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

(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

(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

(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工艺联锁《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工艺联锁值修改的审核。

第十条生产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生产车间和维护维修站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职责

(一)负责本车间全部联锁的管理,各生产车间要制定本车间的联锁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一个联锁回路一个措施,使净化厂的联锁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联锁回路中去。

(二)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并与生产办公室、维护维修站协调联锁系统变动执行工作的对接。

(三)建立本车间联锁管理台帐,每周对本车间的所有联锁进行一次检查,联锁台帐及所有联锁变动审批表保存到《工艺规程》换版为止。

第十二条维护维修站职责

(一)负责汇总上报仪表联锁系统台帐。

(二)负责仪表联锁系统的现场标识管理工作。

(三)负责汇总审核并上报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计划。

(四)负责仪表联锁系统中备品备件计划上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处理仪表联锁系统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六)协同各车间认真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负责与各生产车间和维保单位对接,保证仪表联锁系统动作灵敏、准确、可靠。

(七)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由维护维修站负责整理、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维保单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上报仪表联锁系统台帐。

(二)负责仪表联锁系统的现场标识管理工作,对缺失的标识要及时补上。

(三)负责编制并上报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计划。

(四)负责仪表联锁系统中备品备件计划上报工作。

(五)负责处理仪表联锁系统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六)所有联锁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等联锁操作执行必须在维护维修站的领导下进行,在接受由维护维修站统一开出的《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由维保单位负责按作业票要求操作执行。

(七)维保单位要作好联锁仪表校验、维护、摘除、修改、恢复、新增等工作记录,并保存到下一次《工艺规程》换版为止。

第十四条联锁台帐和记录的内容包括:

(一)联锁仪表运行情况。

(二)联锁值的修改情况。

(三)联锁仪表的摘除、恢复情况。

(四)联锁仪表的旁路情况。

(五)联锁回路新增的记录。

第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第四章联锁值的修改

第十六条工艺联锁值的修改:如确因生产需要变更联锁或调整联锁设定值,由生产车间值班工程师提出。对于Ⅰ级或Ⅱ级联锁须经生产车间、生产办公室、维护维修站、技术质量办公室、机动装备办公室同意后,由生产车间上报主管生产厂长批准之后执行;对于Ⅲ和Ⅳ级联锁须经生产车间、生产办公室、维护维修站批准之后执行;在完成审批后由生产车间、维护维修站、机动装备办公室备案,执行时由生产办公室向维护维修站签发指令,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向维保单位开出《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在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的授权和监护下由维保单位负责执行并备案。

第十七条设备联锁值的修改:如确因设备需要变更联锁或调整联锁设定值,由所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站技术人员提出。对于Ⅰ级或Ⅱ级联锁须经维护维修站、生产车间、生产办公室、机动装备办公室同意后,由维护维

修站上报主管生产厂长批准之后执行;对于Ⅲ和Ⅳ级联锁须经生产车间、生产办公室、维护维修站批准之后执行;在完成审批后由生产车间、维护维修站、机动装备办公室备案,执行时由生产办公室向维护维修站签发指令,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向维保单位当班人员开出《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在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的授权和监护下由维保单位负责执行并备案。

第五章联锁的摘除

第十八条Ⅰ级或Ⅱ级联锁系统的摘除,由于工艺原因摘除的Ⅰ级或Ⅱ级联锁必须由生产车间提出《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经生产办公室、技术质量办公室和机动装备办公室同意后,由生产车间上报主管生产厂长批准之后方可执行;由于设备或仪表原因摘除的Ⅰ级或Ⅱ级联锁,维护维修站主管工程师提出,经维护维修站、生产车间、生产办公室、机动装备办公室同意后,由维护维修站上报主管生产厂长批准之后执行;在完成审批后由生产车间、维护维修站保存《报警、联锁变更申请》,并报机动装备办公室备案,执行时由生产办公室向维护维修站签发指令,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向维保单位开出《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在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的授权和监护下由维保单位负责执行并备案。

