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内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一) 病史

l.现病史: 消化系统疾病常见的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吞咽困难、呕血、便血等,这些症状也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因此采集病史要细致,并客观地进行分析、归纳。

(1)恶心呕吐:发生的时间、诱因、程度,与进食的关系;呕吐次数,呕吐物性质、色泽、量及气味;既往有无同样发作史;有无伴随症状以及有无加重与缓解因素。

(2)腹痛: 起病缓急,疼痛部位、性质、程度、病程,发作的时间、有无节律性、周期性或放射痛,诱发或缓解因素;伴随症状等。

(3)吞咽困难: 发病年龄,吞咽困难出现的部位、程度,目前能进食食物的硬度,诱因及进展速度;伴随症状,如饮食反呛、呃逆、呕血等。

(4)呕血和便血: 发病年龄、季节、诱因(如酗酒、药物或应激因素),出血的方式、性状及量,注意排除口腔、鼻咽部出血和咯血。便血与粪便的关系;伴随症状,如黄疸、发热等。

(5)腹泻: 起病急缓、发病季节,腹泻次数,粪便性状(米泔水样、稀糊状、粘液血便或脓血便等)及量、气味;有无饮食不洁或集体发病史;伴随症状、腹泻与腹痛的关系等。

(6)便秘: 起病方式,饮食及排便习惯;伴随症状,如呕吐、腹痛、腹泻、腹部肿块等。有无服用引起便秘的药物史。

(7)黄疸: 起病方式、诱因(药物或毒物),黄疸程度,大、小便色泽,有无皮肤瘙痒;伴随症状,如发热、腹痛、腹水等,有无药物使用史,

黄疸的时间与波动情况以及黄疸对全身健康的影响。

(8)腹水: 了解起病缓急,腹水量的估计,如做腹腔穿刺应记录腹水的色泽。注意与腹部胀气、脂肪过多或卵巢囊肿鉴别;伴随症状,如发热、腹痛、肝脾肿大等。

(9)腹部肿块: 发现时间、部位、大小、形状、质地、活动度及生长速度、触痛及搏动感;伴随症状,如疼痛、发热、黄疸、血尿、月经改变等。

(10)厌食和体重减轻: 饮食习惯及其变化,引起厌食的可能原因;体重减轻程度和速度;伴随症状如呕吐、腹泻、呕血等。

2.既往史: 有无胃肠病史、肝胆胰病史及腹部外伤手术史,有无代谢及遗传性疾病,有无糖皮质激素长期治疗史。

3.个人史: 患者的居住地、饮食习惯、排便习惯、烟酒嗜好程度及年限,有无腐蚀剂损伤史等。

(二)体格检查

1.皮肤、粘膜有无黄染,有无淤斑、淤点,有无毛细血管扩张、蜘蛛痣、肝掌、色素沉着;有无浅表淋巴结特别是左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有无腮腺、甲状腺肿大等。

2.腹部检查: 为检查的重点。

(1)望诊: 腹部外形(平坦、膨隆或凹陷),呼吸运动,有无皮疹、疤痕、色素、腹纹、腹部搏动等,有无腹壁静脉曲张及血流方向,有无胃肠蠕动波以及疝,腹围测量。

(2)触诊: 腹壁紧张度(柔软、柔韧或紧张),腹部压痛部位(局限

性或弥漫性),有无反跳痛,腹部有无肿块(部位、大小、形态、硬度、压痛、搏动、移动度)液波震颤及振水音;肝脾是否肿大、压痛、形状,表面有无结节,质地(软、中、硬),边缘(锐、钝);胆囊大小、形态、压痛。

(3)叩诊: 肝浊音界,肝区叩击痛,有无移动性浊音。

(4)听诊: 肠鸣音(正常、增强、减弱、消失),腹部有无振水音、血管杂音。

3.肛指检查: 有无狭窄、包块或血迹等。

(三) 辅助检查: 根据病情需要选择。

1.实验室检查:血、尿、粪常规检查,粪便潜血测定;肝功能、各型肝炎病毒血清标志物;腹水常规、生化、培养及细胞学检查;血、尿淀粉酶测定;免疫学检测,包括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免疫球蛋白等,幽门螺杆菌的检测。

