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节能验收规范

地标节能验收规范
地标节能验收规范

地标节能验收规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编号:DB11/xx-2006

备案号:J10xxx-2006 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public build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nergy efficiency

2006-xx-xx 发布 2007-xx-xx实施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public build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nergy efficiency

编号:DB11/xx-2006

备案号:J10xxx-2006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07年XX月XX日

2007年北京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围护结构节能保温工程 (2)

一般规定 (2)

屋面保温 (2)

外墙保温 (4)

外门窗 (5)

透明幕墙/屋顶透明部分 (6)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和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 (7)

4、采暖、空调与通风系统验收 (7)

一般规定 (7)

水力平衡 (8)

风平衡 (9)

散热器供暖系统室温调控 (10)

制冷系统室温调控 (11)

冷热计量 (11)

设备保温和管道保冷、保温 (13)

循环水泵 (13)

冷却塔 (14)

水质和水管道、风管清洗 (14)

附录A节能施工验收记录表 (16)

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节能政策,控制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施工,其他项目的施工与验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

1.0.3本规程未对建筑照明节能进行规定,建筑照明工程验收应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1.0.4公共建筑应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有关节能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5北京地区公共建的筑节能工作,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3、围护结构节能保温工程

一般规定

3.1.1围护结构的节能保温工程划分为:屋面、外墙、外窗、透明幕墙/屋顶透明部分、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和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等6个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检验批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施工中应对建筑物上列各部分围护结构的节能保温施工质量加强过程控制,使之达到节能设计文件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1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按本规程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3.1.2 围护结构节能保温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2 节能保温工程所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部分材料和产品的进场复验报告;

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5 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3.1.3节能保温工程应选用经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其它性能可靠的建筑材料和产品。严禁采用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屋面保温

3.2.1北京地区公共建筑屋面的传热系数限值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对甲类、乙类建

筑的有关规定。屋面保温宜采用板状保温材料。

3.2.2保温层应干燥,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自然风干状态下的平衡含水率。

3.2.3屋面保温层干燥有困难时,应采取排气措施。

3.2.4倒置式屋面应采用吸水率小、长期浸水不腐烂的保温材料。保温层上应用混凝土等块材、水

泥砂浆或卵石做保护层;卵石保护层与保温材料之间,应干铺一层无纺聚酯纤维布做隔离层。

3.2.5 板状保温材料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状保温材料保温层的基层应平整、干燥、干净。

2、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并应铺平垫稳。

3、分层铺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取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4、粘贴的板状保温材料应贴严、粘牢。

3.2.6屋面工程的防水层、细部构造等的施工验收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有关规定。

主控项目

3.2.7保温材料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内容:

1、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

2、现场抽样复验,复验项目: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抗压强度。

3.2.8保温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得大于3㎜。

检查数量:按保温层面积每100m2抽检一处。每个单位节能保温工程的屋面至少抽检5处。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3.2.9 保温层的铺设应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2.10 当倒置式屋面保护层采用卵石铺压时,卵石应分布均匀,卵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按堆积密度计算其质量。

外墙保温

3.3.1外墙宜采取外保温体系。当无法实施外保温时,可采用内保温。

3.3.2本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每500~1000㎡墙面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每个检验批至少检查5处。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内保温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保温面积30㎡为一间)应划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件也划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三间时应全数检查。

3.2.3工程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的要求。材料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2.4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罩、靠外墙阳台拦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墙柱、凸窗、装饰线等,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3.2.5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

3.2.6机械固定系统的金属锚固件、网片和承托架等,应满足防锈要求。

3.2.7外墙采用内保温构造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防潮措施,热桥部位应有可靠的保温或“断桥”措施。

3.2.8外墙饰面层施工质量应符合国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

主控项目

3.2.9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内容:

1、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

2、现场抽样复验,复验项目:保温材料,胶粘剂,抹面抗裂砂浆,增强网;

3.2.10保温层与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联结牢固,联结方式以粘结为主的无松动和虚粘现象。粘结面积不小于40%。加强部位的粘结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11需安装锚固件的墙面,锚固件数量、锚固位置和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卸下锚固件,实测锚固深度。

