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的涉税分析

吸收合并的涉税分析
吸收合并的涉税分析

吸收合并的涉税分析

1、企业所得税:

满足条件下,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免税合并)。具体条件如下:

适用特殊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报送的资料及申报要求为:

当事方企业合并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企业合并的商业目的;

企业合并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企业合并各方当事人的股权关系说明;

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及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

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合并前企业各股东取得股权支付比例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工商部门核准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2、营业税:免征(需取得主管税局出具的免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增值税:免征(需取得主管税局出具的免税证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三条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上政策规定并未强调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无论是否同一控制均可按照以上规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合并后励丰原有的资金账簿,无须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账簿,应于启用时按规定计税贴花;凡毋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的资金账簿,已贴印花继续有效。

5、契税:免征(有可能需要省级税务机关出具免税证明,所需时间较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的相关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6、增值税: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的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公司分立合并操作规范

公司分立合并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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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合并与分立登记行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提出如下操作意见,供各地参考。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公司合并采取吸收合并方式,且存续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合并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的,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方式。公司分立采取派生分立方式,且存续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分立采取新设分立方式的,原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二、公司合并、分立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或者拟分立的公司股东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签订相关协议。 (四)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六)办理财产合并或分割手续。 (七)验证注册资本。 (八)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报批手续。 (九)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程序。

三、公司合并的,存续公司注册资本等于合并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公司分立的,分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等于原公司注册资本。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公司合并、分立是否需经评估、审计,以及股东各方的折股比例,可由公司股东会及股东按照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自行决定。 四、吸收合并的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并各方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四)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合并形式和具体方案、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 (五)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 (六)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七)合并后新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事项。 (八)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九)验资报告。 (十)新增加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十一)因合并而解散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十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吸收合并案例(1)知识讲解

一个吸收合并案--税收筹划不可顾此失彼 案例介绍 甲公司系某集团所属乙开发公司投资的一家四星级酒店有限公司(非房地产公司),承担着乙公司开发楼盘会所的部分功能,以上企业都是内资企业。截至2006年10月31日,甲酒店有限公司账面资产4529.01万元,负债6145.79万元,甲酒店有限公司所欠债务主要是乙公司的股东借款,实收资本12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负2816.78万元。甲酒店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历年经审核可用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情况:2001年为821.90万元,2002年为316.46万元,2003年为427.27万元,2004年为349.15万元,2005年为259.73万元,合计2174.51万元,甲酒店有限公司2001年度亏损821.90万元,按照税法只能以2006度实现的利润弥补,而甲酒店有限公司2006年仍持续亏损,其自身无法对该亏损予以弥补,因此该集团决定进行适当的筹划重组,一方面使甲酒店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能在法定弥补期间内(前五年)得到弥补,酒店业务能够持续经营;另一方面重组成本也要较小,在法律和税收政策上不存在障碍。 方案一:吸收合并。集团决定由乙公司以承担甲酒店有限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实施合并,其性质系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实质是零对价获得甲酒店有限公司的股权。 根据《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如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的股东视为无偿放弃所持有的旧股。”该集团税务师认为,由于甲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而且乙公司是以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的,所以甲公司不用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 另外,根据上述通知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课件案例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 表课件案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课件案例 先讲一个小故事:张三和李四是同村的发小,90年代的时候,两人不甘平庸,先后下海创业。张三开了一家服装厂叫“大有服装厂”,李四开了一个纺织厂叫“小琴纺织厂”(因为李四的妻子叫小琴)。原来两人从小都很喜欢同村女孩小琴,但最后小琴选择了长的比较帅的李四。后来两人的事业都蒸蒸日上,成为县里的创业标杆。2010年,李四想提前退休周游世界,想把公司卖给张三,但两人因收购价格和支付方式上的分歧,一直没有谈拢。这时李四的妻子小琴提出一个方案,由大有服装厂一次性支付李四2000万元,收购李四持有的“小琴纺织厂”50%的股份,剩下50%的股份由小琴继续持有(小琴纺织厂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李四占50%,小琴占50%)。最后三人签署协议完成了这项收购。 结局一:李四去国远游之后,小琴与李四离婚,并且嫁给了对她一直念念不忘的张三。原来李四早已有外遇,小琴改嫁张三之后,不再操持公司发展,全权交由张三打理企业,自己退居幕后,做起了“居里夫人”。(控制权的转移,张三以小博大,变被动为主动) 结局二:原来小琴纺织厂已经多年亏损,李四和小琴设局找人接盘,张三不幸上当,收购了纺织厂之后才发现其已严重资不抵债。李四和小琴两人带着2000万远走高飞,留下张三一人收拾残局。(告诉你请中介机构的重要性) 结局三:收购完成以后,由于小琴和张三经营理念上的分歧,同时李四也从中干预,首鼠两端,导致纺织厂的业务无法正常展开。最后不得不拆分股份或者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两个股东闹矛盾,最后被迫散伙,现实中常有) 例1:同一控制控股合并 A公司和B公司同为甲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为B公司的子公司。2017年11月30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从B公司取得C公司70%的股权。当日,C公司相对于甲公司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0000万元,其中股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2000万元。A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审计费等中介费用15万元。 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写出会计处理分录(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 答:个别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7000 (C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 贷:银行存款6000 资本公积1000 借:管理费用15 贷:银行存款15 合并报表: 借:股本5000 资本公积2000 未分配利润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000 少数股东权益3000 借:资本公积3000 贷:未分配利润3000 【补充】另外,由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视为“既往一体”,因此合并报表还要抵消期初数。 借:上年子公司上年末所有者权益9000

