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11月

目录

一、研究中美税制需厘清的几个基本问题 (6)

二、中美税制概况 (8)

1、中美税制:分税制与财政联邦主义 (8)

2、中美税种的主要差异:增值税、房产税、社保税(费) (13)

(1)中国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而美国以所得和财产税为主,但没有开征增值税13(2)美国有完善的财产税,中国的房地产税仍在试点 (14)

(3)中国的社保采取缴费方式,美国采用法定的社保缴税 (15)

3、中美税法体系 (16)

4、中美税法立法程序:中国高效,美国繁杂 (18)

三、中美现行税制结构对比 (20)

1、课税对象:商品课税与所得课税 (20)

(1)中国:商品课税为主 (20)

(2)美国:所得课税为主 (21)

2、税收性质:直接税与间接税 (22)

(1)中国:以间接税为主,注重筹集收入的效率 (22)

(2)美国:以直接税为主,注重调节公平 (23)

3、税收缴纳主体:企业与个人,税负感体现在不同主体 (24)

(1)中国 (24)

(2)美国 (25)

4、实际负担主体:企业与个人,部分税收由企业转嫁个人,并非企业的负担 (27)

5、财政与税收的分权程度:中央税和地方税,中美两国的中央税均约占一半 (29)

(1)中国:转移支付前中央约占45%,转移支付占37%,形成一定程度的财权集中及再分配 (29)

(2)美国:虽然三权分立以及州的独立性较强,但联邦财政收入占比50%,近几年整体稳定 (31)

四、中美宏观税负比较 (32)

1、小口径:不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形下,中国宏观税负低于美国 (34)

2、中口径:考虑税收、社保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大部分年份高于中国,美国仍在趋势向上,而中国税负显现向下迹象 (35)

3、大口径:考虑税收、社保、非税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高于中国,差距最大时高出13.7个百分点,最小差距为 2.1个百分点 (36)

4、全口径:中国有四本预算,全口径下的宏观税负水平2009年起中国超过美国,但主要源于中国的土地出让收入近年迅速增长 (37)

五、中国税制改革的可能方向 (38)

1、继续清理非税收入,提高税收占比 (39)

2、逐步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实现税收法定 (39)

3、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改变企业税负感重的状态 (39)

4、个人所得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增加可抵扣的项目,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遵从度,明确个税改革的目的 (40)

5、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反映资源的稀缺性 (41)

6、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构建地方税体系 (41)

7、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实现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 (41)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11月

目录 一、研究中美税制需厘清的几个基本问题 (6) 二、中美税制概况 (8) 1、中美税制:分税制与财政联邦主义 (8) 2、中美税种的主要差异:增值税、房产税、社保税(费) (13) (1)中国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而美国以所得和财产税为主,但没有开征增值税13(2)美国有完善的财产税,中国的房地产税仍在试点 (14) (3)中国的社保采取缴费方式,美国采用法定的社保缴税 (15) 3、中美税法体系 (16) 4、中美税法立法程序:中国高效,美国繁杂 (18) 三、中美现行税制结构对比 (20) 1、课税对象:商品课税与所得课税 (20) (1)中国:商品课税为主 (20) (2)美国:所得课税为主 (21) 2、税收性质:直接税与间接税 (22) (1)中国:以间接税为主,注重筹集收入的效率 (22) (2)美国:以直接税为主,注重调节公平 (23) 3、税收缴纳主体:企业与个人,税负感体现在不同主体 (24) (1)中国 (24) (2)美国 (25) 4、实际负担主体:企业与个人,部分税收由企业转嫁个人,并非企业的负担 (27) 5、财政与税收的分权程度:中央税和地方税,中美两国的中央税均约占一半 (29) (1)中国:转移支付前中央约占45%,转移支付占37%,形成一定程度的财权集中及再分配 (29) (2)美国:虽然三权分立以及州的独立性较强,但联邦财政收入占比50%,近几年整体稳定 (31)

