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

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卫委[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

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

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

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

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

6.事关本单位科室、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使用调整、绩效分配及其他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后备干部的推荐、使用意见以及人员的招录、辞退、调进、调出、教育、培训等重要管理措施;

2.单位内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和提名,需报请上级组织审批的其他人事事项;

3.涉及本单位中层干部的考核评优、处分等奖惩事项;

4.申报本系统、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等审批事项;

5.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重点基建项目、服务(外包)项目的计划、组织和实施方案;

2.重大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

3.重大设备采购安排、组织和实施;

4.涉及业务用房和重要设施的修缮、改造、搬迁等项目;

5.出国(境)参团考察、交流及培训等出访活动;

6.重点学科人才建设项目、各类人才选拔、人才引进鼓励办法等事项;

7.上报区卫计党工委、区卫计委的重大项目方案,或区各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项目方案;

8.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申报和额度调整(非医疗类5万元以上,医疗类10万元以上);

2. 超过3万元的大额资金使用;

3.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4.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四、决策程序

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党政联席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合理规范。

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扩大民主,集中民智。

选拔任用干部,应事先征求党组织意见,保证纪检监督职能的履行和必要的组织程序。

2.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提前以相应会议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三

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科室的,牵头科室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该协调而未完成的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需经“三重一大”事项申报科室的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题和相关论证支撑材料;中心办公室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或有关资料)发送到相关参会人员,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5.注意保密工作。事关涉密内容的事项,在未作出决策前,酝酿时应注意保密,防止跑风漏气。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决策事项应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表决。

2.充分发表意见。在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介绍上会内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再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在逐项表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

凡属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4.形成会议记录。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形成清晰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详细记载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讨论意见和决策形成的结果,明确负责落实的科室、责任人。每次召开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做到相关材料齐全归档,内容包括:议题事项、会议通知、提请讨论议题的相关附件材料、会议原始记录等。

5.组织列席旁听。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视情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党员代表、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和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执行情况应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中心办公室及相关职能科室应对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督查,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

五、监督检查

中心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党政领导要严格议事决策规则,切实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建立报告制度。中心党支部对本单位制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负总责。每年年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后的执行情况,并将其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二)完善督查制度。中心党支部应加强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执行等情况作为检查内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上级组织对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存在问题提

出的督查意见和建议,应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三)形成纠错制度。中心党支部对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实践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外,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等要求,应分层分类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六、责任追究

(一)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涉嫌重大违规违纪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流程图;

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登记表。

中共xxx党支部

二0一六年五月一日

附件1: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流程图

附件2:编号:XXX X(年度)—X(序列)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登记表

会议主持人:填表人:

填表说明:

1.本表一事一表,留存本单位,若有相关会议材料需附在登记表后存档;

2.涉及大额度资金的,需填写“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3.表内涉及金额为“人民币”,单位“万元”。

医院关于贯彻落实医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

医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一)重大决策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年度工作计划 4、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5、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6、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7、人员奖惩 8、重要基建工程项目及规划 9、奖金分配方案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医院中层干部、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

1、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上的投资、工程等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 2、设备采购每台(件)5万元以上等; 3、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或批量购置5000元以上的大宗商品物资采购。 4、房屋、汽车等固定资产(价值5000元以上)租赁、处置等。 5、对外投资、贷款、担保; 6、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医院年初经费预算和年度决算: 2、突发事件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坚持的根本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3、依法决策原则: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规定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根本依据,医院的任何决策,均不得违反。 4、责任追究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是保证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正确的重要举措。 5、分工负责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是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推诿扯皮,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5、涉及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涉及全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公司内经济干部的任免; 2、公司内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3、公司内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4、县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公司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0万元以上和司属各科室一次性花费10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支部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3、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 为贯彻落实XX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 (X卫委[2012]30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X 围、规X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XX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XX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X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