3.2.12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3.2.13 保温墙面表面应平整洁净,接茬平整,线角顺直、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14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加强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15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3.2.14

外门窗

3.4.1本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镗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镗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镗,不足3镗适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镗,不足6镗时应全数检查。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镗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镗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3.4.2外门窗节能分项工程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的要求。材料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4.3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进行检验。

3.4.4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墙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3.4.5门、窗框愈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门、窗框四周与抹灰层之间的缝隙,宜采用保温材料和嵌缝密封膏密封,避免不同材料界面开裂,影响门、窗的热工性能。

3.4.6外门窗工程的验收还应符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第5章《门窗工程》的规定。

主控项目

3.4.7外门窗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内容:

1、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现场抽样复验:复验项目和抽检数量应按北京市地方性标准《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DBJ 01-79-2004)的规定执行。还应同时复验外窗传热系数。

透明幕墙/屋顶透明部分

3.5.1本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工程每500~1000㎡墙面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工程,应根据工程的结构和工艺特点及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工程可根据工程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5.2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工程的验收还应符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第9章《幕墙工程》的规定。

主控项目

3.5.3 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及组件的质量和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1、检查材料、构件和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2、抽样复验:复验项目为安全玻璃、硅酮结构密封胶、五金配件;

3、现场检测:透明幕墙和屋顶透明部分进行传热系数测试,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1-621-2005)的要求。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和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和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等围护结构其他部分节能分项工程可采用外墙外保温做法,其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参见本规程第节。

4.采暖、空调与通风系统验收

4.1一般规定

4.1.1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中的设备、材料和产品应选用节能环保型产品,不得采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

4.1.2 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4.1.3 对于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中的温度、压力、流量、热量、耗电量、燃料消耗量等监测和计量仪表,应按照要求进行检验、标定和维护,仪表工作应正常有效并可靠。

4.1.4 主要设备和风管的检查孔、检修孔和测量孔,不得被省略或被遮挡。

对于空气-空气能量回收通风装置,其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符合规定,漏风率不得超出标准要求。

水力平衡

主控项目

4.2.1平衡阀或调节阀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其调节特性曲线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2.2平衡阀或调节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水流方向等技术参数以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2.3 平衡阀或调节阀的安装位置,应保证阀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直管段最小长度应为阀门上游5倍管径、下游2倍管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2.4 平衡阀或调节阀的测量孔和手轮不得被破坏或遮挡,应能够正常测量流量或压差,应能够正常调节流量;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5 采暖和空调水系统节能工程验收之前,应完成系统平衡调试工作,应提供完整的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试后的系统总流量和水泵扬程,每一平衡支路的设计流量、实际流量和水力平衡度,应由调试人员签字,设计流量应由设计人签字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6 实测系统总流量应为设计值的100%~110%,水力平衡度应在~范围之内。

检验方法:采用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现场检测系统总流量和抽查对象的实际流量。

注: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应事先经过计量校验,并在计量有效期之内,测量误差不大于5%;

检查数量:抽取系统冷热源近端、远端和中间位置支路至少各两路为抽查检验对象;当有一个支路的水力平衡度不满足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般项目

4.2.7 各部位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风平衡

主控项目

4.3.1 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之前,应先按照《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2 空调通风系统验收之前,应先完成设计工况下系统的平衡调试工作,并提供完整的平衡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的内容中,应包含每一平衡支路的设计风量和调试后实际风量,设计风量表应由设计单位确认签章。

检验方法:检查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3 系统实测风量失调率不应超过20%。

检验方法:采用风速仪现场复测总风量和抽查对象的实际风量。

注:风速仪应事先经过计量校验,并在计量有效期之内,测量误差不大于5%。

检查数量:抽取系统风机近端、远端和中间位置支路至少各两路为抽查检验对象。当有一个支路的风量失调率超标,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般项目