第十九条对于长时间(14天以上)摘除Ⅲ级联锁,摘除的程序与摘除Ⅰ级或Ⅱ级联锁系统相同。

第二十条对于短时间(14天以内)摘除Ⅲ联锁,由于工艺原因摘除的,由所在装置的值班工程师提出,经生产车间同意后,报生产办公室、技术质量办公室、机动装备办公室批准之后执行;由于设备或仪表原因需短时间摘除的Ⅲ联锁,由所在装置的维保单位专业负责人向维护维修站专业主管反应,由维护维修站专业主管提出,经维护维修站同意后,报生产办公室和机动装备办公室批准之后执行,在完成审批后由生产车间、维护维修站备案,执行时由生产办公室向维护维修站发出指令,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向维保单位开出《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在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的授权和监护下由维保单位负责执行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对于长时间(14天以上)摘除的Ⅳ级联锁管理,与短时间摘除Ⅲ联锁的程序相同。

第二十二条对于短时间(14天以内)摘除Ⅳ级联锁,由于工艺原因摘除的,由所在车间的值班工程师提出,经生产办公室批准之后执行,维护维修站备案;由于设备原因需短时间摘除的Ⅳ级联锁,由所在装置的维护维

修站提出,经生产车间值班长同意,经生产办公室批准之后执行;在完成审批后由生产车间、维护维修站备案,执行时由生产办公室向维护维修站发出指令,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向维保单位开出《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在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的监护授权和下由维保单位负责执行并备案。

第二十三条工艺人员在摘除联锁期间必须对生产运行情况加强监控,并及时向生产办公室汇报。

第六章联锁仪表的旁路

第二十四条联锁仪表的旁路(在SIS、PLC操作界面上)实行分级操作。生产车间主任、值班工程师、班长有权对允许操作的阀门进行旁路操作,并在岗位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其他人员无权进行此项操作。

第二十五条负责系统的仪表工程师只可根据生产车间主任、技术人员签署的仪表联锁作业票内容对相应的联锁信号进行旁路操作,并做好记录;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二十六条对于24小时之内的联锁仪表的旁路管理,生产车间须具有操作级别的人员可以进行旁路操作,一旦条件具备,要立即解除旁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七条对于24小时以上三天之内的联锁仪表的旁路管理,与短时间摘除Ⅳ联锁的程序相同(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八条对于三天以上的联锁仪表的旁路管理,与长时间摘除Ⅳ联锁的程序相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生产车间值班工程师要十分清楚本车间仪表联锁的旁路情况,一旦条件具备,要立即解除旁路,并做好记录。对于24小时以上的的联锁仪表旁路的摘除/投用管理,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七章联锁值的修改、联锁的摘除执行管理

第三十条各级人员在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严格按联锁分类管理的审批程序和《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执行,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一条维保单位执行处理仪表联锁系统问题时,事先必须研究仪表联锁相关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对需要处理的仪表开关、继电器等必须有两人核实确认,然后按仪表联锁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谨

慎,要有操作监护人,以防止误操作;处理后,必须在仪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经操作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控制室(含现场机柜室)内辅助操作台上的开关、按钮均由车间操作工操作,DCS、SIS、PLC系统操作站中的复位、确认等软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维保单位的仪表工处理仪表联锁系统问题时,如果涉及到辅助操作台或DCS、SIS、PLC系统的软硬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值操作人员联系好,由操作工把开关、按钮等切换到安全位置。仪表人员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所有联系工作,均应有《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并有双方人员签字。

第八章联锁摘除、投用步骤

第三十三条联锁系统是装置安全生产的关键,所以在执行联锁操作时必须做到统一指挥,操作者要认真谨慎,冷静心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第三十四条联锁摘除步骤