公司分立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公司分立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公司分立可分为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二种形式。 所谓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 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所谓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 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公司分立的程序有哪些? (1)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分立决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股东的权益,是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分立决议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2)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公告债权人。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 主管机关批准。一些特殊企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6)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法第177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设立登记。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1)合并各方当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并合同、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合并合同中要写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及住所等。 (2)合并的方式。合同中合并的方式,应当是按法律形态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3)合并的对价。合并对价即合并中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取得消失公司财产而支付的对价。合并对价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股票和现金形式。 (4)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是决定合并价格的基本要素,对合并价格的科学确定,对合并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合同中应对此做出明确的记载。 (5)职工安置办法。由于合并中存续公司的职工利益受到合并影响的程度要小得多,所以职工安置办法条款只适用因合并而消失的公司。

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差异分析

东湖高新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差异分析 一、公司概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33)主要从事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与运营,其开发的“武汉中国·光谷”项目是中国最大的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公司于1998 年2 月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立足武汉、挺进两湖地区,主业以园区和住宅开发为主、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为辅。园区开发主要有三个项目:武汉科技园、长沙科技园、襄樊科技园;住宅项目为武汉丽岛漫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包括电厂脱硫和环保发电两块。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表1: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实现营业收入9.09 亿元,同比增长177%;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8,056.50万元,增长比例176.70%,主要原因是包括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投产规模增大,脱硫服务费收入较去年增加4,975.21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铬渣综合治理发电机组增加,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5,018.5万元;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确认一期项目收入10,295.46万元、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确认一期项目收入2,838.20万元,而去年同期均未实现收入;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3,419.37万元。实现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175 亿元,同比降低75.31%,基本每股收益0.036 元。2010 年,公司经营的铬渣无害化处理项目——义马铬渣综合治理发电工程治理铬渣4.1 万吨,实现铬渣综合治理收入2.24 亿元,产生的社会效益远大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但因该项目上马时属于新型探索性项目,无法享受到可再生能源电价的优惠政策,从而产生经营性亏损1.34亿元,影响了公司当年的整体利润。2010 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为7.23%,高于同期行业平均值4.19%,主要是由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融资成本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变化较小但是比例总体较高,具有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资产负债率稍有上升,长期偿债能力压力较大。总资产报酬率同比下降75%,主要是由于其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三、合并数据与母公司数据差异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表2:主要控股子公司单位:万元 其中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和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为东湖高新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和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二)经营活动报表数据差异分析