4.3.4 各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散热器供暖系统室温调控

主控项目

4.4.1 恒温阀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其调节特性曲线应满足产品标准JG/T195-2006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4.2 散热器恒温阀的型号、规格、水流方向等技术参数以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4.2 恒温阀的阀头和温包不得被破坏或遮挡,应能够正常感应室温并便于调节,温包内置式恒温阀的阀头应水平安装,暗装散热器应匹配温包外置式恒温阀;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4.4散热器恒温阀应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阻力预设定和温度限定工作,恒温阀应统一设定控温在设计温度范围内;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一般项目

4.4.5系统处于设计工况下的正常流量循环时,恒温阀不应产生噪音,不应阻塞不畅通。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4.6恒温阀应具有带水带压清堵或更换阀芯的功能,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专用工具的操作方法。检验方法:现场查看、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4.7 各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制冷系统室温调控

主控项目

4.5.1 温控器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其调节动作灵活、无卡涩、温度指示清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5.2室内温控器的型号、规格、水流方向等技术参数以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5.3 温控器的感温元件应能够正常感应室温并便于调节;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一般项目

4.5.4 各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冷热计量

主控项目

4.6.1 热能表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检定报告;热能表应能够正常测量、读取、存储或传输数据。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6.2 热能表的型号、规格、水流方向等技术参数以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6.3 热能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应认真核对不同的表的直管段要求,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直管段最小长度应为表上游5倍管径、下游2倍管径。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6.4 热能表不得被破坏或遮挡,温度传感器应按照相关要求插到管道中心范围,传感器连线和接头应处于不易被踩踏的位置,供、回水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不得颠倒。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6.6 计量制冷量的热能表应按要求进行保温,积算仪内不得结露腐蚀。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4.6.7 热能表内部时钟应调整设定,与当地时间一致;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6.8 对于制冷机房、热力站、锅炉房或水泵附近的热能表,仪表工作不应受电磁干扰的影响,读数应正常合理。

检验方法: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6.9 供热/供冷水系统水质应满足仪表和控制设备要求,热能表前的过滤器应及时检查和清堵;检验方法: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6.10 各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设备保温和管道保冷、保温

主控项目

4.7.1 按照《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的要求,检查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情况。

检查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7.2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对其难燃性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并作点燃试验。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

4.7.3 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10%,不少于5个。

一般项目

4.7.4 对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吸水率和材料密度进行复验。

检验方法:查看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循环水泵

主控项目

4.8.1 循环水泵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其流量-扬程曲线应满足标准要求,应与使用说明书一致。

检验方法:检查核对产品铭牌、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8.2 循环水泵的各项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照图纸和说明书现场查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8.3 循环水泵运行时不应有异常振动和声响、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的温升应正常;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8.4 循环水泵的转向应与标志一致,其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工作流量和工作扬程应与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一致;

检查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8.5 循环水泵出口的阀门处于全开状态、变频器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水泵实测工作电流不应超出额定值的110%;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有一个循环水泵不满足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般项目

4.8.6 各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冷却塔

主控项目

4.9.1 冷却塔补水总管上应有水量计量表,并应定期记录和分析。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4.9.2 各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水质和水管道、风管清洗

主控项目

4.10.1 采暖空调水系统应进行冲洗过滤。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目测水系统应干净透明,无可见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10.2 水过滤器前后压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空气过滤器前后压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当压差不能直接显示时,应增设仪器仪表。

4.10.3管道系统中应不含空气,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

4.10.4 冷热水及冷却水系统应冲洗干净,排污合格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4.10.5 各安装尺寸偏差符合有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目的 保证工程按期顺利验收通过,便于公司掌握工程遗留问题以及对问题处理的跟踪。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 3.职责 由地方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4. 内容 4.1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1.1 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4.1.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1.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1.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1.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4.2.1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 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竣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4.2.2 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 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4.2.3 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 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2.4 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2.5 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验收规范(参考Word)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验收规范 1 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2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1.3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1.4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绝热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核查或复验: 1对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风量、风压及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2 对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3 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 4 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 1.5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6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3.3.4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主控项目 2.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更换; 3 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调试操作; 4 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进行分室(区)温度调控。对有分栋、分户、分室(区)冷、热计量要求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要求。 检验方法: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2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与性能等,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和现行国家产 品标准的要求; 2 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 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3 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4 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 的连接和加固等处,应有防冷桥的措施。 检验方法:按设计施工图核对、尺量、观察检查,查阅产品进场验收记录、检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 业升级啤酒生产工程 建 筑 节 能 验 收 方 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 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 业升级啤酒生产工程 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 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目录 一、验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四、验收项目名称、时间、地点 五、验收容 六、验收资料准备 七、验收程序