2.放射学检查:腹部平片、胃肠钡餐造影,钡剂灌肠,小肠造影;门静脉造影;腹部CT及MRI检查;胆囊造影等。

3.超声检查:肝、胆、胰、脾及腹腔超声检查等。

4.内镜检查:食管、胃十二指肠和结肠、直肠的内镜检查;腹腔镜检查;超声内镜及胶囊内镜等。

5.活组织检查和脱落细胞检查。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注意点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消化内科病历书写注意点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注意点 一、病史采集 1、饮食情况:有无易饥、厌食。有无食后饱胀、嗳气、反酸,是否伴有体重减轻,进食与腹痛、腹胀、呕吐的关系如何。 2、吞咽困难:发病缓急,发生及持续时间,对流汁和固体食物咽下的反应,进行性加重或间断性发生,自觉咽下困难的部位,是否伴有食道部位疼痛。 3、腹痛:急性或慢性,发生多久,部位、性质、程度,有无节律性、周期性、放射痛,阵发性或持续性痛,缓解因素,是否伴有嗳气、反酸,疼痛与排便,体位、体温,黄疸和情绪的关系,腹痛部位有无转移。 例:急性胰腺炎:急性起病,上腹痛,刀割样剧痛,持续性,前倾前屈位可缓 解,可有黄疸。 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上腹、隐痛,节律性,进食后可缓解,间歇性疼痛,伴嗳气反酸。 4、恶心呕吐:呕吐物的性质、数量、频度、颜色、气味,是否混有食物,发生的时间、诱因、程度与进食的关系,是否伴有头痛和喷射性呕吐,是否伴有眩晕、腹痛、便秘、发热、意识障碍。

例:幽门梗阻:呕吐混有液体约300ml ,有酸臭味,混有宿食,无草绿色液体,无头痛,非喷射性呕吐,无眩晕。 5、呕血和黑便:数量、频度、颜色,便血与粪便的关系,有无伴随症状,如腹痛、腹泻、呕吐、发热、贫血或休克。 例:呕血:呕吐咖啡色液体,约200ml ,共三次,混有少量食物残渣。 便血:便后滴血,大便表面带血,血液与大便相混合。 6、腹部肿块:发现时间与发展情况,形状,大小,移动性,肿块有无压痛或疼痛,有无伴有排便异常、发热。 例:二月前开始发现上腹部包块,如鸡蛋大小,移动性差,无压痛,现自觉肿块较前增大,约5x6x2cm3。 7、黄疸:发生缓急,是否进行性加重,是否伴有皮肤瘙痒、乏力、呕吐、食欲不振,尿、粪便颜色有无改变,有无发热。 例:半年前逐步出现皮肤、双眼发黄,为黄绿色,伴皮肤瘙痒、乏力、无腹痛、 呕吐,感食欲减退,尿色黄,无明显畏寒发热,无明显白陶土样大便,上述症状进行性加重,伴消瘦。 二月前开始出现皮肤、尿色发黄,金黄色,无皮肤瘙痒,感乏力、纳差, 有厌油、恶心、呕吐。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应使用蓝黑墨水。 二、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度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mm (厘米)、um(毫米) 、l(升)、ml(毫升)、kg(千克)、g (克)、mg (毫克)、ug (微克)、kpa(千帕)等,病历书写过程中词句中的数字可使用汉字、双位数以上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准确,不得滥用简化字。 四、如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必须用红笔使用直尺划双线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工作满3年以上(不包括3年)的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工作不满3年(包括3年)的住院医师及进修、轮转的医师书写住院大病历;进修、轮转的医师书写的大病历必须由上级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实习、进修或轮转的医师可书写日常病程记录、随同带教医师查访记录、检验、检测及其它助检查申请单。(由实习、进修、轮转医师代替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视为的空白病历。)进修、轮转医师可书写入院不足24小时的病人的入出院记录。 六、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师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用红笔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需保留原字迹清晰可辨。 七、进修或轮转的医师书写的病历内容,经上级医师修改每页修改5处以上(包括5处)要重抄该页,每页上级医师修改连续一行以上

(包括1整行)要求重新抄写该页。 八、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 九、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继首次病程记录之后自入院当日始连记3日病程;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程,时间精确到分钟;病重者每日至少记一次,病情稳定的一般患者至少3日一记;抢救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抢救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句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每周一次,病重、病危患者于入院当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手术结束后立即书写;术后须连记三天病程,此三天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还须有麻醉师查看病人记录;死亡记录应与患者死亡当日完成;阶段小结应每月小结一次;死亡病例讨论应在一周内讨论,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完毕后当日或次日整理归案。急诊申请会诊的须在记录单的左上角写上“急”字样并注明会诊单送出的具体时间(几时几分)。 十、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书写入院死亡记录;病人未办理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的接诊或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入院死亡记录病人列入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再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年度再次住入同一科室时书写的记录,必须由主管医师本人在24小时内完成。 十一、病历书写过程中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要