(一)做好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危险制定出合理的防范措施。

(二)由提出摘联锁操作要求的一方严格按要求填写《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准确填写装置名称、联锁名称、要求变更单位及仪表位号,详细填写变更内容和摘除原因,明确填写变更或摘除时间等,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在摘除联锁前,仪表人员必须仔细研究联锁的相关的图纸,与车间共同确认联锁的名称以及与联锁位号相对应的摘除位置。

(四)执行联锁摘除操作,必须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联锁摘除后,仪表人员必须通过仪表测量或查看DCS、SIS、PLC指示等手段确认联锁是否确实摘除。

(五)联锁摘除后,仪表人员和工艺人员必须共同在《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上签字确认,一份由维保单位保管,一份由生产车间保管。

第三十五条联锁投用步骤

(一)长期摘除而恢复的联锁,按联锁管理的分类,由提出恢复联锁操作要求的单位提出,在完成审批后由生产车间、维护维修站备案,在生产办公室向维护维修站签发指令,由维护维修站仪表值班人员统一向维保单位签发的《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后才能投运。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危险制定出合理的防范措施。执行

恢复联锁前,仪表人员必须仔细研究联锁的相关的图纸,与车间共同确认联锁的名称以及与联锁位号相对应的投用位置。

(三)联锁恢复前仪表人员必须两人以上通过仪表测量、查看DCS、SIS、PLC卡件的状态,查看工程师站所显示的状态、查看DCS(SIS、PLC)上的值或查看相关的报警设定器的状态;或查看相关继电器的状态等有效的途径检查将要恢复联锁的所有条件是否处于正常的状态,若不满足投运条件,要与车间共同查找条件不满足的原因。

(四)确认联锁可以投用后,在执行联锁投运的操作,必须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联锁投运后,仪表人员必须通过仪表测量或查看DCS、SIS、PLC指示等手段确认联锁是否确实投运。

(五)联锁投运后,仪表人员和工艺人员必须共同在《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票》上签字确认,一份由维保单位保管,一份由生产车间保管。

第九章联锁回路的维护和调校

第三十六条维保单位仪表人员按照净化厂对联锁回路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在进行必要的联锁回路的检查、维护、调校时的联锁短接由维保单位仪表人员签发《仪表作业票》给生产车间值班长,值班长确认后,由生产车间按联锁分类管理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后,按审批流程返回给维保单位仪表人员才能强制(短接)联锁进行检查、维护、调校。工作完成后,通知值班长,摘除短接。在此期间,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对工艺运行情况加强监护,保持系统运行稳定。

第三十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的校验、标定随生产装置停车或大检修同步。新更换的器件、设备必须经过校验、标定后方可安装。检修后必须经系统联校确认,维护维修站仪表技术人员和所在生产车间要在仪表联锁系统联校记录上共同签字。

第三十八条凡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现场变送部分一定要做明显标记。中央控制室及现场机柜室内的辅助操作台上的紧急停车按钮、开关,必须加装防护罩,生产装置现场的紧急停车按钮、开关也必须加防护罩。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厂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联

维保单位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994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Interlocking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4.2油库每日巡查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5联锁管理 5.1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副经理批准后由

热控部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热控部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一、防止火灾事故 1、加强热工人员消防培训,在消防安全上要达到“三懂、三会”的水平。 2、电缆沟和电缆夹层及有关的控制室安装完善可靠的报警装置,微机班负责集控室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机的维护,火灾报警时应及时到现场确认,如果是误报警应及时消除,火灾报警主机有故障时应及时消除;孔洞、缝隙必须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新增设施或新换电缆施工完后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自动班负责#2机电缆夹层、综合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保护班负责#1机电缆夹层、综合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流压班负责#1机侧电缆桥架及竖井定期检查清扫;微机班负责#1#2炉电缆桥架及竖井、#1#2电子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 4、热工管辖的控制设备油管路应定期检查,及时消除渗漏点。 5、对制粉系统、油系统的热控设备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应