合并报表抵消案例及分录

合并报表抵消分录 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指引。 一、无条件抵消分录(成本法不影响账面价值,权益法有影响) 母子公司合并报表,不论它们之间有否部交易,首先应当无条件地编制以下三项抵消分录: 1、把母公司对纳入合并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只调整到合并报表,为后面的两项合并抵消分录打下基础。合并会计报表中的母公司数据仍按成本法列报)a、母公司在年底应该分得的利润份额 借:长期投权投资-损益调整(子公司在被母公司投资控股后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增加数×母公司持股份额) 贷:投资收益(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本期净利润×母公司持股份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以前年度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b、子公司在收到投资时所做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子公司在被母公司投资控股后资本公积的增加累计数)贷:资本公积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相抵消(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不抵消,直接汇总): 借: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报表数)商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大于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按新准则,只有正商誉,没有负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额)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其它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子公司净资产×其它股东的股权份额) 3、母公司和其它少数股东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与子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项目和期末未分配利润相抵消: 借:投资收益(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本期净利润×母公司占有的股权份额) 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其它股东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本期净利润×其它股东占有的股权份额) 期初末分配利润(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的年初末分配利润金额)贷:提取盈余公积(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金额)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金额) 未分配利润(子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 特别说明: 1.上述抵消分录中,“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贷方金额必须相等,否则报表将不平。子公司被抵消的盈余公积不再恢复。 2.合并完成后,母公司数和合并数中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数相等。未分配利润不等,差额为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数。

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分析要点及方法

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阐发技巧和要点 令狐采学 一、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阐发技巧和要点1 1. 偿债能力阐发1 2. 盈利能力阐发2 3. 营运能力阐发2 4. 增长能力阐发3 二、公司财务综合阐发4 1. 杜邦阐发法阐发4 2. 沃尔评分法阐发5 三、案例启示与建议6 1. 公司存在的问题6 (1)短时间偿债压力较年夜。6 (2)公司面临本钱过重的压力。6 (3)公司增长能力不强。6 2. 针对问题提出建议6 (1)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的建议。6 (2)解决公司本钱过重的建议。7 (3)提升公司增长能力的建议。7 四、合并报表指标的简易阐发7 (一)合并报表的作用7 1、在上市公司较少进行经营活动、以对外股权投资为主的

条件下,仅仅阐发上市公司自身的报表将难以阐发企业的资 产结构。7 2、一些控股公司出于避税的考虑,利用向子公司低价提供 原资料、高价收购子公司产品的手段转移利润;8 3、合并报表可以揭示内部关联方交易的水平。8 (二)阐发技巧和要点8 1、一般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关联关系,主要集中 在内部资金拆借上8 2、通过比较两个报表的毛利率差别,我们可以确定母子公 司基本的获利能力8 (三)盈利能力阐发9 (四)局限:9 五、集团公司合并资产欠债表区别与解释10 (一)母公司资产欠债表与合并资产欠债表的区别?10 1、母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都是自力的,为什么还要合并?10 2、上市公司的年度陈述中母公司资产欠债表和利润表都不 一样10 (二)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资产欠债表的调整10 1、资产项目的调整11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股息”项目11 (3)“长期股权投资”项目11 (4)“长期债权投资”项目12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12

企业合并会计练习题

企业合并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 1、有关企业合并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合并必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吸收合并 C.控股合并的结果是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企业合并的结果是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 2、下列各项企业合并示例中,无疑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是() A.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主管单位 B.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母公司 C.合并双方合并后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合并双方合并后仍同属于原企业集团 3、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则下列有关此项合并的阐述中,不正确的是() A.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有关资产和负债 B.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C.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D.通过合并,甲公司必然成为乙公司的母公司 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所称的“控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 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时间通常在() A.3个月以上 B. 6个月以上 C. 12个月以上 D. 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5、下列有关合并商誉的各种阐述中,正确的是() A.只要采用购买法实施合并,就一定要确认合并商誉 B.确认合并商誉的前提是采用购买法实施企业合并 C.合并商誉完全是被并购企业自创商誉的市场外化 D.合并商誉与被并企业的净资产毫无关联

6、对于吸收合并,合并方对合并商誉的下列财务处理方法当中,符合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 是() A.单独确认为商誉,不予以摊销 B.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并分期摊销 C.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D.调整减少吸收合并当期的股东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企业合并后主体的法律形式不同,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 A.吸收合并 B. 新设合并C. 控股合并 D.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E. 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2.以下关于购买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购买法将一企业合并另一企业的行为视作一项交易 B.购买方合并当年净收益仅指其自身当年实现净收益 C.购买法下购买方必然确认合并商誉 D.购买法仅适用于对控股合并的情形 E.与购买法相对应的是权益结合法 3.将合并商誉确认为资产并且不予以摊销,但要进行减值测试。这种处理方法() A.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B.与自创商誉的处理原则有相同之处 C.符合商誉不能脱离会计主体而独立存在的这一特性 D.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倡的关于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E.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确定的合并商誉的处理方法 4.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两者之间的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企业控股合并丙企业,导致甲拥有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B.甲企业吸收合并丙企业,不会形成甲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C.甲企业与乙企业合营丙企业,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D.甲企业是丙企业的联营方之一,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E.甲企业取得丙企业15%的股权,则甲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5.甲企业与乙企业合并前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企业集团。甲企业在与乙企业的吸收合并交易