一、验收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2007)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3、《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252-2001)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7-201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9-2010) 7、《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DB11/T584-2013)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组长:王瑞发 建设单位:啤酒()农垦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正文、新安、世喜、旭峰、晓钦、周辉、涛施工单位: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请联系施工单位补充齐全) 监理单位: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瑞发、厚峰、周胜利、航旭设计单位: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徐凯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概要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 目录 交工验收基本问题 一.交工验收程序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四.监理工程师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五.项目法人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六.必须参加验收的单位及其职责 七.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八.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九.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十.交工验收工作报告 十一.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十二.工程质量标准的使用 一.交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自检合格后,向项目法人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并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

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 (2)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抽检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将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的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一并提交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如果对一些指标或项目的质量有怀疑时,组织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组织交工验收。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①施工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后7天之内,监理工程师应明确申请报告是否被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在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14天内完成审查。 ②项目法人在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交工验收申请7天之内,明确申请报告是否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35天内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③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项目法人的检测申请之后,28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意见。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1.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沿河县田坝移民安置房工程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案 一、验收主体: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 人。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咨询单位 (六)检测单位 三、验收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的情况;(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外窗气密性检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节能相关检查容。四、验收资料准备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建

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七)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九)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十)建筑节能相关问题的处理案和验收记录。 五、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合同容和有关标准、规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规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和咨询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图或设计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精)

1目的 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2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4.1.1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4.1.2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4.1.3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 施工合同; b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4.1.4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 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b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4.2.1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部复审通过后, 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 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现场验收检查。 4.2.2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收申请》 ,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 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 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 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 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完整版)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

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备的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备案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2)、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

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节能工程施工时间计划 (1) 三、编制依据 (2) 四、节能设计说明 (2) 五、施工阶段与质量控制 (3) (一)灰砂砖砌块工程 (3) (二)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 (6) (三)外墙保温砂浆施工 (7) (四)屋面保温隔热工程 (11) (五)铝合金门窗工程 (12) (六)通风节能工程 (14) (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6) (八)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7)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8) (一)砌块墙体裂缝防治 (18) (二)其它事项 (21) 七、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22)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概述 本工程框架剪力墙结构,位于XXXXXXXX。设计为地上XXXXX层,建筑面积为XXXXXX平方米,建筑式样为X层,本建筑地震设防烈度为X度。工程开工日期为XXXXX年XXXX月。 二、节能工程施工时间计划 三、编制依据 1、《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125-2005,J10521-2005) 2、《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05,J10522-2005)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9、桂阳县玉景翡翠湾1#栋工程施工图纸(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建施图03#。 四、节能设计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第392号)的要求。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符合要求。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住宅工程已已按《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分户验收。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9、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三、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主持人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四、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四川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6-2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 (2)当工程未实行监理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

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0 6 5030(^- 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节能工程 6.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一般规定 窗、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天窗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节能工程。 6.1.2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6.1.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6.1.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b.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 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C.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6.1.5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b.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6.2主控项目 6.2.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 行核查。 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6.2.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b.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 玻璃露点 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冬腰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点 检验方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6.2.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验收流程