消化内科病历范文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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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 姓名:xxx 性别:女 年龄:54岁籍贯:湖南益阳 民族:汉职业:个体生意户 婚姻:已婚工作单位:无 现住址:贵州贵阳市入院日期:询问病史日期:病历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患者本人 可靠程度:可靠 主诉:反复胸骨后烧灼感1年,加重伴反酸3天 现病史:患者1年前无明显诱因反复出现胸骨后烧灼感,吃刺激性食物及饭后30分钟加重,能忍受,伴反酸、厌油,未引起重视,常于喝醋后缓解,未经系统诊治,无呃逆、呕吐、呕血、黄疸、便血、腹痛、腹泻等。3天前,患者胸骨后烧灼感无明显诱因较之前有所加重,无法忍受,喝醋后无缓解,伴反酸、厌油,无呃逆、呕吐、呕血、黄疸、便血、腹痛、腹泻等。就诊于我院门诊,胃镜示“胃窦及窦体交界多发息肉样隆起、慢性非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为进一步系统治疗,以“胃窦息肉并慢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收入我院,病后精神、饮食尚可,睡眠欠佳,二便正常,体重无明显增减。

既往史:患者于10个月前行脑动脉瘤切除术,预后良好。否认“肝炎、伤寒、肺结核”等传染病史,否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史,无外伤史、输血史、食物药物过敏史,疫苗接种史不祥,血型为AB 型。 系统回顾: 呼吸系统:无慢性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难、低热、盗汗等。 循环系统:无心悸、气急、发绀、心前痛、晕厥、水肿、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脏疾病等。 消化系统:无嗳气、腹泻、腹痛、呕血、便血、黄疸、便秘等。 泌尿系统:无尿频、尿急、尿痛、少尿或无尿、尿失禁、排尿不畅等。 造血系统:无乏力、皮肤瘀点、紫癜、血肿、鼻衄、牙龈出血等。 神经精神系统:无头痛、晕厥、意识障碍、痉挛、瘫痪、感觉及运动异常等。 骨骼肌肉系统:无关节肿痛、运动障碍、肢体麻木、痉挛等。 内分泌系统及代谢:无畏寒、发热、多汗、食欲异常、烦渴、多尿、性格改变等。 个人史:出生于湖南益阳,长期居住在湖南益阳,否认疫区旅居史,从事槟榔生意,工作环境好,生活条件以及居住情况好,生活作息规律,清淡饮食,不吸烟,饮酒史30余年,每天50g左右,无其它不良嗜好,无精神创伤,及过度紧张,无冶游史。 婚姻史:爱人体健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要求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要求 消化系统疾病病历除按前列病历书写要求进行外,并须注意以下各点: (一)病史消化系统疾病以慢性病为多,如消化性溃疡病史可长达数年、数十年,现病史必须包括疾病的全过程。不应只写急性情况(复发、出血、梗阻、穿孔等)的片断,而将该病的前阶段如中上腹疼痛反复发作数十年归入过去史。本系统疾病部分症状的特征性不强,诸如上腹不适、嗳气、腹胀、食欲减退、消瘦等,在描述这些症状时必须将其发生、发展的经过,诱发因素及伴随症状详细记录,以提供诊断、鉴别诊断的线索。对引起疾病的原因,记录应尽可能详细,即使是阴性的病史。如初步考虑病人患肝硬化,那就在病史中要反映在无肝炎、血吸虫病、长期大量饮酒、应用可能损害肝脏的药物、慢性腹泻某些代谢及遗传疾病等病因因素。此外,对经过X线、超声、CT、内镜、ERCP(逆行胰胆管造影)、PTC(经皮肝穿刺胆道造影)等特殊检查者,应将检查结果主要点列出。 (二)体格检查检查应有重点,尤其是触诊结果的描写,必须先肯定有无异常发现。不要将正常乙状结肠或腰骶部向前突起处误为肿块,但亦不能遗漏包括两肾在内的后腹腔的检查所得阳性结果。肝脏左叶的检查及记录不可遗漏,而这一阳性结果有时对部分肝病的诊断很有价值。腹部要全面检查,听诊不要只注意肠鸣音,而忽略腹部的血管杂音。 (三)检验及其他检查血、尿、粪常规检验中要特别注意粪便的眼观和镜检,凡有粪便异常情况,务必嘱咐病人留下全部大便,医师亲眼察看,不可只看检验单的记录结果,来自寄生虫病流行区的病人,必须重视粪检虫卵。肝炎病毒抗原抗体检查,目前是不可忽略的。各器官功能及主化测定,可视需要采用。X线、超声、CT、MRI、内镜、ERCP、PTC、选择性动脉造影检查,对很多消化系疾病有重要意义。 二、消化内科病历示例 入院记录 李法金,男,60岁,已婚,汉族,上海人,缝纫四厂退休电工,家住平望路20号,因反复上腹痛20年,加重2月,于1990年4月26日经门诊入院。本人供史,当天记录。 患者于1969年冬无诱因地出现上腹正中隐痛,呈间歇性,通常在饭后2小时发生,有一定的节律性,疼痛一进食缓解一疼痛。有时深夜也出现疼痛。以后每年冬季发作,饮食不当、受凉等亦可诱发,发作时伴有反酸、嗳气,无呕吐及腹泻。每次发作持续2~3周。长期以来,间歇服用丙胺太林、胃舒平等,大多能解痛。1985年冬天起,发作时间延长,间歇时间缩短,1989年11月在××医院行胃肠钡餐及胃镜检查,诊断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窦炎”。今年3月开始上腹痛加重,疼痛失去规律性,进食后不缓解,甚或加重,常因疼痛不能进食,服阿托品无效。疼痛向背部放射,无发热,不厌油,喜按。4月22日解柏油样软便一次,约200g,不伴头昏、冷汗,经用安络血后血止。4月26日来本院消化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和说明