熟知防火要求及消防方法。监护人的职责是:(1)检查防火措施的可靠性,并监督执行。(2)在出现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制止动火。(3)动火工作后检查现场,做到不遗留任何火源。 6、在给粉机或粉仓上部上动用电火焊时,应检查内部积粉确已清除干净,并采取完善的防火措施,防止余粉燃烧或火星溅落到煤粉仓内部等处。 7、储油罐的加热温度必须控制在40℃以下;储煤罐6个温度测点应保持良好,温度表计指示正确。 二、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和压力容器爆漏事故 1、以严格的制度来确保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各类仪表准确、灵敏、可靠,锅炉汽包水位、温度、压力参数定期校验周期不超过六个月,点火排汽和锅炉安全门压力开关定期校验周期不超过三个月,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项目,以防止因热工设备问题造成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 2、运行中的锅炉和压力容器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设备的自动保护装置如果需要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应限期恢复。

完整版仪表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仪表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生产装置、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因此要求公司各区域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1.报警和联锁的分类 1.1根据联锁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工艺联锁保护和设备(包括电气中传送带及单台设备急停装置等的)联锁保护。 1.2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可以将报警和联锁分为A类、B类二个级别:A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B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1.3区域管理的联锁(B 级)解除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公司级管理的联锁(A级)解除由区域根据联锁类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联锁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并投运。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报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公司和各区域单位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度中必须写明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分类

统计一览表。包括分类登记规定,修改、增减、解除或停用(注销)审批规定等。 2.报警和联锁值的确定 各区域要将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使用和操作要求编入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装置中工艺报警、联锁值的确定和修改,应参照工艺技术文件中有关指标进行组态和修改,凡是有工艺联锁值的装置必须在联锁动作前设定报警值,并要确保系统设定参数与工艺技术文本规定数值的一致性。 3.报警和联锁的投运、更改和检查 3.1有报警和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投运前先调试好,做到声光报警明显响亮,联锁动作试验良好,并由操作和仪表(或电气)人员书面确认方可投运。 3.2装置在开停车过程中按岗位操作法进行的联锁投用和解除应填写工作票,正常条件下,所有设计的报警、联锁设施应全部投运。 3.3由于报警或联锁相关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修改或摘除报警、联锁时,应办理报警、联锁增加、修改、停用、临符合规定的报审批人员、原因、申请表中要写清内容、停申请表,对安全和环保可能的影响等内容,经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经批准停用或临停的报警或联锁设施必须有明确的停用时间与 计划恢复投用时间。停用期间要有明确、可靠的技术措施,以保

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生产装置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系统) 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 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中SIS系统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 安全仪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由生产科、总工办、安全科、设备科、电仪科进行初步审核(会签),生产副 总审核,总工审批。 2.2 总工办负责审核确认联锁的设定值,总工审批。 2.3 生产科负责安全仪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后的风 险评价、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管理审核工作。 2.4 安全科负责监督各岗位安全仪表装置的安全运行 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变更作业票证的监督管理;负 责联锁解除/恢复/变更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应急预 案管理执行情况。 2.5 电仪科为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监管部门,负 责完善安全连锁管理台账;负责审核联锁逻辑图的正确与

完整性;负责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 运的协调工作。 2.6 电仪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巡检维护,按 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装置询问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锁 运行中的一切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联锁管理台账;负 责编制联锁逻辑图;负责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的协调工作。 2.7 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仪表联锁装置的运行(投运)使用;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仪表连锁管理台账以及安全连 锁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申请,并填写生产工艺中联锁报警 处置记录台账;负责编制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 施及应急预案。 3.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3.1 安全仪表锁保护系统的解除分为长期性解除和临 时性解除。 3.1.1 长期性解除:对于设计不合理、设计条件与实 际工艺条件不符、工艺或设备条件、参数改变等原因造成 连锁系统无法投用的,经过生产科、总工办、安全科、设 备科、电仪科讨论审定,待审批后可办理长期性解除连锁 手续,由电仪车间实施解除。 3.1.2 临时性解除为: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制度1 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 术语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他开关动作的过程。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 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专家组参与对大型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生产工艺经理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的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仪表主管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 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使用和维护 仪表维护班应建立健全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现场联锁开关应建立明显标志,挂联锁开关牌。 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综合技术部审核,并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维护班执行。变更后的设定值必须在相应资料上进行修改并保存。 原有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改造,由仪表维护班作出技术方案,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批。 因工艺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由生产经理提出申请,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对公司权批的或需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保护开关必须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因仪表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由仪表主管提出申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系统(修订)