四、中美宏观税负比较 (32) 1、小口径:不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形下,中国宏观税负低于美国 (34) 2、中口径:考虑税收、社保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大部分年份高于中国,美国仍在趋势向上,而中国税负显现向下迹象 (35) 3、大口径:考虑税收、社保、非税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高于中国,差距最大时高出13.7个百分点,最小差距为 2.1个百分点 (36) 4、全口径:中国有四本预算,全口径下的宏观税负水平2009年起中国超过美国,但主要源于中国的土地出让收入近年迅速增长 (37) 五、中国税制改革的可能方向 (38) 1、继续清理非税收入,提高税收占比 (39) 2、逐步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实现税收法定 (39) 3、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改变企业税负感重的状态 (39) 4、个人所得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增加可抵扣的项目,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遵从度,明确个税改革的目的 (40) 5、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反映资源的稀缺性 (41) 6、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构建地方税体系 (41) 7、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实现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 (41)

2017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中美税制比较和特朗普减税方案的启示

中美税制比较和特朗普减税方案的启示 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全球主要经济体逐渐将政策中心从货币政策转向财政政策,正在兴起新一轮减税潮流,美国是领头羊。特朗普政府计划推出大幅减税方案,英国政府、法国总统热门竞选人以及其他主要发达国家都在致力于推动减税立法,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宣布了减税计划。相较而言,我国的减税措施力度不大,除了营改增以外并未涉及税制的实质性改革,更多的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修修补补”。今年2月企业所得税法修正并未下调税率,各界期待已久的个税改革也未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考虑到美国税改将可能导致主要经济体在全球竞争力的重塑,中国有必要在税制改革方面加大力度,避免在新的全球竞争中失去先机。 一、美国税改减税力度堪称史上最大 美国东部时间4月26日下午,美国财长努钦与特朗普经济顾问科恩于举行发布会,正式公布了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最新税改计划。该税改方案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减税计划,在很大程度与特朗普竞选时的方案一致,将令企业、中产和顶级收入者受益,显著增强美国竞争力,激发经济增长活力。税改计划主要集中于减少企业税率、降低个人税负、增加海外税收三个方面。 企业税收方面,税改计划的最大亮点是将公司税税率从35%大幅削减至15%,此外还要废除 3.8%的奥巴马医保税、为美国公司实现地区税制公平化等。从历年来主要发达国家公司税税率来看,总体趋势是逐渐下降,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降幅较大。美国公司所得税税率几十年没有改变,保持在35%的水平。与主要的发达国家相比,美国目前的公司所得税偏高,明显高于德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略微高于法国。公司税税率从目前的35%大幅削减到15%,将降至与德国、加拿大差不多的税率水平。由于除了公司所得税以外,德国还有10%-18%的营业税,加拿大还有商品与劳务税、社会保障税、各类附加税等,而美国其他税项相对较少,因而美国企业实际承担的综合税负将显著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如果公司税税率降到15%,几乎接近部分避税天堂的税率,显著提升美国竞争优势,将吸引大量企业留美。 个人所得税方面,减少个人所得税级次和税率,最高税率从39.6%降至35%,从七级税率减少到三级,分别为10%、25%和35%。此外还将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翻倍,夫妻联合报税的标准扣除额调高一倍至24000美元,撤销遗产税,还建议对有孩子家庭减税,力度也比较大。个税改革方案不但降低中产阶级税负,还减轻企业主和农场主负担,将促进消费增长和个人部门投资需求。 针对海外企业加税,对海外留存的数万亿美元一次性征税,美国公司留在海外的利润征收10%的税率,一旦海外利润汇回美国就要被征收高达35%的税。目前美国企业海外留存资金达2.6万亿美元,主要留存于各个避税天堂,对这部分海外留存资金的征收税率还未确定,但财政部长努钦表示税率会“非常具有竞争力”。加大对海外部门的征税力度,促进投资回流美国,力求把投资留在国内,带动制造业和商业发展。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自2017年5月1日起,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第三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解读:实务中,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可能涉及跨地区,出于发包方对于资质方面要求等原因,一般由总公司签订建筑合同承接业务,在施工地设立项目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或将工程交子公司方式施工。 (一)11号公告出台前: 1、总公司承接项目,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施工、开票和收款,总公司是纳税主体,跨县(市、区)的工程项目只能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回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税款。 2、跨县(市、区)的项目要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回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采用简易计税的,预缴征收率3%,汇总申报环