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XX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XX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XX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X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 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 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 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司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是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上级单位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科学决策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1、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要指示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预售目标、融资计划、经济运行报告、财务计划、预决算管理及调整、支出计划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涉及股权转让、投资参股、兼并、重组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企业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增减员工、“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员工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 10、公司党建、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2、对违纪人员的处理。 13、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4、其它一切有关企业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5、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 1、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管理。

某医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

XX医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医院和科室规划、人才培养目标。 2、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 3、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5、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6、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 7、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 8、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全院各科室正、副主任、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医院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 2、合同标的50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 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医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一次性投入在5000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准备,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听取相关科室及职工、群众的意见,扩大职工、群众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其他科室的要主动征求见,并形成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会议讨论。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黄州区经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黄州区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会议集中决策、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 二、具体内容 第三条重大决策。 (一)我区工业领域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二)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三)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四)以经信局名义出台的各种规章制度; (五)涉及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六)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七)局属资产的出租及处置; (八)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 (一)局机关及二级事业机构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二)局机关、二级事业机构干部的调整、任免和轮岗; (三)后备干部选拔与管理; (四)本局各项工作荣誉表彰和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推荐; (五)对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惩处。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 (一)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办公楼及办公设施的维修; (二)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项目(资金)的申报; (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主办大型活动(会议)资金; (二)扶贫资金(帮扶资金及解困资金的分配);

(三)上级单位或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 (四)局年度财务预算外1万元以上资金。 三、基本程序 第七条充分酝酿。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对拟提拔的干部人选,在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前,应书面征求局纪检部门的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局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相关股室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八条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集体讨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同济黄州医院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保障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职工监督,实现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要指示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 4.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5.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6.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7.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与修订; 8.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 9.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0.医院重要党建工作; 11.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医院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主任)、党支部书记、业务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投资 1.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 20万(含2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预算外 10 万(含1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与规则 (一)集体决策的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论证后,再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策。 关系医院建设与发展、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事项,在广泛征意见的基础上,由医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形成决策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重大业务技术事项,在班子会议讨论决策之前,要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审议,形成可行性方案。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 1、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变更、合并; 3、行业发展、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措施和规划;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5、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6、表彰奖励、惩处事项的决策; 7、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 8、其他需要党总支会议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工作: 1、科级干部的任免,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拨、任免、定级;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拨。 3、人员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2、重大项目的制定; 3、码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及政策。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是: 1、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经费安排; 3、重大项目的经费安排; 4、研究决定预算内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单项工作的项目,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等; 5、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二、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由承办科(室)提出建议意见,分管领导审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列为会议议程,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局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到会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或投票等方式。 重要干部的任免,经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采用票决制方式。 若成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

卫生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医院和科室规划、人才培养目标。 2、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 3、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5、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6、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 7、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 8、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全院各科室正、副主任、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医院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 2、合同标的50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 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医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一次性投入在5000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准备,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阶段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标题:《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编号: 版次: A 页数: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月日发布 2018年月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单笔资金≥5万元)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三重一大”之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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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 (二)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统计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事项,严格审核各项开支;做到帐、证、表三统一,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五)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对于不符合制度的一切开支要敢于抵制,拒绝报销。 (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他人现金。 (三)严格审查一切收款、付款凭证,对不合理的以及没有按审批程序办理的凭证拒不受理。 (四)加强支票管理,建立支票领取、核消制度; 要及时到

银行查询清楚。 (五)及时整理单据,填制记帐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帐证相符,款相符。 三、财务报销制度 (一)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 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批。如有涂改一律不予报销。 (二)工作人员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不得借出差之名“游山玩水”。因私事外出或私自为外单位办事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市局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三)出差借款须经局领导审批,回来后,必须在一周之内办理结算手续,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办者,所借款项在工资中扣除。 (四)对于住宿自理的会议,报销差旅费需凭会议通知或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一般一人填写一张,如多人一同出差一起报销,应由出差者签名,并要将所有要报销的原始单据按规范化要求,粘贴整齐,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会议费的开支,各县(区)或各科室召开专业会议,需事先编制会议费预算报经局领导审批执行。会议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结算,并附上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及开会时间,并经局领导签字。