企业吸收合并税收政策汇总

企业吸收合并税收政策汇总 (2009-06-11 00:07:40) 一、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二、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帐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四、企业所得税。《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 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9号 为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的精神,现将企业合并、分立业务中当事各方涉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进一步补充规定如下: 一、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应根据合并的具体方式处理。 (一)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

合并财务报表综合案例

合并财务报表综合案例 一、资料 1.假定A公司于20X7年1月1日以30 000万元银行存款取得了B公司80%的股权,双方合并为非同一操纵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B公司的账面资产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其他资料为: (1)合并日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1 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8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3 000万元; (2)20X7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 000万元,本年对外分配利润4 000万元; (3)20X7年年末B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 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0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8 000万元,盈余公积1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6 000万元。 (4)A公司20X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 000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2 000万元,本年利润分配10 00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 000万元。 20X7年年底A公司和B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数据如表1、表2所示 表1 A公司与B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简表)单位:万元

表2 A公司与B公司个别利润表(简表)单位:万元

2.假定A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5000万元(减值预备为25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B公司应对账款,假定本期A公司对B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15万元;预收账款2000万元中有B公司1000万元应对账款;应收票据8000万元中有B公司4000万元应对票据;B公司4000万元应对债券中属于A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2000万元。 3.假定B公司个别报表中存货项目有20000为本期从A公司购进的存货。A公司销售该商品的收入为200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销售成本为14000万元。假定本年12月份B公司从A公司购进一项产品作为固定资产,买价5000万元,本年末未提折旧。A公司销售该产品结转成本4000万元。 要求:20X7年年末编制合并报表。 二、依照上述资料,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单位:万元) 1.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 (1) 借:长期股权投资(8000×80%) 6400 贷:投资收益 6400 借:投资收益(4000×80%) 3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200

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案例分析1

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案例分析-以禾浩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为例 (一)禾浩通信公司概况 2008 年,金秋九月,南京禾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南京禾浩)注册 成立,登记资本达五千万人民币。南京禾浩登记地址为江宁经开区水长街八号, 公司占地一万三千八百平方米,其中建筑展开面积高达三万平方米。 南京禾浩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 1)通讯硬件设施业务, 2)新型清洁能源业务,3)物联网业务, 4)软件服务业务;在这四大业务领域中,南方禾浩均能提供产品的研产售与服务于一体的一条龙式服务,企业科技含量较高,被吸纳为通信行业标准化制订单位之一,也曾获得省级高新技术单位、省级软件单位、省级科技型私营公司等多个荣誉头衔。南方禾浩将“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客户、以和谐的胸怀面对员工、以创新的思维面对产品、以发展的视角展望未来” 的企业文化贯穿于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成南大、南航大、西工大等高等院校展开了密切的合作。 南京禾浩以技术为企业的核心力量,以创新为技术的成长方式,让企业沿着创新式发展的道路不断前进。当前,南方禾洁打造了一支具备较高科研能力的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不乏获得“省级创新人才” 、“市级紫金特别表彰人物”等称号的高端技术专家,在这支科研队伍中,十九人获高级职称,四十五人位居中级职称。在这支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带动下,南方禾浩迎来了累累的科研硕果,九项技术被我国专利主管机构认定了发明专利,六项技术被国外专利认定机构认可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更高达几十项之多。南京禾浩的拳头产品——无线定位设备、辅助资产管理软件、新型氢料储电电池等均为企业自行完成科研攻关工作, 南方禾洁的业务范畴已扩展到通信硬件、新能源设施、无线网络运营、智能生活软件等物联业务。 假设 2009 年 1 月 1 日,南京禾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禾浩公司)斥资 300 万元银行存款购买了 A 公司 80 %的股份(在此之前,南京禾浩丗 A 企 业不属于同一大股东的投资序列,因此此次合并并非同一投资人资产整合)。禾浩公司备查簿中记录 A 公司在 2009 年 1 月 1 日几乎所有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会计专题小结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划分,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其中,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投资。控股合并形成的新报告主体是由母公司(取得控制权的企业)和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通过控股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 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方式有所不同,分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简而言之,如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由于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再则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不涉及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因此会计实务中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不需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如果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股合并,虽然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但由于合并方(购买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需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两者不一致,则会产生合并商誉的问题,会计处理相对比较复杂,因为会计实务中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论是否属于控股合并,均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这点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以下结合财政部2011会计准则详细解释,具体分析。 一、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及控股合并比较