SIS系统管理条例 仪表车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确保各种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可靠有效,避免因保护功能失效而导致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司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管理,使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加强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的管理,确保大型机组(主风机、气压机、空压机等)、联锁装置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各装置的ESD/SIS、PLC紧急停车系统和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本制度依据中石油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9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 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 第四条联锁级别分类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一)一级: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SIS系统、ESD系统) (二)二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一级联锁的联锁回路;(PLC系统) (三)三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二级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除A类以外的、只用于报警的联锁、手操器等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报警联锁系统在工艺生产过程、大型机组及关键设备运行中的监控、保护作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装置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联锁管理职责 (一)公司仪表车间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二)仪表车间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落实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仪表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第二条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一) 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二) 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办理联锁工作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监护人员,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动作实施后及时做好变更记录,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 (三) 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四)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部下达正式

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六)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七)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八)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九)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十)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在落实防范措施,办理联锁工作票后,各生产单位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于每年召开确认会议,提出整改计划和责任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留挡后,报设备管理部。 第三条联锁系统的维护与检修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一)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人员。 (二)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DCS联锁管理制度

DCS联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 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PLC、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 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 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对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増装置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4.2工艺工程师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4.3DCS工程师负责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 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5.1使用和维护 5.1.1DCS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分类、技术管理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热工技术管理网络组成 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组成热工技术管理网,共分三级管理。 一级: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热工专责工程师 二级:热工专业公司经理、专责工程师 三级:热工专业公司班组技术专责 (二)、热工技术管理网络职责 、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①、从机组生产、维护角度出发,提出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的投运要求,检查督促自动、保护投入情况。 ②、批准切除主要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③、审批自动、保护系统的控制逻辑完善和参数优化等。 ④、对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技术攻关。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①、经常检查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投入情况,对违反规定不投入自动、保护的情况进行考核。

②、对自动、保护控制逻辑的完善和参数优化进行初审。 ③、督促、指导热控专责及时解决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生产技术部热控专责职责 ①、及时协调和组织解决自动投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对自动调节系统控制策略和参数的优化。对自动控制系统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 ②、对保护的拒动和误动异常情况组织分析,对于需要进行控制逻辑的完善或定值的修改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对保护装置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 ③、检查、督促自动、保护及时投入。每月 日前对自动、保护的投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每年年底对自动、保护投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热工专业公司技术专责职责 ①、对自动、保护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设备、系统问题,及时组织热工人员检查处理。 ②、搞好热控系统及设备的调试、维护、改造、消缺工作,提高热控自动、保护投入率,保证自动调节品质优良,防止保护误动和拒动。 ③、督促检修班组正确、及时履行自动、保护投切审批手续。 ④、督促、检查保护退出后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到位。 ⑤、每月 日前将上月自动、保护投入情况汇总报送生产技术部。 、热工专业公司检修班组职责 ①、负责自动、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监视和优化调整;及时处理自动、保护系统和装置出现的异常情况。 ②、每天检查自动、保护的投入情况,详细记录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分析,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仪表设备管理制度

制: 核: 准: 自动化仪表仪器设备 管理制度

1、总则 .... 2、 3、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4、仪表设备分类..... 5、常规仪表管理..... 6、控制系统管理..... 7、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8 、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9) 、 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0、相关文件记录..... .. 2 ... .. 2 ... ... 3 .. ... ^4* . ... 4 ... ... 6* .. .. 8 ? ?… (9) ? ? .. 10 .. ... 11 ...