节适用征收率也是3%,采用一般计税的,税率11%,工程项目按照2%的预征率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再减去预缴税额汇总申报缴纳。 (二)11号公告出台后: 1、总公司承接项目,可以通过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子公司或分公司施工、开票、收款,从而使分、子公司成为纳税主体,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发包方和被授权(或三方协议方式)的分、子公司之间就可以形成增值税的完整链条而不用通过集团公司,如果被授权的是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也不用汇总到集团公司统一缴纳。 2、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3、跨地级行政区的项目要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回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采用简易计税的,预缴征收率3%,汇总申报环节适用征收率也是3%。采用一般计税的,税率11%,工程项目按照2%的预征率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再减去预缴税额汇总申报缴纳。 (三)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规定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省局2014年2号公告)第十二条: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按照规定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中美税制的比较

中美税制的比较 摘要: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矛盾的要求。另外,无论从广度与深度上,我国税收的宏观调节与美国相比都有很大差距。从微观方面看,美国对企业主要是采用降低所得税税率,而中国大多采用减免优惠来进行调节。美国的调低税率是税收本身的操作,有利于维护税收的规范性,中国的减免税方式更多的是一种行政上的操作,对市场经济运行会起一定的扭曲作用,会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这也是目前我国所得税制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因之一。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税收征管有以下缺陷:税收征管的方式还比较落后,自行申报纳税与计算机服务管理不普遍;税务代理制还有待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不严,越权减免和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现象还普遍存在;税务监督不力,收效不大。通过对中美两国税制主要方面的比较,有以下启示:税制改革与建设中主体税的选择问题;改革税收的调控方式,提高税收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 关键词:税制模式复税制流转税财政职能 调节经济纳税申报税务审计以法治税

一、中美税制模式比较 美国现行税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787年~1861年)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第二阶段(1861年—1913年)以商品税为主的复税制阶段,第三阶段(1913年至今)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尽管在二三十年代美国相继开征了联邦赠与税、社会保险税并在60年代已上升为联邦税收中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号税种,而且从80年代起两次减税改革使得所得税比重有所下降,但美国现行税制仍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结构,并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中国经过几十年的税收实践,尽管在1994年进行了税制改革,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依然超过60%,因而我国现行税制模式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辅的复税制模式,并且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可以看出,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美国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家,经济竞争异常激烈,其经济政策主张自由贸易,鼓励竞争发展。它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国家一般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所以在选择税种时,资产阶级学者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使之最小限度地制约商品经济中的竞争。按他们的观点,流转税中很多税种是按部门、行业或产品设置的,容易妨碍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竞争,而所得税则为企业开展广泛的竞争创造了有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 2018-02-05 文:恒大研究院甘源 导读 近年来关于中美税负孰高孰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关系到中美吸引外资、实体经济竞争力、谁将引领全球新一轮增长周期。美国特朗普税改在2017年12月终于落下帷幕,未来十年将减税1.5万亿美元。同时,中国近年来推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样包含降成本减税清费。在全球减税竞争的背景下,中美宏观税负、企业税负到底孰高孰低?未来中国税制改革向何处去?本文旨在教科书式地全面客观对比分析中美税制和税负,并提出中国税改的建设性意见。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摘要 中美税收制度对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相对独立,税收法制化程度高,以直接税为主。中国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法制