吸收合并的涉税分析

吸收合并的涉税分析 1、企业所得税: 满足条件下,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免税合并)。具体条件如下: 适用特殊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报送的资料及申报要求为: 当事方企业合并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企业合并的商业目的; 企业合并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企业合并各方当事人的股权关系说明;

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及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 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合并前企业各股东取得股权支付比例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工商部门核准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2、营业税:免征(需取得主管税局出具的免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增值税:免征(需取得主管税局出具的免税证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三条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上政策规定并未强调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无论是否同一控制均可按照以上规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合并后励丰原有的资金账簿,无须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账簿,应于启用时按规定计税贴花;凡毋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的资金账簿,已贴印花继续有效。 5、契税:免征(有可能需要省级税务机关出具免税证明,所需时间较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的相关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6、增值税:不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的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合并分立如何避免劳动纠纷

企业合并分立如何避免劳动纠纷 一、专题界定 企业在分立、合并或转让改制过程中,往往涉及很多具体问题,企业要注意不管是分立、合并,都有一个原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但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变更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本着平等协商、协商一致的原则来处理,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发生劳动争议。 二、名词解释 1. 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有两种形式: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 2. 合并 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订立协议而归并成为一个公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企业合并后,原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案例】王先生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期间,A公司经资产重组与B公司进行了合并,并将合并后的公司重新注册登记为C公司。C公司成立后,以原劳动合同公司方主体已变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要求员工与C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按不愿签订合同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王先生认为:C公司是由A公司与B公司合并成立的,A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应当由C公司承继,自己仍在原岗位工作,不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况,无须签订新合同;C公司见王先生拒绝签订新合同,即以王先生不愿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为由,作出了解除与王先生原劳动合同的决定。王先生对此不予接受,双方发生争议。 【评析】 争议焦点:C公司是否可以解除王先生与A公司签订的原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要解除已签订的劳动

合同,劳动法规定了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企业合并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吗?《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以,企业合并不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有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义务。当然,用人单位履行原劳动合同发生困难的,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协商变更或协商解除。并可以依据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原劳动合同。本案中,C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与王先生的原订劳动合同,如要变更或解除,应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如未经协商也无其它约定事项的,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案例2 企业分立后,人性化处理原职工的工伤 【案例】齐某2000年5月与某五金厂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02年底,五金厂与某建材商厦合并成立五金公司,五金厂拆分为五金公司的几个车间,齐某仍留在属于原五金厂的某车间工作。03年5月,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办理终止手续。7月,齐某上班途中被一卡车撞成重伤,卡车司机弃车逃离。后经交警裁判,责任不在齐某。齐某家境贫寒,住院所需的二万元医疗费押金没有着落,只好求助于五金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亲自带着二万元押金前往医院探望,看到齐某伤势很重。而当时齐某所在车间生产任务重,为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在车间的要求下,人事部向经理办公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如何处理与齐某的劳动关系的报告,建议:1、公司终止与齐某的劳动关系,招聘一名员工来代替齐某上岗;2、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齐某,告知他与原五金厂的合同已经到期,五金公司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3、因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公司不应提供齐某工伤待遇。 【评析】在经理办公会上,公司王经理认为公司人事部的意见欠妥,提出如下意见:1、与齐某再续签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待齐某伤愈出院后立即通知他上班。原五金厂与建材商厦合并成立五金公司后,原五金厂与齐某建立的劳动法律关系转移至五金公司。所以五金公司应承担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义务。齐某的劳动合同虽于今年5月份到期,但由于公司管理疏忽而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导致齐某继续在公司上