手术、操作名称 病历书写规范性要求 就新农合“四合理”规定及2011年4、5月份病历抽查存在的问题对我院病历书写提出以下规范性要求: 1. 首页 按照卫生部下发《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填写,特别说明: 1.无手术或操作,请在(手术、操作名称)栏中用直尺画斜线如图:下图 2. 无医院内感染,院感部分请全部填写“—”。未输血,输血前检查部分 请全部填写“—”。患者未死亡,尸 检部分请全部填写“—”。3. 血型请选择血型序号。 4. 随诊请一定要填写随诊期限。 5. 患者出生日期不允许填写“—”。 6. 患者身份证号不允许填写“—”,确未取得患者身份证号,请填写“未提供”。 二. 出院记录 内容必须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常出现的缺陷为出院情况、出院医嘱。 三. 入院记录 常出现的缺陷的地方为现病史,现病史包括以下内容: 1.发病情况、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3.伴随症状、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6.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上述各项均有具体的分值,无相关内容,亦应描述比如:不伴恶心、呕吐等症。第6条除外。 四. 首次病程记录 有3点内容:1. 病例特点、(要归纳总结,字数可以较少,抓住重点内容即可,不能与入院记录内容相同。)2. 拟诊讨论、(含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其中诊断依据为重点内容。有诊断明确、相对明确,不明确三种情况,范文另行下发)3. 诊疗计划(要求全面、具体。特别是入院时有特殊的检查和治疗,要说明详细的检查目的和用药理由)。 五.首次上级病程记录 为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有4点内容:1. 补充的病史和体征、(没有补充应在病历中记录“无补充病史和体征”)2. 诊断依据(诊断无变化是可以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相同)、3. 鉴别诊断的分析(倾向于分析,各诊断鉴别时要有鲜明的倾向性意见比如:根据以上分析,胰腺炎尚不排除,还需行血尿淀粉酶监测,胰腺彩超检查,必要是可行胰腺增强CT。)、4.