化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联邦、州和地方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中国1994年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税制,但税权高度集中。中国根据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间接税为主。税收的法制化程度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非税收入比重较大,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部分地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中美宏观税负对比: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含土地出让收入)略高于美国,非税收入占比更高。1)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口径下2014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35.5%,略高于美国的35%,美国减税后可能减少宏观税负平均0.8个百分点/年,对中国产生压力。如果考虑中国社会保障的低层次和发达国家的高福利,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大量财政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和建设性支出(虽然大部分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但相当部分无效投资浪费仍不可忽视),民生支出虽然增长较快但基础薄弱仍有待提高。2)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国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2016年达到18.3%,经过清理费用,2017年下降为16.4%。美国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比较低,不足5%。 中美税收结构对比:中国以间接税为主,主要由企业纳税;美国以直接税为主,主要向个人征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强。中国侧重向企业征税,以2016年为例,13万亿总税收收入中,除了1万亿个人所得税之外,其余超过90%的税收都是以企业为征税对象收上来的,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美国的税收结构以直接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直接税占税收比85.3%,个税占联邦财政约50%,注重调节公平。 中美企业税负对比:中国企业负担的税收、行政收费和社会保险费高于美国。在中国,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以及各种行政收费和劳动成本的社会保险费;在美国,企业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险税。

2020建筑行业税收调整新政策

2020建筑行业税收调整新政策 建筑业增值税文件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11-0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04-2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04-28财税〔2017〕37号) 一、征税对象、征税地域和纳税人 (一)征税对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 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 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 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 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 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5.其他建筑服务。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征税地域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三)纳税人 在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自2017年5月1日起,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 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 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 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 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 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二、税率、征收率和计税方法 (一)税率、征收率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明细)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 1、关于境处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公告)。 2、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3、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13号)。 4、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 5、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27号) 。 6、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 7、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 8、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9、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5号)。 10、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 11、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 12、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13、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 14、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15、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 16、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 17、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18、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19、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20、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21、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22、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2号)。 23、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1号)。 24、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25、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26、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 27、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3)。 28、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29、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30、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 31、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32、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

中美税制比较

中美税制比较 一、中国税制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分为计划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以及市场经济完善其的税制经济改革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主要为1983年的“利改税”。后1991年将税种进行简化,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七大类。 第二个阶段工商税制再次改革,实施“增值税”,设置消费税、营业税等,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第三个阶段为“费改税”,将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项目转化为税收。2001年元月1日,全面征收车辆购置税,取消车辆购置附加费。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主要针对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也和生活服务业。 二、美国的税制改革历史 美国建国初期,税收占比财政收入的比重仅8%,主要为关税和消费税,进入20世纪,美国的税收开始增加社会保障税和所得税,直到如今,美国税收逐步构建成以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才、财产税和关税为主的税收制结构。

三、中美税制比较 美国的税收从克林顿时期,主张提高富人税率,降低穷人税率,使政府有少量盈余,到小布什时期,因世界经济竞争加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冲击,导致实施弱政府、贸易自由、市场万能、私有至上的经济学哲学,政府又出现严重赤子,而中国政府放眼观中国税制改革的历史,也不难发现,两国的共性:永远在追求一个合适的税收比例来使国家经济以及政府的管控权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但两国又有不同,中国是一个全力集中的国家,中国的税收一直在不断增长,相对于GDP的增长速度,税收的增长速度更快。包括2009年提出的结构性减税5500亿元,到最后不仅并未减税而且税收增长速度同比进行了更快的增长,税负比达30%,超出了美国和日本。即使到2016年的5月,“营改增”,尽管对税收链条进行了管制,且将纳税群体进行了扩大,之前倡导的“营改增”减税,至少在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因为现实情况是很多发票并不能实现完全抵扣,而且部分交易无法开出增值税发票,总体而言,税负是加重了。 四、我国税收启示 本人认为我国研究减税政策,因从民生出发,将问题具体化,而不能将市场理想化。 1、减税政策是我国经济摆脱危机的必行之策,政府眼观应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7-04-30 浏览次数:6406 字号:[ 大中小] 在企业所得税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中都对企业特定“人员”有一定的要求。不同的优惠内容,具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为了方便对比,避免“经验主义”,现将与“人员”有关的十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1、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近几年来,国家针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四季度的特殊情况略)。考虑到绝大多数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按季预缴,财税〔2015〕34号也对应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频次从“月”降至“季度”。财税〔2015〕3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 在国家的支持和税务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已经成为了覆盖面最广的优惠政策之一。为了适应“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税总在2014年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专门要求企业披露“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和“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 减税降费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振企业居民信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美国在2017年12月税改方案落地,预计十年减税1.5万亿美元,中国近年来也大力减税降费。在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竞争的背景下,中美税负孰高孰低?税制有何不同?如何改革中国税制? 摘要 一、中美税收制度对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相对独立,税收法制化程度高,以直接税为主。中国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法制化程度有待继续提高。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联邦、州和地方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中国1994年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税制,但税权高度集中。中国根据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间接税为主。税收的法制化程度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非税收入比重较大,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部分地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二、中美宏观税负对比: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含土地出让收入)高于美国,非税收入占比更高。1)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口径下2018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35.2%,高于美国的26.3%,美国减税后可能减少宏观税负平均0.8个百分点/年,对中国产生压力。如果考虑中国社会保障的低层次和发达国家的高福利,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大量财政预算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和建设性支出,民生支出虽然有所提高但与居民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2)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国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仍较高,2018年为14.7%。美国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比较低,不足4%。近年来中国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但是土地出让收入、社保收入持续上升带动宏观税负上升,抵消了部分减税降费的成果。同时,近年来的减税以增值

