责成相关部门在一、二级保护区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碑、界桩等。 5.1.1 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如下图5-1所示,其具体尺寸比例见下图5-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图5-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图5-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尺寸比例示意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的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又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根据实际需要,为保护当地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 5.1.2 水源保护区标志内容 (1)界标内容

广东省肇庆市2021届高中毕业班第一次统一检测数学试题

试卷类型:A 肇庆市2021届高中毕业班第一次统一检测 数学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共4页,22题.全卷满分150分,考试用时120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学校、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卷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 铅笔把答题卷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在试题卷上作答,答案无效. 4.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卷一并收回.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已知集合}1{5|M x x =<≤,}2{6|N x x =<≤,则M N = I A .{|} 56x x <≤B .{|}12x x <≤C .{|} 25x x ≤≤D .{} 6|1x x <<2.已知复数1122z i =+,其中i 为虚数单位,则i z ?=A .1122i -+B .1122i +C .1122i --D . 1122i -3.设x ∈R ,则“3x >”是“29x ≥”的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4.已知函数21l og (),0,()2,0,x x x f x x ?+-??则()() 11f f -+=A .2B .3C .4D .5 5.已知函数1()l n x f x e x x -=+,则() 1f '= A .0 B .1 C .e D .2

6.函数()44422()x x f x x x ---=+的图象大致为 7.正方形A B C D 的边长为1,E 为B C 的中点,A F A B A C λ=+uuu r uuu r uuu r .若2A E A F ?=uuu r uuu r ,则λ=A .1 2B .1C .3 2D .2 8.某公园有一个边长为2 m 的等边三角形花圃,现要在花圃中修一条篱笆,将花圃分成面积相等的两部分,则篱笆的最短长度为 A .3m B .3m C .1 m D .2m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多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全部选对得5分,部分选对得3分,有选错的得0分. 9.设,a b 是两条不重合的直线,,αβ是两个不同的平面.下列四个命题中,正确的是 A .若a αP ,b αP ,则a b P B .若a α⊥,b α⊥,则a b P C .若a α⊥,a β⊥,则αβP D .若a α⊥,b αP ,则a b ⊥10.等差数列{}n a 中,511a =,1210a =-,n S 是数列{}n a 的前n 项和,则 A .1161 a a +=B .8S 是{}n S 中的最大项C .9S 是{} n S 中的最小项D .89a a <11.如图是函数()() si n 0,||2f x x πω?ω???=+>< ???的部分图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si n(2)3 f x x π=-B . ()si n(4)3f x x π=-C .()06f π=D .2()13f π-=

2020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银行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银行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下列文艺作品与其著作者对应正确的是()。 A、肖邦——《命运交响曲》 B、达芬奇——《物种起源》 C、卢梭——《忏悔录》 D、狄更斯——《悲惨世界》 【答案】C 【解析】《命运交响曲》是贝多芬的作品,《物种起源》是达尔文的作品,《悲惨世界》是雨果的作品,卢梭的作品是《忏悔录》,C项当选。 2、如果《枫桥夜泊》一诗所描写的景物是作者同一时间所见,则当晚的月应该是()。 A、新月 B、上弦月 C、满月 D、下弦月 【答案】B 【解析】《枫桥夜泊》全诗为: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由诗中可知时间是夜半,月亮已经落了。又知,上弦月是黄昏出,夜半落;下弦月是夜半出,早晨落。由此可知诗句中所描写的应该是上弦月。因此B项当选。 3、有人指出:没有产品的广告,又怎么能知道好的产品?一些好的文章性的广告,让消费者了解新的产品,从而增加选择的空间,何乐而不为呢?有些人却认为:广告多了令人心烦。另外一些人则提出如果没有广告又觉得空空的,可选择的余地太小,总之,众说纷纭。这说明()。 A、意识的不同主体之间具有主观差别性 B、意识的同一主体在不同条件下具有主观差别性 C、对同一对象,不同的主体会有一致的反映 D、意识的主观性表现为对客观对象的歪曲反映 【答案】A 【解析】从意识的主观差别和客观根源来看,意识的主观性表现在:一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别性,二是同一主体在不同条件下的差别性。对于同一对象或同一客观过程,不同的人、不同的主体会有不同的反映,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题干说的是不同主体意识的主观差别,因此只有A项是正确的。故选A。 4、在行政公文中,不可用于上行文的公文种类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三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四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

(完整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 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 3.7 岩溶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总则 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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