消化内科病例

案例一 兰建云,男性,28岁 上腹痛、黑便2天入院 患者2天前无明显诱因下出现上腹部痛,呈持续性隐痛,无腰背部放射痛,并解黑便,呈柏油样,成形,伴乏力,无恶心、呕吐,无呕血、便血,无胸闷、气急、胸痛,今来我院就诊,行胃镜检查提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活动期),腹部B超提示:肝内锲形不均偏强回声,考虑良性病变可能,血管瘤?为求进一步治疗收住入院。患者病来精神可,胃纳差,睡眠较差,小便正常,大便如上述,体重无明显增减。 既往体健,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疾病史,无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无重大外伤史,无手术史,无中毒、输血史;无明显的食、药物过敏史;无长期药物使用史,无药物成瘾;预防接种史不详。 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生长于本地,未久居外地;无疫区居留史;无烟酒嗜好,无其他特殊嗜好,无不洁性交史;教师,无毒物接触史;家庭关系和睦。 已婚,28岁结婚,育有1子;妻子及儿子体健。 父母及兄弟姐妹体健,家族中无类似疾病患者;无传染性、遗传性、家族性疾病 【身体评估】T36.4度,P74次/分,R20次/分,BP112/72mmHg。神志清,精神可,皮肤巩膜无黄染,全身浅表淋巴结未及肿大。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啰音;HR74次/分,心律齐,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软,未见肠形、胃形,剑突下有轻压痛,无反跳痛,墨菲征(—),肝脾肋下未及,移动性浊音(—),肠鸣音3-4次/分钟。双下肢无浮肿,神经系统(—)。 【辅助检查】胃镜检查提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活动期),腹部B超提示:肝内锲形不均偏强回声,考虑良性病变可能,血管瘤? 【入院诊断】1.十二指肠球部溃疡伴出血 2.肝内血管瘤? 入院后予卧床休息,温凉流质饮食,予质子泵抑制剂制酸,荷莫塞止血,输液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护理诊断及护理目标】 1.疼痛:腹痛与胃酸刺激溃疡面,引起化学性炎症反应有关 预期目标:病人主诉疼痛能减轻或缓解 2.营养失调:低于机体需要量与疼痛致摄入量减少及消化吸收障碍有关 预期目标:患者能建立合理的饮食习惯和结构 3.活动无耐力与解黑便致贫血有关 预期目标:病人活动耐力逐渐增加,表现为活动量增加,活动时间延长。日常生活,如下床、如厕、个人卫生等自理能力恢复正常。 4.知识缺乏缺乏有关消化性溃疡病因及预防知识有关 预期目标:病人能遵循溃疡病饮食原则和生活健康指导 5.潜在并发症上消化道大量出血 预期目标:病人无出血现象或及时发现和处理出血征象,表现为生命体征平稳。【护理措施及评价】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下为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

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____年__月__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信息资料,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应用字处理软件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编辑、打印的病历,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日期,采用12小时制记录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使

用统一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数字认证技术识别操作人员身份,并设臵有相应权限;并确认该数字认证密钥用于电子病历时,为该操作人员专有且独立控制。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数字认证密钥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病历记录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按照病历记录格式要求生成并显示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 第十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建立的电子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病历系统应严格设臵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鉴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托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即病案号)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系统应设臵相应功能,实现同一患者个人信息在病历记录中的自动生成,以保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不再重复录入,为医疗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消化内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一) 病史 l.现病史: 消化系统疾病常见的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吞咽困难、呕血、便血等,这些症状也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因此采集病史要细致,并客观地进行分析、归纳。 (1)恶心呕吐:发生的时间、诱因、程度,与进食的关系;呕吐次数,呕吐物性质、色泽、量及气味;既往有无同样发作史;有无伴随症状以及有无加重与缓解因素。 (2)腹痛: 起病缓急,疼痛部位、性质、程度、病程,发作的时间、有无节律性、周期性或放射痛,诱发或缓解因素;伴随症状等。 (3)吞咽困难: 发病年龄,吞咽困难出现的部位、程度,目前能进食食物的硬度,诱因及进展速度;伴随症状,如饮食反呛、呃逆、呕血等。 (4)呕血和便血: 发病年龄、季节、诱因(如酗酒、药物或应激因素),出血的方式、性状及量,注意排除口腔、鼻咽部出血和咯血。便血与粪便的关系;伴随症状,如黄疸、发热等。 (5)腹泻: 起病急缓、发病季节,腹泻次数,粪便性状(米泔水样、稀糊状、粘液血便或脓血便等)及量、气味;有无饮食不洁或集体发病史;伴随症状、腹泻与腹痛的关系等。 (6)便秘: 起病方式,饮食及排便习惯;伴随症状,如呕吐、腹痛、腹泻、腹部肿块等。有无服用引起便秘的药物史。 (7)黄疸: 起病方式、诱因(药物或毒物),黄疸程度,大、小便色泽,有无皮肤瘙痒;伴随症状,如发热、腹痛、腹水等,有无药物使用史,