自动化仪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 管理制 度、规程和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 (以下简称“仪表设备” )的管理工作,提 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 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 安装、使用、 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 使用状态。 1.3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 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 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 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车间及相关部门的仪表设备管理。 2. 职责 2.1 仪表设备由生产部统一管理,在生产部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 管理。 2.2 生产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2.2.1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 (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 (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 (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62号)、公司《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术语及定义解释: (一)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能够手动)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特别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 (四)前期管理:是指联锁保护系统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联锁保护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五)A级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和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三)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第四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和检查考核; (二)组织由于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直属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工艺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的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第七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职责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 (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 (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 (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工艺联锁《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工艺联锁值修改的审核。 第十条生产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生产车间和维护维修站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职责 (一)负责本车间全部联锁的管理,各生产车间要制定本车间的联锁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一个联锁回路一个措施,使净化厂的联锁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联锁回路中去。 (二)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并与生产办公室、维护维修站协调联锁系统变动执行工作的对接。 (三)建立本车间联锁管理台帐,每周对本车间的所有联锁进行一次检查,联锁台帐及所有联锁变动审批表保存到《工艺规程》换版为止。 第十二条维护维修站职责 (一)负责汇总上报仪表联锁系统台帐。 (二)负责仪表联锁系统的现场标识管理工作。 (三)负责汇总审核并上报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计划。 (四)负责仪表联锁系统中备品备件计划上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处理仪表联锁系统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六)协同各车间认真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负责与各生产车间和维保单位对接,保证仪表联锁系统动作灵敏、准确、可靠。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版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 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 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10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办法a 撰写人: 部门:___■_! 间:__|1|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合于公司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 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火电) *** 公司管理手册 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所称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发电机自动并列(准同期)、励磁自动控制、自动重合闸、厂用电切换等自动调节装置和自动操作装置。 3.2本标准所称保护包括热工保护和继电保护两大类。热工保护包括汽机主保护、锅炉主保护,汽机辅机和锅炉辅机保护,主机间的联锁和辅机间的联锁保护和阀门挡板的联锁保护。继电保护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系统以及其他电气设备上的主保护、后备保护和辅助保护。 3.3相关概念 3.3.1热工保护概念 3.3.1.1主保护:指能够在机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并达到危险情况时,发出信号令主机跳闸,使主机或系统进入安全状态的装置。 3.3.1.2辅机保护:指能够在辅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并达到危险情况时,发出信号令辅机跳闸或作某些切换动作,使辅机或系统进入安全状态的装置。 3.3.2联锁:联锁是联动与闭锁二功能的合称。所谓联动,是指某个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仪表联锁系统的管理,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三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参照GB 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检维修参照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2004)执行。 第五条DCS、ESD、PLC的安装与调试参照SH3521-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执行。 第六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仪表设备的检定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汇编》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工厂仪电科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厂内仪表联锁的管理,制定工厂联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相关单位及维修公司的联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中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方案审核,参与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选型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厂由仪电科科长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协调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工艺车间实施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使用管理。 第九条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特护、检修工作。并负责联锁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使用维护管理。 第三章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切除、恢复、取消 第十条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联锁保护系统的方案、联锁设定值、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若确因生产需要修改的由提出修改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修改工作票》,说明修改原因、技术方案,经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停用、恢复。严禁随意停用、恢复联锁保护系统。 (一)因工艺生产或设备维修需要临时停用(8小时内恢复)联锁保护系统。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恢复工作票》。经机动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实施。(二)因工艺原因或设备原因需要长期(8小时以上)或重要机组仪表设备,停用联锁保护系统。由工艺车间办理《联锁保护系统长期停用工作票》,经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 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 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 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 管理和维护。 3 术语 3.1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 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 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