工程验收流程 一、流程概况: 1、流程目的:明确工程验收程序,规范工程验收过程,保证 工程验收全面、有效、合法。 2、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工程的验收管理。 3、定义: 3、1:中间验收: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 的质量验收,如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电气安装等分部验收,钢筋、模板、混凝土、抹灰、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 3、2:交接验收:指不同工序间的工作面移交时(亦即不同施 工队伍配合施工)的检查验收。 3、3:单项工程验收:指独立施工的,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参 与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工程验收,如永久供水、永久供电、消防、电梯、环保、人防等。 3、4:竣工验收:指工程完工后具备交付适用条件时,由建设 方(开发商)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 3、5:竣工综合验收:指各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 方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并签署综合验收文件、报告,该项验收完成后即可进行档案备。 4、验收组织成员:

4、1:中间验收: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 量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外部监理单位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设计单位(必要时)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必要时)。 4、2:交接验收:交接双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 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4、3:单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 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4、4:竣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指总承包 单位),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二、工程验收流程图: 1、中间验收: 1、1: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完工后提出验收并填写报验申请表 专业工程师检查验收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和内容 一、内部验收(预验收): 验收条件: 1、基本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功能性检测均已完成并满足设计要求 3、住宅工程已组织分户验收 4、建筑物2米以内和小区内道路环境均已清理干净 5、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善 6、施工单位已向监理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组织单位:监理方; 参加单位: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的相关代表和人员; 验收成果:1、完成工程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2、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二、技术验收(初验): 验收条件:1、在完成工程预验收的前提下,且预验收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有效的整改 2、小区内水、电、暖、气等均已到位并畅通,小区内工程均已完成 3、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专项验收已完成 组织单位:项目总监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勘探方、档案等相关代表和人员验收成果: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确定核验时间 三、备案前验收(核验) 验收条件:1、初验时所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初验整改完成报告)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1-4)已报送 3、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技术档案已整理齐全 5、水、电、气、路等已通,工程质量责任铭牌已上墙。 组织单位:质监站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等代表和相关人员 验收成果: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并由质监站提交备案材料 四、竣工验收(交付验收) 验收条件:完成上述三个过程的验收并完成各验收过程所提出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组织单位:建设方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勘探设计方、施工方、档案馆等各方代表人员验收成果:各方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交付使用 各类专项验收的项目: 1、城市规划专项验收 2、工程消防设施专项验收 3、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4、电梯工程专项验收 5、节能保温专项验收 6、室内空气专项验收 7、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8、防雷接地专项验收 9、燃气管道专项验收 10、小区绿化专项验收等等 各类功能性检测记录的项目: 1、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测记录 3、厨卫间、阳台有防水要求的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烟气(风)道工程检验验收记录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及耐风压性的三性试验记录 7、建筑物的沉降检测记录 8、给水管道的打压试验记录 9、供电线路的绝缘及接地检测记录等等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方案(已改)

金阳窦官公租房19#楼建设工程 验收方案 (节能分部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贵州众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5年月日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方案 一、时间:2015年月日 二、地点:施工现场会议室 三、主持单位:贵州众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参加单位及验收人员 建设单位: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马天喜(项目负责人)、刘张望(现场负责人)、杨开全(现场负责人) 设计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张涛(设计负责人) 监理单位:贵州众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廖文良(项目总监)、陈鹤鸣(项目总监代表)、韩功志(土建专业监理工师)、侯道文(安装工程师)、李世娟(资料员)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曾志华(项目经理)、熊辉友(项目执行经理)、谢利兵(技术负责人)、 吴学斌(生产经理)、胡裕炎(生产经理)、敬国敏(经理助理) 监督单位:贵阳市观山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五、验收成员: 主持人:廖文良 验收组: 1、观感组长:廖文良成员:马天喜、刘张望、曾志华、熊辉友 张涛、 2、实测组长:韩功志成员:侯道文、敬国敏、蒋金琪 3、资料组长:陈鹤鸣成员:胡裕炎、李世娟、周玥 六、验收依据及执行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3、施工图纸 4、图纸会审纪要 5、图纸修改通知单 6、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七、验收程序: (一)、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组织