黄疸的时间与波动情况以及黄疸对全身健康的影响。 (8)腹水: 了解起病缓急,腹水量的估计,如做腹腔穿刺应记录腹水的色泽。注意与腹部胀气、脂肪过多或卵巢囊肿鉴别;伴随症状,如发热、腹痛、肝脾肿大等。 (9)腹部肿块: 发现时间、部位、大小、形状、质地、活动度及生长速度、触痛及搏动感;伴随症状,如疼痛、发热、黄疸、血尿、月经改变等。 (10)厌食和体重减轻: 饮食习惯及其变化,引起厌食的可能原因;体重减轻程度和速度;伴随症状如呕吐、腹泻、呕血等。 2.既往史: 有无胃肠病史、肝胆胰病史及腹部外伤手术史,有无代谢及遗传性疾病,有无糖皮质激素长期治疗史。 3.个人史: 患者的居住地、饮食习惯、排便习惯、烟酒嗜好程度及年限,有无腐蚀剂损伤史等。 (二)体格检查 1.皮肤、粘膜有无黄染,有无淤斑、淤点,有无毛细血管扩张、蜘蛛痣、肝掌、色素沉着;有无浅表淋巴结特别是左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有无腮腺、甲状腺肿大等。 2.腹部检查: 为检查的重点。 (1)望诊: 腹部外形(平坦、膨隆或凹陷),呼吸运动,有无皮疹、疤痕、色素、腹纹、腹部搏动等,有无腹壁静脉曲张及血流方向,有无胃肠蠕动波以及疝,腹围测量。 (2)触诊: 腹壁紧张度(柔软、柔韧或紧张),腹部压痛部位(局限

消化内科病历范文

职业:个体生意户 工作单位:无 现住址:贵州贵阳市 入院日期: 2016.9.12 询问病史日期: 2016.9.12 病 历记录时间: 2016.9.12 主诉:反复胸骨后烧灼感 1 年,加重伴反酸 3 天 现病史: 患者 1 年前无明显诱因反复出现胸骨后烧灼感, 吃刺激性食物及饭后 30 分钟加重, 能忍受, 伴反酸、 厌油, 未引起重视,常于喝醋后缓解,未经系统诊治,无呃逆、呕吐、呕血、黄疸、便血、腹痛、腹泻等。 烧灼感无明显诱因较之前有所加重,无法忍受,喝醋后无缓解,伴反酸、厌油,无呃逆、呕吐、呕血、黄疸、便血、腹 痛、腹泻等。就诊于我院门诊,胃镜示“胃窦及窦体交界多发息肉样隆起、慢性非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系统治疗,以“胃窦息肉并慢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收入我院,病后精神、饮食尚可,睡眠欠佳,二便正常,体重无明显 增减。 既往史:患者于 10 个月前行脑动脉瘤切除术,预后良好。否认“肝炎、伤寒、肺结核”等传染病史,否认“高血压、糖 尿病”、等慢性病史,无外伤史、输血史、食物药物过敏史,疫苗接种史不祥,血型为 系统回顾: 呼吸系统:无慢性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难、低热、盗汗等。 循环系统:无心悸、气急、发绀、心前痛、晕厥、水肿、高血压、动 脉硬化、心脏疾病等。 消化系统:无嗳气、腹泻、腹痛、呕血、便血、黄疸、便秘等。 泌尿系统:无尿频、尿急、尿痛、少尿或无尿、尿失禁、排尿不畅等。 造血系统:无乏力、皮肤瘀点、紫癜、血肿、鼻衄、牙龈出血 等。 神经精神系统:无头痛、晕厥、意识障碍、痉挛、瘫痪、感觉及运动异常等。 骨骼肌肉系统:无关节肿痛、运动障碍、肢体麻木、痉挛等。 内分泌系统及代谢:无畏寒、发热、多汗、食欲异常、烦渴、多尿、性格改变等。 个人史:岀生于湖南益阳,长期居住在湖南益阳,否认疫区旅居史,从事槟榔生意,工作环境好,生活条件以及居 姓名: xxx 年龄: 54 岁 住院病历 性别:女 籍贯:湖南益阳 病史叙述者:患者本人 可靠程度:可靠 民族:汉 婚姻: 3 天前,患者胸骨后 , 为进一步 AB 型