实现安全保护。 3.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 职责 4.1 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的内容、方法、要求、职责分工以及应该达到的标准和应做好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与热控保护联锁试验有关的运行、维修、检修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ETS 汽机危急遮断系统。 2.2 SCS 机组顺序控制系统。 3 管理职责分工 3.1 生产管理部职责 3.1.1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的职能部门。 3.1.2 负责编制和修订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标准。 3.1.3 掌握设备热控保护联锁设备运行情况,建立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定值台帐(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定值见附录A)。 3.1.4 根据机组联锁保护试验分级表(见附录B)及设备检修情况,制定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 3.1.5 组织实施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项目,办理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单(设备试运行单),并对试验准确负责。 3.1.6 监督及督促各生产管理部门执行本标准。 3.2 生产管理部电仪班职责 3.2.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及时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2.2 参加机组大、小修后的保护联锁试验,确认试验结果。 3.2.3 负责执行保护联锁试信号强制及现场信号模拟发信工作,对执行准确负责,并及时做好记录。 3.2.4 根据设备检修或日常维护消缺情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增加的项目。 3.3 运行部职责 3.3.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3.2 根据运行实际工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要增加的项目。 3.3.3 按机组保护联锁试验项目,组织安排机组联锁试验项目运行各项操作。 3.3.4 提供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在试验中填写保护联锁试验结果,并经参加签字确认后将原搞由运行部保存,另复一份送生产管理部。 4 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样本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 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 PLC、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3术语 3.1联锁: 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 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 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 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 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 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 指采用物理或

软件修改的方法, 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厂长负责各专业组对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4.2工艺主任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4.3电仪主任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 联锁管理一般规定 5.1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 公司资料室要保存完整准确的交工资料。联锁系统相关的图纸, 资料, 如回路图、逻辑图、接线图等分别由仪表专业、电气专业负责整理。工艺中心负责整理出本装置所有联锁的设定值。 5.2 联锁系统实行等级管理, 专业管理。生产部负责整理提供全厂所有联锁的清册目录, 并配合电仪, 按照对装置及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分类为A、 B、 C三个等级, A类为引起整个装置停车, B类为引起单元装置停车, C类为引起单台设备停车。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 批准:CHIEF 审定:BOSS 审核:SURPERMAN 编写:PLAYBOY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3) 第三章热控保护解投原则 (7) 第四章热控定值异动原则 (9) 第五章热控逻辑异动原则 (10) 第六章热控信号异动原则 (11)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12) 第八章附则 (12) 热控定值/逻辑异动工作流程 (13)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结合公司开展的“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为规范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公司)热控保护解投、定值给出/变更、逻辑提供/修改优化、信号强制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专业管理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火力发电厂热控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火电厂热控系统可靠性配置与事故预控》等DL系列电力行业标准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灵武公司所有设备及系统的热控保护解投、定值给出/变更、逻辑提供/修改优化、信号强制等相关工作。公司有关生产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热控保护联锁解投、信号强制工作严格按照灵武公司《热控联锁保护解投管理办法》[2013]中的有关规定办理投退申请手续后执行;热控定值给出/变更、逻辑(联锁)提供/优化修改工作需办理书面《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履行审批程序。填写《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必须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有涂改。 《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一式四份,由热工专业、提出申请部门、各分场、热控检修队分别保存,若申请部门与以上规定部门重合,保存资料则递减。热控专业保留原件并负责异动申请、变更前后相关情况记录、统计及归档管理工作,其它相关部门保存复印件,热控检修队负责建立异动前后记录台帐、执行情况、异动竣工报告、联锁保护试验的交待及相关资料送达。以上所有相关资料保存期三年。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的管 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确保生产平稳运行,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2)、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3)、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联锁系统投运与摘除的具体要求. 5)、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检修和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 6)、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和仪表部门日常维护的相关要求。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1)、仪表设备由制造部仪表负责归口管理。 2)、在线分析仪表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 3)、制造部仪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落实本部门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核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八)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