2020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最新

2020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最新 2016年四十种免征增值税情形 2016年5月开始营改增试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 渡政策的规定》的内容,有40中免征增值税的情形。这四十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 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 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 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

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中美税制差异比较

中美税制差异比较 Abstract: As I studied my selective course named Finance and Taxation this term, I would write a paper titled with Comparison on the Differences of Tax System between US and China. Being two influential countries in present world, there are big differences on state system, social environment, and national idea between US and China. And that isexactly what taxationbases on; therefore, as a part of state policy, taxationscertainly differ. We can better understand the reason why our country enacted relevant laws or policies through searching and analyzing the differences. Besides, we can also assess rationally which one is better and learn theexcellences from them. 摘要:作为当今世界极具影响力的大国,中国和美国在国家制度、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等方面都存在有很大的差异,国家财政与税收作为根植于社会环境和思想观念中的国家制度的一个分支,必然也会不同。通过寻找、分析两国的差异,能使我们更加了解我国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的原因,能够合理评价两国制度孰优孰劣,能够通过比较学习他人的优胜之处。下面通过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和课外查询的信息从几个方面讨论两国税制的差异。 关键词:国家制度差异税制 作为一个已经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税收制度已经经历了长远的发展,在两百多年的历史考验中,它被不断完善,去粗取精,形成了当前完备的税收制度。与之相比,中国的现代税收制度则显得年轻得多,而且完整、丰富的税制也开始于改革开放。那么,跟老美比起来,我们的税制到底有哪些差异?我们能够从这些差异中学到什么?下面我们分别从税制结构、税务部门结构、各类税种、及征税方式等四个方面阐述我们存在的差异,旨在探究两国差异的原因及能为我国所学之处。 一、税制结构的差异 两国在主要税类上有着显著的差异,自1913年美国第16次宪法修正案赋于联邦政府以所得税征收权后,美国税制开始从以消费税为主向以所得税为主体过渡,到1982年,在联邦政府所有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47.6%,以后变动不大。而对于我国,一直以流转税为主,所谓流转税,即以纳税人商品生产、 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 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如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以2002 年为例,我国各类税收总额为20017.3亿元, 而流转税类占比重为52.4%,远高于个人所 得税的19.0%。 处于同一时期的两个开放型国家,为 何在税制结构上有如此大的差异?最主要 的原因应在于美国的经济已经高度的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在先后经历几次巨大的工业革命和产业革命后,国家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显著地提高,加之不断健全的司法体系以及先进的税收征管系统,使得个人收入水平较高,税源丰富、税基牢靠。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收入的分配,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正符合效率与公平的要求。而对于我国,个税与大型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关税等税相比,比重相对较小,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居民收入还不够高,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仍有