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

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病历的定义与基本要求 第一节病历的定义与类型 第一条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第二条病历的类型 (一)按种类分:门(急)诊手册、门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按时间分:运行病历(住院病历)与归档病历(出院病案)。 第二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要求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 第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病历。 第五条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六条病历中除门(急)诊手册、检查或检验部分外,所有医疗文书一律使用A4大小的纸张。 第七条书写病历应使用中文和通用的外文缩写;疾病及手术名称依照国际疾病分类书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八条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第九条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第十条病历中所有签名之处应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签名应当能够辨识;各级医务人员不得模仿或替代他人签名。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须经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本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十一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第十二条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病历书写要求word版本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是医护人员在诊断工作中的一份全面记录和总结。它既是确定诊断及制定治疗和预防措施的依据,也是总结医疗经验、充实教学内容和进行科研的重要资料;有时还为政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素材。完整的病历还可深刻体现出医疗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高低。因此,为了提高病历质量,医护人员必须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肃、认真地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处原来的字迹。 (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

1991.11.27)。记录时间应该详细到分,按照24小时计时法书写,例如:16:30。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7)度量单位必须用法定计量单位。 (8)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必须经其上级医师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墨水笔。修改过多(每页5处以上)应及时重抄。 (9)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低年资(1~2年)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以上医师)书写入院记录,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抢救病人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录,待情况许可时即刻完成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题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测试题 单选题 1、病历书写应当做到:(A) A.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B. 客观、真实、准确 C.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D.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规定书写日期和时间:(A) A..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采用24小时制记录 B. 一律使用中文小写,采用24小时制记录 C. 可以使用中文大写,采用24小时制记录 D. 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采用12小时制记录 3、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D) A 应当具体到年月 B. 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C .应当具体到小时 D. 应当具体到分钟 4、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C) A 应当由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B. 应当由子女签署知情同意书 C. 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D. 应当由朋友签署知情同意书 5、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A) A. 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B. 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 C. 应当由其关系人签字 D. 应当由其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 6、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B) A. 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 B. 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C. 应当由其关系人签字 D. 应当由患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7、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C) A. 不能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B. 应当由其关系人签字 C. 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D. 必须等待法定代理人签字 8、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D) A. 应当将有关情况首先告知患者关系人,由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各科病历书写格式

各科病历书写格式 一、呼吸内科病历 1.现病史 (1)起病的时间及缓急。 (2)咳嗽:性质,发生与加剧的时间,气候变化对症状的影响,体位改变与咳嗽、咳痰的关系,持续的时间。 (3)咳痰:性质、24小时数量、粘稠度、颜色及气味。 (4)咯血:量和颜色,持续时间。 (5)呼吸困难:性质、程度及出现的时间。 (6)胸痛:部位、性质,与呼吸、咳嗽和体位的关系。 (7)有无畏寒、发热、食欲不振和体重减轻等。’ 2.过去史、个人史有无吸烟嗜好(吸烟的时间长短及每天几支)、过敏性疾病、结核病接触史和有害粉尘吸入史。 3.体格检查 (1)神志状态,有无鼻翼扇动、紫绀、端坐呼吸。 (2)皮肤有无皮下结节及红斑;浅表淋巴结,尤其是锁骨上淋巴结是否肿大,有无压痛和粘连;有无杵状指(趾)。 (3)气管的位置,有无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颈部软组织有无水肿、肿胀及皮下捻发感(音)。 (4)胸廓检查,肺及心脏的四诊(视、触、叩、听)检查。 (5)有无肝脾肿大。 二、消化内科病历 1.现病史 (1)食欲情况,有无吞咽困难(发生及持续时间,对流质和固体食物咽下反应,自觉咽下困难的部位,进展速度)。 (2)腹痛:部位、性质、发生时间,有无节律性、周期性和放射痛,缓解因素,疼痛与排便、体温、体位、黄疸及情绪的关系。 (3)恶心、呕吐:发生的时间、诱因、程度,与进食的关系;与其他症状或体征,如眩晕、头痛、腹痛、尿黄等的关系;呕吐物的性质、数量、颜色,和气味。 (4)呕血和便血:数量、颜色,有无伴发全身症状,并注意便血与粪便的关系。 (5)腹部肿块:发现时间、持续性或间断性、部位、质地、形状、大小、生长速度,有无疼痛及移动性。 (6)大便:次数、性质、颜色和气味,有无里急后重。 (7)有无发热、体重减轻等。 2.过去史、个人史、家庭史有无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血吸虫病、肝胆疾病、腹部手术史及术后情况,烟酒嗜好程度及年限;家族中有无类似疾病、肿瘤、遗传性疾病及肝炎等传染病史。3.体格检查 (1)皮肤、粘膜:有无黄染、色素沉着,有无毛细血管扩张、蜘蛛痣、肝掌等肝病周围血管征和腹壁浅表静脉曲张,有无肝臭。 (2)有无腮腺,甲状腺和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有无男子乳房发育及睾丸萎缩。 (3)腹部四诊(视、触、叩、听)检查。 (4)腹部肿块:部位、大小、质地、表面情况,边界是否清楚,有无压痛,可否移动,与呼吸的关系。 (5)肛门指检。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 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 (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等 . 2.主诉 (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试卷及答案