完整版医院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乾县人民医院“三重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 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等; 8、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重要科室干部任免; 2、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项目; 2、自身能力建设; 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医院 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院长和院长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合同标的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 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 标的单价30 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5 、大额资金使用主要指:一次性投入在30 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运作。 、“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总支会议、院长办公 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XXX医院“三重一大”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等; 8、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重要科室干部任免; 2、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项目; 2、自身能力建设; 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院长和院长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5万元(含)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3、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总支会议、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

“三重一大”制度考核办法

XX单位 “三重一大”制度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规范“三重一大”运行程序,结合我局(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一)重大事项决策 重大决策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 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定、重大任务、重点指标 的主要措施; 2、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重大战略管理等 事项;

3、局(分公司)年度计划、业绩目标、业绩考核、奖金薪酬兑现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内部 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内外部各类检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 大问题以及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事项; 4、局(分公司)资产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和资产损失核销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局(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队伍稳定等方面重大事件的处理; 6、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监察、审计及群团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制度、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7、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职代会工作报告以及其它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确定局(分公司)级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9、确定年度党员发展方案,审批年度党员发展和转正决议; 10、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人员的处理; 11、其它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2020年三重一大制度

作者:败转头 作品编号44122544:GL568877444633106633215458 时间:2020.12.13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5、涉及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涉及全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公司内经济干部的任免; 2、公司内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3、公司内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4、县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公司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0万元以上和司属各科室一次性花费10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

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 篇一:1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完善 1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完善 市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明确市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 市公司首先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各项内容,也就是要细化哪些决策内容对于市公司而言属于“重大问题”,哪些人事任免属于“重要人事任免”,哪些项目属于“重大项目安排”,哪些资金的使用属于“大额资金的使用”。根据工作的实践市公司认为应把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的措施”、“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教育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加强公司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规划、制度和措施”、“研究职责范围内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4项内容作为“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把“中层领导职务的任免”、“非领导职务的晋升”、“班子成员的任免”、“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4项人事工作作为“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把如改建、

扩建工程、大型装备、设备采购项目作为“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并根据市公司自身实际确定“大额资金使用”的资金额度。 (二)规范市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规范的决策程序是保障“三重一大”实体性问题落实的必要保障,为此要对决策过程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公司在决策程序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酝酿阶段、决策阶段、执行阶段。 在酝酿阶段应充分征求意见,首先,要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次,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第三,按照程序提议。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第四,做好相关的会议准备。在决策阶段应在程序上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如根据公司实际,规定召开有关会议的参加人员、出席人数;有关会议召开的具体流程与表决规则等。在执行阶段要确定责任人员,严格执行决策。如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责任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

办公室“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办公室“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支部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3、党支部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党支部书记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二、“三重一大”的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1、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3、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4、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5、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6、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7、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8、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9、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2、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3、其它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大宗物品采购在5000元以上项目; 2、日常经费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上的款项; 3、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4、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三、“三重一大”的运行程序 对“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主要按以下程序: 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办公会。

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医院科学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决策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医院实施“三重一大”应遵循医院工作的实际,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走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路线,保证决策的民主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二、主要决策范围 1、医院定位、发展方向、办院思路、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 2、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重要材料; 5、医院机构的设立、合并与撤销;

6、学科发展规划的审定; 7、医疗规划、重要的医疗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评审,重大医疗活动方案的审定; 8、教学规划的审定; 9、重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通报; 10、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 11、医院中层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 1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才引进、师资补充和人员培训计划等重要人事工作; 13、院级及院级以上评选先进、推荐优秀、申报奖励、党政处分等事项; 14、财务预算、决算、资金使用和资产清查处置等情况; 15、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职工、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 16、医院规章制度; 17、其他涉及医院发展、安全稳定和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主要决策形式 1、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2、“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形式主要以院党委会、院党政联席会为主,特别事项还可以提交职代会讨论。凡医院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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