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分析要点及方法

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分析技巧和要点 一、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分析技巧和要点 (1) 1. 偿债能力分析 (1) 2. 盈利能力分析 (2) 3. 营运能力分析 (3) 4. 增长能力分析 (4) 二、公司财务综合分析 (4) 1. 杜邦分析法分析 (4) 2. 沃尔评分法分析 (6) 三、案例启示与建议 (7) 1. 公司存在的问题 (7) (1)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7) (2)公司面临成本过重的压力。 (7) (3)公司增长能力不强。 (7) 2. 针对问题提出建议 (8) (1)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的建议。 (8) (2)解决公司成本过重的建议。 (8) (3)提升公司增长能力的建议。 (8) 四、合并报表指标的简易分析 (9) (一)合并报表的作用 (9) 1、在上市公司较少进行经营活动、以对外股权投资为主的条件下,仅仅分析上市 公司自身的报表将难以分析企业的资产结构。 (9) 2、一些控股公司出于避税的考虑,利用向子公司低价提供原材料、高价收购子公 司产品的手段转移利润; (9)

3、合并报表可以揭示内部关联方交易的程度。 (9) (二)分析技巧和要点 (9) 1、一般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关联关系,主要集中在内部资金拆借上.. 9 2、通过比较两个报表的毛利率差异,我们可以确定母子公司基本的获利能力 10 (三)盈利能力分析 (11) (四)局限: (11) 五、集团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区别与解释 (11) (一)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区别 (11) 1、母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都是独立的,为什么还要合并 (12) 2、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都不一样 (12) (二)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12) 1、资产项目的调整 (13)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股息”项目 (13) (3)“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14) (4)“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14)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 (15) (6)“递延税款借项”项目 (15) (7)其他资产项目 (15) (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调整 (15) 1、对负债项目,首先应作如下调整: (15) 2、“递延税款贷项”项目: (16) 3、子公司在应付项目列示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产生的负债,应从 各该应付项目转出,借记有关应付项目,贷记“其他流动负债”项目。 (16) 4、子公司如果为中外合作企业且“已归还投资”项目有金额,调整时应作为未注 销股份,将其转入“库存股”项目,或者增列项目反映。 (16) 5、其他项目,如果子公司与母公司由于核算上原因导致填列金额或使用项目不一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税务与会计处理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作者:王庆山 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股东在交易中属于股权转让或股权处置行为,因此存在依法纳税义务,而且也要求会计上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本文以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作为企业合并中的股东应进行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税务处理 吸收合并的合并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又称为购买方),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达到购买被合并方的产权并将其解散的目标:(1)通过直接向被合并企业股东收购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或股份(以下统称股权),达到持有被合并企业100%股权时,在接收其全部资产负债后将其撤销;(2)通过与被合并企业股东协商,达成收购被合并企业产权的协议,由被合并企业自己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向合并企业移交资产负债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后解散。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合并企业的股东都必须放弃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而取得的利益则是出售股权的价款或被合并企业清算时股东分得的剩余财产。这符合转让资产或处置财产权利的一般特征,因此应按规定计算相应税金。 (一)涉及股权转让、股权处置及分得被合并企业剩余财产税收处理的规范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1)企业转让、处置投资资产,应计算资产转让收入,而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9号文件(以下简称59号文件)规定:(1)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2)被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选择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对于以股权支付以外的资产或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非股权支付金额占全部转让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同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60号文件(以下简称60号文件)规定:(1)被清算企业全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与法定补偿金、结算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收、清偿企业债务后,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2)股东分得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

合并财务报表案例分析

合并财务报表综合案例 一、案例 1.假定A公司于20X7年1月1日以30 000万元银行存款取得了B公司80%的股权,双方 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B公司的账面资产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其他资料为: (1)合并日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1 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8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3 000万元; (2)20X7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 000万元,本年对外分配利润4 000万元; (3)20X7年年末B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 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0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8 000万元,盈余公积1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6 000万元。 (4)A公司20X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 000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2 000万元,本年利润分配10 00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 000万元。 20X7年年底A公司和B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数据如表1、表2所示 资产A公司B公司负债及所有者权益A公司B公司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10725 7820 短期借款10000 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 2000 应付票据10000 3000 应收票据8000 3000 应付账款20000 5000 应收账款4975 3980 预收账款7000 2000 预付账款2000 1800 其他应付款 存货31000 20000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自如 13000 2600 应付利润 流动资产合计61700 38600 流动负债合计60000 17600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30000 0 长期借款4000 3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17000 0 应付债券20000 4000 固定资产21000 16000 长期应付款2000 0 在建工程20000 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600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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