解集乡卫生院《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试卷及答案姓名成绩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医师书写。(D ) A、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试用期医师 D、以上 均可 2、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C) A、1 B、2 C、3 D、5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小时内完成。( B ) A、24 B、48 C、36 D、72 4、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B ) A、5 B、6 C、7 D、8 5、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2010年月日起施行。( C ) A、1月1日 B、2月1日 C、3月1日 D、4月1 日 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A ) A、1 B、2 C、3 D、4 7、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多长时间完成( A )。 A、24 B、48 C、36 D、72 8、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 A)签署知情同意书。 A、患者本人 B、法定代理人 C、患者授权的人员 D、医疗机构负责人 9、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记录内容不包括( B )。 A、病情变化 B、辅助检查结果 C、诊疗措施 D、患者去向 10、病程记录内容不包括( B )。 A、患者病情变化情况 B、医嘱更改不须理由 C、上级医师查房意见 D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11、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不包括( B )。 A、查房医师姓名 B、技术职务 C、补充的病史和体征 D、诊疗计划 12、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 C )内完成,急

消化内科规范化培训计划

消化内科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临床研究生毕业人员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 二、培训目标 (一)综合目标 1.系统掌握消化内科学相关的基础和临床理论,了解国内外新进展,并能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2.积累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掌握消化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掌握基本临床技能。 3.能够阅读消化内科外文文献。 4.具备良好的人文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医疗道德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二)专业目标

掌握:1、消化内科所涉及的解剖和生理生化功能 2、消化性溃疡、消化道肿瘤、肝硬化、慢性肝病、肝性脑病、黄疸、腹腔积液、胰腺炎的病因、诊断方法、鉴别诊断和治疗 熟悉:腹腔结核、慢性腹泻的临床表现、诊断方法、鉴别诊断和治疗方法。胃镜、肠镜检查,肝穿刺,腹腔积液浓缩回输。 三、轮转时间 消化内科病房3个月,内科门诊2个月。 四、基本病种及例数要求(每个病种至少3例) 病种:胃食管反流病、食管癌、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胃癌、功能性胃肠病、结肠癌、炎症性肠病、急性胰腺炎、肝硬化、慢性肝病、上消化道出血常见疾病、肝性脑病、原发性肝癌、胆道感染、黄疸、腹腔积液、慢性胰腺炎。五、基本技能要求(每个操作至少3例) 操作名称接诊病人、影像读片、化验值判断、置胃管术、腹腔穿刺术、胃肠镜检查、肝穿刺。 六、外语、教学、科研能力要求 外语要求:能够阅读专业外文文献。 教学要求:能够担当本科生课间或生产实习的带教工作。 七、科室支撑条件 1、成立以教学主任为负责人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由教学秘书负责住院医师的日常工作。 2、安排主治医生以上医师作为在培住院医师的指导教师,每位指导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第一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三、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四、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五、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六、病历的眉栏部分必须填写齐全(病区、姓名、住院病历号等);每一相同内容从起始页页脚开始,居中标注页码,如长期医嘱第1、 2、……页,入院记录第1、2、……页等。 七、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应在收到报告单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因患方因素导致患者离院时未收到的报告单,由患者所在科室送达病案管理部门,统一归入病案。 八、患者因病或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应在主管医生的参与下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其授权的人员代替签字;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人可以用右手示指或拇指指纹代替签名。 第二节日常病程记录 一、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红色墨水笔审核、签名。 二、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三、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出院当天或出院前一天(次日早晨出院)也应书写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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