2017年税务新政策详细介绍

2017年税务新政策详细介绍 1、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或普票,定额票除外) 2、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不能笼统开办公用品、材料、日用品、食品、劳保,必须开清单) 3、2017年7月31号前所有公司必须完成三证合一换证,8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停止公示企业原注册号,老版本营业执照在17年12月31号一律作废 4、税务和银行要识别所有银行账户,不论金额大小。基本户和一般户原则上都是可以查询到,只是这个权限还没下放到专管员手里,建议大家把多余的一般户注销重新开启 5、2017年7月1号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认证期限由180日增加到360日 6、2017年6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增加到建筑业 7、取消增值税13%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8、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9、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

10、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0% 11、不要买卖发票,犯法的,无知者偷溜税,聪明者避税,智慧者做税务筹划 防伪税控盘清盘 税控盘每月15号必须清卡。 白色税盘清卡步骤:插上税盘——系统弹出清卡字样——点击确定。 查询白色税盘清卡是否成功步骤: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看看锁死日期是次月15日表示清卡完成。 黑色税盘清卡步骤:插上税盘——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反写。 查询黑色税盘清卡是否成功步骤: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开票截止日期是次月15日表示清卡成功。

2017年以来企业所得税政策梳理

2017年以来与我司相关的企业税收政策梳理 一、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微调并延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政策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执行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制定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捐赠支出扣除政策 《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自发布之日(2017.7.12)起执行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3、新增特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政策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全国范围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加大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政策力度

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美国税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完备的税收体系,但一些美国人却认为本国税制具有“过于复杂、税收负担过重、缺乏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失公平”等弊端,因此,许多美国财税方面的专家及学者正在向简化税制、推行增值税等方面作深入的探索,谋求一个更科学、合理的税制;而中国近年来的税制改革,一方面使其税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通过改革使新税制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体现了一定的中国特色,因而受到世界各国普遍关注。下面仅就中、美税制中的几个方面做一简要比较。 一、税制结构 美国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据统计,在1993年财政年度中,如果不包括370亿美元的未分配补偿性收益,在联邦一级,个人所得税收入5100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收入的36%;其次是社会保险税4280亿美元,占31%;公司所得税1180亿美元,占8%;消费税、关税、遗产税、赠与税和其他各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7%。 中国则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增值税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0%以上,而美国虽对增值税研究多年,却一直没有征收。在美国税收地位不太重要的消费税,在中国因宏观调控所需,征管较简便,税率较高而被选择为中央税,而在美国十分重要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在中国似乎遭到冷遇。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由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征收管理水平有限,税收成本较高等原因而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不能成为主体税。但中国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因此,个人所得税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此外,中

国近年来也在研究探讨开征社会保险税的问题。 总之,美国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个人,而中国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企业。 二、税收管理体制 美国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设有联邦、州、地方三套机构,相互独立,自成体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有工作中的协作关系。州和地方在不与联邦税法发生抵触的情况下,可自行立法。美国分税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税源共享。例如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除了联邦要征税之外,许多州和地方也征收,但州和地方的税率往往较低,且一些州和地方允许抵免已缴的联邦所得税。美国的这种税源共享事带来了许多州和地方的财力不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美国联邦把一部分(专项)收入划归州及地方,并建有纵向的补助金制度。由联邦向贫困州、州向贫困县(市)提供补助。 中国1994年后也建立了分税制,设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但相比之下,中国的分税制远不如美国的那么彻底。在美国,各州的销售税税率很不相同,有的州,如密治安州还征收过增值税,而中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中央,即使是地方税也是全国统一立法,只有个别税种的税率规定幅度税率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执行税率。在共享税的征管方面,中国的增值税由中央征收管理。然后返还一部分给地方;而在美国,同源共享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联邦、州和地方则是分别征收管理。另外,中国的分税制没有补助金制度,不过,在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新办企业,经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这种税式支出可否看成是

2020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什么

2020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什么 1.免税不等于不申报,而且要填写在当期免税收入,否则您将承担虚假申报的后果! 2.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取得的进销项一定要填写在申报表的即征即退对应栏目中,千万别填错了,不然退税会非常麻烦!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4.建议您尽快前往税务机关做增值税减免备案和核准,以免出现风险疑点。 一、“营改增”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以下项目免征增值税: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 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6.残疾人员木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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