(二)、验收程序 1、明确会议记录人。 2、参加验收人员签到。 3、主持人介绍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4、主持人介绍参加验收及分组人员。 5、参加验收单位对工程实物进行检查及验收。 6、分组验收人员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 7、施工、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分别介绍和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1)、施工单位重点汇报工程的基本概况(包括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层数、基础及屋面类型、开工时间及节能设计)等;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主要是重要部位及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自检自评情况。 2)、设计单位对本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发表验收意见及是否同意验收。 3)、监理单位汇报对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重点是对材料、设备进场审查签字认可情况;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按图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是否同意验收。 4)、建设单位介绍业主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对工程实物的监督管理情况,就工程能否通过验收发表意见。 6)、质监站对验收程序进行评述。 7)、形成验收会议纪要,给有关人员签字通过认可。 六、检查项目 检查部位:首层、标准层、顶层(或随机抽查) 检查内容:外墙、屋面、门窗、照明设备。 查验点数:每层、每项抽查不少于10个点。 七、汇总:检查数据并作检查结论: 1、实测组向作检查结论(是否评定合格) 2、观感组作检查结论(是否评定合格) 3、资料组作检查结论(是否评定合格) 八、验收结论:(各单位作出验收结论) 1、施工单位作出验收结论(是否评定合格) 2、监理单位作出验收结论(是否评定合格) 3、设计单位作出验收结论(是否评定合格) 4、建设单位作出验收结论(是否评定合格)

设备验收管理程序

设备验收管理程序 一、定义:设备验收是指由供方制造的新设备或交由承揽方改造 的设备,在制造或改造方交付设备后进行的设备验收活动。 二、各部门职责: 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预验收的组织、实施。参加设备预验收的 全过程工作,对设备安全、环保性能负责。 技术部门:参加工艺设备的预验收全过程工作,对设备加工 产品的精度、性能负责。 质量部门:参加检验、试验、测量设备的预验收全过程工作, 对设备检测的精度、性能负责。 生产部门:负责设备预验收全过程工作,对设备满足要求的 使用精度、性能(含生产节拍)负责。 三、预验收人员的组成: 由设备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商定初步人选,组成预验收小组,指定具体的负责人,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进行整个预验收活动。若为大型设备或精密贵重设备,最好还要有主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协助验收。 四、预验收的准备: 由验收负责人组织验收人员,学习消化设备订购合同(技术协

议和双方相关资料),熟悉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了解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考厂家验收规程拟订相应的验收程序,并对关键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认真研究。 五、验收的实施: 5.1、根据订货合同核对商标、标志、收货单位名称、箱号、箱总件数及分号等有关的外包装标记及批次是否相符。 5.2、检查设备包装情况。设备包装情况和外观情况如果出现与合同不符或者有破损时,必须做好现场记录,记入验收报告并拍照或录像以便分清责任。拍照和录像应能表达破损的各个方向与部位。 5.3、检查设备外观情况:表面是否清洁、外壳是否光滑无划痕,各按钮旋键是否无损、新旧程度如何等。 5.4、检查与清点:以合同、合同配置要求为依据,按装箱单或使用说明书上的附属器材或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逐项进行核对并作记录。注意质量与性能是否完好,如出现数量或实物与单据不符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保留好原包装,便于向厂方要求补发或索赔。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使用手册及出厂鉴定证书、检验合格证(合格证应有的标志:生产厂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检验日期、检验员代号),维修手册、维修电路图纸(或单独订购)等。 5.5、技术性能检查:通电试机,经过一段时间,各性能指标均正常稳定。经过培训操作可以使用。 5.6、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报告应由使用部门、设备部门与厂商代表三方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在验收过程中,所有与合同要求不符的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2.0.9进场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最新版】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一、验收主体: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人。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咨询单位 (六)检测单位 三、验收内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

的情况; (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外窗气密性检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节能相关检查内容。 四、验收资料准备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七)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九)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十)建筑节能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五、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和咨询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从设计角度对参加现场检查认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三)监理单位: 1、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 2、对材料、设备进场审查签字认可情况;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图

. .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容 (3)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5) 第六章工程项目部验收 (6)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6) 第八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部验收、外部验收; 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围的过程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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